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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花心丈夫之死

作者：蜀山湛然

简介：

司马玉茹怀疑丈夫有外遇，前往捉奸，
但却意外地发现丈夫被杀身亡，她本人继而又受到警方的怀疑。

因为她不但可能具有杀人动机，也无法提供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

无奈之下，她找到陈子明，希望他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陈子明通过细致的勘查和严密的推理，终于查出真相。
    


第一章

    司马玉茹坐在《安达园》宾馆某客房的沙发上，望着窗外阴森森的天空发呆。漫天的乌云黑沉沉地压在城市上空，那云层是那样地低，似乎紧贴着树梢，几乎使人透不过气来。司马玉茹不由得想起了在高中时代读过的一句古诗：乌云压城城欲摧。此刻，她自己现在的心境不正如同那句古诗所描述的那样，面临着崩溃的边缘吗？

    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沮丧地闭上了眼睛，几滴苦涩的泪水顺着她的面颊滚落了下来。

    她已结婚5年。现在回想起来，5年前的事情可以说是如同昨日一样清晰，可又是那样遥不可及。一切都过去了，一去而不复返了。想想结婚前后的那一段日子，丈夫刘历文是多么爱她、多么宠她，天天粘在她身边，他的双眼里始终充斥着无限的柔情蜜意。可是，婚后还不到两年，丈夫似乎就对她产生了厌倦。他虽不曾说过什么伤感情的话，但她却能真切地感觉得到丈夫的变化。比如说，下班后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急着回家，而是到什么地方去转悠转悠，或是与朋友们去酒吧喝喝酒之类的。即使是在家里，也不再一味地粘在她身旁了，而是干他自己喜欢的什么事。当时她想，男人嘛，毕竟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圈子，总不能成天围着老婆打转吧。可是到后来，没想到他越来越与自己疏远了，晚上经常搞到很晚才回家，回家后也几乎不大和她亲热，偶尔还有彻夜不归的情况。

    结婚伊始，丈夫的性要求是比较强烈的。但是，渐渐地，她发现丈夫对自己的态度日趋淡漠了。到后来，经常是一连两个月也没有性要求，这就不免令她生疑了。有时候甚至于当她试探性地主动提出性要求时，他也百般推托，要么说是工作累了，要么说是没有心境。即使是偶尔发生几次性关系，他也只是应付而已，丝毫没有激情。她终于意识到，他已经不再是原先的他了，他对自己已经有些儿厌倦了，他变了。

    其实，以上那些还仅仅是表面现象，丈夫在内心里早已经暗暗地开始准备追逐新的异性目标了。后来她终于发现，丈夫早已有了外遇。那小妖精叫王潇萍，她与刘历文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是前不久新招聘的仓库保管员，只有19岁。司马玉茹也曾秘密侦察过两次，那小妖精并不见得怎么漂亮，但是她既年轻、又风骚，衣服穿得十分妖娆而暴露，走起路来屁股有意地一扭一扭的，胸部一颠一颠的，看了都令人恶心，但或许男人就喜欢那样的货色吧？否则为什么她那么吸引男人的目光呢？司马玉茹和丈夫闹了几次，没多久，丈夫与那小妖精的关系似乎断了。但那并非是由于司马玉茹闹的缘故，也并非是丈夫回心转意的缘故，而是那小妖精另外找到有钱的相好了。丈夫虽然回到了自己身边，但是以前的感觉再也找不回来了。夫妻之间就好像有了一层隔膜，再也不能融合如初了。

    司马玉茹虽然暗自叹息，但也常常这样自我安慰道：大多数的夫妻也就是柴米夫妻而已，只能这样了，过日子哪来那么多的柔情蜜意呢？只要丈夫能安安稳稳地呆在自己身边也就满足了！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半个多月前，花心的刘历文似乎又有了新欢。通过多方打探，司马玉茹发现，这次的新欢叫胡玉明，也与刘历文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她与上次的王潇萍不一样，她是一个白领，据说还是某名牌大学毕业，而且人也长得十分漂亮。司马玉茹一开始还不大相信这事，她想，人家一个漂漂亮亮的年轻女大学毕业生，凭什么会看上自己的丈夫刘历文呢？刘历文长相平平，连大学都不曾上过，正所谓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要才没才，人家图什么呢？难道是他特有女人缘、特招女人喜欢？经过几次秘密跟踪，察形观色，她终于推断自己丈夫与那小婊子说不定真的有那种不正当的关系。可是，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只有将他们二人在床上双双捉住，才能够令丈夫哑口无言。即使是想离婚，在法庭上也将对自己有利。

    她终于拿定主意，要捉住他们的现行。于是，她昨晚对丈夫说，第二天自己要去上海出差，大约三天后才能回来。今日一大早她就拿了手提包，装了些洗换衣服及随身用品，煞有介事地出了家门。但是她没有去火车站，而是来到了离家不远的《安达园》宾馆租了一个房间，静等着晚上去捉奸。

    想想自己走到这一步，也确实是窝囊。结婚刚刚5年，怎么就会闹到这种地步？是自己平时对丈夫关怀不够吗？不对，回顾婚后的这些年，自己对丈夫一向是嘘寒问暖、关爱有加。那么就是自己根本就没有女性的吸引力？那也不对，倘若是没有吸引力，结婚前后那一段时间，丈夫为什么对自己爱得死去活来、整天围着自己打转呢？难道是自己年老色衰、韶华已逝？自己现在才31岁，还远远没到那人老珠黄的年龄，平时走在大街上，不是经常有一些男人带着色迷迷的目光不断地回头看自己吗？

    她不由得走到穿衣镜前，扭动着腰肢，认真地审视一下自己的风姿。镜子里的她身材修长，皮肤白皙，乳房尖挺而富有弹性，充溢着女性美。她又踮起脚尖转了半个圈，显露在穿衣镜里的丰满臀部与那苗条的腰身构成了动人的曲线。自己并不难看呀，非但不难看，而且还可以说是颇具魅力的，怎么丈夫就变了心呢？只有一种解释：或许大多数的男人都是花心的，都喜欢新鲜的。不是听到过这样的说法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难道妾就一定比妻漂亮，而偷来的情妇就一定比妾漂亮吗？看来，只有偷来的禁果恐怕才最具有诱惑力呢！男人就好比是猫，猫不就喜欢偷食吗？哪有猫儿不偷吃鱼的呢？

    今晚去捉奸，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既然丈夫以为妻子已经出差，十之八九会带那小婊子回家过夜，那么今晚就能够捉奸在床！一定要用手机将当时的情景拍摄下来，明天便可以拿到他们公司里去公之于众，让他们好看！即使是打算离婚，将来也可以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如果万一是自己推测错误而捉不到，也可以解除自己多日之疑虑。

    现在还早，才下午5点多，必须等到晚上天黑以后，而且必须等到他们熄灯以后才能行动。司马玉茹手中抓着手机，想象着晚上冲进门后看到那两个狗男女浑身赤条条的情景，浑身都不由得紧张起来。    第一章

    司马玉茹坐在《安达园》宾馆某客房的沙发上，望着窗外阴森森的天空发呆。漫天的乌云黑沉沉地压在城市上空，那云层是那样地低，似乎紧贴着树梢，几乎使人透不过气来。司马玉茹不由得想起了在高中时代读过的一句古诗：乌云压城城欲摧。此刻，她自己现在的心境不正如同那句古诗所描述的那样，面临着崩溃的边缘吗？

    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沮丧地闭上了眼睛，几滴苦涩的泪水顺着她的面颊滚落了下来。

    她已结婚5年。现在回想起来，5年前的事情可以说是如同昨日一样清晰，可又是那样遥不可及。一切都过去了，一去而不复返了。想想结婚前后的那一段日子，丈夫刘历文是多么爱她、多么宠她，天天粘在她身边，他的双眼里始终充斥着无限的柔情蜜意。可是，婚后还不到两年，丈夫似乎就对她产生了厌倦。他虽不曾说过什么伤感情的话，但她却能真切地感觉得到丈夫的变化。比如说，下班后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急着回家，而是到什么地方去转悠转悠，或是与朋友们去酒吧喝喝酒之类的。即使是在家里，也不再一味地粘在她身旁了，而是干他自己喜欢的什么事。当时她想，男人嘛，毕竟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圈子，总不能成天围着老婆打转吧。可是到后来，没想到他越来越与自己疏远了，晚上经常搞到很晚才回家，回家后也几乎不大和她亲热，偶尔还有彻夜不归的情况。

    结婚伊始，丈夫的性要求是比较强烈的。但是，渐渐地，她发现丈夫对自己的态度日趋淡漠了。到后来，经常是一连两个月也没有性要求，这就不免令她生疑了。有时候甚至于当她试探性地主动提出性要求时，他也百般推托，要么说是工作累了，要么说是没有心境。即使是偶尔发生几次性关系，他也只是应付而已，丝毫没有激情。她终于意识到，他已经不再是原先的他了，他对自己已经有些儿厌倦了，他变了。

    其实，以上那些还仅仅是表面现象，丈夫在内心里早已经暗暗地开始准备追逐新的异性目标了。后来她终于发现，丈夫早已有了外遇。那小妖精叫王潇萍，她与刘历文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是前不久新招聘的仓库保管员，只有19岁。司马玉茹也曾秘密侦察过两次，那小妖精并不见得怎么漂亮，但是她既年轻、又风骚，衣服穿得十分妖娆而暴露，走起路来屁股有意地一扭一扭的，胸部一颠一颠的，看了都令人恶心，但或许男人就喜欢那样的货色吧？否则为什么她那么吸引男人的目光呢？司马玉茹和丈夫闹了几次，没多久，丈夫与那小妖精的关系似乎断了。但那并非是由于司马玉茹闹的缘故，也并非是丈夫回心转意的缘故，而是那小妖精另外找到有钱的相好了。丈夫虽然回到了自己身边，但是以前的感觉再也找不回来了。夫妻之间就好像有了一层隔膜，再也不能融合如初了。

    司马玉茹虽然暗自叹息，但也常常这样自我安慰道：大多数的夫妻也就是柴米夫妻而已，只能这样了，过日子哪来那么多的柔情蜜意呢？只要丈夫能安安稳稳地呆在自己身边也就满足了！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半个多月前，花心的刘历文似乎又有了新欢。通过多方打探，司马玉茹发现，这次的新欢叫胡玉明，也与刘历文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她与上次的王潇萍不一样，她是一个白领，据说还是某名牌大学毕业，而且人也长得十分漂亮。司马玉茹一开始还不大相信这事，她想，人家一个漂漂亮亮的年轻女大学毕业生，凭什么会看上自己的丈夫刘历文呢？刘历文长相平平，连大学都不曾上过，正所谓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要才没才，人家图什么呢？难道是他特有女人缘、特招女人喜欢？经过几次秘密跟踪，察形观色，她终于推断自己丈夫与那小婊子说不定真的有那种不正当的关系。可是，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只有将他们二人在床上双双捉住，才能够令丈夫哑口无言。即使是想离婚，在法庭上也将对自己有利。

    她终于拿定主意，要捉住他们的现行。于是，她昨晚对丈夫说，第二天自己要去上海出差，大约三天后才能回来。今日一大早她就拿了手提包，装了些洗换衣服及随身用品，煞有介事地出了家门。但是她没有去火车站，而是来到了离家不远的《安达园》宾馆租了一个房间，静等着晚上去捉奸。

    想想自己走到这一步，也确实是窝囊。结婚刚刚5年，怎么就会闹到这种地步？是自己平时对丈夫关怀不够吗？不对，回顾婚后的这些年，自己对丈夫一向是嘘寒问暖、关爱有加。那么就是自己根本就没有女性的吸引力？那也不对，倘若是没有吸引力，结婚前后那一段时间，丈夫为什么对自己爱得死去活来、整天围着自己打转呢？难道是自己年老色衰、韶华已逝？自己现在才31岁，还远远没到那人老珠黄的年龄，平时走在大街上，不是经常有一些男人带着色迷迷的目光不断地回头看自己吗？

    她不由得走到穿衣镜前，扭动着腰肢，认真地审视一下自己的风姿。镜子里的她身材修长，皮肤白皙，乳房尖挺而富有弹性，充溢着女性美。她又踮起脚尖转了半个圈，显露在穿衣镜里的丰满臀部与那苗条的腰身构成了动人的曲线。自己并不难看呀，非但不难看，而且还可以说是颇具魅力的，怎么丈夫就变了心呢？只有一种解释：或许大多数的男人都是花心的，都喜欢新鲜的。不是听到过这样的说法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难道妾就一定比妻漂亮，而偷来的情妇就一定比妾漂亮吗？看来，只有偷来的禁果恐怕才最具有诱惑力呢！男人就好比是猫，猫不就喜欢偷食吗？哪有猫儿不偷吃鱼的呢？

    今晚去捉奸，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既然丈夫以为妻子已经出差，十之八九会带那小婊子回家过夜，那么今晚就能够捉奸在床！一定要用手机将当时的情景拍摄下来，明天便可以拿到他们公司里去公之于众，让他们好看！即使是打算离婚，将来也可以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如果万一是自己推测错误而捉不到，也可以解除自己多日之疑虑。

    现在还早，才下午5点多，必须等到晚上天黑以后，而且必须等到他们熄灯以后才能行动。司马玉茹手中抓着手机，想象着晚上冲进门后看到那两个狗男女浑身赤条条的情景，浑身都不由得紧张起来。    第二章

    天色渐渐地黑了，司马玉茹退了宾馆的房间，来到玉湖路327号公寓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她的家就在那儿：玉湖路327号公寓楼403室。她站在路边的树荫下，遥望着自己家里那亮着微弱灯光的窗户。对面四楼的窗户正是她家卧室的窗户，拉着紫花窗帘。根据透过窗帘的灯光强弱，她可以判断，卧室里的吸顶灯没开，仅仅是沙发旁的壁灯亮着。刘历文以前每当与自己在沙发上搂搂抱抱亲热时，总是喜欢那种半明半暗的感觉。估计此刻丈夫与那小婊子正在自己家里的沙发上相拥着卿卿我我呢！想到这里，司马玉茹不由得一股怒火涌上心头。凭什么鸠占鹊巢呢？她恨不得立即冲上去将那个小婊子撕咬得粉碎！可是，必须冷静，现在还不能去捉奸，因为他们还没有上床。既然是捉奸，就必须一次成功，捉她个实实在在，绝不能功败垂成、无功而返。如果此次不成，下次再捉就没那么容易了。她看了一下表，已经7点半了，干脆自己先去吃点儿东西吧。

    她知道这附近有一家面馆，便走过去吃了一碗面。8点钟左右，她又踅回到自己家的马路对面。她索性坐在路边花园的木头栅栏上静静地等着，因为她知道丈夫的习惯，每次上床后都要先关灯，然后再行云雨之欢。由于丈夫的身材比较干瘦，脱光了衣服后看起来就不那么上眼，或许在丰腴的女性裸体面前会感到自惭形秽吧。

    由于这条马路上店面比较稀少，虽说是才8点多钟，但已经没多少行人了，偶尔路过的行人会以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她一眼。司马玉茹耐心地等待着，一阵秋风吹过，稀稀落落地飘下了一些枯叶。她看着那些躺在地上的枯叶，不由得突然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想法。自己还没老，难道就要像那些枯叶一样被冷落、被抛弃了吗？她由心底里感到了一丝寒意，便把风衣领子拉了起来。

    不知不觉已经9点半了，怎么对面楼上那房间里的灯还不熄灭呢？难道是那小婊子习惯于亮着灯干那苟且之事？不要脸的东西！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再等一会儿吧。否则，倘若他们还不曾上床，尽可以辩解说他们只不过是在一起聊聊天，又有什么不正常的呢？自己还是无法捉住他们的把柄。

    已经是10点10分了，那房间里的灯光依然故我，丝毫也没有熄灭的迹象。倘若那灯亮一夜，难道自己就要在这马路上坐一夜？司马玉茹越想越生气，怪只怪自己不长眼，嫁了个花心丈夫，害自己在晚上10点多钟还在这外面马路上受罪！其实，如果自己在结婚前多个心眼，理应能尽早发现他的花花肠子。那时候他整日里围着自己打转，就像馋猫见到鱼腥一样，在自己身边粘粘糊糊的。当时还以为他是只对自己一个人好，只喜欢自己一个人，谁又能知道他竟然是见一个爱一个呢？结婚才5年，他平时与其他女人的打情骂俏就算不计较，比较有凭据的出轨已经两次了，以后还不知道怎样呢！这样的日子是哪个女人也不能忍耐的呀！不行，不能再等下去了。试想，两个偷情之人，好不容易获得了苟合的机会，就如同干柴烈火一般，又岂能使春光虚度？那两个狗男女此刻必定是在床上颠鸾倒凤、如鱼得水！必须立即上去捉奸！

    既然想定了，就要立刻行动！说时迟，那时快，司马玉茹三步倂作两步，一口气奔向四楼，很快就来到了自家的门前。她站在门前停顿了一会儿，她必须使自己纷乱的心境镇定下来，她在思考着进门后应该怎样做。

    她终于掏出钥匙插入锁孔，轻轻转动了一下，房门居然开了，门锁并没有从里面扣住。她本来在提包里还准备了一把利斧，如果门锁被从里面扣住的话，只要使用这利斧，一下子便可以将那门锁劈开。她原以为那两个狗男女听到开门声会有一阵骚乱，可是里面安静得很，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她感到有些奇怪，难道那两个人干完了云雨之事后居然搂在一起睡着了？但她此刻也顾不得多想了，拿着手机直奔卧室，打算将床上的两人赤裸裸地拍摄下来，明日拿到他们公司里就有好看的了。可是等她来到床边，她突然惊呆了！

    丈夫刘历文被捆绑在床上，面颊及嘴唇都现出樱红色，浑身呈痉挛状，嘴巴里塞满了棉布，那样子可怕极了！不会是死了吧？

    那小婊子呢？根本就没有什么小婊子，只有丈夫一个人被捆在那儿。

    司马玉茹赶忙扔掉手机，急急忙忙地将那些棉布从丈夫的嘴巴里掏出来，希望他还能活过来。那些棉布都是湿漉漉的，而且塞得又比较紧，掏了好一会儿才全部掏了出来。可是，丈夫仍然没有丝毫动静。司马玉茹用手指头试试他的鼻息，鼻息全无。她又赶忙掀开丈夫的上衣襟，将头伏在他的胸口听听心跳，但什么也听不到了，只是感觉丈夫的皮肤已经开始变凉。她这才真正意识到，丈夫已经是气绝身亡了！

    司马玉茹颓丧地跌坐在沙发上，头脑里一片空白。

    不能再等了，赶快报警！    第二章

    天色渐渐地黑了，司马玉茹退了宾馆的房间，来到玉湖路327号公寓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她的家就在那儿：玉湖路327号公寓楼403室。她站在路边的树荫下，遥望着自己家里那亮着微弱灯光的窗户。对面四楼的窗户正是她家卧室的窗户，拉着紫花窗帘。根据透过窗帘的灯光强弱，她可以判断，卧室里的吸顶灯没开，仅仅是沙发旁的壁灯亮着。刘历文以前每当与自己在沙发上搂搂抱抱亲热时，总是喜欢那种半明半暗的感觉。估计此刻丈夫与那小婊子正在自己家里的沙发上相拥着卿卿我我呢！想到这里，司马玉茹不由得一股怒火涌上心头。凭什么鸠占鹊巢呢？她恨不得立即冲上去将那个小婊子撕咬得粉碎！可是，必须冷静，现在还不能去捉奸，因为他们还没有上床。既然是捉奸，就必须一次成功，捉她个实实在在，绝不能功败垂成、无功而返。如果此次不成，下次再捉就没那么容易了。她看了一下表，已经7点半了，干脆自己先去吃点儿东西吧。

    她知道这附近有一家面馆，便走过去吃了一碗面。8点钟左右，她又踅回到自己家的马路对面。她索性坐在路边花园的木头栅栏上静静地等着，因为她知道丈夫的习惯，每次上床后都要先关灯，然后再行云雨之欢。由于丈夫的身材比较干瘦，脱光了衣服后看起来就不那么上眼，或许在丰腴的女性裸体面前会感到自惭形秽吧。

    由于这条马路上店面比较稀少，虽说是才8点多钟，但已经没多少行人了，偶尔路过的行人会以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她一眼。司马玉茹耐心地等待着，一阵秋风吹过，稀稀落落地飘下了一些枯叶。她看着那些躺在地上的枯叶，不由得突然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想法。自己还没老，难道就要像那些枯叶一样被冷落、被抛弃了吗？她由心底里感到了一丝寒意，便把风衣领子拉了起来。

    不知不觉已经9点半了，怎么对面楼上那房间里的灯还不熄灭呢？难道是那小婊子习惯于亮着灯干那苟且之事？不要脸的东西！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再等一会儿吧。否则，倘若他们还不曾上床，尽可以辩解说他们只不过是在一起聊聊天，又有什么不正常的呢？自己还是无法捉住他们的把柄。

    已经是10点10分了，那房间里的灯光依然故我，丝毫也没有熄灭的迹象。倘若那灯亮一夜，难道自己就要在这马路上坐一夜？司马玉茹越想越生气，怪只怪自己不长眼，嫁了个花心丈夫，害自己在晚上10点多钟还在这外面马路上受罪！其实，如果自己在结婚前多个心眼，理应能尽早发现他的花花肠子。那时候他整日里围着自己打转，就像馋猫见到鱼腥一样，在自己身边粘粘糊糊的。当时还以为他是只对自己一个人好，只喜欢自己一个人，谁又能知道他竟然是见一个爱一个呢？结婚才5年，他平时与其他女人的打情骂俏就算不计较，比较有凭据的出轨已经两次了，以后还不知道怎样呢！这样的日子是哪个女人也不能忍耐的呀！不行，不能再等下去了。试想，两个偷情之人，好不容易获得了苟合的机会，就如同干柴烈火一般，又岂能使春光虚度？那两个狗男女此刻必定是在床上颠鸾倒凤、如鱼得水！必须立即上去捉奸！

    既然想定了，就要立刻行动！说时迟，那时快，司马玉茹三步倂作两步，一口气奔向四楼，很快就来到了自家的门前。她站在门前停顿了一会儿，她必须使自己纷乱的心境镇定下来，她在思考着进门后应该怎样做。

    她终于掏出钥匙插入锁孔，轻轻转动了一下，房门居然开了，门锁并没有从里面扣住。她本来在提包里还准备了一把利斧，如果门锁被从里面扣住的话，只要使用这利斧，一下子便可以将那门锁劈开。她原以为那两个狗男女听到开门声会有一阵骚乱，可是里面安静得很，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她感到有些奇怪，难道那两个人干完了云雨之事后居然搂在一起睡着了？但她此刻也顾不得多想了，拿着手机直奔卧室，打算将床上的两人赤裸裸地拍摄下来，明日拿到他们公司里就有好看的了。可是等她来到床边，她突然惊呆了！

    丈夫刘历文被捆绑在床上，面颊及嘴唇都现出樱红色，浑身呈痉挛状，嘴巴里塞满了棉布，那样子可怕极了！不会是死了吧？

    那小婊子呢？根本就没有什么小婊子，只有丈夫一个人被捆在那儿。

    司马玉茹赶忙扔掉手机，急急忙忙地将那些棉布从丈夫的嘴巴里掏出来，希望他还能活过来。那些棉布都是湿漉漉的，而且塞得又比较紧，掏了好一会儿才全部掏了出来。可是，丈夫仍然没有丝毫动静。司马玉茹用手指头试试他的鼻息，鼻息全无。她又赶忙掀开丈夫的上衣襟，将头伏在他的胸口听听心跳，但什么也听不到了，只是感觉丈夫的皮肤已经开始变凉。她这才真正意识到，丈夫已经是气绝身亡了！

    司马玉茹颓丧地跌坐在沙发上，头脑里一片空白。

    不能再等了，赶快报警！    第三章

    很快，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李大鹏带领几名刑警与法医于晚上10点35分赶到玉湖路327号公寓楼403室的案发现场。

    死者刘历文被人用多层胶带结结实实地捆绑着手脚、仰卧在自己家卧室的大铁床之上。他的双手被穿过铁床床头的护栏而捆在一起，脑袋被夹在两臂之间无法动弹。双脚则被捆绑于床脚头的护栏之间，并且将整个人体拉得笔直而没有丝毫移动的余地。据死者家属司马玉茹报告说，当她刚进入现场时，死者嘴里曾塞满了湿漉漉的棉布，以至于嘴巴张得很大。

    根据死者的体貌特征，法医初步认为是毒物致死，有可能是剧毒物氰化钾。根据死者体表状况、肛门温度等特征，初步估计死亡时间为当晚8点30分至9点30分。具体细节必须等待尸体解剖后才能最后确定。

    403室内已被翻得乱七八糟，写字台的几个抽屉都被翻动过了，无一幸免；所有橱柜中的物品也都被撒了一地。从表面情形看，凶手似乎在查找什么东西，但究竟是什么东西尚不得而知。究竟是一般的入室抢劫呢？还是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特定目的呢？目前尚无法断定。据司马玉茹说，写字台抽屉里的一千多元现金不见了，家中的存折也不见了，那上面有18万元存款。

    刑警们在进行例行勘查及拍照之后，将死者运往警局以便进行进一步检查。李大鹏走到司马玉茹面前，递了一块餐巾纸给她，随后以一种清晰而不紧不慢的声调问道：

    “请问，您是在哪儿工作呢？”

    司马玉茹抬头看了他一眼，擦了擦泪水，抽泣着回答道：

    “噢，我是《飘飘然》服装公司的会记。”

    “今晚8时30分至9时30分，您在哪儿呢？”李大鹏一面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一面煞有介事地继续问道。

    “我在公寓对面的马路旁边……”但几乎是同时，她突然意识到，警方竟然将她本人列入可能的凶杀案犯罪嫌疑人的行列。“我仅仅是怀疑他有外遇，我在马路对面等待的目的只不过是企图捉奸而已。难道您以为是我杀了他？”她立刻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情绪非常激昂，她的面容在瞬间由极度的恐惧转变成莫名的惊讶和愤怒，她的双手似乎有些儿颤抖。

    “是否有什么人能够证明你在8点半至九点半不曾回到过你自己的家里呢？”李大鹏有意将目光向着别处，仿佛根本不曾看到司马玉茹神情的巨大变化，仍旧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对于他而言，弄清事情真相才是第一位的。

    “我就单独坐在那路边的木栅栏上，没有任何人能够做我的时间证人。”司马玉茹气愤地大声答道，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李大鹏转过头，向着司马玉茹微笑了一下，缓声解释道：

    “我仅仅是进行例行询问而已，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对于我们警方而言，在找出真凶之前，每一个与死者有关的人我们都会进行逐一详细调查，无一例外。我们的目的无非是希望早日破案而已。所以，请您不必介意。另外，能告诉我，您丈夫的大致情况吗？”

    司马玉茹重新坐了下来，她用餐巾纸擦了擦眼泪，略略定了定神之后，简单介绍了她丈夫的一些基本情况。

    刘历文今年33岁，是本地郊区大戟乡人氏。高中毕业后没考取大学，应聘到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安。他虽然比较瘦，但是身手灵活，少年时又曾学过些拳脚，因此6年前被提升为保安部副经理，至今已在该公司工作了15年。鸿信公司是本市有名的大公司，工资及福利待遇都很好，因此刘历文也很珍惜这份工作。刘历文为人粗豪，不拘小节，因此无论是公司里还是朋友圈内口碑都还不错，从未听说过有什么仇家。由于他平时花钱比较随便，所以他本人的工资仅仅略有节余。夫妇俩虽然工作了十几年，家中存款尚不满20万。他唯一的缺点就是颇好女色，平时在外面见到比较漂亮的女人，就会两眼发直。两年多以前曾经有过一次外遇，但很快就断了。大约半个月前，司马玉茹发现丈夫似乎又有了外遇，但至今尚没有绝对把握。今天晚上本想抓他们通奸的现行，没想到竟出了这事！只知道那小婊子叫胡玉明，是前年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现在在公司情报信息部工作，具体情况不明。说老实话，至今为止连司马玉茹本人也还不敢相信那小婊子竟然会看上自己的丈夫。

    鉴于刘历文命案尚有若干疑点，李大鹏建议司马玉茹暂时离开自己的公寓，可以在亲友家里借住一段时间。    第三章

    很快，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李大鹏带领几名刑警与法医于晚上10点35分赶到玉湖路327号公寓楼403室的案发现场。

    死者刘历文被人用多层胶带结结实实地捆绑着手脚、仰卧在自己家卧室的大铁床之上。他的双手被穿过铁床床头的护栏而捆在一起，脑袋被夹在两臂之间无法动弹。双脚则被捆绑于床脚头的护栏之间，并且将整个人体拉得笔直而没有丝毫移动的余地。据死者家属司马玉茹报告说，当她刚进入现场时，死者嘴里曾塞满了湿漉漉的棉布，以至于嘴巴张得很大。

    根据死者的体貌特征，法医初步认为是毒物致死，有可能是剧毒物氰化钾。根据死者体表状况、肛门温度等特征，初步估计死亡时间为当晚8点30分至9点30分。具体细节必须等待尸体解剖后才能最后确定。

    403室内已被翻得乱七八糟，写字台的几个抽屉都被翻动过了，无一幸免；所有橱柜中的物品也都被撒了一地。从表面情形看，凶手似乎在查找什么东西，但究竟是什么东西尚不得而知。究竟是一般的入室抢劫呢？还是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特定目的呢？目前尚无法断定。据司马玉茹说，写字台抽屉里的一千多元现金不见了，家中的存折也不见了，那上面有18万元存款。

    刑警们在进行例行勘查及拍照之后，将死者运往警局以便进行进一步检查。李大鹏走到司马玉茹面前，递了一块餐巾纸给她，随后以一种清晰而不紧不慢的声调问道：

    “请问，您是在哪儿工作呢？”

    司马玉茹抬头看了他一眼，擦了擦泪水，抽泣着回答道：

    “噢，我是《飘飘然》服装公司的会记。”

    “今晚8时30分至9时30分，您在哪儿呢？”李大鹏一面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一面煞有介事地继续问道。

    “我在公寓对面的马路旁边……”但几乎是同时，她突然意识到，警方竟然将她本人列入可能的凶杀案犯罪嫌疑人的行列。“我仅仅是怀疑他有外遇，我在马路对面等待的目的只不过是企图捉奸而已。难道您以为是我杀了他？”她立刻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情绪非常激昂，她的面容在瞬间由极度的恐惧转变成莫名的惊讶和愤怒，她的双手似乎有些儿颤抖。

    “是否有什么人能够证明你在8点半至九点半不曾回到过你自己的家里呢？”李大鹏有意将目光向着别处，仿佛根本不曾看到司马玉茹神情的巨大变化，仍旧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对于他而言，弄清事情真相才是第一位的。

    “我就单独坐在那路边的木栅栏上，没有任何人能够做我的时间证人。”司马玉茹气愤地大声答道，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李大鹏转过头，向着司马玉茹微笑了一下，缓声解释道：

    “我仅仅是进行例行询问而已，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对于我们警方而言，在找出真凶之前，每一个与死者有关的人我们都会进行逐一详细调查，无一例外。我们的目的无非是希望早日破案而已。所以，请您不必介意。另外，能告诉我，您丈夫的大致情况吗？”

    司马玉茹重新坐了下来，她用餐巾纸擦了擦眼泪，略略定了定神之后，简单介绍了她丈夫的一些基本情况。

    刘历文今年33岁，是本地郊区大戟乡人氏。高中毕业后没考取大学，应聘到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安。他虽然比较瘦，但是身手灵活，少年时又曾学过些拳脚，因此6年前被提升为保安部副经理，至今已在该公司工作了15年。鸿信公司是本市有名的大公司，工资及福利待遇都很好，因此刘历文也很珍惜这份工作。刘历文为人粗豪，不拘小节，因此无论是公司里还是朋友圈内口碑都还不错，从未听说过有什么仇家。由于他平时花钱比较随便，所以他本人的工资仅仅略有节余。夫妇俩虽然工作了十几年，家中存款尚不满20万。他唯一的缺点就是颇好女色，平时在外面见到比较漂亮的女人，就会两眼发直。两年多以前曾经有过一次外遇，但很快就断了。大约半个月前，司马玉茹发现丈夫似乎又有了外遇，但至今尚没有绝对把握。今天晚上本想抓他们通奸的现行，没想到竟出了这事！只知道那小婊子叫胡玉明，是前年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现在在公司情报信息部工作，具体情况不明。说老实话，至今为止连司马玉茹本人也还不敢相信那小婊子竟然会看上自己的丈夫。

    鉴于刘历文命案尚有若干疑点，李大鹏建议司马玉茹暂时离开自己的公寓，可以在亲友家里借住一段时间。    第四章

    11月15日下午，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召开了刘历文命案的第一次案情讨论会。由于该案发生于玉湖路327号公寓楼，所以就命名为玉湖路杀人案。

    首先，由法医及刑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了他们的检查结果。

    死者血液及尸斑均呈鲜红色，内脏器官表现窒息现象，如内脏淤血，肺水肿皆可见，但胃内壁底部未见丝毫的粘膜肿胀与腐蚀。血液中已检出氰化物，然而胃内容物中氰化物含量极低。此外，血液中未查出任何种类的安眠药及麻醉药，也未检出酒精成分。

    胃肠道内容物的分析表明，死者死亡时间在饭后两个半小时左右。也就是说，死者应该是在下午6点至7点用了晚膳，8点半至9点半之间死亡。

    死者家中出现的大量指纹经查验均属于死者及其妻子司马玉茹，未见其他人的指纹。即使是在用来捆绑死者手脚的胶带上也未发现任何指纹。因此，可以判断凶手一定是戴着手套作案，或者是在作案后将其指纹抹去。

    司马玉茹所述从死者口腔里掏出的一团湿漉漉的棉布里已查出较高浓度的氰化钾。

    对银行方面的调查显示，死者家中丢失的存折上的18万元至今未被取走。由此可见，倘若凶犯不是司马玉茹，则该凶犯可能并不知道存折的密码。

    有关人员将基本情况介绍完毕后，大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形成以下几点共识。

    首先是关于杀人方式。

    刘历文死于氰化钾中毒已经不容置疑。但是根据法医检验的结果，死者的胃内壁底部并没有见到丝毫的粘膜肿胀与腐蚀，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口服氰化钾，理应出现某种程度的胃粘膜肿胀与腐蚀。况且，虽然死者血液中已检出氰化物，然而在其胃内容物中氰化物含量极低。以上情况表明，死者并非是死于口服氰化钾。根据死者妻子的供述，当她第一个进入第一现场时，发现死者口腔内塞满了湿漉漉的棉布，以至于死者的嘴巴张得很大。而根据刑侦实验室的检验，那棉布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氰化钾。因此，基本上可以推定，凶手是用浸透了氰化钾溶液的棉布塞入死者口腔，以至于氰化钾通过口腔粘膜吸收的方式进入死者血液从而致死。

    至于凶手为什么将受害人结结实实地捆绑在床上，这一点还是可以加以合理解释的。倘若凶手想要知道银行存折的密码，就必须对受害人进行威胁与拷问，而将受害人捆绑起来是比较便于拷问的。可是，凶手为什么要用浸透氰化钾溶液的棉布塞入口中这种奇特的方式杀人呢？如果用刀割断受害人的动脉或者是用绳索将受害人勒死岂不是更加省事？难道是凶手不想见到血，或者是其他什么不为人知的原由？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

    根据死者妻子的供述以及近日向死者同事、朋友及邻居们了解的情况，死者的唯一缺点就是好色，而对待周围人一向都是很友好的，从未听说过有什么仇人。因此，仇杀的可能性似乎可以排除。

    那么，谋财害命的可能性呢？由于死者平时不太节俭，因此家中仅仅有18万元的存款，而且又是都存在银行里。据司马玉茹说，家里的现金不多，大概也只有一千余元。另外，家里也从来没有什么诸如古董、字画之类值钱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理应不会发生有预谋的抢劫。因为，既然没有大量的现金以及任何值钱的东西，而银行存折又未必能提现，劫贼为什么要冒着杀人的风险去抢那区区一千多元现金呢？

    倘若不是有预谋的抢劫，会不会是偶发性的抢劫呢？比如说，由于门户不紧，某个流窜犯随机性地进入作案。但是，既然刘历文懂得些拳脚，又怎么会束手就擒呢？可是，倘若那流窜犯手中有枪，就算刘历文懂得些拳脚又有什么用呢？所以，至今尚不能完全排除流窜抢劫的可能性。

    警方亦曾向邻居们询问过，当晚是否看到过或是听到什么陌生人进出刘历文的公寓，但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据邻居们说，该公寓楼虽然也有几个物业管理人员，但是其管理非常松懈。每日白天还有两个保安装模作样地在楼下溜达溜达，而晚上就只有一个老头住在门房里，但大多数时候他也只是看看电视而已，至于有什么人进出大楼，他根本就不管。既然如此，他又如何能知道有没有什么陌生人来过呢？

    最后的可能就是情杀了。

    与刘历文有关联的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个是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仓库保管员王潇萍。据调查，她于两年前曾与刘历文有过一段风流史，但很快就断了。现在她早已嫁人生子，理应没有任何理由作案。

    第二个女人是胡玉明。据调查，胡玉明前年夏天毕业于河西大学化学系，应聘到本市的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情报信息部工作。胡玉明漂亮，活泼，思维敏捷，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儿。在公司里，追求她的年轻男人很多，其中有两个硕士生、还有一个博士生，但她全都不曾看上。不知怎么的，她近半个月来却似乎对刘历文有些意思。据公司里的人说，近来，她一有空就和刘历文在一起交头接耳，似乎非常亲密的样子；下班后也经常一起出去吃饭或是去酒吧之类的地方，那不是谈恋爱又是什么呢？但是至今为止，他们俩究竟是否发展到两性关系，谁也说不清楚。刘历文既没有大学学历，又没有什么财产，人长得也不好看，况且还是个有妇之夫。对于此，公司里的人议论纷纷。大多数人认为，或许是由于刘历文特花心，因而有一套过硬的泡妞功夫吧。也有人认为，虽然刘历文长相不怎么样，但说不定他的床上功夫或有过人之处也未可知呢！总之，刘历文的花心以及他追女人的韧性是人所尽知的。

    根据刘历文与胡玉明双方条件的对比，女方已占绝对优势，况且追求她的优秀男人比比皆是。因此，即使说他们俩之间有暧昧关系，那也必定是男方占绝对主动。既然如此，胡玉明因三角恋爱而杀死刘历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况且，她一个弱女子，又怎么可能轻易地将一个大男人捆绑在床上呢？

    警方也曾找胡玉明询问，她已经承认与刘历文的关系比较密切，但也只不过是相互有好感、经常在一起聊天的好朋友而已，根本不存在两性之间的暧昧关系。她还说，她是一个未婚的年轻女孩儿，而刘历文却是一个有妇之夫，她自己总不至于如此糊涂、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吧。后来警方又问及11月13号晚上她的行踪，她表现得很平静，她说，下班后她就回到位于淮河路香槟花园自己租住的公寓去了。由于当天下午曾与两个女同事有约，晚上要在《金满屋》酒吧聚会，所以在家吃完晚饭后又出门了。她记得，到达《金满屋》酒吧时大约还不到8点，一直到晚上11点左右才离开。

    警方也曾找过那两位女同事，她们都异口同声地一致证实了胡玉明的说法。因此，胡玉明根本就没有犯罪时间。

    但是，是否会有什么其他男人因为追求胡玉明不曾得手，继而迁怒于刘历文而将其杀害呢？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一切将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第三个女人就是死者的发妻司马玉茹了。刘历文一而再地拈花惹草，必定会激怒妻子。那么，她会不会因爱成恨而狠下杀手呢？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目前的情杀案件之中，不是有许多例子都是这样的情况吗？况且，司马玉茹又无法提供当晚8点半至9点半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据她自己供述，她整个晚上都在她家马路对面的路边木栅栏上坐着，眼巴巴地望着自家的窗户，可是她又无法提供任何证人。况且，倘若她一时动了杀机，穿过马路入室行凶，不也是很容易的吗？可是，倘若没有帮手，她也是无法将丈夫捆绑起来的。

    综上所述，下一步的调查重点理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最近出现在附近地区的流窜犯进行广泛调查，寻找其他的类似作案线索，可以倂案处理。

    第二，围绕司马玉茹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进一步调查。

    第三，对死者最近的所有活动加以调查，寻找其他的可能线索。    第四章

    11月15日下午，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召开了刘历文命案的第一次案情讨论会。由于该案发生于玉湖路327号公寓楼，所以就命名为玉湖路杀人案。

    首先，由法医及刑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了他们的检查结果。

    死者血液及尸斑均呈鲜红色，内脏器官表现窒息现象，如内脏淤血，肺水肿皆可见，但胃内壁底部未见丝毫的粘膜肿胀与腐蚀。血液中已检出氰化物，然而胃内容物中氰化物含量极低。此外，血液中未查出任何种类的安眠药及麻醉药，也未检出酒精成分。

    胃肠道内容物的分析表明，死者死亡时间在饭后两个半小时左右。也就是说，死者应该是在下午6点至7点用了晚膳，8点半至9点半之间死亡。

    死者家中出现的大量指纹经查验均属于死者及其妻子司马玉茹，未见其他人的指纹。即使是在用来捆绑死者手脚的胶带上也未发现任何指纹。因此，可以判断凶手一定是戴着手套作案，或者是在作案后将其指纹抹去。

    司马玉茹所述从死者口腔里掏出的一团湿漉漉的棉布里已查出较高浓度的氰化钾。

    对银行方面的调查显示，死者家中丢失的存折上的18万元至今未被取走。由此可见，倘若凶犯不是司马玉茹，则该凶犯可能并不知道存折的密码。

    有关人员将基本情况介绍完毕后，大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形成以下几点共识。

    首先是关于杀人方式。

    刘历文死于氰化钾中毒已经不容置疑。但是根据法医检验的结果，死者的胃内壁底部并没有见到丝毫的粘膜肿胀与腐蚀，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口服氰化钾，理应出现某种程度的胃粘膜肿胀与腐蚀。况且，虽然死者血液中已检出氰化物，然而在其胃内容物中氰化物含量极低。以上情况表明，死者并非是死于口服氰化钾。根据死者妻子的供述，当她第一个进入第一现场时，发现死者口腔内塞满了湿漉漉的棉布，以至于死者的嘴巴张得很大。而根据刑侦实验室的检验，那棉布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氰化钾。因此，基本上可以推定，凶手是用浸透了氰化钾溶液的棉布塞入死者口腔，以至于氰化钾通过口腔粘膜吸收的方式进入死者血液从而致死。

    至于凶手为什么将受害人结结实实地捆绑在床上，这一点还是可以加以合理解释的。倘若凶手想要知道银行存折的密码，就必须对受害人进行威胁与拷问，而将受害人捆绑起来是比较便于拷问的。可是，凶手为什么要用浸透氰化钾溶液的棉布塞入口中这种奇特的方式杀人呢？如果用刀割断受害人的动脉或者是用绳索将受害人勒死岂不是更加省事？难道是凶手不想见到血，或者是其他什么不为人知的原由？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

    根据死者妻子的供述以及近日向死者同事、朋友及邻居们了解的情况，死者的唯一缺点就是好色，而对待周围人一向都是很友好的，从未听说过有什么仇人。因此，仇杀的可能性似乎可以排除。

    那么，谋财害命的可能性呢？由于死者平时不太节俭，因此家中仅仅有18万元的存款，而且又是都存在银行里。据司马玉茹说，家里的现金不多，大概也只有一千余元。另外，家里也从来没有什么诸如古董、字画之类值钱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理应不会发生有预谋的抢劫。因为，既然没有大量的现金以及任何值钱的东西，而银行存折又未必能提现，劫贼为什么要冒着杀人的风险去抢那区区一千多元现金呢？

    倘若不是有预谋的抢劫，会不会是偶发性的抢劫呢？比如说，由于门户不紧，某个流窜犯随机性地进入作案。但是，既然刘历文懂得些拳脚，又怎么会束手就擒呢？可是，倘若那流窜犯手中有枪，就算刘历文懂得些拳脚又有什么用呢？所以，至今尚不能完全排除流窜抢劫的可能性。

    警方亦曾向邻居们询问过，当晚是否看到过或是听到什么陌生人进出刘历文的公寓，但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据邻居们说，该公寓楼虽然也有几个物业管理人员，但是其管理非常松懈。每日白天还有两个保安装模作样地在楼下溜达溜达，而晚上就只有一个老头住在门房里，但大多数时候他也只是看看电视而已，至于有什么人进出大楼，他根本就不管。既然如此，他又如何能知道有没有什么陌生人来过呢？

    最后的可能就是情杀了。

    与刘历文有关联的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个是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仓库保管员王潇萍。据调查，她于两年前曾与刘历文有过一段风流史，但很快就断了。现在她早已嫁人生子，理应没有任何理由作案。

    第二个女人是胡玉明。据调查，胡玉明前年夏天毕业于河西大学化学系，应聘到本市的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情报信息部工作。胡玉明漂亮，活泼，思维敏捷，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儿。在公司里，追求她的年轻男人很多，其中有两个硕士生、还有一个博士生，但她全都不曾看上。不知怎么的，她近半个月来却似乎对刘历文有些意思。据公司里的人说，近来，她一有空就和刘历文在一起交头接耳，似乎非常亲密的样子；下班后也经常一起出去吃饭或是去酒吧之类的地方，那不是谈恋爱又是什么呢？但是至今为止，他们俩究竟是否发展到两性关系，谁也说不清楚。刘历文既没有大学学历，又没有什么财产，人长得也不好看，况且还是个有妇之夫。对于此，公司里的人议论纷纷。大多数人认为，或许是由于刘历文特花心，因而有一套过硬的泡妞功夫吧。也有人认为，虽然刘历文长相不怎么样，但说不定他的床上功夫或有过人之处也未可知呢！总之，刘历文的花心以及他追女人的韧性是人所尽知的。

    根据刘历文与胡玉明双方条件的对比，女方已占绝对优势，况且追求她的优秀男人比比皆是。因此，即使说他们俩之间有暧昧关系，那也必定是男方占绝对主动。既然如此，胡玉明因三角恋爱而杀死刘历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况且，她一个弱女子，又怎么可能轻易地将一个大男人捆绑在床上呢？

    警方也曾找胡玉明询问，她已经承认与刘历文的关系比较密切，但也只不过是相互有好感、经常在一起聊天的好朋友而已，根本不存在两性之间的暧昧关系。她还说，她是一个未婚的年轻女孩儿，而刘历文却是一个有妇之夫，她自己总不至于如此糊涂、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吧。后来警方又问及11月13号晚上她的行踪，她表现得很平静，她说，下班后她就回到位于淮河路香槟花园自己租住的公寓去了。由于当天下午曾与两个女同事有约，晚上要在《金满屋》酒吧聚会，所以在家吃完晚饭后又出门了。她记得，到达《金满屋》酒吧时大约还不到8点，一直到晚上11点左右才离开。

    警方也曾找过那两位女同事，她们都异口同声地一致证实了胡玉明的说法。因此，胡玉明根本就没有犯罪时间。

    但是，是否会有什么其他男人因为追求胡玉明不曾得手，继而迁怒于刘历文而将其杀害呢？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一切将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第三个女人就是死者的发妻司马玉茹了。刘历文一而再地拈花惹草，必定会激怒妻子。那么，她会不会因爱成恨而狠下杀手呢？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目前的情杀案件之中，不是有许多例子都是这样的情况吗？况且，司马玉茹又无法提供当晚8点半至9点半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据她自己供述，她整个晚上都在她家马路对面的路边木栅栏上坐着，眼巴巴地望着自家的窗户，可是她又无法提供任何证人。况且，倘若她一时动了杀机，穿过马路入室行凶，不也是很容易的吗？可是，倘若没有帮手，她也是无法将丈夫捆绑起来的。

    综上所述，下一步的调查重点理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最近出现在附近地区的流窜犯进行广泛调查，寻找其他的类似作案线索，可以倂案处理。

    第二，围绕司马玉茹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进一步调查。

    第三，对死者最近的所有活动加以调查，寻找其他的可能线索。    第五章

    司马玉茹近几日住在表妹蔡晓蓉家里。

    虽说是住在表妹家里，但也只不过是晚上在那儿睡一觉而已。一方面由于近一段时间《飘飘然》公司确实忙，另一方面她也不想过分打扰表妹，所以每天白天她都在公司里呆一整天，连中餐与晚餐都在办公室吃盒饭，最多也只在表妹家吃一顿早饭。

    司马玉茹的心情是越来越坏了，这倒并非是由于寄人篱下的缘故。表妹比她小六岁，性格开朗、活泼，待她就如同亲姐妹一般；主要是由于警方对丈夫的命案侦破至今毫无进展，而且居然还怀疑到她自己头上！据说，她周围的邻居及朋友，以及她所任职的《飘飘然》公司里有不少职工都曾接受过警方的调查询问。虽然警方从来不曾说过任何对她表示怀疑的话，但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一种氛围：仿佛她就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近来甚至于有些熟人远远看见她竟然特地绕着道回避，真是岂有此理！

    虽说是丈夫曾经对自己不忠诚，但毕竟已经在一起生活了5年。前一段时间每当想起丈夫的婚外情，她总是咬牙切齿的，恨不得他立即死了才好。但是当丈夫真的死了之后，她又想起丈夫的种种好处来。更何况她这次对丈夫与胡玉明之间婚外情的怀疑并未被证实，没准儿那全是自己的臆想和猜测呢！倘若果真如此，岂不是平白无故地冤枉了他？虽说前两年丈夫与王潇萍那个小贱人之间确有其事，但这世界上又有几个男人能够始终如一地为妻子守身如玉呢？自己闹了几次，丈夫不就与那小贱人断了吗？这样一想，前几年丈夫对自己种种温柔体贴的情景又重新出现在她的脑际。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5年的夫妻恩爱她又如何能够轻易忘却呢？

    今日是11月19日，丈夫已经死了6天，可是警方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难道就要这样一味地等下去？不行！丈夫不能白死，凶手必须严惩！令她哭笑不得的是，现在警方居然怀疑到她的头上！别说是为了丈夫那屈死在九泉下的冤魂，即使是为了还她自己一个清白，也必须设法将此案查清！

    可是，司马玉茹又想道，自己仅仅是一个服装公司的会计，只懂得一些财务方面的知识，对破案方面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又如何能够将案子查清呢？

    她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前些时报纸上曾经刊载过警察学院资深教官陈子明的破案事迹，当时曾在本省轰动一时。如能请到此人参与侦查，何愁丈夫的命案不能告破？但是，像这种名人，势必很忙，他肯不肯接这个案子呢？

    这天晚上下班后回到表妹家里，司马玉茹向表妹提出此事，希望征求一下她的看法，没想到表妹立刻笑道：

    “玉茹姐若是想找陈子明，何不早些儿告诉我呢？”

    “怎么，你认识陈子明？”司马玉茹的眸子中立刻闪现出希望的火花。

    “他是个大名人，我又如何有机缘认识呢？但是他那有名的女弟子李毅然你听说过吗？她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为什么不去找她帮忙呢？”

    姐妹俩当即商定，立刻就去找李毅然！    第五章

    司马玉茹近几日住在表妹蔡晓蓉家里。

    虽说是住在表妹家里，但也只不过是晚上在那儿睡一觉而已。一方面由于近一段时间《飘飘然》公司确实忙，另一方面她也不想过分打扰表妹，所以每天白天她都在公司里呆一整天，连中餐与晚餐都在办公室吃盒饭，最多也只在表妹家吃一顿早饭。

    司马玉茹的心情是越来越坏了，这倒并非是由于寄人篱下的缘故。表妹比她小六岁，性格开朗、活泼，待她就如同亲姐妹一般；主要是由于警方对丈夫的命案侦破至今毫无进展，而且居然还怀疑到她自己头上！据说，她周围的邻居及朋友，以及她所任职的《飘飘然》公司里有不少职工都曾接受过警方的调查询问。虽然警方从来不曾说过任何对她表示怀疑的话，但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一种氛围：仿佛她就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近来甚至于有些熟人远远看见她竟然特地绕着道回避，真是岂有此理！

    虽说是丈夫曾经对自己不忠诚，但毕竟已经在一起生活了5年。前一段时间每当想起丈夫的婚外情，她总是咬牙切齿的，恨不得他立即死了才好。但是当丈夫真的死了之后，她又想起丈夫的种种好处来。更何况她这次对丈夫与胡玉明之间婚外情的怀疑并未被证实，没准儿那全是自己的臆想和猜测呢！倘若果真如此，岂不是平白无故地冤枉了他？虽说前两年丈夫与王潇萍那个小贱人之间确有其事，但这世界上又有几个男人能够始终如一地为妻子守身如玉呢？自己闹了几次，丈夫不就与那小贱人断了吗？这样一想，前几年丈夫对自己种种温柔体贴的情景又重新出现在她的脑际。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5年的夫妻恩爱她又如何能够轻易忘却呢？

    今日是11月19日，丈夫已经死了6天，可是警方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难道就要这样一味地等下去？不行！丈夫不能白死，凶手必须严惩！令她哭笑不得的是，现在警方居然怀疑到她的头上！别说是为了丈夫那屈死在九泉下的冤魂，即使是为了还她自己一个清白，也必须设法将此案查清！

    可是，司马玉茹又想道，自己仅仅是一个服装公司的会计，只懂得一些财务方面的知识，对破案方面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又如何能够将案子查清呢？

    她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前些时报纸上曾经刊载过警察学院资深教官陈子明的破案事迹，当时曾在本省轰动一时。如能请到此人参与侦查，何愁丈夫的命案不能告破？但是，像这种名人，势必很忙，他肯不肯接这个案子呢？

    这天晚上下班后回到表妹家里，司马玉茹向表妹提出此事，希望征求一下她的看法，没想到表妹立刻笑道：

    “玉茹姐若是想找陈子明，何不早些儿告诉我呢？”

    “怎么，你认识陈子明？”司马玉茹的眸子中立刻闪现出希望的火花。

    “他是个大名人，我又如何有机缘认识呢？但是他那有名的女弟子李毅然你听说过吗？她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为什么不去找她帮忙呢？”

    姐妹俩当即商定，立刻就去找李毅然！    第六章

    今天是11月21日，陈子明上午虽然没有课，但是他起床很早，没到六点就洗嗽已毕，端端正正地坐在写字台前，聚精会神地阅读一叠卷宗。那是李毅然昨日傍晚刚刚送过来的，据说昨天她为了这些卷宗忙了一整天。她说是受了一位老同学之托，希望子明老师能尽快看完这些卷宗，以便决定到底参不参与此案的侦破，及早给对方一个肯定的答复。

    此案就是发生于本市玉湖路327号公寓楼403室的杀人案，死者刘历文，生前是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安部副经理。

    陈子明将全部文件看完之后，就开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他一边抽着烟，一边慢慢地踱着步，从东头踱到西头，再从西头踱到东头。他细细咀嚼文件中所蕴含的几个疑点。

    现在有关警方主要调查的方向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死者的妻子司马玉茹。照表面情形看，她既有杀人动机，也有杀人时间，因此被列为首要嫌疑对象。其二则是可能的流窜犯罪分子作案。在陈子明看来，以上两个方面的可能性虽然至今尚不能完全排除，可是案卷中存在的几个疑点却使他将注意力首先转向其它方面，尤其是与死者有着暧昧关系的年轻女大学毕业生胡玉明。

    首先令陈子明感到不解的便是那奇特的杀人方式。对于一般的杀人犯而言，杀人方式理应越简单越好。第一，简单而快捷的杀人方式不但可以节约时间，而且留给警方的线索也很少，对于罪犯本身当然有利。第二，简单就意味着痛快，这可以给某些心理变态的杀人者带来一种特殊的心理满足和感官刺激。你看！只需自己一个简单的动作，对手就一下子失去了生命！而凶犯则从这个动作中体验到自己的强大，仿佛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么，玉湖路杀人案中的凶犯为什么要采取这种特殊而难解的杀人方式呢？他肯定不是随意选择的，他这样做必定有他自己的理由。

    一般而言，奇怪而令人不解的杀人现场往往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罪犯可能是一个心理变态者，他对现场的布置可以使得他内心深层的某种长期以来一直被压抑的欲望得到某种程度的发泄或满足。其二是，杀人者有意对警方进行诱导，使警方在侦破过程中误入歧途。那么，本案应该属于哪一种情况呢？

    另一个令陈子明感到疑惑不解的问题便是关于那年轻貌美的女大学毕业生胡玉明。根据案卷所述，即便是她与刘历文之间尚未发展到情人关系，但至少也可以归之于异性密友的暧昧关系吧。作为一位条件优秀的年轻女性，她选择男友的条件无非有以下几条：要么是对方财力雄厚、或者是掌握着某些实权，要么是对方美若潘安、风度翩翩，要么是对方知识渊博、才思敏捷。当然，也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比如是一见钟情。可是，考虑刘历文的各方面条件，几乎可以说是无一是处，胡玉明又为什么对他情有独钟呢？而最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们俩的密切关系刚刚建立了十几天，刘历文便惨遭杀害了。陈子明本能地想到，其中或许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那秘密则可能是本案侦破的关键契机！

    陈子明一贯的思维习惯是，如果存在不自然的或者是看起来别扭的现象，其背后就很可能隐藏着重要的玄机！

    可是，倘若凶手真的是胡玉明，有两个问题必须要得到合理的解释。

    第一个问题是，据警方的案卷中所述，刘历文的死亡时间已经确定为11月13日晚上8点半至9点半，而那段时间胡玉明正与本公司的两个女同事在《金满屋》酒吧消磨时光，并且在那儿一直逗留到晚上11点才一齐离开。而且，这一点已经得到了那两位女同事的证实。因此，从表面上看来，她根本没有犯罪时间。倘若她真的是凶犯，那么她又是如何做到既杀了人、又能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呢？

    第二个问题是，刘历文是处于被捆绑状态而死亡的。如果胡玉明是凶犯，她又是如何控制住刘历文的呢？据案卷中所述，刘历文虽然比较干瘦，但是他颇懂得些拳脚，即使是一、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未必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胡玉明区区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够轻易地使他就范呢？而且死者的体表并未发现任何打斗的痕迹。唯一的可能是，她会不会在吃晚饭时让他吃下了某种安眠药或者是麻醉药？如果的确是那样的话，从吃晚饭的时候算起，到他死亡时，只有两个多小时的间隔。对于绝大多数常用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而言，它们在人体内总有一段滞留时间，不至于消失得太快，而现在的仪器检测方法又非常先进，因此在死亡后理应能够在死者的血液中发现上述那些药物的痕迹。可是，据法医的检查报告，在死者的血液里根本不曾发现任何种类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的一点点成分！甚至于连酒精成分也不曾检测到！这又是为什么呢？

    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前些时候本市出版的临渝法制报上曾经刊载的一篇文章，该文介绍了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肌肉松弛剂，它能够使人全身的肌肉麻痹，但又毫不影响人的意识和思维。倘若剂量过大，则会使人呼吸肌麻痹而死于窒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旦进入人体，一分钟就会发挥麻痹肌肉的作用，两分钟内其麻痹作用达到高峰，五分钟后作用消失。最最关键的是，本品在血液中几分钟内就会被血液中的酶系所分解，迅速变成多种很小的小分子化合物。况且其代谢产物非常复杂，所以在一般的尸体检查中很难找到中毒的证据。

    难道她也曾读到过那则报道，而且是使用了那种特殊的药品？陈子明不禁立即感到有些儿毛骨悚然了，她一个大学刚刚毕业才两年的年轻女孩儿，怎么会敢于使用那种药品呢？不过，她是化学专业毕业的，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但是，据法医报告，死者明明是死于氰化钾，再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是首先使用小剂量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至于使刘历文死亡，但却足以使他全身肌肉麻痹而失去反抗能力，这样，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对犯罪现场进行布置，然后再使用氰化钾使其死亡？

    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般是通过注射进入人体的。如果是口服，则会被消化系统所分泌的各种酶所破坏而失去其麻痹肌肉的作用。可是跟据法医的报告，在死者刘历文的身体上，并未发现任何针头戳过的痕迹。这就大体上否定了凶犯使用这种药品的可能性。

    如果不是这种药物，会不会是其他的某种药物呢？甚至于是目前尚不为人知的某种草药？中国地大物博，当然不能排除在某些深山老林里可能存在着既具有麻醉作用然而却无法检测其成分的某种草药。可是，谁又能知道那些迷幻药是什么东西呢？

    此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他知道，那是李毅然。

    李毅然一眼就看到了子明老师脸上微蹙的双眉，她知道，老师已经在本案中发现了较大的疑点，他大概已经决定参与此案的调查了。

    “这将是一桩很有趣的案子，你现在可以通知你的同学，告诉她，我们决定调查此案。”陈子明说道，他的双眼中散发出深邃而智慧的光芒。    第六章

    今天是11月21日，陈子明上午虽然没有课，但是他起床很早，没到六点就洗嗽已毕，端端正正地坐在写字台前，聚精会神地阅读一叠卷宗。那是李毅然昨日傍晚刚刚送过来的，据说昨天她为了这些卷宗忙了一整天。她说是受了一位老同学之托，希望子明老师能尽快看完这些卷宗，以便决定到底参不参与此案的侦破，及早给对方一个肯定的答复。

    此案就是发生于本市玉湖路327号公寓楼403室的杀人案，死者刘历文，生前是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安部副经理。

    陈子明将全部文件看完之后，就开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他一边抽着烟，一边慢慢地踱着步，从东头踱到西头，再从西头踱到东头。他细细咀嚼文件中所蕴含的几个疑点。

    现在有关警方主要调查的方向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死者的妻子司马玉茹。照表面情形看，她既有杀人动机，也有杀人时间，因此被列为首要嫌疑对象。其二则是可能的流窜犯罪分子作案。在陈子明看来，以上两个方面的可能性虽然至今尚不能完全排除，可是案卷中存在的几个疑点却使他将注意力首先转向其它方面，尤其是与死者有着暧昧关系的年轻女大学毕业生胡玉明。

    首先令陈子明感到不解的便是那奇特的杀人方式。对于一般的杀人犯而言，杀人方式理应越简单越好。第一，简单而快捷的杀人方式不但可以节约时间，而且留给警方的线索也很少，对于罪犯本身当然有利。第二，简单就意味着痛快，这可以给某些心理变态的杀人者带来一种特殊的心理满足和感官刺激。你看！只需自己一个简单的动作，对手就一下子失去了生命！而凶犯则从这个动作中体验到自己的强大，仿佛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么，玉湖路杀人案中的凶犯为什么要采取这种特殊而难解的杀人方式呢？他肯定不是随意选择的，他这样做必定有他自己的理由。

    一般而言，奇怪而令人不解的杀人现场往往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罪犯可能是一个心理变态者，他对现场的布置可以使得他内心深层的某种长期以来一直被压抑的欲望得到某种程度的发泄或满足。其二是，杀人者有意对警方进行诱导，使警方在侦破过程中误入歧途。那么，本案应该属于哪一种情况呢？

    另一个令陈子明感到疑惑不解的问题便是关于那年轻貌美的女大学毕业生胡玉明。根据案卷所述，即便是她与刘历文之间尚未发展到情人关系，但至少也可以归之于异性密友的暧昧关系吧。作为一位条件优秀的年轻女性，她选择男友的条件无非有以下几条：要么是对方财力雄厚、或者是掌握着某些实权，要么是对方美若潘安、风度翩翩，要么是对方知识渊博、才思敏捷。当然，也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比如是一见钟情。可是，考虑刘历文的各方面条件，几乎可以说是无一是处，胡玉明又为什么对他情有独钟呢？而最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们俩的密切关系刚刚建立了十几天，刘历文便惨遭杀害了。陈子明本能地想到，其中或许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那秘密则可能是本案侦破的关键契机！

    陈子明一贯的思维习惯是，如果存在不自然的或者是看起来别扭的现象，其背后就很可能隐藏着重要的玄机！

    可是，倘若凶手真的是胡玉明，有两个问题必须要得到合理的解释。

    第一个问题是，据警方的案卷中所述，刘历文的死亡时间已经确定为11月13日晚上8点半至9点半，而那段时间胡玉明正与本公司的两个女同事在《金满屋》酒吧消磨时光，并且在那儿一直逗留到晚上11点才一齐离开。而且，这一点已经得到了那两位女同事的证实。因此，从表面上看来，她根本没有犯罪时间。倘若她真的是凶犯，那么她又是如何做到既杀了人、又能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呢？

    第二个问题是，刘历文是处于被捆绑状态而死亡的。如果胡玉明是凶犯，她又是如何控制住刘历文的呢？据案卷中所述，刘历文虽然比较干瘦，但是他颇懂得些拳脚，即使是一、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未必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胡玉明区区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够轻易地使他就范呢？而且死者的体表并未发现任何打斗的痕迹。唯一的可能是，她会不会在吃晚饭时让他吃下了某种安眠药或者是麻醉药？如果的确是那样的话，从吃晚饭的时候算起，到他死亡时，只有两个多小时的间隔。对于绝大多数常用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而言，它们在人体内总有一段滞留时间，不至于消失得太快，而现在的仪器检测方法又非常先进，因此在死亡后理应能够在死者的血液中发现上述那些药物的痕迹。可是，据法医的检查报告，在死者的血液里根本不曾发现任何种类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的一点点成分！甚至于连酒精成分也不曾检测到！这又是为什么呢？

    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前些时候本市出版的临渝法制报上曾经刊载的一篇文章，该文介绍了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肌肉松弛剂，它能够使人全身的肌肉麻痹，但又毫不影响人的意识和思维。倘若剂量过大，则会使人呼吸肌麻痹而死于窒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旦进入人体，一分钟就会发挥麻痹肌肉的作用，两分钟内其麻痹作用达到高峰，五分钟后作用消失。最最关键的是，本品在血液中几分钟内就会被血液中的酶系所分解，迅速变成多种很小的小分子化合物。况且其代谢产物非常复杂，所以在一般的尸体检查中很难找到中毒的证据。

    难道她也曾读到过那则报道，而且是使用了那种特殊的药品？陈子明不禁立即感到有些儿毛骨悚然了，她一个大学刚刚毕业才两年的年轻女孩儿，怎么会敢于使用那种药品呢？不过，她是化学专业毕业的，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但是，据法医报告，死者明明是死于氰化钾，再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是首先使用小剂量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至于使刘历文死亡，但却足以使他全身肌肉麻痹而失去反抗能力，这样，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对犯罪现场进行布置，然后再使用氰化钾使其死亡？

    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般是通过注射进入人体的。如果是口服，则会被消化系统所分泌的各种酶所破坏而失去其麻痹肌肉的作用。可是跟据法医的报告，在死者刘历文的身体上，并未发现任何针头戳过的痕迹。这就大体上否定了凶犯使用这种药品的可能性。

    如果不是这种药物，会不会是其他的某种药物呢？甚至于是目前尚不为人知的某种草药？中国地大物博，当然不能排除在某些深山老林里可能存在着既具有麻醉作用然而却无法检测其成分的某种草药。可是，谁又能知道那些迷幻药是什么东西呢？

    此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他知道，那是李毅然。

    李毅然一眼就看到了子明老师脸上微蹙的双眉，她知道，老师已经在本案中发现了较大的疑点，他大概已经决定参与此案的调查了。

    “这将是一桩很有趣的案子，你现在可以通知你的同学，告诉她，我们决定调查此案。”陈子明说道，他的双眼中散发出深邃而智慧的光芒。    第七章

    11月22日上午，陈子明与李毅然乘坐马自达来到玉湖路327号公寓楼的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当他们到达公寓楼的大门前时，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李大鹏已经在那儿等候多时了。因为昨天陈子明已经与他通过电话，说是希望亲自勘查一下命案现场。

    李大鹏于8年前毕业于北方警察学院，因此他并非陈子明的学生。但是4年前，湖西区公安分局曾经遇到过一起非常棘手的绑票案，涉及到一位本市名人，倘若解决不好，将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然而，那起案件的侦破并不顺利，后来竟然遇到了突发性的险情，分局领导与相关警员的压力都很大，而作为刑警队长的李大鹏则更是首当其冲。正当李大鹏无计可施，感到焦头烂额之时，陈子明为他指点了迷津，很快就破了此案，解救了人质。从此以后，李大鹏对子明老师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视若神明。

    这次的玉湖路命案居然惊动了陈子明，李大鹏颇为吃惊。在他看来，虽然此案至今尚未侦破，但是自己的思路理应没错，目前正在有条不紊的调查过程之中。如果假以时日，侦破当为顺理成章之事。现在看来，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是死者的妻子司马玉茹，她既有犯罪动机，也有犯罪时间，对她进行重点调查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但他又想道，陈子明素有神探之名。前两天李毅然来湖西区分局要求查看玉湖路命案的卷宗时，自己看在陈子明的面子上，不但给她看了，而且还让她复印了一份，她拿回警院后必定让陈子明也看了。那卷宗中不但有本案至今为止的所有调查结果，而且还包括目前的调查方案。如果陈子明认可自己的调查思路，他就不会再提出要求亲自勘查命案现场。他今日既然来了，就表明他认为目前警方的调查方向可能有问题。但是，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李大鹏再次回顾了刘历文命案的所有细节，倘若不是流窜歹徒作案的话，那么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理应在三个女人之内。除了死者的妻子之外，另外两个女人并没有明显的杀人动机。王潇萍与刘历文的关系已经是两年前的历史，而且早就断了。至于胡玉明，则更不可能有杀人动机。作为一个青春美貌的大学毕业生，前程似锦，各方面条件远高于刘历文，即使说她与死者曾有过什么暧昧关系，也应当属于逢场作戏之类，断然不会动了真情，又怎么会冒险杀人呢？更何况，据警方调查，在11月13日晚上8点半至9点半，胡玉明与另两个女友明明在《金满屋》酒吧消磨时光，而且一直不曾单独离开，又怎么会去杀人呢？

    想来想去，李大鹏越发觉得自己的调查思路没错。既然陈子明要查，就让他查吧。他虽说是在本省警界名闻遐迩，但是这一次说不定也会偶尔看走眼了呢！

    他远远看到陈子明乘坐的马自达已经到了，连忙迎了上去。一行人上了四楼，李大鹏命手下警员打开门锁，大家进了403室。

    陈子明来到卧室，他首先看了看那个大铁床，继而将目光投向沙发旁边的茶几周围，但是并没有任何发现。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突然，他的目光凝固不动了，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天花板上的一样小东西。他身后的几个人随后也都将目光转向天花板。那是一个小小的挂钩，被固定在天花板上。可是那位置有点儿特殊，如果将死者原先的位置复原的话，那挂钩则正好位于死者头部的上方。陈子明向李毅然示意了一下，李毅然迅速站上床，戴上手套，轻轻地将那挂钩拧了下来。

    陈子明细细观察那挂钩，那是一个很小的挂钩，从头到尾大约只有2厘米长。挂钩的另一端具有螺丝纹，就像个螺丝钉一样。在那挂钩上还有一小段白色的线头被拴在上面，那线头很短，仅仅3厘米左右，而且在线头的尾部还打了一个结。

    李大鹏也过来看了看这个小小的挂钩，他想道，这是干什么用的呢？难道是用来挂蚊帐或是电风扇的吗？但是它又太小，最多只能承受半斤重吧，根本承受不了蚊帐或是电风扇的重量。那么就是用来挂某种小夜灯的吗？可是那儿又没有电线。看来看去，它只不过是个普通的挂钩，或许曾用来挂什么小饰件的吧，与本案又有什么关系呢？

    陈子明命李毅然将那挂钩放进一个物证袋中，封上袋口，贴上标签之后，他郑重其事地将它交与李大鹏，让他转送到刑侦实验室。

    陈子明离开卧室走进客厅，四处查看了一下，最后来到写字台旁。写字台上有一台电脑，陈子明让李毅然将电脑打开。他明白，许多案件都是从相关的电脑信息中发现了一些重要的蛛丝马迹。可是，令人感到不解的是，那电脑中没有任何内容，看来是刚刚被人清理过了，所有信息都已经消失。

    陈子明沉吟了片刻，立即让大家详细搜查写字台的几个抽屉，看看能不能找到诸如闪存盘或是光碟之类的东西。可是非常遗憾，什么也不曾找到。

    陈子明又走进厨房，将各个橱柜门都打开查看了一下。碗橱里的所有盘、碗全都是空空的，整整齐齐地叠成一摞，没有发现任何食物。陈子明又将目光转向垃圾桶，垃圾桶里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垃圾。

    陈子明立即想道，如果死者当天晚上是在家里吃的晚饭，碗橱里就可能有一些剩菜，垃圾桶里也可能有一些垃圾。即使是吃了方便面，垃圾桶里也应当有外面的包装纸。看来死者的最后一顿晚餐有可能是在外面饭店里或是什么朋友家里吃的，那么他究竟是在哪儿吃的呢？又是和谁一起吃的呢？

    陈子明走出卧室来到客厅，他记得在案卷中曾经看到，死者死亡时上身穿了一件羊毛衫，他的外套理应还在家里。陈子明打开客厅门边的大衣橱，那里面有几件风衣和西装挂着。陈子明将手伸进那些外衣的口袋，逐一检查着。他发现了一张出租车发票，那上面打印的日期是11月13日晚上6点55分！

    他将那发票交给李大鹏，微笑着说道：

    “立即找到那位出租车司机，他也许能够向我们提供极其重要的线索！”    第七章

    11月22日上午，陈子明与李毅然乘坐马自达来到玉湖路327号公寓楼的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当他们到达公寓楼的大门前时，湖西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李大鹏已经在那儿等候多时了。因为昨天陈子明已经与他通过电话，说是希望亲自勘查一下命案现场。

    李大鹏于8年前毕业于北方警察学院，因此他并非陈子明的学生。但是4年前，湖西区公安分局曾经遇到过一起非常棘手的绑票案，涉及到一位本市名人，倘若解决不好，将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然而，那起案件的侦破并不顺利，后来竟然遇到了突发性的险情，分局领导与相关警员的压力都很大，而作为刑警队长的李大鹏则更是首当其冲。正当李大鹏无计可施，感到焦头烂额之时，陈子明为他指点了迷津，很快就破了此案，解救了人质。从此以后，李大鹏对子明老师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视若神明。

    这次的玉湖路命案居然惊动了陈子明，李大鹏颇为吃惊。在他看来，虽然此案至今尚未侦破，但是自己的思路理应没错，目前正在有条不紊的调查过程之中。如果假以时日，侦破当为顺理成章之事。现在看来，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是死者的妻子司马玉茹，她既有犯罪动机，也有犯罪时间，对她进行重点调查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但他又想道，陈子明素有神探之名。前两天李毅然来湖西区分局要求查看玉湖路命案的卷宗时，自己看在陈子明的面子上，不但给她看了，而且还让她复印了一份，她拿回警院后必定让陈子明也看了。那卷宗中不但有本案至今为止的所有调查结果，而且还包括目前的调查方案。如果陈子明认可自己的调查思路，他就不会再提出要求亲自勘查命案现场。他今日既然来了，就表明他认为目前警方的调查方向可能有问题。但是，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李大鹏再次回顾了刘历文命案的所有细节，倘若不是流窜歹徒作案的话，那么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理应在三个女人之内。除了死者的妻子之外，另外两个女人并没有明显的杀人动机。王潇萍与刘历文的关系已经是两年前的历史，而且早就断了。至于胡玉明，则更不可能有杀人动机。作为一个青春美貌的大学毕业生，前程似锦，各方面条件远高于刘历文，即使说她与死者曾有过什么暧昧关系，也应当属于逢场作戏之类，断然不会动了真情，又怎么会冒险杀人呢？更何况，据警方调查，在11月13日晚上8点半至9点半，胡玉明与另两个女友明明在《金满屋》酒吧消磨时光，而且一直不曾单独离开，又怎么会去杀人呢？

    想来想去，李大鹏越发觉得自己的调查思路没错。既然陈子明要查，就让他查吧。他虽说是在本省警界名闻遐迩，但是这一次说不定也会偶尔看走眼了呢！

    他远远看到陈子明乘坐的马自达已经到了，连忙迎了上去。一行人上了四楼，李大鹏命手下警员打开门锁，大家进了403室。

    陈子明来到卧室，他首先看了看那个大铁床，继而将目光投向沙发旁边的茶几周围，但是并没有任何发现。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突然，他的目光凝固不动了，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天花板上的一样小东西。他身后的几个人随后也都将目光转向天花板。那是一个小小的挂钩，被固定在天花板上。可是那位置有点儿特殊，如果将死者原先的位置复原的话，那挂钩则正好位于死者头部的上方。陈子明向李毅然示意了一下，李毅然迅速站上床，戴上手套，轻轻地将那挂钩拧了下来。

    陈子明细细观察那挂钩，那是一个很小的挂钩，从头到尾大约只有2厘米长。挂钩的另一端具有螺丝纹，就像个螺丝钉一样。在那挂钩上还有一小段白色的线头被拴在上面，那线头很短，仅仅3厘米左右，而且在线头的尾部还打了一个结。

    李大鹏也过来看了看这个小小的挂钩，他想道，这是干什么用的呢？难道是用来挂蚊帐或是电风扇的吗？但是它又太小，最多只能承受半斤重吧，根本承受不了蚊帐或是电风扇的重量。那么就是用来挂某种小夜灯的吗？可是那儿又没有电线。看来看去，它只不过是个普通的挂钩，或许曾用来挂什么小饰件的吧，与本案又有什么关系呢？

    陈子明命李毅然将那挂钩放进一个物证袋中，封上袋口，贴上标签之后，他郑重其事地将它交与李大鹏，让他转送到刑侦实验室。

    陈子明离开卧室走进客厅，四处查看了一下，最后来到写字台旁。写字台上有一台电脑，陈子明让李毅然将电脑打开。他明白，许多案件都是从相关的电脑信息中发现了一些重要的蛛丝马迹。可是，令人感到不解的是，那电脑中没有任何内容，看来是刚刚被人清理过了，所有信息都已经消失。

    陈子明沉吟了片刻，立即让大家详细搜查写字台的几个抽屉，看看能不能找到诸如闪存盘或是光碟之类的东西。可是非常遗憾，什么也不曾找到。

    陈子明又走进厨房，将各个橱柜门都打开查看了一下。碗橱里的所有盘、碗全都是空空的，整整齐齐地叠成一摞，没有发现任何食物。陈子明又将目光转向垃圾桶，垃圾桶里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垃圾。

    陈子明立即想道，如果死者当天晚上是在家里吃的晚饭，碗橱里就可能有一些剩菜，垃圾桶里也可能有一些垃圾。即使是吃了方便面，垃圾桶里也应当有外面的包装纸。看来死者的最后一顿晚餐有可能是在外面饭店里或是什么朋友家里吃的，那么他究竟是在哪儿吃的呢？又是和谁一起吃的呢？

    陈子明走出卧室来到客厅，他记得在案卷中曾经看到，死者死亡时上身穿了一件羊毛衫，他的外套理应还在家里。陈子明打开客厅门边的大衣橱，那里面有几件风衣和西装挂着。陈子明将手伸进那些外衣的口袋，逐一检查着。他发现了一张出租车发票，那上面打印的日期是11月13日晚上6点55分！

    他将那发票交给李大鹏，微笑着说道：

    “立即找到那位出租车司机，他也许能够向我们提供极其重要的线索！”    第八章

    11月24日上午，李大鹏来到陈子明的宿舍，他已经从刑侦实验室取来了检查结果。

    在死者刘历文卧室中铁床上方天花板上的那个挂钩上拴着的短线头上，已查出含有较高浓度的剧毒化学物质氰化钾。

    昨日上午，根据陈子明在死者西装口袋里发现的那张出租车发票，李大鹏很容易就找到了那位出租车司机。那司机叫林志和，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说起话来非常爽快。据他回忆，11月13日晚上六点多钟，他在四川路的肯德基店门口等客，那一男一女就上了他的车。他们要他先将车开到淮河路香槟花园里面的一座高层楼下，然后那女的下了车，那男的就坐在车上等着。大概十多分钟后，那女的才慢悠悠地下了楼，手中还拿了一个提包，回到车上后又要他将车开到玉湖路。因为那俩人在车上一直不老实，不是打情骂俏，就是动手动脚、搂搂抱抱的，肉麻得很，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的夫妻，而是偷偷摸摸的那种情人关系，所以给林志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最后，李大鹏拿出了一摞照片，其中包括刘历文、司马玉茹、王潇萍、胡玉明、以及其他几个人，那司机一眼就认出了刘历文和胡玉明。

    事情已经明确：11月13日晚上下班后，刘历文与胡玉明曾一起在四川路的肯德基店里共进晚餐。晚饭后他们俩乘出租车先到淮河路香槟花园胡玉明的公寓楼下，大约是她要取什么东西，然后他们又前往玉湖路327号公寓楼，在那儿下了出租车。至于下车后他们俩的行踪，虽然无人能够提供任何证词，但可以推测，他们俩理应是一起进入了刘历文的公寓。那出租车发票的时间是晚上6点55分，他们进入刘历文公寓的时间应该是7点钟左右。根据胡玉明的两个同事的证词，胡玉明于晚上7点55分准时到达《金满屋》酒吧，而从玉湖路327号到达《金满屋》酒吧即使是乘出租车也需要十多分钟时间，因此可以推断，她离开刘历文公寓的时间应该是7点40分之前。那么，从7点到7点40分的这段时间里，她在干什么？

    从现在警方所掌握的情况看来，胡玉明可能是最后一个接触到刘历文的人，她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是陈子明认为，现在还不能对胡玉明实施抓捕。因为，虽然胡玉明对警方撒了谎，说她11月13日下班后就直接回到自己的公寓，但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也只能够证明她曾与刘历文一起在玉湖路327号的门口下了出租车，而不曾目睹他们俩一起进入刘历文的公寓。而对刘历文家左右邻居的调查表明，当晚不曾有任何人目睹胡玉明出入刘历文的公寓。警方虽然认为她可能曾与刘历文一起进入403室，但那也仅仅是推测而已。况且，即使她确曾进入刘历文的公寓，但理应是7点40分之前就离开了。刘历文的死亡时间是8点半至9点半，而当晚8点至11点她明明在《金满屋》酒吧与同事共聚，根本就没有杀人时间，警方凭什么对她实施抓捕呢？

    现在，陈子明首先思考的问题是，胡玉明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她一个美丽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前程似锦，到底是为什么而冒险杀人呢？

    刘历文没什么钱，在公司里也并未掌管任何财物，因此她肯定不会因为谋财害命而杀人。根据他们俩近两年来的情况，她与他一向无仇无怨，因此也不会因报仇而杀人。那么，她究竟是因为什么而一定要置刘历文于死地呢？

    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当某人处于一种极端的外来威胁之下，即使她非常弱小，也可能奋起而狠下杀手，从而解除这种外来威胁。本案会不会就属于这种情况呢。

    陈子明估计，刘历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可能掌握了胡玉明的某个秘密，而该秘密对她具有致命的威胁，从而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奋起反抗，将刘历文杀死灭口。当陈子明发现死者的电脑中所有信息全部被清除时，他就已经猜测到凶犯的杀人动机。现在看来，那电脑中可能存有某些重要的信息或者是照片，而那些信息和照片或许可以证明胡玉明的某些不为人知的罪行，因此，胡玉明必须将电脑中的一切信息全部清除得一干二净！死者家中的所有橱柜及抽屉都被翻得乱七八糟，当然也是出于同样原因，她必须销毁所有可能存在的证据，比如闪存盘或是光碟之类的东西。

    倘若不是由于某个致命的把柄被对方所掌控，以胡玉明那样的条件，凭什么在半个月的时期内心甘情愿地委身于庸俗猥琐的刘历文呢？她与他之间能够有什么共同语言从而导致那样密切的关系呢？刘历文本来就是个好色之徒，早就对美丽妖娆的胡玉明垂涎欲滴，现在既然有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又怎么会轻易地放过她呢？而对于胡玉明而言，为了封住刘历文的口，她就必须暂时勉为其难，容忍他的亲昵与猥亵，并且保持与他的亲近。而且，只有这样，她才可以伺机下手，永久性地踢开这个绊脚石。

    当胡玉明得知刘历文的妻子出差时，她认为除掉这个老色鬼的机会来了。她应邀到四川路的肯德基店里与刘历文共进晚餐，然后一起乘出租来到了刘历文的家里。她知道，当他们到达玉湖路时，天色已黑，就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到她了。当然，途中他们曾绕道到淮河路香槟花园她自己的公寓，大概是去取什么必须的东西。她今天来到刘历文家中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杀死他！

    杀人的方法很多，她本可以在某种食物中下毒，或者是乘刘历文不注意时从背后给他致命的一刀，或者是对准他的脑袋给他沉重的一击。但是，现在她优先考虑的，乃是她自身的安全。倘若万一有什么人目睹她进入了刘历文的公寓，她将成为首要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她非常幸运，没有任何人看见她曾去过现场，可是倘若由于她最近一段时间与刘历文过从甚密，刘历文死后，警方必定会对她产生怀疑从而进行重点调查，那么，在刘历文死亡的那个时刻，她又如何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呢？倘若不能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充足证据，是绝对不能轻易下手杀人的。

    因此，她必须对现场进行必要的布置，对每一个细节进行周密的安排，对杀死刘历文的方法进行巧妙的设计，从而给自己提供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但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安排和设计呢？

    根据警方调查，11月13日下午，胡玉明已经与本公司的两个女同事约好，晚上8点在《金满屋》酒吧聚会。据那两个女同事所述，当晚，胡玉明到达《金满屋》酒吧时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几分钟。也就是说，她是7点55分左右到达那儿的。《金满屋》酒吧位于珠江路东头，从玉湖路327号刘历文的家里到那儿即使是乘出租车也需要十多分钟。因此，她必须在7点40分之前离开刘历文的公寓。刘历文的死亡时间是晚上9点钟前后，那时，胡玉明已经离开现场大约100分钟了。她必定是采用了什么延时手段，使得刘历文的死亡时间延后了100分钟。而正是这100分钟的延后，才保证了胡玉明的安全。

    陈子明立即想到了天花板上的那个小挂钩。昨日李毅然曾问过司马玉茹，那儿本来不曾有过那个小挂钩，它必定是胡玉明临时安装上去的。更为重要的是，据刑侦实验室的检测，拴在挂钩上的白色短线头上含有较高浓度的氰化钾，这就说明，使得刘历文中毒而死的氰化钾很可能是通过这个小挂钩而进入他体内的。但是，那上面的氰化钾通过怎样的机制才可以进入到刘历文体内呢？

    陈子明虽然侦破过许许多多的复杂案件，但是像现在这样的离奇案件却不曾遇到过。他闭上双眼，陷入沉思之中。

    对于任何一个案件，要破案，都必须首先找到一个突破口。可是，本案从哪儿寻找突破口呢？陈子明决定首先落实胡玉明的杀人动机。

    陈子明推测，既然刘历文与胡玉明的暧昧关系开始于大约半个月之前，那么也许正是在那时候，他得知了胡玉明的某种致命的秘密。由于他们俩都供职于同一家公司，那秘密就很可能涉及到公司内的某件事务。陈子明让李毅然暗地里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如果自己估计不错的话，那儿最近必定发生了某件极其重大的事情。    第十五章

    医科大学药剂学教研室的张教授在过去几年里曾多次协助陈子明破案，此次当然是当仁不让，主动承担起这件非常规的检测任务。

    在张教授看来，要想确定刘历文死前是否用过琥珀酰氯化胆碱也是有办法的。虽然琥珀酰氯化胆碱在体内已经全部分解代谢，但是该药物理应转化成其他的某些化合物。虽然目前尚未准确测定那些化合物的结构，但通过进行动物实验而加以比较的方法也能够确定死者生前是否使用过该药物。只需给兔子注射适量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在100分钟后将兔子处死，然后抽取死兔的血液进行检测，并与刘历文的血液作比较。由于兔子的上述死亡过程与刘历文类似，其体内琥珀酰氯化胆碱的代谢过程也应该类似。

    张教授将刘历文的血液经过一系列处理，最后注入高效液相色谱，几分钟后，在打印纸上的某个位置就出现了一段特征波形，该波形由4个不同大小的峰组成，它们理应代表琥珀酰氯化胆碱的四种不明代谢产物。张教授继而将那三头曾注射过琥珀酰氯化胆碱的家兔抽血后进行同样处理，在打印纸上也得出了同样波峰，而在对照组中则没有这四个峰出现。因此，可以肯定，刘历文在死前其体内已经存在了琥珀酰氯化胆碱。但是，胡玉明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使琥珀酰氯化胆碱进入刘历文体内的，张教授则不得而知了。

    陈子明带领李大鹏、李毅然等人再次搜查了胡玉明的公寓。该公寓楼的管理非常严密，楼下的大门口有两名保安，据说是每日24小时值班。陈子明注意到，入口处有两个摄像头，出入大楼的每一个人都在其监控范围之内。胡玉明的公寓在第十四层，那公寓虽然较小，只有一个客厅、一个卧室、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但是装修得都比较豪华。一行人进入公寓后，大家分头寻找有价值的物证。可是，由于前不久已经搜查过一次，所以这次什么新证据也不曾找到。李大鹏注意到，陈子明自从进入公寓之后，就一直在一个五斗橱前翻动一个抽屉，那里面全是针头线脑之类的东西，他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须臾，陈子明兴奋地站了起来，他手里拿着两个线团，都是白色的，看样子像是涤纶线。他将那线团放进一个物证袋里，又在那标签上写了几个字，转身交给李大鹏，笑嘻嘻地说道：

    “或许，胡玉明杀人案的铁证就在这里面呢！”

    第二天，刑侦实验室提供了对那两个白色线团的检测结果。

    不同化学纤维由于其质料、结构、加工工艺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光学异构性，因此在偏振光显微镜下就会产生不同的偏光干涉现象。根据这个原理，利用偏光显微镜就可以将各种不同的纤维鉴定出来。

    根据刑侦实验室的鉴定，陈子明从胡玉明公寓里查出的两团白色线团都属于涤纶线。而上次从刘历文公寓里大铁床上方天花板上那个小挂钩上拴着的短线头也同样是涤纶线。

    虽然它们都同属于涤纶线，但仍不能说明命案现场发现的短线头就是从那两团白线团上剪下来的，必须进行具体的认证。

    命案现场发现的短线头虽然很细，但是在显微镜下，可以清晰地看出，它是由很多涤纶细丝绞合而成的，而每一根涤纶细丝则比头发丝细得多。经过技术人员的分析，那短线头共由47根涤纶细丝所组成。

    技术人员又分析了那两团白线，其中的一团白线是由51根涤纶细丝绞合而成，而第二团则正好是由47根涤纶细丝绞合而成。可是，虽然那第二团白线与在命案现场发现的短线头的涤纶细丝组成完全一致，但也不能立刻就肯定那短线头是来自那团白线，还必须进行进一步认证。

    技术人员又将第二团白线的端口处与那短线头的端口进行详细对比，主要是对比47根粗细各不相同的涤纶细丝中每一根细丝的刀口角度以及粗细程度，看看二者是否完全相互吻合，最后断定那短线头正是从那线团上剪下的！

    证据确凿，在刘历文家里天花板上安装那小挂钩的人正是胡玉明！毫无疑问，她就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

    在审讯室里，一个美丽而娇小的姑娘沮丧地坐在椅子上，她面色苍白，蓬乱的头发披在双肩上，一双充满着哀怨的眸子木然地对着前方的地面，她就是胡玉明。陈子明打量了她一眼，心中想道，如此俊俏秀丽的容貌之下为何却包含着一颗邪恶的心灵呢？

    出乎大家的意料，在李大鹏摆出所有的证据之后，胡玉明干净利落地承认了所有的罪孽。因为她本是一个头脑非常清晰的人，她明白，事已至此，抵赖已经毫无价值，又何必多费周折呢？

    令所有人更为惊讶的是，她供述的犯罪过程与陈子明此前的推测几乎完全一致。最后，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坐在审判台旁边的陈子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大概您就是那位闻名遐迩的陈子明老师吧？说老实话，我早就想一睹您的风采，可惜今天是在这样的场合下与您相见。其实，我的计划本来是很完美的，只不过有两处极其微小的瑕疵而已。如若不是您由于偶尔的机缘而亲自参与此案的侦破，我今日大概不会成为阶下囚的。正所谓，成则为王，败则为寇；怪只怪我的命运不佳罢了！”

    全文完    第八章

    11月24日上午，李大鹏来到陈子明的宿舍，他已经从刑侦实验室取来了检查结果。

    在死者刘历文卧室中铁床上方天花板上的那个挂钩上拴着的短线头上，已查出含有较高浓度的剧毒化学物质氰化钾。

    昨日上午，根据陈子明在死者西装口袋里发现的那张出租车发票，李大鹏很容易就找到了那位出租车司机。那司机叫林志和，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说起话来非常爽快。据他回忆，11月13日晚上六点多钟，他在四川路的肯德基店门口等客，那一男一女就上了他的车。他们要他先将车开到淮河路香槟花园里面的一座高层楼下，然后那女的下了车，那男的就坐在车上等着。大概十多分钟后，那女的才慢悠悠地下了楼，手中还拿了一个提包，回到车上后又要他将车开到玉湖路。因为那俩人在车上一直不老实，不是打情骂俏，就是动手动脚、搂搂抱抱的，肉麻得很，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的夫妻，而是偷偷摸摸的那种情人关系，所以给林志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最后，李大鹏拿出了一摞照片，其中包括刘历文、司马玉茹、王潇萍、胡玉明、以及其他几个人，那司机一眼就认出了刘历文和胡玉明。

    事情已经明确：11月13日晚上下班后，刘历文与胡玉明曾一起在四川路的肯德基店里共进晚餐。晚饭后他们俩乘出租车先到淮河路香槟花园胡玉明的公寓楼下，大约是她要取什么东西，然后他们又前往玉湖路327号公寓楼，在那儿下了出租车。至于下车后他们俩的行踪，虽然无人能够提供任何证词，但可以推测，他们俩理应是一起进入了刘历文的公寓。那出租车发票的时间是晚上6点55分，他们进入刘历文公寓的时间应该是7点钟左右。根据胡玉明的两个同事的证词，胡玉明于晚上7点55分准时到达《金满屋》酒吧，而从玉湖路327号到达《金满屋》酒吧即使是乘出租车也需要十多分钟时间，因此可以推断，她离开刘历文公寓的时间应该是7点40分之前。那么，从7点到7点40分的这段时间里，她在干什么？

    从现在警方所掌握的情况看来，胡玉明可能是最后一个接触到刘历文的人，她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是陈子明认为，现在还不能对胡玉明实施抓捕。因为，虽然胡玉明对警方撒了谎，说她11月13日下班后就直接回到自己的公寓，但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也只能够证明她曾与刘历文一起在玉湖路327号的门口下了出租车，而不曾目睹他们俩一起进入刘历文的公寓。而对刘历文家左右邻居的调查表明，当晚不曾有任何人目睹胡玉明出入刘历文的公寓。警方虽然认为她可能曾与刘历文一起进入403室，但那也仅仅是推测而已。况且，即使她确曾进入刘历文的公寓，但理应是7点40分之前就离开了。刘历文的死亡时间是8点半至9点半，而当晚8点至11点她明明在《金满屋》酒吧与同事共聚，根本就没有杀人时间，警方凭什么对她实施抓捕呢？

    现在，陈子明首先思考的问题是，胡玉明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她一个美丽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前程似锦，到底是为什么而冒险杀人呢？

    刘历文没什么钱，在公司里也并未掌管任何财物，因此她肯定不会因为谋财害命而杀人。根据他们俩近两年来的情况，她与他一向无仇无怨，因此也不会因报仇而杀人。那么，她究竟是因为什么而一定要置刘历文于死地呢？

    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当某人处于一种极端的外来威胁之下，即使她非常弱小，也可能奋起而狠下杀手，从而解除这种外来威胁。本案会不会就属于这种情况呢。

    陈子明估计，刘历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可能掌握了胡玉明的某个秘密，而该秘密对她具有致命的威胁，从而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奋起反抗，将刘历文杀死灭口。当陈子明发现死者的电脑中所有信息全部被清除时，他就已经猜测到凶犯的杀人动机。现在看来，那电脑中可能存有某些重要的信息或者是照片，而那些信息和照片或许可以证明胡玉明的某些不为人知的罪行，因此，胡玉明必须将电脑中的一切信息全部清除得一干二净！死者家中的所有橱柜及抽屉都被翻得乱七八糟，当然也是出于同样原因，她必须销毁所有可能存在的证据，比如闪存盘或是光碟之类的东西。

    倘若不是由于某个致命的把柄被对方所掌控，以胡玉明那样的条件，凭什么在半个月的时期内心甘情愿地委身于庸俗猥琐的刘历文呢？她与他之间能够有什么共同语言从而导致那样密切的关系呢？刘历文本来就是个好色之徒，早就对美丽妖娆的胡玉明垂涎欲滴，现在既然有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又怎么会轻易地放过她呢？而对于胡玉明而言，为了封住刘历文的口，她就必须暂时勉为其难，容忍他的亲昵与猥亵，并且保持与他的亲近。而且，只有这样，她才可以伺机下手，永久性地踢开这个绊脚石。

    当胡玉明得知刘历文的妻子出差时，她认为除掉这个老色鬼的机会来了。她应邀到四川路的肯德基店里与刘历文共进晚餐，然后一起乘出租来到了刘历文的家里。她知道，当他们到达玉湖路时，天色已黑，就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到她了。当然，途中他们曾绕道到淮河路香槟花园她自己的公寓，大概是去取什么必须的东西。她今天来到刘历文家中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杀死他！

    杀人的方法很多，她本可以在某种食物中下毒，或者是乘刘历文不注意时从背后给他致命的一刀，或者是对准他的脑袋给他沉重的一击。但是，现在她优先考虑的，乃是她自身的安全。倘若万一有什么人目睹她进入了刘历文的公寓，她将成为首要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她非常幸运，没有任何人看见她曾去过现场，可是倘若由于她最近一段时间与刘历文过从甚密，刘历文死后，警方必定会对她产生怀疑从而进行重点调查，那么，在刘历文死亡的那个时刻，她又如何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呢？倘若不能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充足证据，是绝对不能轻易下手杀人的。

    因此，她必须对现场进行必要的布置，对每一个细节进行周密的安排，对杀死刘历文的方法进行巧妙的设计，从而给自己提供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但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安排和设计呢？

    根据警方调查，11月13日下午，胡玉明已经与本公司的两个女同事约好，晚上8点在《金满屋》酒吧聚会。据那两个女同事所述，当晚，胡玉明到达《金满屋》酒吧时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几分钟。也就是说，她是7点55分左右到达那儿的。《金满屋》酒吧位于珠江路东头，从玉湖路327号刘历文的家里到那儿即使是乘出租车也需要十多分钟。因此，她必须在7点40分之前离开刘历文的公寓。刘历文的死亡时间是晚上9点钟前后，那时，胡玉明已经离开现场大约100分钟了。她必定是采用了什么延时手段，使得刘历文的死亡时间延后了100分钟。而正是这100分钟的延后，才保证了胡玉明的安全。

    陈子明立即想到了天花板上的那个小挂钩。昨日李毅然曾问过司马玉茹，那儿本来不曾有过那个小挂钩，它必定是胡玉明临时安装上去的。更为重要的是，据刑侦实验室的检测，拴在挂钩上的白色短线头上含有较高浓度的氰化钾，这就说明，使得刘历文中毒而死的氰化钾很可能是通过这个小挂钩而进入他体内的。但是，那上面的氰化钾通过怎样的机制才可以进入到刘历文体内呢？

    陈子明虽然侦破过许许多多的复杂案件，但是像现在这样的离奇案件却不曾遇到过。他闭上双眼，陷入沉思之中。

    对于任何一个案件，要破案，都必须首先找到一个突破口。可是，本案从哪儿寻找突破口呢？陈子明决定首先落实胡玉明的杀人动机。

    陈子明推测，既然刘历文与胡玉明的暧昧关系开始于大约半个月之前，那么也许正是在那时候，他得知了胡玉明的某种致命的秘密。由于他们俩都供职于同一家公司，那秘密就很可能涉及到公司内的某件事务。陈子明让李毅然暗地里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如果自己估计不错的话，那儿最近必定发生了某件极其重大的事情。    第九章

    李毅然对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很快就有了结果。

    鸿信化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一种叫做DTMP的化工中间体，它可以作为一些化学合成染料的原料。因此，鸿信化工公司的产品主要是卖给一些下游染料生产厂家。与该公司有固定关系的客户大约有十几家，其中最大的一家是位于南方的新富春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富春染料公司每年需要大量的DTMP中间体，主要从国内的五家化工公司采购。在那五家公司中，有三家公司较小，供货量仅占15%以下。另两家公司的产量较大，共同占据了85%的份额。而那两家公司相互比较，无论是产品质量或是生产能力都可以说是旗鼓相当，不相上下。这两家公司就是本市的鸿信化工公司与位于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

    由于新富春染料公司采购的DTMP中间体历来都是来自于几个不同的公司，产品质量当然就会参差不一，这就给他们的生产过程带来一些问题。因为，不同质量的原料就需要不同的处理过程。但是前几年，由于国内市场上DTMP中间体一直是供不应求，所以他们也别无它法。近年来，生产DTMP中间体的厂家越来越多，一下子从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局势突然变得对下游染料公司有利起来。就在一个多月前，新富春染料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忽然提出今后只从一家公司采购原料。其原因既是为了降低成本，也是为了使原料的质量趋于同一和稳定。从科学和经济的角度考虑，这样做也是无可厚非的。至于选择哪一家公司，为了公平起见，新富春染料公司决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决定，原先供货的五家公司都可以分别进行投标。

    对于三家小公司而言，由于产量与质量都处于劣势，中标的可能性当然较小。因此，竞争将主要集中在两家大公司之间展开。

    这件事情无疑给鸿信化工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为公司每年利润的60%都是来源于DTMP中间体的销售，而该产品的销售额的55%又是来源于新富春染料公司，倘若失去了这个客户，鸿信化工公司将失去大多数的利润，甚至于也不排除将因为效益急速降低而不得不大幅裁员！公司上上下下，几乎每一个员工全都感觉到了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

    而对于他们的竞争对手华威利化工公司而言，情况也是同样严峻。因此，两家公司之间的竞争简直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既然最近的竟标对于鸿信化工公司是如此重要，那么刘历文命案所涉及的公司秘密理应与这次竞标有关。难道是胡玉明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而偷偷卖给了作为竞争对手的华威利化工公司？并且这一事情恰巧被刘历文所发现、从而对她进行敲诈？从推理的角度而言，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不过，推理毕竟只是推理，并不代表就是事实，所以现在还不能对胡玉明采取任何行动，一切将有待于事实的证明。在竞标事件尘埃落定之时，也许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今天是11月26日，而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的日期定于11月28日。也就是说，还有两天就可以知道究竟鹿死谁手了。

    陈子明兴奋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微笑着对李毅然说道：

    “倘若我猜得不错的话，在这次竞标中，成功中标者大概是华威利化工公司，而且其报价大概仅仅略低于鸿信化工公司。11月28日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也应该就是玉湖路杀人案即将面临收官之时。”    第九章

    李毅然对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很快就有了结果。

    鸿信化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一种叫做DTMP的化工中间体，它可以作为一些化学合成染料的原料。因此，鸿信化工公司的产品主要是卖给一些下游染料生产厂家。与该公司有固定关系的客户大约有十几家，其中最大的一家是位于南方的新富春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富春染料公司每年需要大量的DTMP中间体，主要从国内的五家化工公司采购。在那五家公司中，有三家公司较小，供货量仅占15%以下。另两家公司的产量较大，共同占据了85%的份额。而那两家公司相互比较，无论是产品质量或是生产能力都可以说是旗鼓相当，不相上下。这两家公司就是本市的鸿信化工公司与位于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

    由于新富春染料公司采购的DTMP中间体历来都是来自于几个不同的公司，产品质量当然就会参差不一，这就给他们的生产过程带来一些问题。因为，不同质量的原料就需要不同的处理过程。但是前几年，由于国内市场上DTMP中间体一直是供不应求，所以他们也别无它法。近年来，生产DTMP中间体的厂家越来越多，一下子从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局势突然变得对下游染料公司有利起来。就在一个多月前，新富春染料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忽然提出今后只从一家公司采购原料。其原因既是为了降低成本，也是为了使原料的质量趋于同一和稳定。从科学和经济的角度考虑，这样做也是无可厚非的。至于选择哪一家公司，为了公平起见，新富春染料公司决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决定，原先供货的五家公司都可以分别进行投标。

    对于三家小公司而言，由于产量与质量都处于劣势，中标的可能性当然较小。因此，竞争将主要集中在两家大公司之间展开。

    这件事情无疑给鸿信化工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为公司每年利润的60%都是来源于DTMP中间体的销售，而该产品的销售额的55%又是来源于新富春染料公司，倘若失去了这个客户，鸿信化工公司将失去大多数的利润，甚至于也不排除将因为效益急速降低而不得不大幅裁员！公司上上下下，几乎每一个员工全都感觉到了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

    而对于他们的竞争对手华威利化工公司而言，情况也是同样严峻。因此，两家公司之间的竞争简直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既然最近的竟标对于鸿信化工公司是如此重要，那么刘历文命案所涉及的公司秘密理应与这次竞标有关。难道是胡玉明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而偷偷卖给了作为竞争对手的华威利化工公司？并且这一事情恰巧被刘历文所发现、从而对她进行敲诈？从推理的角度而言，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不过，推理毕竟只是推理，并不代表就是事实，所以现在还不能对胡玉明采取任何行动，一切将有待于事实的证明。在竞标事件尘埃落定之时，也许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今天是11月26日，而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的日期定于11月28日。也就是说，还有两天就可以知道究竟鹿死谁手了。

    陈子明兴奋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微笑着对李毅然说道：

    “倘若我猜得不错的话，在这次竞标中，成功中标者大概是华威利化工公司，而且其报价大概仅仅略低于鸿信化工公司。11月28日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也应该就是玉湖路杀人案即将面临收官之时。”    第十章

    11月28日下午，李毅然与李大鹏一起急冲冲地来到了子明老师的宿舍。李毅然告诉子明老师，正如老师所料，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果然中标，而且其报价比鸿信化工公司仅略低不到千份之一。

    另外，对银行方面的调查表明，当天，胡玉明在交通银行的账户上收到了一笔汇款，是50万元，而汇出人正是林蕴芳。

    李大鹏低垂着头，面孔上充满了愧疚。

    11月22日子明老师重新勘察现场后，李大鹏就已经感觉到自己对本案的判断可能有误。那天花板上小挂钩上的白色短线头为什么会含有高浓度的氰化钾呢？电脑中的所有信息为什么会被人全部清除得干干净净呢？而且这两条重要线索自己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居然都不曾发现！还有，最最关键的问题是，自己为什么不曾想到死者的最后一顿晚餐可能是与另一个人在一起共进的呢？现在看来，自己自始至终将目光死死盯在司马玉茹身上是完全错了！事实证明，胡玉明才是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倘若不是子明老师由于偶然的机缘而介入此案，真正的杀人凶手岂不是将永久逍遥法外？而这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责任！现在想起来还真有些后怕。

    “子明老师，两天前您曾经说过，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也应该就是玉湖路杀人案即将面临收官之时。现在，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李毅然问道。

    陈子明胸有成竹地将自己对本案至今为止的推理过程叙述如下：

    “现在，我们按照自己的推理逻辑把本案的发生过程重新整理一下。首先，不妨假定，大约在10月下旬，刘历文由于偶然的机缘而掌握了胡玉明的某个秘密。由于他对胡玉明垂涎已久，好不容易得到了如此绝好的机会，又岂肯轻易放过？于是刘历文向胡玉明实施威胁恫吓，终于迫使她就范，维持与自己的暧昧关系。那秘密对于胡玉明而言，必定是致命的，否则她绝不会心甘情愿地容忍他的骚扰。可是，尽管她对刘历文一味地容忍，但她仍然时时刻刻都在担心他有朝一日可能将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因此，她必须伺机除去那个令人生厌的绊脚石。

    现在，我们来设想一下，对于胡玉明来说，那秘密究竟是什么秘密呢？为了保全自己的秘密，她竟然可以冒着生命危险而杀人灭口，可见该秘密必定具有重大意义。由于他们两人都供职于同一家公司，因此，能够让刘历文知道的秘密很可能就是公司内部的秘密。

    对于鸿信化工公司而言，眼下最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投标，那是与公司的生死存亡有关的，也是最近一段时间公司员工们最为关心的一件大事。因此，那秘密也就应当是与投标有关了。倘若说我们的这种看法仅仅是猜测的话，那么现在的开标结果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我们的推测。因为，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不但中标，而且其报价仅比鸿信公司略低不到千份之一！况且胡玉明也已收到了华威利化工公司的50万元，作为她窃取本公司投标文件的报酬。

    现在我们已经明白，胡玉明很可能是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文件的内容透露给作为竞争对手的华威利化工公司，从而为她自己换取高额报酬。可是，在她窃取情报的过程中，由于机缘巧合而被刘历文偶然发现了，甚至于被他拍摄下来而作为向她敲诈勒索的证据。我们可以想象，刘历文不但要得到她的人，而且还将要敲诈一大笔钱。并且，这种敲诈可能会无休止地永远继续下去。

    此时，胡玉明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对刘历文的猥亵及敲诈长久地忍耐下去；要么是反戈一击，设法杀死刘历文，永除后患。

    她是一个思维清晰的人，她知道，即使自己长期容忍刘历文的骚扰与敲诈，也不能保证自己的秘密可以永不泄露。她也知道，窃取商业情报会有什么后果。由于自己的泄密，鸿信化工公司有可能将面临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于破产，如果追究起这样的责任，自己理应将被判重刑！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儿，如何能够忍受狱中的日月？这样一想，她只能采取第二个方案：杀死刘历文！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胡玉明的杀人动机。在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紧接着就在胡玉明的账户上多了50万元，基本上已经印证了我们的看法，但我们还需要更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这证据就在鸿信化工公司的竞争对手华威利化工公司那里。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胡玉明在华威利化工公司必定有一个关系人，正是那个关系人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让她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那么，那个关系人究竟是谁呢？我们可以从她的亲友及同学中寻找。近几日，李毅然已经从网上查找到一些信息，胡玉明的一个大学同学林蕴芳自从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华威利化工公司市场部工作。说不定林某就是那位关系人。

    现在，我们可以派人前往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对林蕴芳进行询问。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问及窃取商业机密之事，她肯定是缄口不言。但是由于此案涉及到一桩命案，倘若她拒绝配合，将有参与谋杀之嫌。况且对方已经付给胡玉明50万元人民币作为窃取情报的报酬，证据确凿。因此，估计她不敢不吐露真相。因为窃取商业机密的是胡玉明，而对于林蕴芳而言，仅仅是为本公司收集商业情报而已，并无重罪。只要取得了胡玉明泄密的证据，我们就可以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证据。”    第十章

    11月28日下午，李毅然与李大鹏一起急冲冲地来到了子明老师的宿舍。李毅然告诉子明老师，正如老师所料，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果然中标，而且其报价比鸿信化工公司仅略低不到千份之一。

    另外，对银行方面的调查表明，当天，胡玉明在交通银行的账户上收到了一笔汇款，是50万元，而汇出人正是林蕴芳。

    李大鹏低垂着头，面孔上充满了愧疚。

    11月22日子明老师重新勘察现场后，李大鹏就已经感觉到自己对本案的判断可能有误。那天花板上小挂钩上的白色短线头为什么会含有高浓度的氰化钾呢？电脑中的所有信息为什么会被人全部清除得干干净净呢？而且这两条重要线索自己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居然都不曾发现！还有，最最关键的问题是，自己为什么不曾想到死者的最后一顿晚餐可能是与另一个人在一起共进的呢？现在看来，自己自始至终将目光死死盯在司马玉茹身上是完全错了！事实证明，胡玉明才是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倘若不是子明老师由于偶然的机缘而介入此案，真正的杀人凶手岂不是将永久逍遥法外？而这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责任！现在想起来还真有些后怕。

    “子明老师，两天前您曾经说过，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也应该就是玉湖路杀人案即将面临收官之时。现在，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李毅然问道。

    陈子明胸有成竹地将自己对本案至今为止的推理过程叙述如下：

    “现在，我们按照自己的推理逻辑把本案的发生过程重新整理一下。首先，不妨假定，大约在10月下旬，刘历文由于偶然的机缘而掌握了胡玉明的某个秘密。由于他对胡玉明垂涎已久，好不容易得到了如此绝好的机会，又岂肯轻易放过？于是刘历文向胡玉明实施威胁恫吓，终于迫使她就范，维持与自己的暧昧关系。那秘密对于胡玉明而言，必定是致命的，否则她绝不会心甘情愿地容忍他的骚扰。可是，尽管她对刘历文一味地容忍，但她仍然时时刻刻都在担心他有朝一日可能将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因此，她必须伺机除去那个令人生厌的绊脚石。

    现在，我们来设想一下，对于胡玉明来说，那秘密究竟是什么秘密呢？为了保全自己的秘密，她竟然可以冒着生命危险而杀人灭口，可见该秘密必定具有重大意义。由于他们两人都供职于同一家公司，因此，能够让刘历文知道的秘密很可能就是公司内部的秘密。

    对于鸿信化工公司而言，眼下最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投标，那是与公司的生死存亡有关的，也是最近一段时间公司员工们最为关心的一件大事。因此，那秘密也就应当是与投标有关了。倘若说我们的这种看法仅仅是猜测的话，那么现在的开标结果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我们的推测。因为，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不但中标，而且其报价仅比鸿信公司略低不到千份之一！况且胡玉明也已收到了华威利化工公司的50万元，作为她窃取本公司投标文件的报酬。

    现在我们已经明白，胡玉明很可能是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文件的内容透露给作为竞争对手的华威利化工公司，从而为她自己换取高额报酬。可是，在她窃取情报的过程中，由于机缘巧合而被刘历文偶然发现了，甚至于被他拍摄下来而作为向她敲诈勒索的证据。我们可以想象，刘历文不但要得到她的人，而且还将要敲诈一大笔钱。并且，这种敲诈可能会无休止地永远继续下去。

    此时，胡玉明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对刘历文的猥亵及敲诈长久地忍耐下去；要么是反戈一击，设法杀死刘历文，永除后患。

    她是一个思维清晰的人，她知道，即使自己长期容忍刘历文的骚扰与敲诈，也不能保证自己的秘密可以永不泄露。她也知道，窃取商业情报会有什么后果。由于自己的泄密，鸿信化工公司有可能将面临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于破产，如果追究起这样的责任，自己理应将被判重刑！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儿，如何能够忍受狱中的日月？这样一想，她只能采取第二个方案：杀死刘历文！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胡玉明的杀人动机。在新富春染料公司开标之际，紧接着就在胡玉明的账户上多了50万元，基本上已经印证了我们的看法，但我们还需要更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这证据就在鸿信化工公司的竞争对手华威利化工公司那里。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胡玉明在华威利化工公司必定有一个关系人，正是那个关系人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让她窃取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那么，那个关系人究竟是谁呢？我们可以从她的亲友及同学中寻找。近几日，李毅然已经从网上查找到一些信息，胡玉明的一个大学同学林蕴芳自从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华威利化工公司市场部工作。说不定林某就是那位关系人。

    现在，我们可以派人前往东北的华威利化工公司对林蕴芳进行询问。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问及窃取商业机密之事，她肯定是缄口不言。但是由于此案涉及到一桩命案，倘若她拒绝配合，将有参与谋杀之嫌。况且对方已经付给胡玉明50万元人民币作为窃取情报的报酬，证据确凿。因此，估计她不敢不吐露真相。因为窃取商业机密的是胡玉明，而对于林蕴芳而言，仅仅是为本公司收集商业情报而已，并无重罪。只要取得了胡玉明泄密的证据，我们就可以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证据。”    第十一章

    三天之后，李大鹏从东北返回，战绩辉煌。

    正如陈子明所料，当林蕴芳听说胡玉明由于窃取鸿信公司投标文件而涉及一桩命案，惊恐之余，她立即彻底交待了她们之间的情报交易。

    林蕴芳与胡玉明本是河西大学化学系的同学，而且关系甚为密切，毕业后仍保持相互联系。由于她们俩所供职的公司属于同一个行业，所以在业务上，她们也经常进行一些交流。

    在这次招标之初，林蕴芳受本公司上层委托，曾在电话中向胡玉明提出优厚的条件，让她窃取鸿信化工公司的投标文件。因为对于华威利化工公司而言，对此次竞标是否能够成功完全没有把握。倘若竞标失败，该公司亦可能面临破产的边缘，因此才不惜重金试图窃取竞争对手的投标信息。一开始，胡玉明曾一度拒绝。但是在对方反复的劝说之下，她考虑再三，终于经受不住巨额报酬的诱惑，决定铤而走险。正是由于胡玉明的参与，华威利化工公司才得以以略低于对手的报价而一举夺标。作为报酬，华威利化工公司于11月28日已将50万元打入胡玉明的账户。

    在李大鹏的要求之下，林蕴芳打开了她自己的电子邮箱，收件箱的目录中列有来自胡玉明的邮件，其附件正是鸿信化工公司的投标文件！

    证据确凿，经上级批准，决定立即对胡玉明实施抓捕。    第十一章

    三天之后，李大鹏从东北返回，战绩辉煌。

    正如陈子明所料，当林蕴芳听说胡玉明由于窃取鸿信公司投标文件而涉及一桩命案，惊恐之余，她立即彻底交待了她们之间的情报交易。

    林蕴芳与胡玉明本是河西大学化学系的同学，而且关系甚为密切，毕业后仍保持相互联系。由于她们俩所供职的公司属于同一个行业，所以在业务上，她们也经常进行一些交流。

    在这次招标之初，林蕴芳受本公司上层委托，曾在电话中向胡玉明提出优厚的条件，让她窃取鸿信化工公司的投标文件。因为对于华威利化工公司而言，对此次竞标是否能够成功完全没有把握。倘若竞标失败，该公司亦可能面临破产的边缘，因此才不惜重金试图窃取竞争对手的投标信息。一开始，胡玉明曾一度拒绝。但是在对方反复的劝说之下，她考虑再三，终于经受不住巨额报酬的诱惑，决定铤而走险。正是由于胡玉明的参与，华威利化工公司才得以以略低于对手的报价而一举夺标。作为报酬，华威利化工公司于11月28日已将50万元打入胡玉明的账户。

    在李大鹏的要求之下，林蕴芳打开了她自己的电子邮箱，收件箱的目录中列有来自胡玉明的邮件，其附件正是鸿信化工公司的投标文件！

    证据确凿，经上级批准，决定立即对胡玉明实施抓捕。    第十二章

    这些天来，胡玉明可以说是胆战心惊、如坐针毡。

    她回想起最近这一段时间的日子，简直就像是一场噩梦。而这一切，全都是源于一个多月前林蕴芳的一个电话。现在想想，真是恨死她、恨死她了！

    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了。她多么希望最近发生的这一切全都是一个虚幻的梦啊！她掐掐胳膊，很痛，根本就不是梦，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这一切全都是真的！

    当初自己真是昏了头，居然轻易地答应了林蕴芳的要求，去偷取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并且立即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她的邮箱中。全怪自己求财心切，才犯下了这个要命的错误。

    如果在窃取保险箱里的文件时不曾被那可恶的刘历文发现，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她清楚地记得，那日下班后，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几乎都下班回家了，唯有她借口说仍有一项工作没有完成，独自留下来加班。天黑之后，她悄悄打开了信息情报部的保险箱，取出了那份文件，并且立即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林蕴芳的电子邮箱中。那保险箱的钥匙，是她一个多礼拜前用橡皮泥暗地里从经理那儿取下模印，然后私自配制的。那保险箱的密码，是前两天经理开保险箱时她偷偷看到、并暗记于心的。在窃取那文件的过程中，她虽然紧张得几乎心都快从喉咙里蹦出来了，但是整个行动干净利落，毫无痕迹。只花了短短的两分钟，就全部圆满地完成了。当时她还想，从头到尾，自己的行动多么果敢、利索！简直可以和电影中的一些惊险情节相媲美，看来自己的确具有间谍的天赋。只需短短的两分钟，便可以获得50万元的收益，那可相当于自己大约20年的工资呀！

    她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在采取行动之前，她已经全面考虑过了自己将可能面临的风险。她知道，那投标文件的光碟共有两份，一份在信息情报部，一份在总经理办公室。有机会进入这两个办公室的职员有十几个，即使以后公司发现有人泄密，谁又能确定究竟是哪一个职员窃取了保险箱里的秘密呢？况且，还有几个资深工程师当初曾参与了标书的制定，谁又能保证不是那几个人出卖了情报呢？因此，自己应当是安全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是公司怀疑到自己的头上，他们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又能把自己怎么样呢？最多辞职而已，还怕什么呢？看来，自己的这一步行动应该是无懈可击的。

    可是，这种兴奋与喜悦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就在第二天早晨，她就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正在面临着的，乃是始料所未及的灭顶之灾！

    她清楚地记得那天早晨的情景。

    早饭后，她像平常一样到公司上班。她镇定自如，她的表情与衣着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可是，当她刚进入公司大楼时，迎面一个人拦住了她，那是公司的保安部副经理刘历文。她平时非常讨厌刘历文，他不但形容猥琐，而且还是一个有名的色鬼，平时见到稍有些姿色的女人总是垂涎欲滴的样子。他一大早拦住自己有什么事情呢？她不由得有些儿心虚。她随着刘历文走进了保安部的办公室，那儿只有他们两个人。刘历文笑嘻嘻地打开手机，一副图像赫然出现在胡玉明的眼前。天呀！那竟是她昨晚打开保险箱时的一副照片！当时还以为自己的行动是天衣无缝，谁知道竟然被这个色鬼偷偷地拍摄了下来！

    后来她才知道，当她昨晚进行那惊心动魄的勾当之时，刘历文正趴在房门上端的气窗上偷窥。一开始，刘历文并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更不会猜到她竟然会窃取公司的机密，他只不过是因为好色而喜欢对漂亮女人时不时地偷窥一下而已。公司里的女性当中，有几个人是他平时特别注意的对象，而青春貌美的胡玉明当然是其中之一。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但他知道胡玉明还独自呆在办公室里。公司里的职员们大多早已下班回家，走廊里并无一个人影，这岂不是偷窥女人的大好时机？

    当他从气窗里看到胡玉明在干什么时，不免大吃一惊。他立刻明白了一切，并且决定利用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他掏出手机，将胡玉明的所作所为全都拍摄了下来。

    在拍摄完毕后，他本想立即冲进屋内，以此为威胁，迫使胡玉明就范，成就其多日的非非之想。但是他转而又想道，不行，倘若这手机被她抢了，岂不是没有了证据？必须将这几幅照片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中，才更安全。

    当胡玉明知道这一切后，她唯一的感觉就是：天，已经塌下来了！

    她跌坐在保安部办公室的沙发上，任凭那色鬼趴在自己身上。他那魔鬼似的双手在她的躯体上上下乱摸，他那龌龊的舌头在她的脸上到处乱舔。但此刻的她，仿佛是死了一般，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感觉。她的内心充满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极度恐惧，她感到自己已经濒临绝境。她深切地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什么样的罪孽，并且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作为影响重大的商业机密盗窃罪，自己将可能入狱多年！她既然不能容忍自己的青春岁月在那阴沉可怕的牢房中度过，那么她就必须容忍面前的这个色鬼在自己的肉体上发泄兽欲！此刻的她，除了绝对的顺从之外，还能怎么样呢？

    她头顶上的天，刚才还是光辉灿烂，瞬刻间已经是阴霾蔽日了。从现在开始，她每天必须尽量克制自己的厌恶，满足刘历文无休止的性要求。她，一个青春靓丽的大学毕业生，居然沦落为那卑贱猥琐的刘历文的性奴隶！可是，她所需要忍耐的还不仅仅是刘历文的粗暴蹂躏，他们的这种暧昧关系已经引起了同事们的注意，在公司里，人们都向她投过来一种异样而不解的眼光。对于这一切，她除了默默地忍受之外，还能有什么其它的办法呢？

    可是，她经常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即使自己像可怜的性奴隶一样地一味忍受下去，就能换取永久的安全吗？倘若刘历文有朝一日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自己将面临的，仍将是牢狱之灾。

    不行，必须设法踢除这个绊脚石，必须杀死刘历文！此外别无它法。

    经过多少个不眠之夜，通过多少次的深思熟虑，她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既能杀死刘历文，又能够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她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如果实施这样的方法，警方绝对不可能破案！

    机会来了，刘历文的老婆要出差，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让这个老色鬼死在他自己的家里！

    当她按照自己的周密计划成功地杀死刘历文之后，她顿时感到了无比的轻松，她头顶上的天空又重新明亮了起来。由于自己那巧妙而周全的计划，警方似乎并未怀疑到自己，而是在围绕刘历文的老婆进行调查。

    不过，这种好日子也没有延续多长时间，警方似乎逐渐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前几天，警方再次来到公司，向几个有关人士进行询问调查，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她。

    再次询问调查的目的是什么呢？自己在作案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警方抓住了什么有关证据呢？她将那天晚上在刘历文家里的行动逐一进行反思，难道是自己进出刘历文的公寓时曾被什么人看见？或者是他们俩乘坐的出租车司机被警方找到了？她突然想起，那天在玉湖路327号门口下出租车时是刘历文付的车费，想必那出租车发票被刘历文塞进衣袋了！倘若警方发现那发票，就很容易找到那出租车司机。她立刻后悔起来，自己那天也太大意了，为什么自己没注意到这一点呢？真是百密而一疏呀？

    她转而又想道，那又能怎么样呢？即使警方能够证明自己曾与刘历文共进晚餐，甚至于自己曾到过玉湖路327号的门口，但他们又如何能够证明自己曾进入刘历文的公寓呢？当然更无法证明自己杀死了刘历文。因为，按照法医的判断，刘历文的死亡时间是8点半到9点半，而自己从8点到11点都一直在《金满屋》酒吧与两个女同事在一起共聚。自己精心设计的计谋是如此高明，警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破解的！

    然而，她的内心还是充满了惊恐和疑虑。因为，就在几天前，她听公司里的同事们说，警院的资深教官陈子明已经介入此案的侦破。倘若真的由他接手此案，自己的计谋还能够瞒得过他那鹰隼般的眼睛吗？

    不过，陈子明再厉害，也需要证据呀！她庆幸自己行为果断，在杀死刘历文之后，立即就将所有可能的证据全都干净彻底地处理了。她在杀人现场戴的手套当天晚上就扔到垃圾箱里去了，捆绑刘历文用剩的那卷胶带也都扔了，最最关键的证据便是那氰化钾，她11月14号一早就扔进护城河里，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时，她突然听见有人敲门，她立刻感觉自己的身体在不停地哆嗦，心头就似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她看了看钟，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是谁呢？不会是警察吧？她失魂落魄地走到门边，从猫眼里看了一下，果然是警察！完了，全完了！警察这样晚上门，绝不会是什么例行询问，大概是抓捕吧？

    她心里恨恨地想道，林蕴芳这个小婊子，一切全被她给毁了！现在只好听天由命，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第十二章

    这些天来，胡玉明可以说是胆战心惊、如坐针毡。

    她回想起最近这一段时间的日子，简直就像是一场噩梦。而这一切，全都是源于一个多月前林蕴芳的一个电话。现在想想，真是恨死她、恨死她了！

    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了。她多么希望最近发生的这一切全都是一个虚幻的梦啊！她掐掐胳膊，很痛，根本就不是梦，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这一切全都是真的！

    当初自己真是昏了头，居然轻易地答应了林蕴芳的要求，去偷取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并且立即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她的邮箱中。全怪自己求财心切，才犯下了这个要命的错误。

    如果在窃取保险箱里的文件时不曾被那可恶的刘历文发现，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她清楚地记得，那日下班后，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几乎都下班回家了，唯有她借口说仍有一项工作没有完成，独自留下来加班。天黑之后，她悄悄打开了信息情报部的保险箱，取出了那份文件，并且立即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林蕴芳的电子邮箱中。那保险箱的钥匙，是她一个多礼拜前用橡皮泥暗地里从经理那儿取下模印，然后私自配制的。那保险箱的密码，是前两天经理开保险箱时她偷偷看到、并暗记于心的。在窃取那文件的过程中，她虽然紧张得几乎心都快从喉咙里蹦出来了，但是整个行动干净利落，毫无痕迹。只花了短短的两分钟，就全部圆满地完成了。当时她还想，从头到尾，自己的行动多么果敢、利索！简直可以和电影中的一些惊险情节相媲美，看来自己的确具有间谍的天赋。只需短短的两分钟，便可以获得50万元的收益，那可相当于自己大约20年的工资呀！

    她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在采取行动之前，她已经全面考虑过了自己将可能面临的风险。她知道，那投标文件的光碟共有两份，一份在信息情报部，一份在总经理办公室。有机会进入这两个办公室的职员有十几个，即使以后公司发现有人泄密，谁又能确定究竟是哪一个职员窃取了保险箱里的秘密呢？况且，还有几个资深工程师当初曾参与了标书的制定，谁又能保证不是那几个人出卖了情报呢？因此，自己应当是安全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是公司怀疑到自己的头上，他们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又能把自己怎么样呢？最多辞职而已，还怕什么呢？看来，自己的这一步行动应该是无懈可击的。

    可是，这种兴奋与喜悦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就在第二天早晨，她就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正在面临着的，乃是始料所未及的灭顶之灾！

    她清楚地记得那天早晨的情景。

    早饭后，她像平常一样到公司上班。她镇定自如，她的表情与衣着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可是，当她刚进入公司大楼时，迎面一个人拦住了她，那是公司的保安部副经理刘历文。她平时非常讨厌刘历文，他不但形容猥琐，而且还是一个有名的色鬼，平时见到稍有些姿色的女人总是垂涎欲滴的样子。他一大早拦住自己有什么事情呢？她不由得有些儿心虚。她随着刘历文走进了保安部的办公室，那儿只有他们两个人。刘历文笑嘻嘻地打开手机，一副图像赫然出现在胡玉明的眼前。天呀！那竟是她昨晚打开保险箱时的一副照片！当时还以为自己的行动是天衣无缝，谁知道竟然被这个色鬼偷偷地拍摄了下来！

    后来她才知道，当她昨晚进行那惊心动魄的勾当之时，刘历文正趴在房门上端的气窗上偷窥。一开始，刘历文并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更不会猜到她竟然会窃取公司的机密，他只不过是因为好色而喜欢对漂亮女人时不时地偷窥一下而已。公司里的女性当中，有几个人是他平时特别注意的对象，而青春貌美的胡玉明当然是其中之一。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但他知道胡玉明还独自呆在办公室里。公司里的职员们大多早已下班回家，走廊里并无一个人影，这岂不是偷窥女人的大好时机？

    当他从气窗里看到胡玉明在干什么时，不免大吃一惊。他立刻明白了一切，并且决定利用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他掏出手机，将胡玉明的所作所为全都拍摄了下来。

    在拍摄完毕后，他本想立即冲进屋内，以此为威胁，迫使胡玉明就范，成就其多日的非非之想。但是他转而又想道，不行，倘若这手机被她抢了，岂不是没有了证据？必须将这几幅照片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中，才更安全。

    当胡玉明知道这一切后，她唯一的感觉就是：天，已经塌下来了！

    她跌坐在保安部办公室的沙发上，任凭那色鬼趴在自己身上。他那魔鬼似的双手在她的躯体上上下乱摸，他那龌龊的舌头在她的脸上到处乱舔。但此刻的她，仿佛是死了一般，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感觉。她的内心充满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极度恐惧，她感到自己已经濒临绝境。她深切地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什么样的罪孽，并且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作为影响重大的商业机密盗窃罪，自己将可能入狱多年！她既然不能容忍自己的青春岁月在那阴沉可怕的牢房中度过，那么她就必须容忍面前的这个色鬼在自己的肉体上发泄兽欲！此刻的她，除了绝对的顺从之外，还能怎么样呢？

    她头顶上的天，刚才还是光辉灿烂，瞬刻间已经是阴霾蔽日了。从现在开始，她每天必须尽量克制自己的厌恶，满足刘历文无休止的性要求。她，一个青春靓丽的大学毕业生，居然沦落为那卑贱猥琐的刘历文的性奴隶！可是，她所需要忍耐的还不仅仅是刘历文的粗暴蹂躏，他们的这种暧昧关系已经引起了同事们的注意，在公司里，人们都向她投过来一种异样而不解的眼光。对于这一切，她除了默默地忍受之外，还能有什么其它的办法呢？

    可是，她经常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即使自己像可怜的性奴隶一样地一味忍受下去，就能换取永久的安全吗？倘若刘历文有朝一日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自己将面临的，仍将是牢狱之灾。

    不行，必须设法踢除这个绊脚石，必须杀死刘历文！此外别无它法。

    经过多少个不眠之夜，通过多少次的深思熟虑，她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既能杀死刘历文，又能够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她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如果实施这样的方法，警方绝对不可能破案！

    机会来了，刘历文的老婆要出差，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让这个老色鬼死在他自己的家里！

    当她按照自己的周密计划成功地杀死刘历文之后，她顿时感到了无比的轻松，她头顶上的天空又重新明亮了起来。由于自己那巧妙而周全的计划，警方似乎并未怀疑到自己，而是在围绕刘历文的老婆进行调查。

    不过，这种好日子也没有延续多长时间，警方似乎逐渐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前几天，警方再次来到公司，向几个有关人士进行询问调查，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她。

    再次询问调查的目的是什么呢？自己在作案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警方抓住了什么有关证据呢？她将那天晚上在刘历文家里的行动逐一进行反思，难道是自己进出刘历文的公寓时曾被什么人看见？或者是他们俩乘坐的出租车司机被警方找到了？她突然想起，那天在玉湖路327号门口下出租车时是刘历文付的车费，想必那出租车发票被刘历文塞进衣袋了！倘若警方发现那发票，就很容易找到那出租车司机。她立刻后悔起来，自己那天也太大意了，为什么自己没注意到这一点呢？真是百密而一疏呀？

    她转而又想道，那又能怎么样呢？即使警方能够证明自己曾与刘历文共进晚餐，甚至于自己曾到过玉湖路327号的门口，但他们又如何能够证明自己曾进入刘历文的公寓呢？当然更无法证明自己杀死了刘历文。因为，按照法医的判断，刘历文的死亡时间是8点半到9点半，而自己从8点到11点都一直在《金满屋》酒吧与两个女同事在一起共聚。自己精心设计的计谋是如此高明，警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破解的！

    然而，她的内心还是充满了惊恐和疑虑。因为，就在几天前，她听公司里的同事们说，警院的资深教官陈子明已经介入此案的侦破。倘若真的由他接手此案，自己的计谋还能够瞒得过他那鹰隼般的眼睛吗？

    不过，陈子明再厉害，也需要证据呀！她庆幸自己行为果断，在杀死刘历文之后，立即就将所有可能的证据全都干净彻底地处理了。她在杀人现场戴的手套当天晚上就扔到垃圾箱里去了，捆绑刘历文用剩的那卷胶带也都扔了，最最关键的证据便是那氰化钾，她11月14号一早就扔进护城河里，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时，她突然听见有人敲门，她立刻感觉自己的身体在不停地哆嗦，心头就似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她看了看钟，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是谁呢？不会是警察吧？她失魂落魄地走到门边，从猫眼里看了一下，果然是警察！完了，全完了！警察这样晚上门，绝不会是什么例行询问，大概是抓捕吧？

    她心里恨恨地想道，林蕴芳这个小婊子，一切全被她给毁了！现在只好听天由命，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第十三章

    警方对胡玉明的住宅进行了彻底搜查，希望能找到一些涉案罪证。可是，李大鹏所预想的几样证据一样也没有找到。显然，胡玉明早就将有关罪证进行了干净彻底的清理。

    李大鹏重点寻找的，便是使刘历文死亡的剧毒化学物质氰化钾。可是，翻遍了胡玉明的公寓，也不曾找到一星半点的氰化钾。

    陈子明曾关照他寻找有关的胶带卷，刘历文就是被胶带捆绑在铁床上的。那剩余的胶带卷很可能被凶犯带回家里。倘若能找到那胶带卷，倘若那胶带卷后来不曾被使用过，其胶带断口理应能够与案发现场的胶带断口相吻合。如果的确如此，这将是胡玉明作案的铁证！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李大鹏费尽功夫，根本没发现任何的胶带卷，胡玉明肯定将那剩余的胶带卷扔了。

    李大鹏从胡玉明的写字台抽屉里找到一本笔记本，其中记载着一些电话号码，还贴了不少剪报。这笔记本能不能提供什么线索呢？他想了想，最后还是将这笔记本交给了子明老师。

    陈子明逐页翻看那些剪报，突然，他的面孔上出现了一丝兴奋的笑容。他翻到了一小块剪报，那是临渝法制报前些时候的一篇报道，其内容是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这种药物的最大特点是，它在人体内分解特快，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分解90%，因此，法医很难查明真相。如果剂量足够大，可以抑制呼吸肌而令人窒息而死。可是倘若剂量较小，则仅仅使人肌肉麻痹而不至于死亡。看来胡玉明对这篇报道非常重视，难道她已经仿而效之，将这种药物用之于刘历文？

    倘若胡玉明决定在11月13日晚上杀死刘历文，她必须首先考虑两个先决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她需要一种延时装置，利用该装置，她可以既能够杀死刘历文，又同时能够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第二个问题是，在她安排那延时装置之前，她必须完全控制住刘历文。

    她理应深知刘历文的体质，自己决非他的对手，又怎么能控制得住他呢？想来想去，唯一的方法就是采用药物。她是学化学的，很容易就可以查明各种药物的药理性能。她知道，几乎所有的安眠药和麻醉药在人体内的降解速度都比较慢，人死后，法医完全可以查明死者生前可能服用过何种药物。因此，她必须找到一种法医无法检测的药物。或许她前些时候碰巧曾读过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那篇报道，那种药物岂不是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吗？

    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横纹肌松弛剂，使用之后会导致全身肌肉麻痹。它的最大特点是，它与其他所有的麻醉药不同，它在血液中迅速被分解，5分钟之后就会分解90%。因此，两个小时之后，这种药物已经从体内完全消失了，法医又如何能查得到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使用它是最安全的。虽然该药物的作用只有5分钟，但是要将刘历文捆绑起来，5分钟已经足够了。

    前几天，当陈子明看完玉湖路杀人案的卷宗时，他已经预估到凶手使用这种药物的可能性，因为除了这种药物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一种药物具有这样快速代谢的特征。

    下一个问题便是药品的来源。使得刘历文致死的化学物质是氰化钾，这种东西一般人不容易得到。但是，大学的实验室里有这种东西，而胡玉明是大学化学系毕业的，因此，她如果想搞到这种东西并不难。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临床药物，一般的化学实验室里是没有的，只是在某些医院的手术室里才有。那么，胡玉明是从哪儿搞到这种药物的呢？

    在胡玉明的交际圈里，未曾发现有人在医院的手术室里工作。因此，如果她利用该药物实施犯罪，大概是从市场上买来的。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在临床上仅仅是作为手术时的辅助麻醉剂，所以在一般的药房里根本没有，仅在较大的医药公司才有此药出售。陈子明建议李大鹏立即对本市的几个大医药公司进行调查。    第十三章

    警方对胡玉明的住宅进行了彻底搜查，希望能找到一些涉案罪证。可是，李大鹏所预想的几样证据一样也没有找到。显然，胡玉明早就将有关罪证进行了干净彻底的清理。

    李大鹏重点寻找的，便是使刘历文死亡的剧毒化学物质氰化钾。可是，翻遍了胡玉明的公寓，也不曾找到一星半点的氰化钾。

    陈子明曾关照他寻找有关的胶带卷，刘历文就是被胶带捆绑在铁床上的。那剩余的胶带卷很可能被凶犯带回家里。倘若能找到那胶带卷，倘若那胶带卷后来不曾被使用过，其胶带断口理应能够与案发现场的胶带断口相吻合。如果的确如此，这将是胡玉明作案的铁证！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李大鹏费尽功夫，根本没发现任何的胶带卷，胡玉明肯定将那剩余的胶带卷扔了。

    李大鹏从胡玉明的写字台抽屉里找到一本笔记本，其中记载着一些电话号码，还贴了不少剪报。这笔记本能不能提供什么线索呢？他想了想，最后还是将这笔记本交给了子明老师。

    陈子明逐页翻看那些剪报，突然，他的面孔上出现了一丝兴奋的笑容。他翻到了一小块剪报，那是临渝法制报前些时候的一篇报道，其内容是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这种药物的最大特点是，它在人体内分解特快，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分解90%，因此，法医很难查明真相。如果剂量足够大，可以抑制呼吸肌而令人窒息而死。可是倘若剂量较小，则仅仅使人肌肉麻痹而不至于死亡。看来胡玉明对这篇报道非常重视，难道她已经仿而效之，将这种药物用之于刘历文？

    倘若胡玉明决定在11月13日晚上杀死刘历文，她必须首先考虑两个先决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她需要一种延时装置，利用该装置，她可以既能够杀死刘历文，又同时能够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第二个问题是，在她安排那延时装置之前，她必须完全控制住刘历文。

    她理应深知刘历文的体质，自己决非他的对手，又怎么能控制得住他呢？想来想去，唯一的方法就是采用药物。她是学化学的，很容易就可以查明各种药物的药理性能。她知道，几乎所有的安眠药和麻醉药在人体内的降解速度都比较慢，人死后，法医完全可以查明死者生前可能服用过何种药物。因此，她必须找到一种法医无法检测的药物。或许她前些时候碰巧曾读过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那篇报道，那种药物岂不是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吗？

    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横纹肌松弛剂，使用之后会导致全身肌肉麻痹。它的最大特点是，它与其他所有的麻醉药不同，它在血液中迅速被分解，5分钟之后就会分解90%。因此，两个小时之后，这种药物已经从体内完全消失了，法医又如何能查得到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使用它是最安全的。虽然该药物的作用只有5分钟，但是要将刘历文捆绑起来，5分钟已经足够了。

    前几天，当陈子明看完玉湖路杀人案的卷宗时，他已经预估到凶手使用这种药物的可能性，因为除了这种药物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一种药物具有这样快速代谢的特征。

    下一个问题便是药品的来源。使得刘历文致死的化学物质是氰化钾，这种东西一般人不容易得到。但是，大学的实验室里有这种东西，而胡玉明是大学化学系毕业的，因此，她如果想搞到这种东西并不难。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临床药物，一般的化学实验室里是没有的，只是在某些医院的手术室里才有。那么，胡玉明是从哪儿搞到这种药物的呢？

    在胡玉明的交际圈里，未曾发现有人在医院的手术室里工作。因此，如果她利用该药物实施犯罪，大概是从市场上买来的。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在临床上仅仅是作为手术时的辅助麻醉剂，所以在一般的药房里根本没有，仅在较大的医药公司才有此药出售。陈子明建议李大鹏立即对本市的几个大医药公司进行调查。    第十四章

    李大鹏很快就向子明老师报告了调查结果。

    本市的医药公司中，只有两家有琥珀酰氯化胆碱的注射剂出售。其中一家是临渝市医药总公司，另一家是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李大鹏分别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调查。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是常用药，而是一种麻醉辅助药，仅仅用于手术中，所以只批发给一些较大的医院，而且每笔批发的数目都比较大。因此，调查起来就比较方便。

    据临渝市医药总公司销售部的工作人员说，近一个月来，他们总共售出了四批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但买方都是本市的几个大医院，而且每笔的数目都很大。李大鹏一一核实了买家名单，基本否定了胡玉明购买的可能。

    在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销售部，李大鹏却有了新的发现。该销售部一位年轻的男职员回忆道，大约半个月前，确实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来过，要求购买一盒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由于该药剂以往一直都是批发，从未零售过，所以他们不想卖。可是那女孩儿可怜兮兮地说，她的父亲在乡下的医院里要进行气管插管，非此药不可，她急得都快哭出来了。在她的一再央求之下，最后才卖了一盒给她。李大鹏拿出胡玉明的照片让那男职员辨认，他立刻就认了出来。

    事实已经清楚，胡玉明在杀死刘历文之前，曾首先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使其丧失行动能力，便于她对现场进行布置。

    可是，陈子明无法解释的一点是，琥珀酰氯化胆碱必须注射给药，如果口服则会因胃肠道消化液的分解而失效。那么，凶手又是如何给刘历文进行注射的呢？因为在死者尸检时，法医未曾发现任何针眼。也就是说，死者死前未曾被注射过任何药剂。

    那么，胡玉明又是如何使得琥珀酰氯化胆碱进入刘历文的体内呢？

    陈子明查阅了有关药剂学方面的专著，对于某些药品，如果既不能口服给药，又不能采取注射的方式，那么，只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那就是直肠给药与舌下给药。所谓直肠给药是指将有关药物以栓剂的形式塞入肛门，使其在直肠内溶化，从而被直肠粘膜吸收而进入血液系统。而所谓舌下给药是指以诸如含片之类的形式将药物置于口腔中的舌下，使其溶化，通过口腔粘膜吸收而进入人体的血液系统。

    陈子明想道，对于本案而言，采取直肠给药的形式不大实际，胡玉明凭什么将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入刘历文的肛门呢？既然如此，剩余的唯一方式便是舌下给药了。

    难道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做成含片的形式？她没有相关工具，又如何才能够制成含片呢？姑且不谈她缺乏药剂学方面的各种知识，她连压片机都没有，又如何压片呢？

    那么，她到底使用了什么办法呢？

    除了含片外，还有什么方法能使得药物被口腔粘膜吸收呢？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口香糖。如果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渗透到口香糖里去，再让刘历文慢慢咀嚼那口香糖，其中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岂不是就通过口腔粘膜进入到刘历文的血液系统了吗？

    刘历文在咀嚼那口香糖之后，很快便失去了反抗能力，于是胡玉明便可以将他捆绑起来了。

    但是，下一个问题是，胡玉明究竟是如何做到既杀死了刘历文，又能够为自己提供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呢？

    她必定是设计了一个延时装置，该延时装置大概非常巧妙，以至于警方至今未能查明。虽然现场并未发现任何可能的延时装置，但陈子明认为，那延时装置必定和铁床上方天花板上的那个小挂钩有关。

    陈子明想道，倘若在那挂钩上拴一个容器，那里面盛有氰化钾溶液，让那溶液慢慢滴下来，可以精确计算时间，控制溶液滴下的速度，从而控制刘历文的死亡时间，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是，那个盛有氰化钾的容器最后到哪儿去了呢？当晚10点10分司马玉茹进入现场时发现丈夫已死，就立即打电话报警，当时没有一个人发现有什么容器挂在那儿。况且，警方进入现场后曾拍摄了大量照片，现在再仔细观察那些照片，天花板上的小挂钩在照片上清晰可见，可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容器。

    倘若没有任何容器，难道氰化钾溶液能够凭空挂在那里吗？

    陈子明猛地醒悟道，原来如此！

    他终于知道胡玉明是怎么做的了，真是聪明绝顶呀，可惜用错了地方。

    胡玉明将那氰化钾溶液冻成了冰，然后再挂在那小挂钩上。

    可是，这儿还有一个问题。

    倘若胡玉明在7点40分离开刘历文的公寓前将那含有氰化钾的冰块挂在那小挂钩上，当她出门后不久，那冰块就开始融化，含有氰化钾的水将滴在刘历文那塞满棉布而张得很大的口中。由于氰化钾的致死时间极快，只不过几分钟时间而已。因此，刘历文的死亡时间理应是7点40分至8点，可是据法医报告，他的死亡时间是8点30分至9点30分，这又是为什么呢？

    按理说，法医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依据各种指标综合判断的，即使有误差，也不会有那样大的误差，必定是胡玉明的杀人设计方面还有什么其它内容。

    陈子明陷入久久的沉思，怎样才能够使得氰化钾的作用延迟呢？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或许胡玉明正是运用了这个办法。

    胡玉明可能是首先用一般的自来水制造了一块冰，这块冰根本不含氰化钾。至于这块冰的大小，她必定曾做过多次试验，使其在室温条件下，能够在100分钟内融化完毕。

    她在做好了这块冰之后，可能用电烙铁之类的东西在那冰上镕出一个凹洞，然后将高浓度的氰化钾水溶液倒入那洞中，并且将一根打了结的短线头的一端浸入那氰化钾溶液中，随后立即放入冷冻室中使之冻结。待冻结之后，那冰就可以挂在那短线头之下了。胡玉明在她自己的公寓里已经事先完成了这一切。11月13日晚上，她与刘历文在肯德基店里共进晚餐后，便一起乘出租车前往位于淮河路香槟花园她自己的公寓附近。她让刘历文坐在车里等她，她自己回到公寓，她将早已准备好的那块含有氰化钾的冰块装入一个保温杯，藏在她自己的提包里，便出门返回出租车了。当他们俩当晚7点钟左右到达刘历文的公寓时，天色已黑，所以没有什么人注意到他们的行踪。进入公寓后，她假装与刘历文亲热，将他拉到卧室的床边，因为这样一来，当刘历文肌肉麻痹后她就可以省力一些。或许她借口刘历文口臭，要他咀嚼一块口香糖。此刻，刘历文正是欲火难耐，自然是百依百顺了。刘历文咀嚼那特制的口香糖后，很快就处于肌肉麻痹状态而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她则抓紧时机，戴上手套，用胶带将那色鬼捆绑于大铁床之上。她特别注意将他的身体拉得很直，使之没有动弹的余地，这样那天花板上的冰块融化时，所滴下的水滴可以正好滴在刘历文的口中。她继而在刘历文的口中塞入许多棉布，其目的是使其口腔尽量张大，以便冰块融化后的水能尽量多地滴入口腔。下一步就是安装那小挂钩了，由于挂钩的另一尖端有罗纹，很容易就能旋在天花板上。她小心地调节挂钩的位置，正对着刘历文的口腔上方。这一切完成之后，她最后从保温杯中取出那块冰，将那短线头拴在挂钩上，

    当她离开刘历文的公寓时，那冰块已经开始融化了。不过，开始融化的仅仅是外层的冰，那只不过是自来水而已，其中并不含氰化钾。等到一个半小时之后，外层的冰已经完全融化，里层的冰就开始融化了，那才是致命的氰化钾溶液。于是，当那溶液滴入刘历文的口腔中时，他不久便一命呜呼了。

    当陈子明将自己的推测告诉李大鹏时，他惊讶得差点儿失手打碎了手中的茶杯。多么精巧而离奇的杀人伎俩！他暗自感叹道，倘若不是子明老师插手此案，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查明真相的！

    虽然陈子明已经推测出胡玉明的杀人手段，但是这一切还仅仅是推测，尚缺乏证据，而没有证据是无法定罪的。比如说，虽然可以证明胡玉明曾与刘历文共进晚餐，但无法证明她曾进入他的公寓。虽然可以证明她购买了一盒琥珀酰氯化胆碱，但是无法证明她将这种药物用之于刘历文的身体。而至于设想她用口香糖的方式使刘历文全身麻痹，继而将他捆绑起来，在天花板上安装含有氰化钾的冰块等等，则更属于陈子明的推测，根本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又怎么能够使胡玉明认罪呢？目前唯一可以明确的罪名只不过是：胡玉明曾经窃取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为自己换取了50万元报酬。

    而至于杀人罪，则必须从其它方面查找出关键性的证据作为突破口。

    陈子明决定，一方面向医科大学药剂学教研室的张教授请教，看看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间接证明刘历文体内含有琥珀酰氯化胆碱的代谢物，另一方面必须再次搜查胡玉明的公寓，或许可以寻找到更为有力的证据。    第十四章

    李大鹏很快就向子明老师报告了调查结果。

    本市的医药公司中，只有两家有琥珀酰氯化胆碱的注射剂出售。其中一家是临渝市医药总公司，另一家是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李大鹏分别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调查。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是常用药，而是一种麻醉辅助药，仅仅用于手术中，所以只批发给一些较大的医院，而且每笔批发的数目都比较大。因此，调查起来就比较方便。

    据临渝市医药总公司销售部的工作人员说，近一个月来，他们总共售出了四批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但买方都是本市的几个大医院，而且每笔的数目都很大。李大鹏一一核实了买家名单，基本否定了胡玉明购买的可能。

    在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销售部，李大鹏却有了新的发现。该销售部一位年轻的男职员回忆道，大约半个月前，确实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来过，要求购买一盒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由于该药剂以往一直都是批发，从未零售过，所以他们不想卖。可是那女孩儿可怜兮兮地说，她的父亲在乡下的医院里要进行气管插管，非此药不可，她急得都快哭出来了。在她的一再央求之下，最后才卖了一盒给她。李大鹏拿出胡玉明的照片让那男职员辨认，他立刻就认了出来。

    事实已经清楚，胡玉明在杀死刘历文之前，曾首先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使其丧失行动能力，便于她对现场进行布置。

    可是，陈子明无法解释的一点是，琥珀酰氯化胆碱必须注射给药，如果口服则会因胃肠道消化液的分解而失效。那么，凶手又是如何给刘历文进行注射的呢？因为在死者尸检时，法医未曾发现任何针眼。也就是说，死者死前未曾被注射过任何药剂。

    那么，胡玉明又是如何使得琥珀酰氯化胆碱进入刘历文的体内呢？

    陈子明查阅了有关药剂学方面的专著，对于某些药品，如果既不能口服给药，又不能采取注射的方式，那么，只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那就是直肠给药与舌下给药。所谓直肠给药是指将有关药物以栓剂的形式塞入肛门，使其在直肠内溶化，从而被直肠粘膜吸收而进入血液系统。而所谓舌下给药是指以诸如含片之类的形式将药物置于口腔中的舌下，使其溶化，通过口腔粘膜吸收而进入人体的血液系统。

    陈子明想道，对于本案而言，采取直肠给药的形式不大实际，胡玉明凭什么将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入刘历文的肛门呢？既然如此，剩余的唯一方式便是舌下给药了。

    难道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做成含片的形式？她没有相关工具，又如何才能够制成含片呢？姑且不谈她缺乏药剂学方面的各种知识，她连压片机都没有，又如何压片呢？

    那么，她到底使用了什么办法呢？

    除了含片外，还有什么方法能使得药物被口腔粘膜吸收呢？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口香糖。如果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渗透到口香糖里去，再让刘历文慢慢咀嚼那口香糖，其中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岂不是就通过口腔粘膜进入到刘历文的血液系统了吗？

    刘历文在咀嚼那口香糖之后，很快便失去了反抗能力，于是胡玉明便可以将他捆绑起来了。

    但是，下一个问题是，胡玉明究竟是如何做到既杀死了刘历文，又能够为自己提供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呢？

    她必定是设计了一个延时装置，该延时装置大概非常巧妙，以至于警方至今未能查明。虽然现场并未发现任何可能的延时装置，但陈子明认为，那延时装置必定和铁床上方天花板上的那个小挂钩有关。

    陈子明想道，倘若在那挂钩上拴一个容器，那里面盛有氰化钾溶液，让那溶液慢慢滴下来，可以精确计算时间，控制溶液滴下的速度，从而控制刘历文的死亡时间，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是，那个盛有氰化钾的容器最后到哪儿去了呢？当晚10点10分司马玉茹进入现场时发现丈夫已死，就立即打电话报警，当时没有一个人发现有什么容器挂在那儿。况且，警方进入现场后曾拍摄了大量照片，现在再仔细观察那些照片，天花板上的小挂钩在照片上清晰可见，可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容器。

    倘若没有任何容器，难道氰化钾溶液能够凭空挂在那里吗？

    陈子明猛地醒悟道，原来如此！

    他终于知道胡玉明是怎么做的了，真是聪明绝顶呀，可惜用错了地方。

    胡玉明将那氰化钾溶液冻成了冰，然后再挂在那小挂钩上。

    可是，这儿还有一个问题。

    倘若胡玉明在7点40分离开刘历文的公寓前将那含有氰化钾的冰块挂在那小挂钩上，当她出门后不久，那冰块就开始融化，含有氰化钾的水将滴在刘历文那塞满棉布而张得很大的口中。由于氰化钾的致死时间极快，只不过几分钟时间而已。因此，刘历文的死亡时间理应是7点40分至8点，可是据法医报告，他的死亡时间是8点30分至9点30分，这又是为什么呢？

    按理说，法医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依据各种指标综合判断的，即使有误差，也不会有那样大的误差，必定是胡玉明的杀人设计方面还有什么其它内容。

    陈子明陷入久久的沉思，怎样才能够使得氰化钾的作用延迟呢？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或许胡玉明正是运用了这个办法。

    胡玉明可能是首先用一般的自来水制造了一块冰，这块冰根本不含氰化钾。至于这块冰的大小，她必定曾做过多次试验，使其在室温条件下，能够在100分钟内融化完毕。

    她在做好了这块冰之后，可能用电烙铁之类的东西在那冰上镕出一个凹洞，然后将高浓度的氰化钾水溶液倒入那洞中，并且将一根打了结的短线头的一端浸入那氰化钾溶液中，随后立即放入冷冻室中使之冻结。待冻结之后，那冰就可以挂在那短线头之下了。胡玉明在她自己的公寓里已经事先完成了这一切。11月13日晚上，她与刘历文在肯德基店里共进晚餐后，便一起乘出租车前往位于淮河路香槟花园她自己的公寓附近。她让刘历文坐在车里等她，她自己回到公寓，她将早已准备好的那块含有氰化钾的冰块装入一个保温杯，藏在她自己的提包里，便出门返回出租车了。当他们俩当晚7点钟左右到达刘历文的公寓时，天色已黑，所以没有什么人注意到他们的行踪。进入公寓后，她假装与刘历文亲热，将他拉到卧室的床边，因为这样一来，当刘历文肌肉麻痹后她就可以省力一些。或许她借口刘历文口臭，要他咀嚼一块口香糖。此刻，刘历文正是欲火难耐，自然是百依百顺了。刘历文咀嚼那特制的口香糖后，很快就处于肌肉麻痹状态而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她则抓紧时机，戴上手套，用胶带将那色鬼捆绑于大铁床之上。她特别注意将他的身体拉得很直，使之没有动弹的余地，这样那天花板上的冰块融化时，所滴下的水滴可以正好滴在刘历文的口中。她继而在刘历文的口中塞入许多棉布，其目的是使其口腔尽量张大，以便冰块融化后的水能尽量多地滴入口腔。下一步就是安装那小挂钩了，由于挂钩的另一尖端有罗纹，很容易就能旋在天花板上。她小心地调节挂钩的位置，正对着刘历文的口腔上方。这一切完成之后，她最后从保温杯中取出那块冰，将那短线头拴在挂钩上，

    当她离开刘历文的公寓时，那冰块已经开始融化了。不过，开始融化的仅仅是外层的冰，那只不过是自来水而已，其中并不含氰化钾。等到一个半小时之后，外层的冰已经完全融化，里层的冰就开始融化了，那才是致命的氰化钾溶液。于是，当那溶液滴入刘历文的口腔中时，他不久便一命呜呼了。

    当陈子明将自己的推测告诉李大鹏时，他惊讶得差点儿失手打碎了手中的茶杯。多么精巧而离奇的杀人伎俩！他暗自感叹道，倘若不是子明老师插手此案，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查明真相的！

    虽然陈子明已经推测出胡玉明的杀人手段，但是这一切还仅仅是推测，尚缺乏证据，而没有证据是无法定罪的。比如说，虽然可以证明胡玉明曾与刘历文共进晚餐，但无法证明她曾进入他的公寓。虽然可以证明她购买了一盒琥珀酰氯化胆碱，但是无法证明她将这种药物用之于刘历文的身体。而至于设想她用口香糖的方式使刘历文全身麻痹，继而将他捆绑起来，在天花板上安装含有氰化钾的冰块等等，则更属于陈子明的推测，根本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又怎么能够使胡玉明认罪呢？目前唯一可以明确的罪名只不过是：胡玉明曾经窃取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为自己换取了50万元报酬。

    而至于杀人罪，则必须从其它方面查找出关键性的证据作为突破口。

    陈子明决定，一方面向医科大学药剂学教研室的张教授请教，看看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间接证明刘历文体内含有琥珀酰氯化胆碱的代谢物，另一方面必须再次搜查胡玉明的公寓，或许可以寻找到更为有力的证据。    第十五章

    医科大学药剂学教研室的张教授在过去几年里曾多次协助陈子明破案，此次当然是当仁不让，主动承担起这件非常规的检测任务。

    在张教授看来，要想确定刘历文死前是否用过琥珀酰氯化胆碱也是有办法的。虽然琥珀酰氯化胆碱在体内已经全部分解代谢，但是该药物理应转化成其他的某些化合物。虽然目前尚未准确测定那些化合物的结构，但通过进行动物实验而加以比较的方法也能够确定死者生前是否使用过该药物。只需给兔子注射适量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在100分钟后将兔子处死，然后抽取死兔的血液进行检测，并与刘历文的血液作比较。由于兔子的上述死亡过程与刘历文类似，其体内琥珀酰氯化胆碱的代谢过程也应该类似。

    张教授将刘历文的血液经过一系列处理，最后注入高效液相色谱，几分钟后，在打印纸上的某个位置就出现了一段特征波形，该波形由4个不同大小的峰组成，它们理应代表琥珀酰氯化胆碱的四种不明代谢产物。张教授继而将那三头曾注射过琥珀酰氯化胆碱的家兔抽血后进行同样处理，在打印纸上也得出了同样波峰，而在对照组中则没有这四个峰出现。因此，可以肯定，刘历文在死前其体内已经存在了琥珀酰氯化胆碱。但是，胡玉明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使琥珀酰氯化胆碱进入刘历文体内的，张教授则不得而知了。

    陈子明带领李大鹏、李毅然等人再次搜查了胡玉明的公寓。该公寓楼的管理非常严密，楼下的大门口有两名保安，据说是每日24小时值班。陈子明注意到，入口处有两个摄像头，出入大楼的每一个人都在其监控范围之内。胡玉明的公寓在第十四层，那公寓虽然较小，只有一个客厅、一个卧室、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但是装修得都比较豪华。一行人进入公寓后，大家分头寻找有价值的物证。可是，由于前不久已经搜查过一次，所以这次什么新证据也不曾找到。李大鹏注意到，陈子明自从进入公寓之后，就一直在一个五斗橱前翻动一个抽屉，那里面全是针头线脑之类的东西，他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须臾，陈子明兴奋地站了起来，他手里拿着两个线团，都是白色的，看样子像是涤纶线。他将那线团放进一个物证袋里，又在那标签上写了几个字，转身交给李大鹏，笑嘻嘻地说道：

    “或许，胡玉明杀人案的铁证就在这里面呢！”

    第二天，刑侦实验室提供了对那两个白色线团的检测结果。

    不同化学纤维由于其质料、结构、加工工艺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光学异构性，因此在偏振光显微镜下就会产生不同的偏光干涉现象。根据这个原理，利用偏光显微镜就可以将各种不同的纤维鉴定出来。

    根据刑侦实验室的鉴定，陈子明从胡玉明公寓里查出的两团白色线团都属于涤纶线。而上次从刘历文公寓里大铁床上方天花板上那个小挂钩上拴着的短线头也同样是涤纶线。

    虽然它们都同属于涤纶线，但仍不能说明命案现场发现的短线头就是从那两团白线团上剪下来的，必须进行具体的认证。

    命案现场发现的短线头虽然很细，但是在显微镜下，可以清晰地看出，它是由很多涤纶细丝绞合而成的，而每一根涤纶细丝则比头发丝细得多。经过技术人员的分析，那短线头共由47根涤纶细丝所组成。

    技术人员又分析了那两团白线，其中的一团白线是由51根涤纶细丝绞合而成，而第二团则正好是由47根涤纶细丝绞合而成。可是，虽然那第二团白线与在命案现场发现的短线头的涤纶细丝组成完全一致，但也不能立刻就肯定那短线头是来自那团白线，还必须进行进一步认证。

    技术人员又将第二团白线的端口处与那短线头的端口进行详细对比，主要是对比47根粗细各不相同的涤纶细丝中每一根细丝的刀口角度以及粗细程度，看看二者是否完全相互吻合，最后断定那短线头正是从那线团上剪下的！

    证据确凿，在刘历文家里天花板上安装那小挂钩的人正是胡玉明！毫无疑问，她就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

    在审讯室里，一个美丽而娇小的姑娘沮丧地坐在椅子上，她面色苍白，蓬乱的头发披在双肩上，一双充满着哀怨的眸子木然地对着前方的地面，她就是胡玉明。陈子明打量了她一眼，心中想道，如此俊俏秀丽的容貌之下为何却包含着一颗邪恶的心灵呢？

    出乎大家的意料，在李大鹏摆出所有的证据之后，胡玉明干净利落地承认了所有的罪孽。因为她本是一个头脑非常清晰的人，她明白，事已至此，抵赖已经毫无价值，又何必多费周折呢？

    令所有人更为惊讶的是，她供述的犯罪过程与陈子明此前的推测几乎完全一致。最后，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坐在审判台旁边的陈子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大概您就是那位闻名遐迩的陈子明老师吧？说老实话，我早就想一睹您的风采，可惜今天是在这样的场合下与您相见。其实，我的计划本来是很完美的，只不过有两处极其微小的瑕疵而已。如若不是您由于偶尔的机缘而亲自参与此案的侦破，我今日大概不会成为阶下囚的。正所谓，成则为王，败则为寇；怪只怪我的命运不佳罢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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