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年后,流袖织的招牌匾额重立於华阳,招回了旧属、老师傅、老工人,还有打杂的小伙子们。
冠彩坊曾吞并了华扬镇上不少的染织户,但因向漠岩的手段,使得北方凡属裘元霸控制的地盘,无论是冠彩坊的染织厂房或是布铺子,全然不得生计。因此,华阳镇著实萧条了许久。
现在,流袖织重振再起,虽然乎老爹已逝,依旧是老字号金字招牌。染织场子更宽更大,铺子也更新更门庭若市了,这些,全是云纱的心血。
风声传得极快,要不然,便是皇帝老爷念念不忘流袖织废墟里,与虎相依的佳人。铺子开张不久,朝廷已派人前来封赏名号。
对著那块题了「御用选丝」和天子落款的金匾额,云纱只是笑了笑,要小笛子和阿宝帮忙挂了起来。但向漠岩却已怒气翻滚得食不下咽,阴寒著一张睑,盈满全身的怨怼无处发泄,只想找人痛痛快快干上一架,以消心头之恨。
「我走了。」他语气不悦,嘴角任性地紧紧抿著。
一早,店铺刚开,就瞧见向漠岩像傻瓜似的杵在门口,大奔则来来回回地轻缓踱步;还好邻近的人早被吓饱,只是仓皇走避,再也不惊声尖叫了。
见他的披风让朝露湿透大半,云纱心疼地轻斥,他却对著她痴痴地笑。进了铺子,为他端来热茶,才转眼间的事,他脸色便沉了下来,竟说走就走了。
「你去哪里呀?」云纱放下茶,不知他怎么生气了。
「去透透气。」向漠岩头也不回地抛下话,跃上马匹,真的走远了。
「漠岩……」云纱原想追著去的,可是古伯拿著一对促狭的眼瞧著她,她睑便红了起来,无奈心裹又牵挂著他。
这时,被主子遗弃的大奔朝云纱呜吼一声,眨著无辜的铜铃大眼,接著对高挂墙上那块御赐匾额龇牙咧嘴。
云纱随著它的视线瞧了瞧,心中有些明白了。
「马厩里头的马白养著吗?该用的时候就得用。」古伯垂著头扫地,话说得可响了。
云纱还是笑了出来,虽然脸红红的,虽然漠岩像小孩儿似地生气,她心中却酿著蜜,偷偷窃喜。
「大奔,带我找他去。」说著,她脚步轻飘飘,往马厩方向去了。
***
四月里的百花渊,栖壁草随处盛开,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小草,殷殷地铺满整片。气温微凉,花香绕鼻,该是心旷神怡,立在水畔的人却闷闷地生著气。
他静默地望著水面,心思不知荡向何方,连云纱悄悄地走近,竟也浑然不觉。忽然间,他的眼让人由後头覆了住,是一双滑腻的小手儿。
「漠岩,什么事不痛快了?」小手的主人轻声问著。
向漠岩一把握紧她的手,将她拉到自己面前,嘴角和利眼全透著风暴。他才要开口,目光便被吸引住了,直勾勾地瞧著云纱发髻上的玉簪。
自第一支簪摔碎後,前前後後他不知送了多少支簪子给她,可是再也没见她簪在发上过。他不问原因,总觉得当初是自己辜负了她。再者,守孝结束后,原本马上要成亲的,可是她却迟迟不点头,说流袖织百废待举。
或者,云纱心里头依旧有气。可是,她今天……终于……
「你别上了……你别上了簪子。」他瞧得入神,喃喃低语。
「好看吗?」她仰著头,甜甜地笑望著。
「嗯。」向漠岩用力地点头。
「那我就天天簪著给你瞧,好不?」
喔喔喔--这等甜言蜜语,他要醉了。
然後,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他清清喉咙,拉回理智,闷声问:「为什么我的簪子这么久才戴上?人家送来了匾额,还沾不到地上,就高挂在墙了?」
他肯定是个爱吃醋的丈夫。可是她竟爱瞧他这副模样,一扫平时的温文稳重,在他的心悄悄地开了一个口,让她瞧见了自己在他心中的重量。
「簪子摔碎了我会心疼,很贵重的。而匾额是好人送来的,当然得挂起来。」
「他是好人?他是图谋不轨!」看著那张白嫩的芙蓉面,纯洁地朝自己笑,他真想吃了她,又想摇醒她,整个喉头全泛著酸。
「他没有。他人很好的,有君王的气势,有儒者的温雅……」
「我不要听!」向漠岩隐著怒意,低吼著。
「他怜我孤苦无依……」
「我不要听!不要听!不要听!」他骤然紧闭两眼,痛到心坎里了。
「要听的,你要听。」唉,她也懂得使坏了。
「不要!不要!不要!」
「我爱你。」她字字清晰。
「不要!不要!不--」向漠岩陡然停住,双目瞠得极大。「你……你方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云纱是很害羞很害羞的小女子,虽双方已有婚盟,但要她主动说些亲密话语,几乎不可能。她嗫嗫嚅嚅地,话不成句,脸蛋倒嫣红欲醉了。
「你再说一遍。」他带著七分恳求,三分命令。
云纱不说了,只是幽幽地与他对望,拿著那对清灵的美眸撩拨著他。然後,她的身子挨了过来,软呼呼的女性躯体靠紧了他,一股幽香肆无忌惮地钻入他的大脑,摧毁属于理性的东西。
这一定是梦。因为云纱竟然踮起脚,在他的脸颊印了一吻。
「我有没有这样吻过你?」她吐气如兰,鲜红欲滴的唇在他眼前晃动。
向漠岩呼吸急促,嘴巴像呆子一般张著合不起来,下意识地摇摇头。
「那这样呢?」她说著,再度踮脚,这次则对准了向漠岩的嘴,依旧是蜻蜓点水的碰触。只短短的时间,却撩起了他漫天欲火。
他咽了咽口水,眼里燃著火焰,幻化著奇异的颜色。
而云纱还是纯真地瞧著他,嗓音略微沙哑,「那--这样呢?」
她仰起头要做第三波的攻势,向漠岩已快了她一步,俯下头来,迎上她的樱唇,辗转地吻著,圈住她的手臂加重了力道,紧紧箍著她。云纱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後她的藕臂主动揽住了他的颈项,加深了吻,已是浑然忘我……
半晌,她睁开眼睛,眸子又清又亮,闪烁著光华。
「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你把我的心捉得好紧好紧了,别人对我再好,我还是……只爱你一人……」然後她银牙一咬,脸蛋更红更动人,「人家要嫁给你啦……你该来娶新娘了。」
忽地,她低垂的脸让向漠岩抬了起来,他温柔地盯著她,狂喜的光彩罩住他整个面容,所有的线条全软成一摊爱恋。
「我的小娘子……」他的声音蛊惑低沉,睑又靠过来。
然後,他再度吻住了她嫣然的小嘴。
怕她冷了,他将她裹进披风里,他的气息和温暖给予云纱著实的安全感。
他时时刻刻守候著她,为她挡在狂风暴雨之前,不忍她吃苦,不忍她心伤……
而她,只愿为他一人美丽。
云纱知道,她将幸福。
《全书完》

说心情
雷恩娜
在国中、高中的时候,有一段日子,是十分喜欢张雨生的,喜欢他高亢清亮的歌声,学子般清新的气质。
那时念的是出了名严厉的教会学校,宿舍到了晚间十点准时熄灯,想念书的学生要「包袱仔款款」,上四楼的自修教室,由修女和舍监统一监控。而打算睡觉的得马上进入睡眠状态,保持最高品质--静悄悄。不想念书也不想睡觉的,只好在自修教室里偷偷看小说,再不然便窝在棉被里听随身听,一边听著,一边睡著了。
对张雨生,室友比我还疯狂,买他的卡带、剪贴报上有关他的消息和照片,抱怨买不到他的明星照……(因为他不是偶像明星,所以……)可能是室友的热忱影响了我,我也听起张雨生的歌了。
跟著,出了校园,走过岁月,有些人聚了,有些人散了。年纪增长间,感情渐渐变淡,往事被埋在记忆的底层,尘封起来却未忘怀。
一直到张雨生因车祸不幸丧生的消息传出,在感慨生命无常时,忽然忆起那一段「牢笼」的日子,与那群单纯而可爱的室友们。
发生意外後不久,电视上播放张雨生新专辑主打歌的MW,下意识的,便特别注意了起来,一首叫「口是心非」的曲子。那歌词……唉,怎么讲好呢?我自认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看了歌词,心头却酸酸的,觉得可怜。里头有一句是这样写的:
于是爱恨交错人消瘦,怕是怕这些苦没来由。
这本小说,多半的灵感是让这话勾引出来的,带了点凄惨的味道。用十丈的苦,换一寸的情,我觉得不可恩议,也不值得,偏偏朋友里就出了这种痴情女,还不止一个呢。唉……细细想了想,我还是爱自己多一些,虽然很佩服那种「为爱执著」的精神,自己依旧干不出这种「傻事」。
但言情小说就是因为有很多很多的「傻事」,才觉得动人心弦,觉得刻骨铭心。写了书,成就了故事,自己真觉得谈了一场恋爱,常为故事里的主角犯情病,搞得脑神经衰弱,实在有够给他伤身。我决定了,下回要写些快乐的、热闹的故事,少伤春悲秋的,自己才不会提前老化。
最近干了一件大事--哈哈哈,我把红楼梦读完啦!唉唉唉,请不要取笑雷恩娜,这对我来说可真是大事呢!高中时就想这么做了,但一拖再拖的,又加上红楼梦的文学价值高,就先入为主,以为是一本不好懂、不好读的书,可是看完之俊,真觉得--还好啦!我也不知道为何有人终其一生的研究红学,为了什么?真无法理解。我唯一能确定的是,雷恩娜绝对不会喜欢贾宝玉这小子,他实在又呆又不可爱;也绝对不可怜林黛玉的死,这般小鬼肚肠的女子,要长命百岁实在比登天还难。我喜欢探春、可怜迎春。探春该为男儿身,至於迎春,当时的父母之命,让她无法独善其身。
唉唉,别理我了,咱们谈些别的吧!不然的话,我肯定会骂起贾宝玉,他真够蠢的了。
有一件小小事儿要告诉你。书里头的「朝颜花」,指的就是牵牛花啦!在日文中,汉字「朝颜」读成「ASAGAO」,字面的解释是「破晓的容颜」,也就是牵牛花的意思。雷恩娜觉得「朝颜」两个字很美很清新,比「牵牛」要好得多了,所以才拿来当名字用。不过牵牛花「怂」归「怂」,其实满可爱的。小时候住在乡下,常常见到牵牛花,攀满了乡下人家门前的竹篱笆,开著紫白的花朵,雨天时,就瞧见蜗牛慢吞吞地爬在上头。嘻嘻。
拉拉杂杂地说了一堆,该停笔了。这本古装小说希望大家喜欢,咱们下回再聊啦!BYE!



---------------
www.xunlove.com浪漫一生 chenboon扫描 killy校对

上一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