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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无艳 / 作者：米雅

卷一 朱雀记

前言：千万不要轻易说死

 

事情的起因，其时是比较蹊跷的，可叹我当时虽然发现，但是没有引起注意。
我在软件园上班，那是政府花了老大一笔钱，在荒山野岭开辟出来的新园子，里边啥子都缺，独独不缺人，因为全市半数的软件企业都搬去了，能有这样号召力是因为政府把园子里边办公楼购买价钱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试想在如今X市动辄上万一坪的房产买卖时代，从天落下一块两千块一坪高档办公楼的硕大馅饼，怎么会没有人扑上去抢？
于是大家都扑上去抢。
于是每天上下班的高峰期，载着无数成年人体赶去园子上班的47路公车都挤得爆，赶上车的都恨不得缩成灰尘，抵挡扑面而来的汗臭口臭还有狐臭，没赶上车的恨不得拿根绳子拴住自家身体挂在公车头上搭个顺风车，一起漂洋过海。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想象，有一天早晨，我叼着半根被菜刀切破的手指，摩拳擦掌从住所小区小门出来，虎视眈眈注视47路的来向，准备一等车子出现，立即发挥彪悍作风，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挤上车的时候，突然来了一辆空无一人的47路，当时的我是何等的惊讶。
我松开流血不止的手指，狐疑看了车牌，是47路，“去软件园？”
司机是个大光头，对着我露出一个龇牙咧嘴的笑容，“没错。”
“怎么没人？”
司机嘿嘿一阵笑，“专门来接你的。”
小心肝顿时扑腾跳了两把，随即告诫自己，虽然长得还算端正，但决计不到可诱惑公交公司老总特别派车来接我上下班的地步。
“不是吧？”
司机又露出一个龇牙咧嘴的笑容，“不上拉倒。”作势要踩油门。
我慌忙一步跳上去，管他呢，太阳明晃晃的，难道光天化日之下还能发生抢劫惨案？我必定是多虑了。
“谢谢。”
司机又是一笑，雪白牙齿底下鲜红牙肉一点一点露出来，有点像食人鲨鱼。
公车大门哐荡一声关闭的时候，我背后寒毛倒竖起。
用邢捕头的话来说是：“有杀气！”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缩头缩脑溜到下站口，准备等这车子在下一站停靠立即下车。
可是我的算盘落空，从我住所到软件园，有四站地，每一站都无数人引颈盼望，但司机居然一站也没停，甩第一站第二站的时候我还忍得住，甩第三站的时候，我忍不住了。
“司机，你怎么甩站啊？”
司机没搭理我，车子开得几乎要飞起来，两边行道树跑得像兔子，当然最古怪还在于，正是早晨最繁忙最高峰的交通时间，路上没有一辆车子，大车小车电瓶车，一辆也没有。
我就是白痴也知道事情不妙了。
何况我还不是。
嗯，忘记说明了，我是个律师，半个公务员，今年二十五岁，未婚，在软件园的投资公司上班，有个搭档叫做卫经，这个人我以后会逐步介绍给你知道。
接着说哈，我发现情况不对头，立即摸出手机，准备打给张剑之报警。
张剑之是园子附近派出所的所长，我的师兄，人长得牛高马大，我垂涎的很。
紧要关头司机突然踩了急刹车，巨大惯性冲击，我坐立不稳，一个箭步扑过去，正趴在他脚边上。
然后我看到了他脚上穿的鞋。
那是一双黑鞋，确切说是黑缎子的布鞋，扣着白边，脚尖绣着一张招魂幡，我小时候参加过丧礼，记得很清楚，这是引死人魂魄下黄泉的引魂手才会穿的鞋。
我头皮乍起，我的大限到了？
这时手机响了，看看是卫经，我抖着手接听，“卫经，我。。。”
卫经年纪跟我一般大，一百七十五样子，粗眉大眼，傻乎乎的，笨得像猪八戒，是我常年勒索糟蹋对象，就在前天，他出差去上海，我还要他给我买城隍庙的素鸡，恐吓他假如不买给我，就死给他看，但是他昨天夜间回来，还真的没买给我，原因是那个东西飞机不给带。
我告诉他，我今天早晨要一头撞死在公车站，让所有人知道，他对不起我，没给我买素鸡。
卫经睡眼惺松跟我讲，“麻雀儿，对不起，我昨天太困了，没看见你qq留言，那个东西我们这里也有，我今天买给你行不行，你不要死。”
司机从座位站起来，自背后抽出铁链子，舌头伸得老长，对我露出龇牙咧嘴的狞笑，“过来。。”
我抖成一团，“猪，有人要杀我，快给我报警。。。”
突然想到是无常鬼勾魂，报警有个屁用。
卫经打了个哈欠，“啥？有人要杀你？”
我绝望说道：“是，饶了我。。。”后头那三字，是对索命无常说的。
司机狞笑，“我给过你机会，是你自己要上来的。。。”
我贼心不死，无望的想要跳下车，但是冰冷的铁链已经绞住我颈项。
“跟我走吧。”
手机掉在地上，卫经还在那头白话：“麻雀儿你是不是梦魇了？赶紧动动手脚哈。。。”
我气得发抖，“动你妈个头！蠢死猪头三，老娘遇到索命的了。”
“你又骂我，我做错什么了？你脾气可真坏，将来怎么嫁得出去。。。”
我气得昏过去，嗯，当然，也有可能是被勒得昏过去的。。。。
所以，兄弟们啊，记住我的话，千万不要轻易说死哈，尤其是半夜的时候。。。

 
第一章 三司推事
 

大理寺在本朝的职门设计上，主要负责审理百官犯罪、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要案。
我在大理寺上班，已经有十一个月多了，职务是大理明法，也就是大理寺最低等的文官，管理我的上级职务叫做明法掾，在大理寺的职位规划里，大理明法主要负责整理历朝以来的律令条款，还有大理寺审结的案件，除此以外，在大理寺卿审案的时候，明法还要捧一本厚厚的律令书在旁边候着，随时翻阅查找合适律令以供引用判案。
虽然明法在森严的大理寺只是个渺小到不能再渺小的职务，我当初能得到这个工作，可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话说那时，我刚刚来唐朝，人生地不熟的，在街上闲逛，看到大理寺门口贴出告示，面向社会招聘明法一人，学历不拘。想到自己好歹也是法律科班出身，就决定去碰碰运气，于是典当了身上唯一值钱的一块砚却玉石鬼头像，得到三两银子，花了一两五买来一本永徽律，拿出当年考司法试的彪悍劲头，不眠不休苦读了两天两夜，第三天去招聘单位面试，主考官，也就是现在我的顶头上司李朝隐先生，顺手翻阅永徽律，考我刑名律例内容，我鼓着漆黑的熊猫儿眼，倒背如流滔滔不绝，李朝隐大为满意，当即就录用了我，月薪开出来是三两银子。
那会儿笨死，也不晓得三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后来外出打听，才晓得在长安这种熙熙攘攘的国际大都会，最最便宜的地下室也要五两银子一个月。
我急得似热锅老鼠，掉头回去苦苦哀求李朝隐涨点工钱，李朝隐很为难告诉我，本朝官吏的工钱，都是户部统一制定，各府各部没得话语权，我见着涨工钱无望，转而要求李朝隐提供一个住处，哪怕一个死胡同咔角，只要能遮风挡雨就行。
李朝隐是个好人儿，得知我是从外地赶来长安的，没得亲戚朋友也没得钱，连当天的晚餐都没得着落，大为同情，就设法替我在大理寺僚工舍里边找到一个空房间，由他做担保，每月一两五钱银子，管一顿午餐，好歹解决了生存危机。
我因此对李朝隐感激涕零，努力替他工作，一人当作三人使唤，到职不到三个月，李朝隐就裁减了原来的四个明法，只留我和另外一人，当然，我的工钱也涨了一倍，变成六两银子，尽管如此，我还是继续住在僚工舍里，那里虽然破旧阴冷，最少它安全，这年月的长安，到处都是流动人口和蓝胡子外国人，我人单力孤的，可不敢在外头流浪。
明天是十五，大理寺发薪的日子，早晨起来数我的钱袋，发现还剩下三两多银子，心里颇是幸福，考虑到每个月积蓄二两银子的目标已经实现，我决定今天的早餐要多吃两个烧饼，另外还要买一条我垂涎已久的银链子，作为奖赏。
僚工舍的外边有一条巷子，叫做安乐巷，早餐最有名，我经常去的一家叫做王记烧饼店，卖的烧饼还有酸辣汤，大冬天的吃下肚子能暖和一整天。
王记烧饼店的店主姓王，大名叫做王杰，他有两个小孩，长子叫做王孝杰，次子叫做王白衣，王孝杰是部队的，在京兆新丰县，给武官刘审礼做副手，每个月回家一次，王白衣是个秀才，教私塾为生，瘦弱的像根稻草，头大如斗，非常科幻。
每天去王记烧饼店吃一个烧饼喝一碗酸辣汤是我的老习惯，一天不吃会觉得没着没落的，但是今天才出僚工舍，迎头就看见李朝隐，脚下生风、满头大汗跑过来，“朱雀，赶紧跟我走。”
“咋了？”
“今早三司推事，你忘记啦？”
我满头雾水，“你没有告诉我啊？再说，三司推事通常都不要明法伺候，明法掾自己会料理的啊。”
在唐朝遇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大夫，组成三法司庭，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在三司推事时帮助主审官查律令的，通常都要求是明法掾以上的文职，普通的明法是没有资格参加三司推事的。
李朝隐一拍脑门子，“哎呀！瞧我这记性，昨儿户部升我做大理寺监，我升你做明法掾，给我做助手，忘记告诉你了。”
我脑子里苍苍苍苍开始敲锣打鼓，升职，升职，迫不及待问：“工钱会不会增加？”
李朝隐一拍我后脑勺，笑骂一句，“工钱，你就晓得工钱，存那么多工钱准备娶媳妇？”
我干笑，我不想娶媳妇，我想攒钱买房子，二进二出的大房子，拿来养老，唐朝是没得社保和医保的，我要早做打算。
李朝隐拽了我衣袖，“赶紧跟我走，马上要开审了。”
我手忙脚乱跟在李朝隐背后往外赶，问道：“这次又是什么大案子？”
我来大理寺上班十一个月，三司推事只碰到过三次，一次是司卫少卿武惟良杀妻案，一次是淄州刺史林怀运谋逆案，一次是西台侍郎杨武巫蛊案，结果都非常惨烈，本朝的法律有个非常有趣的地方，就是喜欢给人改姓，假如有人罪大恶极，不仅要处死，还要给人改姓蝮啊，蟒啊之类的，这大约是当今的武皇后开出来的先例，不过，具体不可考了。
上边提到这三人，三司推事之后，不仅全部屠宰，姓也给改了，武惟良改姓獠，林怀运改姓蝮，杨武最惨，改姓蛆，简直羞辱人到极点。
李朝隐说道：“卫明伦持仗杀人案。”

 
第二章  持仗杀人

 

“卫明伦是谁？”
李朝隐一边走一边叹息，“要说卫明伦其人，真是条汉子，就是脾气太坏了，唉。”
“什么意思？”
李朝隐低声说道：“卫明伦原本是蔚州参将，四月份的时候，突厥人进犯蔚州，杀死蔚州刺史李思俭，占领蔚州，卫明伦因为回家省亲筹粮，幸免于难，听说李思俭消息之后，就联合丰州都督崔智辨率部取道朝那山，希望奇袭突厥人，收回蔚州，但是此举不仅没成功，还累得丰州失陷，崔智辨因此和卫明伦发生纠纷，两人都是火爆脾气，争执不下，发生械斗，崔智辨给卫明伦杀死了，”说完想了想，补充一句，“至少随案件送过来的卷宗报告是这么写的，其中有卫明伦的亲笔画押口供。”
“真可怜，估计是凶多吉少了，辛大人怎么看？”
我所说的辛大人，即是大理寺最高的官长大理卿辛茂将，其人今年三十有二，尚未婚配，用现在的话来说，那是钻石王老五一个。
李朝隐说道：“辛大人年少时候曾经在蔚州做过官，和卫明伦有点小交情在，但同审的周大人、韦大人和卫明伦生疏的很，未必肯手下留情。”
周大人是御史大夫周允元，韦大人则是刑部尚书韦安石，今次的三司会审，即是此三人主持。
说话间赶到大理寺中正府，李朝隐回头冲我笑：“进了这道门，你就正式升官了。”
中正府是大理寺专门用来做三司会审的地方，在大理寺多少也算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普通人是不能随便进出的。
一时意气风发得有点趾高气昂，觉得自家脆弱的小腰肢，仿佛也陡然之间刚强了好几倍。
进到中正府正厅，人犯已经带到，是个年纪约有三十五上下的壮年汉子，身材异常的彪悍，乱发飞散，脸上隐隐见着有鞭伤痕迹，估计多半遭到过邢求，不过话又说回来，武官下狱，少有不遭受邢求的。
三司还没到，李朝隐松了口气，擦拭额头汗珠，对我说道：“一会儿你伺候韦大人，我伺候周大人，小心别出错。”
所谓伺候，也就是替两位大人翻书查律令那意思。
“辛大人怎么办？”
李朝隐说道：“事先问过辛大人，他说不要人伺候。”
我笑着说道：“辛大人好记性。”
“不是，”李朝隐说道，“我揣摩大人那意思，多半是觉着和卫明伦有旧，不打算开口，以免韦周两人说他徇私。”
“那他为什么不回避？”
李朝隐说道：“他在现场，韦周二人顾虑他的面子，商议断案时说不定会仁慈一些。。。”
两人一边准备案头用品，一边窃窃私语，卫明伦跪在坚硬石板地面上，低着头一言不发，我偷眼打量他，只觉这汉子眉梢眼角很有几分故人的影子，却又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正竭尽全力回忆，大门外传来嘈杂声响，夹杂乒乒乓乓的格斗声，有人气急败坏说话，“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我爹他是无辜的。。”
又有人说道：“这是大理寺断案要地，你不能进去，有没有冤屈三法司会会论断。”
我眨巴眨巴眼，这声音听起来好耳熟。。。
这时三司－辛茂将、周允元和韦安石－鱼贯进来，韦安石走在最后，皱眉问道：“是什么人在外头吵闹？”
李朝隐看了卫明伦一眼，“具体还不清楚，不过猜想应该和卫大人有关。”
三人落座，我站到韦安石身后，李朝隐去了周允元旁边，才摊开案件的卷宗，就听到外边重物轰然倒地的闷响，“啊！混蛋！你推倒了中正府门！”
我几乎要笑出来，想起很多年前，英国人对拉宾的评价：闯进瓷器店的公牛，以此暗示他他莽撞粗鲁，套用在今天场合，貌似同样适用啊，由此我猜测，今天的三司推事应该会比以往要更加热闹。
暗自兴奋不已，我最是喜欢看热闹，生来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歹徒性格。
一会儿有守门的衙役进来通报，“回大人，有自称卫明伦长子卫经者，擅自推倒了中正府大门，已经被拿获。”
我几乎要惊跳起来，突然明白为什么看着卫明伦觉着眼熟，他的轮廓和我认识的那个受气包卫经有点像。
辛茂将沉吟片刻，说道：“带他进来。”
“是。”
不大功夫两名衙役推着一名甚是魁伟的男子进门，一名衙役一脚踢在他膝盖上，那人站立不稳，跪倒在地上。
我偷眼扫去，顿时眼珠暴凸出，热泪盈眶。
眼前这人，不是我那老搭档卫经是谁！
一样的粗眉大眼，看来有点木呐的厚嘴唇，方正的脸盘子，没有半点书卷气，迟钝的像猪八戒。
这笨猪居然也跟着我来了唐朝。
刹那间百感交集，千百种想法在心里如波涛汹涌。
一时想扑上去狠狠打他两拳，“混蛋，做什么把我丢在这样鸟不生蛋地方。。。”
又想扑上去抱住他亲两口，“卫经，你发现我丢失，逆流时空来找我了？”
又想凶狠叉住他脖子，大骂一句，“笨猪，这老大会儿才找到我！”
脑子里走马灯似的流窜各种想法，眼泪滂沱落下，扔了手上律令集，跑上前拉住他的手，哽咽难言一句，“卫经。。。”从来没有觉得他会让我如今天这样的欢喜。
虽然性情凶残，我却是个非常要面子的人，像现在这样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换在平时，是绝无可能的，更何况卫经此人，从来笨嘴拙舌，在功用上约等于无，我和他搭档四年，不知道给他连累过多少次，但是今非昔比，在这样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能够遇到一个熟人，那是一件多么值得喜极而泣的事啊。
没想到卫经快速抽回手我，谨慎看我身上袍服，断定我身份，“明法大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呆住了，宛如遭受当头一棒，这感受就好似豪雨漆黑夜间在山间跋涉的旅人，意外看到前方有个人影，欢天喜地跑上去，结果发现不过是个老木头桩子。
顿时恼羞成怒，“我是朱雀啊，你个笨猪。”
卫经剑眉微蹙，微微有些怒气，却又不发作，哼了一声，别过脸去不搭理我。
这十足十就是我平时怒骂糟蹋卫经时，他一贯反应。
但是他说不认得我，真是热泪。。。
李朝隐问道：“朱雀，你认识卫经？”
我也是有自尊心的人，当下擦干脸上热泪，恨恨说道：“没有，我认错人了。”神色如常回到韦安石身后，摊开律令集，心里却胡思乱想，一边诅咒卫经你个小样儿的，不要犯在我手里，否则老娘整死你，一边又忍不住猜测，这人和卫经那样相似却又不认得我，难道是卫经的前世？
正中央的辛茂将轻轻咳嗽一声，拍动惊堂木，“本府今日开堂，审理卫明伦持杖杀死崔智辨一案，卫明伦，虽然已经有画押的口供，本府仍然给你申诉的机会，你有什么冤屈尽管说。”

 
第三章 公罪私罪

 

辛茂将这话的意思隐约听起来，似乎是在暗示卫明伦翻供。
周允元和韦安石看了辛茂将一眼，都没作声。
辛茂将话音才落，旁边跪着的卫经连忙说道：“大人明鉴，我爹是冤枉的，他没有杀人。”
卫明伦却不作声，迟疑良久，长叹口气说道：“我没有话讲，人是我杀的。”
辛茂将沉吟了阵，将卷宗打开研究了阵，说道：“卫明伦，我问你，你用什么器具杀的人？”
卫明伦说道：“回大人，是小人的佩剑。”
“你确定是佩剑？”
“是。”
辛茂将面色一沉，“信口雌黄！本府手上有崔智辩的验尸报告，证实其人是被钝器袭击后脑，头骨粉碎而死。”
这话一出口，众人都愣住了，我是没看卷宗，不晓得具体情况，不过由李朝隐露出来的惊讶神情看，显然这一说法不是卷宗所记载的。
周允元沉不住气了，“辛大人，我记得仵作的验尸报告明明是写，崔智辩是被人用利剑刺中心口而死，怎么会变成钝器敲碎头骨？”
韦安石也点头，“我昨天收到的卷宗也是这么写的。”
辛茂将不慌不忙说道：“两位大人少安毋躁，”自卷宗内抽出两张纸，“这是今天早晨自御史台殿院送来的最新验尸报告，清楚载明崔智辩是给人用钝器砸碎头骨而死，原来的验尸报告有误，具体原因还在调查当中。”
韦安石和周允元面面相觑，都是狐疑之极，周允元轻轻咳嗽一声，说道：“我不记得有签发过这份报告送大理寺。”
辛茂将说道：“报告也确实不是周大人签发的。”
韦安石说道：“辛大人，没有周大人签发的殿院报告，不能做数，这个道理你是很清楚的。”
辛茂将镇定自若，“话是不错，但如报告上有本朝兵部尚书、英国公李勣的亲笔签名，又另当别论。”
周韦二人都是一怔，“英国公李勣？”
英国公李勣是两朝元老，当下最炙手可热的人物，当今圣上之所以能坐正皇位，李勣可谓功勋卓越，当年太子李承乾因为豢养娈童称心，被太宗皇帝废储，在册立新太子问题上，许多人主张册立魏王李泰，是李勣力排众议，主张立晋王李治，也就是当今的圣上，又竭尽全力说服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支持，最终太宗皇帝采纳他的建议，立了李治做太子，李治继位之后，第一件事即是为李勣封爵，对其人的倚重可想而知。
周允元颇是有些不快，“他来凑什么热闹。。。”
按照常规，御史台监察百官，只受圣上管辖，李勣官衔再高，也是不可随便干涉御史台运作的，更何况是越俎代庖签发殿院报告。
韦安石沉吟了阵，说道：“将验尸报告拿来我看。”
李朝隐连忙拿了辛茂将案头的报告，给韦安石看过，又递给周允元，半晌周允元说道：“好吧，就算崔智辨是被钝器粉碎头骨而死，卫明伦身为官吏，触犯私罪，又谋死人命，按理也是要处死的。”
本朝的律法，把官吏犯法归结为犯公罪和私罪，所谓公罪，类似现代的职务犯罪，比如贪污，受贿，所谓私罪，即是和职务无关的犯罪，比如盗窃，斗殴，自太宗皇帝以来，尤其注重考察官吏品性，反应在律法上，表现为对官吏犯私罪的惩处，要比同等条件下犯公罪例加一等。
辛茂将嘴角露出微不可见笑容，又问卫明伦，“卫明伦，本府再给你一个机会，崔智辨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卫明伦沉默着不吱声。
卫经急道：“爹你说话啊。。。”
卫明伦只是叹息，看着卫经，眼中无奈又凄惶，却不作声。
我等得不耐，索性插了一句，“大人，要分辨人崔智辩是不是卫明伦所杀，有一个办法可用。”
辛茂将饶有兴味看着我，“什么办法？”
卫经偏头瞅我，那样子疑惑之中夹杂感激，看得我老怀大慰，接着说道：“三位大人都看过仵作出的最新验尸报告，对于崔智辩头骨的致命伤，想必是有详细报告的，因此只需要让卫明伦详细写下当天的杀人情状，再请有经验的仵作据此推断由此形成的伤口外形如何，跟验尸报告做比对，结果不就出来了么？”
辛茂将嘴角露出微笑，赞许看我一眼，“这倒是好主意，值得一试，来人。。。”
卫明伦重重叩头在地上，“罪人感激辛大人美意，但是崔智辩确实是罪人所杀，不必再深究。”
卫经急得满头大汗，“爹。。。”几乎要哭出来。
周允元和韦安石互视一眼，心下都是疑云满肚，不明白卫明伦心中到底做何想法，辛茂将明显是在替他开脱，甚至请来了英国公亲笔签发的验尸报告，在这种情况下，他为什么还是坚持要把罪名揽在自己身上？
辛茂将有些愠怒，自觉有些下不来台，冷哼了声，老着脸子没说话。
我心里盘算，就本案来看，崔智辨官阶高过卫明伦，其人身死，假如可以证明不是卫明伦做的，卫明伦最多担一个护卫不周的罪名，照目前的律令条文，这是犯了公罪，杖责五十，扣除半年俸禄了事；但如果担了持械攻击上司的罪名，那是私罪，又是犯上，照律法要判议绞刑，是必死无疑的。
是什么驱使卫明伦一心求死？
只有一种可能：有比英国公李勣更强硬的力量，操控了卫明伦，逼得他死。
韦安石说道：“卫明伦你也不要再辩解，把你杀死崔智辨的经过写下来，很快就会有结论。”
有从旁伺候的衙役拿了纸笔，铺在卫明伦跟前，但就在这时候，卫明伦硕大身形突然晃了晃，跟着口中吐出一口鲜血，仆倒在白纸上。
这变故发生的骤然，众人都愣住了，卫经最先反应过来，惨烈叫了一声，“爹。。。。”

 

第四章 甘棠武定

 

卫经扑上去抱起卫明伦，就是这一眨眼功夫，卫明伦已经面色青紫，嘴唇乌黑，看起来是出气多入气少了。
卫明伦却似早已料到今天结局，面色平静，颤声叫了一句，“经儿。。。”
卫经泪珠大颗大颗滚落，“我在。。。。”
卫明伦胸口剧烈起伏，吐出大口大口碧绿鲜血，嘴唇连连开合，却没有声音，颤抖双手伸出，卫经连忙握住，强忍内心悲痛，将耳朵凑到卫明伦嘴唇跟前，哽咽说道：“父亲有什么交代？”
“甘棠武定，精工的铠甲还有兵器。。。。。”
声音虽然微弱，在座各位却都听进了耳朵里。
辛茂将眉峰耸动，眼中波光一闪，却没作声。
甘棠、武定是本朝最为有名的兵工冶铁重镇，全国半数的兵器和农耕用具，都出自两地，甘棠在蔚州解县，受李思检管辖，武定在丰州五原，受崔智辨管辖，随着蔚州和丰州的陷落，现在这里两处盐池都落在突厥人手中就是了。
卫经哭道：“怎么了？”
卫明伦面色泛起潮红，呼吸越来越急促，“图纸，图纸。。。。”
卫经哭道：“什么图纸？”
卫明伦气若游丝说道：“兵器库位置。。。”突然拔高声量，“乱世要来了。。。。”跟着咽气，闭合双眼渗出的泪光，汩汩滴落卫经身上衣衫。
卫经惨烈叫了一声，“爹。。。。”放声痛哭，声音撕心裂肺，饶是在座各位都是见惯生离死别的人，也觉着万分恻然。
我忍了又忍，到底是没忍住，两行热泪滚落眼眶，发现李朝隐疑惑看着我，连忙擦干，对辛茂将说道：“辛大人，本案原本是诉卫明伦杀崔智辩，现在凶身死亡，案子是不是可以结了？”
辛茂将转动漆黑双瞳，“按理说应该是结了的，不过，”问韦安石和周允元，“两位大人怎么看？”
韦周二人互视一眼，心知案子存在着诸多的疑点，而且卫明伦死得突然又蹊跷，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可现在结案的，但辛茂将替卫明伦开脱的意图何其明显，更有英国公显山露水，出面回护，再追究下去，只会吃力不讨好。
韦安石冲周允元点点头，周允元说道：“也确实应该这么办。”
辛茂将露出满意笑容，和颜悦色对卫经说道：“卫经，你未经通报，擅自闯入大理寺重地，按照本朝律法，原本是要处杖责五十，不过本府念着你一片孝心，意图替父亲脱罪，就不追究你责任了，赶紧带着卫明伦尸身离开大理寺，”他顿了顿，“找个风水宝地，好生安葬，”说完轻轻叹了口气，“本府年轻时候，在蔚州做刺史参事，很得你父亲照顾。。。”
卫经擦干脸上热泪，止住哭声，“小人遵命。”抱起卫明伦尸身，挣扎站起身，步履蹒跚行出大厅，他早先闯禁那会儿想必和门口守卫发生过冲突，给人伤到了腿脚，走路一瘸一拐，有庭外伺候用刑的衙役见着不忍心，主动帮他抬起卫明伦，送出中正府正门。
我等他走得不见人影儿了，才想到一个问题：他住在哪儿？我要如何联络他？
顿时就想拔腿追出去，却听见韦安石说了一句，“老辛，这案子你审得很蹊跷啊，我们共事也有十来年，你得给兄弟交个底儿，怎么英国公会插一脚？”
周允元趁机发牢骚，“是啊，十来年的兄弟，事先也不通个气儿，”越说越是不满，“你那个验尸报告，简直噎死我。”
辛茂将苦笑，“事情不是你们想那样，那个报告。。。”迟疑了阵，对我和李朝隐说道，“你们先退下。”看那情形是有私密的话要说。
我听得正中下怀，赶紧抱起律令集一溜烟儿出去。
可是就这么几分钟耽搁，等我跑到大理寺外边，已经找不到卫经。
我沮丧坐在台阶上，茫然四顾，一时悲从心起，真想大哭一场。
大街上人来人往，但是没有一个熟悉面孔。
跟在我后边出来的李朝隐见我失魂落魄样子，笑着问道：“朱雀，怎么了？”
我耷拉着脑袋，“没事，今天没吃早饭，饿的慌。”
李朝隐笑道：“哈哈，我也是，左右这会儿辛大人不要我们伺候，不如一起去吃早饭，顺便介绍我家乡的友人张柬之给你认识。”
我呆住了，猛的抬起头，眼珠第二度暴凸起，更附带手指抖擞如秋风中落叶，指着那人，“张，张，张剑之？”
李朝隐身边站着一人，不是张剑之是谁，一样的剑眉星目，国字脸，下巴上一道狗牙槽，也就是所谓的欧式凹陷。
那人有些惊讶，看着我说道：“是在下，”沉吟片刻，试探问道，“明法大人认识我？”
我简直要热泪，“岂止是认识，我们念同一所大学，同学三年，你高我一级，毕业离校的时候我接受了你所有行李，本来以为拣了个大便宜，没想到床单被褥里藏了好多跳蚤，蛰得我鬼哭狼嚎。”
李朝隐大是惊讶，狐疑看着那人，“柬之，你跟朱雀同学过？我怎么不知情？”
那人苦笑道：“我也听得糊涂，”又小心翼翼问道，“明法大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在下没有上过大学，以前也没来过长安，”他瞄了我一眼，“应该不可能认识你的。”
我无语了，半天没说出话，最后在心里叹了口气，“对不住，是我认错人了，请问先生怎么称呼？打哪儿来，”顺口又问了句，“过长安有什么贵干？”
这就是常年做法务的坏处，动不动就问人家自哪儿来到哪儿去有什么意图怀有何种目的。
那人也不以为意，抱拳说道：“在下姓张，贱字柬之，这次过长安，主要是为了陪同我义弟弟卫经。”
我心下升起一丝渺茫希望，“你知道卫经他人住哪儿？我找他。”
张柬之古怪看我，“你找他做什么？”
我不敢再说是他旧友，只得胡乱编造说辞，“我有一个朋友，和他长得像极了，”我眼圈发红，“我们分开有好长时间了，着实是想念。”
“这样啊。。。。”张柬之沉吟着没作声。
我察言观色，接着说道：“另外，也是觉着卫明伦杀崔智辨案有许多疑点，想要寻他问个究竟。”安排查案作为诱饵，张柬之如果真是有心帮助卫经，一定会上当。
果然，张柬之立即说道：“目前我和卫经都暂时住在丹凤公主府上，随时欢迎明法大人造访。”
李朝隐古怪看了张柬之一眼，似笑非笑说道：“丹凤公主的府邸，也是随时能造访到的？还是你和卫经有哪一位是准驸马爷了？”
丹凤公主是太宗皇帝晚年所生，当今圣上的妹妹，年纪貌似是有二十二三样子了，目前还没有指婚。
张柬之干笑，说道：“我是绝无可能的，卫经就说不定了。”

 

第五章 贼盗第七

 

三人吃过早餐，李朝隐带了张柬之有事外出，嘱咐我回大理寺就收拾东西，搬进他以前办公室，并要我帮他整理物品，打包送到大理寺监办公室去，我依言行事，忙碌大半天，到了中午，肚子饿得咕咕叫唤，正打算出门去大理寺的膳食供应间找点东西吃，辛茂将推门进来，笑着问我：“你是新晋升的明法椽？”
我赶紧起身迎上去，“是。”
辛茂将打量我一阵，说道：“我有一件事，想要交代你做。”
“大人只管吩咐。”
辛茂将伸手摸了摸下颌的几缕长须，“你去丹凤公主府上，帮我把她府邸的建筑图盗出来。”
我眼珠险些滚落下，干笑了几声，“大人，你不是开玩笑的吧？”
辛茂将面色一沉，“你看本府像是在开玩笑的？”
我额头开始冒汗，讪讪说道：“大人需要丹凤公主府邸的结构图，为什么不去工部索取？非得要用这种，嗯，有违常规的方法。”
辛茂将解释道：“丹凤公主的府邸，是前隐太子李承乾为他娈童称心私自修建的，没有经过工部报备，工部自然不会有建筑图。”
我干笑，期期艾艾说道：“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小人记得不错，按照本朝律法卷十二贼盗第七的规定，无故侵入人家，图谋盗取财物，给主人逮到，送交官府的，一律判处流刑二千五百里；入宗室贵族府邸行窃，取麻绳以上财物者，格杀勿论，这样重的罪状，小人吃不起。”
辛茂将不置可否的笑，“三千两银子。”
我心脏顿时不争气的狂跳数下，“什么三千两银子？”
辛茂将说道：“你把建筑图盗来给我，我赏给你三千两银子，钱货当面点清，决不拖延。”
我摈住呼吸，脑子里边飞速旋转，三千两银子，我的个神，相当于我在大理寺干五十年的工钱啊，顿时利令智昏，狠了狠心，“好，我试试看。”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要咋行动了。
辛茂将露出一丝笑容，递给我一道腰牌，“天亮之前，把建筑图送到骁卫府，交给骁卫将军褚虔瓘，他会把银子付给你，这是进出骁卫府的通行牌。”
我险些笑出来，“啥？！储钱罐？”
“对，褚虔瓘褚将军，”他皱眉，“你表情诡异，有什么问题？”
还真的是储钱罐。。。
我揉了揉肚子，强行忍住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冲动，一本正经说道：“没有，我记住了，把建筑图交给储钱罐，有赏钱。”
辛茂将点头，“不错，但是有一点你要记得，一旦失手被擒拿住了，我固然不会出手搭救你，你更是死也不能供出是我差遣你去作业的。”
我拍着胸膛说道：“放心，我不会失手。”
辛茂将笑道：“这么说起来，你已经是胸有成竹的了？”
我心里盘算了阵，含混说道：“看看吧，”又问道，“大人，小人斗胆问一句，你要丹凤公主府邸的建筑图有什么用处？”
辛茂将摇头，说道：“其时不是我要，是英国公要。”
我大是好奇，“他拿来做什么？”
辛茂将苦笑，“我也不知道，今天早晨英国公差人送来两样物品，一是那份验尸报告，二就是一封信函，内有一道指令，要我设法保下卫明伦，送到他府上，假如卫明伦当场暴死，那么就取得丹凤公主府邸的建筑图，送呈给他。”
“你怎么肯听他差遣？”
辛茂将瞪我一眼，“朱雀，你今年多大？”
我干笑，想了想，说道：“我不晓得自己年龄应该怎么算，姑且算是二十四吧。”
辛茂将说道：“你来长安也有一阵子了，不会不知道英国公当下正是朝中最掌权的重臣，我一个小小大理寺卿，可不是天天都有机会替他效劳，今次机会送上门，说什么也要抓紧。”脸不红气不粗的样子，理直气壮的天经地义。
我干笑不已，“大人英明，小人景仰不已。”
这天傍晚下班，我独自一人赶去东市安福门外的丹凤公主府邸，请门房替我通报，就说有朋友朱雀，求访张柬之公子。
门房斜着眼打量我一阵，鼻孔朝天哼了声，“张公子正陪着公主说话，没空见你。”
我忍了忍气，从袖子里边掏出五钱银子，递给门房，“请行个方便。”
门房讥诮笑道：“你当这是在打发叫化子。”
我勃然大怒，心想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wkitty，抽出中午辛茂将给我的通行牌在门房跟前迅速一晃，冷笑道：“圣上昨日才颁布法令，要求宗室贵族严加管束仆从下属，一旦发现有哪位皇子公主纵奴行凶，并且稽留不报，立即送交大理寺治罪，本府是御史台新上任监察史，今天便衣出访，现在怀疑丹凤公主训教无妨，纵容府上势利奴才欺负良民，命你立即转告丹凤公主，要她过御史台院回话。”
门房傻了眼，慌忙过来点头哈腰说道：“大人息怒，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大人，大人稍等，小的这就去通报。”
我冷笑道：“不必，本府自认已经收集到足够证据，现在回台院办公，不劳烦你了，”撇了他一眼，“你一家老小就等着去西北放羊吧，”顿了顿，又阴险加了一句，“如果丹凤公主没有恼羞成怒杀一儆百的话。”
门房急红了眼，哭丧着脸跪在地上，说道：“大人饶命。”
我哼了声，转身装做要走，门房死死抱住我双腿，苦苦哀求道：“小人家里有七十老母和五岁小儿，求大人发发慈悲，饶了小人这次吧。”
我瞅着情形差不多了，状甚勉强说道：“好吧，这次就饶了你。”
门房大喜，“多谢大人开恩。”
我趁机说道：“我要见张柬之公子。”
门房连声说道：“是，是，大人稍等，小的这就去通报。”
 

第六章 丹凤公主

 
我站在朱漆大门口，耐心等门房回报，顺便打量跟前这高门府邸。
这座前隐太子李承乾修给他最宠爱的娈童称心的府邸，单单外形就金壁辉煌得让人咋舌，大门正中更高悬一块牌匾，写着：称心如意，承前启后。这样字句出现在普通人家大门牌匾上也就算了，出现在皇族的府邸牌匾上，多少是有点怪异，不过考虑到当中暗含了当事人名字的缘故，也还可以理解，更可以借此遥想当年那童子该是何等的可人，而隐太子对他的情意，又是何等的深厚。 
事实上，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李承乾和称心的旧事，尤其是称心的来历，到现在还是长安百姓津津乐道嚼舌根子的谈资。
据说这位娈童称心，得宠的时候，只有十来岁，姿容俏丽，歌舞双绝，又特别善解人意，是太常乐人出身，不过，对他的来历，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隐太子的劲敌魏王泰秘密搜刮来毒害隐太子的凶器，要让太子沉湎男色，败坏他的品行，使得太宗皇帝不喜，进而废黜他，立自己为太子。
事情的真相究竟是如何的，随着当事人的逐一过世－－称心被太宗皇帝所杀，李承乾抑郁而终，魏王在去年底意外的暴病身死－－变得无从考证，也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三千两银子！
为了三千两银子，我要努力，我要奋斗！掘地三尺，也要找出建筑图来！
正胡思乱想间，听到脚步声响，很快大门敞开，张柬之半是欣喜半是惊讶走出来，“朱大人，没想到你来的这么快。”
我正色说道：“实在是因为卫明伦案有太多疑点，我心系百姓，从来不带疑虑过夜。”
张柬之由衷赞道：“一看大人眉目清朗，为人一定清正廉明，大理寺有大人这样的明法椽，真是朝廷的福气。”
饶是我脸皮厚似城墙，听到这样不着边际的赞誉之词，也忍不住一阵一阵恶寒，并暗自羞愧了两秒钟有余，随即正色说道：“张公子，我此次来，是因为发现非常重要的线索，想要找你和卫经，”郑重说道，“还有丹凤公主确认。”
张柬之不敢怠慢，连忙说道：“公主这会儿恰好在府里，我引你去见她，至于卫经，”他迟疑片刻，“下午去摩伽寺了，寄放我义父的躯体。”
我心下恻然，打起精神说道：“无妨，有你和丹凤公主也行。”
两人进府，张柬之一路做引，我随意观赏风景，放眼望去，到处是亭台楼阁，假山怪石，中间流水潺潺，拱桥和游廊错落有致联络彼此，张柬之小心辨别路径，带着我拐了无数次弯，穿过无数中庭，终于行至一间小小凉亭跟前，凉亭里边坐着一个穿着粉色衣衫的人儿，正埋头画画，想必就是丹凤公主了。
张柬之擦了把额头的汗，站在廊下，说道：“打扰公主作画的雅兴，大理寺的明法椽大人朱雀，有事拜访公主。”
丹凤公主头也不回问道：“有什么事？”
我眨巴眨巴眼，说道：“公主，我有三件事，想要请问公主，这三件事，和卫明伦的死有关，希望公主配合。”
丹凤公主轻声发笑，搁下手中狼毫，站起来转过身，微微眯眼看着我，双眼晶亮如夜空的星子，闪烁清冷光华，“凭你一个小小明法椽，也敢对我指手画脚？” 
我心下胆怯，丹凤公主有一双英华外露的长眼，眼角微微吊起，即便和善时候也有三分凶相，更不要说这会儿面带寒春模样，换在平时多半我就打退堂鼓了，但是辛茂将许的那三千两银子实在太诱人，想到只要闯过这一关，我就可以有一座二进二出高屋建瓴的大宅子，顿时胆气倍增，回了一句，“公主不回答我问题也行，我这就过刑部，请一张拘捕令，顺便带几个刑三法监的兄弟，协同我办案。” 
丹凤公主哼了一声，“你这是在威胁我？”
我笑道：“公主何不先了解下我的问题，再来斟酌要不要配合？”
丹凤公主沉吟了阵，“说。”
“第一个问题，公主入住这府邸以来，是否有翻修过府中任何建筑？”
“有。”
“好，第二个问题，四月份卫明伦回家省亲，有没有来拜访过丹凤公主？”
丹凤公主怔了怔，沉吟半晌，淡淡说道：“你既然已经问出这问题，心里多少是有谱的了，不错，是来拜访过我，”紧接着话锋一转，“那又如何？”又扫了我一眼，“你是怎么获知的？”
我面不改色说道：“这世间有什么事能瞒得过我们公门中人雪亮的眼睛？”
丹凤公主讥诮的笑，对我回答不置一词，“你要问的第三个问题是什么？”
我笑道：“有了前两个问题的肯定回答，第三个问题已经不是问题，是要求了。” 
“什么要求？”
我轻笑，说道：“把你这座府邸最新的建筑实图拿来给我。”
丹凤公主讥诮的笑，“凭什么，就凭你那两个狗屁不通的问题？”
我对答如流，“丹凤公主，卫明伦今天暴死在中正府，临死之前，反复提到一个图纸问题，我相信卫经一定有回复过你。”
“是又怎样？”
我心里暗笑，信口胡说道：“经过我们查证，原来卫明伦所说的图纸，其时就是甘棠和武定两地方几处秘密的兵工厂建筑图，这份图纸和丹凤公主你府邸的建筑图，非常类似，不仅如此，在你府邸建筑图里边，还暗藏了这几处兵工厂具体方位的线索，三法司因此委托我来拜访丹凤公主，索取建筑图。”
这些当然都是我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半点依据也没有。
丹凤公主脸色变了变，沉吟着没作声。
张柬之插了一句，“但是我听李朝隐说，三司推事已经断定案子了结，做什么还要图纸？”
我面不改色笑着说道：“这是三法司替丹凤公主着想，想着传她过大理寺问话未免有损她颜面，所以表面结了案，私下肯定是要继续调查的。”
张柬之愣了愣，随即汗颜说道：“原来是这样，我最初还以为三法司都是尸位就陈的人，明明案子有这样大疑点也不追究，草草结案，现在看来，真真是冤枉了良臣。”
我听得几乎又要滚来滚去，却大力点头，“不错，人民公仆从来不枉纵坏人。”
丹凤公主低声怒骂一句，“就知道那老头子不会这么容易放弃。”
我不动声色，依我多年做法务和歹人打交道得出的经验，此女的表现说明她是要弃守了，一时乐不可支，仿佛听到了银子落袋的美妙声响，不由狼笑不已，“丹凤公主，我再说一遍，我要建筑图，公主是懂法的人，应该知道抗拒大理寺官员执行公务的严重后果，尤其这件案子还是公审要案。”
丹凤公主清冷双眼扫射我，发狠笑道：“好，我给你，左右不过是一张图纸，就不信你能看出什么名堂来。”

 

第七章 户婚十四

 

从丹凤公主府邸出来，我腰间放着沉甸甸的建筑图，回到大理寺僚工舍自己的住所，关紧门窗，点燃油灯，将建筑图在桌上铺开，仔细研究，希望看出个门道来。
但是看来看去，满眼只有横七竖八墨工线条，间或几个稀奇古怪数字，旁边偶尔有些注释，比如：尺三寸五，明堂二十七之类的，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研究了半个小时后，自动放弃了，拿了图纸顺手塞到布口袋里边，准备出门先去膳食间找点东西果一果肚子，然后就过骁卫营领赏钱。
但就在这时，我闻到了一股呛鼻的烟火味道，头顶更有奇怪的哔哔剥剥声响，窗棂上映出亮红色，紧接着震天动地的锣声响起，有人声嘶力竭喊道：“走火，走火啦，僚工舍走火啦。。。”
我愣住了，都还没反应过来，木头大门轰然倒塌，一股灼热气浪涌进内室，头顶的横梁也燃着火星儿，快活的落在我脚尖前方，火舌舔着我长衣下摆窜升，我惊得面无血色，慌忙脱了长衣，沉吟片刻，拿出布袋里边的图纸，用长衣裹住，钻到床底下，掀开一块青砖，露出一个四四方方坑洞，顺手扔进去，然后合上青砖，爬了出来。
那个坑洞，是我挖来藏银子的地方，我每个月攒的工钱，都在里边。
东西藏好之后，我蒙着脸准备冒险突围，一名身形高大男子突然自从天而降，落在我跟前，在我鼓着惊愕的老眼审视他壮硕胸肌的时候，冲着我下颌就是一拳。。。
我的个神，当场昏厥。
等我忽悠忽悠的回过神，发现自己五花大绑，给人拴在荒郊野外的一颗树上，跟前一名高大男子，穿着黑衣，手持火把，脸上蒙着一张面巾，眼神儿凶狠似野兽，粗壮的比美我大腿的双臂横在几乎要裂衣而出的胸大肌前，黑长裤包裹的双腿修长有力，足上一双黑布鞋，尖端开着暗口，毫无疑问，里边一定藏着尖刀匕首之类的凶器。
我干笑不已，腆着脸谄媚道：“英雄，你生得真是彪悍。”
那人没作声，伸手解开脸上面巾。
却是卫经！眉头皱得山一样高，目不转睛看着我。
我呆了五秒钟，跟着暴走，弹跳似出水大龙虾，义愤填膺说道：“卫经反了你，好大的狗胆子，几天不修理就晓得杀人放火了，你把绳子解开，今天不揍得你生活不能自理，老娘就不姓朱！”想到先前挨那一记重拳，恨得牙痒痒，苦于绳索绊住身体，否则必定扑上去重重咬下他一块肉。
各位读者诸君，我会这样愤怒是有原因的，卫经其人，跟我搭档四年，从来乖巧听话，连笑容都羞涩的像墙角的耗子，公司人人都夸他和善温存，没想到一个转身回到唐朝，就开始掉链子耍流氓，学习土匪打家劫舍强抢民女，叫我怎么能不气愤！
卫经问道：“图纸呢？”
“什么图纸？”
卫经说道：“你自丹凤公主那里取走的图纸，快点交出来，不然我就动手搜了。”眼中光华闪烁（凶神恶煞？），在我身上逡巡，看那架势貌似随时会撕开我衣衫伸手进来探查。
我打了个哆嗦，刚刚膨胀身躯陡然缩小一号，“你要那个做什么？”
卫经自衣内掏出一片破烂布屑，上边歪七扭八写了几个蝌蚪字，“这是父亲写在他贴身内衣上的血书，我下午在摩伽寺为他老人家更衣时候发现的。”
我伸长脖子看了一眼，奈何自己近视，火光又微弱，压根儿看不明白，“写什么了？”
卫经说道：“他说，有人背着朝廷，在甘棠、武定两地秘密修建的兵工厂，锻造精工铠甲和兵器，他设法潜入工厂内做了实体考察，里边兵器铠甲数量惊人。”
我有些吃惊，“有这种事？”心中干笑不已，着实没想到之前说那番说来骗取丹凤公主建筑图的谎话，居然十之八九都是实情。
“是的，不仅如此，父亲已经收集了相当的证据送回长安，就寄放在丹凤公主府邸的某个地窖内。”
“他存那儿做什么？”
卫经解释道：“丹凤公主的府邸是李承乾修建给他娈童称心用的，据说当时李承乾为了称心，曾经想过要谋乱，所以府邸修建得非常坚固，设计也非常复杂，有许多暗室、秘道、地窖和出入口，是外人不知道的，最适合藏东西。”
“这些你父亲怎么知道？”
“丹凤公主入住之后，嫌弃房子过于破旧，翻修过一次，彼时是父亲做监工，统筹安排，那大约是三四年前的事了，完成之后，他画了一张建筑图给丹凤公主。”
“然后呢？”
卫经接着说道：“父亲将证据藏好后，就潜入库房，找到建筑图，细心做了一些只有我们父子才能识别的标记，根据那标记，我就可以找到证据，送去洛州，交给洛州刺史狄仁杰大人，狄大人自然会想办法，替他洗脱冤屈。”
我瞪大了眼，“冤屈？什么冤屈？”
卫经说道：“先是被人污指杀死崔智辩，现在又无辜给人谋害。”
“崔智辩如果不是他杀的，他为什么要顶罪，连辛大人替他翻案也不要？”
卫经摇头，“我不知道，但他这样做一定是有他的苦衷，我相信找到证据交给狄大人之后，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我眨巴眨巴眼，愁眉苦脸说道：“但问题是，那张建筑图，已经烧毁，起火那阵，图纸正铺在桌子上，梁上火星落下来，烧得干干净净。”
卫经脸色大变，“怎么会这样？这可怎么办？”
我心里感慨，终于找到一个我所熟悉的卫经的特点了：对我深信不疑，从来我说什么是什么，半点不怀疑，“慌什么，那图纸建筑图应该有备份的，你问丹凤公主再要一张不就得了，”想想酸溜溜附加一句，“凭你未来驸马爷的身份，应该也不是难事。”
卫经苦恼说道：“丹凤公主手上没有多的了，那份建筑图父亲只画了一份。”却没否认关于他未来驸马爷的前景。
我心里恼恨，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两眼放毒箭，闲闲说道：“不会吧。。。”又不大服气，“怎么她什么你就信什么，也许她自己私藏了呢？” 
卫经摇头，“不可能，丹凤公主不会说谎，事实上，她比我更想找出那些证据。”
我恨恨问道：“为什么？”
卫经迟疑了阵，面上略略泛起红潮，“因为父亲如果不能摆脱罪人的身份，我就是罪人庶民，按照本朝户婚十四的有关规定，罪人庶民和皇子公主婚配，不仅婚姻无效，罪人庶民还要被判处徒刑二年。”
我阴险说道：“也就是说，卫明伦案一天不水落石出，你就一天没得希望做成驸马爷？”
“是。”
我幸灾乐祸说道：“真可怜，现在怎么办？”
卫经茫然道：“我也不知道。”
我眼珠儿转了转，笑着说道：“其实要找回建筑图，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关键看你肯支付何种代价。”
卫经皱眉，“什么意思？”
我狼笑一声，“说吧，假使我交出建筑图，你肯出给我多少银子？”
这会儿读者诸君们也许会替我着急了，朱雀啊，你不可财迷心窍，须知这会儿你正在半夜的荒郊野外，手无缚鸡之力，给人五花大绑着，跟前还有一名强徒，满脸横肉凶相连天，随时可能拧断你纤细颈项，送你上西天，你死了本身无关紧要，可是以后故事怎么发展？米烤鸭子亏欠编辑小姐的数万个字，要怎么凑出来？
所以识时务的赶紧将建筑图交出来，保全自家小命。
 

第八章 今生前世
 

印度人养大象，是这样养的，在大象还是小象仔、只有一猫儿毛大小的时候，把它拴在一根木桩上，小象仔天生活泼好动，想挣脱绳索，这时拿起大棒，冲它脑门狠狠一棒，打得它晕头转向，这种驯教持续几次之后，小象仔晓得大棒的厉害，就老实了，再不敢有花花肠子，甚至它长大之后，力气是原来几百倍，也一样会安分守己拴在那根一指头大的木头桩子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教育要趁早。
卫经的职业遭遇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卫经跟我其实是同一届毕业生，但我四年级就受教授推荐到公司见习，毕业正式转正，他毕业以后才投简历来的，起步就晚过我，又因为不善言辞，不得导师喜欢，煎熬了长达六个月的见习期，好不容易转正，律师们却都嫌弃他迟钝蠢笨，不肯带他，人事部迫于无奈，把他分给了我。
我获悉这笨蛋的窘迫处境，对他颇同情他，想着对他好一点，可是此男第一次见到我，就说：“朱雀，你裙子拉链开了。。。。”
我承认那天出门匆忙，忘记检查仪表是我的错，但是这蠢货完全可以私下悄悄跟我讲对不对？做什么吼得全公司的人都听到！
我满脸通红，恼羞成怒，大骂了一句：“不要脸！”抱头鼠窜去洗手间，路过他跟前，狠踩了他一脚。
高跟鞋的鞋跟踩在他脚背上，卫经痛得叫出来，“哎呀。。。”漆黑双瞳有些委屈有些疑惑看着我，“你踩我做什么？”
我骂道：“蠢货，滚开！”
正式加入歧视卫经人士行列。
每天分配很多又难又不讨好的工作给他做，比如败诉的官司安抚当事人，胜诉的官司找流氓当事人讨钱，每每看到他鼻青脸肿灰头土脸回来，心里一面觉得不忍一面又有变态快感，这样折磨他半年有余，终于张剑之看不下去了，主动替他说情，我才松了手，开始带他做一些正常一点的法务。
但也许是因为有这一年的艰辛，卫经变得很胆小很听话，公司比他后进的新人都敢欺负他，把他当粗工使唤，端茶送水跑腿办事，都让他去，他也不晓得拒绝，每天累得像条狗儿似的，办的好没得好处，办得不好还要挨人训斥，也不懂得反抗，最后还是张剑之看不过意，说了我一句，“打狗也看主人，卫经是你小弟，老是给别人欺负，你脸上也不光彩。”
这话说的似乎也有道理，为了不损伤主人的颜面，我正式将卫经纳入自家地盘，对外宣布，以后未经我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差使卫经。
我来公司时间虽然是不长，但跟在大老板后边，又懂得谄媚逢迎，还算得大老板欢心，人家见着我开口，也没再敢像以前那样猖狂。
卫经因此对我感激涕零，我至今记得该时他错愕不已的眼光和百感交集的神情，不敢置信，万分惊喜，热泪盈眶。。。。
这大约是他来公司一年多，得到的第一次善待。
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印象深刻，因为印象深刻，所以他认定了我，不管此后我如何的虐待他糟蹋他奴役他，其人总是任劳任怨，没有二话。
张剑之为此很不解，问他原因，他很认真的回答：“朱雀没有恶意，她不会真欺负我，你不了解她，她是个好人。”
张剑之无语了，半晌说道：“合着我倒成坏人了。”
如今时光倒流了千年，我想知道，在面前这个卫经的心里，我是不是仍然是个好人？
卫经迟疑了阵，问道：“建筑图其实还在，没有烧毁，对不对？”
我大力点头，“当然，我又不是你这样的笨猪。”
卫经也不以为意，满是欢喜的说道：“真是太好了，快点拿出来吧。”
我撇了撇嘴，“那可是办案证据，你想要，拿银子来换。”
“你要多少银子？”
“六千两。”偷眼打量他，狮子大开口。
卫经为难的皱眉，“我拿不出。”
我说道：“去问丹凤公主要，六千两一钱也不能少，否则免谈。”心里盘算，卫经要是真去问丹凤公主要钱，老娘非整死他不可。
男人可以没有钱，但不能没有骨气。
好在卫经还算识趣，摇头说道：“我不能问丹凤公主要银子。”
“为什么？”
“这是我自己的事，不能麻烦外人。”
我心下大乐，外人，瞧瞧，外人呢，却哼了一声，“那没办法了，谈判破裂。”
卫经踌躇片刻，开始摸口袋，半天摸出四块铜钱，“今天请僧人替父亲超度，花光了所有积蓄，只剩下这么多。”
我气得瞪眼，“四块铜钱，你也好意思拿出手！我要的是六千两，六千两你懂不懂？笨猪！”
卫经老实巴交看着我，“朱大人，除了这四块铜钱，我真的身无分文。。。”
我跳脚骂道：“你身无分文，不晓得去赚？武艺这么好，身板这么棒，好吃懒做一穷二白，骂你是猪那是对猪的羞辱，你要是怕吃苦受累，投靠帮会做流氓也行啊，大理寺的僚工舍你都敢烧，朝廷的官员你都敢绑架，收点保护费算什么？”
这都是平时卫经做错事损他用的惯常话，顺口就溜了出来，完全忘记此刻正在荒山野岭，跟前这汉子凶神恶煞，随时会将我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卫经低着头，魁伟身躯恨不得缩成一团，偶尔抬头看我一眼，黑溜溜眼珠又是祈求又是委屈。
我怒视他，狼心似铁，为了六千两银子，说什么也不能给他这可怜相打动。
二进二出的大宅子在向我招手，坚持住！
卫经低声呐呐说道：“朱大人，我真的没有钱，求求你，把建筑图还我吧。。。”
我冷笑，做你的白日梦！要我放弃六千两银子，除非老鼠上网猫儿打洞！
“朱大人，我父亲他是个很和善的人，一辈子为朝廷操劳，死的这样冤屈。。。。”
我撇过头，连看他一眼都不屑，那又如何，老鼠不会上网猫儿不会打洞。
卫经没有再多说，长声叹了口气，在静谧夜晚听来，分外的无奈又苍凉。
坚持住！
“朱大人，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有良心的。”
有一根琴弦微微颤动，他说我是个好人。。。
我竭尽全力想要忍耐爬到嘴角的笑容，无奈心里那处坚硬铁板已经给这贼人一句话戳破个大洞，泄了底气，几番挣扎，终究是满腔愤怒又心满意足的溃不成军。。。
“把绳子给我解开。”
“做什么？”
我瞪他一眼，恨恨说道：“做什么？当然是拿建筑图给你，笨猪。”
 

第九章 烧人房舍

 
回城的路上我问卫经：“我们这是在哪儿？”
“摩伽山，我今天下午过这边寺庙寄放父亲躯体。”
“僚工舍的火是你放的？”
卫经摇头，“不是，是丹凤公主差人做的。”
我怒道：“你做什么不阻止，也不怕我烧死在里边。”
卫经却很有把握，“不会的，我就埋伏在僚工舍附近，放火的人火把才投下，我就奔你住处去了，时间足够把你救出来。”
“万一你迟了一步，我给倒塌的房子压死了呢？”
卫经瞪大了眼看着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
我心下大乐，撩起眼皮轻佻爱娇的瞟了他一眼，自觉是风情万种千娇百媚，没想到卫经露出惊吓神情，漆黑瞳仁闪烁戒备怀疑眼光，警惕又疑惑看着我，那模样仿佛是十八闺秀出门踏春，遇到县太恶少调戏，只差死死捂住领口衣衫大喊：“官人不要。。。”
顿时羞愤难当！偷偷伸手摸了摸自家面颊，难道我已经变成了老丑怪？抽空得去买面镜子来仔细照照，来唐朝这么久，都还没仔细看过自己究竟什么模样呢。
赶到大理寺，放眼望去，一片残垣断壁，僚工舍烧成灰烬不说，整个大理寺紧挨僚工舍的建筑也悉数烧毁，火势甚至蔓延到附近的兵部衙门和民房，七八个长水队员还在扑灭残火，辛茂将和李朝隐衣冠不整的在现场指挥，两人头上脸上都是黑烟灰，看来狼狈之极，周围一干围观的闲杂人等吵吵囔囔，好不热闹。
我分开人群挤到李朝隐跟前，叫了一声，“李大人。”
李朝隐倏然转过身，发现了我，欣喜之下，来了个熊抱，“朱雀，你还活着！谢天谢地，长水队正在寻找起火原因，听说是从僚工舍烧起的，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生怕你在里边没逃出来。”大力拍打我后背，两只老熊臂膀箍住我腰身，简直恨不得将我嵌入他身体。
我慌忙推开他，伸手护卫胸前，干笑道：“活着活着，累得大人担心，小人真是过意不去。”
“赶紧跟我去见辛大人，他都快要急死了。”
说完拉了我几步跑到辛茂将跟前，献宝一样说道：“辛大人，朱雀回来了，安然无恙。”
辛茂将擦了把额头的汗，仔细打量我一阵，如释重负松了口气，“回来就好，”及至扫到尾随在我身后的卫经，脸色大变，“大胆放火的刁民，来人，给我拿下！”
我愣住了，赶紧挺身护在卫经跟前，“大人你误会了，卫经没有放火。”
辛茂将面沉似水，“有人亲眼所见，还能有假的？”
“谁？”
“在下。”
旁边有人应声站出来，我瞅了一眼，觉得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你是谁？”
“在下骁卫营褚虔瓘，今天夜间奉命巡街，路过大理寺时，亲眼见到这壮汉在僚工舍外围投掷火把，造成火灾。”
辛茂将说道：“褚将军，立刻将此人送到刑部去，明天开庭问审。”
“是。”
褚虔瓘伸手想要格走卫经，我一把打开他，“慢着，”脑中飞速旋转，苦苦寻找理由，“卫经今天夜间根本不在长安城里，怎么可能会放火？”
辛茂将面色森然问道：“他不在城里，在什么地方，谁可以作证？”
我狠了狠心，说道：“他跟我在一起，我们在城外的摩伽山赏月光，”说着捅了卫经一把，“你说是不是？”
卫经古怪看了我一眼，却没作声。
这个二愣子，火烧眉毛还跟我玩深沉，我急躁踢了他一脚，“你倒是说话啊。”
辛茂将面如寒冰，“贞观四年敕第十条规定，凡大理寺官员包庇人犯，刑罚从严，轻则扣发俸禄，重则赶出大理寺，流放三千里，有执法犯法者，罪加一等，朱雀，你想清楚了。”
我吓得心头扑通乱跳，满头冒汗，“等下，给我五秒钟时间。”
拖了卫经到旁边人少地方，问道：“根本不是你放火，为什么不否认？放火那人是谁，给我说出来。”
卫经低声说道：“朱大人，按照本朝的律法，蓄意放火烧人舍宅，要判徒刑三年。”
我气道：“老娘比你更清楚，要不然才懒得自毁操守替你做伪证，”跟着却顿悟，“合着你是想替放火那人顶罪？”
卫经点头，正色说道：“本来是我自己的事，不可连累别人。”
这倒是卫经的个性，我叹了口气，耐着性子问道：“好吧，一步一步来，首先，放火那人是谁？”
“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还顶罪？！”
卫经认真说道：“就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要顶罪，我担心放火那人被擒拿后，口风不严实，供出丹凤公主，使她清白名节蒙尘，”他踌躇了阵，慨然说道，“我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要她受委屈。”
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听得我半晌无言，末了龇牙咧嘴的笑出来，发狠说道：“行，你还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做你的英雄去吧。”
转身就走。
卫经连忙拽住我衣袖，低声哀求我：“朱大人，你答应过要把建筑图交给我的。”
我冷笑，翻脸不认，“我什么时候答应过你？我今天压根儿没见过你。”拂袖而去。
卫经急了，追在我身后，“朱大人，你明明有见过我，还答应还我建筑图，怎么一转眼就变了？”
我头也不回说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
卫经呆住了，“我。。。”
我径直走到辛茂将跟前，挺直了腰身说道：“大人，是小人的错，其实小人今天也有看到卫经放火烧僚工舍，但是因为可怜他父亲白天暴死在中正府，想着他也许是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导致失常，一时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他坐牢，就枉顾了律法，替他做伪证，如今小人已经认识到自己错误，特地来向大人认罪，恳求大人不要计较小人这次过错，另外，大人让小人办的事已经办妥。”最后这一句是诱饵，要使辛茂将忽略我今次意图做伪证的罪状。
果然，辛茂将面露喜色，“朱雀，我就知道你能干，”迫不及待问道，“图呢？”
我不慌不忙说道：“就在僚工舍小人的住处，藏在一个极其隐蔽安全的地方，我这就带大人去拿，或者我拿来给大人？”
辛茂将大喜过望，迫不及待说道：“我跟你去拿，”又吩咐褚虔瓘料理卫经，“把这人带下去，严加看守。”
卫经呆呆看着我，“朱大人。。。”
我冷眼打量他，心里一阵冷笑，卫经，我要让你知道，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
 


第十章 斗讼十五

 

我带辛茂将回到僚工舍原来我的住处，循着大致的方位，找到床榻摆放的地方，让人翻开倒塌的砖头瓦块，露出青砖地面，挖开其中一块，露出藏银子的坑洞，包裹建筑图的长衣微微有些烧焦，不过尚喜内层不曾毁损，我解开长衣，拿出建筑图，递给辛茂将。
辛茂将谨慎收藏妥当，笑着说道：“朱雀，你今次立了大功，我会好好奖赏你，你想要什么？”
我叹气，说道：“现在僚工舍烧毁，我没得住处了。”
“这个容易，”辛茂将似是一早就想好了，“我在长乐门永福坊的十五条，有一座宅子，编号是二十七，买了好些年，一直闲置着，借给你住吧。”
我小心肝扑通扑通猛跳了好几把，长乐门附近是王公贵族云集的地方，地皮贵的要死，从六品以下的官员，根本买不起，大理寺卿不外小小一个六品，有这能力在长乐门购买宅子闲置着？还是买了好些年的。
“那宅子不是辛大人你买的吧？”
辛茂将有些惊讶，“你心思果然转的快，不错，确实不是我的，不过，那无关紧要吧，紧要的是，你现在得有一个住处，而我可以提供，”他眼中波光流转，停顿片刻，“你跟不跟？”
我笑出来，刹那间想起卫明伦临死前说过的那句话，“乱世要来了。。。”
“我跟。”
辛茂将笑道：“我就知道你是明白人，晓得怎么做对自家有好处，”顿了顿，和颜悦色说道，“猜想你东西都在僚工舍里边，现在悉数都烧毁了，也不必再收拾，今天晚上就住过去吧，那边什么都是现成的，我还买了个丫头伺候你起居饮食。”
我笑道：“有这种好事？”
“只要你尽心办事，好处还少不了你的？”
我不置可否的笑，“看看吧，倒是先前许诺我那三千两银子，现在还结算给我么？”
辛茂将笑道：“当然，稍后我会差褚虔瓘送过宅子给你。”
我虚虚应了一句，“劳烦褚将军跑腿，怎么敢当，”心思不期然又转到卫经身上，沉吟了阵，“大人，你拿了那建筑图交给英国公之后，假如有什么疑问，不妨再回头来找小人，小人很乐意继续效劳。”
辛茂将笑道：“好，”自身上摸出一把晶亮铜匙递给我，“这是长乐门宅子的钥匙，你自己收好，”看了看天色，笑着说道，“眼看就要天亮了，折腾一晚上，大理寺烧的不成样子，稍后民部和工部要来调查起因组织修理，肯定吵吵嚷嚷的，也不要指望办公了，今天索性全员休假，各回各家，搂媳妇找妈吧，哈哈哈哈。。。”
我也打了个哈哈，“辛大人真是风趣。”
又闲扯了几句，随后跟辛茂将分手，他找英国公交差，我去长乐门找他给的宅子。
路上胡思乱想，刑部的鞭子都是牛皮制作，表层布满细小钩刺，清油浸泡之后根根锃亮，打在人身上，那种钻心疼痛，只能用生不如死形容，不知道卫经能吃几鞭子？
到了长乐门，找到永福坊的十五条，沿着宽阔路道搜索，果然看见一间编号为二十七的深门大宅子，正当中牌匾可笑的写着：荣华富贵。
真是俗毙。
我掏出钥匙打开门，正准备仿效古代浪荡老爷回府模样喊一嗓子，“老爷我回府了，春香夏香秋香冬香出来伺候。”虽然宅子里边只有一个丫头，但不妨碍我摆谱。
就在这时候，对面宅子侧门二楼上，一名厨子模样的人推开窗户，紧接着一锅泛着油星的洗锅子水兜头落下，不偏不斜，正泼在我身上，一滴不浪费。
我呆住了，花花绿绿的想起了潘金莲儿自窗口失手落下那根打中西门庆的撑衣杆子，一时啼笑皆非。
厨子倒完了洗锅水，瞅到我在底下发呆，撇了撇嘴，关闭窗户。 
我气得笑出来，擦了把脸上的水珠，大步走到对面，用力捶打偏门，“刚刚倒洗锅水那厨子你给我出来，本潘金莲儿要跟你讲讲道理。”
偏门内一点声响也无，倒是二十七号这边的宅子大门自内打开，一个年纪约有十五六岁的小丫头笑语盈盈的出来，娇声嫩语的说道：“公子消消火气，奴婢做了丰盛早餐款待你，黑米清粥，大白馒头，新出笼的肉包子，酸甜可口的萝卜条，应有尽有。”
我听得流口水，这丫头真是小天使一个，报出来的餐单都是我爱吃的，顿时也忘记索赔，问那小丫头，“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小丫头抿嘴笑道：“奴婢是辛大人买来伺候公子的，叫小兰。”
正说话间偏门打开了，一名年纪约有二十五六的青年公子打着哈欠走出来，状甚不屑扫了我一眼，好象我是一只偷油老鼠，“大清早的，什么天大的事吵闹的这么利害？扰人休息。” 
我挺直了腰身，不卑不亢说道：“我住在你对面，在大理寺上班，是新升任的明法椽，就在刚才，你家厨子泼了一锅洗锅水在我身上，按照本朝斗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善良人被无辜殴打折伤，导致牙齿脱落，手指折断，皮肤破损流血等身体损伤，施暴之人当判处笞刑十至五十次，如果有人蓄意包庇施暴人，又或者知道施暴人所在但是秘而不报官，和施暴人同罪。
不仅如此，贞观十二年四月，太常卿韦当由于微不足道的起因，在闹市中被一名富人的恶仆人殴打，在场围观多名显贵富户，没有一个人出手救助，导致韦当被殴打致死，太宗皇帝获悉这宗事故，大为震惊，亲自颁布了殴伤官员特别敕令十五条，其中第八条明文规定，如有部曲奴仆下人殴打朝廷官员，而主人不加以阻止的，奴仆下人属当场处死，主人判处流刑五千，以正明法！”
那人不耐说道：“话是不错，但我家厨子并没有殴打你。”
“他倒了一锅热滚滚沸水在我头上身上，已经对我造成伤害。”
“但你牙齿没有脱落，手指没有折断，皮肤也没有破损流血。”
我大摇其头，“我受的是内伤，你当然看不到，实际上，那锅热滚滚沸水的毒热已经攻入我五脏六腑，扰乱了我全身气血运行，现在心口疼痛得简直要炸开了，”瞄了一眼他身上做工精致的绸缎衣服，很流氓的加了一句，“没有五百两银子医治，是肯定好不了的。”

 
第十一章 抗辩第一
 

一只山猪在大树旁勤奋又认真地磨獠牙。狐狸看到了，好奇地问它，既没有猎人来追赶，也没有任何危险，为什么要这么用心地磨牙。山猪答道：“您想想看，一旦危险来临，就没时间磨牙了，现在磨利，等到要用的时候才不会慌张。”说着说着猎人出现了，山猪挥舞尖锐的獠牙，一个俯冲下去，挑破了猎人的肚子。
“各位同学，这故事说明什么道理？”三所律师行主任、富得流油的商法界一霸循循善诱。
底下一窝见习律师议论纷纷：“磨刀不误砍柴工，平时要多多学习，关键时候才不会怯场。”
“律师要时刻备战，因为挑战随时会出现。”
“对手都是凶残的，应当竭尽全力一击即中。”
流油老师眨动绿豆小眼，慢条斯理说道，“错，这故事说明：先声夺人，是制胜的关键，猎人手上有枪，子弹的威力远远大过獠牙，可是猎人死了，为什么？因为山猪挥舞的雪亮獠牙，吓破了猎人的苦胆！
各位小萝卜头，有一天你们独立执业，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收受昧心的黑钱，为歹人出庭辩护，此时要牢记，先声夺人是抗辩第一法则，那个时候，知识和经验都是多余的，能否先声夺人，强词夺理，直接决定你抗辩是否成功！”
我纯洁的小心灵从此记住了这番误人子弟的肺腑之言，并在此后的执业生涯中屡试不爽。
青年公子眉峰微动，“听你这意思，是想要讹人？”
我哈哈大笑了三声，先声夺人，表示我的不屑，接着强词夺理，“本朝律法规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造成伤亡毁损，即当给付对等价物予受损人以弥补损失，换句话说，我这是在要求合理的赔偿，”斜着眼瞟他，“你要是不懂，本明法椽不介意对你讲解一番永徽律令的深刻要义，好使你明白自家的错误，甘心情愿交出五百两银子，”暗示我对律法熟的很，不必自不量力来挑战我，“假使你总也想不明白自家的错误，那也不打紧，我在刑三法司的兄弟，自然会帮助你领悟。”暗示他若是不交银子我就要找刑部的人伺候他吃竹笋子炒肉肉。
末了掏出衣兜里那块自辛茂将处得来的腰牌，在他跟前迅速一晃，收进口袋，“看见没？这是调遣刑三法司的腰牌，你再不给银子，我立刻就招人来。”
青年公子扫到那腰牌，眼中波光一闪，若有所思打量我，“你是不是姓朱，叫做朱雀？”
“是。”
青年公子摸了摸下巴，“朱雀原来是你，”沉吟了阵，问道，“你知道我是谁？”
很多蠢蛋这个时候通常都会趾高气昂下巴朝天的说：“我管你是谁。”而结局也通常都是该蠢蛋被揍成猪头三。
我不是蠢蛋，在敲诈勒索这个行业，我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深知通常问这句话的人，要么背后有一个大Boss，要么本身就是个大Boss，贸然的挑衅只会带来祸端。
“你是谁？”
青年公子弯唇一笑，露出森森白牙，“鄙姓李，贱字震，自小无才，现在舔居五府三卫中郎将一职，统领折冲府、骁骑番、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五部人马，你手中那块腰牌，如果我没有看错，应该是骁卫营的通行牌，由我本人亲自签发，不信你仔细看，在牌仔下端最末一行，还刻有在下的名字。”
我眨巴眨巴眼，开始干笑，老祖宗说过，常走夜路必闯鬼，真是一点也不假。
我今次更倒霉，不仅见鬼，见的还是个大头鬼：李震不仅仅是五府三卫中郎将，此人还有一个身份，是没有报出来的――英国公李勣的长公子。
我就是有天大的贼胆子，也不敢勒索英国公家的人。
见风使舵是我的拿手本事，“好吧，看在你官大压人的份儿上，这五百两银子我不要就是了，”回头吆喝小兰，“回家回家，吃早餐去。”
正说话间侧门又打开了，出来一个记室模样的人，凑到李震耳朵跟前小声嘀咕。
李震讶然的挑起眉毛，“不会吧，他有这么厉害？”眼角余光扫描我。
记室模样那人低声说道：“确实如此，”飞快的看我一眼，“王爷要见他。”
李震若有所思注视我，沉吟着没做声，我给他看得背后寒毛倒竖起，只得强装义角，亮出獠牙，虚声恐吓：“看什么看，我官职虽然没得你大，可是天子脚下，也是要讲法制的，你要是敢绑架了我去地牢里边关起来一天修理三顿打得我皮开肉绽，老天爷不会放过你的，你日后生的娃是瘌痢头。”
李震啼笑皆非，小兰抿嘴在身后低笑。
“我没有要绑架你的意思，”他笑得甚是轻巧，抛出诱饵，“你不是想要银子？”
“你又不肯给。”
“我也没说不给。”
我小心肝不争气的狂跳数下，“你啥意思？”
李震摸了摸下巴，“你跟我来。”进了侧门。
我矗在原地，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跟，小兰推了我一把，“公子，赶紧跟上去啊。”
我干笑，狠了狠心，跟就跟，富贵险中求，不冒险是得不来横财的。
又想起卫经，吩咐小兰，“你一会儿收拾点金创药，粥菜点心装一大篮子，送去刑部法监大牢，交给一个叫做卫经的囚犯，如果狱卒不给你进，”我沉吟了阵，瞅了前边在侧门内等我的李震，“就说是英国公府李震李将军吩咐的，这名囚犯是李将军的好友，被人诬陷下狱，很快就会查明事实的真相，让狱卒给自己留条后路，省得日后被人打击报复。”
小兰眼波流转，偷眼看向李震。
李震笑道：“我什么时候多出一个叫卫经的好友？”
我说道：“放心，很快。”
算这时辰，辛茂将的建筑图应该已经送到，我自然会想办法，把导火线引到卫经身上去，救他出来。
李震也好说话，“行，拭目以待。”
我暗自松口气，对小兰挥了挥手，“赶紧去，不要再耽搁。”
小兰抿嘴笑道：“奴婢知道了，”又乖巧问一句，“要不要奴婢顺便嘱咐打杀威的官爷手下留情？”
打杀威是每个囚犯进刑部必定要挨的三十鞭子，用来祛除囚犯的傲气和浑气，这三十鞭子下去，再强悍的凶徒，都会生出畏惧之心，过堂审案的时候，会老实很多。
“不用，正相反，”我冷笑，“你让官爷给我狠狠的抽，别伤筋骨就行。”

 

第十二章 轻罪诬人

 

五百两银子这美味的胡萝卜，一路勾引我跟在李震身后，进到内府庭院，期间李震问我，“你为什么会这么爱财？”
“我想买间大宅子，二进二出的，这需要一大笔银子，另外，对于未来的生活，还有很多梦想，比如：制造一面可以通过光波烹烤鸭子的四方炉，能够自动清洗碟子碗筷的洗碗器，自动清扫灰土的笤帚，自动运转不需人工操作的凉扇，都需要使银子。”
李震忍不住笑出来，回头看了我一眼，“你脑袋装的东西可真是古怪，天马行空的。”
我摇头晃脑说道：“一点也不古怪，在我们的世界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空间，是你所不知道的，在那个空间里，一切和现在都是不同的，你没有经历过个中的美好，当然不会理解我的想法，唉，”我长叹口气，“辛苦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衫口中食，流落他乡身是客，梦啼妆泪红阑干。” 
辛苦得来的银子是要用在哪般啊，不外是身上的衣衫和口中的食品，我流落在唐朝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心里是多么的悲伤，深夜在梦里啼哭，满脸泪水，毁坏了脸上擦的胭脂红妆。
李震嘴角笑容僵住，一双深邃大眼隐隐有些惊讶，“你是女子？”
“啊？！”我暗叹一声不好，连忙亡羊补牢，“没有没有，你少胡说八道，我可是朝廷官员，虽然职务只有一猫儿毛大，你也不能随便羞辱我，从来女子不能做官，你这样攻击我的人格，是陷我于不义，诬损我的清白，按照本朝职官法第十条规定，假如有人蓄意诬告从九品以上官员，查证属实的，要判处比徒刑三年，有官员诬陷同仁，刑罚不受赎买，轻则降职一等，重责罢官，京官直接逐出长安。”
所谓的刑罚赎买，是指针对官员、贵族、富人犯法，朝廷允许对方缴纳一定限额的金钱或者财物，代替受惩罚，简言之就是花钱消灾。
李震没作声，审慎的打量我前胸后臀，眼光犀利敏锐，我背后一阵一阵发寒，热泪希望地上有条缝隙好钻进去躲避起来，却又深知此刻不仅不能示弱，更还要高挺胸膛以示我理直气壮。
感谢我总也长不大的小胸部，不似其他仕女那样肆无忌惮高耸入云。。。
两厢对峙，良久李震笑容慢慢舒展，意味深长说道：“朱大人律法背得倒是娴熟。” 
我干笑了两声，“过奖过奖，哪里哪里。”终于按耐不住紧了紧领口，真他奶的，光天化日之下给人用眼睛剥光衣衫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李震沉吟片刻，淡淡说道，“我刚刚胡言乱语，朱大人不要放在心上。”
我干笑不已，“不会不会。”
两人至此再没有交谈。
沉默行进有一柱香功夫，终于走到一处隐蔽又僻静的庭院跟前，李震推开大门，在院子中央，摆放着一张硕大檀木方桌，铺展开一份图纸，一名身材高大魁伟的男子，正俯身全神贯注在研究。
李震缓步入内，低声说道：“爹，人我带来了，”又吩咐我，“还不进来见过英国公。”
英国公李勣是前隋朝的旧人，历经高祖皇帝和太宗皇帝，如今已经五十几岁快要六十，其人原本是姓徐，因为功勋卓越，太宗皇帝特别赐他姓李。
我规规矩矩走进去，按照低阶官员拜见王侯的规矩，做了个大揖，“给英国公请安。”
李勣挥了挥手，“免礼，”仔细审视我，“你就是朱雀？”
“是。”
“建筑图是你找给辛茂将的？”
“是。”
李勣沉吟片刻，“这图纸交给辛茂将之前，你研究过没有？”
我坦诚说道：“研究过，不过没看懂。”
李勣皱眉，“但是辛茂将送来图纸的时候跟我讲，你能看懂图纸。”
我笑着摇头，“他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只是说过建筑图交给英国公之后，假如有什么疑问，不妨再回头来找小人，小人很乐意继续效劳，但这不意味着我懂得看图纸，事实上，会看图纸的另有其人。”
“谁？”
“就是卫明伦的长子卫经。”
李勣微微皱眉，“卫经？”
“对，其人目前正关押在刑部法监大牢里。”
李勣沉吟片刻，吩咐李震，“即刻去刑部，把人给我提过来。”
我冲着李震眨眼，“看，我没说错吧，你现在可不就是要赶去刑部救你的好朋友卫经了？”
李震啼笑皆非，却也没有回口，转身出门办事。
四下静悄悄的，李勣没搭理我，低头继续研究那张鬼画桃符一般的建筑图，仿佛我不存在。
我像根木头桩子一样伫在原处，不敢弄出一丁点声响，全身上下只有眼珠儿乱转，扫射小庭院风景布局，由衷赞叹不已，到底是王侯将相的府邸，雕花门窗，五彩琉璃，假山流水，甚至地上铺缀的鹅卵石小径，都无一处不是匠心独具又浑然天生的，这不是有钱就能造就的，它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品位，我将来也要比照这府邸，建造我的大宅子。
看了大半个时辰，就在我磨皮擦痒有点耐不住性子的时候，李震折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人，但并不是卫经，却是张柬之。
我呆住了，这乡下老鼠跑来作甚？
李震额头冒着汗珠，显然是一路急赶回来的，“爹，出了点事故。” 
李勣八风不动，头也不抬问道：“什么事故？”
“卫经进刑部大牢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就给人提走了。”
我大吃一惊，脱口问道：“谁提走的？”
李震看了我一眼，“不清楚，对方拿了一面黄门监的宫禁腰牌，说是圣上要卫经过大明宫问话。”
李勣眉峰微动，直起身子，沉声说道：“圣上早在上个月底就和武皇后过华清宫洗温泉，根本不在大明宫。”
张柬之急道：“那人去哪儿了？”上来急急握住我的手，追悔莫及说道，“朱大人，我知道你为人正直，这件事你一定要帮忙，”咬了咬牙，“实际上，昨天夜间在大理寺僚工舍纵火的人是我，因为贪生怕死，我穿了卫经的袍服，伪装成他的模样，卫经被人带走时候我也在现场，但是没有站出来，累得他受苦替我顶罪，着实是不该，我真不是人。。。”看那样子似乎是懊悔的恨不得时光倒流，好弥补自家过错。
我抽回手，“我知道了，先不要说这些有的没有的，现在最关紧要的是把人要回来，”脑中飞速运转，瞟了一眼李勣，正打算要游说他走一趟大明宫看能不能提出卫经，眼角的余光却瞄到对面高高翘起的飞檐上边有人影闪现，瞄准李勣，准备开弓射箭，当下来不及细想，飞身扑到李勣身上，“英国公当心！”
李勣猝不及防，被我扑倒在地上，电光火石之间，一支长箭夹杂风声破空袭来，堪堪擦着我鬓角的头发射过，稳稳扎在檀木方桌上，箭头裹着的明火如长舌吐焰，忽的点燃了桌上的建筑图纸。
张柬之大吃一惊，“图纸烧起来！”
对面飞檐上那人见一击得手，再不逗留，翻身跳下屋檐，落到附近房舍顶上，踩着屋顶棱瓦飞奔，动作轻巧得像羚羊。
李震抽出腰间长剑，准备要追出去，李勣沉声喝道：“不必追了。”
我七手八脚从地上爬起来，就这一转眼的功夫，建筑图已经烧成灰烬。
 
第十三章 刑名第六

 
四人都呆住了，这下可怎么好？
张柬之兀自不死心，伸手去摸那一摊灰烬，“真的烧毁了。”
我茫然道：“这人胆子好大，光天化日之下，敢到英国公府邸行刺。”
李勣没作声，良久叹了口气，“我原本还有些怀疑，但是照现在情形看来，蔚州和丰州的兵工厂，分明是真的存在的了。”
“什么意思？”
李勣眉峰深锁，没有搭理我，目光落在某处，怔怔的出神。
李震斟酌片刻，说道：“年初时候，父亲收到一个自称是叫周密的人，从蔚州发出的信函。”
我眼珠暴凸出，失口问道：“谁？你说谁？”
李震古怪看我一眼，说道：“周密，”顿了顿，“怎么了？”
我干笑，“没什么，有点惊讶，这名字起得真是好，听来让人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我确实给周密这名字惊到了，因为这是我大老板的名字，想到张剑之和卫经都出现，难道下一个轮到大老板了？
李震接着说道：“周密在信中提到，他是并州百姓，偶然发现蔚州的甘棠和丰州的武定附近，各有两处秘密的兵工厂，内有四百七十几名匠人，日以继夜打造兵器铠甲，持续已经有半年左右，产量惊人，这些兵工用品除了少量偷运到西域以外，其余的悉数都囤积着，以备不时之需。
父亲最初并没有引起注意，觉着是无稽之谈，因为兵工用品的生产，是必须向兵部和工部报备的，真有那么大产量的兵工厂在运作而又没有报备，不可能不给地方官府查获。
不久周密又送来一封密信，说突厥人将会在四月份袭击蔚州，目的就是为了甘棠两处秘密兵工厂的兵工存量。这封信父亲在三月底收到，五天之后，蔚州果然遭到了突厥人袭击。
半个月之后，也就是四月中旬，周密又差人送来一封短信，说突厥人的下一个目标将是丰州两处工厂，要父亲即刻调集并州的驻屯军过丰州戒严。”
“但是你们没有采纳他建议，调驻屯军过丰州对不对？”
张柬之愤概说道：“肯定是的了，否则卫伯父也不会与虎谋皮，去找崔智辩商议出兵。”
李震迟疑了阵，“不是不想调兵，是没来得及。”
张柬之逼问道：“什么叫没来得及？”
李震踌躇片刻，含蓄说道：“当今的武皇后是并州文水人。”
张柬之问道：“又如何？”
我恍然大悟，苦笑着解释道：“永徽六年七月，圣上废了当时的王皇后，册立了如今的武皇后，九月初四，宫中出了一个妖人，蛊惑武皇后，说她的根基在文水家乡，文水风物跟她气脉相通，武皇后因此颁布一条法规，宣布将并州划入中央辖区，地方政务直报朝廷，另外特别派驻七万驻屯军过文水南徐郡，也就是武皇后出生的地方，护卫南徐的风水，这部人马未经武皇后亲许，任何人不得调动，如果有人擅自调动该部兵马，按照永徽刑名第六条所说的，那就是犯了大不敬的罪名，要处以肢解刑。”
 “原来是这样。”
李震点头，“是的，父亲得到周密的信件，非常重视，父亲连夜进宫面圣，要求调用文水七万驻屯军，圣上倒是没有话说，武皇后却不同意，坚持要父亲出具足够证据证明丰州的危机，父亲举证不出，两厢僵持了几天，然后就传来丰州失陷的消息。
我们大是失望，心想那些兵工用品多半都落到突厥人手上了，可是紧接着周密又差人送来消息，说经过他的调查发现，原来突厥人还没有找到四处兵工厂的所在，而原蔚州参将卫明伦却知道详细方位，不仅如此，此人还知道四处兵工厂是谁人所建，为了何种目的，并握有充足证据，这些证据也一并藏在兵工厂内，该宗秘密他虽然没有告诉任何人，但是出于谨慎考虑，为了预防不测，他将四处兵工厂的分布标注在了丹凤公主府邸的建筑图里。”
“你们因此决定找卫明伦，恰好其人因为持仗杀人案解送长安，英国公遂就示意辛茂将大人曲断卫明伦案？”
张柬之瞪我一眼，“什么曲断，卫伯父根本就是被冤枉的，他没有杀人。”
我耸耸肩，“对不起。”
李勣说道：“对，后边的事你都了解了，辛茂将拿了建筑图交给我的时候，我还怀疑周密信函的真实性，直到现在，总算是相信确有其事了。”说完长叹口气，“那些兵器铠甲，甚至引得突厥人出动，那得是何等的品质何等的数量啊，而拥有这批物品和工匠的人，假如和朝廷作对。。。”他双眉皱得更紧，饱经忧患脸颊肃穆似铁幕。
我无言以对，难怪卫明伦临死前会慨叹乱世要来了，不过，那些和我关系也不是太大，我关心的始终是卫经那只笨老鼠，“先不管这个，当务之急是把卫经找出来。”
李震说道：“他知道兵工厂的方位所在？”
我老实的摇头，“他不知道，但是，”话锋一转，“他常年跟着卫明伦，如果卫明伦对兵工厂的来龙去脉了若指掌甚至参与了兵工厂的运作，那么就算他有心隐瞒卫经，也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卫经也许不知道兵工厂的底细，但他一定知道卫明伦平时都跟谁来往，都写何种信函，都收藏何种物品，都去何处办公，凡此种种，都是线索。”
张柬之在旁边点头如捣蒜，“是的是的，说的太对了。”
李勣沉吟片刻，“我进大明宫去看看。”
张柬之慌忙说道：“我跟你去。”
我心念一转，“英国公准备去大明宫找谁？”
李勣说道：“当然是拿了宫禁腰牌提走卫经的人，禁宫的内监出入宫门，都是去内侍省北司登记，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到。”
“那是在平时，这会儿肯定是不行的。”
三人都有些吃惊，齐声问道：“为什么？”
我叹气，“你们忘记了，二月至今，大明宫一直在修房子。”
李震顿悟，“是了，麟德殿。”
“对，负责承建麟德殿的工部尚书阎立德早在五月中旬，就向北司请了一百二十面宫禁腰牌，以方便匠人和建筑材料供应商作业，由于麟德殿建筑结构复杂而且占地广泛，需要不同工艺的匠人和建筑材料，因此这一百二十面腰牌持有人是不固定的，根据工程进度，会在不同人手里流通，在这种情况下，每天进出大明宫都有哪些人，不要说内侍省北司不知道，可能阎立德自己都不清楚。”
李震大皱眉头，“那怎么办？”
我出了会神，“我有个办法的。”
 

第十四章 长安大内
 

各位看官，猜想你们大多数人应该都知道大内的意思，是指皇帝居住的地方，但未必知道这说法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朱雀今次就现一现我羞涩的小书袋，把唐长安的大内简要介绍一番。
用大内来指代皇帝居住的禁宫，是从太宗皇帝开始的，长安的大内，包括三大宫殿，分别是太极宫、大明宫和兴庆宫，大明宫在三大内中规模最大，包括丹风门、含元殿、宣政殿、紫宸殿和玄武门，以玫瑰子午线为中轴，官厅、别殿、亭阁与楼观四五十所对称分布在东西两侧。
大明宫是三大内的核心，皇帝朝政和休憩都在这里，太宗皇帝将整片宫阙分为南北二区，南区专门用来办公，建筑包括：含元殿、宣政殿和紫宸殿；北区为生活建筑区，以风景如画的太液池为中心，包括蓬莱阁、浴堂殿、绫绮殿、金銮殿和翰林院等，蓬莱阁、浴堂殿、绫绮殿是皇帝和妃子居住的地方，金銮殿和翰林院是皇帝在内廷引对臣僚，举行宴会和观乐赏戏的地方，而此时正在修建的麟德殿，则是专程用来招待外国使节用的。
说来令人羞愧，我获知这些信息，不是在网上或者图书馆，而是在普陀寺专科佛学班的一张课桌抽屉里边。
那年青企协组织到普陀寺静修，本来请柬是发给大老板（也就是周密）的，可是他出差，于是我冒名顶替去修身，坐在蒲团上磨皮擦痒的听方丈和尚讲金刚经（着实是奇怪，我自己看金刚经看得津津有味的，听别人讲经却打瞌睡）。
一上午过去，屁股都磨出了老茧，好不容易熬到吃过午饭（当然都是素菜，不过做得相当精致美味），跟着知客僧人参观佛学院和经堂，期间在其中一张桌子的抽屉内，我找到一本古怪的小书书，上边写着唐都建筑史略几个字，翻开内文，扉页上边一个圆头和尚，宝相庄严的，低眉垂首，合十膜拜，底下落了个释安字样，再看内文，发现是介绍唐朝宫廷建筑的，非常详尽，并且有古色古香建筑插图，看得我爱不释手。
我是多么高尚的人啊，为了能够使僧人们专心致志研究佛学，忍痛牺牲了操守，将那小书书顺进了皮包里边，火烧屁股般撤离现场。
后来张剑之到我家做客，见到那书书，甚是惊奇，“释安这本唐都建筑史略，你在哪儿买到的？”
“啊？你认识写书这个人呢？”
张剑之点头：“释安姓阎，未出家之前，是中国建筑科学院的院长，市政府东门文化艺术中心那座你赞叹不已扬帆启航的歌剧院，就是这前辈三十五岁的作品，他出家时候好象四十不到，剃度后将毕生建设心得写成一本建筑论，销量惊人，是好多大学建筑系的指定参考读物。”
我大是扼腕，“这么有名的小人儿，怎么会出家了呢？”
张剑之摇头，“不晓得，想来总是有不如意的地方，普陀寺的主持方丈花生大和尚给他推过四柱，说他某一世有个因孽，始终没有解开，导致他精神上有困扰。”
“什么因孽，什么困扰？”
“花生和尚说看不到。”
我撇了撇嘴，“怎么可能会看不到，他是不想说，担心折了自家的阳寿，出家人也这样贪生怕死，真是让我失望透顶，”跟着心念一转，“释安写的书这样有名，版税肯定丰厚，此人想必是家财万贯，富贵的流油的了？”
我会提出这样询问是有原因的，人们总觉得出家人应该都非常清贫，其实不然，我见过好多和尚，带着劳力士，出入乘坐卡迪拉克，普通一点的也是个别克，至于普陀寺这样的名刹，更加不用说了，一些高级僧人的吃穿用度，连国家部级干部都不见得能比上。
张剑之似笑非笑斜我一眼，看穿我的小算盘，却不点破，轻飘飘来了一句，“九成九。”
从此我隔三岔五就去普陀寺流窜，渴望见到这神人，把书书还给他，另外跟他谈谈人生谈谈理想，顺便问问他是否需要专业律师帮助打理下家产啥的，不过可惜的是，半年中我前前后后去访问他三十几次，一次也没逮到他，天长日久的，心思也就淡了。
然而造物的神奇是人所不能想象和猜测的，我记得老祖宗有云，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说的就是目前我这种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建筑图烧毁，卫经也丢失了，为了找出那笨老鼠，我向李家父子建议，照当前的形式看来，我们显然有一个藏在暗处的对手，此人想必也已经获悉了卫明伦将兵工厂方位和诸多紧要证据藏匿在丹凤公主府邸这件事，不然不会冒险差人过英国公府行刺，烧毁建筑图，既然如此，莫如我们就将计就计，大张旗鼓拆除丹凤公主府邸，宣称是要取走重要物品，引得对手误认我们已经找到证物，不得不现身周旋。
李家父子凑到角落里嘀咕了一阵之后，表示同意，我们因此分工，我负责进宫找阎立德调遣工匠过丹凤公主府邸作业，李家父子负责说服丹凤公主搬出府邸。
之所以要问阎立德要人，有两个原因，其一，提走卫经的人是从大明宫出来的，我问阎立德调人，相当于是在间接给出暗示，如果对手触觉足够灵敏，应该很快就会收到风声，做出反映；其二，自玄武门事变之后，为了确保皇城的长治久安，太宗皇帝颁布了律法，规定长安城中，不管是皇子贵族，还是富人商贾，只要是百尺以上的住宅扩展或者翻修，都要报工部备案才行，否则视为不敬，要处以罚款。
李家父子那边，商议由李震去找丹凤公主，两父子最初还担心丹凤公主不肯配合，我酸溜溜的说：“放心，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丹凤公主喜爱卫经的很，一听说他失踪，只怕伤心的连饭都吃不下，只要能找到卫经，不要说借用她府邸，就是借用她项上人头，想来也都是不在话下的。”
李震听得笑出来，若有所思打量我，眼底略略有些戏谑，令我脸上好一阵发烧。
最后两厢商量，不管事情成还是不成，今天傍晚十分都要回英国公府邸碰头。
随后我们分头行事。
我赶到大明宫门口，拦住一位工匠模样的人，央求他带我入内，说有要事求见阎立德大人，这年月的人都是朴实善良的好孩子，我焦急万分泪水滂沱的模样让工匠手足无措，几番犹豫，虽然明知道不合法令，到底还是偷偷将我夹带进宫了。
进入内殿，工匠把我领到麟德殿，指着其中一个穿着粗布工衣的青年壮汉，“那位就是我们阎大人，你自己去见他，我还有事要忙呢。”
我远远的瞅了一眼，突然心跳如鼓，这个人好眼熟啊，努力再回想，我的神啊，他不就是写书书的那位释安和尚么？！
几次三番求之不得的神人，竟然从天而降，落在我跟前，怎不让我激动万分！
我手脚抽搐的走过去，强行按耐心中躁狂，眼巴巴问道：“是工部尚书阎立德大人？”写书书的释安和尚？
那人正在地上排木料，向周围工匠阐释正堂大梁构建原理，头也不抬说道：“是，有什么事？”
“你抬头来我看。”
阎立德愣了片刻，依言抬头，“怎么了？”
天王老爷，半点也不假，就是那个圆头和尚么！顿时大泪，他乡遇故知啊。。。迫不及待问道：“你有多少家产，你要精通本朝律法的专业人士打理不？”
以我有限的江湖经验，凡是精神上有困扰的人，物质上通常都是比较富贵的，你何时见过三餐不继的乞丐烦恼生命的真谛和人类的起源？
阎立德宽厚的笑，双眉舒展开，方正下颌微微有些髭须，看来很有些不修边幅的洒脱情调，“我家产不多，都是舍弟在料理。”
我眨了眨绿豆眼，有点失望，但是贼心不死，“我是非常专业的。”
阎立德只是笑，岔开话题，“你找我有什么事？”
猛然想起来意，“啊！是这样的，我是丹凤公主差来的，公主有一样重要的物品，藏在地下室里，现在急着取出来，需要拆卸部分地面建筑，特地来向大人报备一声，同时问阎大人调用五十名拆卸砖墙的好手用一用。”
阎立德皱眉，“丹凤公主要拆卸府邸？”
“对。”
“她请示过左丞相张行成大人没有？”
我奇道：“丹凤公主拆卸府邸，和张大人有什么关系？”
阎立德解释道：“是这样的，上个月初，张大人特别过工部找我，说太史李淳风大人辨析天体，在西北方发现一颗彗星，长二丈余，头枕天歧，尾扫亢七，持续了三十三日，这是地气不和的山摧之相，要求长安三个月内不准动土，否则会有灾祸发生，实在迫不得已要动土的，须报他批准。”
 
第十五章 八议第七

 
“李淳风大人？”眼前大亮，连忙问道，“他住在哪里？”我有意想要拜访他看，打探一件我极度关心的事。
这件事和李淳风为了烧鸡泄露天机那宗天机有关，并且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话说太宗贞观七年五月十九日，当时年五十岁左右的太宗皇帝和于李淳风在华清池泡温泉，太宗皇帝突发奇想，“俺辛苦奔波多年，又打又杀，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平定天下，因为过程非常艰辛，所以很想要知道，以后有谁会给我的国家带来丧乱，当然如果能够告诉我李家的天下能传多少代，那是最好。”
小宫女送上来焦黄酥嫩的烤鸡，正是李淳风爱吃的，迫不及待撕了一只鸡大腿，张开四方阔嘴，一口下去剩一半，“要说治理天下，万古不变的道理就是寻找贤良的人，得了这些人自然得天下，也可以保持长治久安。”
太宗皇帝看得嘴馋，可是看看温泉底下自家腆得像小山包一样的肚儿，忍痛流着口水放弃， “哎呀，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是想要你用术数学，来帮我推断下朝代的兴衰，不是讨论如何治理国家。”
李淳风说道：“这个是天机，不能随便乱说的啦，”热泪吟唱，“我深深的爱着你，这片多情的烤鸡。”伸手撕下另外一只鸡大腿。
太宗皇帝竭尽全力忍耐，克制心中恶虎扑食的冲动，烧鸡啊，千万次，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却并不在意，“你不要这么紧张嘛，话从你的口中说出来，只听到我的耳朵里边，其他人又不知道，怕啥呢。”
李淳风摇头，“我还是不敢说，我师父他老人家，就是因为贪吃一只肥鱼，说出一个天机，结果活活给雷劈死了，前事之师，后事之鉴。”
太宗皇帝也是狼性坚韧，假言后退，“你实在不想说，我也不强求，来，你跟我入禁宫。”
两人各自裹了一条大浴巾，进到禁宫，登上高楼。
太宗皇帝说：“这个地方咋样啊？上不至天，下不至地，说了天地也没得本事知道，而且，我承诺你，只要你说出我朝的兴衰更替历史，我就把宫中最会做烤鸡的那个貌美小宫女赏赐给你。”
李淳风怦然心动，犹豫良久，壮士扼腕般说道：“万恶馋为首，好吧，我说，乱我朝之天下者，就在皇帝你身边，三十年后，此人会杀掉李家大部分子孙。”
太宗皇帝倒抽一口冷气，五指轻颤，险些把持不住身上浴巾，“此人是文是武，快点说出来，我要杀掉他为国除害。”
“不能杀的，此人在二旬之上，我可以说出她是谁，但你杀掉她之后，她还会转世投胎，变成少年，到时对李家子孙的危害更大，因为她记住前世的仇恨，会把李家赶尽杀绝，斩草除根！”
太宗皇帝无言以对，大泪道：“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在我有生之年获悉这样让人伤心难过的事，真还不如不知道呢。”
李淳风好言宽慰道：“节哀顺变啊。”
太宗皇帝抽抽噎噎道：“这个打乱我李家朝纲的人，有没有克星？”
“有的。”
太宗皇帝眼中升起一丝渺茫的希望，“是谁？”
李淳风说道：“此人是文曲星下凡，出生在一个卖豆腐的老汉家里，他后来会做宰相。”
太宗皇帝傻眼，“啊？卖豆腐的老汉家里，天底下卖豆腐的老汉何止千万，叫我怎么找？他姓什么？”
李淳风狡黠的笑，“不晓得，晓得也不告诉，是天机呢。”
看到这里，看官们也许会说，朱雀啊，你是不是想要改变历史，不让则天乱唐？看官我心地善良，劝你两句，螳臂当车、蚍蜉撼树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老老实实干活，安分守己拿工钱才是正经，以你的资质才干，想那些惊天伟业大事，基本等于老寿星吃砒霜－自找死路。
感谢看官们的好意，我心里明白的很，篡改历史那是属牛的人才会做的，像我这样一个微不足道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贪财好色的、未婚独处的小人物，满脑子想的只可能是：狙击那个将会平定则天逆乱的、会做宰相的、文曲星下凡的豆腐男！
在传统星相学中，文曲星是主管文运的星宿，文章写得好而被朝廷录用为大官的人，通常都说是文曲星下凡，这其中包括: 范仲淹、包拯、文天祥等人，无一不是才略惊人。
我仰慕才略惊人的人。
发自内心的仰慕。
“李大人自从贞观十二年离开长安，就再没出现过。”
我有些失望，只得放弃，“好吧，我现在去张大人处求批本，”临走时候想到一件事，虽然觉得获悉准确答案的可能性不大，但律师的本能还是让我出口问道，“听说阎大人曾经向北司申请过一百二十面进出大明宫的腰牌？”
阎立德点头，“是的，确实有。”
“是否知道现在都是谁在用？”
阎立德想了想，说道：“七十面在大殿工匠手里，四十九面在搬运原料的兵勇手里，剩下一面，昨天给张大人差人来要去了，说是有急用。”
“哪个张大人？”
“就是右丞相张行成大人。”
我有些吃惊，“有这种事？他做什么不去北司申请？”
阎立德解释道：“张大人是庭臣，按照本朝律法八议第七的规定，庭臣亲贵，除非圣上诏传，是不可以入内宫的，以避免庭臣和宫妃往来，朋党成灾，至于申请进出宫禁腰牌，更加是要圣上恩准才行，北司是没有批复权限的，张大人昨天来找我，说有非常紧要的事要办，必须有一面宫禁腰牌，但是圣上现在华清宫修养，吩咐不要任何人打扰，所以只好找我拆借。”
“他有没有说是什么紧要的事？”
阎立德摇头，“没有。”
我沉吟着没做声，阎立德问道：“有什么问题？”
以我多年鸡蛋里挑骨头训练出来的直觉推断，应该是有问题的，但是没有更多证据显示，不可妄言，“没有，”转念想起花生和尚说过的话，风马牛不相及的问了一句，“阎大人，你有什么精神上的困扰没有？”
阎立德疑惑看着我，“没有。”
“那就好，”甚是诚恳说道，“今后如果你有何种精神困扰，可以来找我，免费为你解答，不限次数不限钟点。”
阎立德眼神温驯，双手掌心有厚厚老茧，一看就是勤劳纯朴的劳动人民代表，要善加关怀和保护。
“多谢你的美意，我也觉着和大人有一见如故之感，不知道大人怎么称呼？”
“我叫朱雀，是大理寺新上任的明法椽，暂时是住在长乐门永福坊十五条，你有空可以来找我，随时泡清茶伺候，倒履相迎。”














第十六章 强盗二八







自大明宫正门出来，一路葳蕤前行，发现到处美人如云，最初还奇怪不已，及至看到四下巡逻的骠骑营武士，终于明白个中的原因。
骠骑营是本朝的贵族军团，骠骑武士从兵勇到统帅，都是有来头的，要么是贵族出身，要么是有些门道和关系的朝臣裙带，不仅如此，因为镇守宫禁重地，代表国家形象，骠骑营的兵勇都是千挑百选出来的美男子，个个彪悍英武，面容俊朗，有这样强大磁力场吸引，大明宫外随处可见绮年玉貌、袒胸露背的碧玉佳人逡巡四顾，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些如花美人，媚眼秋波层层叠叠如蜜糖一般，酥胸玉腿藏在细沙薄绢里若隐若现，声音娇媚可人，生出来的撩人姿色，在我平生所见，只有青霞和曼玉能与之抗衡。
而本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纵一人的狙击法则，美人们凶猛攻击骠骑营壮男之余，也不忘记照顾那些衣衫整洁、进出宫门的男子，含情脉脉、娇嗔带俏的情状，仿佛对方是她宿世情人，因此而被俘虏的朝廷官员，据说也不在少数呢。
在这样强大火力冲击之下，自大明宫门走出不到二十米，饶是我一个假男，也已经热血沸腾口干舌燥，心头仿佛有千五百只老鼠兔子在大跳踢踏舞，不由感慨了一把，难怪王孙贵族、良将公侯家里妻妾都是美人，因为送上门来挑拣的都是上等名品啊。
再看看自家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胸部，愤懑之情油然而生，人生来果然是不平等的。
这时有人在远处冲我招手，是名身材异常高大的粉红衣衫美人，面容看不大真切，“朱大人，事情办得怎么样？” 
我一阵一阵犯糊涂，来唐朝这么久，印象中好似没有和任何女性有过亲密交往，这女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慌忙走近去看，结果大吃一惊，美人的长相，怎么这么像张柬之？
“张，张柬之？”
那人点头，大红胭脂底下露出憨厚笑容，“是我。”
我眼珠暴凸出，他甚至还细心系了一条丝巾遮掩喉结，“你怎么做这样装束？”
张柬之挠了挠头上的羊角髻，“因为迫切想要知道你进宫有啥结果出来，所以在门口张望等候，结果被骠骑营的人赶走，没得办法，只好去我七舅老爷他三外甥女家借了一套衣衫穿上，冒充仕女，骠骑营居然没认出来。”
我几乎要笑出来，那哪是没认出来，人家压根儿就没看你一眼好不好？“你在长安有亲戚？”
“嗯，”张柬之点头，“我七舅老爷他三外甥女在离这里不远的锦绣坊开豆腐铺子，她铺子出的豆腐，连宫里御膳房的厨子都赞不绝口。”
我心里一跳，开豆腐铺子的！难道。。。吃吃说道：“你，你出生在哪儿？”
“襄州的襄阳。”
“你家是做什么的？”
张柬之脸红了红，却没作声。
我急得几乎要跳起来，伸手抓住他胸襟，“你倒是给我说啊，是不是卖豆腐的？”
张柬之愣了愣，“卖豆腐？不是。”
心下一沉，不过还是不死心，“你七舅老爷他三外甥女家里有男丁没得？成年的，彪悍的，快点说！拖延一秒钟我就吃掉你！”
张柬之惊吓不已，点头如捣蒜，“有，有，我表哥成年彪悍，”哭丧着脸说道，“可是大人，他没做过坏事，安分守己的平头百姓，你找他做什么？”
我心头大喜，慌忙问道：“他结婚了没？”
“结了。”
完了，要做妾室！狠了狠心，结婚了还可以离，“今年多大？”
张柬之掐着手指头算了算，“六十二了。”
 “什么？！六十二了？”险些气破自家小胸脯，失望的简直站不稳当，再没几年就入土的人了，怎么可能有机会做宰相。
张柬之干笑，“是，我是家族的小老幺，所有表兄弟堂兄弟，都大我三十岁以上。”
长叹了气，没精打采说道：“这样说来你不是才二十几岁？”
张柬之点头，“二十六，大卫经三岁，”小心翼翼瞄了我一眼，“大人，我七舅老爷他三外甥女家是不是犯事了？”
我翻了翻白眼，哪好意思告诉他我在找未来的良人，“没有，我在找一名豆腐老汉家里出生的男子，这个人对我非常重要。”
张柬之迟疑了阵，“我不知道大人是出于何种目的，不过，卫经的爷爷，是做豆腐的，他是在他爷爷家里出生的。”
我呆住了，欲哭无泪，“笨老鼠卫经？”
张柬之点头。
一时傻了眼，天可怜我。
真是心灰意冷，卫经此人，又蠢又笨，不懂得变通，老爹还背了一个犯上杀人的罪状，要扶他坐正宰相位，我的个神，没有翻天的本事是不要指望的，退一万步说，就算我果真有那本事，把他扶上宰相位了，那也是猫儿端蒸笼――替馋狗干活，人家心心念念想着的，是娇嫩的丹凤公主，我一个半男不女的小公务员，不外是块垫脚石头，即便功劳高到天上去，最多不过做个不得宠的妾室，躲在阴暗角落，日日以泪洗面，偶尔得一星半点施舍，赏赐几颗干瘪焦黄的河蚌珍珠，那就要叩谢千万次的了。
遥想上述悲惨前景，怎不由我长叹口气，“长门自是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
张柬之眼瞅着我表情诡异，面容抽搐，大是疑惑，试探问道：“朱大人，你怎么了？”
我胡乱擦了把脸，“你现在去张行成大人府上，请一张批复，送去大明宫，交给阎立德大人，他随后就会差人过丹凤公主府邸拆建府邸。”
“那你呢？”
我恨恨说道：“劳资一晚上没睡觉，折腾到现在，困顿的很，要回宅子睡大头觉。”
张柬之急忙说道：“卫经还生死未卜呢。”
我翻了个白眼，“关我嘛事？”
我平生第一爱钱，第二爱尊严，为了钱可以不要尊严，但为了男人不要尊严，那是千万个不答应的，没得办法，生来是个凶徒，不是演苦情戏女主角的材料，要我委曲求全、俯低做小、任劳任怨、忍气吞声、含悲忍泪、不计名分为男人奔波劳苦，嗯，除非火星撞地球，陨石击中我后脑勺，导致精神错乱行为失常。
张柬之愣住了，“大人。。。”突然大吃一惊，“大人小心！”
他话音还没落，我就觉脑后生风，紧接着一柄冰冷利刃横在颈项上，微微刺入皮肤，疼得我龇牙咧嘴，下意识回头去看，一块散发迷幻药剂的纱布从天而降，如狗皮膏药一般，蒙在了我口鼻处。
那是乙醚的味道，以前跟着大老板办案的时候，也曾经遭到过黑社会份子这样对待，给人绑架关在码头的仓库里边好多天，几乎只剩一口气时候，张剑之找到了我。
张柬之跳起二十五丈高，飞扑上来，用力狂吠，“你是谁，想干什么？快放下朱大人，天哪，光天化日之下，在宫城行刺，你们眼里还有王法嘛，我要去刑部报案，根据本朝强盗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人用凶狠暴力手段劫掠良人，谋财害命，财主不肯听从，强徒刺伤财主，是要判处，哎，判处什么刑罚来的，朱大人？”
我长叹了口气，“流刑三千，杖责八十。”不指望他了。














第十七章 刑法四七







他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他的诚实是大小的盾牌。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或是白日飞的箭，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或是午间灭人的毒病。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这灾却不得临近你。（诗篇91：4-7）
我一生中最艰难的一段经历，发生在二零零三年，那时候我刚刚拿到律师牌不是太久，跟着大老板周密去赞比亚办案，恰好奥比斯飞行眼科医院在该地做支援活动，大老板认得医院一名理事，我们因此获准参观医院内部。
奥比斯飞行眼科医院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家由DC-10飞机改造而成的空中医院，装备有精良的眼科仪器设备和眼科手术室、激光室以及康复室，非常先进，更值得一提的是，它是非盈利组织，只做国际救援，不为私人提供医疗服务。
在飞行眼科医院的生化治疗部，我遇到了一个自称是叫做袁克己的人，年纪不过二十二岁样子，却拥有贝尔生化研究室的博士学位，他邀请我稍后去他住所，参观他的生化工作室，我答应了。
这事换在一年后，我一定会谨慎的思考，并委婉的拒绝，但是那个时候还是块嫩姜片，对未知的世界抱有太热切的向往，对读书有成的人有本能的仰慕，所以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甚至没有报备给大老板知道。
我因此付出惨重代价。
彼时袁克己发明一种叫做“梭曼”的生化药剂，这是一种效用极高的毒剂，会损害人体神经末梢，扰乱中枢神经系统正常功能，使神经活动出现障碍，从而引起痉挛和麻痹，这种痉挛和麻痹会持续很长时间，并会带来功能性失调。
袁克己发明这药剂的目的，是想用来做人体皮肤剥离手术，这生化狂人坚信年轻女郎柔韧光华的皮肤含有一种古怪的纤维质素，这种纤维质素是少女皮肤具有弹性的根本原因，他想要将这纤维质素提取出来做研究，寻找生化合成的可能。
这也是此人离开贝尔研究室游历赞比亚的原因，赞比亚人口众多，又有外国军队驻扎，偶尔失踪一两名少女，也是常事，人们多半以为那少女跟着哪位大兵哥逃逸他乡享福去了。
我这无知羔羊，跟着狼头医生去到他工作室，喝了一杯味道古怪的清水，跟着就失去知觉，再度醒来时候，已经躺在手术台上，全身麻痹，不知道手足在什么地方，背后却火烧火燎的疼痛难忍，就在案头的一个四方洁尘无菌玻璃箱里边，放着两张带着血丝薄如蝉翼的皮子，颜色有点象大老板那辆宝马的小牛皮座椅，我吃力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袁克己和颜悦色俯身到我旁边，笑容可掬说道：“皮肤，你背后的皮肤，真是令人着迷，你一定喜爱运动，皮肤紧绷，半点瑕疵也没有，是到目前为止我收集到的最好样本，”他眼中闪烁狂热光华，“我要将你全身皮肤都剥下来，为此已经给你注射了梭曼芥子液体药剂，缓解手术过程中的疼痛，你不必挣扎，安心等待手术完成吧。” 
我一生之中，第一次因为惊恐而昏厥。
女人和男人相比，在某些时候还是具有优势的，比如，惊恐万状的时候可以昏厥，男人就很难昏厥，而假使万幸昏厥了，醒来又会给人嘲笑至死。
但是即便是昏厥中，也能感受到背后那种钻心的疼痛，不由大哭，“妈妈，妈妈，我痛。。。”
袁克己好言安慰：“忍一忍，再忍一忍。”
后来索性苦苦哀求袁克己，“你杀了我好么，杀掉我随你怎么剥。”
袁克己却摇头，“人死之后，皮肤很快就会失去弹性，你是难得一见的样本，我不愿意冒险，放心，剥下你外皮之后，我会让你死得很康乐的。”
那样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辗转了四个小时有余，大老板终于带着当地的警方找到生化工作室，一番恶战，袁克己逃走，大老板翻遍了每一寸地方，最后在废旧的地下室角落里将我找出来，送到奥比斯医院请求急救，因为案例特殊，奥比斯医院开了绿灯。
我在生死之间徘徊时，清楚听到大老板低声祈祷：“耶和华我的神，求你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的孩子朱雀；让她投靠在你的翅膀底下，让她必不怕黑夜的惊骇，或是白日飞的箭，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或是午间灭人的毒病。虽有千人仆倒在地上，这灾却不得临近她，求主使她足享长寿，将你的救恩显明给她，我信万能的耶和华，我惟亲眼观看，见恶人遭报。。。”
他哽咽难言，泪水滴滴洒落我脸颊，握着我的手冰凉，却带来从未有过的温暖。
两星期后我脱离危险期，随后我们回国，继续治疗，半年后我奇迹般的康复，不过留下一些后遗症：会有突发性的肌肉失调，另外，再不敢穿泳衣招风引堞，这是因为经过无数次的植皮手术，浑身伤痕累累，我就是想要裸露一把，也得考虑善良民众的心里承受能力。
我璀璨的青春，就这样忍气吞声的裹在长衣长裤里渡过了。
康复期间大老板找来张剑之，两人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居然找到了袁克己，大老板问我要如何处置这人，我想了很久，说：“记得在旧约全书的申命记里边，好似耶和华提到过一句，关于如何对待仇敌，是怎么说的？”
大老板说道：“耶和华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沉吟了阵，面露狰狞之色，“我这就去办。”
张剑之阻止他，“这样不妥当的，不合法律要求。”
大老板冷笑，“法律，那还不是人说了算的。”
张剑之轻巧的笑，转对我说道：“朱雀，你是受过正经法理教育的人，应该知道利害关系，假使周生今次剥袁克己的皮，那么他将触犯刑法第四十七条暴力伤害罪，手段极度残忍，会判处终身监禁，你也是共犯，当然，我知道你们做律师的，做事从来都会预留后路，到时候自然有千百种方法脱身，但抛开这些都不谈，我单单问你一项，”他沉沉注视我，“我们都不是外科医生，像皮肤剥离这种高端精巧的手术，通常是做不来的，当事人很有可能在手术的过程中死于非命，这样岂不是很无趣？”
我没做声，良久问道：“那你有什么好建议？”
张剑之想了想，露出狡猾的笑，“最近我们局工作闲的很，局长号召开展第二副业，养猪种菜，我记得养猪场好象有一头母猪快要生产了，缺一个聋哑人伺候。”
大老板瞪眼看着张剑之，半晌没说出话，“我现在发现，张警官，你真是深藏不露，用你这种人来维护社会治安，到底是人民之福还是人民之祸啊。”
张剑之只是笑，双眼寒光轻闪，“对付非常人，当然要用非常手段。”
此后袁克己就在公安局后山的养猪场里伺候母猪，张剑之刺瞎他双眼，摘除他声带，用低倍噪音使他内耳迷路震荡，丧失听力，为防他写字，又斩断他十指，严令任何人靠近他，对外只说是拣来的残疾人，他孤独的住在猪圈旁边，没日没夜守着那头母猪，没有纸张，没有人和他交谈，到了夏天，张剑之见着我裹长衣长裤大汗淋漓，就会去找他练拳脚，揍得他不成人形。
三年后的春天，袁克己在猪栏旁边悬梁自尽，因为错过喂食的钟点，母猪饥饿难忍，吃掉了他的尸身。
而我忍受着一到阴雨天气就发作的钻心隐痛，艰难的存活着。
这场因为贪念而起的纠纷，没有一个赢家。
很多年里我无数次做恶梦，梦见自己躺在手术台上，袁克己和颜悦色笑容可掬的对我说：“我要剥下你身上所有的皮肤。”
通常我会在梦中尖叫，那叫声之凄惨，三里外的人听到都会心惊胆寒，直到最近两年，情况才慢慢好转，但就在我以为这恶梦已经结束的时候，杀千刀的天老爷，它又出现了。
我动了动四肢，睁开双眼，愣了片刻，跟着放声尖叫：“啊！！！！！袁克己！”
眼前这个穿着长衣，面容冷峻，紧抿双唇注视我的人，不是袁克己是谁？
那人薄唇微启，露出一个多年来一直在我梦中出现的惊悚笑容，“是我。”














第十八章 荡覆陵迟







我瑟瑟发抖，却露出半点也不惧怕的神色，昂首挺胸正视袁克己。
张海路告诉过我，不可逞强，不可示弱。
张海路是张剑之的表姐，大老板的情人，也是公司的股东，堪称我见过最有气势的人，有一年，大老板到东北取证，被当地的刨beier帮扣留，勒索赎金六十万，张海路带着钱和我去赎人，刨beier帮那个五大三粗长得像狗熊的头子见她生的好，提出非分要求，她也不拒绝，两人进到内室，很快里边传出乒乒砰砰声响，狗熊男发出凄厉惨叫，然后就听到张海路一字一字说道：“把人交出来，快！否则我立马拧断你娇嫩的肉鸡，塞进你纯洁的菊花里。”
那真是我有生以来听过最为彪悍生猛的恐吓，自此牢记在心，时不时拿出来威胁张剑之两句（对卫经是不屑用的，那样胆小如鼠的人，我揍得你生活不能自理已经足够给他幼小心灵造成阴影），不过张剑之从来不吃我那一套，每次都翻给我看耻笑的白眼。
“威逼恐吓这种勾当，不是谁都能做，你样子不够凶狠，有生之年都不必痴心妄想能达到张海路的境界。”
登时醋海生波，愤愤说道：“我就知道，你暗恋张姐，别人在你眼里，都是根大蒜头。”
张剑之拍了我脑袋一把，“胡思乱想什么呢，我敬重她，可没别的心思，不过你在我眼里，还真的是根大蒜头。”
怒不可遏，跳起二十五丈高，大喝一声，“生可忍熟不可忍，我跟你拼了。” 扑上去和张剑之扭打成一团。
惨败。
事后鼻青脸肿去公司，被所有人耻笑，张海路好心，大笑之余，教给我一个道理：“女性天生就是弱势群体，因此固然不可随便示弱，但也不可事事逞强。”
从此在张剑之跟前我俯首贴耳，他要我签字画押做农奴也心甘情愿了。
眼角余光四下扫射，发现此时置身在一个阴暗的密室中央大铁笼子里边，灯火微弱，目测这密室至少有五十平大小，四壁隐约可见悬挂有许多结构复杂的人体经络示意图，漆黑如墨的大长方桌上，放着一只长宽足足有三米见方的托盘，当中摆放大量被分解成四方八块的猪羊牛马尸身，腥臊恶臭气味扑鼻，让人呕吐。
我头皮一阵一阵乍起，伸手四下摸索，渴望找到尖锐凸起物品，藏在身上做凶器，结果却摸到个温热身体，赶紧触电般缩回手，凑上去打量，发现是张柬之，昏暗之中只觉其轮廓气势，和张剑之是如此酷似。
心中热潮翻滚，泪水莫名夺眶而出，“师兄。。。”
想起从前每每自恶梦中惊醒，张剑之总是在床边立着，满怀忧虑却又故作轻松，“麻雀儿，不用怕，来喝杯水。”
张柬之呻吟了一声，迷蒙正开眼，见着我泪水潺潺的，慌忙问道：“朱大人你没事吧？这是哪儿？”
袁克己轻笑，吐字如寒冰，“阎罗殿。”
张柬之打了个机灵，翻身跃起，护卫在我跟前，“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及至看清楚来人模样，“啊！！袁克己！”
飞身扑上去，跟着铁笼子伸出双手，惊喜若狂说道：“袁克己，袁克己，是我啊，我是张柬之，快点过来，给我一个让人感动的拥抱。”
我呆住了，“张柬之。。。。”
他转头欢喜对我笑，“朱大人，有救了，我们遇到了熟人，虽然是个精神病，好歹聊胜于无。”
袁克己狐疑看着张柬之，踌躇片刻，试探问道：“我认识你？”
张柬之大力点头，花言巧语说道：“是的啊，你忘记了？你是沧州东光人，显庆四年的时候，你在蔚州开药房，用蒙汗药迷倒一个怀孕的妇人，将她斫胫剖心，手段极度残忍，被送到当地的官府查办，按照本朝律法，原本应当要判处荡覆三族，陵迟处死的，是卫明伦大人力证你精神上存在疾病，时常不知所为，才免除你的罪状，后来卫大人还收了你做洒扫的小厮，帮忙做事，我和你关系好得很呢，你每次精神病发作，六亲不认，只有我才能安抚你。”
袁克己迟疑了阵，“有这种事？”
张柬之一颗头颅几乎点断，“当然，你看你看，我身上还有你咬的牙印子。”说完伸出左臂，拉开衣袖，还真的露出几排弯弯曲曲的狗牙齿痕，“你忘记了？”
袁克己点头，“是，我记性不大好，你说我是沧州东光人？”
“对。”
袁克己摇头，“不的，杨大人明明说我是长安人。”
张柬之一口咬定，“不可能，你明明是沧州东光人，你会说沧州土话。”
袁克己呆住了，“我会说沧州土话？”
张柬之趁机问道：“哪个杨大人？”
袁克己心不在焉回答：“杨务廉大人，”伸手用力揉捏太阳穴，“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会说沧州土话，我不是养猪的么？怎么会开药房了？”
我心中惊跳不已，按耐畏惧，鼓足勇气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看这情形，袁克己显然是发生了记忆错乱，只是不知道是如何发生的。
袁克己不耐说道：“杨大人找我来的。”
“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你怎么来到这世界的？”
袁克己迟疑了阵，“好象是沿着一条古怪的没有光亮的隧道，爬过来的，隧道的尽头有一闪门，又厚又重，我用头顶开，从那以后就开始头痛。”
我干笑不已，我也是这么来的，遇到知音了。
“你是谁？觉得好眼熟，”他目不转睛看着我我，出了会神，突然露出狰狞笑容，“我想起来了，你是朱雀，我手上有你半张皮。”他打开铁笼子，快步走向我，森然说道，“还缺半张皮，你拿来给我。。。”抽出腰间雪亮锋利小刀。
我抖成一团，“你，你别过来。。。。”
“不对。。。”离我有三步远处，他顿住了，“你不是朱雀，朱雀是女人。。。”
我惊得几乎要叫出来，张柬之双目也险些凸出来，“啥？！”自背后攀住袁克己，牢牢圈住他双手，双眼如激光束，在我全身扫射，“他说啥？”
我狼狈说道：“不要听他胡言乱语。”
袁克己也不晓得挣脱张柬之，呆呆看着我，“你不是朱雀，你是谁，为什么看着你会这么眼熟？”
我干笑，硬着头皮说道：“我是你的朋友，”谎言开了头，后边就好编造了，“我们都是从营州过中原来谋生的西域人，中途失散了，你流落到沧州，我到了长安，”狠了狠心，“我们是非常非常要好的友人，自从和你失去联络，我用了很多办法搜索你，可惜一直都找不到。”
“原来是这样。”
张柬之不管三七二十一，点头如捣蒜，“是的是的，就是这样，你在沧州生活很多年，学会沧州土话，又去了蔚州开药房。”
“但我明明记得自己是养猪的。”
张柬之花言巧语，“你是个兽医，养猪是副业爱好，”顿了顿，不露痕迹转移话题，“我们好象很长时间不见了呢，你怎么会过长安来？”
袁克己老实说道：“是杨务廉大人听说了我的案例，知道我善于生化合成，去年亲自到蔚州找到我，带来长安，说是要我发明一种药丸，可以使人筋骨力气暴增，健壮非凡，兵勇服用之后，可以变得比西域的昆仑奴更加勇武善战。”
“你做成了么？”
袁克己喜滋滋说道：“做成了，我给它起名叫做Popeye，上个月已经找人来试服，结果完全符合我的设计初衷，那不到五尺的瘦弱药人，吃了我发明的药丸，十天不到身材就暴增到八尺，三百斤的沙袋打得飞起来，就是后劲不足，一个月不到人就因为身体过度透支死掉了，我目前正在改进当中，杨大人的意思，至少要使人存活两个月以上，据说这是对战事持续期间最保守的估计。”
我和张柬之面面相觑，心头一阵一阵恶寒，蔚州和丰州数量惊人的兵器和铠甲，让人体力暴增的特制药丸，保守估计至少持续两个月以上的战事。。。。
靠，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最关心的是：“你捉了我们来，是打算用来试药的？”
袁克己摇头，“不是，捉你们来这里的不是我。”
“那是谁？”














第十九章 逆天招魂







“是我。”
此时门自内向外缓缓打开，一道光亮自墙上射出，正照射在我和张柬之眼睛里边，刺痛不已。以前我看过张剑之审案，知道用光束长期照射犯人双眼，会造成犯人心理恐惧进而攻破他心防，慌忙警示张柬之，“快把眼睛闭上！”
有人缓步进门，站在光源底下。
张柬之用手遮掩双眼，问我：“是谁进来了？”
我微微睁开一条缝隙，辨认来人，“认不出。”
袁克己介绍道：“是将作少匠杨务廉大人。”
“把你从蔚州接来长安那个杨务廉？”
“嗯。”
我沉吟着没作声，将作少匠这职务，在本朝的职门设计中，划到了工建类，直接隶属于工部，因此原则上，杨务廉应该是阎立德的下属，“杨务廉，是阎立德指使你在大明宫外虏走我的？”
暗自盘算，假如杨务廉承认劫持我确实是受阎立德指使，那么阎立德多半和兵工厂事件也脱不了干系了，这真是我万分不愿意看到的情景，阎家那年轻人多么清朗纯正的人物，搅混在这样凶险的时局中，和用大象脚糟蹋莲花有什么两样？我是多么惜花爱才的人，当然不忍目睹这惨状，所以将来势必得找机会除掉杨务廉，省得他供出阎立德。
有细心的读者想必会提问：你除掉杨务廉就一定能够保到阎立德？
答案当然是不一定，但是老祖宗说过，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宗一宗办，我现发现的只有杨务廉一人，不妨先除掉他，将来有新的人证出现，继续作业，持之以恒并小心谨慎，迟早有清理干净的时候。
这样凶狠邪恶的想法，当然不是老师教的，老师也许有约略提过，但我天性凶残，把他好的思想往歪处想了。
此种想法的起源，发生在我的大学时代。
二年级的时候，老师教我们抗辩术，说当你面临对方律师宛如潮水一般的原始证据，千万不能慌张，要抱着蚂蚁啃骨头的思想，逐项攻击原始证据的有效性，直到得出结论所有原始证据均存在司法瑕疵，不足为证为止，老师将其总结为剪刀论断法，这种抗辩方法，在自身缺乏强有力证据的被动局面下，尤其管用。
可惜我心术不正，把这思想用在邪路上了。
杨务廉说：“不是。”
我暗自庆幸，不必费力气了，“那是谁？”
杨务廉说道：“这个你不用管，你只需告诉我，卫明伦那张建筑图，在什么地方？”
张柬之抢言答道：“你找建筑图做什么？”
我心思转的快，“卫经是不是在你们手里？”
杨务廉没做声，袁克己热心答道：“在的，就关在隔壁，我刚刚才去给他敷过药。”
我心下一沉，“他受伤了？”
“嗯，还严重的很呢。”
我一颗心不住往下沉，“有多严重？”
杨务廉轻笑，“你想知道何必问人，亲眼看岂非是更好？”
说完轻轻拍击手掌，就听见一阵吱吱作响声，左边一道墙壁自中央向两边分开，露出一间囚室，和我们此间不同的是，那囚室四壁虽然也是漆黑，中央却灯火通明，卫经躺在一张长方桌上，辫发凌乱，浑身血迹斑驳，半只手臂垂落，看那情形多半是被折断了。
在他上下左右，摆放有十几根手臂粗细的明火通烛，灯芯赤红，头顶悬挂数面铜镜，呈八角锥形状照射烛火，看来诡异之极。
张柬之和他兄弟情深，看得心如刀绞，隔着铁笼子大喊：“卫经，卫经你怎么样？”
卫经渺无声息的躺在那里，神魂仿佛已经在天外徘徊。
我背后一阵阵的发寒，突然想起一件事，脱口说道：“逆天招魂阵！”
杨务廉有些惊讶，“你居然能够一口叫出张真人从来不外传的阵法，你是什么来历？”
张柬之瞅了我一眼，缩了缩身子，藏在角落里，没作声。
我呆住了，半晌说不出话。
很多年前，我还很小的时候，住在乡下外婆家，离外婆家不远有一个神婆，善于招魂和摄魂，村里人都对她敬畏有加，记得有一次，村里无端的死了一个人，查不出原因，村长找了神婆求助，要她把死者的魂魄找回来问个究竟。神婆就摆了一个逆天招魂阵，找了死者的儿子，如同卫经现在这样摆放，四周插上黄香和明烛，头顶悬挂四面八卦铜镜，然后神婆开始做法，折腾好大一阵，死者的儿子突然坐起身，发出苍老诡奇声响，听起来仿佛就是死者的声音，他详细复述自己被人害死经过，指出凶手，后来村长逮捕那凶手送交公安局，经过询问，凶手供认出来的犯罪情节，和先前死者还魂时候描述情景一模一样！
这神婆和外婆是手帕交，时常来窜门，有一天外婆请她给我看相，结果她告诉外婆，说我寿年不长，活不过二十五岁，外婆很伤心，问有没有解决的办法，神婆推说那是命里注定的死劫，无法破解，但是耐不住外婆几次三番的要求，只好给我做了一块砚却石的鬼头像，嘱咐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带在身边，将来如果遇到一个姓张的、会摆逆天摄魂阵的人，一定要跟紧他，因为此人可以用那砚却石鬼头像破我的劫数。
此后的二十多年，外婆一直在苦苦寻找那个姓张的、会摆逆天摄魂阵的人，但直到她过世都没找到，现在才知道，这人根本不在我们的时代。
突然又想到我已经把砚却石鬼头像典当了，急得当场跳起来，“我要出去我要出去，快点放我出去。”
我得赶紧把那石头赎回来，青天老爷保佑我，天王菩萨可怜我，千万不要有识货的人把那石头先买走。
想到可以重新过上有空调冰箱微波炉洗衣机的幸福生活，简直要热泪盈眶。
杨务廉笑道：“你想出去也容易，把你献给英国公那张建筑图拿来给我。”
张柬之在墙角蚊子般哼了一声，“那张建筑图已经被歹人烧毁，在英国公府邸，今天早晨。” 
杨务廉说道：“我知道，我听说了，”微微挑起唇角，“他以为烧毁建筑图就可以将兵工厂的事遮掩过去，想法着实可笑。”
张柬之试探问道：“你说谁可笑？”和我迅速交换眼色，心中齐齐想，难道杨务廉知道兵工厂所有权人是谁？
杨务廉不置可否的笑，“我不说，但相信很快你们就会遭遇到这个人了，”他看着我，“一看你就是个好奇心非常重的人，拿到建筑图后，一定抽空研究过图纸，你现在将图纸默画出来，我就放你走。”
我跳脚道：“靠，那样复杂的结构图，不要说我只看了半个时辰，就是看一晚上也不可能画出来的，你那张真人不是会摆逆天招魂阵嘛，直接把卫明伦找回来上卫经身问不就得了。”
杨务廉摇头，“试过了，上不了，卫经不是卫明伦的亲生子，两人气脉不合。”
我傻了眼，“啊？！”转头问角落里的张柬之，“他说的是真的？”
张柬之撇开脸，没答我问题，反问杨务廉，“你要那张建筑图做什么？”
杨务廉弹指轻笑道：“当然是取得那一批价值连城的兵器铠甲了，还有无数本朝最优良的匠人，”煦然含笑道，“辛苦经营这么多年，眼看着就快要成事了，没有道理中途放弃，不能放弃，决计不能放弃。”














第二十章 座上宾客







两个时辰前偌大宣纸在我跟前铺展如浩瀚平原，两个时辰后除了三个大黑粑粑还有一只小鸡点米，宣纸仍然空白。
我托着腮帮子，两条长眉毛皱巴成一座山，无可奈何长叹，多年来我无数次感叹过书到用时方恨少的道理，如今终于明白，技到用时也是恨少的。
作为一个汲极营役的杰出败类，迄今为止我一生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赚钱和为赚钱做准备上边了，小的时候专心学习，成年以后专心工作，像琴棋书画这种勾当，基本从来没有占据我有限大脑超过五分钟，要这样一个连小鸡点米那鸡身子都画不像的人，去画平面建筑设计图，那，那不是欺负人么？
你何不叫东施去勾搭汉武帝？
大泪。。。
愁肠百结的看了旁边张柬之一眼，其人龟缩在铁笼子最边上的角落，时刻警惕四顾，宛如狮子嘴巴里边的野兔子，忍不住又长声叹气，无限怀念我无所不能的师兄张剑之。
张剑之没有学过书画，但他阿娘是市书画学院的大书家，他从小耳濡目染，也很会操弄两下艺术，捣鼓点山水人物画，作品虽然都不入她阿娘法眼，在我这样的下里巴人看来，也是一等一的上好佳作了，有一次我拉着他的手翻来覆去研究，百思不解那样粗茧丛生如野草的大手，怎么能够画出仕女的裙角褶皱，比蜘蛛丝还要细小的叶脉？
研究不出结果，索性就说：“张剑之，你前世肯定是个才华横溢但是没得到机会施展的潦倒工匠，我则是宫廷里边最最有名的首席画师，你仰慕我的风姿，临死之前对佛祈祷，要下辈子变成惊世的天才，让我刮目相看。”
张剑之懒洋洋把玩他豢养的一只狮子狗茸茸皮毛，漫不经心道：“我昨天早晨在古雷岛附近，干掉两个水鬼，”伸出他无所不能的大手，在空中比划，“一个被我拧断脖子，一个被我割断喉咙，”斜斜看我一眼，“你说前世他们和我是什么关系？”
我干笑不已，摸了摸自家脖子咽喉，谄媚道：“他们前世必定都是害你的坏人儿。”
张剑之似笑非笑看着我，“好似昨天晚上有人摸进我卧房，意图非礼，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坏人儿？”
面红耳赤，大汗淋漓，“我，我，我错了。。。”
张剑之半是讥诮半是无奈瞪我一眼，点了点狮子狗的额头，“笨蛋。”
思潮起伏，泪如泉涌，“我真是个笨蛋，我好后悔。”以后再不敢乱说话要生要死的了。
张柬之同情看着我，“朱大人，是不是画不出来？”
我叹了口气，懒得搭理他。
张柬之迟疑了阵，嗫嘘答道：“我，我其实有个办法，我可以。。。”
他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吱吱声响，密室大门再度打开，杨务廉走了进来。
我问张柬之：“你可以什么？”
张柬之却不再作声，双唇紧闭如蚌壳。
杨务廉快步走到铁笼子旁边，隔着铁笼子焦躁问道：“画出来没有？”
我举起宣纸，眨巴黑豆小眼，“小鸡点米？画出来了。”
杨务廉快速扫过，勃然大怒，“你不要逼我用刑。”
我没作声，沉吟片刻，问道：“老实跟你讲，那张建筑图我完全不记得了，你就是折腾死我也是无济于事，莫如说出你状况来，或许我能帮忙也未可知。”
杨务廉沉吟片刻，恨声说道：“一定是他，一定是他干的，丹凤公主府邸今天中午意外失火，全府烧成了灰烬。”
我眼珠险些滚落，“不会吧？！长水营没有组织救火？”
“同一时间，大明宫东北也发生火灾，长水营进宫救火，所有水枪、汲桶、麻搭、水囊还有人手，都被北司的人调派进宫了。” 
“英国公父子呢？”
“李绩上午被武皇后传了旨意过华清宫问话，李震在现场救火，被倒塌砖石击中要害，送往太医院急救，”他顿了顿，“是丹凤公主亲自护送去的。”
我笑着说道：“公主倒是有心，”转口又问，“现在公主府邸烧成灰烬，你就是拿到建筑图也找不到藏匿证据的地方了，可以放我走了不？”不露痕迹亮亮爪子，“我担心迟迟的不出现，英国公和辛大人会四处寻我，你也知道，英国公威望过人，有很多门生，大理寺和刑部关系也是不差，两厢真要行动起来，把整个长安城翻一遍，也不外是一时三刻的事吧。”
杨务廉脸色微变，来回踱步，沉吟了阵，和颜悦色说道：“朱大人，我知道你是孤儿，在长安没有亲戚，能进大理寺全凭借过人的本事，长安城这么大，到处都是能人，但是独独你出人头地，辛大人对你赞赏有加，英国公也很另眼看待你，想必是因为你不仅有才干，更加懂得做人的道理，知道哪些话当讲，哪些话不当讲，对不对？”
我心念流转，揣测他用意，笑着说道：“大人你放心，我今天从大明宫出来，不小心走错巷子，进到一处僻静所在，被歹毒的外国蛮子绑架，关在黑暗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边一整天，后来丹凤公主府邸起火，才趁乱脱险逃走，我全程都没遇到大人，更加没有被大人劫持。”
杨务廉略露笑容，打开铁笼子大门，“这就好，你可以走了。”
我大喜过望，“张柬之呢？”
杨务廉满含深意看向张柬之，“他得留下。”
顿时作难，好歹是一衣同袍的兄弟，共同患难这大半天，贸然丢下他自己逃走，未免有些小人做法，“打个商量行不行？我以人格担保张柬之会守口如瓶。”
没想到张柬之在背后说：“我留下，杨务廉，你放了卫经。”
急三火四的，倒忘记隔壁还关押着卫经，那样蠢笨的人，如今没有利用价值了，假如不顺便捎带走，多半会给杨务廉杀掉。
杨务廉沉吟不绝，似是在斟酌权衡。
我狐疑转头，“为什么？”
张柬之紧闭双唇，撇开视线，躲闪我探寻的眼光，“卫经是好人，最是无辜，不能丢下他。”
我嘴角微微一晒，这种牺牲自我挽救他人的英雄主义操守，最是令我不屑，“你救了卫经，自己却死在这里，卫经不会好过的，真正智慧睿智的人，不仅救助人的身体，也安抚人的心灵，你这样做法，会让卫经一辈子生活在愧疚和亏欠感阴影下。”
张柬之低声说道：“放心，我不会死在这里。。。”
“为什么？”
张柬之低下沉重头颅，将身子更加退缩到阴影里，那样子仿佛恨不得能钻到铁条里边去。
杨务廉含笑解释道：“因为摆逆天招魂阵那位张真人，是我的座上宾客，也是张公子的父亲。”














第二一章 逆转乾坤







我干笑不已，“不是吧？”脑中飞速旋转，如果张柬之是张真人的小孩，那么我势必要和他保持良好关系，将来才可靠他引路求见张真人。
张柬之没作声，缩到铁笼子最最阴暗的角落，“朱大人，你不必再问，请带了卫经尽快离开这里去找英国公，如果稍后卫经问起我，”他神色黯然，“告诉他我回蔚州了。”
眼前大亮，暗自盘算，卫经岂非是一枚上好棋子？张柬之爱护他宛如爱护自家兄弟，只要我将卫经攥在手里，不愁张柬之不来找我，当即把小胸脯拍的咚咚响，“放心，我会好生照顾他。”
张柬之忧愁面容略略露出喜色，“有劳朱大人，”又吩咐杨务廉，“把卫经还来给我。”
杨务廉趁机提要求，“你可愿意去见张真人？”
张柬之又踌躇了，低垂长睫在脸颊投下阴影，看来有些彷徨模样，久久不肯出声。
我等得心焦，在旁边戳了一句，“张公子，卫经留在这里，是必死无疑的，我小小一个文官，就算有心，也没那力气救他出来。”两父子如果总是不见面，我还有什么指望？
张柬之面色一凛，咬了咬牙，对杨务廉说道：“行，我去见我爹，你放了卫经。”
杨务廉大喜，“来人，把人犯带过来。”
外边有人应声，“是。”
不大功夫密室大门打开，有兵勇扛了卫经一路进来，后边跟着袁克己，兵勇将卫经粗暴扔在地上，想必是撞到了他伤口，笨老鼠昏迷中仍然忍不住轻声的呻吟，叫了一声，“公主。。。。。”
气得暴踢他一脚，“死到临头的还一肚子花花肠子。”
张柬之心疼扑过来，“你别踢他，小心踢坏了。”
我撇了撇嘴，“他那粗胚身子壮实的像头牛，哪那么容易踢坏。”
张柬之隔着铁笼子，无限怜惜温存注视卫经，看得我一阵一阵暴寒。
在软件园上班的时候，经常遇到一对GUY，是雅马达科技的高层，两人长相都斯文有礼，穿着整洁大方，袖扣亮晶晶的，笑容也如三春朝阳，走在一窝衣服邋遢目光呆滞的IT民工里边，真是分外的打眼。每次遇到这二人，我都会用眼神剥光他们衣衫凌辱一番。
但是有一天，我亲眼目睹两人在会所吃饭，二男一样短头发一样身材，一样米色长衣，坐在最角落的地方，十指相扣，柔情蜜意亲吻，当场赫得我眼珠暴凸出三丈远，下巴跌落脚面上，仿佛是见到了鬼，回去跟张剑之唠叨无数次，感叹世风不古，惹得张剑之耻笑我是传统妇女，思想落后时代五百年有余。
但是无论他怎么说，始终还是不能接受二男友爱场面，总觉有悖人伦。
我揉搓颈项上鸡皮疙瘩，站到卫经跟前，挡住张柬之视线，干笑连连，“张公子，我认得好几个水灵灵的美姑娘，要不要介绍给你？”
张柬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旁边的袁克己却大笑出来。
我冲他眨眼，到底是现代人，心意相通的很啊。
杨务廉那老白菜叶子，哪里理解我们这厢的潜流消长，殷殷说道：“朱大人，人我交给你了，你答应过的事，可不要忘记。”
“知道了，放心，我是个有道德的人。”
说完拽起卫经两只胳臂，吃力的搭上肩，他半边身子压在我身上，几乎将我压趴下，男人和女人，果然是有差别。
袁克己适时伸手将卫经捞过去，热切说道：“你要去哪里？我送你们好不好？”黑睫毛底下一双明亮大眼讨好看着我，“你住在什么地方，我们既然是好朋友，当然要互相探望，我有许多许多古怪的想法，想要说给你听。”
我瞟了他一眼，一直以来坚信袁克己是变态，忽略他其实也是个天才生化博士的事实，而我对读书有成的人，始终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仰慕和崇拜，“行，你跟我回家，我住在长乐门永福坊的十五条二十七号。”
事实证明，我又为自己的盲目仰慕和崇拜，付出了惨重代价。
好了伤疤忘记痛，就是说我这种秉性的人，此种宝货完全不值得同情，用张剑之的话来说，同情我一猫儿毛，都是浪费。
两人扛了卫经自密室出来，袁克己带路，走到一处僻静的院子，看着四下无人，我正要悄悄套问他这是什么地方，袁克己突然回过头对我露出惊讶万分的神色，指着我后边某处，说道：“是什么东西？”
我下意识转头看过去，然后就觉脑后一阵钝痛，眼前金星乱冒，回头看时，发现袁克己手持一根大棒，笑容狡黠，“你上当了。”
那笑容和多年前我自手术台上苏醒时候看到的，一模一样。
我心中惊骇，浑身力气仿佛瞬息之间自脚底板抽空，颤抖成一团，软软瘫倒，“你，你。。。”
袁克己轻巧的扶住我，明亮大眼闪烁得意光华，“朱雀，我又捉到你了。”
他腾出一只手，在旁边的柱子上某处按了一按，随后两声咂咂响动，院子中央的空地上，缓缓露出一个黑洞洞的入口，他把昏迷的卫经先扔进大洞，然后将我拦腰扛在肩膀上，也跳了进去。
华清宫在长安以西三十里左右的地方，上午李勣奉旨去该处回复武皇后问话，但他快马加鞭的赶去华清宫，武皇后却又称没有大事，只是满含深意嘱咐他，留意大明宫东北动向，有什么消息要及时报给她知道，随后就打发他回长安。
李勣心中疑惑之极，却也不敢多问，匆匆折回长安，才进王府，工部的阎立德就差人来报，说大明宫东北燕王忠居住的绫绮殿和丹凤公主府邸同时起火，绫绮殿过半建筑被烧毁，尚喜燕王并没有受伤，丹凤公主府邸则全部烧毁。
李勣心里打了个突，莫名的有不祥的预感。
绫绮殿原本是前废后王氏居住的地方，之前王氏和武皇后争权失败，圣上废了她后位，打入冷宫，绫绮殿赐住给燕王忠，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一安排本身透着玄机。
燕王忠的母亲是一名出身非常卑微的宫女，在他出生不久就过世了，燕王被当时还是太子妃、膝下无子的王氏收留，抚养到成年，又联合褚遂良、韩瑗、长孙无忌、于志宁等重臣，说服圣上将其立为太子，有了这样天大的恩情在，燕王亲王氏是无庸置疑的。
王氏被废之后，燕王审时度势，及时上书给圣上，说觉着自己才德平庸，窃居太子位，常不自安，请求圣上另外册立贤明的皇子继承皇位，自己宁愿出长安做甲地之侯。圣上许了他的奏折，恢复他原来王侯头衔，另外册立武皇后的小孩弘做太子，赐住东宫殿，但又不将燕王迁离长安，反而诏进宫，将王氏的旧居赐住给他。
武皇后对于圣上这一安排颇是不满，几次三番提及将燕王送出宫的事，圣上只是不许，执意要留他在宫中。
留来留去，终于留出了变故。
而丹凤公主府邸那场大火，工部给出的调查报告也显示，是有人蓄意为之，火势是从四面八方包抄烧起来的，不然也不会在顷刻之间就将一座豪华府邸烧成灰烬，李震在组织灭火过程中意外受伤，在太医院就诊，虽然用了最好的宫中良药，仍然是昏迷不醒；丹凤公主寸步不离的守着他，愁容不展的样子，也不晓得到底是担忧李震伤势，还是为变成灰烬的自家府邸，或者是如今下落成迷的一干证据。
再来是朱雀，此人自大明宫出来后就失去消息，当初明明是约好不管事情成还是不成，傍晚务必回英国公府碰头，结果到了夜间十时许，连根人毛儿都没出现，宅子里边也是空无一人。
李勣紧锁眉头，在书房来回踱步，脑中一团乱麻，理不出半点头绪，这真是近十年来遭遇到的最大挑战，局势是如此被动，不仅兵工厂一点线索也无，自己一方能办事的人还全都损折了。
管家在门外通报，“老爷，张柬之公子有急事求见。”
李勣沉吟了阵，“让他进来。”
门悄无声息打开，有人缓步进来，看着李勣，仔细打量他一番，问道：“你就是李勣？”
李勣正没好气，“大胆！本公的名字也是你能随便叫的？”
那人却笑，耸了耸肩膀，也不以为意，直截了当说道：“我在找朱雀，你有没有见过她？”
李勣冷哼了声，“张柬之，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你不是跟着他去了大明宫？”
那人抄起双臂抱在胸前，若有所思说道：“这样说起来，你是不知道朱雀的下落？”咧嘴露出森森白牙，“那就不打扰了。”
转身就走，干净利索。
李勣甚怒，“慢着！我英国公府也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那人顿了顿，转头过来似笑非笑看着李勣，“不然你还想怎样？”














第二二章 狎童以绞







一生中我要去经历所有的事，这样在我走向沉睡的时候，心里才不会被黑暗所笼罩。――查太莱夫人。
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隐约闻到有脂粉的香气，甜腻腻的，眼皮有千斤重，竭尽全力想要睁开，总是不能够，耳畔听到细小说话声和调笑声。
“他好像醒了哎，睫毛在动。。。”
“眉头皱得好紧张，不晓得梦到什么了？”
“好像哭了哎，你看你看，眼角有水珠。”
有冰凉手指在我眼角擦拭，紧接着听到啪的一声响。
“昌容你干什么！不想活了！还不赶紧住手。”
“我想看看那是什么东西。”
“夫人三令五申过任何人不得触碰他，你都当耳边风了？你摸他这一手指头，给夫人知道，不剁了你双手才怪，看你今后拿什么伺候夫人梳头。”
“你们不说夫人又不会知道。”
那人斥责道：“这宅子里边有什么事是夫人不知道的。”
又有人附和，“大哥说的有道理，昌容你真是大胆。”
那人似是受到惊吓，惴惴不安，“那可怎么办，摸都摸了。”
听得我精神一震，使出吃奶力气睁开眼，气若游丝道：“五百两银子，我保证谨守秘密，既往不咎，即便夫人要责怪你，我也会劝服她。”
眼前站着三名少年，看来都不足弱冠年纪，个个生得都是粉雕玉琢的，眼角带着春色，裹着长衣的身姿纤细似弱柳扶风，唇色粉润，衬着巴掌大小的脸颊，鲜嫩得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才好。 当中那人样貌尤其好，眉宇之间有种其他两人所没有的英气。
左边那少年眨动黑葡萄一样眼珠，扯了扯当中那人衣角，抿嘴笑道：“大哥，早知道这人是爱财的，在他跟前摆放些金银财宝，只怕当天就醒来了呢，也不必我们心急火燎等待这两天功夫。”
我干笑不已，四下打量，放眼所及见到各种摆设奢华之极，“这是什么地方？”话才问出口，突然呆住了。
在我的正前方，有一面屏风，这屏风用的是蜀锦，双面刺绣，当中抄的是一段灵飞经，下边的落款，写有四行字：空山明月，春涧飞瀑，优昙花开，优昙花谢。
我清清楚楚记得，在张剑之的家里，客厅正中央，就悬挂有这样一副字画，不仅内容落款一模一样，就连笔迹也有七八分似，按照张剑之的说法，这是他阿娘的手笔。
我按耐弹跳指数高达四百二的小心肝，笑容甜浸浸问道：“哪位美人儿行个好告诉我，前边那屏风是哪位高人的手笔？”
右边那少年秋波流转，尚未开口，脸上先浮现两朵红云，细声细气说道：“你倒是识货，字是我们主人令式夫人题的，刺绣是奴婢们做的，去年三月初三上巳日，在城南曲江宴上，令式夫人亮出这面屏风，艳惊四座，太子殿下当场出了一千两黄金购买。”
“可是令式夫人没有割爱？”假如割爱了这屏风就不在这里了。
去年的太子殿下还是现在的燕王忠，那会儿王皇后位子虽然已经不稳当，好歹还是正宫娘娘，现在的武皇后，还是宸妃娘娘。
那少年点头，“这是夫人最为喜欢的作品，”偷看我一眼，脸颊无端又红成一片，“说是要留给我们三个做身家，谁先出府，谁就得这屏风。”
左边那少年眼珠转了转，调笑道：“昌金，你该不是看上这丑八怪了吧？”吃吃发笑，对当中那少年说道，“大哥，昌金的品位，着实是独特，也不觉糟蹋了自家一幅好身子。”
被唤作昌金那少年羞的满面红霞，“昌容你不要胡言乱语，朱大人是夫人指明要的贵客，虽然容貌丑陋一点，但是品性才干必定是一等一的 ，他，他若是肯收我，那是我的福气。。。”脸上烧成火，声音比蚊子更细小，羞不可闻说道，“我当然是心甘情愿，半点也不觉得糟蹋。”
我额头上开始冒汗珠，慌忙说道：“可千万别。”
这个昌金一看就是娈童，我哪有那本事豢养，退一万步说，即便我有那本事，也是不敢豢养的，因为按照本朝律法，朝廷官员豢养娈童，一经发现，要判处绞杀刑。
昌金脸色一变，似是呆住了，昌容愣了片刻，登时来了火气，双手叉在腰间，“你什么意思？我们昌金哪点不好？你晓得长安城里多少名门公子对他日思夜想的不？你个穷鬼，没得半点资产，丑的像夜叉，居然还敢嫌三嫌四！”
顿时大怒，多年来都是我狗仗人势为非作歹，几时轮到别人在我头上方便？冷笑道：“我是美是丑有钱没钱跟你有什么相干，你觉得昌金貌美如花，做什么不送进宫给圣上享用？圣上万金之躯，配昌金想必就不糟蹋他一幅好身子了。”
昌容气得面色雪白，“你，你。。。。”
我扬起头，“我怎么？我说的难道不对？还是你觉着就连圣上也配不上昌金的姿色？”
小样儿的，也不看看我是什么来路，跟我比试尖酸刻薄，简直是自取欺辱。
昌容气得暴跳，“我撕烂你的嘴，”作势要扑上来抓花我的老脸，当中那人慌忙揽住他，“昌容，不可放肆，朱大人是夫人的贵客。”
昌金在旁边泪光盈盈，那人看在眼里，多少有点心疼，和颜悦色说道：“昌金，你去禀告夫人一声，就说朱大人已经醒过来。”
昌金偷眼看我，恋恋不舍又百思不解模样，颇是楚楚可怜，我将目光撇到一边，置之不理。昌金叹了口气，但是两脚还是宛如生根样，一步也不动弹，最后是昌容看不过意，恶狠狠给了我两个白眼，推了他一起出门。
剩下我和那少年相看两相厌。
半晌到底还是自己忍不住，自顾自扯了个话题，问那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沉吟了阵，“昌华。”
“你们三人是孪生兄弟？”
“嗯，”他打量我一阵，谨慎措辞，“我虽然不知道三弟究竟因为什么会看上你，不过，想来你一定也有你的好处，”迟疑片刻，不无疑惑说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三弟？”
我心里暗笑，到底是小孩子，见不得自家珍宝给别人怠慢。
“这还用说么，按照本朝的律法，朝廷官员私自豢养娈童，是要判处绞杀刑的，我不想死，所以敬请谅解。”
昌华大是吃惊，两眼瞪得溜圆，“你以为我们是娈童？！”
我眨巴眨巴眼，干笑不已，小心翼翼问道：“难道不是？”
昌华生气道：“当然不是！昌金不是说过了么，我们是令式夫人门下的人。”
“令式夫人是谁？”
昌华脸上风云变色，“你不知道令式夫人是谁？！”
我干笑，“恳请赐告。”
昌华似是不敢相信自己耳朵，“长安城连最卑贱的乞丐都知道令式夫人的大名！”
我勃然大怒，靠，这小子分明拐着弯子骂我还不如乞丐有见识了，令式夫人这婆娘又不给老娘出工钱，凭什么要老娘对她卑躬屈膝把她当偶像崇拜？她以为她长得像四人头的毛爷爷？
腹诽不已，脸上却满是羞愧神色，“我孤陋寡闻，实在没有听说过她，”腆着脸不耻下问，“令式夫人到底是谁？”
昌华气道：“她是王伏胜大人的妻室。”
“王伏胜大人又是谁？”
昌华眼珠几乎要凸出来，“你在朝廷做官，连王伏胜大人都没有听说过？”
我干笑，“我从外地来长安不是太久，人生地不熟的，还没摸到朝廷的脉搏，不晓得哪些是贵人。”
昌华若有所思看着我，“我现在有点明白，令式夫人采纳袁克己建议的原因了，”露出也不知道是幸灾乐祸还是乐不可支笑容，“你果然是最合适的内人。”














第二三章 画眉八哥







卫经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柔软卧榻上，盖着棉被，一个看来约有七八岁模样的垂髫孩童，正坐在自家胸膛上，拽着自己一只手，口中呀呀叫道：“马儿哎，你快些跑哎快些跑哎。。。”
后边还有两名小童面露渴望之色，看着骑马小童，一人说道：“大宝，你已经骑了老半天了呢，倒是给我们骑一会儿啊。”
骑马小童答：“这马儿跑不快，我也没有办法，才走没几步路，总不能中途把我甩下吧。”
卫经气得笑出来，正要翻身坐起来将大宝揍成猪头三，有人长声吆吆道：“大宝，二宝三宝，小兔崽子们，出来吃饭了。”
仨小兔崽子听到叫唤声，嘻笑着鸟散状跑开，卫经挣扎着想站起身，却心惊肉跳发现，半截身子一点知觉也无，双腿完全不听使唤，他慌了神，几乎就要哭出来，却又倔强忍耐，颤抖双手揭开身上被褥，见着双腿还在，略感心安，及至要探手去解足上的棉袜，有人推门进来，见状赶紧说道：“不要动。”
这人身形瘦长，头大如斗，骨瘦如柴，稀稀落落稻草一般枯黄头发用木棍胡乱挽成一个髻，一手端一碗漆黑如墨汁的药水。 
卫经张口问道：“这是哪里？”
跟着他呆住了，吃惊发现从自己喉间出来的声音模糊难辨，喑哑呜咽，宛如受伤的小兽。
那人放下左手那碗汤药在大方桌上，端着右手那碗，笑迷迷摸到卫经床前，说道：“说不出话？不怕，来，把碗药水喝了，我这碗九天十地菩萨摇头怕怕霹雳金刚雷电无敌汤，连续喝完十碗，包你能跑能跳开口说话，弹跳生姿舌绽莲花。”
卫经张开大嘴，指着喉咙，“啊。。啊。。”
来人双眼闪烁热切光华，露出黄鼠狼的谄媚笑容，看着肥鸡卫经，好言好语诱哄，“我知道，不能说话是吧，放心，鄙姓李，叫做李元铠，是东市十七家教坊指定医师，专业治理妇女百科病症，保管药到病除，手到擒来，这碗亮嗓汤是我最新配置的，加了许多味古怪的药材，你喝了它声音立刻就如出谷黄莺儿，清脆动听到极处，来，喝药嘛，喝了药水立竿见影就有效果。。。”汤碗越凑越近，气味闻来让人作呕，汤面甚至还浮现一只蝎子脚。
卫经满头大汗，一把打翻药水，他一生之中还不曾像现在这样慌乱过，使出全身力气大喊，“啊。。。啊。。。”
那人也不气恼，摇头晃脑擦拭身上药水，“年轻人就是脾气大，幸好我备了多一碗。”伸手去端桌上那碗。
卫经扑上去扯住那人胸襟摇晃，把他柴火身体几乎摇散了架子，“啊。。。啊。。。啊。。。”凶神恶煞模样仿佛要吃掉他。
这时又有人推门进来，身后跟着大宝二宝三宝，每个萝卜头端一只大海碗，呼噜呼噜喝着稀饭，见到这样情状顿时目瞪口呆。
领头那人说道：“卫经，少安毋躁。”
卫经猛的抬起头，简直要热泪盈眶，松开那人胸襟，叫道：“啊啊啊。。。。”
假如可以翻译，想必是在叫唤：张柬之，我的好兄弟。。。
李元铠整理胸襟，飞快缩到来人身后，“剑之兄，你再晚来一步，我就贞洁不保了。”顺手擦拭眼角泪水。
二宝痴呆道：“狗熊男好凶狠，连大舅这样姿色也不放过。。。”
大宝心有余悸说道：“刚刚骑马那阵真是好生危险。。。”
那人笑道：“元铠，你带三宝先出去，我有话要单独和卫经说。”
李元铠拎了三个萝卜头，临出门还不忘殷勤嘱咐：“记得让他喝药啊。”
那人笑道：“知道了。”
等四人出门，行至卫经跟前，笑容清冷，双手抱臂横在胸前，居高临下看着他。
卫经心下胆怯，他和张柬之自小一起玩耍，还从来没有见过他现在这样傲睨众生的模样，让人不由自主畏惧。
两人都没作声，半晌那人嗤笑了一声，“为了这么个蠢蛋。。。。”随即打住，又问，“你知道我是谁？”
卫经疑惑之极，不是张柬之么？一模一样的面容和身材。
那人轻笑，自顾自说道：“我姓张，张剑之，刀剑的剑，不是请柬的柬，你记住了。”
卫经眨眨眼，指着自己双足和喉咙，连连比划。
“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你不能说话了，双足也不能动弹？
卫经用力点头。
张剑之嘴角微微一撇，轻描淡写说道：“因为有人喂你服用了一种死药，要不是我及时找到你，这会儿你应该在阴曹地府和卫明伦下棋聊天了，”笑容不无讥诮，“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变成残废哑巴，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跟着话锋一转，“你知道朱雀去哪儿了？”
卫经茫然摇头。
张剑之颇是失望，“我就知道自你这蠢货身上得不到任何线索。”
心下焦躁，能找的地方都已经找过，那宝货到底去了哪里？
这大半个月，英国公、大理寺、刑部，甚至张行成丞相府的各路人手，凡是能够调用的，悉数都征用了，差不多把整个长安城翻了个底儿朝天，但是连那宝货一根头发丝儿都没找到。
卫经气得面色发红，奋起反抗，“啊啊。。啊啊。。”欺人太甚！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啊啊！！”
张剑之眼中波光闪动，连忙问道：“你想起什么了？”
卫经用力比划，有个东西在他脑中一闪而过，隐约觉着和朱雀似乎有关系，却苦于说不出话，“啊啊！”
张剑之见状，撕下卫经雪白中衣，抓过他手指一口咬破，“写！”
卫经痛得冒冷汗，鲜血自指尖汩汩冒出，颤抖写道：“袁克己，令式夫人。”
张剑之脸色大变，“袁克己？”
卫经点头。
张剑之眉峰紧蹙，半是怜惜半是忧虑说道：“可怜的宝货，又落到他手里。。。”
这时李元铠探头进来，贼恁兮兮说道：“剑之兄，你麻烦大了，令式夫人是本朝最有名的易容术师，据说此人可以移形换位，削骨剔肉，把人改换的面目全非，你那只麻雀儿，失踪已经有十几天，搞不好已经变成画眉八哥，你上哪儿找去？哎呀，你瞪我做什么，我可不是有意偷听你说话，是有事知会你，”他扮了个鬼脸，“张行成差杨务廉来传你过丞相府问话。”














第二四章 令式夫人







天还没亮，屋内炭火濒临熄灭，只有丁点光华仍然贼心不死，獐头鼠目的闪烁不已，我打了个哈欠，睁开眼，陡然发现卧榻跟前站着一个人，一时惊得辫发倒竖起，脱口大叫一声：“不要脸的色狼！”
伸手抄起卧榻上的绣被，没头没脑的抛向那人。
这一招用来真是驾轻就熟，但是个中的原因，说起来却是羞愧之极。
实际上，这是张剑之用来对付我的招数，前边已经说过，我十分垂涎张剑之的美色，又是狗胆包天的色胚子，所以时常潜入他房间，妄图蹂躏他，只是从来没有成功过就是了，张剑之比兔子还要警觉，每次都是堪堪摸到他床前，就给他用床上大被兜头包住，再赏一顿如雨点一般的胖揍。
隔着老棉被，张剑之的正义铁拳落在我身上，当然是不痛不痒的，所以虽然给他收拾了无数次，依然是死性不改，乐此不疲。
反正，我也没损失对不？而且保不准哪天他睡着，我可不就图谋成功了？
来人显然没有料到我会不退反进，用大棉被袭击他，当下给我扑到在地上，我自卧榻上一跃而起，一个恶虎扑食，冲向地上那人，准备替天行道申张正义，揍得他面目全非。
没想到那人身手灵敏之极，虽然给我用棉被扑倒，却在瞬息之间钻出来，跟着曲起肘子，横撞我胸前，我躲闪不及，哎呀尖叫了一声，慌手慌脚护住胸前，那人却又收肘，反手抓住我胳臂，轻轻一送，将我掷回卧榻，跟着轻笑一声，推开窗户，如闪电一般跃出，微弱天光下他的衣角隐约有银光闪烁，也不知道是藏了利器，还是绣的花纹反光。 
我呆住了，那笑声莫名的觉得无比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过，但又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脑中有一片似明朗又似模糊不清的意识，藏在一堆宛如杂草一般的思维中央，冲我遥遥招手。
我抱住头，苦想不已，是谁？是谁？
这时门外有人说话，“把门打开，我要进去。”听声音仿佛是昌金。
这美貌少年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自我被掠来这里，到现在足足有二十四天，每天他必定来此间报到，隔着窗户同我说一会儿话，也不管我理睬他或者是不理睬，自顾自的情意绵绵。
那日昌华爆了一句，说要拿了我去做内人，之后不管我如何的打听，他始终再也不吐露只言片语，只是将我关在这间内室中，不准任何人入内探望，也不准我出门，每天上午下午给个空当出去放风二十分钟，其他时间半步也不准乱动，甚至还差遣两个膘肥体壮的恶汉子守在门口，谨防我逃窜走。
二十几天中除了昌金，袁克己也来过一次，瞅着我出了会神，拿了柄锋利小刀在我身上四处比划一阵，感叹一句：“是个大手术呢。”
听得我毛骨悚然。
门口守卫说道：“大公子说过，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进去，二公子你请回吧。”
昌金喜滋滋说道：“令式夫人刚刚回府了，我是奉他的命令来提朱大人。”
两守卫面面相觑，踌躇片刻，其中一人打开门，昌金笑盈盈的举了盏灯火，快步进来，顺手关上门，“朱大人早。”
我干笑了两声，低头检查自家穿着，尚喜昨天夜间睡觉时候中衣扣的十分严实，折腾这大会儿也没有松动，露出里边的玄机，“昌金公子早安。”捞起地上绣被，裹在身上。
“令式夫人回府了，要你即刻去见她。”
“可是现在还没天亮。”
“夫人急着见你，不等天亮了。”
“好吧，那等我穿上衣服。”
昌金打量我一阵，绯红着脸说道：“不用，这样就不错。”
我干笑了两声，“不好吧，衣衫不整的，多么不礼貌，再说穿戴整齐些，也讨夫人喜欢。”
昌金抿嘴笑道：“一会儿也是要脱掉的，何必费那力气。”
当场惊得花容失色，“啥，啥意思？”
昌金大着胆子走到我跟前，伸手摸了摸我面颊，柔声说道：“朱大人，你不必惧怕，不管袁克己将你变成什么模样，我对你，对你。。。。”他羞得一颗头几乎低到胸口去，“都是一样的好。。。”
我惊得几乎要一飞冲天，“什，什么意思？”
“我。。。”
他话还没说完，大门就给人自外边踹开，四名健壮如牛的婢女大步进来，身后跟着一个妇人，年纪大约有五十岁上下，满脸皱纹，干瘪瘦小，像只风干的核桃，好象一阵风都能吹倒，可是一双深陷在眼窝中的老眼却精光四射，看得人发抖。
妇人不紧不慢行至我跟前，拨开昌金，桀然笑了两声，喉咙发出咕隆声响，沙哑嗓门像是给砂布磨打过，“扛了他走。”
四名婢女立即扑上来，一人抓住我一手一脚，高高举起来，顶在头上，抬出内室。
伤心得几乎要落泪，小的时候看西游记，天蓬元帅给打入凡间的时候，天将就是这么抬走他的。
外边冷风肆虐，十二月的长安，冻死猪狗，我裹着一件单薄中衣，给四个婢女抬在头上，在料峭的黎明十分，穿过四座庭院，一路游荡了足足半个时辰，直到全身都失去知觉，才走到一处灯火摇曳的园子门口，婢女将我交给有四个候在门口的小童子，小童子原样不动的扛了我，进园子里边，走过中庭，推动厚重朱漆大门，吱呀吱呀的声响过后，眼前顿时豁然开朗，进到一间宽敞干净，明亮如白昼的大厅。
在大厅的正中央，摆放有一张宽大酸枝木的平台，四面明烛高烧，平台旁边一排长条桌子，放着各类刀器镊子，袁克己穿着雪白袍服，含笑注视我，在他旁边另外站着一名宫装的女子，和他小声说话。 
小童子扛了我放在平台上，我全身冻得僵硬，牙齿不住打颤，看着袁克己，又看看他旁边那女子，突然说不出话来。
不仅仅是因为惊恐，也因为惊讶。
我见过袁克己旁边那女子，在我大老板周密的皮夹里边。
大老板的皮夹里边，有一张无比古老的照片，照片当中的女子，同眼前这女子一模一样，年纪也大致相当，都在二十五六上下，短头发，大眼薄唇，穿着雪白衬衣，站在一颗圆头圆脑的冬青树旁边，笑容比春天更灿烂。
大老板为人严谨，不苟言笑，虽然钱比米还要多，生得又威武，但私生活非常检点，除了张海路，再没有别的情人，但即便是跟了他十年的张海路，也没有资格入住他皮夹子，那个位子，他只留给一个人，就是他的老婆。
陈芙蓉。
二十七岁替大老板顶罪坐牢，被人谋杀的陈芙蓉。















第二五章 自相放代







张剑之跟着杨务廉赶到丞相府，发现除了张行成以外，在场的还有另外两个人，一个是英国公李勣，一个是大理卿辛茂将，三人面如青霜，一语不发，案几上摆有一份卷宗，边角发黄，卷宗写了几行字，隔的远，也看不真切。
张剑之笑着对张行成说道：“大人急急的招了在下来，是发生什么惊天大事了？”
张行成和英国公互视一眼，拿起案几上的卷宗，递给张剑之，“关于蔚州兵器库一案，有了新的线索。”
张剑之也不接那卷宗，双手抱臂横在胸前，懒洋洋的笑道：“那和我有什么相关？我不过是个看客。”
张行成忍住气，“话是不错，但张真人付出巨大牺牲，请了你来。。。”
张剑之挑起剑眉，似笑非笑道：“那又如何？”
辛茂将有些看不过去，动了三分火气，“张大人，何必这样低声下气恳求他，难道没有他我们真的就成不了事？”
张行成没作声，斟酌片刻，“张公子，你不是一直想要获知朱雀的下落？我们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得知他是落在了王伏胜的夫人陈令式手里。”
张剑之眼中波光一闪，转身就走。
“慢着，”张行成又说道，“张公子，在你走之前，先听本官一言，”他又斟酌了阵，“你大约还没听说过王伏胜的名头，他是太宗皇帝十分信任的内廷侍卫，对太宗皇帝更有救命之恩，受太宗皇帝亲封内廷将军，此人在长安的势力，远非你所能想象，我知道你有通天的本事，可以扭转乾坤，正是因为这一点，张真人才不惜牺牲自己爱子性命，把你从后世召来，寄望你能够力挽狂澜，但我也不妨老实告诉你，即时你的本事比张真人所说的更大上十倍，要想自王伏胜手里取走一样物品，那也是千难万难的，你若是不信，只管去试，我只怕你尚未动手，王伏胜已经先取了朱雀的性命。”
张剑之笑道：“有这么严重？”
李勣在旁边插了一句，“王伏胜出了名的心狠，我们虽然不明白他究竟为何劫持朱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若是不能保有朱雀，就一定会杀了他。”
杨务廉点头，“是的，王伏胜为人处世的准则，一向是他得不到的，也决计不给别人，当年他就是靠这手段，娶到了令式夫人。”
张剑之笑道：“怎么说？”您下载的文件由w w w.2 7t x t.c o m (爱去小说网)免费提供！更多好看小说哦！
“令式夫人年轻时候是长安最为有名的美人，王伏胜看上了她，想要娶她做妻子，但他是太监，令式夫人当然不肯，王伏胜就给她两条路走，要么死，要么跟他成亲。”
张剑之双眉微蹙，自言自语道：“这可麻烦了，那宝货脾气刚烈，最恨受人威胁，万一玉石俱焚。。。”
杨务廉听得糊涂，觉张剑之担心的完全不是地方（他哪知张剑之想的是如果王伏胜发现朱雀是女子，要娶她做妾室，朱雀是个暴烈脾气，届时九成九会和王伏胜硬杠），但是看着张剑之神色不豫，心知机会来了，连忙卖力游说，“张公子现在知道朱大人在王伏胜手里，想必会有许多非常的办法，逼迫他交出人，这样做进展顺利那还好，但我就担心，万一王伏胜狗急跳墙，老毛病发作，拒不交出朱大人，反而将他屠宰了。。。”
张剑之冷笑，“他敢！”
杨务廉察言观色，小心说了一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张剑之沉吟了阵，折返回来，抽了张行成手上卷宗，“是什么东西？”
张行成暗自松口气，“这卷宗是四年前的旧案，今天早晨意外出现在辛大人卧房里。”
“出现在他卧房里？”
辛茂将连忙说道：“是的，下官早晨醒来，就看到这卷宗端正摆放在我枕头边上，”他苦笑了声，“当时惊出一声冷汗，设若投放卷宗的人有其他企图，比如谋取下官性命。。。”
张剑之不耐挥手，示意他不要叨唠，顺手翻阅卷宗，发现都是竖行大毛笔字，顿时看得头痛，“是什么内容？”
辛茂将慌忙解释：“这是一宗自相放代案，罪人名字叫做马韦，原本是秘书省的麟台少监，麟德初年四月初五，他奉命和当时担任司仓参军的卫明伦一起，送一叠文书过蔚州，但是马韦中途溜号，文书最后由卫明伦独自一人送到蔚州，事发之后马韦被缉拿，根据本朝律法，报送朝廷公文的官员，如果纲独部送而放典不行，或典自领行而留纲不去，就触犯了“自相放代”罪，要判处鞭笞五十的刑罚，马韦对此没有任何异议，领了笞刑之后，就辞官了。”
张剑之问道：“那又如何？”
辛茂将自衣内抽出一封密信，“随这卷宗送来的，还有一封密信，出自一个叫做周密的人，他在信中提到，说当时由马韦和卫明伦送出的那叠文书，就是蔚、丰二州兵器库的布局图和选址图。”
张剑之愣了片刻，连忙问道：“你说谁？周密？”
“是。”
张剑之噗哧一声笑出来，“有趣。”暗自想，不会是我认识的那个周密吧？
“怎么了？”
“没什么，既然你们已经知道马韦送过这样一叠文书，那么直接查回去，是谁差遣他和卫明伦送出去的，不就知道兵器库的幕后主使人了？”
辛茂将摇头，“我早间试过了，不过查不出来，卷宗没有提到文书的来源，当年负责这案件的官吏，后来也都离奇死了，另外，秘书省外送的文书编号，没有那涉案文书的编号，所以我们只能推知，文书不是出自秘书省，其他的就没有线索，除非问回马韦本人。”
张剑之说道：“照此推断，只有找出那个叫做马韦的人，才有可能获知兵器库方位和内幕了”
三人齐齐点头。
张行成说道：“这件事就有劳张公子。”
张剑之笑道：“我为什么要帮你这个忙？”
英国公道：“现在有许多迹象，直接指明，王伏胜和兵器库案有关，所以我们离兵器库越近，你要回朱雀的可能性就越高。”
“那万一我 没替你们找到兵器库，王伏胜已经出手毁了朱雀，我怎么办？”
张行成笑得甚是奸滑，“所以你动作要快，不能给王伏胜这样的机会。”














第二六章 人皮猪皮







陈芙蓉死的时候只有二十七岁，如果活到现在，应该也有四十样子了，关于她的死因，到现在也没有定论，她服刑的青城监狱通知大老板去认领她身体的时候，已经是一包灰烬，也没有验尸报告，大老板手中唯一的一纸公文上边写着：死亡时间：xx年四月二十五日夜三点半，利器穿颅而死。
大老板那样寻根问底的人，居然也没有追问，只是从监狱调走了陈芙蓉的卷宗，这卷宗现锁在大老板办公室的壁橱里，我不知道他会否偶尔拿来翻阅。
陈芙蓉的生日是七月初五，每年这个时候，不管多么繁忙，大老板一定会抽身出来，去她的家乡孟县土山村，给她父母一笔款子，另外，修葺她的坟冢，但是她的坟冢没有碑文，甚至连名字也没有。
你要说大老板不恋旧，不多情，那是绝无可能的。所以我一直认为，陈芙蓉死的那样冤枉，大老板却不说，不问，也不查证，那么，就一定有原因。
好多年之后张海路做了大老板的情人，据说大老板给她的第一条守则就是：不能参与政治。张海路旁敲侧击问他原因，他只有一句话回复：会死人。
我鼓着大花眼，看着眼前的令式夫人，莫名的有一种古怪的想法，突然很想要见到王伏胜。
既然很多世之后令式夫人嫁给了我大老板，那么很多世之前，她和我大老板是否也有关系？
王伏胜有没有可能就是我大老板的前世？
想到大老板待我的好，想到陈芙蓉古怪的死因，一颗小心肝顿时热血沸腾，连恐惧都不晓得了，“你们要作甚？我要见王伏胜大人。”
令式夫人眉梢轻轻扬起，似是有些不快，近身到长方台子跟前，伸手抚摸我面颊，微微皱眉，“皮肤这样粗糙，可是要花费大量精力护理才行，”又摸我胸前，“尚喜胸部不大凸出，不必开膛，”又摸我腰间，“腰肢还算纤细，”眼看就要摸到那里去。。。。。
袁克己及时伸出手，拨开令式夫人，“夫人，男人的那里，可不能乱摸，王大人会吃醋的。”
令式夫人抿嘴轻笑，倒也不坚持，一双丹凤眼将我扫来扫去，“克己，你确定非他不可？以我的经验看来，这个人不管姿色还是性情，都差昌金很多啊，”她轻叹口气，“昌金那样的人，他尚且看不上。。。”
袁克己笑容叵测，“夫人，相信我，此人虽然姿色和性情都比昌金差，但是有他天然的好处，是昌金比不上的，只要我们好生调教，王大人一定会给他迷住。”
我干笑不已，“克己兄，行个好，我一把老桃木剑了，不管咋整治，都不可能变成水蜜桃子啊，饶了我行不？”心里却想，令式夫人在想什么呢，选小官人迷惑自家老公？
令式夫人踌躇了阵，冰凉右手慢慢摸到我咽喉处，微微收紧，“你要记住，我稍后送你去王大人那里，找到兵器库地图之后，你立即就走，要是趁机作怪，勾引王大人，你也不要指望有活路，我会将你碎尸万段。”
我眨巴眨巴大花眼，“啥意思？”隐约觉得袁克己冰凉的刀刃似乎在裁减我中衣下的长裤，一时惊得面如土色，高声大叫，“干什么你？”飞起僵硬的左腿狠狠踢出去。
袁克己稳稳按住我左腿，笑着说道：“我想将你大腿上的皮肤割下少许，拿来做张面具，必定薄如蝉翼，我还记得当年你的皮肤，是多么的吹弹可破。”
说话间刀刃已经划破裤腿，我只觉腿上飕飕一凉，两行泪水潸然落下。
长裤撕破，令式夫人惊讶叫了一声，“啊！那是什么颜色？”
我握紧双拳，指甲刺进掌心，鲜血蜿蜒流出。
袁克己也呆住了，似是不敢相信自己眼睛，“呲啦”一声又撕破另外半边长裤，跟着倒抽一口冷气，失口叫道：“怎么会这样？”
令式夫人却又笑逐颜开，拍了拍胸口，“这下我放心了，伏胜不会看上他。”
袁克己五指在我腿上游走，越摸越吃惊，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看那情形仿佛也是遭受巨大打击。
我没做声，眼泪如断线的珠子。
令式夫人看得糊涂，“克己，怎么回事？”
袁克己目不转睛看着我，“说，到底怎么回事？以前多么光滑如雪的皮肤，怎么会变得这样粗糙？”他嫌恶的皱眉，“完全不像你长出来的，”仿佛想到一件事，又问，“你身上是否也是这样？”
我转过头，浑身颤抖，一生之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无地自容，这样的想要一头撞死。
令式夫人隐隐有些不耐，“到底怎么回事？袁克己。”
袁克己沉吟片刻，好言对令式夫人说道：“你先出去，出了点在状况，我会解决，”将令式夫人推出大厅。
随后凑到我跟前：“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腿上的皮肤，毛孔粗大，也不透气，颜色乌青，根本不是人应该有的，”他犹豫片刻，迟疑问道，“奥比斯医院当初是如何医治你的？百分之九十九的皮肤被剥离，你是如何存活下来的？我一直万分的好奇。”
我咬紧牙关，吐出一字：“滚。”
袁克己冷笑，“你不说也无妨，我割你一块肌肤化验，就不信找不到答案。”
他亮出刀刃，撕开我臂上衣衫，刀尖刺破肌肤那阵，我打了个寒战，“慢着。”
袁克己甚是得意，“说。”
我沉默良久，万分艰难说出两字：“猪皮。”
袁克己心神一震，手上失了准头，刀刃在我臂上划破一道血口子，热血汩汩冒出，他慌忙压住脉搏，手忙脚乱撕下身上衣衫包裹，“你说什么？”
我木然看着他，“因为被你丢弃在废旧的地下室里，全身感染，皮肤再生能力遭到破坏，长不出新皮肤，奥比斯经过研究，最后用猪皮取代人皮进行了植皮，”我瞪大了眼，看着袁克己，说不出是仇恨是羞愤还是绝望，“你面前这个人，全身上下，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肌肤，都是猪皮，你现在可满意了？”













第二七章 殴击从徒







半夜淅淅沥沥下起雨，腊月的寒冬，听到这样雨声，觉得格外的凄凉，张剑之睡眠一向轻浅，雨点才洒落屋顶，他已经惊醒，睁开双眼，看着漆黑窗外出神。
小混蛋到底去哪里了？偌大的古中原，没有发达的现代通讯设施，没有无所不在的互联网，我上哪里去找她？
世事的变迁，常常总是在瞬息之间，让人猝不及防。
不过是在一年前的时候，那宝货还整天在他跟前活蹦乱跳的，大眼珠闪烁色狼的绿光，时时刻刻对他示爱，隔三岔五潜入他房间，意图偷袭，令人防不胜防，烦不胜烦，真是恨不得一棍子打死她算了。
等到有一天，她不见了，却又觉得万分的不习惯，好象丢失了某样长期佩戴的物品，虽然不至于不可或缺，但总是心心挂念。
这种挂念最初还可忍耐，随着时光推移，心里开始觉得慌张，总是不由自主回身四顾，渴望那个可恶的小人儿，冷不丁的自角落跳出来，眼放淫光，对住自己露出垂涎万分的笑容，奉上那一句以前总觉得欠揍到死的话：“张剑之，我想强暴你。”
但每每回头，总是失望。
半年之后，自己终于坐不住了，加入周密搜索朱雀的行动，两人用尽了所有的资源和人脉，竭尽全力挖地三尺，甚至发出国际搜索求援，要求十四个有协作往来的国际刑警组织帮忙查找，然而，尽管如此，结果仍然是一无所获，朱雀没有出现，一点线索也无。
宝货失踪十个月，适逢她的生日，想起从前每次为她庆生，要求她许愿，此人总是会许：“我要嫁给张剑之做老婆，天天好吃懒做，无恶不作，无事生非。”
那时候总是会狠狠扁她一顿，如今想来，悔不当初。
我可怜的宝货，你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受苦，还是已经超脱？假使是已经超脱，来世千万要投生到好人家，我会日夜为你祈祷，祈祷你幸福安康，有好吃懒做，无恶不作，无事生非的好生活。。。
那天夜间他在宝货每次来他家里住宿的房间里，抱着她用过的枕头，含泪入睡，朦胧中似乎有一个人，穿着长衣道袍，走到他床前，用一块古怪的砚却鬼头像镇住他额间的慧明眼，跟着将一股阴寒气流贯入他心轮气海，使得他魂魄自七窍涌出，不由自主飘飘荡荡，离了本身。
那人引了他一路前行，不住翻山越岭，来到一处陌生的所在，揭开他额间的砚却石，他只觉一股剧痛穿心而过，跟着灯火通明，一个和他生得一模一样的男子，愁容满面站在他跟前，眉目含悲，恋恋不舍，逡巡四顾。
引他来此间那道人和颜悦色催促，“柬之，你该上路了，卫经我自然会替你看顾好，只管放心，事情了结之后，我会设法将他送来和你汇合，假使机缘凑巧，甚至还可替他找到一具女子的身体，也方便你成全自家的心意，我们父子的缘分到此为止，日后你要多多珍重，来世和现今有许多不同，你自己当心，好生学习。”
他自小受艺术家母亲启发，读过一些奇门遁甲移花接木借尸还魂的书，当下猜到自己多半是给人引魂了，记得书上说过，假使遭遇到引魂术，可以默念三清百解诀回魂，当下也不慌张，正打算要启诀，强行溯流回自己本身去，却又听见那叫做柬之的少年公子说道：“阿爹，你应承我，千万要确保卫经安全，另外，也别伤了朱雀，他是个好人。”
朱雀两字入他耳朵那一瞬，他猛的想到一种可能，朱雀，是不是也给人摄魂来了这里？我是不是该留下来打听下？
就是这一念之间，他留了下来，给那道人将魂魄收紧，塞进眼前这个叫做张柬之的人身体，张柬之的魂魄则溯流了千年，去到现世，附在他的身体上。
新生活没有他想象中的艰难，他只花了几天的功夫已经能够适应，道人做法成功之后，自我介绍说是姓张，引了他去见所谓的丞相大人张行成，他这才获知，此时正是贞观之后的大唐，宫中二圣并立，大丞相张行成见皇后武氏日益摄政，觉着不甚妥当，却又苦于找不到对抗之策，满朝文武，没有一人敢站出来对着武氏说个不字，无奈之下，只得接受道士张真人的建议，相信能够克制武氏的人种，是来自后世一个叫做张剑之的人，并设法掠来了他的魂魄，指望着靠此人扭转乾坤。
这些有的没有的，他全不在意，满心只关心一件事：朱雀是谁？此人现在哪儿？
张行成有求于他，对他的要求当然是百呼百应的，当下调来大理寺卿辛茂将，他仔细询问辛茂将朱雀容貌乃至生活举止，越听越是惊喜，那不就是宝货么？
历尽千辛，终于是找回了她。。。
然而紧接着辛茂将的回复又让他一颗心悬到半空：“朱大人自大明宫出来之后就失踪了。”
张行成此时解释：“那是我差杨务廉做的，目的是想要他画出蔚、丰二州的兵器库布局图。”
此时辛茂将才知，原来除了英国公以外，还有别的人在插手兵器库的事。
“不过后来发现他完全不懂，已经放了他。”
那是好几天前的事了。
辛茂将说道：“我们原本约定，朱大人办完大明宫事务，就折回英国公府的，但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
换言之，这一世的朱雀也失踪了。
他满心焦躁，辛茂将引来英国公和张行成密谈，两方因为都对兵器库事件感兴趣，也多少不喜武氏彪悍作风，当即一拍即合，同意联手，而对于来自现世的张剑之，张行成原本以为，想必要花费许多口舌，才能说服英国公对他生出信心，却没想到英国公一听说他来历，立即眼放奇光，“李淳风大人早在一年前就预测到，本朝将会有后世异人出现，可挽狂澜于既倒，撑大厦于断梁，彼时我还不大信，看来果然是真的。”
两位大人物对他寄予的无限热望令张剑之看到了契机，趁机提出，必须要先找到朱雀，才有后文，英国公和张行成自然是答应的，事实上，即便张剑之不提出要求，他们也会寻找朱雀，因为兵器库事件，朱雀参与甚多，必须要找回他。
两方人马联手，效果是非常惊人的，几乎长安所有轻骑和捕快都出动了，以长安为重心，幅射到全国各州郡县市，但是十多天过去，派出去人马回来一拨一拨，没有带回来任何振奋人心的消息。
及至意外发现被人遗弃的卫经，自他口中获知，朱雀是落在令式夫人的手中，张剑之一颗心几乎要跌落谷底。
如果令式夫人果然如李元恺所猜测的那样，改变了朱雀的容颜，我怎么办？该时我们可能错身而过都不会相识，我心中那么多那么多亏欠她的话，都还没来得及告诉她。。。
天光大亮，小雨好不容易消停了，张剑之穿戴妥当，出门转左，直奔大理寺的僚工舍，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能够在朱雀住过的地方发现一丁点的线索。
但是他失望了，僚工舍因为先前的大火，烧成了灰烬，正在重建，现场乱糟糟的，到处是横七竖八摆放的圆木和泥砖，工匠穿梭其间，繁忙劳作。
在角落处，一名领工模样的年轻人正埋头专心阅读一张图纸，张剑之粗粗看过去，觉着有些眼熟，他记性一向好，略一思索，立即想起来，这不是普陀寺那个圆头和尚，写唐都建筑方略的释安么？
这时有人在他身后叫了一句：“这位兄台，在下有礼了，请问你见过朱雀朱大人没？”
张剑之一震，回头看来人，见是个瘦小矮小，头大如斗的青年人，畏缩注视他，背后背着一个长卷轴，用油纸包裹着。
难道是宝货在此间的朋友？
他按耐住心跳，“你找她做什么？”
来人自我介绍道：“在下王白衣，教私塾为生，偶尔替人画像，两个月前，朱大人曾经托我画一幅画像，预先支付了三两银子的润笔，现在画像已经做好，他却迟迟不来取，也不知道是否是外出了，我今天恰好有空，特意过来看看，没想到。。。”他四处打量，“这里发生火灾了？”
张剑之摒住呼吸，“你把那画像打开来我看。”
王白衣抽出身后的长卷轴，缓缓展开，张剑之看得几乎热泪，画像当中那人，正是自己朝思暮想死找不到的宝货，画像末尾还有四句诗：世道不彰，善路不长；再入修罗，罪身不枉。
那是宝货失踪之前，自己和她在普陀寺求签，抽出来的签言！
张剑之心潮澎湃，看着画像的题字出了会神，突然反手折转王白衣的胳臂，一把将他摔在地上，跟着飞身上去，单膝顶住他后背，拧住他双臂，笑容狰狞道：“马韦，我找你好几天了。”
王白衣瘦弱身体吃不住痛，豆大汗珠滚落，“按照本朝律法，白丁在闹市殴击无辜人，导致对方身体受伤，要判处徒刑一年，”踌躇片刻，沉沉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原名叫马韦？”















第二八章 移形换位







从死亡到荣耀，从受苦到得胜，那是付代价的路，是义人的路，绝不是安舒之路，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要义人得救，恶人却必灭亡。――彼前4:18.
袁克己跌坐在硬木长凳上，黑洞洞双眼震惊看着我，半晌无言。
“你知道植皮的过程，钢针密密刺体，那是怎样一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疼痛？你知道猪皮不透气，体热不能散发出，每个夏天我是多么的煎熬？你知道每个春秋冬夏，季节变换，寒热刺激脏腑，浑身关节肯綮噬骨痛楚的感受是什么？”
我不哭，我若是哭出来，显着我软弱。
“你只道张剑之折磨你，让你受苦，但你受的苦，不外是一时的，我受的苦，那是一生一世，我生存的有多艰辛，你可能够想象？”
袁克己面色如雪，无言以对，良久说道：“既然这样艰辛，你做什么还要活着？”
是啊，这样艰辛，我做什么还要活着？
“你读圣经不读？”
“不。”
“我也不读，我大老板周密读，他告诉我：从死亡到荣耀，从受苦到得胜，那是付代价的路，是义人的路，绝不是安舒之路，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要义人得救，恶人却必灭亡，并永世不得救赎，不获善终。”
袁克己浑身轻颤，“永世不得救赎，不获善终。。。。”
“而义人只要恒心的坚持，必定可以见到光明，有安舒之路。”
“这也是周密说的？”
我用力点头，“所以我要活着！直到有安舒之路可走，并亲眼见证恶人的灭亡。”
袁克己没做声，沉吟了阵，“你心中想必很崇敬周密其人？”
“是，”说到大老板，油然生出敬畏，“我相信他无所不能，他安慰我，只要有他在，我必不至缺乏，即便是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别人伤害我三分，他必将报复其十分，而我也是一样的对待他，别人伤害他三分，我也必将报复其十分！”
袁克己怔住，眉峰蹙紧，看着我面容出神，瞳仁深处波光闪烁，伸手在我脸颊游弋，冰冷手指每到一处，就轻轻弹压，摸到骨头，则反复比划，呼吸沉重迟缓，显然内心挣扎不已。
令式夫人在门外问道：“克己，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袁克己没做声，突然拳头收紧，似是下定决心，“好了，进来吧。”
令式夫人推门进来，就是这一转眼功夫，她已经换下身上的华衣，穿上一件油布衫，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手上带着软皮手套，嫌弃道：“他身上肌肤这样粗糙，可怎么调理？”怏怏然说道，“我虽然不想伏胜对他生出占有之心，但是万一情势所逼，朱雀势必要卖弄色相。。。”
我听得心中惊恐不已，“你们想干什么？”卖弄色相，我八辈子没做过这样丢人现眼的事。
袁克己笑道：“放心，肌肤的事，我会调理，”转头看向我，“我会萃取一些植物的精萃，比如金缕梅、芦荟、鼠尾草、茶树等，混调四倍的美白酵素，涂抹在你皮肤表层，逐步深入，消除浊红的毒素和黑色素，溶解粗糙角质，持之以恒，即便不能恢复到从前模样，至少可以淡化你肌肤颜色，不至现在这样触目惊心。”
我冷笑，“你这算什么，为自己所作所为感到后悔，想要补偿我？”
袁克己却笑，没再理睬我，转对令式夫人说道，“不过，计划有所改变，我们现在换她的脸，不改换她体形。”
我傻了眼，“什么，换脸？”油然想起无头东宫那电视剧，坏心的妹妹为了顶替好心的姐姐进宫做皇后，不惜买通奸滑歹徒，换了她的脸在自己脸上，那时候我还和张剑之讨论，说这样事情怎么可能会成功，又不是换袜子手套，张剑之也点头称是，认为是天方夜谭。
万万想不到自己有生之年竟会遭遇到此天方夜谭。
令式夫人也惊讶之极，“先前你不是坚持不换脸，只剔骨换肉，改变他体形？”她多少有些怨艾，“我连供应骨肉的粗工都已经准备好。”
“什，什么，剔骨换肉，改变体形？”
刹那间一颗心几乎都不跳动，血管仿佛冻结，浑身一点力气也无，剔骨换肉，剔骨换肉，那是现代科技都难以到达的医学高度，换在连消毒设备都没得的古唐，我还能有活路么？
袁克己摇头，“我改变主意了，换脸就行，其他动作不必，完事之后送去给王大人，若是他不喜欢，”他神色甚是复杂看我一眼，“我会收了她。”
我眼珠险些凸出来，“你收了我？！”
令式夫人笑道：“你不是一向都爱女子的？昌容那样中意你，也不将他放在眼里，怎么这样一个丑怪男人反而让你着迷了？”
袁克己撇开眼光，“我欠她的，要还给她。”
这一句出口，当场气爆我的小胸部，“谁要你还，少臭美，我才不希罕！”
袁克己笑道：“你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每次看到我，都露出一幅崇拜的不得了的模样。”
那，那倒是的，羞愤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令式夫人眼波流转，斟酌片刻，“我想知道，做什么你会改变主意，换他面容不换身体？”
袁克己没做声，半晌沉沉叹了口气，“我不忍。”
令式夫人惊讶看着他，抿嘴笑道：“你也会有不忍？你上个月亲手剖开一名孕身七个月的妇人，取她胎儿做研究，那妇人哭的多么的凄惨，铁石人听了都会恻然，你连眉毛都没动一动，你这样的人也会生出不忍之心，真正令我惊讶。”
袁克己紧闭双唇，一言不发，由得令式夫人调弄。
令式夫人轻笑，问道：“你不忍什么，说给我听，我要知道。”问得虽然是柔婉，出口却是不容置疑的坚决。
袁克己却笑，“我有权利保有个人秘密吧？”
令式夫人冷笑，“你不忘记是在谁人的府邸上？”
袁克己笑道：“夫人，有一件事你必须弄清楚，现在是我在帮你，不是你在帮我，我随时可以弃你于不顾，但你若是正月底之前，找不到兵工厂的图纸，你们陈氏家族将会给人彻底铲除。”
令式夫人脸色变了变，却不死心，“你不是想要报仇？你不是对张剑之恨之入骨？”
袁克己挥挥手，“是，我是对张剑之恨之入骨，所以才会在知道他将来这一世找朱雀时，背着杨务廉和张行成找你合作，打算整治朱雀来打击他，让他也尝尝心痛如绞的滋味，但是现在情况有所变化，我找到更好的办法，可以让他更心痛，”他无声叹气，“也给我机会弥补从前做的错事给别人带来的痛苦。”
我听得几乎要叫出来，一时热泪盈眶，张，张剑之也会来本朝？是真的是假的？
“你所谓更好的方法，就是改变朱雀的容颜，保持他的体形不变？”
“是。”
令式夫人眼中波光闪烁，“若是我坚持要朱雀换体，保持他容颜不变，结果如何？”
袁克己笑道：“结果有二，第一，你会失败，拿不到图纸，陈氏家族会被铲除；第二，”他笑容狰狞如地狱阎罗，一字一字缓缓说道，“我会想方设法，让你不得好死。”
令式夫人抽了口冷气，“你恐吓我？”
袁克己闲闲说了一句，“与其说是恐吓，莫如说是警告，你认得我两年有余，我料理人的手段，你不是见识了很多？”
令式夫人面色微变，咬牙道：“好吧，如你所愿。”














第二九章 闹市劫夺







僧问：“何谓是无刃剑？”师答道：“非淬炼所成。”僧云：“用者如何？” 师曰：“逢者皆丧。”僧云：“不逢者如何？” 师曰：“亦须头落。”僧云：“逢者皆丧则固是，不逢者为甚么头落？” 师曰：“不见道能尽一切。”僧云：“尽后如何？”师曰：“方知有此剑，是为无刃剑，无刃剑起无刃灾。”            《曹山本寂大师语录》
大理寺的僚工舍不仅提供住宿，还提供膳食，而且价格十分低廉，所以僚工舍的修建工程，对于收入菲薄的四十多名大理寺文职小吏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直接关系着他们能否过一个相对体面的新年，长安的物价真的是贵到天上去了，在外间租赁房屋居住，自己解决膳食，再加上不得不重新购置的御寒冬衣和必要的家私物品，那是一笔多么可怕的费用啊。
阎立德年轻的时候独自在外求学，深知手头拮据的苦处，僚工舍被烧毁第二天，他立即就上书到中书省给张行成，请求暂停大明宫麟德殿的修建工程，也暂时押后同期被烧毁的燕王绫绮殿和丹凤公主府邸的重建工程，先着手构建僚工舍，以应民生的要求。
张行成觉着阎立德说的有道理，遂将他的奏折快递到华清宫给圣上和武皇后御览，当天圣上的回复送抵，只有简单两个字：恩准。旁边盖着硕大朱红的玉玺印。
这当然是张行成所乐见的，但他还是不大舒服，因为只需要用最小的脚趾头来看也能够分辨出，回复上那恩准二字，是武皇后的手笔，圣上很有可能根本没有阅读这奏折。
得了张行成的批复，阎立德立即开始动手设计僚工舍工程图，将所有修建麟德殿的工匠和原材料，全部调出，泡在大理寺外围日夜开工，要在正月十五元霄节之前，完成工舍主体宿舍，使小吏们能有安身立命之所，再逐步完成配套设置的细化工作。
僚工舍虽然不大，可是也不小，为了不耽误工程进度，他索性把在河南道学画的弟弟阎立本也招来长安帮手，阎立本小他三岁样子，平生有三大爱好：建筑、画画、占卜。
这三样爱好，建筑自不待言是获得阎立德鼓励的，画画也可说能陶冶个人的情操，但是占卜一项，阎立德却是相当的不以为然，觉那有辱读书人斯文操守，不过他是善良人，对此虽然不甚赞同，倒也没有横加干涉。
阎立德是个心急的汉子，肩上压着工程，就睡不稳当，每天鸡叫两遍就起来，略吃点餐点随即出门去工地监工，阎立本却酷爱睡懒觉，时常日上三竿，才慢不吞吞起身，赶去工地协同哥哥作业，阎立德当然是不喜的，不过念着弟弟是友情赞助，也不方便过多要求。
这天他吃过早饭，准备出门，路过阎立本房间时，听见阎立本隔着窗户叫住了他，“大哥，你先别走，我有话和你说。”
“什么？”
“无刃之灾，闲事莫理。”
阎立德听得皱眉，隔着窗户问了一句：“什么意思？”
阎立本推开窗户，探出头来，两兄弟神韵气质都有八分相似，只不过立德方正下颌，微微有些髭须，看来朴实粗糙，立本面容则稍微瘦削些，有些文人的清俊气质，“我刚刚替你占了一卜，你最近会遭遇到意外的事故，皆是因为管了不该管的闲事而起，所以你要听我的话，千万别胡乱的插手别人的事务。”看他眼眶之中满是血丝，想必又熬了通宵读书。
阎立德一听占卜已经想要撇嘴，又满脑子想着工程的事，只想快快脱身，心不在焉应了一句：“我知道了。”
阎立本抓住他胳臂，面色凝重，“切记切记，这件事对你非常重要。”
“嗯嗯，好好。”
赶到工地，才摊开图纸，只不过看了几眼，就见到一个样子生得很是英武的年轻人，失魂落魄对着僚工舍旧址发呆，最初他以为是大理寺住僚工舍的小吏，本想要上去安慰他两句，又来了一名样子寒酸的年轻人，两人交谈了几句，紧接着那英武青年突然猝不及防伸手，将寒酸青年打倒在地，踩在他身上，反剪他双手，似是要痛揍他。
阎立德见状，来不及细想，高声喊了一句，“住手！”就想冲过去阻止，脑海中突然闪过早间立本说过的话：无刃之灾，闲事莫理，又犹豫了。
王白衣见有人貌似要打抱不平，连忙吃力高喊：“救命！哎呀，痛死我了。。。”
“住口！”张剑之提起王白衣，宛如提一只小鸡。
阎立德看不下去了，三步两步上来，“你想干什么？”将立本的忠告悉数抛到脑后，伸手夺王白衣，“把人放下，有事慢慢说。”
张剑之闪到旁边，曲肘撞向阎立德右边肋骨，趁着阎立德躲闪之际，错步上前，五指快如闪电搭上他手臂，微微矮身，将阎立德自肩上重重摔了出去。
阎立德虽然主管工部，身形也还高大，却没习过武，又是老实人，自打出娘胎以来，从不曾和人争斗过，是以临阵时候半点应变能力也无，给张剑之扔出去，结结实实跌落在一堆碎石上，那种专心疼痛滋味，令他当场呻吟出声，就觉得半边身子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此时才后悔不该不听立本的话，果然闲事不能随便理。
有早来的工匠见张剑之摔伤了阎立德，赶紧跑上来，扶持阎立德，“大人你怎么样？”
张剑之将王白衣甩到坐骑上，也翻身上马，正准备打马直奔丞相府，有工匠上来拦住他，“不准走，你打伤我们大人，怎么能够一走了之？”
张剑之目若寒冰，“让开。”
工匠不由自主胆怯，闪到一边。
王白衣滚来滚去，瘦弱身子扭动似麻花儿，指望着跳下马背逃出生天，“救命啊，救命啊，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良家男子，这还有天理么？哪位好心的小人儿，快去刑部报案啊。”
张剑之双腿夹紧马腹，单手牢牢钳制住王白衣，“放心，我不为难你，只是要你帮个小忙，完事之后立即释放你。”
一鞭子抽在马身上，向丞相府疾驰而去。
阎立德挣扎爬起来，“快去报官，有歹徒当街劫持无辜人。”
众工匠面面相觑，都没作声，其中一人怯生生说道：“大人，我们都不知那人是谁，也不知道是因为何种纠纷而起，不如算了？”
阎立德骂道：“混帐东西，你们难道忘记本朝律法是如何规定的？凡是见歹人在闹市以武力劫夺无辜人，无辜人求助而不施以援手，事后又不及时报官，等于共同劫夺，和歹人同罪，会被判处流放西北三千里。”
工匠们登时噤声，七手八脚扶持搀扶着阎立德，“大人说的是，我们马上去报官。”
张剑之提了王白衣，赶到张行成府上，张行成恰好偶感风寒，没有外出，在家里修养，见到张剑之，笑着说道：“张公子，有什么收获？”顺眼打量王白衣，试探问道，“他是谁？”
张剑之将王白衣放在椅子上，“你们要找的人，马韦。”
张行成有些吃惊，沉吟片刻，吩咐门外的家丁，“立即过英国公府找英国公，就说我有要事，请他过府一叙。”
门外有人应道：“是。”悄没声儿的走了。
张行成裹上一件厚重狐毛敞裘，含笑注视张剑之，“张公子的本事，果然是非同反响，不过几日功夫，就把我们遍找不到的人翻了出来，他是怎么落在你手上的？”
张剑之轻巧的笑，“他自己送上门来的。”
张形成惊讶笑出来，狐疑道：“有这种事？”
张剑之皮笑肉不笑道：“不必怀疑，天上掉馅儿饼的事，也不是没有，端的只看你有无那机遇。”
张行成也不动怒，“你又是如何肯定，这馅饼正好是你要的那份？”
王白衣插了一句嘴，“这个问题，老实说我也很想知道，真是百思不解，我只不过是给你看过一幅画，几行字，你怎么就断定了我是马韦？”
张剑之嘴角微微一翘，“我见过你的一个亲笔签名画押，在自相放代案卷宗的供词中，那笔迹和画像中的题字笔迹一模一样。”
张行成听得皱眉，委婉说道：“单凭一个签名笔迹和画像题字笔迹相同，就断定此人是马韦，会否武断了些？”
张剑之摇头，“不武断，从证据学的角度而言，人的笔迹，细化起来，大约有两千多种特征因素，当中一些特征容易因条件的变化而改变，但也有一些特征，是不受书写意识控制而改变的，这些特性，统称为书写主动触觉，人不相同，书写主动触觉的轻与重和徐与疾也会有所不同，所形成的笔迹线态也各异，这种线态差异生成了一个人笔迹特征中那些不可替代、不可效仿的特性，而十万人当中，甚至找不出两个书写主动触觉基本雷同的人。”
张行成听得似懂非懂，谨慎说道：“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张剑之讥诮的笑，“我忘记了，你们不研究证据学，都是靠主观经验判断，”随即干净利索做了个结尾陈词，“简言之，用笔迹来判定嫌疑人身份，是完全可行并且有其依据，你记住这点即可。”
张行成没作声，看着王白衣，满是深思。
张剑之想了想，接着说道：“最主要的是，他自己也承认是马韦。”
王白衣不甘不愿的点头，“真是不知道你究竟是运气好误打误中的，还是真有那样凭借字迹就可断定人身份的本事。”
张剑之只是笑，“这个不重要吧。”
张行成仍然没做声。
张剑之略一沉吟，淡淡说道：“张大人实在不能放心，我还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张剑之笑道：“假使他是真的马韦，应该会对那宗自相放代案的内情和细节一清二楚，你拿了卷宗来拷问他，不就辨明真伪了？”
这提案倒是可行！张行成面上略有喜色，正要吩咐仆从去拿卷宗，王白衣却打断他，“不用了，张大人，我就是马韦，不必再确认，我知道你找我是为什么，蔚、丰二州的兵工、兵器库布局图，对不对？”













第三十章 对境涉缘







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  （帕斯卡尔）
我一生至大的梦想，说出来肯定会让各位读者诸君笑坏圆圆的小肚儿，饶是如此，我还是愿意羞涩的略提一二，与大家分享下下。我一生至大的梦想，是拥有七岁的健康身体，十七岁的刻苦精神，二十七岁的心态，三十七岁的历练，另外，当然少不得一张让张剑之神魂颠倒的小脸蛋，但是可惜的时候，我七岁时候身体健康但是呆呆蠢蠢，十七岁的时候虽然刻苦读书，但是思想刻板，有俊秀男生垂涎我的美色却给我严词拒绝，没能谈场恋爱，二十七岁，心态开放，视野和精神也足够开阔，却又莽撞如牛，至于三十七岁的历练，天晓得会不会有，而一张让张剑之神魂颠倒的小脸蛋，则是下辈子的梦想了，今生基本不可能实现。
遇到张剑之之后的每个生日，私心里都会暗自祈祷，娘啊，爹啊，玉皇大帝啊，赐给我无比的美貌和性情吧，还要是张剑之喜欢的那类型儿。
倒不是我觉得自家现在容貌不堪，实在是因为它不讨张剑之喜欢，张剑之喜欢眉形清秀精神的人，我偏偏长了一把杂草一样眉毛，一双单眼皮的小眼睛，常年睡不醒的样子，要多萎靡有多萎靡，真是郁闷。
不过，无论如何，这杂草眉毛和单眼皮小眼睛到底也跟了我二十多年，多少也是有点感情，如今突然没有了，心理莫名的空空荡荡的，好像丢了什么东西。
 “怎么样？比你原来样子好看吧？”
我没做声，看着镜子里边的自己出神，半晌无言。
四下非常安静，窗外黑漆漆的，二半夜的长安静寂的很，室内红烛高烧，墙上悬挂有几面反光的镜子，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袁克己埋头在一堆奇形怪状玻璃瓶子和古怪仪器里边，沙沙沙沙的记录数据，他旁边一只硕大铁炉子，燃烧熊熊烈火，炉子顶端悬挂一个长颈吊嘴铜壶，咕嘟咕嘟发出声响，想来里边放有某种溶液在沸腾。
百无聊赖观赏镜子里边这人，怎么看怎么觉得陌生，一双大眼，新月眉下边，弯弯睫毛宛如一把小扇子，两边脸颊腮帮被磨平，下颌骨头削尖，原本的圆脸变成瓜子脸，新缝合起来的肌肤微微发红，是正常的肉色，脸颊和双手上皮肤是为数不多的自生皮肤，因为皮层受损的缘故，遭到创伤之后愈合速度相当缓慢。
长叹了口气，我不喜欢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如从前的好。
袁克己头也不抬，“现在模样不好看？比你原来模样可漂亮多了呢。”
我苦笑不已，“狗不嫌家贫。。。”
袁克己失口笑出来，抬头看我一眼，“你这是什么比喻？”
我没作声，自卧榻上跳下来，走到窗户边上，推开窗户，“今天是几号？”
“腊月二十八，过小年了。”
“日子过得好快啊。”难怪隐约听到断续的炮竹声响，“新历才将半纸开，小亭犹聚爆竿灰。”
袁克己放下笔，摸了摸下巴，“那是什么意思？”
“这是本朝一个叫做来鹄的人写的诗，在本朝，炮竹又叫爆竿，因其是挂在杆子上逐节燃烧，连续发爆破之声而得名，这句诗写的是元宵之后的残年气象。”
袁克己笑道：“想不到你挺博学的。”
我白了他一眼，“这是小学课本上学过的。”
袁克己干笑，“我没上过小学。”
“我知道，你是高材生，跳级嘛，小学是普通人上的。”
袁克己笑了笑，自实验台绕过来，站在我旁边，对着我出了会神，“明天，有人会送你进宫。”
我吓了一跳，“进宫干什么？”
袁克己沉吟了阵，伸手挑起我几根杂草一般的头发，绕在修长手指上，缠来缠去，状甚得趣的模样，欠揍之极。我没好气踢了他一脚，“问你话呢？”
袁克己松开手指，转身回去原处继续做他实验，漫不经心说道：“按照令式夫人的意思，当然是去蛊惑王伏胜大人，详细的情况，令式夫人会当面和你交代。”
说到整容，想起件事，“我这容貌到底是你整治的，还是令式夫人整治的？”
袁克己悠闲的笑，“我们共同整治的，”打量我一阵，“还算合作愉快，结果差强人意。”
“这模样是你想出来的还是令式夫人？”
“我。”
“你是拿谁做的模子？”
袁克己迟疑片刻，含混道：“没有模子，我自己想出来的。”
我冷笑，“鬼才信呢，你撒谎。”
袁克己耸了耸肩膀，“告诉你其实也无妨，那年我为着做实验，剥了你的皮肤，被周密和张剑之联手追击，我逃到中国东北，投奔了一个叫做邓姚的女人，彼时双方约定，我提供一种可以永葆青春的药品给她，这女人出面替我对付周密和张剑之，但是两方打了照面之后才发现，邓姚原来是周密的大学同学，甚至貌似当年两人还有那么一小段故事来的。”
“于是邓姚把你交给了我大老板？”
他神色阴沉，“是，不过她也没吃到好果子，我在她身上扎了一针。”
“是什么针？”
他笑容甚是得意，“说起来也是她不走运，那段时间我正在研究毒虫，手上有一条黑曼巴蛇和一只巴勒斯坦长尾蝎，黑曼巴蛇号称非洲死神，24秒内可杀死一名成年男子，巴勒斯坦长尾蝎号称沙漠毒尾，强烈毒液两分钟内可以使人由极度疼痛、抽搐到瘫痪，我取出这两种毒液，混杂入曼陀罗、铁海棠、红背桂、番木鳖等剧毒药草的浆汁，经过三萃三取，最后得到一种新的制品，我给它取名叫做斯陀含，注射到一个药人身上。。。”他双眼闪烁奇光，面颊微微发红，“得到的症状非常值得关注。”
我背心开始发凉，“什么症状？”
“药人头一天安然无恙，到了夜间，开始感到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却又不致命，紧接着肾脏和胰脏迅速衰竭，不能排毒，一点力气也无，浑身酸软疼痛，发出惨烈呻吟，血液样本颜色呈暗褐色，呼吸之间满是腐臭难闻的气味，到了第二天，血肉开始溃烂，皮肤萎缩，傍晚的时候，药人骨架外形清晰可辨，却仍然没有落气，让人惊奇。”
我听得差点吐出来，竭尽全力才忍耐住，“后来呢？”
袁克己万分遗憾撇了撇嘴，“没后来了，那药人缺乏职业道德，当天晚上趁我不备跳楼自尽了，令人扫兴，”跟着话锋却又一转，无限惆怅感叹道，“人是个多么脆弱的东西啊，就像一根芦苇，一阵风，一滴水珠，就可将其摧毁。”
我一阵一阵发寒，干笑道：“帕斯卡尔的名言，”只觉袁克己思维诡奇跳跃之极，全无章法可言，张剑之告诉过我，思维不连贯的人通常都有潜在精神分裂倾向，不可轻易挑起他怒火，否则后果堪忧。
尽管如此，有一件事我还是想要确认清楚，迟疑片刻，硬着头皮问道，“你扎邓姚那针筒里边就是这药液？”
“嗯哼，谁让她不守信用。”
我颤声问道：“结果呢？”
袁克己笑了笑，“她死了，据说死前十分痛苦，和我那药人差不多。”
“我的模样，是你照着邓姚的模样整治出来的？”
“嗯，八九不离十，细小部分可能不大相像，说到底我跟她相处时间只得几天，没有办法观察得面面俱到。”
我叹了口气，“你将我整容成她的模样送去给王伏胜，是为什么？”话一出口，心念陡然一动，“难道，难道。。。”
难道大老板的前世真的是王伏胜？因为大老板欠了邓姚的人情，所以袁克己就把我变成邓姚模样，到前世来索取？又或者邓姚前世本身就欠大老板人情，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比如盗取了他万分重要的物品？），所以到了后世才会以死来偿还？
这种想法－尤其是后一种可能性－虽然荒谬，却在我脑子里边盘旋不去，我相信因果报应，前世若是种了因，后世必定会收一个果，后世的邓姚既然为大老板而死，那么在她的前世，多半就和我大老板有关系。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目不转睛看着袁克己，不知道那薄唇会吐出什么话。
袁克己没作声，看着我出了半天神，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朱雀，不管你信不信，自获知你因我遭遇的诸多痛苦开始，我就打定主意，要改变历史。”
我扁了扁嘴巴，以前看过一些洒狗血的穿越故事，说后世的平常人回到古代，摇身一变成为王侯将相或者王妃皇后之类的属牛患者（牛人的代称），呼风唤雨改变历史，威风的不得了，一直觉得那是痴人说梦，是逃避现实的无奈空想，没想到如今我也见证了？“你想干啥？打倒李家王朝建立袁氏帝国？”
“不，”袁克己弹指无声微笑，一字字缓慢吐露，“我想扭转的，不是本朝的历史，”他目光定定看着我，“是你和我之间的过去，是我们的历史。”
“所以？”
“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切断周密和邓姚的友好关系，让他们变成宿世的仇人，只有这样，到了后世，我才不会落在周密的手里。”
我冷笑，“你不落在大老板的手里，就可改变我们之间的历史？”
袁克己不置可否的笑，“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我不耐烦挥手，“你越说我越糊涂，快点解释明白，你意图究竟是什么？”
袁克己轻笑，顺手自案台上拿了一把小刀，近到我身前，轻轻割下我一缕头发，揣进大衣兜内，又将小刀塞在我手里，“等你见到王伏胜的时候，不需要我解释，就会明白。”他平直剑眉下大眼光华流转，沉吟片刻，淡淡说道，“或者，你是多么聪明的人，也许心里隐约也料到了。”














第三一章 私有禁兵







腊月十九这天，由张行成和英国公调度安排，张剑之和英国公的长子李震率领五千骠骑，由马韦带路，星夜兼程的赶到蔚州，两军在蔚州边界地带分流，李震和马韦带两千人马直奔蔚州境内的解县甘棠，张剑之带其余人马，以及马韦出具的地图，直奔丰州境内的五原县武定。
这两处正是卫明伦临死时候所呐喊的地方，他暗示此间藏有大量精工的兵器，而周密向英国公告密的信件，也明确提到，在此两地各发现两处兵工厂，日以继夜锻造兵器铠甲。
所以此行两军的目标，毫无例外，也没有任何悬念，是为了藏在蔚州和丰州的四处兵工厂和兵器库。
“我见过那两样东西，但不知道主使修建兵工厂和兵器库的人到底是谁，相关的地图，还有布局图的文书，是王伏胜大人交给我和卫明伦的，彼时王大人交付的文书包非常奇怪，不像其他文书包是用油纸包裹，火漆封口，那文书包是用湖绿绸缎缝合而成，针脚细密，一看就是女子手笔，王大人反复交代，不可擅自拆看文书包，否则格杀勿论。”
矛头指向王伏胜，这在张行成和英国公的预料之中，所以也没有带来太多惊讶，关键的问题是：“王伏胜吩咐你和卫明伦将锦囊交给谁？”
 马韦说道：“当时的蔚州知事，柳元真大人。”
张行成和英国公面面相觑，面上露出惊诧神色，心头却齐声喝道：“事情和燕王有关！”
柳元真的父亲柳奭，和前废后王氏的母亲是亲兄妹，柳元真和王氏是表兄妹的关系，燕王是王氏的义子，当年也是受王氏的扶持才登上太子位，王伏胜则是燕王的心腹，早在燕王还不曾立为太子时，就在他府上行走，燕王立为储君，搬出燕王府正式入住东宫殿，王伏胜随侍左右。
及至燕王年长，王氏为着能够操控，要求他入宫居住，王伏胜为了继续追随燕王，不惜挥刀自宫，变成了太监，这段旧事只要在朝中任职五六年的官员都知道，有了这些枝节作为前提，两人由柳元真和王伏胜，立即猜测兵器库事件与燕王有关，也就是理所当然了。
“这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
马韦皱眉思索一阵，苦笑道：“我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年，现今的武皇后被圣上从感业寺召进宫，备受恩宠，不到半年功夫，就怀了身孕，圣上立她为昭仪，进号宸妃娘娘，我那会儿在秘书省做麟台少监，圣上喜我写字端正，时常召我进宫拟写圣旨，有一次听到老太监议论，说王氏趁着圣上早朝，到宸妃娘娘寝宫寻事，想坏她龙胎，没想到事情不成，反而被圣上罚去冷宫陪伴先皇妃嫔两月，王氏觉着以国母之尊做这样的低贱之事，很损伤颜面，就和圣上争执起来，被圣上厉声斥责，一时颜面扫地，宫人们都当做笑话私下说来听。”
英国公心思活络，沉吟片刻，字斟句酌分析道：“王氏感到了来自宸妃的压力，遂开始做二手准备，以防宸妃篡夺她后位，恰好其表哥柳元真在蔚州任职，蔚州的甘棠是重要冶炼之所，于是她设想，莫如在蔚州修建秘密的兵工厂，自铸兵器铠甲，如果没有变故发生，这些兵器就贩卖来谋利；如果有变故发生，也有应变的余地，为着储存方便，又加设了一个兵器库。
她把设想和燕王商议，燕王估计也不反对，两方议定妥当之后，王氏遂利用脉络关系，寻找建造名家精心设计，同时，委托柳元真在蔚州寻找适宜的兵工基地。
柳元真行事卖力，他扩大了范围，不仅勘测了蔚州，连丰州也一并考察了，找到最少四个秘密处所，一一绘制成图，详细介绍给王氏，王氏看过之后，做出更加大胆规划：每一处均建造一座兵工厂，另外，在丰州加设一个兵器库。”
张行成点头，“应该是这样，全套的方案图出来后，王氏交给王伏胜安排托运出宫，该时想必王氏和武宸妃的争斗日趋激烈，为了不至引武宸妃关注，王伏胜特意走了官方的路径，堂而皇之将方案图当成文书处理，交给官员递送到蔚州。”
张剑之笑出来，“他这方法看起来是妥当，但却没考虑一个非常普遍的人的劣根性：好奇之心。”
马韦苦笑道：“是的，当时，我和卫明伦负责派送文书过蔚州，卫明伦是武官，承担护卫职责，不便携带重要物品，所以文书放在我身上，出长安之后，抵达蔚州的前一天晚上，我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把玩那包裹，心里好奇之极，遂悄悄买了针线回来，挑开封口，抽出文书来看，才扫了两眼，几乎惊死过去，因为里边不仅有兵工地图和布局图，甚至还有一封王氏写的亲笔书信，吩咐柳元真务必要照足方案图内容建造兵器库和兵工厂，提到建造费用时，说已经令上官仪大人为她筹集到八十万两银子，不日即会走官道运送到蔚州给他。”
张行成大皱眉头：“上官仪？”沉吟了阵，无声叹口气，“其它人也就算了，上官仪卷入本宗纠纷，最为可惜。。。”看来似是遗憾之极。
张剑之笑着问道：“为什么？”
英国公说道：“西台侍郎上官仪才学不凡，不仅精通诗词，对武术兵器和各类技击术也相当擅长，他写有一本投壶经，连太宗皇帝都称赞不已。”
“不错，”马韦大叹口气，“那会儿上官仪大人还没有封任西台侍郎，而是在秘书省任职，是我的顶头上司，也是我的恩师，王氏的信中只是说委托他筹集银子，但没有提到他是否参与了兵工计划，我吃不准他态度，不敢贸然求救，几番思索下，决定一走了之，临走之前，我把文书包重新封好，自门缝里塞进了卫明伦房间，然后直接回长安家。
没几天功夫，刑部就派人来家里拿了我，责问我为何枉顾职责，公干途中弃逃，我推说自己懒惰，是以懈怠公职，其他一概不提，审刑官也不知是否暗中受了什么人托付，竟然没有特别追问，责打了我一顿，削去我的官职，也就算了。
我回家教书画画，日子过得也还不错。
后来卫明伦外放蔚州担任参将，我暗自猜想多半是和那兵工厂有关，不过此后几年，蔚、丰两地都还算安定，我揣测可能计划多半是废止了。
但是去年中，我在京兆新丰县担任武官副将的哥哥王孝杰出战西域，平定铁勒人叛乱，带回一件产自丰州的铠甲，我才知道，计划根本没有废止，因为朝廷早在太宗皇帝期间，就颁布特别法令，严禁和西域诸国进行兵工交易，各州备案的兵工厂每年所产兵工件数，都须详细记载去处，官家的交易既然被废止，兵工外流西域，就只有一种可能：有人在私造兵器贩卖谋利，而这人选，毫无疑问就是柳元真了。
到了年前，王氏终于不敌武皇后，被圣上废黜，罢为庶人，僻居冷宫，柳家半点动静也无，我当时就有不详预感，觉着这是大厦将倾之前的短暂平静，柳家握有那样精良的兵工和雄厚资力，绝无可能坐视王氏受苦，之所以按兵不动，很有可能是在暗自筹备，一旦时机成熟即会挑起战乱，反攻长安。
我虽然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又居江湖之远，倒也还有点忧国之心，想着王氏一族为着一己之私，破坏黎明福祉，使得生灵涂炭，真是寝食不安，不过思及朝中有张丞相、英国公这样的能臣，又充满信心，相信凭借众人之力，一定可以力挽狂澜。”
张剑之笑出来，那笑容多少有些古怪，似是在惆怅，又似是在缅怀，“你这言论听来真是熟悉，让我想起从前看过的人民日报社论文章了，”他不无讥诮笑道，“以前读到那些字句就想吐，如今看不到了，反而怀念不已。”
人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她在你跟前的时候，你嫌三嫌四的；等到她不在你跟前了，始觉其可贵。
只有在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
那个狗都嫌的麻雀儿，究竟去哪儿了？
发狠立誓：等我找到她时，非揍死她不可！
却又暗自叹气，等我找到她时，估计又不舍得下手了吧？
马韦竹筒倒豆子一般，将知道的事一股脑儿都说出来，末了长声舒口气，“好了，我该做的已经做完，余下的就看各位大人如何安排了。”
张行成和英国公面色凝重，低声交谈片刻，英国公迟疑了阵，说道：“出动骠骑也不是不可以，震儿手下就统领有两千多人马，容我安排看，关键得有地图和实证。。。”
张行成说道：“这个容易，地图让马韦画出来即可，至于实证，”他清冷的笑，“等我们找到兵器库，随便拿一件两件，可不就是现成的实证？”
“这倒也是。”
张行成遂问马韦：“你还记得那地图和布局图不记得？”
马韦胸有成足答道：“那还用说，当然记得，随时都可以画给你。”
张行成面上略有笑意，“太好了！”突然想起一事，问道，“你认识一个叫周密的人么？”
马韦茫然摇头，“不认识，怎么了？”
张行成和英国公互视一眼，淡淡说道：“没什么？”
五千骠骑分定，和张剑之分手之际，李震自衣内抽出一只红色焰火头，递给张剑之，“张公子，找到朱大人，请即刻点燃焰火通知我。”
张剑之皮笑肉不笑道：“朱大人我自会照顾，不敢劳烦你费心。”掉转马头朝着丰州方向疾驰而去。
李震颇是有些尴尬，马韦问道：“李大人找的是朱雀朱大人吧？”
李震点头，“是，我十分担心她的安危。”那个机灵狡黠的人儿，假扮成男子，在大理寺供职一年，甚至还在僚工舍和一窝男子混居，居然没给人识破身份，真正是奇迹。
马韦笑道：“你且放宽心，朱大人未必就是在丰州呢，在解县也说不定，退一万步说，即便他不在解县，难道就不兴你解决完解县事务后赶去丰州找他？”
李震精神一振，“说的也是。”














第三二章 不期而遇







在相遇时我们哑然以对，无可奈何地微笑，我们的人，无话可说。（辛波丝卡）
 第二天是腊月二十九，令式夫人一大早带着昌金昌容来我住处，煞有介事的吩咐我跪在地上，听她安排进宫的事。
“伏胜不喜和陌生人亲近，所以我不主动送你给他，改而送给燕王，伏胜和燕王形影不离，只要你能在燕王跟前行走，一定可以挑起他注意。
因为之前的失火事件，燕王目前暂时是借住在大明宫的含凉殿，其人性格谨慎，从来不喜声色歌舞，对女色也能免则免，本朝皇子向来有独特爱好，喜欢内监和男宠，前隐太子李承乾隐就是一例。。。”
我险些一口气当场噎死在那里，“什么？！男宠？！”这老太婆要我去做男宠？！
令式夫人自顾自说道：“你这模样实在不合内监要求，至于男宠，更加是遥不可及，但是克己做事一向有他的章法，我就姑且信他一次。”
昌金在旁边泪光盈盈看着我，悄声问了一句：“夫人，大人的容貌将来可还能换回来？”
令式夫人撇了撇嘴，“谁知道呢。”
我伸手摸了摸自家稀奇古怪的脸皮，动了动身体，好言好语问她：“夫人，你话说完没得，说完我就要起身了，膝盖跪得好生疼痛。”
昌容面色一沉，喝道：“大胆！夫人肯送你进宫见伏胜大人，又肯亲自训诫你，那都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你个恁不识好歹的东西！居然还嫌三嫌四，”
我不甘示弱，反唇相讥：“真是笑话死，我堂堂正正的朝廷官员，给你们无端折腾成个死丑怪，还要送进宫去讨好一个没见过面的老太监，这样的倒灶事要真是福气，这天底下大约没有晦气的事了，又要我大冷天的饿着肚子跪在地上听个老太婆唠叨杂碎，这要也是福气的事，你府上的粗工杂役仆从丫头不是要乐翻天？你自家奴性坚强，还当人人都和你一样没有血气，把吃苦当进补？”
昌容气得面色发白，“你狂妄！”扬起巴掌就想扇到我脸上来。
我的忠实崇拜者昌金见状慌忙拦住他，“昌容你别冲动，朱大人打不得。”
我冷笑一声，“昌金，让他打，我这脸蛋可是刚刚安装上去的，半点也不牢靠，他一巴掌打过来倒是解气了，把我脸蛋打坏，看他怎么承担后果。”
令式夫人面色一沉，“昌容，不得放肆。”
昌容牙关紧咬，面色青白，胸口起伏不定，那样子仿佛给人欺骗生吃了只怀孕待产的蟑螂，说不出是恶心还是怨恨。
“退下！”
昌容没动弹，脚下宛如生根一般。
令式夫人怒道：“我的话你也敢不听！”
昌容单膝跪在地上，恨声说道：“夫人，我不服。”
令式夫人有点愠怒，却也没发作，叹了口气，“昌金，把昌容带下去。”
“是。”
昌金偷眼看我，犹豫片刻，大着胆子说道：“夫人，朱大人此去也不知道吉凶如何，我有两句话想要和他说。”
“说吧。”
昌金走到我跟前，蹲下身子，与我平视，自衣内抽出一道黄色锦囊，塞在我手里，“这是我昨天去宝光寺给你求的平安符，你带在身上，”说着说着眼圈发红，“可千万要保重，记得我在府上等你回来。。。”几乎快要哭出来，拉住我的手贴在他面颊上。
我打了个哆嗦，笑容真是比哭更难看，昌金脸颊皮肤光滑如玉，简直比女子更娇嫩，柔若无骨的手纤细修长，宛若春葱，假使他是个女人，这样的亲近，就算我是个女人，也觉得享受的很，可是他是男人。。。
男人比女人更女人，我的个神，那还算男人？
我干笑不已，浑身僵硬，给昌金握住的手上仿佛有蚂蝗在爬动，真想要立刻甩开，却又不敢。
昌金晶莹泪珠滚落，“你笑得这样苦，莫非是舍不得我？我真想和你一起进宫。。”
这下我连假笑都笑不出来了，慌忙抽回了手，“不不，别别，你少来凑热闹。”
昌金眼前一亮，脸颊绯红，急切说道：“朱大人，你不舍得我冒险？我就知道你心中是有我的。。。”
我无言了，刹那间深刻感受到张剑之的痛苦。
人们都说美女怕缠郎，那固然是实情，但男人被蟑螂一样的女人缠上，估计日子也是不好受的吧？
我才只不过和昌金相处短暂时间，已经烦得想撞死，可怜的张剑之被我纠缠了那么多年，心里该是多么的烦不胜烦。。。
这样心念流转，莫名的觉得很心灰，自暴自弃的想，貌似我来了唐朝也还是有点好处的，最起码张剑之解脱了；再转念又想起袁克己似乎说过，张剑之也会来这一世，如事实果真如此，我，我该怎么办？
我要不要放开他？
 “昌金，我和朱大人还有事要谈，你下去吧。”
昌金擦干眼泪，恋恋不舍站起身，把昌容带上，一步三回头的出去了。
我暗自松口气，一颗小心肝总算回到原处。
清场之后室内安静不少，令式夫人低头饮茶，也没作声，也不理睬我。
过了片刻，我自己忍不住了，搭讪道：“那个昌容咋这么大火气？”
令式夫人出了会神，叹了口气，“昌容昌金和昌华，都是我收养的义子，我许给他们锦衣玉食，但是也开出条件，只要他们一日不成婚，就要一日听我差遣，成婚之后，则和我再没有瓜葛。”
我听得好笑，“你这条件开得恁宽松了吧？他们那样姿色容貌，要想找人结婚还不容易？”
令式夫人摇头，“他们跟着我享尽了荣华富贵，普通人家的女婿哪里肯做，但要攀上豪门贵族，却又是千难万难的。”
“为什么？”
令式夫人笑道：“你问出这样的话，可见你对我真的是不了解，我令式夫人做事向来光明磊落，我母家是山西的名门望族，自前周开始，历经三朝六代，如今依然荣耀显赫，我夫家是宫中炙手可热的红人，可是我和伏胜无所出，我没有子嗣，只能收养义子。
以我如此的身家，想要找个义子并不是难事，但有点背景的人家，都不会允许自家孩子承继别人的香火？所以来投我的自然都是平民百姓的子女。”
我揉了揉酸软的膝盖，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有点明白了，你该不是把你那义子出阁规则公诸于众了吧？”
门弟之见，自东晋开始，数百年间，已经深入民众之心，成为缔结婚姻约定俗成的一项规矩，令式夫人的义子，不管是多么凤毛麟角样的出类拔萃的触类旁通的前无古人的后无来者的天纵英才青年才俊，终究是平民出身，没有可以和贵族匹配的背景，要想适配豪门，又是男子，的确是千难万难的。
令式夫人狡黠的笑，“当然。”
我竖起大拇指，“你的脚滑脚滑的干活！”
“昌容心中有爱慕之人，但对方似是并不想与他成婚，有一次他私下来找我，求我放他走，我开出条件，只要他能帮我做成一件别人做不成的事，我就放他走。”
“什么事？”
令式夫人悠然自得的笑：“到目前为止还没想到。”
这实际上是变相的拒绝了昌容。
“四个月前，有人以我家族人性命相要挟，要我必须要拿到伏胜手上的兵工厂图纸，我问伏胜讨取，他却不肯给我，昌容见状，主动来找我，说愿意设法取来图纸，换取他自由。”
我笑着说道：“可是你没答应他，对不？”
令式夫人冷淡说道：“昌容不是伏胜中意的类型，他不会有成功的机会，我不想浪费时间，昌容一心想要和情人双宿双栖，见我不肯应允他，心里很是有些怨言。”
我眼珠儿转了转，有点明白昌容眼红我将要进宫的原因了，“难怪他不待见我。”
令式夫人冷笑了一声，“你自己本来也不招人待见，伶牙俐齿尖酸刻薄，比女子更甚。”
我干笑，我本来就是女人，想起昌容搅局之前令式夫人说过的话，啼笑皆非问道：“夫人，你打算安排我进宫去作男宠？”
令式夫人极其不具贵族妇女风范的给了我一个硕大华丽的白眼，没好气道：“你自信有那本事？”
呃，没有。。。。
年三十那天，我穿了一件黄狗皮一样的太监服，悄无声息低眉顺眼的跟在一个黄门监身后，前往大明宫。
“进宫之后，会有人安排你去含凉殿燕王寝宫做近身太监，你要想方设法引起伏胜注意，把兵工厂图纸给我找来，记住，赶在正月底之前。”
“这样做我有什么好处？”
令式夫人冷笑，“可保你项上人头安稳。”
我坐在缩了缩脖子，把手抄进衣兜里，长安的冬天真冷啊，走到大门口时，恰好一对官员低头列队行来，准备进宫朝贺，末尾那人看着真是眼熟极了，仔细想想，那不就是张柬之老兄么？
当下就想叫他一声，摸了摸自家脸颊，又住了口，我就是叫住他，他也不认得我了。
宫监和廷臣相遇，是不可走前道的，黄门监和我老实站到路边，等大爷们先走。
张柬之与我擦身之际，我想起这个人单纯的好处，忍不住轻声叹了口气。
未料到张柬之听得我那声叹息，身子一震，双眼陡然生光，猛的转头看向我，张口似乎就要喊出一个人的名字来，及至看清楚我容颜时，却又及至止住，对着我发呆了一秒钟，脸上光彩暗淡下来，神色如常的转回头。














第三三章 垂垂老矣







张剑之从来不写字，但是他读书，记得有一次，他找了个故事给我看，是关于老少恋的，具体是谁写的已经忘记，大意是说，一三十单身男收养一小女婴儿，养大成人，百般疼爱，小婴儿长成美女，爱上单身男，但此男已经垂垂老矣，好不容易克服障碍心意相同，结果单身男得了癌症，撒手人寰，留给美女一封信：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
我常年耍流氓，狼心似铁，看完之后说：“这个老男够歹毒，留下这样温暖心酸的话，存心不给美女活路，不让她去找第二春。”
张剑之面色难看的要命，说我心里阴暗，超越人的极限。
我大言不惭发表高论：“生老病死，人所难免，拖拖拉拉的安排东安排西，最是讨人厌，我将来快死的时候，就自己找个地方躲起来，不给任何人找到，也不联络任何人。”
“连我也不联络？”
我色眯眯扑上去，“亲爱的，你那会儿已经在地下等我了。”
张剑之嗤笑一声，一脚踢开我，状甚满不在意却又竖起耳朵问我：“麻雀儿，将来我老了，你会怎样？”
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么遥远的问题，哪里能有答案给他，当下滑溜的说道：“我只小你几岁，所以你老的时候，我也老了。”
第二天去公司，正好张海路过来找大老板，他人不在，就跟我蘑菇了两句，闲聊中说起昨儿的事，我唯恐天下不乱，就怂恿她拿了张剑之的问题去问大老板，拐弯抹角的试探大老板对她的心意，张海路居然同意了。
过了几天她反馈告诉我答案，“周密说，我老了的时候，他已不在人世。”大老板比张海路大一截，这个是肯定的。
“然后呢？没有了？”
张海路苦笑，“就这么多，没有了，周密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要他说点好听的话比要他的钱还困难。”
我抱打不平，“这是他的不对，说句好听话又不会少块肉。”
张海路苦笑道：“他就是这样人，你还能指望什么？”她点燃一根烟，幽怨说道，“他喜欢什么，厌恶什么，在意谁，从来不说，我走不进他心里。”
我无言了，小心的管住自己惹是生非的大嘴巴，没敢多说一个字。
张海路是个非常要强的女人，她受不了别人的同情。
我讪讪的转移话题，“不知道大老板老了的时候，会是何种模样。”
这问题张海路没有回答我，实际上，我也压根儿没指望她回答。
大老板在我们的心里，从来都是无敌的，精力充沛、无所不能、沉稳干练、冷峻严谨，一个可以作为依靠的男人说应该具有的优点，他无一例外全部具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是全公司、也是张海路的靠山和精神支柱，很难想象这样的人物会老，腰身会佝偻，头发花白，起老人斑，牙齿脱落，不，我们根本拒绝接受并且决不相信他会老这事实，尽管他确实会老。。。。
那天晚上，半夜十分，我从睡梦中醒来，想起大老板和张海路，想起张剑之和我，觉得很伤感，好像有什么话噎在心里，不说出来一定会积压成疾病，于是我爬起来，对着手提发了半天的呆，写了封电子邮件给张剑之，在邮件里拾人牙慧的抄了一首诗：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爱慕你的英武，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苍老额头上痛苦的皱纹。
没头没脑的，但是我相信他会明白，我确实爱他，这是我第一次正经八百、书面的告诉他，关于这一点。
此后的很多天，他看我的眼神都格外的温情，下手揍我的时候，也不像以前那么凶狠了，我由此得出结论，看来，男人一样受用甜言蜜语啊。。。
我站在原处，呆呆注视跟前这人，说不清楚心中是惊喜还是惆怅。
腊月三十的上午，我在大明宫门口邂逅张柬之，等这爷台进宫之后，跟着黄门监赶到燕王所在的含凉殿，黄门监交了我给偏殿的司事太监报备，随后就离开了。
司事太监问过我姓名，登录在册，给我一个腰牌，交代了几句，让我在偏殿随便找个房间入住，我可怜的二度就业入职手续就算办完了，甚至都没人带领我参观介绍下这个即将效劳的机构概况。
我心想自己好歹是燕王的近身内监，再怎么简化过程至少也得知道下燕王住哪儿，每天的洗脸水往哪儿送吧，“请问大人，燕王住在哪里？平时伺候他都要做些什么事？”没办法，我还没伺候过人呢。
司事太监撩起眼皮，“当然是正殿那边，不过燕王平时不要人伺候，没有召唤，你不要去触霉头。”
“总得给他送洗脸水送三餐，伺候他沐浴更衣吧？”
没想到太监摇头，“不用，这些事燕王都是亲自做，不劳烦别人。”
我打了个突，没觉着燕王贵为皇储还要劳心劳力打理自己起居透着蹊跷，反倒莫名的对燕王生出了几分好感，“燕王一定生得不差。” 自力更生的人最英俊。
司事太监古怪的看着我，“燕王差不差我是不知道，不过你要有那种不好说出来的暧昧心思，我劝你还是省省的好。” 
我干笑，心知这太监是想歪了，却也不否认，顺口问道：“为什么？”
司事太监露出若有若无笑容，“燕王从来不和内廷太监胡来，退一万步说，即便他有心，”他瞟了我一眼，“估计你也入不了他的法眼。”
那倒也是，凭心而论，俺的姿色确实不咋样。
太监老爷一挥手将我赶了出去，要我自生自灭。
我提着行李，别上腰牌，在偏殿数十个房间来回流窜，寻找筑巢的地方，偏殿位子不好，到处都阴惨惨的，照不到阳光，我来回流窜了足足三十趟，好不容易才找到个有点光线的单人小房，把东西归置妥当，胡乱打扫了下，决定去正殿那边寻幽探秘一番，权当是古屋探险好了。
虽然是大过年的，整个含凉殿却冷冷清清的，到处都是灰尘，园子里的假山爬满苔藓，遍地都是干枯草叶树叶，堆得老厚，房屋建筑破烂的要命，没有传说中金壁辉煌也就算了，好几片宫禁围墙还都破着大洞，嗖嗖的灌冷风，殿内也是空荡荡的，只有耗子蹿动，不见半个人影，偶尔在背风的角落，能见到两三个二十七八的老宫女，裹着三十年历史的补丁单衣，头发乱七八糟梳成鸡窝状，聚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拢着手闲聊天，见到我时，给个娇媚的老秋波，让人一阵一阵暴寒。
走了二十分钟样子，到了正殿，远远看见有个人影爬在一张梯子上，攀到屋檐下，正在挂灯笼，晨风吹拂，梯子看来摇摇晃晃的，半点也不牢靠，底下居然也没人扶。
哈哈，我的机会来了。
立刻摇头摆尾一路飞奔的跑过去，扶住梯子，“大人小心啊，我给你扶梯子。”据说太监因为不能生子，都喜欢弄权，喜欢别人对他毕恭毕敬，这含凉殿里边，人人资历都比我老，叫大人不会错。
那人低头看向我，“你是谁？”
我过度热情的抬起头，说道：“我是新来的内廷太监，叫朱雀，负责伺候燕王殿下起居的。”
那人冷冷哼了一声，稳稳当当把手上灯笼挂到屋檐下的钩子上边，抽出丝带扎紧，随后低着头顺梯子一步一步下来，落地之后拿起梯子就走，权当我不存在。
我屁颠屁颠儿跟在他后边，厚着脸皮问道：“前辈，你怎么称呼？在含凉殿呆了多久了？燕王他人在哪儿？你是我来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以后还请你多多关照，请问前辈怎么称呼？”
那人头也不回，说了三字：“王伏胜。”
我大喜过望，暗赞自己运气了得，居然一进宫就遇到了正主儿，慌忙说道：“王大人你好，为了增进双方的了解，我先做一番详细的自我介绍，我。。。”
“不必，”王伏胜惜字如金，“我没有兴趣知道。
“呃，好吧，”我干笑了两声，三步窜到他前边，笑容灿烂似三伏天的太阳，“请问前辈，燕王殿下他，啊？！。。。”
我狂喜过望，伸出双手一把抓住王伏胜，“大，大老板？”
满眼桃花飞闪，天使在我耳边歌唱，我猜得果然不错，王伏胜真的是大老板的前世，他的容貌和大老板一模一样。
但是，慢着慢着，有地方不对。
我仔细观察，跟着倾盆大雨，“你，你怎么会这么老？”
眼前这人轮廓百分之一百是周密的轮廓，丝毫也不差，可是他眼角皱纹深邃，面颊苍白瘦削，黄色宫帽下微微露在外边的头发花白，看起来没有六十也有五十五了，哪里有我英武神明的大老板的半丝光彩？
嗯，也不尽然，至少他深邃大眼闪烁光华依然锐利而坚定。
王伏胜冷淡道：“松手。”
我不肯松，不依不挠抓住他衣袖，热泪滚滚的唠叨：“我的个神啊，你怎么会这么老，原来你真的会老。”梦想破灭啊。。。
王伏胜略感不耐，“我再说一遍，放手。”
“不放，我多么辛苦才找到你。”
王伏胜冷笑一声，一针见血道：“你找我做什么？想要兵工厂地图？”
我干笑了两声，一时倒不知道是该承认还是否认了。
王伏胜甩开我的手，露出讥诮笑容，“她果然是不死心，你不必再指望，我不会交那图纸给你。”














第三四章 欢喜重逢







我最大的缺点，是不懂得伪装，这毛病换在其他行业也还罢了，做法务这勾当，不懂得装腔作势，那是非常不利的，大老板和张剑之为此都修理过我好几次，但是始终是改不了。
有些人天生是直来直去的人，不会掩饰，比如我。
当下说道：“是，我就是为图纸来的，你为什么不肯交给我？”
王伏胜清瘦面容露出若有若无嘲讽笑容，“你倒是坦率。”却没回答我原因。
我笑着说道：“我的优点不多，坦率是其中之一。”脑中千百转，竭尽全力回忆大老板诸多好恶爱好，寄望能够找到突破口，然而将脑子里边各种存货翻了个底儿朝天，一点线索也无。
我跟着大老板干了三四年，竟不知道他究竟喜爱什么。
失败。。。。
王伏胜扶着梯子，走到另外一只大圆柱子旁边，试探着将梯子搭上去，看那架势，是准备继续挂灯笼，我乖觉的很，四下扫了扫，果然在走廊外边的空地上发现几只大红灯笼，遂抢先一步翻身跳过去，拣了一只在手里，跑到他跟前，笑着说道：“大人，让我来挂，我腿脚利索，你替我扶着梯子就好。”
跟着不由分手爬上梯子，速度比美奔向香蕉的饿猴儿。
王伏胜似是没想到我会抢他的生意，立在原处沉吟了阵，这才扶住梯子。
那梯子搭在圆柱子上，圆柱子滑溜溜的，梯子滚来滚去，我心里不住打小鼓，却又逞强装做完全不惧怕的模样，颤颤巍巍伸手出去，努力把灯笼挂到木梁的一个凸起上，试探了下，觉着不甚牢靠，估计一阵风过来就会吹落下，遂想要撕片衣角捆绑下，结果没想到宫里的衣服真不是普通的结实，连撕两次没撕开，顿时恼羞成怒，索性解了腰带，将灯笼的钩子和凸起拴在一处，又摇晃两下，确信牢靠，这才呲溜呲溜的顺着梯子爬下来。
落地就发现王伏胜一双深邃老眼正在打量我。
“你解了腰带绑灯笼。”他陈述事实。
“是。”我予以确认。
“为什么？”开始盘问。
“找不到顺手的布条。”就事论事予以回复。
“你可以下梯子来，我手上有。”他自身上摸出一条丝带，原来一早有所准备。
“我懒得多费那手脚。”做事喜欢一蹴而就是我的另外一个习惯，不爱中途折腾。
“你性子很急躁。”他做出判断。
“是。”确实如此。
王伏胜沉吟片刻，非常肯定的说道：“我之前没有见过你，你不是长安人。”
“确实不是。”可是我却见过你，嗯，至少见过你的后世。
“你知道我是谁？”这问题比较奇怪。
“我知道你叫王伏胜，燕王的心腹信臣。”据实回答。
“就这么多？”有些惊奇的追问。
“嗯。”我倒是想要谄媚一把说我了解你比你了解自己还要多，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我明白了。”
盘问到此告一段落。
两个人面面相觑，突然笑出来，但是紧接着王伏胜面无表情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追在后边问：“大人，还有好几个灯笼没挂呢？不挂啦？”
王伏胜没有理睬我，他年纪那么大，走得却很快，一眨眼工夫就消失在走廊尽头，不见人影儿了。
我盘算了一阵，决定不主动去找他，令式夫人说过，王伏胜性情多疑，以我的经验，性情多疑的人，你越是对他示好，他对你越是疏远，即便皮相上与你友善，内心深处却不会放松戒备，既然如此，我也就不费那工夫了。
我扛着梯子，把其余几个灯笼一一挂起来，自我欣赏一阵，觉着还不错，好看的很。
其实不过是几个红纸扎成的灯笼，甚至都还不是我自己扎的。。。。
游手好闲到中午，肚子饥饿的要命，居然没人来送午膳，想想今天是年三十呢，膳食房里想必有不少美味，遂狗胆包天的决定去碰碰运气。
没有人告诉我膳食房在哪里，但是，不要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举国欢庆呢，膳食房从早忙到晚的在准备筵席，空气中流淌食物的香气，顺着这香气，还怕找不到地方？
于是灵犬朱雀发挥人类觅食的本能，离开了含凉殿，在偌大的古都长安大明宫内，开始了她寻找传说中的膳食房的旅程。
路上我胡思乱想，含殿殿这边的情况完全超乎我的预料啊，外边把王伏胜传得神乎其神的，仿佛是个跺跺脚长安城都会塌下来的主儿，照理说，燕王有这样的靠山，应该很威风才对的，却落到如今地步，住在凄风苦雨比山神庙还荒凉的含凉殿，着实令人费解，即便当中有武皇后因为燕王是前皇后王氏的义子而刻意打压他的成分在，然而王伏胜是何等样人，假使他果真有令式夫人和昌容昌金他们说的那么利害，那么忠诚于燕王，他绝无可能坐视燕王遭受这样羞辱不理。
难道王伏胜其实并不如外间所传闻，至少不如令式夫人她们所说的那么伟大而凶猛？
绕来绕去绕来绕去，至少走了有一个小时有余，终于听到一点丝竹管弦的声音，美酒佳肴的醇香更加浓郁，我精神大振，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吞了吞口水，加快了脚步，推开一扇紧闭大门，见到一面红砖围墙，墙外杯碟碰撞，劝酒之声略闻，间中还有人诚惶诚恐道：“臣谢圣上、武皇后赐酒，吾皇万岁万万岁。”
我干笑了两声，非常清楚、非常悲惨的发现，自己摸错地方了，这里是圣上宴请群臣的地方，不可能是膳食房。
当下转身，准备赶在巡逻的禁兵卫发现之前打道回府，没想到身后却有人，我猝不及防，一头撞进来人的怀里，登时惨叫了一声。
来人胸肌坚实如铁，我的微不足道的渺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确实是存在的胸部，遭到重创了。。。。
那种疼痛虽然不比男人被踢到关键之处，可也是钻心。
我双手护住胸前，暴跳如雷，“你是谁，走路不长眼睛的，”跟着却惊奇叫了一声，“张柬之！”
他怎么会在这里，又是这副装束？
那正是张柬之，又不尽然都是，早间在大明宫门口和他相遇，匆匆一瞥，没有细看，如今在近处观察，发现他变化甚巨，眼前这个张柬之，严肃，犀利，眉峰深锁，面罩青霜，穿着禁兵卫统领的锁子铠甲，腰间佩挂长剑，完全是训练有素的武官，和从前那个涉世不深天真的张柬之相比，气质神韵都有着天渊之别，倒是和张剑之有几分似（可怜的连自家脸蛋都没保住的麻雀儿哪里知道，跟前这人可不就是张剑之么？）
我叫出那一句，张柬之冷若冰霜面容突然风云变色，双眼瞪圆了看着这我，好似受了莫大的惊吓，连着退后三步，惊疑不定道：“你，你。。。”他连连深吸气，复又扑上来用力抓住我双臂，仿佛是溺水者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俊伟身姿可顶天立地，掌心却轻轻发抖，“你，你是谁？”
我干笑了两声，寻思着如果我说自己是朱雀，要如何解释脸上顶着这张面皮的由来？要说我不是朱雀吧，短时之间，又想不出什么优雅动听的名字来敷衍（看官们不要觉得我自恋罗嗦，名字可是非常重要的，要长期使用，一经说出口，再更改会麻烦多多，一次敲定显然比较省事），正在那里左右为难，张柬之颤声问道：“是不是朱雀？是不是？”
我傻了眼，也忘记思考我的难题了，呐呐说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张柬之没做声，牙关咬得死紧，吱吱作响，这动作真是眼熟极了，依稀就是从前我半夜偷袭他未遂，被捉现行时候，张老大的招牌表情。
“你只需回答我，是，或者不是。”他一字一字吐露，浑身肌肉绷紧，宛如蓄势待发的豹子，似乎随时会扑上来，将猎物撕得粉碎。
我缩了缩脖子，“是，我是朱雀。”
张柬之面上青白交加，突然用力将我抱紧入他怀中，“我找你，找得好苦。”
我困在张柬之怀中，满脸通红，可是读者诸君切莫误会，那不是因为羞怯，而是因为，“张柬之，你别激动，放开一点，我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快要给你闷死了。”
另外，我再度遭到重创的胸部好痛。。。。
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是朱雀？”














第三五章 人海之约







张柬之不动如泰山，对我要求恍若无闻。
我心中着恼，再这样肢体纠缠下去，我为数不错的可怜巴巴的老豆腐渣非得给这厮吃得精光不可，那可是我专门用来勾搭张剑之的，给别人吃了怎么甘心？一发狠张口就咬在他臂膀上，我这一嘴钢牙，是打小吃钙片补出来的，锐利坚硬，连啤酒瓶都能咬开，一口下去，就不信他受得了。
然而我失望了，我那一口咬得牙都酸了，张柬之却将我圈的更紧，那架势仿佛我是他找了几辈子才找到的宿世仇人，而他这一松手，只怕又要找几辈子才能报仇雪恨。
哼，没关系，我还有办法，现代职业女性就算不精通女子防身术，至少也知道经典的防狼三式：叉眼、戳喉、踢小鸡。
我两指飞出，直奔张柬之双眼――对方立拳一挡，“叉眼”无功而返；
紧接着戳他喉咙――对方顺手抓住，半天挣扎不开；
最后一招：踢小鸡――然而脚尖才提起来就很不幸的被夹住了，失败。 
我慌了，冷不丁的想起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叫做辘轳女人和狗，里边一对夫妻打架，女子擦一把眼泪，一头撞向男子胸口，把男子撞了个四脚朝天，效果非常显著，当下照猫画虎如法炮制，一头顶进张柬之怀里。
这招倒是有效，张柬之闷哼了一声，终于松开手，只可惜我离得他近，根据能量守恒原则，可以转化为动能的势能终究是有限，冲击力不够，只让他倒退了几步，没出现四脚朝天的盛况。
张柬之气得一巴掌拍在我脑袋上，说道：“你个宝货给我安分点！”
我压低嗓门吵道：“你放开我，光天化日之下在大内禁宫和太监搂搂抱抱，张大人你不要名节啦？还有还有，我不叫宝货，我是有名字的，咦？等等，宝货。。。”
这个名字好奇怪，搜索引擎在大脑硬盘迟钝的缓慢运作，发出吱吱声响，突然搜出一条信息，登时双眼暴凸出，血盆大口张得天那么大，简直不敢自己的耳朵，“你，你叫我宝货？”
宝货可不是个好词，至少在二十一世纪我所生活的城市，它是专用来指那些爱惹是生非挑起争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而普天之下，会这么叫我的人，只有张剑之一人。
张柬之没好气道：“你敢说你不是个宝货？劳资为了找你连国际刑事救援令都申请了，你倒好，在这里风流快活也就算了，两厢见面，话都没说上两句，就对我又踢又咬，还学泼妇用脑袋擂人，不是宝货是什么？”
我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腔子，不不，宝货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是，你是张剑之？”
神啊，这完全是张剑之说话的腔调，难道他果真袁克己说的那样，也跟来了本朝？
他微微挑起眉毛，眼底有些笑意，却露出一个你是个白痴的表情，伸手揉乱我头发，又摸摸我耳朵，“不然会是谁？弱智的宝货。”
我呆了呆，低下头，默然无语，长久以来朝思暮想的人从天而降出现在面前，那种亦真亦幻措手不及的古怪感受是如此强烈，以至于竟感觉不到半点欢喜，倒是有点想要痛哭出声。
张剑之等了片刻，不见我作声，觉着不对劲，关切问了一句：“麻雀儿，你在搞什么飞机？”伸手摸我脸颊，“不发烧啊，你怎么了？”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狠狠的咬了一口，然后飞起一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踢向他小鸡。
张剑之猝不及防，给我踢了个正着。
可怜的张老大当场痛得弯下腰，抱住肚子蹲在地上，全身抖成一团，连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犹不知足，恨恨说道：“怎么样，是不是很痛快啊？”
张剑之苦笑，脸色青惨惨的，嘴唇雪白，冷汗珠子爬得满脸满额头都是，气若游丝的说道：“麻雀儿，我会绝后的。。。”
我眼泪扑腾扑腾不住滚落，又倔强用力擦干，“那也是你活该，不准抱怨！”
张剑微弱的笑，果真没再做声，低头蹲在原处，背靠着墙角，身子轻轻颤抖，状甚痛苦模样，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
我开始良心不安了，又僵持了五秒钟，到底是忍不住，硬着头皮搭讪，“看书上说，男人给踢中了要害，要不停的上下跳跃活动，血气流畅了，才不会留下后遗症。” 
张剑之嘴角微微翘起，笑容俊朗明秀之极，只是可惜姿势不雅，杀伤力打了不少折扣，饶是如此，也已经逗得我心慌意乱的，越发内疚和忧虑，“张剑之，你别是给我踢坏了吧？”
他瞪我一眼，又在地上蹲了五分钟，这才慢慢站起身，“你过来。”
我缩了缩脑袋，先寒了一个，这是要开杀戒揍我了？
怕归怕，还是老老实实走到他跟前，耷拉着脑袋，“我刚刚做过大手术，脸皮给人家换了，你可别打脸，要打下手也要轻一些，打坏了可不好修补。”
张剑之没做声，轻轻抚摸我面颊，叹了口气，“是我的错，让你吃苦，连自己容颜都没保住，你踢我这一脚，着实是应该。。。”
我感动得眼泪汪汪的，正要说出只要能够见到你我吃再多苦都不怕受再多罪都很愿意之类的肉麻话煽情一番，张剑之话锋却又一转，似笑非笑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你现在这模样，比起从前，可是好看了不少，也算是因祸得福。”
顿时气得说不出话来，满肚子辛酸热泪如黄河决堤，压低嗓门假惺惺的哭得落花流水，“我就知道你不喜欢我。。。。”暗自期待这个刻薄无良东西良心发现，过来替我擦擦眼泪，说两句暧昧的暖和的让人心里开满漂亮的花的好听话。。。
可是等了半天也没动静，忍不住偷眼看他。。。
我的个神啊，真是气炸我的小心肝，张剑之他压根儿没看我一眼，背负双手转过身，蹒跚着步子已经走出好几步远了。
我恨得咬牙切齿，却又万分不争气的自动自发的跟在了他后边，一双水泡眼眨也不敢眨的盯着他背影，担心他会凭空消失掉，顺便自己动手垂头丧气的擦干了脸上眼泪，又偷偷掐了胳臂一把，疼得直抽冷气，嗯，很好，不是在做梦。
他在前头问：“你怎么会进宫的？”
我恶狠狠的说道：“你想知道？我偏不告诉你！”
张剑之轻笑，居然也不追问，“多半也不是什么好经历，你不想说，我就不问了。”
我气结，瞪着他宽阔背影，真想扑上去咬一块肉下来。
“我现在的模样面目全非，你怎么认出我的？”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想来这心胸狭窄半点容人之量也无的家伙，必定会将我先前那句顶他的话原封不动回赠给我吧？
然而我又料错了。
“你的样子确实改变了，但我和你认识七年，人海中你一个背影我就认得出来，一声叹息我就听得出来，我怎么会不认得你？”
顿时浑身轻飘飘的，好像走在云端里，吃吃说道：“是，是么？”
张剑之轻笑，淡淡说道：“当然。”
我尽力了，真的尽力了。。。
竭尽全力要忍耐住，可是不行，我笑出来了，那笑声自己听着都觉着可笑，和母鸡下蛋后的得意咯咯叫声一模一样，可是，我比下蛋的母鸡还要得意五万四千倍都不止。
我和你认识了七年，人海中你一个背影我就认得出来，一声叹息我就听得出来，我怎么会不认得你？
从来不知道汉字可以这么美，可以传达这么美的心意，我美啊。。。
我得意的笑。。。
张剑之无可奈何说道：“你可不可以笑得不要这么欠揍这么得意忘形？很有碍观瞻你知道么？”
我狼笑一声，蹭的一声跳到他后背，脑袋搁在他肩膀上，双足缠住他腰间，手臂绕过他颈项，做了一回活体行军背囊，“张剑之，我走不动了，你背我一会儿可好？”
张剑之嘴角微微翘起，讥诮笑道：“如果我说不好，你会从我背上跳下来？”
我狼笑了两声，“不会。”
“那不就得了。”
我又狼笑一阵，，换了个话题，“我背书给你听可好？”
“你又想现什么宝？”
我脸红了红，揪了揪他耳朵，“真讨厌，听我背书，先说明哈，这可不是我写的，是我看来的，大自然正从冬天的伤口复原，这个春天就是证明。每年她都答应要回来，但今年她却迟到了那么久，几乎让我们绝望了。现在既然春天已经来了，我们可以原谅这个小气的神了。”
张剑之清了清喉咙，虽然力持镇定，脸颊却泛起可疑的红潮，“谁是小气的神？”
我脸上也一阵一阵的发烧，蛮横说道：“谁知道呢，反正不是我。”
张剑之轻笑，悄悄伸出手到背后，托住我腰间，用力扣住，“麻雀儿，从今以后，我再不会让你独自受苦。”














第三六章 秋官侍郎







我笑迷迷的跟在张剑之后边，溜到御膳房，两个人齐齐动手打包了好几大包袱的美味食物，带回含凉殿偏殿我自己房间，关上门放开怀胡吃海塞，末了我拍拍圆滚滚的小肚儿，心满意足的说道：“熬了一年多，终于吃饱了。”
张剑之倒了杯清水递给我，“听你那意思，莫非你时常忍饥挨饿？”
我眼珠转了转，装腔作势的诉苦，“是啊，你知道我在大理寺做文员，薪水低的很，为了省钱，和一窝男人挤在四面透风的僚工舍里边足足一年多，时常吃不饱穿不暖，要不是附近一个叫王杰的卖烧饼的可怜我，隔三差五的给我一个烧饼垫肚子，早八百年已经饿死了。”
张剑之脸色变了变，甚是轻柔的问道：“你和一窝男人挤僚工舍？”
“嗯哼，那是大理寺分给员工的宿舍楼，房租虽然不贵，但是破旧的要命，冬天冷得像冰窖，夏天热得像火炉，你也知道我的毛病，今年夏天入伏那会儿，热得昏厥过好几次，要不是我的顶头上司李朝隐大人急救我，估计一早就洒尽热血含笑去了。”
张剑之脸色发白，“可否告诉我，这位李大人都是如何急救你的？”
我害臊又天真的眨眼，“那还用说么？不就是那样了。”
张剑之呼吸开始不畅通了，“你是在暗示我，他脱了你的衣服？”
“嘿嘿，自己想去。”
张剑之双唇紧闭，漆黑如墨的大眼如鹰隼一般咬住我，眼中一簇小小火花跳跃，不怒自威的样子，让歹徒朱雀心里发毛，可我是多么凶狠顽强的人（这从我平均一年夜袭张剑之三百六十次以上无一次成功并且每次均被痛揍仍然乐此不疲就可看出端倪），虽然觉着他神情不善且眉宇之间风云变色，还是勇敢的瞪回他，半点也不肯示弱。
两厢对持住，谁也不肯轻易认输，而就在我快要坚持不住准备投降说出实情时，张剑之霍的站起身，转身就走。
我慌忙上去拉住他衣角，“你要去哪儿？”
张剑之淡淡说道：“金銮殿宴会厅那边，找张行成大人和英国公，商量点事。”
我忐忑不安说道：“你不管我了？”后悔不该信口开河，张剑之是多么严肃认真的人，我不该试探他，“其实事实不是你想的那样。”
张剑之沉吟了阵，转过身看着我，魁伟身姿将我悉数笼罩在他胸怀之下，“我洗耳恭听。”
我扁了扁嘴，不甘不愿的说道：“李朝隐大人每次都会泼我一桶冷水，然后我就会醒过来，看吧，半点桃色都没有。”
张剑之没作声，俄而嘴角微微翘起，“你是存心误导我？”
我咬牙切齿道：“犯法么？”
张剑之轻笑，拉过我的手，自衣内掏出一物，握在手心，放在我掌中。
我心跳如鼓，两眼放射桃心，疑惑又渴望的看着跟前这垂涎已久秀色可餐的男人，满脑子花花思想，他手里拿的不会是戒指吧？
吞了吞口水，眼巴巴的盯着他好看的唇形，下定决心，只要他一开口求婚，我就立即跳到他身上去，大声的喊：“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可是他半天没言语，只是似笑非笑看着我（我那猥琐心思多半给他看得一清二楚了？），半晌沉沉的笑，缓缓松开握住的五指，将手中物品放在我掌心。
是一只红色的焰火弹。
不是戒指。
自云端跌落谷底。
大泪。。。
“今天早晨进宫给圣上贺年之前，张行成问我，如他和英国公向圣上保荐我入朝为官，我有意要做哪一份？”
我拉长了脸，没好气的问：“你怎么回答？”把玩那只焰火弹，焰火弹啊焰火弹，你为什么不是戒指呢？
“我说随便，不过现在，我开始有想法了。”
“什么想法？”
张剑之微微一笑，轻描淡写说道：“我决定冲击秋官侍郎这一职位。”
我楞了楞，“秋官侍郎是什么职位？”
“就是刑部侍郎，武皇后腊月二十四回京，把刑部改成秋官了，说是沿用周礼定制。”
还有这种事，“怎么会突然想要做秋官侍郎的？”想起李朝隐，赶紧问，“原来刑部一干官员有无人事调动？李朝隐大人是否仍然是大理寺监？”
张剑之瞪了我一眼，“看来你和李朝隐关系不错嘛。”
我正色说道：“我去大理寺应聘，是李大人面试；我没有地方住，是他做担保替我在僚工舍租到房间；我从大理明法升到明法椽，也是受他的提点，张剑之，我不知你心中有何想法，但是李大人是好人，你不可为难他。”
张剑之阴沉着脸，甚是难看的说道：“我是那样的人么？”
我撇了撇嘴，腹诽不已，你可不那种睚眦必报小肚鸡肠的人么，因为嫉妒我尊敬李朝隐，就想做人家上司，给人家小鞋穿（李朝隐是大理寺监，为正四品下，但秋官侍郎为正四品），简直其心可诛，咦？等等，张剑之做什么要嫉妒李朝隐，难道他是在吃醋？
贼头贼脑的偷眼看他，越看越是像，试探问道：“张剑之，你是不是吃醋了？”
张剑之狠狠瞪我一眼，眼光迅速转向别处，面上浮现可疑红潮，“想的美！”
我狼笑了两声，心里一朵一朵花开得美不滋儿的，虽然明知此老人家的脾气，是不可当众取笑他的，否则一定恼羞成怒，可是我倒追他这多年，如今好不容易稍微占据一点上风，要放弃挫他锐气的机会，是多么的不舍得，正打算要寻思着拐弯抹角的调戏他一把，张家老大却先一步识破了我的狼子野心，迅速抢过话头，“你在宫中好生照顾自己，任何时候，如果有危险发生，或者不能决断之事，就燃这个焰火信号，我会赶来找你。”
我登时有点着慌，调戏他的念头立即抛到九霄云外，听他说话这口吻好像是准备要撤退了？“你要走了，留我一人在宫中？”
张剑之点头，“现在外间有点混乱，宫中反而安生一些，你留在这里，比在外边安全，我每隔一天会来含凉殿探望你一次，一直到事情办完，我们可以回家为止。”
我用油腻腻的刚刚啃过猪蹄儿的手拉住他雪白的领巾，“你要办什么事？”
张剑之嫌弃的拉下我的手，“邋遢鬼，”自袖内抽出一张手绢，一根一根仔细擦拭我手指，淡淡说道：“男人的事，女人不要过问。”
我踹了他一脚，“去！快点说给我听。”
张剑之只是笑，慢条斯理将我十指擦拭干净，把手绢塞回袖内，慢慢俯身过来，在我额头轻轻落下一吻，“不准惹事生非，不要让我担心，我要你比墙角老鼠更安静，答应我。”
我眨巴眨巴眼，吞了吞口水，觉得额头上被亲吻过的地方如同有一团火在燃烧，脸颊嫣红，“我觉得现在真的可以含笑九泉了。”
张剑之气得笑出来，一巴掌拍在我脑袋上，“童言无忌！”
腊月三十这天宫中的庆典一直持续到深夜，张剑之下午离开含凉殿之后，我收拾了房间里边的饭菜，躺在狭小的木板床上胡思乱想，不知道这家伙到底在干什么事，从中午和他相遇到下午分开，大半天的功夫，只顾着东拉西扯些闲话，关于正事却一个字也没提到，他是怎么来的本朝，怎么认识张行成和英国公的，怎么有资格入朝为官，他在忙是什么，都是一无所知，而关于王伏胜和令式夫人以及袁克己的事，我也因为一时赌气，没告诉他，如今多少有点后悔，后天见到他时候一定要把上述问题问个明白，而我个人的遭遇悉数也要向他交代清楚。
一边计划一边觉着眼皮沉重似千金，后来不知不觉的居然睡着了。
也不知道是睡了多久，一阵谨慎的敲门声把我吵醒。
我睁开眼，“谁在外边？”
来人简洁说道：“开门。”听起来仿佛是王伏胜的声音。
我打了个突，连忙起身穿上衣服跑去开门，果然门外站着王伏胜，“这么晚了大人找我有什么事？” 突然想起自己是燕王的近身太监，哪怕找我也都是理所当然的。
王伏胜还是日间那装束，提着一盏宫灯，神情虽然镇定，脸上却有汗珠，“你懂不懂猝死急救之法？”
我想了想，高中时候好似是学过心脏起搏术的，“懂一些。”
王伏胜眼中闪过一丝渺茫希望的亮光，“很好，你现在跟我过主殿。”
我听得糊涂，“发生了什么事？”
王伏胜点头，“燕王出意外，危在旦夕。”
我大吃一惊，“那做什么不赶快叫御医？”
王伏胜摇头，“不能叫御医。”
我疑惑的瞪圆了眼，“为什么？”
王伏胜一字字说道：“因为燕王内宫有秘密，不能给圣上知道。”御医知道的事，圣上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我心下一沉，干笑道：“不能给圣上知道的秘密，你却肯放心让我知道？”顿了顿，问道，“为什么？”
随后立即明白，那是因为王伏胜做好了事后杀我灭口的打算。
王伏胜袖口一缩，手上已经多了一柄锋利的匕首，“你不需要问为什么，你只需跟我去，否则我就杀了你。”
我笑出来 ，懒洋洋的靠在门廊上，“我不去。”
王伏胜双眸眯起，“你不怕死？”
我点破他心思，“我去了是个死字，不去也是个死字，既然如此，何必费力气做无用功救助不相干的人，你爱杀就杀，反正稍后燕王殿下也会下黄泉来找我，大家结伴同行，也不寂寞。”
话是不错，但是心里却很清楚的知道，王伏胜不敢、也不会杀我。













第三七章 异装之癖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修过一门选修课，叫做律师素质和修养，这课程提到，作为律师，必须具有多重特质，其中最为重要的三点分别是：变化的眼光；寻根问底的决心；旺盛的好奇心。
这三个特性恰好我都具备。
所以我最终还是跟着王伏胜去了含凉殿正殿的燕王寝宫。
我天性血凉，缺乏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之所以肯走这一趟，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王伏胜说的一句话：“我不轻易杀令式的人。”
问他为什么？
他冷笑，“我杀了一个，她还会派第二个，既然如此，何必替自己找不自在？”
第二，我想知道燕王的寝宫究竟有什么秘密，让王伏胜这样讳莫如深。
此时已经是入夜十分，狂欢了一大晚上的大明宫沉入静寂之中，含凉殿冷风乍乍，屋檐上的红灯笼发出微弱光华，王伏胜佝偻着腰身，提着一盏宫灯在头前疾步行走，宫灯飘忽不定，王伏胜走路半点声响也无，我跟在他身后五步远处，紧张的满头大汗，没来由的想起聂小倩里边鬼王娶亲的场面，汗毛一根一根倒竖起，仿佛是在幽冥晦暗的地狱行走。
我怕鬼，虽然明明知道这东西很有可能是不存在的，还是没来由的觉着害怕，小的时候在奶奶家长大，身体虚弱，时常生病，每次生病都必定会梦见自己躺在幽闭窄小的坟墓里，周围很多鬼魂围观，惊恐万状的醒来之后，却又不敢说给奶奶知道，因为家乡有一种风俗，设若小孩子总是梦见鬼魂，就会被大人送进寺庙的禅房里边清修，而禅房的后边通常就是坟场。
这种困扰使我得了自闭症，有整整一年的时间都不会说话，最后奶奶没有办法，只得告诉爹爹妈妈，安排我做心理治疗，耗时足足两年，勉强恢复过来，但我始终没有告诉爹爹妈妈，为什么会得自闭症，他们都不信世间有鬼，我认为他们无法理解我的痛苦。
工作以后遇到大老板和张剑之等人，虽然贴心照顾我，然而两人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我想他们同样也无法理解我的痛苦，所以也从来没有和他们提及过。
对鬼魂的恐惧，自小到大，根深蒂固，似乎是会跟随我一生的了吧？
我背后汗湿一片，耳边只听到自己咚咚咚咚心脏的剧烈跳动，六神无主之下，条件反射一般开始背诵般若心经：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密多罗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空旷大殿就听到我一个人细若蚊蚋的诵经声，我颤着嗓子，脑子里翻来覆去的想着那个幽闭的坟墓里边，各种各样的鬼魂在我身边张牙舞爪，几乎要大叫出声。
王伏胜不知何时停下脚，“你很害怕？”
“嗯。”
“怕什么？”
我犹豫了阵，“鬼。”
王伏胜沉吟了阵，慢慢转过身，走回我跟前，提高宫灯照在我脸上，“你哭了？”
我摸了脸上一把，果然是泪流满面，自我解嘲的苦笑道：“尚喜不曾大小便失禁。”
王伏胜皱纹交错的脸颊上露出一丝笑意，“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我也怕鬼。”
我愣住了，怀疑他是在开玩笑，高高在上的王伏胜大人居然也怕鬼？
王伏胜握住我的手，牵着我和他一起走，“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选择在含凉殿安置燕王？”
两人一前一后，他身材高过我，虽然清瘦，却也带来莫名安全感，“为什么？”
“因为含凉殿虽然荒凉，但从来没有死过人，是宫中最干净的地方。”
我心下略安，可是紧接着心念一转，坏水又冒出来，难得王伏胜肯主动和我说话，我何不趁此机会，打探下他和令式夫人的事？当下故作心有余悸的说道：“大人，我心中还是恐惧，莫如我们说会儿话好么？”
王伏胜笑道：“你想说什么？”
我心下狼笑了一把，这可是你送上门来的，“令式夫人她很喜欢你，我进宫的时候，反复的嘱咐我，不可勾引你，否则要将我碎尸万段。”
王伏胜轻笑，却没搭话。
我用眼角余光打量他神色，试探问道：“你为什么不把兵工厂的地图交给夫人？听人说如果夫人在正月底之前找不到兵工厂的地图，是会被灭族的。”
王伏胜若有若无的笑，“你可以继续问，不过，我不会回答。”
登时有点泄气，却又不肯放弃，干笑了两声，“我还有个问题，是和死人有关的，”顿了顿，单刀直入问道，“卫明伦是谁毒死的？”
王伏胜沉默着没做声，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的时候，他说话了，“告诉你也无妨，是令式差人做的。”
我步步逼问：“她做什么要毒死他？”
王伏胜沉吟良久，轻声叹了口气，“我们之间产生了分歧。”
“什么分歧？”
王伏胜又叹口气，不过没有再说话。
一直走到正殿，抵达燕王寝宫外，他才又再度开口，抛出一只胡萝卜，“朱雀，我们来做一宗交易吧，你若是能够救回燕王，你想知道的任何事，我都告诉你。”
红眼兔子朱雀心眼当即就活络了，“真的假的？”对此次的兵工厂事件，我有着满满一箩筐的问题，好奇心简直要涨到到天上去了。
王伏胜笑道：“我说话从来一言九鼎。”
得到他这句承诺，顿时精神大振，当下也顾不得自家的惊恐，连忙说道：“快带我进去探视燕王。” 
王伏胜转过头看我，眼中有一丝微弱笑意，“你果然是个急躁的人，和我年轻的时候倒是有几分相似，你是哪里人？”
我干笑不已，盘算了下，含混说道：“应该是成都府下属的资州，不过我不肯定。”这年月没有地图，无法定位，不敢说得太精细。
王伏胜愣住了，脱口问了一句：“资州？你可是认识朱明风其人？”想了想又哑然，“你年纪这么小，应该不可能认识。”
我现在连干笑也笑不出来了，“不知道你说的那个朱明风，和我说的是不是同一个人，事实上，我爷爷就叫这个名字。”
王伏胜手上一颤，宫灯滚落地上，只听见嚓响一声，琉璃罩子摔碎，火苗窜出，顺着灯油燃烧，很快舔上他长衣下摆，其人却不管不顾，只是呆若木鸡看着我，“朱明风是你爷爷？！” 
就在这时寝宫内突然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有鬼啊。。。。”
王伏胜脸上耸然变色，“燕王！”
回身一把推开沉重朱漆大门，提起衣角身形快如闪电一般进入内殿，我站在大门口，扑面闻到一股腥臊恶臭，差点呕吐出来，转念想起王伏胜许诺给我的丰厚条件，只得强行忍住，跟在他后边也进入内殿。
入内之后，只打了一个照面，我就发现了燕王的秘密，也明白了王伏胜不敢招太医来诊治燕王的原因。
大殿内四周到处摆放着女人的衣服和装饰，各种各样，应有尽有，小女孩的，少女的，妇女的，老太婆的，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黑色的，头巾，花钿，胭脂，水粉，罗裙，开襟短衣，长裤，内衬，角头鞋，布鞋，丝履，棉袜，丝袜，手绢，数量惊人，遍地都是，有的撕得稀烂，有的完好如初，有的凝固有斑驳血迹，有的包裹着食物，在硕大明烛照耀，整个寝宫看来一片狼藉，简直就是个女性衣物垃圾场。
以二十一世纪医学的观点，燕王很明显患有异装癖。
作为皇子，这是完全不可想象的，简直是皇族的耻辱。
寝宫的卧榻上，帐幔高悬，燕王正昏迷不醒着（还是又猝死了？），王伏胜在卧榻跟前，将燕王抱在怀中，旁边的小几上摆着一个医箱，摊开一个金针器囊，王伏胜手持两根金针，扎在燕王两边太阳穴上，金针刺入约有半分长了，已达极限，但是燕王一点反应也无。
王伏胜后背衣服湿透，苍白如雪面颊上，汗珠子一颗一颗如黄豆大小，滚滚滑落，花白头发丝丝缕缕自宫帽中飘散出来，搭在肩上，实打实就是一个疲惫而苍凉的老人。
听到我脚步声近，他抬起头，不无祈求看着我，“你有没有办法？”
我莫名的辛酸难言，这就是我无所不能的大老板的前世。。。
随即立刻打起精神，“我没有办法，但有一个人有办法。”
“谁？”
不用说了，毫无疑问，“袁克己，”拼命的吹嘘他，“他是本朝最为有名的药剂师，医术能够生死肌，肉白骨，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没有他救不活的。”
我是不懂医术的，在当前情况下，要救助燕王，袁克己是唯一的指望，所以即便此时此刻我心中没有把握，不知道袁克己有没有那本事起死回生，也只能把他往海里吹，让他进宫来试试看。
王伏胜急忙问道：“他人在哪儿？”
“令式夫人府上。”
王伏胜当机立断，解下身上的腰牌递给我，“即刻带他进宫。”














第三八章 厉鬼符咒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你的眼， 要这地，再埋不了你的心，要那诸佛鬼神，遇见你都退避三舍！ （袁克己）
腊月三十这天，我所遭受的惊吓、跑过的路，几乎比这一年都多。
当天晚上，得到王伏胜的承诺，我遂拿了他的腰牌，一路小跑出大明宫，去找令式夫人，夜晚漆黑一片，一个人走在冷清的大街上，着实是有些张惶。
伸手摸到腰间那颗张剑之给的焰火弹，有一种冲动点起焰火弹招他来，跟我一起走，但是转念再想，他和袁克己势不两立的，见面多半会狗咬狗，届时缠斗起来，是会误大事的，当下打消念头，自己麻起胆子，抖抖索索顺着早晨进宫的路线，在黑漆漆的夜里深一脚浅一脚的狂奔，跑到令式夫人府上时候，整个人几乎散了架子，衣服头发都湿透，路上甚至还掉了一只鞋子。
早间才送走的人晚间就回来了，令式夫人固然是惊讶之极，昌金却欢喜的几乎要落泪，要不是碍于令式夫人在场，只怕当场就要扑上来啃我的老豆腐渣。
我将宫中的情形大致和夫人说过一遍，但是隐瞒了王伏胜承诺只要救回燕王就将所有争端的内情悉数告诉我这件事，只约略提到王伏胜央求我救助燕王，其他的都一笔略过，这是我在路上狂奔时想好的，令式夫人未必乐意给我知道她和王伏胜之间的恩怨纠葛，为了避免她从中作梗或者犹豫不决以至于耽误救人的良机，索性只字不提算了。
令式夫人怦然心动，却又满心不是滋味，“伏胜他真的央求你？”
我用力点头，“是的，没有错，我说自己没有本事救燕王，但是袁克己可以，他当即就解了腰牌给我，要我带袁克己进宫，现在，立刻，马上。”
令式夫人摒住呼吸，“你有无趁机向他提条件，要他拿兵工厂图纸来换？”
我干笑，“没有，慢慢来，夫人，心急吃不得热豆腐，袁克己呢？”
令式夫人怏怏然道：“在他的生化工作室里，他今天上午得到一个奇货，正在研究。”
我心下一沉，迟疑片刻，问道：“是否是年轻女孩子？”
令式夫人点头，“是，一个十五岁左右的小女孩。”
我头皮子发麻，隐隐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袁克己你不可再做不义的事，“他的生化工作室在哪儿？”
昌金慌忙说道：“我知道，我带你去。”
令式夫人打了个哈欠，“也好，这二半夜的，让昌金带你去，我要眠一会儿。”
我心下叫苦不已，笑容真是比哭更难看，看着昌金喜滋滋的跑过来，拉着我的手，柔声说道：“朱大人，袁克己的生化工作室在后园的假山下边。”说着说着就凑到我脸上来了。
我强行按耐住暴走的冲动推开他，“我满身臭汗，当心熏坏了你。”
昌金情意绵绵道：“我不怕。。。”越偎越近。
实在是生可忍熟不可忍啊，一把推开昌金，抄起门口一盏琉璃灯，向着后园抱头鼠窜，一路高声喊：“袁克己，袁克己快出来。。。”
窜出门时候仿佛还听到令式夫人忍俊不禁的笑声。。。
昌金在后边追着我，“大人，大人你慢点，当心摔跤。。。”
哪里管他那么多，一路跑得几乎要飞起来，到了后园，四下张望，突然看见袁克己穿着雪白长衣，自喷水池中央冉冉升起，对着我微笑。
我骇得呆若木鸡，跟着惨叫了一声，一头倒在地上。
从前看聊斋，记得当中有个故事，说一个喜欢喝酒的人，醉酒之后倒在河里淹死了，一个同样喜欢喝酒的渔夫，每天晚上打渔，撒网之前都会先倒一杯酒水在河里，因此他总是获得比其他渔夫多许多倍的鱼，别人和他自己都百思不解，不知道原来是那个醉倒溺死的酒鬼，喝了他的酒水，在河底为他赶鱼的缘故。
这故事后来拍成电视剧，那酒鬼出场，就是从河中央冉冉升起，恰好穿的也是白衣服，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恍惚中听到袁克己在说话：“朱雀，朱雀你醒醒，”又听到他厉声质问谁人，“她是怎么回事？你们给她看什么了？将她惊骇成这样。” 
气得差点笑出来，颇想睁开眼大喝一声，“你完全是贼喊捉贼。”但眼皮似有千斤重量，无论如何睁不开，有个看不见面容的人在前边冲我招手，阴森森说道：“来，跟我走。”
不由自主的想要跟谁他，身子轻飘飘的，慢慢从地上站起来，跟在那人身后，走出几步，莫名回头，赫然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心中大是疑惑，这是怎么回事？
满头雾水之际，眉心和太阳穴传来一阵剧烈刺痛，心口更是被重物挤压，几乎喘不过气，忍不住皱眉叫出声，“啊。。。好难受。。。”睁开了眼。
就看见袁克己满头大汗欣喜若狂注视我，“你醒过来了。”一把将我揽在他怀中，用力抱住，哽咽说道：“险些吓死我。”
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推开他，“发生什么事了？”
袁克己说道：“你刚刚呼吸和心跳都停止，我用金针刺你眉心和太阳穴，全无反应，迫不得已解开你衣衫做心脏起搏术。”
登时惊得差点再度昏厥，“你解开了我衣衫？”慌忙低头审视，果然外衣凌乱不堪，尚喜中衣还算完好，这才略感心安，可是羞恼交加，仍然破口大骂，“不要脸的色狼，趁火打劫占人便宜。”
袁克己哭笑不得，“真是狗咬吕洞宾。”
我翻了个白眼，正准备说两句好听的话孝敬他，转念又想起宫中的事，连忙问道：“我昏迷有多久？”
袁克己心不在焉说道：“一二十分钟吧。”
“这么久，不晓得还来得及来不及，你赶紧跟我进宫一趟，等你去救命。”遂将王伏胜和燕王的事简要叙述过一遍，末了说道，“令式夫人那边我已经打过招呼，不必再请示，快去收拾几样救急工具，救人如救火，不要再耽误磨蹭。”
袁克己却不动弹，漆黑瞳仁目不转睛看着我，风马牛不相及的问了一句：“朱雀，你刚刚看到什么了，怎么会活活的被吓死？我这园子里难道有古怪的东西？”
我迟疑了阵，说道：“没有，只是你自水面上冒出来的情景，让我想起了聊斋一个故事。”
袁克己脸色微变，“你怕鬼？”
“嗯，”我叹了口气，“非常怕，无比的怕，从小怕到大，多半是会怕一辈子的吧。”不由自主将小时候梦境遭遇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袁克己沉吟了阵，伸手擦拭我脸颊上的灰土，灯火照耀之下，他轮廓柔和，黑亮头发闪烁光华，笑容清俊优雅，看得我心里兔子乱扑腾了两下，他果然是长得不错的。
然而他说出口的话却让我汗毛倒竖，“以后你不必再害怕，我就是天底下最不可收拾的厉鬼，只要有我在你身边，神鬼都不得再近你跟前。”
我呆了呆，“这话怎么说？”不由自主伸手去摸他手臂，是暖热的，还好还好。
袁克己笑容苦涩惨淡，看着我出神片刻，伸手到胸前，掏出一只黄色绣囊，放在我手上，那绣囊面上用朱砂画着一道古怪的符咒，依稀看来是个人形，但又并不全似，“你把这个拿着。”
“里边是什么东西？”
袁克己一字字说道：“厉鬼的煞。”
我惊得一把将它摔在地上，“我不要我不要。”不管它是真是假，和鬼怪沾染关系的东西，我都不要。
袁克己将绣囊拣起来，强行纳入我衣内，“你收着这个，此后只要我在一日，再不敢有鬼魂来烦扰你，”他将我扶起身，与我面对面，“惊恐、烦扰、畏惧、无奈，一切精神的困扰，我都深刻体验过，它远比肉体的痛苦更难以忍受，我不要你经年累月受折磨，我要你快快活活的，我要这天，再遮不住你的眼， 要这地，再埋不了你的心，要那诸佛鬼神，遇见你都退避三舍！”
我听得心惊肉跳又感动，虚荣心更该死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在面对那些生命中不得不面临的困扰和恐惧时，从来没有一个人帮助过我，即便是口头上的安慰也不曾有过，当然这并非是别人之过，而是因为我天性好强，只会咋呼鸡毛蒜皮的事，真正来自内心深处的忧思惶恐，反而不喜说给人听。
“它真的有这么神？”
袁克己笑道：“当然。”
“你怎么得来的？”
袁克己踌躇了阵，说道：“那年我是自杀而死，你是知道的，临死之前我发过一个咒。”
我一颗心开始往下沉，“什么咒？”
袁克己转开视线，沉吟良久，缓缓说道：“我发下咒，死后要化作厉鬼，让你们所有人不得善终，自相残杀而死，作为代价，我愿意生生世世不受轮回，如受轮回必入畜生饿鬼道。”
我全身冰凉，轻轻颤抖，头皮麻麻的几乎要炸开，“你那意思，现时你已经是厉鬼了？”
袁克己苦笑道：“我不知，我醒来时已经在这个地方，跟前一个人也没有，只有那个黄色的绣囊，我拿到寺庙去问僧人它是什么，僧人告诉我，那是厉鬼的煞。”
我直着眼，抖着手去摸腰间的焰火弹，张剑之，张剑之在哪儿？
袁克己柔声说道：“朱雀，你不用怕我，这世间最不会伤害你的人，莫过于是我。”
焰火弹，焰火弹呢？
他将我自地上扶起来，也不管我有听没有听，换了个话题，“我今天上午得了件宝物，想带你去看。”
终于摸到焰火弹，却发现忘记带火石在身上，绝望之余，终于放声大哭，“我不要宝物，你离我远一点。”用力的推开他，去他娘的王伏胜，去他娘的燕王，去他娘的令式夫人，劳资忍无可忍了，要逃到天涯海角去自生自灭。
袁克己一把抓住我，“那件宝物是个小女孩，身上皮肤纤秀之极，和你当年相去无几，我检测过她质素，和你也非常接近，可以整块剥离来，给你换上。”
我哭道：“你不要再作孽，要救人，要救人你懂不懂？”
袁克己轻笑，“好，你说救人我就跟你去救人，那小女孩回头再说，来，我们进宫去救燕王。”
我拼命摇头，“我不去我不去，你自己去。”我要去找张剑之，和他逃出长安。
袁克己笑出来，“你不去我怎么能进宫，我不能进宫怎么救燕王？”
我哭得更厉害，“我不要跟你在一起，你是鬼，是厉鬼。”
袁克己愣住，良久露出凄凉笑容，“烧掉那个绣囊。”
“什么？”
袁克己缓缓说道：“烧掉了厉鬼的煞，他就会灰飞烟灭。”
我呆了片刻，自衣内掏出那绣囊，“你的意思，我烧了这个黄色绣囊，你就会灰飞烟灭？”
袁克己点头，“是的，”又问我，“你烧么？”
我握着口袋里的焰火弹，出了会神，脑子里渐渐清醒，将绣囊纳入怀中，“我不烧，大老板告诉过我，作为法律工作者，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管多么复杂混乱的局面，只要本着公平公正之心，一定可以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袁克己，我和你之间，是一笔烂帐，两方都有做错，两方都有受苦，假使因为我的恐惧，而让你灰飞烟灭，对你不公平。”
袁克己没做声，良久轻笑，“真好，我很喜欢。”
两人自后园出来，大门口早有昌金备好马匹等在那里，见到我时格外的幽怨，把缰绳递到我手上，幽幽说道：“大人，多保重。”
说完叹息了一声，低着头惆怅不已的走开了。
我翻身上马，问袁克己，“昌金他是怎么了？”
袁克己清了清嗓子，嘴角微微有些笑意，“我刚刚解你衣衫那阵，他也在现场。”
我差点昏厥，“他也在现场?”
“嗯哼，我解开你外衣，隔着中衣对你施心脏起搏术，你胸部虽然不大，但是以男子身姿来看，究竟还是突出了些，他因此起了疑心，伸手过来想要解开你中衣看个究竟。。。”
简直要魂飞魄散，颤声问道：“他，他解开我的中衣？”
袁克己笑道：“除非我死。” 
换言之，昌金没有得逞，这多少让我觉着安慰了些。
“不过，我已告诉他，你是名女子。”














第三九章 怖畏金刚







带袁克己赶回含凉殿的路上，是在凌晨两点光景，路过朱雀门的时候，听到鸡叫声，我惊得险些从马上掉落，偷眼看旁边的袁克己，见他神色如常，不知道是为什么，莫名的觉着安心不少。
“怎么了？”
我干笑，“人们都说鬼是怕听到鸡叫声的。 ”
袁克己点头，“我也听说过这说法，不过，我半点也不惧怕鸡叫。”
心里燃起一丝微弱希望，“袁克己，其实你不是鬼，对不对？你看，你身体有温度，可以在阳光下自由的行走，脸色红润，皮肤有光泽，头发黑亮，额头宽阔饱满。。。”越说声音越小，我观察他竟是这么仔细的？
袁克己勒住缰绳，似笑非笑看着我，“朱雀，张剑之脸上有道疤痕，是当年围捕我的时候，被我用手术刀刺伤后留下的，你知道是在什么地方？”
我茫然道：“张剑之脸上有疤痕？在哪里？”
袁克己没作声，片刻之后突然笑出来，声音听来欢愉畅快之极，跟着一夹马腹，如箭一般射出去。
留下我在原处苦苦思索，张剑之脸上几时受过伤？
抵达大明宫，验过腰牌过宫禁，进到含凉殿正殿燕王寝宫，发现王伏胜宛如一尊雕像一般，站在寝宫门口，也不知已经有多久，大红灯笼凄惶的灯火将他身影拉得老长，夜间寒冷，他身上还是日间单薄的宫衣，被湿重露水所浸润，粘粘的贴在身上，裁剪得他身姿格外瘦削。
我迎上去问道：“燕王怎么样？”
王伏胜没做声，目光投向大明宫三滴水屋檐上遥远的星空，“朱雀，你说，这密云遮盖的星空之上，是什么样世界？可需要兼顾衣食？可饱暖安足？”
袁克己笑出来，“不用问了，燕王死了。”
我大是失望，这岂非表示今天我将不能获知兵工厂的内情了？踌躇片刻，到底还是不死心，游说王伏胜：“大人，也未必就走到那一步了，我带来的这人，”迟疑片刻，大着胆子说道，“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厉鬼，他可以在阴阳两界游走，更有起死回生的本事，你让他去探视燕王看看行不？权当是医死马了，反正也没有损失。”
王伏胜死灰一般眼中掠过一丝光彩，审视袁克己，“他真的有那本事？”
我用力点头，“是的，千真万确。”
王伏胜道：“好，你们跟我来。”转身推开宫门，进入内室。
扑面而来的腥臊恶臭呛得袁克己直皱眉，双足生根立在门外不肯进门，“简直比我当年呆的猪圈还要难闻。”
我揪住他推进去，“娘们一个，挑三拣四，吹毛求疵，鸡蛋里边挑骨头，也不过是脏乱一点，值得你这样大惊小怪嫌三嫌四？”说到最后自家都不好意思了，凭良心说，燕王这寝宫，确实是让人作呕，袁克己挑剔的完全有理由。
袁克己呵呵的笑，踩在一堆凌乱衣物上给我推着走到燕王卧榻跟前，王伏胜撩开低垂帷帐，就见燕王面色青紫躺在绣被中间，嘴角有丝乌黑干涸血迹，双目大张开，瞳孔涣散，脸上神情惊恐万状，伸手探测他呼吸脉搏，一早已经停止，身体微有余温，尚未僵硬，多半是刚刚落气不是太久。
我不敢抱有太大期望，问袁克己：“还有救不？”
袁克己没做声，坐在卧榻边上，沉吟片刻，拉开燕王身上的袍服，解开中衣，露出内衬，正要解内衬活结，王伏胜拦住他：“你要做什么？”
袁克己拨开他，“看看。”一只手灵巧的解开了活结。
我凑上前去，“看出什么来了？”
袁克己没做声，拨开内衬，燕王瘦弱胸膛暴露在灯火之下。
就在燕王胸腔正中央肋骨交合之处，我看到了一个面目狰狞的金刚罗汉头。
这金刚罗汉头呈朱红色，深深嵌在燕王胸前皮肉内，罗汉头上戴着骷髅宝冠，镶嵌有三颗人头骷髅，面目狰狞可怖，令人毛骨悚然。
王伏胜估计以前也没发现过，惊得脱口叫出来，“这是什么？”
袁克己轻轻抚摸那金刚罗汉头，不无痴迷的说道：“多么完美的怖畏金刚罗汉头。”
我颤声问道：“怖畏金刚是谁？”
袁克己手指在金刚头上流连不绝，侃侃而谈：“怖畏金刚，也叫金刚怖畏曼荼罗，三骷金刚，据说他是文殊菩萨的化身，也是格鲁派主修的密宗主尊之一，以凶暴威猛的气势慑伏一切魔障，在密宗的经典教义里边，说他“有伏恶之势，谓之大威； 有护善之功，谓之大德”，由此得名怖畏金刚。”
说话间他转过身对住我诡异的笑，森然说道：“朱雀，我们可能快要找到源头了。”瞳仁凝成一团红色亮点，看来妖异鬼怪之极。
我惊得倒退两步，登时就想拔足狂奔逃走，却又无比想要知道下文，只得硬着头皮颤声问道：“什，什么源头？”
袁克己解开身上衣衫，“你看。”
我壮起胆子扫了一眼他健硕的古铜色肌肤，跟着呆住了。
袁克己的胸前，也有一个和燕王身上一模一样的金刚罗汉头，无论大小和位子，都是毫厘不差，唯一区别只在颜色不是朱红而是靛蓝。
王伏胜此时惊奇更胜过我，“这是谁给你刺上去的？”
袁克己摇头，“我不知，我醒来时候这标记就在我身上，不管用什么药水都无法清除，而按照我所知道的，怖畏金刚是密宗的世尊，而密宗是在唐朝中叶才传入中土的，也就是说，此时此刻，本朝的人，根本不可能有人会知道这罗汉。”
我心跳如鼓，“这说明什么？”
袁克己沉吟片刻，一字一顿说道：“这说明，除了你、我和张剑之，本朝还有第四人，是来自后世，这个第四人，很有可能就是操控局面的那个人。”
我一颗心几乎要从腔子里边跳出来，种种线索在脑中回现，兵器库事件是因有人投递告密的信函给英国公而起，而那封告密的信函，乃至后来引导众人方向的密函，投给张行成的密函，末尾都署着同一个名字：周密。
我大老板的名字，王伏胜的后世。
心中喜苦织集，大老板他也跟来了本朝？
无所不能坚定如磐石的周密，他来本朝做什么？ 
袁克己担忧看着我，“朱雀，你怎么了，想到什么了？”
我低下头，莫名的很想要痛哭出声，“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袁克己轻笑，拍拍我肩膀，“没事，放心，记着我的话，有我在你跟前，鬼神都不得近你身。”
这句话没能安慰到我，因为他不知道，我今次惧怕的，并不是鬼神，而是人，人的心。
袁克己扣好衣袍，问王伏胜：“最近半年以内，燕王和谁人走得比较近？”
王伏胜苦笑，“燕王从来只与我亲近，再没有别人。”
袁克己沉吟了阵，“那么，最近有谁人进出过燕王的寝宫？”
王伏胜想了想，“只有一个洒扫的宫女，是我的亲信，叫做春兰，负责为燕王，”他顿了顿，似是难以启齿，“搜索运送女子的衣衫。”
袁克己立即说道：“把这宫女给我找来。”
王伏胜点头，“我这就去，”想到一件事，满含希冀的问道，“燕王他还能救活么？”
袁克己笑出来，反问王伏胜，“你做什么这么紧张他？”
王伏胜眼神黯淡，状甚凄苦，踌躇良久，“你无论如何要救活他。”说完大步行出寝宫，到底也没说出个中的原因。
袁克己对着昏迷中（还是已经死亡？）的燕王出了会神，淡淡说道：“朱雀，你觉不觉得，燕王和令式夫人生得有点像？”
我仔细辨认了阵，点头说道：“还真是有点像，但令式夫人并没有生过孩子，她嫁给王伏胜的时候，王伏胜已经是太监。”
袁克己眉毛扬起，坏笑道：“令式夫人有个姐姐，叫陈芙蓉。”
我头上天线立刻倒竖起，兴奋跳起五丈高，“有八卦？！”
没有办法，追求八卦和绯闻是女人的天性，我也未能幸免。















第四十章 悔不当初







袁克己笑出来，“你就知道八卦。”
我谄媚的迎上去，拉着他的衣袖，涎着脸说道：“到底有没有？有就说嘛，没有要唱歌。”这是纠缠张剑之时用的行话，假使他问我，唱什么歌，我就会说，十八摸好了。
一般情况下，张剑之会把我揍成猪头三，再骂一句：“不学好。”
“唱什么歌？”
我顺口说道：“十八摸好了。”
说完就后悔不迭，尴尬的要命的矗在他旁边，讪讪的笑，这次不要人揍我就是猪头三了，袁克己哪里能和张剑之比？保不准心里头会怎么的胡思乱想，认定我是个浪荡女。
正准备厚着脸皮亡羊补牢替自己辩解两句，却看见袁克己皱着眉头，面有难色说道：“我自小在国外长大，没听过十八摸，Juicy Girl怎么样？”
我干笑不已，脸上一阵一阵发烧，Juicy Girl这歌儿我知道，内容和十八摸相去无几，很不错的遐想圣品，“不，不要了。。。”
袁克己突然放声大笑，那模样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奶奶家放鹅的情景，记得某次鹅夹了我小腿一口，我七窍生烟，打了鹅脸一巴掌，鹅嘎嘎的叫唤，我该时也是这么的笑，肆意，快活，又泄愤，有种报复成功的快感。
我偷瞄他一眼，“你是在跟我开玩笑？”
袁克己似笑非笑，“你说呢？”
我瘪了瘪嘴，“还是张剑之好，从来不取笑我。”
袁克己笑容僵住，不高兴的说道：“你现在这模样，他就是和你迎面相逢也认不出你，所以不必再思想他。”
我喜滋滋的笑，“你错了，他认出我了。”
袁克己面色微变，“他认出你了？”
我点头，美不滋儿的说道：“是的，就在今天。”
当时只顾着炫耀自家的幸福，事后才知道，这样的回答，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生是非。
记得希腊人说过一句话，人不可太幸福，否则神会嫉妒。
真的是再正确没有了。
袁克己轻柔的问：“你面目全非，他怎么认出你的？”
我说道：“他说，我们认识七年，人海中只要一个背影，一声叹息，他就会认出我，他怎么会认不出我呢？”
袁克己没作声，牙根咬紧，吱吱作响，“你们认识了七年，是啊，我疏忽了这点，我真的疏忽了。。。”利眸看向我，出了会神，森然的笑，“不过，还来得及，我可以补救。”
我颈项背后的寒毛倒竖起，不由自主退后，“你想干什么？”
袁克己步步紧逼，“是他逼我的，我要重新改造你。”
我惊得抽了口冷气，想到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浑身发抖，“你，你疯了？”
袁克己笑得狰狞万状，“是他逼的我，是他的错，我知道他喜欢你，我和令式最初的计划，原本是要将你面容保留，只换个蠢笨的身子，令式此举是为了要诱使王伏胜交出兵工厂的图纸，我此举。。。”
我条件反射问了一句：“你们怎么知道王伏胜会受我诱惑进而交出兵工厂图纸？”
袁克己说道：“你和燕王的亲生母亲陈芙蓉，长得非常的像，而这个陈芙蓉，是王伏胜年少时的爱人，所以令式才会找你去接近王伏胜，又再三再四的警告你，不可趁机勾引王伏胜，为着保险起见，还硬要给你换个蠢笨身子。”
我大叫道：“不可能，你说谎，我见过后世的陈芙蓉照片，她的样子明明和令式夫人一模一样，和我却相去了十万八千里都不止。”
袁克己说道：“轮回中的事，谁说的清楚，反正我见过王伏胜珍藏的陈芙蓉画像，和你有八九分相似。
陈芙蓉当年和王伏胜相爱，但是后来被时为太子的当今圣上所占，生下如今的燕王，王伏胜为了爱侣，遂去太子东宫殿做护卫，期间两人是否有来往，我就不得而知，不久陈芙蓉死了，临死时候想必拜托过王伏胜看顾燕王，所以王伏胜才会在圣上登基，封燕王做太子，赐住禁宫的时候，不惜自残也要跟他入宫。”
我满脑子浆糊，犹记得反问：“他既然这样喜爱陈芙蓉，又为什么会娶令式夫人？”
袁克己冷笑，“令式是陈芙蓉的妹妹，人都说是王伏胜强娶她，哪知道个中的内情，其实根本是令式强迫要嫁给他的。”
我呐呐道：“令式这么彪悍？这事儿换在二十一世纪，都不见得能有好名声，在本朝岂非是更加惹人耻笑？”
袁克己撇嘴，“只要可以和心爱之人在一起，被人耻笑算什么？”
我干笑，接回他原来话题，“你此举又是为什么？”
袁克己发狠笑道：“当然是为打击张剑之，我知道他会来本世，也知道他万分喜欢你，所以我要他见到你的时候，说不出的痛苦，觉得你是个妖怪，又放不下你，每天看着女头男身的伴侣，饱受折磨。”
我打了个寒战，“你们当初是要给我换男人的身体？”
袁克己用力点头，说到他说钟爱又擅长的生化工作，顿时极端的得意，目露狂热光芒，“是的，这项技术我研究了足足三年有余，牺牲将近一百二十人，总算小有成就，将换体人平均寿命由原来的三个月提高到半年，这说明我的路子是正确的，沿途摸索下去，也许有可能使换体人生命达到正常寿年呢。。。”
我头皮乍起，慌忙问道：“后来为什么又改变了主意？”
袁克己登时住口，倏然撇开脸。
我追问道：“为什么？”
袁克己被逼不过，狼狈说道：“理由我当时就给出来了。”
我仔细回想，他当时说过什么了？“你说你不忍？”
“嗯。”
我穷追不舍，“不忍什么，你一直没说。”
袁克己吸了口气，索性破罐子破摔，坦言道：“我不忍你再因为我受苦，因为我的缘故，你生活如此艰辛，却始终不言放弃，以前每每你来找张剑之，我都躲在暗处看，你笑容甜美，像块抹布。。。”
听得很是无语，颇是想抗议，笑起来像抹布，那是什么比喻，转念想此人是理工科毕业，难道还指望他说得出我笑容如春光中的玫瑰这样根本不存在他脑子里边的话？知足吧，没有说我笑起来像菊花，似乎就已经该偷着乐了。
“。。。我心里就恨，多年之后的今天，我获知到，该时你正忍受着难以忍受且永无止境的痛苦，我心里是悔，你笑得越是像抹布，我心里就越是悔，也越发的欣赏。”
我苦笑，“你难以自圆其说，设若你果真悔不当初，又对我有一定程度的欣赏，不忍我再受苦，那会儿做什么不放我走，却要换了我的脸？”
袁克己叹了口气，“我起先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后来我明白了。”
“为什么？”
袁克己直率的看着我，不遮不掩，“我不愿意你和张剑之在一起。”
“所以你就换了我的脸，以为这样一来，张剑之就认不出我了？”
袁克己点头，“是，但是我疏忽了一点，张剑之和你认得多年，又是刑警出身，观察最是敏锐，不可能因为你容颜有改，就认不出你，所以我得重新打算，”若有所思盘算，“那具十五岁的小少女身体，质素和你相当吻合。。。”
我手足冰凉，“你想干什么？”脑中飞速的思考，不管他想干什么，肯定都不是好事！
想到这一点，来不及更多细做考虑，转头拔足飞奔。
心中真的是万分的悲凉，我和袁克己的孽缘，究竟是在哪一世结下的？
袁克己跟在我身后，“朱雀你听我说，手术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可怕。”
我怒，“我怕的不是手术，是你，你是个疯子。”
不留神一脚踩住件滑溜溜的绸缎衣服，跌了个嘴啃青泥，爬起来继续抱头鼠窜。
袁克己腿长脚长，我跑三步他两步就到位，很快将麻雀擒拿到手，柔声说道：“我精神方面不存在障碍，因此不是疯子。”
我张口用力咬了他胳臂一口，袁克己吃痛松开手，小人朱雀立即回身猛踢他下盘一脚，正中红心，袁克己痛得扑倒在地上，“朱雀你别走。。。”
哪里管他那么多，劳资又不是受虐狂，才不肯留下来给他瞎折腾，反正身上还拿着王伏胜的腰牌，立即就出宫去丞相府找张剑之去。
打开朱漆大门，闷头闷脑的窜出去，正撞在一个人身上，登时头昏眼花。
那人威严喝道：“怎么这么莽撞？”
我摇头晃脑的睁开眼，看着来人，突然呆住了。
那是我奶奶。
奶奶和爷爷结婚的时候年纪很小，只有十六岁，十九岁生下爸爸，爸爸二十岁和妈妈结婚，当年生下我，所以奶奶三十九岁就有了我这个孙女，她抚养我到七岁，送回城里读书，童年的记忆我一清二楚，跟前这人看来也是四十来岁，样子完全是奶奶的翻版。
我忍了又忍，到底是没忍住，扑到来人怀里，很伤心很委屈的哭出来，“奶奶，他们欺负我。”
小的时候和顽童打架，输了回家告状，不管自己有理没有理，开口永远是这一句：他们欺负我。














第四十章 伪诈假官







宴会散场的时候，张剑之步出大明宫，站在华灯璀璨流光溢彩的长安大街上，突然觉得很寂寞，但是回睨大明宫三滴水的飞檐，想着那个栖身在凋敝荒凉的正殿里边的宝货，又有种暖洋洋的说不出的幸福滋味，不过，一年来始终折磨他的寝食难安的揪心疼痛，并没有因此消失，只是有所缓解，经年积累的忧思和焦虑，必须长久的呆在那宝货身边，才可逐渐解除。
李震双手抱臂，站在旁边冷眼打量他，“你宴会中场出去方便，回来之后就乐得像个傻子，不寻常。”
张剑之嘴角微微翘起，却不接李震话头。
早在突击搜查蔚、丰二州兵器库时，他就看出李震精神方面有障碍（这是张剑之常年讥诮别人的话，凡是他觉得人家不好，就冷着脸子说人精神方面有障碍，人格方面有缺陷，智力方面也欠缺良好表现），李震明明是负责蔚州甘棠的兵工厂和库房，却在半途硬插到自己武定这边，将武定发现的几处兵工厂和兵器库，连同自己随行的人马都搜了个遍，问他找什么，此人倒也老实，坦言是找朱雀。
张剑之是个强人，眼里揉不得半点沙子，随即揪了李震到僻静场所，厉声追问他和朱雀的关系，态度恶劣粗暴，激怒李震，结果两人当场打起来，并且各有胜负，李震踢中张剑之胸口一腿，张剑之打中李震脸上一拳。
英国公和张行成得知二人打架，都觉着好笑之极，擒住两人问起因。考虑到朱雀是女子的事实多半两位重臣都接受不了，张、李二人不约而同选择了隐瞒，只说是看对方不顺眼，说多了两句，就打起来了。
这番话当然哄不住老谋深算又精于世故的英国公和张行成，不过，因为两人都没有受伤，又有更加紧迫的事需要考虑，遂也没再追问。
而在英国公看来，李震的拳脚和刀剑功夫都是受过名师指点的，张剑之居然能够和他打成平手，着实让他有点惊讶，对张剑之其人又多了几分赞赏，因此和张行成商议，要给他在朝中谋取个官职，也方面差遣他上下行走办事。
蔚、丰二州之行，对张剑之来说其实是非常失望的，因为朱雀根本不在那里；对李震来说，略感失望，虽然朱雀不在那里，但是找到了兵器库和兵工厂，也算收获；对英国公和张行成来说，则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虽然没有卫明伦的地图，靠着王白衣的指引，两队人马在两地还是找到密函所说的几处兵工厂和兵器库，虽然中途可能走漏了风声，使得他们扑了个空，只收获无数兵工和铠甲，没有逮到活人，但现场遗留的许多来不及处理的物证和书证，都将兵工厂的主持毫无疑义的指向了两人：柳奭和陈援。
柳奭是前废后王氏的舅父，陈援是燕王近臣王伏胜妻子陈令式的长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陈援经营有一支往来西域的驼队。
至此，兵工厂主使人的矛头，已经直接指向了王氏一族和燕王党，就查证事实角度而言，此案似乎已经开始露出冰山一角，只要再花费一点心力，将相关人等缉捕来询问，就可水落石出了。
忧的是，事情若真的搬上台面，提到刑部就审，王氏也就算了，已经打入冷宫，势力已然是衰落，如何践踏都不是问题，但燕王情何以堪？
虽然有武皇后的打压，但圣上对燕王明显还是抱有希望的，要不然也不会在免除他太子位之后仍然留他在宫中，无论武皇后如何的从旁暗示，始终不松口让他出宫。
在这种情况下，贸然的触动燕王，一定不得圣上喜欢，何况还是谋逆的大罪，一旦坐实了罪名，甚至连性命都有可能受到威胁，圣上如何会答应？
可是如果就此不了了之，先前调兵过蔚州和丰州那阵，已经到兵部报备过，以武皇后在朝中的触觉，不可能没得到风声，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放弃对兵工厂案件的追诉，摆明是在偏袒王氏一族和燕王党，武皇后正如日中天，她和王氏有心结，燕王留在宫中也是她肉中毒刺，这样当面的拭其锋芒，拂背她的圣意，风险该是多么的大。
两难啊。。。
自获知两地的详细情况以来，十来天中英国公和张行成都在反复的煎熬，看着那一车一车秘密送回的证物和证据，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末了只好先行存放在户部的仓库里，派亲信看守着。
转眼到腊月三十，百官按惯例入大明宫朝贺年岁，在金銮殿上吃贺席，期间武皇后轻描淡写的问了英国公一句，“前阵子要你特别留意大明宫的动向，你可有何发现？”
英国公心下一沉，不由自主看向张行成，见张行成垂在腰间的右手轻轻摇摆，知他是要自己噤声，遂含混答道：“回皇后，密切注意当中。”
武皇后凤眼微展，意味深长说道：“哀家知道你为人耿直，必然会公正料理一切争端，不会因为两难，而置社稷江山于水火。”
英国公脸色微变，“臣惶恐。”
圣上在旁边龙椅上发呆，神思恍惚模样，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燕王坐在圣上下垂手，旁边是武皇后的亲生子太子李弘。
武皇后眼角扫过圣上，有些不喜，顾虑他颜面，也没作声。
然而等了半晌，始终不见圣上回神，问了一句：“圣上，你在思想什么呢？”
圣上如梦方醒，对着下垂手的燕王脱口说道：“忠儿，你可有去探望你母后？”
话一出口，四下顿时静寂如无人之境，众人齐齐又是吃惊又是错愕看着圣上，都噤声不敢言语，连呼吸也不敢大口。
武皇后面色怫然，“圣上，燕王的母亲多年前已经过世，他哪里来的母后？假使你说的是冷宫那位王氏义母，其人废黜后位也有好些时间的了，圣上你可真是旧情不忘。”
一番话甩出来，软中有刺，圣上干笑不已，半个字也没敢吭。
此后半场盛筵，众人都吃得食不甘味，武皇后脸色始终阴沉似水，圣上时不时偷眼看她，一副噤若寒蝉模样，也让众人看得满心不是滋味，恻然之极，我大唐帝国的天子，受一妇人所治，委屈至如此地步。。。
全场上下，只得一个张剑之始终笑容不改，眼角眉梢都是飞溅出来的欢喜，不过英国公和张行成只当他见过世面少，所以为出席如此盛宴而欢喜，哪里知道是另有原因。
散席之后，英国公父子、张剑之和张行成四人一并出宫，张行成和英国公走在前，虽然心事重重迫不及待想要相互商议下一步的对策，却都沉得住气，并不在路上交谈，只是临要分手时候张行成才低声说道：“我明日过你府上，细细话谈。”
张剑之和李震在后边，说得不合，又快要打起来。
张剑之面无表情，“我乐我的，干你嘛事。”
李震嗅觉灵敏之极，虽说不了解张剑之，但知道朱雀是此人的目标所在，他肯听命办事的唯一原因，不外是因为父亲和张丞相含混的说辞，使得他相信可以经由追查兵器库事件找到朱雀，如今见到他欢喜难以压抑的表情，立即就猜想，会不会是他得到什么和朱雀有关的消息？
“说，你是不是打听到什么消息，和朱大人有关？”
张剑之呲牙咧嘴的笑，露出森森白牙，“二皮脸，你可以猜想，但永远不会有机会获悉。”
李震有些怒，却又莫名惊喜，顾不得张剑之对他的侮辱称呼，急切问道：“朱大人有下落了？”
张剑之顽劣的笑，“是有如何，我偏不告诉你。”
李震大喜，“她情况可好？”
张剑之傲慢俾倪道：“轮不到你关心。”
李震摸了摸下巴，“瞧你这熊瞎子找到蜂蜜一般的欢喜样，我姑且猜测，她应当还是安全的，嗯，多半还就在大明宫里边，便是这样，我就慢慢的去找她，翻遍整个大明宫，就不信找不到她。”
张剑之哼了一声，“不必指望，你找到她的可能性，和李大嘴当选为武林盟主的概率一样高。”
“什么意思？”
张剑之不耐说道：“就是基本没有可能。”
李震甚是沉稳的笑，“你听说过那句话没有，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她在大明宫，我就是将整片宫殿翻开来，也不过半个月光景，找到她之后，你猜我要如何对待她？”
张剑之利眸微微眯起，“你想干什么？”
李震笑道：“按照本朝的律法，没有做官资格的人，诈取官位，是为伪诈假官，经查处之后，要判处流放二千里的刑罚，但女子不受此刑罚，改罚并为奴，或者做官婢，或者下教坊做歌妓，我正在考虑，什么时候将朱雀是女子的事，告诉父亲和张丞相。”
张剑之眉峰微动，眼中杀机暗闪，“你敢！”
李震笑得愉快之极，“我有什么不敢的，我现在就去，等朱雀贬谪为歌妓，我再出银子赎买她，娶回家做侍妾，也是不错的。”
说完作势要去追赶走在前边的张行成和英国公。
张剑之大急，深知李震是说得到做得到，连忙闪身拦在他跟前，“慢着！”
李震转过身来，笑容俊朗和煦如春风，“她在什么地方？”














第四一章 三骷手镜







小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有两件，第一是让奶奶给我梳两个圆圆的宝福髻，扎两朵粉团团的小花，然后得意洋洋的去幼儿园；第二是跟着爷爷去各村各乡视察工作，彼时爷爷是村里的党支书，因为清正，深得各位乡亲父老热爱，另外手上恰好又有那么小小的一点权力，使得众人心照不宣都存着讨好他的心思，但是爷爷从不收人礼物，便是这样，他旁边带的小小活动麻布口袋区区在下不才我，就成了理想的中转站。一般情况下，春天的樱桃，夏天的桃李，秋天的苹果，冬天的橘子，一年四季时鲜的水果，到了丰收季节，只要我跟着爷爷出去转上一圈，就可带回满满几麻袋，够一家人吃上好几星期的。
不仅如此，更为恶劣的是，我还出了名的霸道，仗着自己是家族里最小的小女，上边全部是哥哥堂哥，爷爷奶奶都因此格外宠爱我，便无法无天，见什么要什么，不给就满地撒泼，玩耍时候经过哪家的园子，瞧着人家的李子花开得热烈，觉得好看，抬手就要折一把，觉着人家的梨子果结得饱满，不管有熟没熟，一翻身就爬上树，连吃带拿，大模大样的糟蹋。
所以乡亲们都叫我李老爷，那是一部老电影里某地主的名字。
爷爷偏袒我，每次我犯事给人揪到家里，他总是好言劝人家回去，从来不舍得动我一手指头，奶奶就比较凶猛，会当场请我吃竹笋炒肉肉，揍得我鬼哭狼嚎，以使人家泄愤。
多年之后我认识张剑之，带他回家玩，奶奶和他一见如故，共同讨论料理我的各种方法，最后总结经验教训，说我就是典型石榴型人――不时常敲打会造反。
我从小到大挨奶奶的揍，简直比米还要多，即便如此，我和奶奶仍然很亲，我在外边受了委屈，奶奶永远是第一哭诉对象，她说话不多，但是句句都是肯綮，也是因为如此，奶奶过世时候，我痛彻心扉，虽然知道人的寿命短暂，迟早有一天她会离开我，然而真正走到这一天的时候，不管事前做了多少的准备，始终还是会有措手不及的张惶和难以言喻的悲凉。
奶奶去世的时候我不在她身边，妈妈说她喃喃叫我的名字，始终不肯合眼，最后妈妈没有办法，只好叫堂弟穿上我的衣服，冒充是我，站在奶奶旁边，要她安心，奶奶摸着堂弟的头，不住落泪，说了最后一句：“记着那个姓张的人。”
妈妈一直以为她说的是张剑之，但我知道，奶奶说的其实是那个会摆逆天夺魂阵，有能力化解我命中死劫的张姓人。
我抱住这中年女子，嗷嗷哭道：“奶奶，他们欺负我。”
王伏胜看得吃惊，“春兰，你几时多出这么大的孙女？”
那女子没好气的瞪他一眼，推开我，举起手上宫灯，灯火照着我泪眼婆娑的脸，“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跑到宫里胡乱认亲？”
我蹲在地上，嗷呜嗷呜的哭，觉得真是委屈之极。
好端端的一个亲人，她偏偏不认识我。
折磨我好多年的人，偏偏摆脱不了。
好命苦。。。
袁克己跟上来，弯下腰拍着我的肩膀，柔声说道：“好了，不要哭了。”
我没搭理他，一边哭一边盘算，要怎么混出宫去找张剑之。
就算所有人都离开我，张剑之始终是在的。
女子听我哭得实在可怜（她哪知我是半真半假），多少有点心软，把灯笼交给王伏胜，跨过高高门槛，蹲在我旁边，掏出身上丝帕擦拭我脸上泪水，“怎么哭的这么伤心，谁欺负了你？”
以前奶奶见着我痛哭，就是说这句话。
这一次是真的泪如雨下，一头扑进她怀中，正准备打扫喉咙嘤嘤娇啼（嗷嗷嚎叫？）一番，却撞到一个东西，坚硬非常，登时头昏眼花，险些仰倒在地上。
袁克己慌忙扶住我，推到他身后，警觉看那女子，“你怀中藏有什么东西？”
女子沉吟了阵，慢慢伸手入胸衣内，掏出一面四四方方的青铜手镜，摊在掌心，给我们看。
袁克己接过青铜手镜，对住它出神，我自他身后探头张望，恰好在这时，他翻转铜镜，就看见镜背的弓形钮上，雕刻有细细密密的席纹和鳞纹，在钮座的底端，并排有三颗狰狞的骷髅人头，镜背的正中用朱砂红笔写着一个“鉴”字，以奇形怪状的符咒包围住。
我看得皱眉道：“符咒图案好眼熟。。。”突然想起来，那可不就是我自小带在身上的砚却鬼头像四周刻画的符咒？
女子有些惊异，说道：“你见过这符咒图案？”
我点头，“是的。”
女子大喜过望，一把将我自袁克己身后拽出来，“你跟我走！”
我干笑了阵，“去哪里？”
“慈恩寺，”她神情激动万分，“我找你很久了。”
王伏胜慌忙拦住她，“春兰，明风的事不急在一时，燕王的事要先料理了。”
我眼珠转了转，王伏胜说的难道是朱明风？我爷爷？想想有可能。。。
女子一拍额头，“说的是，燕王的事更急迫，我们先解决他的问题。”牢牢抓住我的手，仿佛生怕我逃窜走。
王伏胜对袁克己说道：“她就是我找来看顾燕王的宫女春兰，你有什么要问的？”
袁克己仍然在研究那青铜手镜，心不在焉说道：“是么，跟我来。”
带她行至燕王卧榻跟前，爬上卧榻，将燕王身上衣衫全部拉开，拿着镜子和他胸前的金刚罗汉头像仔细对比。
春兰见到燕王胸前图案，惊得险些叫出来，慌忙用手背捂住口，颤声说道：“那是什么？”
我热心的回答：“怖畏金刚罗汉头。”
春兰颤声道：“它是怎么来的，谁给他刺上去的，燕王怎么了？”
王伏胜苦笑：“我也想知道。”
春兰开口还想要询问，王伏胜见袁克己皱眉苦思，额头上汗珠隐约可见，遂制止她，“我们先不要说话，让他想想。”
三人点头，跟着就象木头人一样矗在原处，各自想着自己心事，直到天方吐出鱼肚白的时候，袁克己终于笑出来，“三骷金刚咒，原来是这么用的。”
三个人条件反射接口问道：“怎么用的？”
袁克己翻转手镜，把底座朝上，正对住卧榻旁边硕大明烛，调试角度，走到十点钟方向，那明烛照射在镜子正中，袁克己闭上双眼，嘴唇开合，似是说了几句话，跟着一股妖异光线就自镜中暴射而出，正对住燕王胸前的金刚罗汉头，那头像立时有了生命，若隐若现，对着众人龇牙咧嘴，仿佛是想要破胸而出。
我看得心惊肉跳，拼命念般若心经。
王伏胜和春兰都是面色如雪。
袁克己说道：“朱雀，把那个绣囊拿给我。”
我抖着手，自衣内摸出绣囊，递给袁克己，他接来按在巍金刚头上，那头像立时缩回胸内，但又似乎不大顺服，总是左冲右突，袁克己牢牢按住绣囊，额头上汗珠滚滚落下，口中念念有词，我竖起耳朵听，但一个字也没听懂。
半刻钟功夫，卧榻上燕王青白面容开始有了几分血色，少顷之后竟然发出细若蚊蚋的呻吟声，王伏胜喜得扑过去，“燕王，燕王你怎么样？”
燕王缓缓睁开迷蒙双眼，对着王伏胜发了会呆，“我头好痛，是不是晚间夜宴喝多了？”
王伏胜连忙问道：“你都喝了什么？”
燕王想了想，“就是武皇后递给我的一杯剑南春酒。”
袁克己瞪大了眼，脱口说道：“不会吧，武皇后给你喝春酒？”显然是想到花花那里去了。
我又好气又好笑的打了他一拳，“春酒，是本朝文人对白酒的雅称，剑南春酒是剑州的贡酒，因为剑州偏远，进京一趟非常不易，所以比其他贡酒更珍贵，武皇后赐他喝春酒，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友善。”














第四二章 菱花镜破







袁克己尴尬的笑，摸了摸鼻子，退到一边。
燕王自卧榻上坐起来，目光在我和袁克己中间来回打转，“伏胜，他们都是谁？”
王伏胜替他扣紧身上衣衫，盖上锦被，“一个是新分来伺候你的内廷太监，一个是外头的医官，”沉吟了阵，“燕王，你什么时候开始纹身的？我怎不知道？”
燕王茫然道：“纹身？我没有啊？”
王伏胜拉开他衣衫，指着他胸前金刚头像，“这头像是什么时候有的？”
燕王低头看去，跟着悚然变色，“那，那是什么？”
众人面面相觑，齐声问道：“不是你找人纹的？”
燕王摇头，“不是。”
我问道：“燕王最近都去过什么地方？”
想起从前看社会新闻，说有放浪男女到酒吧买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浴缸里，被冰块包围，旁边墙上写：快打急救电话，否则性命不保。送到医院才发现，原来肾脏器官已经给人摘除。
燕王的纹身，是否也是这样纹上去的？
王伏胜说道：“只在腊月二十三那日，去大南街慈恩寺一趟，拜会慈云和尚，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折返大明宫。”
大南街慈恩寺自王伏胜口中说出，袁克己身形轻颤，惊讶道：“大南街慈恩寺？”
王伏胜点头。
我狐疑转头看他，“怎么了？”
袁克己迟疑了阵，“我自尽之后醒来所在的地方，就是大南街的慈恩寺。”
我学着张剑之思考时候的模样，摸了摸下巴，“这样说起来，这个慈恩寺，怕是有点古怪了，我们势必要去看看。”盘算着抽空通知张剑之，跟我一起去探险。
王伏胜尚未来得及表态，春兰在旁边喜不自胜说道：“那敢情是最好，不瞒你说，即便你不提，我也要带你走一趟慈恩寺，你主动提出来，真是瞌睡时候掉枕头，刚好这会儿天亮了，我们现在就去。”
说完不由分手捉了我的手就往外走。
我给她拽得跌跌撞撞，想起先前她说过的，“你说你找我很久了？”
春兰用力点头，“是。”大步流星，马不停蹄。
“你找我做什么？”
“这个话说来可就长了，我们路上慢慢说，唉，我真是恨不得长出两只翅膀，立刻就飞到慈恩寺去。” 
我无奈的笑，终于发现自己性急的原因了，原来是受遗传影响。
袁克己几步上抓住我胳臂，“朱雀，别忙着出宫，这件事要从长慢慢计划。”将我自春兰跟前拽过来，安置在身后，正色说道，“那地方不大太平。”
春兰眯起眼，面色一沉，“你是什么意思？赶快把人还给我。”伸手过来想要捞人。
袁克己翻掌切出，正中春兰手腕，春兰吃痛缩回手，又是吃惊又是愤怒瞪着袁克己，“伏胜，这小子哪儿来的？”
王伏胜斟酌了阵，“春兰，这人说的对，你到寝宫外等我一等，我安置燕王躺下，稍作安排，和你一起过慈恩寺，”他瘦削苍白面颊上神情坚毅，“燕王今次中邪，实在蹊跷，我要求个答案。”
春兰颇是不大乐意，却也不好当面顶撞王伏胜，遂不甘不愿瞪了袁克己一眼，对王伏胜说道：“你可快点打理燕王，我急躁的很，最不爱等人。”
王伏胜笑道：“我知道。”
春兰眼珠转了转，含笑对我说道：“小哥儿，你不是想要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来，跟我到外间，我慢慢说给你听。”笑眉笑眼的样子，说不出的亲切。
我不由自主摸过去，袁克己在后边想扣住我腰带，将我拉回来，给我踢了一脚，只好松手，等我和春兰走到寝宫门口，他到底是忍不住，也跟了上来。
三人站在寒冷的冬日早晨，春兰和我偎依在一起，袁克己站在旁边三步远处，耳朵竖起，防贼一样的严阵以待。
春兰说道：“很早之前，我有过一个爱人，叫朱明风，我们同年，又是邻居，感情很好，我十四岁入宫，到二十四岁出宫，他等我遣返足足等了十年。”
我羡慕的说道：“那你不是很幸福？” 
春兰轻笑，平凡容貌光彩照人，“是，我回家乡的当年，就和他成亲了，不久生下孩子，当时资州府招兵，为着每个月能有一两五钱银子做家用，他报名入了州府的射声营，每三个月可回家来看望我和孩子一次，如此持续了有四年之久。”
顿时感慨道：“古代的军嫂显然比现代的军嫂要幸福很多啊。”
公司有位同事，嫁给部队一位军官，半年才有一次探亲假，其余时间都是同事每周飞去团聚。
“不晓得射声营招待兵丁家属探亲不？”
袁克己忍俊不禁，讪讪的取笑我：“朱雀，你脑子的天线究竟是如何搭建的？全不相干的两种关系，活活能给你扯到一起。”
我干笑不已。 
春兰听得似懂非懂，想了想，说道：“假使你的意思是在问我是否可以去兵营探望明风，答案是可以，只是不能留宿。”
“哦哦，四年之后呢？”
春兰叹了口气，“四年之后，太宗皇帝征兵讨伐辽东，明风也在东征之列，这一去就是五年。”
我皱眉道：“不对啊，太宗皇帝在位，一共攻打辽东三次，没有一次超过两年的，朱明风老爷子怎么会去了五年？”
春兰神色黯然，“这件事直到今天我还疑惑，他出征辽东的第二年，就有战报送到我家，说他不幸战死，州府根据他从军的年限，给了五千两银子抚恤，但是五年之后，他居然回来了。”
我睁大眼，“是不是有人冒充？”
就象那部经典的似是故人来老片一样，有面貌酷似的战友，受了殉国同袍的委托，回同袍家乡照顾他妻子儿女，结果和同袍妻子相爱，最后给人识破，为了爱情慷慨赴死。
多么浪漫啊。。。
但是春兰摇头，“不是，我肯定是他，神情举止，各种细小动作，无一处不是，别人冒充不来的。”
顿时失望，“那就是他临阵脱逃，诈死逃避战事，回来和你团聚了。”
春兰又摇头，“我曾经这样问过他，但是他却又摇头，说不是，只要我不可多问，安心和他过日子，我也不是爱寻根问底的人，他这么说，我也就听从了，为了不给左邻右舍认出来，我们带着孩子搬家，到了邻镇，在那里十分美满幸福的生活了一年光景，然后他就失踪了。”
“失踪？”
春兰眼圈发红，“对，失踪，我带着孩子发疯一般到处找他，足迹走遍整个剑南，始终一无所获，后来甚至连孩子也丢失了。”
我大是同情，抚摸她头发，“好可怜。”
“百般无奈之下，我从剑州过长安找伏胜，求他想办法，抵达长安的当天晚上，我借宿在大南街的慈恩寺，在那里求了支签。”
我精神大振，好了，关键的内容来了，“签子怎么说？”
“签子上写：菱花镜破复重圆，复添福棱与儿孙。”
我咂摸咂摸个中含意，试探说道：“这是支上签啊，说明你和丈夫有相逢的一天，而且还会再生小孩。”
春兰面色喜悦，“当时解签的师傅也是这么对我解释的，又给了我那面青铜手镜给，说我和丈夫缘分难分难舍，但是有劫煞纠缠，只有找到一个能够辨认出这铜镜背后的朱红符咒的人做中转，经由此人，才有机会找到丈夫，他嘱咐我遇到这个人，就带他到慈恩寺。”
我恍然大悟道：“难怪你看到我这么欣喜。”
春兰紧紧握住我的手，“所以你一定要跟我去一趟，我找丈夫，已经找了四年多了，能用的方法均以用尽，你是我唯一的指望。”
我拍拍她的手背，“放心，我跟你去，一定跟你去。”那可是我爷爷和奶奶啊，要是他们俩不能在一起，我自哪儿冒出来嘛。。。
春兰大喜过望，探头进去张望，焦躁道：“伏胜怎么还不出来，真是急死我，进去看看。”
话音才落，王伏胜就自内室出来，小心带上宫门，整了整衣衫，将头发仔细捞起，塞进帽子里，确定身上都齐整了，“我们走吧。”
看得我好不心酸，这十足十就是我大老板的习惯，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干净整洁，一丝不苟。
出了大明宫，早有王伏胜预先安排的马夫牵了马匹守在宫墙拐角的僻静处，四人翻身上马，沿着朱雀街缓步前行，时候还早，但街上已经有往来商贩活动，我闻到空气中香喷喷的早餐味道，忍不住吞口水，记忆中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去王杰的铺子帮衬烧饼酸辣汤了，不知道他还记得不记得我。。。
走着走着想起王伏胜的承诺，说道：“王大人，你之前答应过我，只要救活燕王，就解答我心中各种疑问，这话还算话不？”
王伏胜憔悴面容平静如秋水，“算话，你想问什么，问吧。”
我喜得像偷鸡成功的黄鼠狼，正要开口问出第一个问题，却看见张剑之杀气腾腾的自宽阔大街对面朝我飞奔过来。
“朱雀，你要去哪儿？做什么不听我的话？！”














第四三章 我心微喜







善知识，我心微喜，为这天、这地、这花、这草，为眼中灯明，为耳内聆音，为青莲染黄泥，为白象负红尘，于天上见深渊，与无所希望中得救，如是我闻，亦安然。 （摘自《朱雀记》）
我吓了一跳，险些从马上跌落，只不过是眨眼间的功夫，他已经穿过大街，走到我跟前，眉宇之间波涛如怒，“你要去哪里？我不是让你老实呆在含凉殿的？”
我吞了吞口水，“慈，慈恩寺。”
“去做什么？”
“看，看热闹。”
张剑之面色铁青，如包裹丝绒的烈焰，柔声问道：“看热闹？嗯？”
以我多年的经验教训，每当张剑之这样说话，就表示他实打实愤怒到极处了，若是这时候不赶紧求饶，就等着挨揍挨得生活不能自理吧。
可是要我当街求饶。。。我要面子。。。我不干。。。
干笑了两声，缩在袁克己旁边，“你不要打我，大庭广众之下，多么丢人。”
袁克己拨转马头斜斜插到我前天，横在张剑之跟前，坐骑来回打着响鼻，喷出腥臊热气，直冲张剑之面上，“放心，麻雀，有我在，他不敢打你的。”
张剑之冷哼一声，“滚开。”
袁克己扬起下巴，桀桀大笑了两声，状甚不屑道：“你以为自己是谁？你以为这是在什么地方？”
张剑之厌恶看着袁克己，“我现在给你两条路走，要么，自己滚蛋，要么，我送你归天。”
“送我归天？哈哈，”袁克己大笑，但声音之中全无笑意，俯身到张剑之跟前，勾动唇角，“试试看？我很久之前已经想要和你比试看，也许今天是个机会。”
我大惊失色，“不行，不行，袁克己，你们不能打架，这对张剑之不公平，即便你赢了他，也是不光采的。”他是厉鬼，又懂得驱咒，张剑之再利害也是血肉的身体平常人，两相交锋，张剑之是必败无疑的。
这些细情张剑之却又不知，听到我说辞，登时气得额间青筋湛湛，双目之中几乎要喷出火来，一字字说道：“我想知道，何以见得，我一定会输？”
我头皮乍起，这才发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亡羊补牢的砌墙，“小甜心，我没有藐视你的意思，事实上是因为袁克己他。。。”
突然又顿住了。
我要告诉张剑之袁克己是厉鬼么？我说出来他会相信么？如果相信我所说的，又会如何对付袁克己？
各种想法心中云集，呆呆看着张剑之，几度张口，却又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张剑之面上平静无波，衣下的肌肉却绷紧，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沉重压力，“他怎样？”
“他。。。”
犹豫半天，叹了口气，“他不算坏人的，你不要为难他。”
张剑之怒极笑出来，“我为难他？听你说话的口吻，我反而是坏人了？我前思后想大半宿，觉着留你单独在宫中实在不放心，巴巴的一大清早赶来找你，结果没有想到，一夕之间，风云变色，我竟成了坏人？朱雀，你这急转弯也来得忒彪悍了点吧？还是谁在你跟前长久一些，谁就是好人了？”
旁边的春兰打了个突，低声问王伏胜：“说话真是古怪，听起来酸味四溢的，”指着我问，“伏胜，这小哥儿确信是内监，不是娈童？”
王伏胜说道：“他是令式送进宫的，应该是阉割过，令式行事一向小心，不会出错。”
春兰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不无遗憾道：“这么周正英武的公子，喜欢内监，可真是少见。。。”
我听得啼笑皆非，但是这会儿也没心思去澄清，生气道：“张剑之，你说这话什么意思，我是什么样人，你还不清楚？”
张剑之冷笑，“以前我是清楚的，现在可未必了。”
我听得无名火起，也杠上了他，“那行，不如你就先回丞相府去，容我办完了事，再约你进宫来，好生和你沟通看，尽量让你知道我是什么样人，这会儿我可有急事，就不跟你多说了，烦请你把路让出来，给我行个方便。”
张剑之气得面色铁青，“朱雀，你。。。”
袁克己快意的笑出来，“张剑之，听到没有，我们不欢迎你，识相的就让到一边去，”又亲热挽住我腰身，“麻雀，来，我们走。”
春兰打了个寒战，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打开袁克己的手，将我拽到她旁边，警告袁克己，“这个小哥儿，不准你随便兜揽，”又对张剑之说道，“你也是的，生的仪表堂堂的，不爱女子也无妨，好歹找个须眉或者娈童也可，做什么要纠缠内监？”
张剑之不耐瞪她一眼，跟着就愣住了，脱口叫道：“朱奶奶？”
春兰顿时拉长了脸，“什么猪奶奶牛奶奶，奴家有名字叫春兰。”
张剑之吃惊得说话都不利索了，双眼暴突起，指着春兰问我：“麻雀，她不是。。。”
我赶紧点头，“是的，是的，不仅如此，她还有个丈夫叫做朱明风，”特别在那三字处停顿强调，希望张剑之能够听明白，“失踪四年多了，我可以帮她找到丈夫。”遂把春兰的遭遇简要说过一遍，末了满含希冀道，“张剑之，你和我一起去慈恩寺好不好？”
张剑之眼中波光闪动，“她的丈夫叫做朱明风？失踪了三四年？求签说可以破镜重圆，但是要你帮忙？”
我点头，“是的，”可怜巴巴看着他，“张剑之，这件事非常重要，如果他们不能见面，势必就不会有后代了，没有后代，那个，那个，”低头揪住衣带把玩，声音比蚊子叫更细微，“你就没得老婆了。”
张剑之恨了我一眼，“有个只会肇事惹我生气的老婆，还不如没有！”
我干笑了两声，“你跟着她，她就不肇事也不惹你生气了，”又是期待又怕受伤的问道，“你跟我去慈恩寺？”
张剑之冷冷说道：“我忙的很，没有空档。”
大失所望，叹了口气，耳朵耷拉下来，长吁短叹道：“你不在我跟前，实在没有安全感。”
偷眼瞄向他，见他面色微和，铁幕样面具给我糖弹击中，微微露出龟裂痕迹，于是趁火打劫趁热打铁，“而且燕王昨儿晚上猝死，胸口更出现一个稀奇古怪的金刚头，看情形也很有可能是慈恩寺的某位擅长邪术的人所为。”将他离开后燕王寝宫发生的变故一五一十说出来，但是关于袁克己念金刚咒那节，就略过不提，改说是袁克己用心脏起搏术加上他独门的药剂，使燕王复苏。
三人当中，王伏胜和春兰是不懂我在说什么，袁克己则是无所谓，是以都没站出来纠正我。
张剑之微蹙双眉，“有这种事？”
我点头如捣蒜，“是的是的，慈恩寺肯定有古怪，我这一去都不晓得会见到什么，能活着不能活着，我要是没能生还，你可千万记得要娶我灵牌进门，不求做大房，小妾也可的，初一十五要给我上香还有供果，头胎孩子要叫张小朱，表示你时刻都记着我。。。”
这都是平时纠缠张剑之礼物或者承诺不能得逞时候，唠叨的遗言，每每此时张剑之必定会头痛的长叹，高举双手投降，“打住打住，听你的就是了。”
今次也不例外。
“好了好了，不要说了，我跟你去就是了。”
我喜得顿时找不到眼睛了，拍了拍马背，“上来。”
春兰简直痛心疾首，伸手轻轻一捞，将我拖到她马上，苦头婆心道：“小哥儿，和男子相恋是不会有好结局的，你既然不幸做了太监，那就好生修来世，争取投个好胎，这辈子就安分一点，好生过活，我跟你很投缘，找到丈夫之后，会帮你留意，给你找个耐看又温顺的宫女，做对干夫妻。。。”
我嘿嘿的笑，厚着脸皮说道：“我不要耐看又温顺的宫女，我要的，一直是身边那个人。”
张剑之瞪我一眼，却没吱声，脸上现出可疑红潮，翻身爬上我的坐骑，两骑并行，直奔慈恩寺。
春兰大声叹气，“真是造孽阿。。。”
张剑之狼狈喝道：“闭嘴！”
春兰撇了撇嘴，还真的没敢再做声。
我看得很想要笑出来，记忆中的奶奶从来都是严肃又不苟言笑的，原来她竟也有这么活宝的一面。
袁克己跟在我们身后，和王伏胜一拨，偶尔我回头，总能看到他若有所思注视我，满是研究和探索的样子，看得我心里发毛。
大南街在长安东向位，位子很偏僻，以前原本是乱坟岗子，贞观中长安做皇城规划，逐步修缮，历时三年多，才形成街市，但始终人气不足，住户和商家都十分稀少。
慈恩寺在大南街的尽头，靠近城郊，背后就是宝瓶山，宝瓶山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它外形看来像是一座倒置的宝瓶，僧家说这种形状的山麓可以镇煞，所以宝瓶山成了长安最天然的坟场，修缮大南街时候清理出来的尸骨大都埋藏在这座山上。
正是大清早，街上行人寥寥无几，我们五人一前一后谨慎前行，四下静悄悄的，只有马蹄敲打地面的特特声，坐在马上，隐约可见宝瓶山上密布着浓密如墨汁的森林，在冬天的早晨，受晨雾缭绕，散发诡异微光。
走到大南街的尽头，果然见到一间小小寺庙，修在半山腰上，一角屋檐若隐若现，金色围墙闪烁光华，一条青石板路，自山脚缓缓延伸往上，直通寺庙山门。
张剑之翻身下马，面无表情审视周围环境，我偷眼看他，猜测他多半还余怒未消，踌躇片刻，期期艾艾说道：“张剑之，你不要生气了，我原本是打算，一出宫门就燃焰火弹招你来，跟我一起过慈恩寺的，但是你先一步发现我。。。”
张剑之没好气瞪我一眼，沉吟了阵，似是终于下定决心，扔出一句杀伤力不亚于BGM-109“战斧”多用途巡航导弹的话，“朱雀，我们结婚如何？”















第四四章 一念之差







我有个很极其要好的大学同学，叫做Cici娃，小我一岁上，彪悍非常，两年前已经是年薪二十万一族的新贵，而且悉数都是走正经路子得来的，她每年会飞来看我三次，每次必定带一大皮箱各种各样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吃穿用行各方面都有，每每我两眼发光，为上述物品发出刘姥姥的惊喜感叹，此人总是会用一副疼爱又鄙夷的口吻对我讲：“亲爱的麻雀儿，我真可怜你，生活在旧社会，贫苦大众最底层。”
我其实也是彪悍的，不过遇到这个尖酸刻薄的天蝎座小人儿，通常就驯化了，自动自发软了骨头，偎依在她脚边上，毛遂自荐无数次要给她做妾侍，都被严词拒绝，理由是：“我倒是想拐你走，就怕张剑之那尊大神拆了我骨头，你就是他圈里的羊，在他眼皮底下跟你撒欢儿，是无妨的，假使想撞开栅栏带你走，就等着一锅上烤肉架子吧。”
“张剑之不会对女士下重手的。。。”
Cici娃冷笑，“他是不会对女士下重手，他只会下毒手，”顿了顿，一发不可收拾的牢骚，“不知道是被谁宠坏，以为自己就是天底下的不二皇帝，整天一副僵尸表情，看谁都不顺眼，好生好语问候，连个笑影儿都舍不得施舍，也亏他是做刑侦的，换到其他行当，等着扫地吧。”
我干笑不已，Cici娃在银行任职，是部里顶年轻的骨干，她最恨男人看不起女人，偏偏张剑之又确实有那么一猫儿毛的大男子主义。
“他是有笑容的，就是少一点。。。”
Cici娃横我一眼，“不准替他说好话，还有，他将来问你求婚，务必要开出条件：让他来给我做杂役两个月，调教妥当再给你用，否则你是多么懦弱胆怯又逆来顺受的性子，到时候肯定吃亏受累，给他欺负得不成人形，保不准三五年就一命呜呼的了。”
我心想张剑之会同意这样丧权辱国条例才怪，就想争取改判，可是Cici娃凶残的很，非逼着我应承了下来。
五人站在山脚下，背后是上山入寺的青石板路，遥遥伸入山间，林深草密，晨露湿气又深重，茂盛的草叶和低垂树枝粘合在一处，看来说不出的阴森鬼桀，我心里盘算，半山那寺庙中不定还有什么惊悚古怪的秘密，也许我们此行一个都不能存活，临死之前得到张剑之亲口求婚，倒是一件乐事。
但是Cici娃的要求，又是必须要满足的，要是不满足她，肯定会给她修理得满头包。
当下毛着胆子说道：“呃，结婚是可以的，但是Cici娃说，要你给她做两个月的杂役。”
张剑之原本摒住呼吸严阵以待等我说愿意或者不愿意，没想到等出的是这么个结果，气得脸都黑了，恼羞成怒道：“给那女人做杂役？亏你说得出口！不嫁拉倒。”一拂袖子把我推到一边，大步流星沿着青石台阶上山，朝小庙行去。
我慌了神，慌忙跟上去，陪着笑脸说道：“哎呀你不要走嘛，我们再谈谈，有话好好说嘛。。。”
不留神拦腰杀出春兰，牢牢抓住我腰身，“小哥儿，太监和男人相好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你就不要追了，来，跟我走。”
我拼命掰她五指，“我先上去，和张剑之说几句话，你们跟在我后边。”说话间张剑之已经上山好远，眼看就要进那小庙了，想是正在气头上，一路居然都没回头一次。
没想到春兰却说道：“小哥儿，你错了，我们不上山，不走那条青石路。”
我呆住了，慢慢转头看她：“你说什么？我们不上山？不上山怎么去那小庙？”干笑道，“难不成除了这条青石板路，你们还有捷径可走？”
王伏胜说道：“没有捷径可走，但我们要去的不是半山那座小庙，所以不走这条青石路。”
我开始发慌，指着半山葱茏掩映下那座金色寺庙，吃吃说道：“那不是慈恩寺？”
久不出声的袁克己幸灾乐祸的笑道：“那是慈恩寺，但只是慈恩寺的众生相，不是本相，所以不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我一颗心开始往下沉，颤声说道：“我不懂你们在说什么？”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不想和张剑之分开。
使出全身力气想要掰开春兰的手，拼命大叫道：“张剑之，张剑之你回来，走错路了。”
我一生之中还没有发出这样高分贝的尖叫声，张剑之是听到了，可是他没有回头，远远的冷淡回我一句：“听你鬼话连篇。”
我急得几乎要哭出来，从前我们一起爬山，走到一半，我懒得动了，就让他先走，我在后边慢慢跟，然后故意岔到别的路上去，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接我，这把戏用过很多次，但每次他都不上当，不管我在岔道磨蹭多久，编织多少天花乱坠的惊悚场面，他永远镇定自如，回那一句：“听你鬼话连篇。”
最终不外是自己不甘不愿走回原路来，然后发现他正在原路等我。
走错路这种话，他是从来不相信的。
尤其这里路况看来恁简单，只得一条上山的路。
“张剑之。。。”
袁克己冷冷说道：“你不用叫了，他是多么自负的人，不会相信的。”
我凶狠的呲出獠牙，“你给我住口！”心里却不得不承认，袁克己说的是实话。
悔恨的真想一头撞死，简直不敢相信，就是那一念之差的想法，我和张剑之走岔了路。
如果我不提Cici娃的事，说不准这会儿两人正手拉着手，并肩站在一处，勇敢面对未知的命运。
生活真的是万分的不可想象不是么？脑海中某个想法，说出口的某句话，在瞬息之间，就可能会改变了你的人生。
记得亦舒说过，命运真是奇怪，如一只大大的手，在背后推你上路，途中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全然身不由己，有什么是我们自身可以控制的呢，咖啡茶或许，剪掉头发抑或留长或许，除此之外，命运早已做出定论。
我和张剑之的定论是什么？岔路之后，还会再有汇合的机会么？
我急得哭出来，转头凶神恶煞对春兰说道：“你快点放开我，否则我就咬人了。”
春兰却笑，双眼微微眯起，低声念道：“天朗炁清，三光洞明；金房玉室，五芝宝生；行坛入中宫，请开天地门。”
我一颗心沉到了谷底，至此终于相信，张剑之真的走错了。
因为春兰念的，是道家的入户咒。
道家的人不可能住在寺庙里的，他们要住也是住道观。
春兰话语刚落，就看见平滑齐整的青石板路突然裂开一道缝隙，露出一个深幽大洞，雾气缭绕，从洞口望进去，隐约可见到内间正殿写着玉皇阁字样，但月亮洞门上却又用篆体字写着：慈恩寺。
我绝望之极，“让我走，我要去找张剑之。”这地方布局实在是古怪，都不知道该求哪处菩萨保佑。
袁克己阴冷的笑，“朱雀，你认命吧，你们原本是好好的，是他行岔了路，注定跟你走不到一起。”
春兰也说道：“是啊，太监和男人。。。”唠唠叨叨似是准备万言劝说。
我勃然大怒道：“娘的你给我住口，劳资是女人，不是太监，再罗嗦我活吃了你。”
春兰登时噤声，缠在我腰间的手臂如遭到火烫，赶紧松开，“你是女人？”恍然道，“那倒是满不错的一对。”
哪有功夫搭理她，心急火燎勘测地形，准备从旁边林子里边爬到半山去，把张剑之叫回来，但就在这时脖子上突然多出一只冰冷的手，紧紧扼住我颈项，用力一拧，一股剧痛袭来，眼前金星乱冒，一阵一阵发黑，险些昏过去，身子不由自主软软瘫倒。
袁克己伸手接住我，吐气如寒冰，在我耳畔低吟，“不管天堂地狱，朱雀，你都得跟我走。”
他将我打横抱在怀中，他浑身冰凉，胸口一点热气也无，我闭上眼，泪水滚滚，无限惊恐的发现，袁克己他真的是个死人，不，是厉鬼。















第四五章 回魂敕咒







我岂没有吩咐你么。你当刚强壮胆。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因为你无论往哪里去，耶和华你的神必与你同在。（约书亚记:1.9）
我相信世间有鬼魂，却不相信有神灵，那真是一种万分古怪的悲观主义者论调，大老板时常批我，说我人格不健全，我就反问他，什么样的人格，才是健全的人格，他说，就宗教而言，相信有鬼魂，就要相信有神灵，正如他相信有撒旦，也相信有耶稣。
我是既不相信有撒旦，也不相信有耶稣，但不可否认，圣经写的很美，很多字句优雅从容，烫贴人心，大老板时常在午休的时候捉了我去读圣经给他听，利于睡眠，天长日久，我居然也记下不少字句，此时恍恍惚惚神魂不属，悠悠荡荡飘忽不定，脑子里边条件反射一般涌现出无数圣经上的字句，喃喃念道：“你当刚强壮胆，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
有人拍我的面颊，冰冷手指扒开我眼皮，烛火的微光投射入内，眼前模糊一片，光亮若隐若现，手指挪开之后，复又变成黑暗，然后一滴滚烫的烛油滴落我脸颊上，痛得我龇牙。
就听到有人怒道：“你烫到她了。”依稀仿佛是袁克己在说话。
有人慌忙道歉，“小人该死，小人该死。”这样说话的多半是端茶送水的小厮。
跟着就听到一声闷响，有重物倒地，不知是否是那小厮给袁克己打翻在地上了。
又有人说道：“克己，你冷静一点，人是你打伤的，不要迁怒于人。”
不是春兰和王伏胜的声音，不知道是谁？
袁克己忧心忡忡问道：“大哥，都过去大半天了，她怎么还不醒？”
那人冷冷哼了一声，“这还得多谢你，一出手就拧伤她颈骨，人身颈骨本身就脆弱，无遮无靠，拧伤错位之后要复原是千难万难，波及性命的更是比比皆是，不要说大半天没醒，就是三年五载、一辈子不醒也是正常得不得了。”
袁克己颤声说道：“大哥的意思，她，她给我拧死了？”
我心里大骂，你个乌鸦嘴，老娘没死，还有气在，活得好好的呢。
但是眼皮却似有千斤重，无论如何撑不开，身子也轻飘飘的，好像随时都会飞起来一般。
那人哼了一声，“谁知道，看她造化。”
“呃，袁真人，识得符咒的小哥儿如今我带来了，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丈夫？”
这是春兰在说话。
被称做袁真人的那人说道：“这个你得去求七味和尚，等朱雀醒过来，请他拿了人给你行法，把朱明风的魂魄招回来。”
听声仿佛就是先前斥责袁克己那人，心惊肉跳的想，袁克己在本朝还有哥哥？
春兰大受打击，抖着嗓子问道：“把我丈夫的魂魄招回来，难道我丈夫已经死了？”
“似乎是的，具体情况你去问七味和尚，他当年和你丈夫是同袍，对该时情况了解最为清楚。”
春兰慌忙问道：“七味大师他人在哪里？”
“东厢房顺数第三。”
就听见脚步声响，猜想应该是春兰跌跌撞撞出门找七味和尚去了，她人走了，那王伏胜呢？有没有跟上？
才想着就听见王伏胜说道：“袁真人，我今天来，是想要问清楚，燕王因何会中邪？”
袁真人皮笑肉不笑道：“想必是他与宫中谁人接触过，给人下了咒术的缘故吧，道人却是不知情的。”
王伏胜有些怒，按耐住火气说道：“燕王在宫中不与任何人接触，就连起居饮食，也都是我亲手负责，自前废后王氏入住冷宫，燕王为着撇清关系，更是深居简出，和外间的来往也几乎是中断了，最近时间内，只到过慈恩寺礼佛一次，所以我斗胆猜测，燕王中邪，一定和慈恩寺脱不了关系。”
袁真人却笑，反问王伏胜：“请问大人，燕王上次礼佛，去的是宝瓶山上的慈恩寺，还是宝瓶山下的慈恩寺？是慈恩寺的本相寺庙，还是众生相寺庙？”
王伏胜哑然，沉吟了阵，“我没有问清楚。”
袁真人呵呵的笑，“既然如此，不如就请大人先回含凉殿问明白了再来找道人，假使燕王来的是慈恩寺的本相寺庙，道人一定替你把当初和燕王有所接触的人悉数都找出来，供燕王指证，找出下邪术的元凶。”
漂亮又得体的把皮球踢回给了王伏胜。
王伏胜坚持不肯让步，“不成，我今天一定要查过个水落石出。”
袁真人笑叹道：“那么请问大人，打算如何查证呢？”
王伏胜顿时语塞，略作思索，说道：“袁真人，难道你也想要我身上那样东西？”
袁真人笑道：‘王大人何必把话说的那么难听，我不想要你任何东西，只不过是想要借来观瞻研究看啧，用完之后照旧还给你。”
等于间接承认是想要王伏胜的东西。
王伏胜说道：“好，我把东西交给你，作为交换，你把下邪术的元凶拿来给我。”
听得我疑惑之极，那是样什么东西？
袁真人笑道：“王大人果然是爽快，我们一言为定。”
此时袁克己替我问出了心中疑惑，“大哥，你要王大人身上什么东西？”
慌忙竖起耳朵听，暗自胡思乱想，不知道袁真人要王伏胜交出来的有没有可能是蔚、丰二州的兵器库和兵工厂图纸呢？如果是的话，那么令式夫人就麻烦了，得不到那地图，她全族人性命堪忧。
袁真人笑道：“是一本书。。。”
不是图纸？
袁克己又问道：“什么书？”
就在这时有人自遥远边际叫了我一声，“朱雀，朱雀，你听到没有？听到回答我。”
一时心头大震，那是我大老板周密的声音！
“朱雀，听到回答我。”
又有人焦躁的催促，“她到底流落到哪儿去了？你找到没有？还有剑之那混蛋。”
这是张海路在说话。
说不出心下多么惊喜交加，眼泪夺眶而出，用尽全身力气喊道：“我在这里。”
却半点声音也没发出来，情急之下，双手双足胡乱踢动，想要找到一个凭借爬起身。
停了片刻，听到大老板慢慢说道：“朱雀好像在一座山下边，给人反绑着，有人在她周围布了一个三官法主咒阵，她被拘禁在中央，看不真切。”
张海路大喜，松了口大气，“总算找到这宝货了，那剑之呢？”
对啊，张剑之呢，半山那寺庙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可有伤害到他？
“他倒是自由。”
心头大石至此落下，开始觉着前途有望了，张剑之只要是自由的，就一定会来救助我，我需要做的不外是拖延住时间，等他找到我。
又听到袁克己大喜过望说道：“大哥，她在动，她在动，”扑上来用力摇晃我，“朱雀，朱雀你醒醒。”
大老板又说道：“她身边有人。”
张海路慌忙问道：“是谁？”
“让我来，”袁真人近身到我跟前，口中念念有词，一道明火烧到我眉间，“神牌不乱打，玉眼不乱开，礼请太清主，招此人回魂，顺吾咒者起，违吾咒者死！”
霎那间只觉浑身灼热疼痛宛如置身炼狱火海，飘飘荡荡的魂魄突然归回了己身，而在遥远时空外的张海路此时发出惊恐之极的尖声大叫，“天哪，周密！。。。”
我大惊失色，张海路一向是沉稳的人，即便当年大老板被东北人劫持，危在旦夕，也不见她慌张过，能够让她惊叫出来的事，一定非同小可。
不知道那边大老板发生了什么样变故？
大老板声气哽咽扭曲，微弱如游丝一般传来，“朱雀好孩子，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去找回砚却鬼头像。。。。”
又有一道明火烧到我胸口，贴着皮肉滚烫燃烧，好似要攻进心房，终于忍耐不住，惊骇惨叫了一声，“好痛。。。”
睁开了眼。













第四六章 入户禁咒







张剑之一生之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惊惶，就在刚才，他在半山用眼角余光偷看身后，不见朱雀跟来，忍不住回头张望，就在这时，稀奇的事情发生了：朱雀四人在山脚下，不过是眨眼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张剑之惊得头皮炸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双足已经自发启动，如风一般狂奔到山下，用了半个时辰，把山下每处角落都搜了个遍，可是，没有，那宝货没有躲在某个地方等他去找，她真的凭空消失了。
这是第二次，第二次朱雀自他指缝中溜走。
他狠狠的用力扇了自己一耳光，说不清是悔还是恨，细细回想，就在刚才，宝货最后叫他那声，真是从来没有过的凄烈，她是多么要强好胜的人，时时向张海路看齐，若非是极度的惧怕和震惊，决计不会叫得那样悲惨。
思及她从前种种遭遇，张剑之轻轻发抖，甚至不敢去想象朱雀又遭受了何种痛苦。
我为什么不回头看看？我只要回头看她哪怕一眼，就会发现情况有变，就不会弄丢了她。
我为什么要和她争执？明明知道她耳朵根子软，对Cici那女人言听计从，为什么不肯顺她的心意，不外是做两个月的杂役，大丈夫能屈能伸，我为什么就不能忍一忍，等结婚之后再想办法整回那女人，为什么要推开她自己走掉？
我是个混帐东西。。。。
张剑之将双手埋在掌心，哽咽难言，老天爷，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让我弥补自己错误，我情愿少活十年。
他心下才这样忏悔，就听到远处有脚步声传来，“张大人，你在哪儿？”
张剑之一激灵，自地上一跃而起，抖着声应道：“我在这里。”是不是朱雀在找我？
立即就有人兴奋说道：“找到了，张大人在这边。”
“在哪儿？”
“就在前边，他刚刚应了我。”
脚步声越来越近，听起来好似有不少人，张剑之立时心生警惕，刑警的直觉让他敏锐察觉到空气之中不同寻常的波动，浑身肌肉霎时宛如猎豹一般绷紧。
一分钟功夫都不到，果然有三人自晨雾之中小步跑来，却是张行成府上的亲兵卫，见着张剑之，欣喜之极，带头那人说道：“快去通知张真人，张大人在慈恩寺。”
随后那人跑上来，喜滋滋说道：“张大人，我们可找到你了。”
张剑之大失所望，没好气说道：“找到我有奖么？”
又坐回原处，对着四匹坐骑发呆，百思不解朱雀四人到底去了哪里，坐骑还在，前后也不过一眨眼功夫，四人走去了哪里？为什么一点蛛丝马迹都没留下？甚至他这样的专业追踪高手，都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线索。
带头那人干笑，“还真的给张大人你说中了，丞相今次开出条件，谁找到张大人，就给谁一锭金子，小人托张大人的福，小赚了一笔。”一边说一边擦脸上的热汗。
张剑之心不在焉说道：“丞相找我干什么？朝中出了什么事？”
来人摇头，“丞相大人没有事找你，他是替张真人找你。”
话音才落，就有一顶轻便轿子行来，在青石板路面上疾步如风，四人步调一致，因此虽然走得快，轿身却不颠簸。
软轿到张剑之跟前落定，轿帘打起，一个穿着八卦道服、年纪约有五十上下的道士自内出来，见到张剑之，面色凝重说道：“张大人，我有很重要的消息，要告诉你。”
张剑之站起身，简洁说道：“我见过你，将我从二十一世纪招来本世的那人，如果我记得不错，他们好似都叫你张真人，你真名叫什么？”
张真人笑道：“修道之人，真人就是真名，再没有别的了。”
张剑之也懒得追问，“随便，你有什么消息要告诉我？”顿了顿，警告道，“先说好，和朱雀无关的我一概不想知道，管他武则天篡位还是唐高宗驾崩，跟我全无关系，我没有心情、也没空理会。”
张真人瘦削面容露出轻笑，“都不是，”自宽大袖袍内摸出一块砚却石的鬼头像，递到张剑之跟前，“这样物品，你可有见过？”
张剑之扫了一眼，突然精神一振，一把伸手抢下，急切问道：“你在哪儿得到这物品的？”那是麻雀带了很多年的护身符！他见过很多次。
张真人道：“自一个当铺的小厮手里，说是事主因为急于用钱，押了死当，又没有在期限内赎还，当铺让小厮拿了出街叫卖，我正好路过看到，就买下来了。”
“是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底。”
张剑之气馁道：“这么说起来，你根本不知道朱雀她现时是在什么地方？”
张真人摇头，做了个手势，“张大人，稍安勿躁，听我说完，我把这鬼头像带回道观，用清水静养了三天，然后我发现，它好似可以通灵，我带着它入睡，可以使神魂离体游走，看到来自后世的许多信息，包括头像的主人，还有你，”他怅然叹息，“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正是那个我一直在找的可以克制武氏的人，你和我的孩子柬之，长得一模一样，却远比他刚劲有魄力。”
张剑之冷笑道：“照你的意思，你是通过它找到了我，进而把我魂魄强行摄来本朝？”
没想到张真人诚恳的点头，“是。”
张剑之楞了片刻，登时内心挣扎不已，他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从来不相信有鬼怪阴阳前世今生的存在，但这几个月的经历却又一次又一次冲击他内心的信仰，远的不说，单单刚刚朱雀四人在眨眼之间消失，就是用科学怎么也解释不通的道理，然而即便如此，要他接受眼前这道人说辞，却又实在是有难度。
如此反复思忖良久，到底还是对朱雀的忧虑战胜一贯信仰，艰难开口道：“那么，你是否可以通过这块鬼头像，找到朱雀？”
张真人露出如释重负笑容，点头说道：“我可以，”斟酌片刻，大是轻松的笑道，“老实说，你肯相信我，真是再好没有了，我知你性格坚定，排斥怪力乱神之事，为了说服你与我配合，我事先还做了很多准备，不过现在似乎都用不上了。”
“你要我配合你做什么？”
张真人正色说道：“张大人，我告诉你，朱雀此时就在这座山下，我们要找他出来，必须要打开这座山的缺口，我需要你配合我做这件事。”
张剑之哑然笑出来，这要求着实是出乎他意料，“你有心做愚公，我不反对，不过，不要指望我参加。”
张真人也不恼恨，淡淡说道：“张大人，你可以袖手旁观，但有一点我要提醒你，按照我今早所梦到的，朱雀大人已经被一个自称是叫春兰的女子所骗获，送到此间深山下的某处，用以换取她丈夫复生，如果这件事做成了，女子的丈夫回魂，朱雀大人将会失去性命。”
张剑之心下一沉，重新审视张真人，谨慎问道：“你认识春兰？”
张真人摇头，“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你又怎知她在骗朱雀？”
张真人言笑谙谙，不慌不忙轻飘飘的问了一句，“或者，你是觉得用朱雀去换春兰的丈夫复生是合适的？”
张剑之脱口说道：“当然不！”
“那就行了，”张真人和煦笑道，“所以你是会出手的对么？”
张剑之沉吟了阵，反问一句，“你做什么对朱雀的事这么上心？”
张真人眼中微光闪烁，狡黠看着张剑之，“不怕和你说实话，我真正感兴趣的其实并不是朱雀，想帮的也不是他，我的目标是和朱雀在一起的另外一个人，之所以要找你，是因为我必须借助你的力量，才可见到这个人。”
“谁？”
“就是燕王的亲信，王伏胜大人，他手上有一本书，非常的神奇，据说英国公和张丞相今次破获的蔚、丰二州兵工案，其各处兵工厂和兵器库，就是根据那本书设计出来的，不仅如此，那本书甚至还可窥测天机，所以我相当感兴趣，准备借来一阅，但是王伏胜为人非常谨慎，从不轻易出宫，今次好不容易得到这机会，我无论如何不会放过。”
“我明白了，”张剑之说道，“但就算我有心，也没那蛮力气，要打开这座山的缺口，应该让张行成调工部的人来作业才对的。”
张真人摇头，目不转睛看着张剑之，“张大人，你显然还不了解自己的能耐，这座山叫做宝瓶山，是长安最有名的阴煞之山，里边常有许多不洁之物，本朝的太史令李淳风大人和袁天罡大人为了镇住它煞气，特别在宝瓶山上修了一座慈恩寺，这座慈恩寺和其他庙宇不同，它有两座本尊，一座就是你所见到的半山寺庙，是为众生相，用来求神；另外一座，则藏在山体内部，是为本相，用来镇邪，为了避免平常人误入本相寺庙，两位大人特别施法，在本相的入口，下了一道入户禁咒。。。”
张剑之听得不耐皱眉，要他接受张真人一番古怪言乱本身已经勉强，如今还要他念咒，“我不懂念咒。”
张真人却笑，“你懂的，只是你自己不知道。”













第四七章 天书奇谈







袁克己见我睁开眼，抑制不住的狂喜，扑身过来，小心翼翼说道：“朱雀，你觉得哪里不舒服？”伸手想要触摸我颈项，却又不敢，指尖轻轻发抖，“我可有弄伤你？”
我看着他，出了会神，长声的叹息，“袁克己，你说吧，我到底哪一代和你结了什么仇怨，这辈子还的恁辛苦。”
袁克己嘴角微微抽搐，呐呐说道：“是我不好，下手太重，我不知道小女郎原来是这样软弱的。”
我叹了口气，说不出心里多么疲累，甚至都不再觉得惊恐和惧怕，“我给你两条路走，要么，你杀了我；要么，你离我远一点，我真的、真的是不想再看到你，天上地下，人间地狱，只要不给我再看到你，我什么都肯做，哪怕要我立刻死了，灵魂化成飞烟尘埃都可。”
袁克己大受打击，“朱雀。。。”
我慢慢说道：“你说，不管是天堂地狱，你都要我跟着你走，但是我不喜欢，袁克己，你知道么，我不喜欢。”
袁克己面色如雪一般白，十指握成拳，青筋毕露，神情狂乱而绝望，“你没有资格说不喜欢。”
我轻声笑出来，有生以来第一次平静如秋水一般看着他，“我有资格，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有权利追求喜爱之人，就有权利对不喜之人说不。”
袁克己呆住了，“你不喜欢我？”
我点头，“是，你身上有许多特质，是我希望拥有但是缺乏的，比如天才的头脑，渊博的学识，我因此对你抱有仰慕之心，但那从来不是男女之情。”
袁克己牙根咬得吱吱作响，艰难说道：“但是我对你。。。”
我打断了他，“那不算什么的，人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也许有时候真的很无奈，怅惘，但只要放时间下去，一切都会淡忘。”
话才说完，袁克己尚未来得及开口，旁边的王伏胜突然吃惊异常的转头看向我，惊疑不定问道：“这话你从哪里听来的？”
我楞了片刻，怏怏然说道：“什么从哪里听来的？我自己想出来的。”
王伏胜呆呆看着我，浑身轻颤，柔声问道：“你自己想出来的？”
我没好气答道：“有问题么？”这年月，难不成劝人遗忘也犯法？
王伏胜无声的笑出来，双眼清亮如明月，瘦削苍白面容散发奇异光彩，原本佝偻沉重的腰身也挺得笔直，一步一步走到我跟前，看着我出了会神，笑容更加欢畅，泪水却不住滚落，“芙蓉，你真的回来了。”
我打了个突，猛不丁的想起袁克己说过，我的样子和王伏胜年少时候的爱人、燕王的母亲陈芙蓉非常相似，但我面容已经给袁克己置换过，他应该不可能辨认得出我才对的。
袁克己也惊讶之极，挡在我跟前，满怀戒备说道：“你叫错人了，她的名字是朱雀。”
王伏胜拨开袁克己，“芙蓉病入膏肓的时候，不到三十岁，我伤心欲绝，要她别离开我，她安慰我说，那不算什么的，人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也许有时候真的很无奈，怅惘，但只要放时间下去，一切都会淡忘。”
我干笑了一声，“巧合吧。”心里却一阵阵嘀咕，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吧？难道我真的是大老板前世的恋人？想着我和大老板认识以来，他确实对我爱护有加，越发觉得有可能。
王伏胜摇头，“不，不是巧合，她心地善良，当年因为抵抗不住身为太子的当今圣上引诱，委身给他，事后始终觉得对我愧疚难言，我入东宫殿做护卫，她背着太子私下和我来往，原本是想着就这样一辈子也是不错的，可是没想到生下燕王后，她就染了重病，我见她煎熬得无比的痛苦，却又不肯撒手，就知她是觉着对我不起，宁可忍受痛苦也不愿意撒手。最后反而是我不忍心，劝她安心走，她临走时候对我立下誓言，来世一定会弥补我，”他笑容越来越明亮，宛如十八岁的少年，和官帽下的白发形成鲜明对比，“我对此深信不疑，但以为要等很久，没有想到，她来得这么快。”
他推开袁克己，伸手想要触摸我面颊，袁克己一巴掌打开他，宛如对敌的刺猬，浑身尖刺倒竖起，“你干什么？！”
说话间有人在门口大着嗓门吼了一句，“老袁，那个娃儿在哪儿？快点拿给我。”
来的这人年纪约有五十开外样子，身上油腻腻的，光溜溜的秃头，一件破旧袈裟，好似万年没有清洗过，脏污得几乎都看不出袈裟原色，身高足有一米八样子，长手长脚的，身形又彪悍，站在门口，把大半边门都堵住了。
一直找不到机会说话的袁真人笑着说道：“七味和尚，你来得还真快。”
叫七味那和尚笑道：“我听说那个见过鬼头咒的娃出现了，哪里还耐得住性子。”
闪身进来，锐利豹目将在场众人扫了一眼，定在我身上，“就是她？”
跟在他后边进门的春兰连忙说道：“对对，就是她。”
七味和尚摸了摸下巴，“这么纤弱的小身子，不晓得受不受得住逆天摄魂术。”
我心下一惊，脱口问道：“你说什么？逆天摄魂术？”
那不是正是奶奶说过可以化解我命中四劫的人懂得用的一种法术么？当下迫不及待问道：“你是不是姓张？”
七味和尚挑起眉毛，眨了眨眼，“以前是，不过现在改姓释了。”
释是出家人统一的姓氏，因出家人都自称是释迦牟尼的弟子。
我大喜过望，随后又疑惑说道：“可是为什么你不是道人？”
七味耐心解释道：“我不是道人，我弟弟是。”
我又傻了眼，“你有弟弟？”
七味点头，调皮的冲我眨眼，“我不仅有弟弟，我还曾经有过父母呢。”
“呃。。。。”我干笑了两声，“那倒是的，除了孙猴子，人人都有父母。”
这下可好了，到底哪个才是可以化解我劫数的人？七味和尚还是他弟弟呢？
春兰在旁边催促，“大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坛做法？”
七味眉飞色舞说道：“现在，”说着就伸手来提我，“今天夜间的子时，西方天空将会出现十年才会有一次的七星连珠异象，这个时候行逆天摄魂法最有奇效，我先提了她去斗室内布阵，时辰一到立即行法，务必替你把丈夫魂魄召回来就是了。”
王伏胜和袁克己齐齐出声喝止道：“不行！”
春兰高兴之极，热泪刷的流出来，“多谢大师成全。”
袁真人微微露出不耐，“克己，站到一边去。”
袁克己稳稳挡在我前边，低声乞求七味和尚道：“大师，她元神衰弱，身子也才动过手术，血气虚亏，这个时候拿她做法，就是逼她去送死，我求求你了大师，让她将养两天好么？”
我听得又是惊奇又是感动，惊奇的是袁克己多么高傲的人，居然也会低声下气哀求人；感动的是袁克己多么高傲的人，居然肯为了我低声下气哀求人。
七味沉吟道：‘这样啊。。。”
春兰看七味似是被说动模样，急忙说道：“大师，你也说了，七星连珠，十年才得一次，错过了机会难得呢。”
七味说道：“那也是。。。”
王伏胜见状，狠了狠心，说道：“七味大师，我和你做一笔交易如何？”
七味兀自思索要不要立即行法，心不在焉道：“什么交易？”
王伏胜说道：“我手上有一本奇书，你想必听袁真人说过。”
七味眼前一亮，登时来了精神，“你说的是五百多年前天行者写成的那本天书？”
王伏胜点头，“是。”
七味大是惊讶，一双精亮大眼瞪得溜圆，“那本书真的存在？我一直以为那是无聊女子编造出来欺骗小女郎纯真感情用的（读者诸君，请容许米烤鸭子窃笑三声，嘻，嘻，嘻，你们没有猜到我叵测的小心思盘算出来的奇书原来是将近酒里边提到的那本书书，对不？～～）。”
王伏胜摇头，“不，它的确存在。”
“据说那本书是不死的天行者用天行书所编写，记载有人世间同尘万类生灭轮回、六道缘起的过往，甚至还能预卜后世的人事变迁，不仅如此，到了前隋朝，这本书落在一个徐姓巧匠的手中，他整理个人多年建筑心得，在天书背后另附一页，介绍各种制作机关器械、建筑构图的巧妙方法，因其深谙建筑之道，这张附页使得天书价值倍增，不过可惜的是徐姓人死后横祸，该书就失去下落，没想到你有幸得到。”
王伏胜点头，“是。”
七味兴味盎然的问道：“你是怎么得到手的？”
王伏胜眼中波光闪烁，淡淡说道：“这个你就不必理会了，我只问你一件事，用天书换朱雀，你答应不答应？”
袁真人慌忙说道：“慢着，王大人，你和我交易在先，刚刚明明说定，我交出对燕王下邪术的人，你把天书交给我，怎么突然又变卦？”
七味问道：“朱雀是谁？”
王伏胜不理会袁真人，指着我，“就是她。”
春兰大是紧张，看着七味，“大师。。。”
七味思忖了阵，一拍大腿道：“成，没问题。”
春兰急得几乎要哭出来，“大师，你不是说要替我找回丈夫的？”
七味笑出来，安慰春兰道：“放心吧，有了天书，还怕找不回你丈夫？”迫不及待问王伏胜，“书呢，你带来没？”
王伏胜说道：“不在我身上，在。。。”
袁真人冷笑了一声，“慢着，王大人，我有话说。”














第四八章 十世夙愿







天使的口舌若没有爱的感动，那银铃一般的声音，只是响的钹一般。生命本身比言词有更大的发展能力。品德当然比话语更有力。个人的品格才是最重要的，银铃般的口才会过去的。但是生活的影响必留在人们的心中，是世上永不熄灭的灯火。
天气不是太好，阴沉沉的，张海路立在普陀寺门外的木棉树下，脸色比天气更阴沉，不住张望普陀寺厚重的大门，踢了旁边的石墩子一脚，“真他娘的，到底什么时候开早课？”
开车送她来的司机小周颤颤兢兢说道：“八，八点钟。”
“现在几点了？”
“七点五十五。”
“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死板，不到点不开门。”
小周干笑，额头上一把一把热汗，擦也擦不干，自从朱雀失踪以后，公司就笼罩在阴影之中，大老板周密变成活动火山，随时都会喷发，众人动辄得咎，请示汇报都要看他脸色行事，挑着他心情还算平静时候去，否则必定会被削得灰头土脸，唯一能够安抚他片刻的就是跟了他十年的张海路，但三个月前，张海路的表弟、也是园子附近公安局刑警的张剑之也无故失踪了，遍寻不着，张海路和这个表弟感情非常要好，焦虑之下，变成了仅次于大老板的火药桶，这样高气压持续了三个月，众人都觉得喘不过气来，有几个意志不坚的新人抵抗不住先后辞职了，长此下去，都不知道公司会变成什么样子。
“有烟吗？”
小周慌忙摸出口袋里的中华，“有。”抽了一根递给张海路，又给她点燃。
张海路深吸了好几口，眉峰皱得如山一样高，莲花池子里边的粉色睡莲开得正欢，如三春少女的娇妍，张海路看着出了会神，露出歹毒笑容，把吸了一半的香烟，伸出栏杆，看准方位投下，正中睡莲花心，鹅黄娇嫩的花蕊被烟头的火星烫卷，变得焦黑难看之极。
“我叫你开得这么艳丽。”
小周苦笑，擦了把额头的汗珠，低声下气说道：“佛门净地，张老大，你积点德好不？”
张海路哼了声，“积德？再不开门老娘就直接往池子里边投毒了。”
小周面如死灰，张海路一向是说到做到的主儿，恰好在这时寺内晨钟响起，隐约可听到诵经声传来。
小周大喜，宛如死囚最后一刻获得特赦，“做早课了！”
张海路哼了一声，大步流星朝大门走去。
小周自动自发去售票处买票。
才走到大门口，还没敲门，大门就自内打开，一个十六七岁、圆头圆脑的知客僧人双手合十说道：“让施主久等了。”
张海路推开知客僧入内，“张柬之那混蛋今天情况如何？”
知客僧恭敬说道：“方丈大师正在给他做早课。”
张海路焦躁道：“我知道他在做早课，我是问有什么进展？”倏然回头，凶神恶煞对住知客僧，“进展，你知道是什么意思？”
知客僧打了个哆嗦，老实说道：“小僧不知。”
张海路气得笑出来，“笨猪，”踹了他一脚，“好了，不为难你，今天在哪儿做早课？”
知客僧吃痛，苦着脸说道：“经学院方丈的禅房里边，我带你去。”
张海路一挥手，“不用，我知道怎么走，”又吩咐小周，“你先回医院去，看着周密，有什么情况随时给我打电话。”
小周暗自松口气，终于可以不用再对着暴躁的哥斯拉，真是解脱，“是。”
经学院是是一栋三层的金色小楼，一楼和二楼供佛学院的学生上课，三楼是教务处和方丈清修室，张海路熟门熟路爬上楼，从右边数起第三间，推门入内，果然看到有着和自己表弟一模一样面容但是壳子里边装的东西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的张柬之正低眉顺目在诵读金刚经，方丈无味长眉雪白，眼睑低垂，听到脚步声响，说道：“张施主，你进来坐。”
张海路脱了鞋，进到内室，等了片刻，问道：“大师，你今天急三火四找我来，是要做什么？”
无味睁开眼，看着张海路，“你不是想要找回亲属？今天夜间也许是个机会。”
张海路精神大震，“什么机会？”
“七星连珠会出现。”
“啊？！七星连珠？！”张海路臊成了个大红脸，骂道，“方丈你好猥琐。。。”
无味疑惑问道：“我怎么了？”
张海路怒道：“七星连珠，那是，那是。。。”那是一种女性专用物品的名称。。。
无味解释道：“七星连珠，是说太阳的七大行星，在某时连成一片，排列在12.6度的范围内，构成一线，这种星象非常罕见，每次出现，都会发生异常事件，比如时空逆转，”百思不解道，“老僧说这个会很猥琐？”
张海路暗叹一声惭愧，恨自己想歪了地方，红了脸说道：“没有，”赶紧转移话题，“你的意思，今天晚上会出现七星连珠象？”
“如果推算不错应该是的。”
“你想要趁着七星连珠异象时候，设法把朱雀和我表弟调回来？”
无味没做声，沉吟片刻，反问张海路，“张施主，你信不信有前世今生？”
“不信。”
无味轻笑，“那就好。”
张海路敏感问道：“什么意思？”
“你不信前世今生，老僧的顾虑就是多于。”
“你有什么顾虑？”
无味眼神漠漠如寒霜，顿了顿，风马牛不相及的说了一句，“我做了十世的僧人，今世之后就可开悟，我不想起纷争。”
张海路烦躁打断他，“你不想起纷争和我信不信前世今生有什么关系？快说！”
无味修养极好，也不觉被冒犯，问道：“你和那位甘冒奇险神魂出窍，搜索阴阳两界，寻找朱雀其人的周密施主，是什么关系？”
张海路干脆说道：“情人。”
“你可爱他？”
“废话！”
无味沉吟了阵，说道：“我告诉你，他的姻缘线不在你身上。”
张海路心下一沉，“在谁身上？”
“就是你要找回来的那两个人其中之一。”
张海路脑中轰的一声响，“难道是朱雀？”
“对，她是他十世未了的夙愿。”
张海路摇头，修长凤目闪烁寒光，“不可能，朱雀自大学开始到现在，跟了周密五六年，两个人根本不来电，你不要骗我。” 
“那是因为在十世之前，有另外一个女子，为他而死，此人临死时发下宏愿，肯受十世的苦处，换取他半世情缘。”
张海路笑容苦涩，“她被成全了？” 
“对，这个人今世终于转生，做了周密妻子，但是寿元却不长，周密今年足三十九岁，他今世寿辰有七十八年，半世情缘已经了结，朱雀回归本世，他们就会成婚，这是天意，不可逆转。”
张海路大叫一声，“我不信，我不信。”
无味平静慈悲的看着她，“你不信是最好，我今天夜间会上观星台，以张柬之做媒介，引朱雀和你表弟回来，”露出如释重负笑容，“这是我积攒的最后一项功德，完满之后，就可开悟了，从七味熬到无味，足足修了十世啊。”心里痛骂，别的媳妇熬成婆最多十几二十年，劳资这个婆婆足足熬了十辈子。
张海路心下大乱，脱口说道：“慢着，”热泪莹然落下，“让我想想。”
无味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就知道修最后一分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你有一天时间仔细斟酌，今天九时之前给我结果即可。”
腹诽不已，我恨，这婆娘该不会歹毒心起，不要那小姑娘回来吧？积功德这种倒灶事，可不是随时都有机会的，错过这个机会，不晓得又要等到什么时候了，唉。。。
张海路笑容凄迷，“我回去想，不打扰大师了。”
她摇摇晃晃站起身，转身出门，碰到门廊时候，踌躇了阵，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朱雀回不来，会有什么结局？”
无味淡淡说道：“生时还是不错的，不过死后不能入轮回，”语重心长说道，“有因必有果，种下何种因，一定会收获何种果，施主，你要三思。”















第四九章 情深不寿







天朝从来没有在年初一早晨宣朝臣进宫的先例，直到今年。
一大早张行成即接到宣旨太监通告，说圣上紧急召见他和英国公进宫，有要事商议。
给宣旨太监打过赏钱，张行成笑着问道：“公公辛苦了，不知道今次召见我和英国公，都是有什么要事？”
太监守口如瓶，“奴婢不知，张大人进宫就知道了。”
张行成转口笑问：“那不知昨儿夜间宫中都发生什么大事件没有？”
太监笑道：“大事倒也没发生，只是燕王殿下今早背着所有人等过冷宫见废后王氏，两人抱在一起痛哭，说了好些对皇后娘娘大不敬的话，令得皇后娘娘十分不喜，宫人们都议论纷纷，想着皇后娘娘多半会想要借着这个机会请燕王出宫呢。”
张行成眼中波光闪动，试探问道：“皇后娘娘果真有这打算？”
太监皮笑肉不笑道：“主子们的圣意，做奴婢的哪有机会知道，不过张大人是朝廷重臣，向来受到圣上和皇后娘娘器重，稍候张大人进宫，皇后娘娘自然会详细转述燕王和王氏对话给你听，你听完之后也许自己都会觉着应该要恭请燕王出宫呢，但那又未必是圣上的意思，所以张大人还是要裁夺为佳。”
张行成多年宫禁行走，深知太监说话的妙处，从来是似是而非，这番话说得七弯八绕，但意思已经很明白：武皇后要燕王出宫，圣上不肯，两厢起纠纷了。
宣旨太监笑道：“好了，旨意奴婢是下达完了，宫中还是差事等着奴婢，这就告辞了，”行出几步，又转身对张行成笑道，“另外，张大人，皇后娘娘要我好意转告你一句，当断不断，必受其害，个中的意思，要张大人好生斟酌。”
张行成定了定神，笑着说道：“多谢公公赐教，我还有一问，燕王的事先放开不谈，不知道圣上对废后王氏打算处理？”
太监打了个哈哈，“这个奴婢不知，看皇后娘娘的意思，大约是想要张大人去探测呢，不过，皇后娘娘不喜王氏，这个你也是知道的。”
张行成楞了片刻，苦笑出声，终于知道自己此番进宫将要面临的艰难处境了。
显而易见，武皇后对于胶着不前毫无进展的兵工案等得不耐烦，决定亲自出面推动了。
燕王和王氏感情深厚，时常趁着众人不备过冷宫找王氏说话，宫人都是睁只眼闭只眼，武皇后也是知道的，不过一直没有明令阻止，原因当然是她希望英国公和自己向圣上提起兵工案，光明正大铲除燕王和王氏，但两人始终按住事件不提，激得她不得不出手。
太监察言观色，含笑说道：“张大人，皇后的意思你既然领会到，奴婢就不多说了，啊，对了，还有件事，奴婢忘记提点张大人了，奴婢刚刚自宫中出来那阵，好似听户部的人说，自仓库里边搜出了好些不该有的兵器铠甲，数量极其巨大，但是没有进仓清单，不知道是什么来路？”
张行成脸色微变，他和英国公从蔚、丰二州搜出来的大量兵工，可不就是存放在户部仓库里边的么，为了避免遭人盘查，所有兵工都是悄悄买通相关人等私自放进去，再派亲信看守着，没有报备到户部。
看来这件事武皇后已经知情了。
太监假笑道：“张大人，天子脚下，私藏兵工的罪名，几乎等同于谋逆造反，是会遭九族连诛的，”柔软手掌拍拍张行成肩膀，意有所指道，“奴婢斗胆劝大人一句，大人家口共有七十余名，凡事宜当三思后行，权衡轻重利弊，不要给人做替罪羔羊，无辜枉死了才好。”
张行成沉吟了阵，“多谢公公的提点，烦请公公捎带个话头给皇后娘娘，就说微臣知道何去何从了。”
太监笑道：“那是最好，难得张大人识大体，奴婢就不罗嗦了，这就回宫复旨去。”
人走之后，张行成呆坐无言，夫人林氏自内室出来，关切问道：“相公，这件事可怎么好？看皇后娘娘那意思，多半是已经掌握我们私放在户部那批兵工了，今次你若是不顺着她意思劝服圣上除了燕王和王氏，只怕就要把谋逆的罪名直接扣你头上。”
张行成出了会神，“我知道，唉，没有办法了。。。”
燕王和王氏冷宫谈话，被武皇后获知，凤颜大怒，随后召见丞相大人和英国公进宫议事，两人才进大明宫不久，就有腿脚利索的宫人送了消息到王伏胜府上给令式。
令式听得皱眉，“不是三令五申过燕王，不要过冷宫探望王氏的么，伏胜也有疏忽的时候。”
来人面色凝重，“夫人，此次不是大人疏忽造成，因他今天根本不在宫中，天亮前后出去，这会儿也还没回来。”
令式脸色微变，“他去了什么地方？朱雀呢？”
来人说道：“朱雀也不在。”
令式气得咬牙，一把摔了桌上茶壶杯子，“我昨儿个才把他送进宫，他今儿就拐带伏胜走了？果然是好本事。”
来人说道：“夫人，眼下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赶紧把大人找回来是正经。”
令式气道：“我上哪儿去找？袁克己呢？”
正说着昌容面色青白，双眼无神自外间推门进来，“他昨天夜间跟朱雀进宫，到现在也没回来。”
令式脸色大变，“袁克己也没回来？！”
昌容小心翼翼说道：“夫人，我们要不要收拾东西先出长安避避风头？”
令式大怒，“说什么混帐话，避什么风头，赶紧全府出动，把伏胜给我找回来。”
来人迟疑了阵，说道：“夫人，昌容说的有道理，如今的局势确实很危险，据说张行成和英国公一早已经搜出兵工厂的所有兵工铠甲，带回长安存放在户部，还握有大量书证和物证。”
令式一口否定，“不可能，张行成不可能找得到兵工厂的，兵工厂地图和书证物证都只有卫明伦才有，埋藏在丹凤府邸某处地下，伏胜派人纵火烧毁丹凤公主整座府邸，地图和所有证物即便没有被烧毁，也已经找不出来了，他怎么可能还找得到兵工厂方位？”她越说越是焦躁，“我是伏胜的妻子，我都找不到，更何况他？”
来人叹了口气，“夫人，我们都忽略一件事，那就是知道兵工厂方位的人，不止卫明伦一人，当年王氏和大人根据天行书说记载的方法，设计出兵工厂，差人带过蔚州交给柳奭，该时负责递送图纸的人，除了卫明伦，还有一个叫王白衣的，这个人目前就寄居在张行成府上。”
令式大吃一惊，“这件事我怎么不知道？”缠着手绢的十指发白，“张行成可真有办法，即便如此，最多也就找到兵工，其他能证实兵工来去和主使人的证物应该不可能会有的，卫明伦当初收的很干净。”
来人叹气，“话是不错，但卫明伦被缉拿之后，兵工厂一直在运作，有运作和外间联络就不会中断，买进卖出，水过留痕，证物肯定会再生出来。”
令式越听越是心惊，但是仍不死心，“他们两人既然找到实证物证，为什么不报到刑部提诉燕王？”
昌容分析道：“兵工厂一案虽然是王氏所主谋，但燕王卷入其中，他是夫人姐姐所生，圣上做太子时候最为宠爱夫人姐姐，连带的对燕王也颇是偏爱，应该不大乐意将他诉诸公刑，何况私造兵器是谋逆大罪，所以张行成和英国公才会犹豫。”
令式心乱如麻，明智昌容说的有理，还是强作镇定，“一切都是推理，未经证实，不足为信。”
昌容叹了口气，“夫人，我知道你舍不得大人，但如今真的是火烧眉毛了，不走不行啊。”
令式惊跳起，“走？！你要我走去哪里？”
昌容一字字说道：“不是走，是逃！赶在张行成提起公诉之前，我们尽快撤出长安，找地方躲藏起来，再想法通知大人赶来汇合。”
令式摇头，斩钉截铁道：“我不走，我不丢下伏胜，我要去找他，要生要死，我都要跟他一起。”
















第五十章 美艳丑怪







如果我懂得得什么叫真正的坚强之后，也许整个心境就会变得不一样吧，只是现在的我没有任何的能力，去制止想要暂时软弱的心，也许我是在承认自己的失败和脆弱也不一定，在我微笑面具之下伤痕累累，似乎也不是件罕见的发现了。 （佚名）
但是来不及了，张行成和英国公进大明宫不到半个时辰，圣旨就自宫中传出，说丞相和英国公在蔚、丰二州发现大量兵工，经查实是受废后王氏和燕王心腹王伏胜所主使建造，两人意图联合谋反，论罪当诛，燕王少不更事，对二王私下的阴谋毫不知情，最后由圣上做主，即日迁出大明宫，贬谪入偏远的黔州，囚居前隐太子李承乾的故宅，没有圣上亲笔圣旨，有生之年都不得回长安。
对于废后王氏的处理，原本圣上力主赐饮毒酒，武皇后却不肯，觉着饮毒酒这处罚着实是轻了，和圣上当场争执起来，张行成和英国公没有办法，只好引用后宫律令，说既然是宫闱秘事，按理应当交由武皇后处置才妥当。圣上无奈只好妥协。
武皇后最后将王氏斩断四肢，泡在酒瓮中，闷了好几天，王氏终于断气，皇后又下旨，把王氏母兄、宗族全部流配岭南，赐姓为蟒氏，王氏母舅柳奭斩首。
兵工厂一案，以武皇后大获全胜告终。
燕王心腹王伏胜在逃，骠骑营奉命过王伏胜府邸，逮捕他妻子陈令式。
天朝论案定罪处罚，从来没有一宗像今次的兵工审核案这样迅速。令式派出去寻找王伏胜的人才出府，就被全线缉拿，就地格杀了，昌金在前门看到，惊得面无人色，正想要回来报信，大门自外被人一脚踢开，他惊恐的回过头，就看见明晃晃的长刀反射太阳的光华，朝着他心口刺来，昌金来不及躲闪，眼睁睁看着长刀夹着寒光，噗哧一声刺进他身体，穿胸而过，跟着刀手抽出长刀，昌金软软倒在地上，对着面无表情的骠骑刀手发了会儿呆，这才记得低头看自家伤口，就见胸口一个破洞，鲜血汩汩流出，他伸手去摸，还是温热的，“朱大人。。。”
如果有来生，如果来生还能见面。。。
一九八四年六月，朱雀四岁，在上幼儿园，她真的是很不喜欢这勾当，因为幼儿园要学儿歌，她最讨厌的就是学儿歌，确切的说，是讨厌学了儿歌回家对着所有叔叔伯伯婶婶阿姨唱儿歌，她家有十几个叔叔伯伯婶婶阿姨，每个都要求她唱一遍，真的是累死了，所以她讨厌上幼儿园。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做曹谨的小男孩出现，她开始爱上去幼儿园了。
这个小男孩年纪和她一般大小，头天来报到，就吸引了朱雀的目光，他长得多么好看啊，雪白雪白的面颊，眼珠又黑又亮，午睡的时候半边脸蛋朝上，粉嘟嘟的像个大苹果，他睡觉会流口水，还会咂嘴，然而即便如此，朱雀也一样喜欢的很，她从前是很爱睡午觉的，可是自从曹谨来了班上，她再也不睡午觉了，每天就顾着偷偷看这个小男孩，心里美滋滋的，想到他都会笑出来。
而且而且，还有一样，曹谨身上香喷喷的，味道可好闻了，不知道用的是哪一种皂角，或者是有泡沫的芨芨草洗澡？
朱雀好想知道啊，看到他忍不住的就想走近些，哪怕不和他说话，闻闻他身上的味道也是好的。
可是曹谨不喜欢朱雀，总说她长得丑，连看都不看她一眼，曹谨喜欢的是班上一个叫做王小甜的小女孩，那女孩圆脸蛋长得粉粉嫩嫩的，每次两个小孩手牵手放学回家，路过的大人都会称赞，说是一对衬头的小人儿。
朱雀好恨王小甜啊。
朱雀好想讨好曹谨啊。
机会来了，有一天幼儿园的老师安排功课，到农民伯伯菜地去帮忙抓大青虫，抓的多的小朋友可以得到一朵红花和一个苹果，重赏之下，必有勇娃，为了两样令人垂涎万分的奖品，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下菜地抓恶心的大青虫，朱雀也不例外，她最爱吃的就是苹果。
可是就在她抓了满满一手的大青虫，准备拿去给老师请赏的时候，她看到了菜地旁边两手空空的曹谨。
“曹谨你怎么不抓虫子呀？”
曹谨撇着嘴，奶声奶气说道：“我不喜欢抓虫子。”
朱雀担忧的说道：“可是老师说了，每个小朋友至少要交三条虫子才可以放学，三条你知道是多少么？”
曹谨脸上红了红，他是个懒惰小孩，不爱学习，不知道三条是多少，“要你管！”
朱雀踌躇了阵，鼓足勇气走到曹谨跟前，天真说道：“我抓到好多虫子，我分给你好不好？”
她把满手的虫子放在曹谨手上，才想对他说有了这些虫子不仅可以完成功课，还可以得到一朵红花加一个苹果，曹谨却先尖叫起来，“啊！是什么怪东西。”一把将虫子扔在地上，拼命在身上擦手，对朱雀怒目而视，“你个丑八怪吓唬我。”
朱雀呆住了，心疼看着地上到处爬的大青虫子，“我的虫子。。。”
这时王小甜笑咪咪的跑过来，“曹谨，我替你抓了虫子交给老师了哦，我们可以回家了。”
曹谨拉着王小甜的手，“好，我们走。”
朱雀生气了，站在路中央，“不准走，曹谨你欠我虫子。”
曹谨伸手想推开朱雀，“那个是你自己要给我的，可不是我问你要的。”
朱雀也倔强，就是不肯让路，“不管，你要赔给我。”
王小甜不耐烦了，瞅着四下无人，狠狠踢了朱雀膝盖一脚，“丑八怪，叫你不让路。”
那一脚十分用力，朱雀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好巧不巧额头正磕在一块大石上，戳破一个大口子，鲜血咕嘟咕嘟冒出来，“哎呀。。。。”她放声大哭，“疼死我了。”
王小甜吓得脸色发白，问曹谨：“她流血了，怎么办？”
曹谨也吓得发抖，“我，我不知道哦，”想了想，蹲到朱雀跟前，装作凶神恶煞的模样，“丑八怪，不准哭了，听到没有。”
朱雀呆住了，下意识止住哭泣，摸了摸自己脸蛋，我长得很丑么？
“等下我和小甜走了，你自己去找老师给你擦药水，老师要是问起，就说是你自己摔伤的，听到没有？你要是敢说是小甜打的，我就打死你。”
朱雀伤心了，哭着说道：“你欺负人，我要告诉老师去。”小手小脚并用，爬起来想去打小报告。
曹谨急了，扑上去把将朱雀按倒在地上，对住她胸口就是一大拳，他一向娇生惯养，力气只有一猫儿毛大小，饶是如此，还是打得朱雀心口一窒，几乎喘不上气来。
曹谨挥舞雪白的小拳头，恶形恶状的说道：“不准告诉老师去，不然我现在就打死你。”
朱雀不敢做声，委屈又可怜的看着曹谨，哀哀的求饶：“你不要打我，我不告诉老师就是了。”
曹谨满意的说道：“那还差不多，”站起身拉着小甜的手，“我们走。”
从那以后朱雀再不敢亲近曹谨。
额头上的伤好了以后，留下一个疤，红红的，十分难看，朱雀对受伤的原因守口如瓶，只说是自己摔倒的，但是奶奶不相信，朱雀是多么乖的小孩，她说这话的时候眼泪忽闪忽闪的在眼中滚来滚去，奶奶百分之百的肯定，孙女儿受了天大的委屈，那伤口是给人打出的。
但是不管怎么的追问，朱雀总是不肯说，到底是谁打的。
奶奶叹气，诅咒那个不知名的孽障生不出儿子。 
王小甜幼儿园中班就不上了，她妈妈给她生了个弟弟，要她在家看孩子，曹谨孤单了两星期，又有了新的小女朋友，朱雀远远的看着，不声不响的。
从幼儿园小班到中班到大班，到六岁，两人一起进城上小学，身边的同学换了一茬又一茬，曹谨始终和朱雀在一个班上。
时光飞逝，转眼之间上初中，进入青春期，曹谨越来越好看，十三四岁的少年郎，眉清目秀，皮肤还是那么白，眼珠还是那么亮，身边终年有小女生围绕；朱雀却开始发胖，虽然不长青春痘，可是五短身材，脸团团的像个银盘子，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曹谨带头给她起外号，叫大饼脸，不管上学放学，只要碰到她，都会在她背后恶劣的叫：“大饼脸，丑八怪。”
最初的时候朱雀还觉得伤心，慢慢的居然习惯了，由得他叫，有时候甚至还会应他两声。
初中三年级，班上组织去野炊，老师安排朱雀和曹谨一组，放学回家路上曹谨拦住朱雀，“丑八怪，跟你讲，老师让我们带的油盐腊肉还有米和碗筷，你都要带两份，明白么？”
朱雀问他：“为什么？”
曹谨下巴翘到天上去，“我不乐意带这些东西，”叉着腰，“你敢说你有意见？”
朱雀摇头，“我没有。”
她照着曹谨的吩咐，每样都带了两份，妈妈问她为什么，她解释说，自己那组人不多，她是组长要多带一点。
妈妈相信了。
野炊回来，准备中考，朱雀的成绩一向很好，她考上了城里的重点高中。
曹谨一向是班上垫底的，他啥也没考上，也不想继续读书，决定离开城里回乡下老家种地。
毕业的那天老师带大家去喝酒，曹谨也在，他喝醉了，对朱雀勾指头，“丑八怪，你过来。”
朱雀心跳如鼓的过去，眼巴巴的看着曹谨，很多年来她从来不说，但一直渴望着，曹谨有一天会对她说：“小时候打过你，很对不起。”
曹谨醉眼朦胧的看着朱雀，傻笑了一阵，说道：“你长得可真丑。”
朱雀愣住了，半晌无言笑道：“是啊，是挺丑的。”
很多之后，朱雀上大学，遇到师兄张剑之，惊为天人，简直像疯狗一样的追求他，这时她已经不再有婴儿肥，脸盘虽然仍然很大，但是懂得装佯和遮丑，加上她人缘好，倒也没有太多人耻笑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反而都还乐见其成似的，她竭尽全力的追求了一阵子，张剑之好象心动了，答应和她一起吃饭。
那天朱雀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出门去找张剑之，路过学校的路边书店，看到一本书，扉页上写着一句话：如果我懂得什么叫真正的坚强之后，也许整个心境就会变得不一样吧，只是现在的我没有任何的能力，去制止想要暂时软弱的心，也许我是在承认自己的失败和脆弱也不一定，在我微笑面具之下伤痕累累，似乎也不是件罕见的发现了。
她伤心的哭出来，那时候她才知道，她从来没有走出过曹谨的阴影，曹谨说的每个字，每句话，都留在她心里，她并不见得喜欢张剑之，追求这个人，只是因为他足够俊美，足够英武，比曹谨更加好看，她以为占有了这个人，就可以用他来粉饰自家的丑陋。
但是，没有用啊，丑八怪就是丑八怪，哪怕你占有一百个俊秀的人，你本身仍然是个丑八怪。
她放了张剑之的鸽子，重新回到自己的世界，安分守己的读书。
又过了很多年，她工作了，小有所成，回家乡探望奶奶，意外的碰到了曹谨，此时的曹谨，已经是三个女孩的父亲，从前雪白的面颊变得粗糙黝黑，也不再有那种香喷喷的味道，朱雀和他相遇在傍晚的田埂上，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却半天没看出她是谁，最后还是朱雀自己提醒：“就是小时候给你抓大青虫的那个人，小学、初中同班同学，朱雀。”
曹谨恍然大悟，“原来是你，想起来了，十几年过去了，你一点都没变。”
朱雀哑然的笑，我没变么？我若是没变，你怎么会认不出我呢？
“是么？还是像以前一样丑？”
曹谨点头，说道：“对，和以前一样丑。”
朱雀忍不住了，踌躇了阵，最后一次鼓足勇气问道：“曹谨，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到底是哪里丑？”
曹谨挠了挠头，很老实很直白的说道：“我觉得你哪里都挺丑的。”















第五一章 吹面桃花







如果来生还能再见，请千万不要对我说抱歉。 （棒国咸菜记某句台词）
骠骑营是战队，一般不轻易出内勤，只除非是中书省钦点，所以令式在楼上看到骠骑营官长苏巨面罩青霜进到内庭，她就知道，张行成提起兵工案的公诉了，考虑到圣上一向护短，毫无疑问，王伏胜成了燕王必然的代罪羔羊。
守在小楼门口的昌容虚张声势：“你们想干什么？”
苏巨怜悯看着昌容，“圣心恭裁，王伏胜勾结废后王氏，私造兵器，论罪当诛，卑职奉命缉拿王伏胜家小过刑部问话。”令式夫人门下三子容色在长安都是首屈一指的，只是可惜，都活不过今天。
刑部的刀斧手已经悉数到位，王伏胜全家到刑部，略过过堂，随后就会拉出去刑场斩首。
昌容颤声争辩道：“我们不去，兵工厂一案都是王氏和大人联合策划出来，和我们不相干，做什么要被株连？”
苏巨冷淡说道：“这是武皇后的圣意，由不得你们选拣，”一挥手，“给我搜，一个也不可放过。”
昌容掉头就跑，小楼里边有一条秘密的路径，只有他们三兄弟和夫人才知道，进到小楼，经由那路径就可出城。
小楼距离大门只有一个小小院子，夫人这会儿就在楼里边。
昌容拼命的跑，恨不得一步跨进小楼去，私造兵器，那是谋逆的死罪，跟着眼前这人去了刑部，就不要指望有活路，昌容对死并不恐惧，他只是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完：他的桃花之约。
他跑的确实很快，但是他忘记了，有一样东西比人的双腿跑的更快，就是箭。
苏巨轻声叹了口气，取了背后长弓，自箭囊内抽出一支短箭，搭上弓弦，轻轻开弓，瞄准昌容后心，踌躇了有一秒钟，跟着松开指尖的弓弦。
短箭夹杂风声，破空袭来，昌容听到了，他不敢回头，脚不停息，拼命喊道：“夫人，夫人开门。”
就在他摸到小楼紧闭大门的那一刹那，背后传来刺心的疼痛，武将的力气多么雄浑，那支短箭穿过他胸膛，将他牢牢钉在门上。
昌容面如金纸，猩甜鲜血自喉间翻滚到嘴边，争先恐后涌出，“夫人，开门。”
但是门没有打开，昌容回头， 看到一步一步进逼的苏巨，心中绝望之极，今天是大年初一呢，我和那个人有约，要去桃花寺求福，如今去不了，可怎么好？
苏巨走进昌容，轻轻说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昌容颤抖双手伸入衣内，摸出一张陈旧枯黄纸片，交给苏巨，乞求说道：“我恳求你，帮我把这纸片，送到桃花寺，交给工部尚书阎立德大人，今天下午，他会在那里等我。”
苏巨接过纸片，打开细看，只见上边画满横七竖八线条，纵横交错如迷宫，旁边标注有古怪字样，纸头上沾染有昌容鲜血，字迹被浸润化开，更加难以辨认，皱眉道：“这是什么？”
昌容凄然笑道：“甲藩古城图，他苦找不到的前秦羌人建筑草图珍本，我替他找来了，原本是要亲手给他，可惜，晚了一小步。”
苏巨说道：“好，我替你交给他。”
“多谢，”昌容面色潮红，眼中血丝密布，瞳仁闪闪发光，显然是回光返照，“他若是问起我，你就说，就说。。。”他胸口起伏越来越小，声音越来越弱。
苏巨不由自主凑到他嘴边，“说什么？”
昌容嘴唇翕合，“桃花，吹面桃花。。。”
苏巨怔了怔，“吹面桃花？那是什么？”
然而就在这时，内室传出一股呛人烟火味道，苏巨大吃一惊，再也顾不上昌容渺小的愿望，一把抽出他后心的箭头，昌容软软瘫倒，苏巨扶住他推到一边，一脚踢开大门，“陈令式，不得引火自焚！”
他话音才落下，就听到轰的一声响，不知道是哪里的火信点燃，霎时四下烧成一片火海，烈焰卷着热浪扑面袭来，苏巨几乎窒息，却不退缩，只用衣袖蒙住口鼻，蒙头冲上楼。
他最初是想，令式夫人多半是不愿意过刑堂受审，所以点火自焚，但是一冲上楼，他就发现自己错了，楼上内室空无一人。
苏巨大骂一声，“娘的上当了。”
慌忙推开窗户，早有骠骑营下属在底下结成肉垫，苏巨飞身攀上窗台，毫不犹豫跳下去，落在众人身上，跟着就地一滚，翻身爬起来。
只不过是这么一转瞬间的功夫，整栋小楼就烧起来，噼里啪啦声响不绝，又过了五秒钟不到，竟全线轰然倒塌，火舌飞檐走壁，很快窜到领近居处。
苏巨临危不乱，吩咐身后副将，“带领弟兄们先撤出去，安排救火。”
副将问道：“大人你呢？”
苏巨冷笑一声，“我进火场找令式夫人。”
副将不无忧虑道：“大人，大火烧得这么热烈，硬闯进去必死无疑，莫如等火势熄灭，再翻令式尸身出来交差？”
苏巨却笑，鲜艳火光映衬他那笑容清冷诡异，“你错了，我不是进去找她尸身，”扔了手上弓弩，抽出腰间长刀，“你信不信，陈令式还活着，而且就在这小楼里边。”













第五二章 年少深情







热血尽，化尘与土，只为博你嫣然睹。     

很多年之后有人问苏巨，是什么促使他不畏惧大火，勇敢走进令式夫人小楼的，苏巨慨然回答：“我们骠骑武官，不管执行何种任务，从来只进不退。”
这句豪言使本朝原本已经有些膨胀过度的对骠骑营的崇拜上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苏巨更是毫无悬念的成为骠骑营形象代言人，圣上只差将他裱糊起来做供神，同时他也成为骠骑营成立以来唯一的一位活着名字就刻上骠骑神台的官长。
副将吃惊看着苏巨，迟疑片刻，说道：“将军，我不欲就此和你争辩，但我认为，以这样的熊熊烈火下，陈令式存活的可能性很小。”
苏巨却笑，也不急着争辩，行至火场边上，“不急，我变个法术给你看。”
他举起手上腰刀，刀尖朝上，朗声吟道：“行坛入中宫，干宫开天门，兑卦统雄兵，巽风吹三乐，震动五雷兵，艮寅塞鬼路，坤地留人门，坎水涌波涛，离宫熄火轮！”
那个轮字余音还未断歇，仿佛是烈风卷残云，小楼塌陷的扑面热浪迅速冻结。
那真是一幅万分诡异的画卷，烈火仍然在熊熊燃烧，但是辐射的热量却好似被某种古怪的妖法阻挠吸收，苏巨站在火场边缘，漫天飞舞的火舌舔到他脚边，他也不躲闪，就像是没有知觉一般。
副将惊得直了眼，吃吃说道：“将军，是怎么回事？”
苏巨轻笑，淡淡说道：“没什么，不过是个障眼法，看破了一文不值，小楼根本没烧起来，你的眼睛骗了你。”
副将恍然大悟道：“是了，前阵子我见过一个变戏法的，往天空中扔了一根绳子，然后就顺着绳子往上爬，一路爬到天宫，摘了仙桃扔下来卖，五十文钱一只，好多人抢着买，”他自我解嘲的笑，“我当时信以为真，现在总算明白，原来是障眼法，难怪那桃子吃起来咔倍儿脆的，酸不溜秋，和巷子头王记果蔬铺子卖的桃子味道一模一样。”
苏巨说道：“话是不错，不过外边的大火可货真价实是烧起来了，你现在赶紧带人去救火，记得分成两拨人，一拨主力救火，一拨主力找人，两厢交叉，互相支援，明白么？”
副将点头，“是，将军你也要小心。”
苏巨轻笑，“我知道。”
他定了定神，提到横在胸前，准备进楼，可是虽然明知是障眼法，人类畏惧火焰的天性，还是令他眼见着怒焰升腾的场景，感到有些心惊，遂自衣内抽出一条雪白方巾，蒙住双眼，只露出一点微光，心里这才略觉得安定，一步一步小心翼翼靠近火海中的小楼大门，伸手试探推动。
门吱呀一声响，缓缓打开，苏巨深吸口气，跨进大门，回身关上门，那扇大门似有天生的魔力，一经合上，登时将外间嘈杂声响悉数隔绝在门后，他闭上双眼，低声念道：“右三步，前十五，地面上数至长幅。”
四下静寂无声，苏巨照着密旨载明的口诀，右行三步，前行十五步，果然摸到一道墙壁，睁开眼看，就见到墙上挂有一张长条画幅，画的是降魔飞天的仙女，彩带飘飞，舞姿翩翩，“长幅卷上左边书，下玉虎，内逐。”
长幅的左边，是一排书架，置放有各种各样书籍，最靠近长幅的是一本《公孙尼子》集全一卷，苏巨略一犹豫，果然在卷册底下出现一只通体雪白的玉虎，小心拨弄那玉虎，就听到喳喳声响，闭合的墙壁上赫然现出一个大洞，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是要通往哪里。
至此苏巨不得不佩服武皇后，她那道密旨，写得真是一步不差，就好像这小楼是她亲手所建一样，随后又忍不住疑心，皇后是自哪里获知这秘道路径的？
这问题在他脑中打了个圈转，很快压制住，在朝中为官，最紧要懂得装聋作哑，不该问的事千万不可打听，如此才能长久，否则迟早引祸上身。
按照密旨说说的，顺着这条秘道，将可到达慈恩寺的地下本相寺，王伏胜就藏在那里。
秘道没有灯火，苏巨四下看看，拣了一盏烛台，打燃火石点着，跨进狭长幽深的秘道。
昌容在门外叫喊的时候，令式是有听到的，彼时真是心如刀绞，却不敢开门，只要大门一开，骠骑营的人就会如潮水一般涌进来，到那时候，一窝人都不会有活路，她狠了狠心，食指和中指抵在一起，口中默念障眼心法，生出浓烟，随后启动机关，打开墙壁上的地道入口，甚至都顾不上拿烛台，摸黑就跳进地道，一路深一脚浅一脚的狂奔。
这秘道原本是伏胜修建的，用来出城散心，但他常年在宫中陪伴燕王，真正用到这秘道的机会很少，里边什么照明设施也都没置备，空气味道也腐臭难闻，令式心中惊恐，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可是仍然脚不停息，拼命的跑，她不知地道的尽头在什么地方，但似乎当前已经没有别的出路可循，无论去哪里都好过被骠骑带回刑部。
去刑部就是死路一条，她不怕死，但她想和伏胜死在一起。
地道狭窄幽深，总也不见尽头，黑暗中奔波了足足有半个时辰，这才隐约见到一线亮光，虽然微弱，但实打实就在前方，令式大喜过望，但就在这时她听到了背后的奇怪声响，顿时警觉回头，侧耳倾听，心里怦怦直跳，后边果然有动静，是人的脚步声，有人追上来了！
令式大吃一惊，骠骑营果然有能人，居然能够识破她的障眼法，还能找到那处隐蔽的秘道入口，跟踪她到这里来！
一时心念千百转，我该怎么办？如果伏胜就在这附近，我引人来这里，岂非是害了他？
姐姐临死时候的嘱咐犹在耳边，“伏胜一生都会受苦，你要替我好生看顾他，别给人欺负他。”
其实就算没有姐姐嘱咐，我也是不会给人欺负他的。
他年少的时候，是家乡最有名的俊秀少年，和姐姐两小无猜，家境也相当，人人都说他们是一对璧人，天造地设，可是爹爹却不肯成全，一意孤行的将姐姐送去长安，做了太子侍婢，姐姐当然是不肯的，爹爹好说歹说，许诺只做三年，三年期满，就允许她回家乡和伏胜成婚。姐姐这才答应。
可是三年过去，姐姐没有回家乡，如爹爹所想，太子看上姐姐，纳她做了侧妃。
伏胜苦侯到第四年，终于忍耐不住去了长安，见到昔日娇憨甜美的爱人，如今大腹便便，锦衣玉食，荣光焕发，他呆住了，他甚至不敢问她究竟是受太子强迫，还是两情相悦，有时候真相远比谎言更伤人。
姐姐没有求他原谅，也没有解释，她心中愧疚，站在他面前，连眼泪也不敢流，他长叹了口气，问她：“几个月了？”
她嗫嗫说道：“四个月多一点。”
“名字想好了么？”
“还没。”
他看着姐姐，缓缓说道：“你怀的一定是个男孩。”
姐姐脸上生光，不由自主问道：“真的么？”她是万分想要生个男孩的，否则太子登基，作为侧妃，如果没有男性的子嗣傍身，前途是很渺茫的。
他铁扣神算：“是的，一定是个男孩，”顿了顿，“你可否设法说服殿下，给这孩子起名忠字？忠诚的忠。”
姐姐愧疚难言，那个忠字宛如尖刀刺在她心上，说不出有多么疼痛，却一口应承道：“好，我答应你。”她知道他的意思，不外是想要在她身边放个念想，日后她一看到自己孩子，一叫忠这个名字，就等于是在提醒她，年少时候辜负了谁。
姐姐答应的慷慨，迟疑的反而变成伏胜，他想要收回前言，姐姐却不肯，“我做错事，理当要受到惩罚，我只希望你过得好一些。”
他凄然的笑，“没有最心爱的人，还有可能过得好么？”
姐姐落泪，“我对你不起，来生一定好生补偿你。”
他反过来安慰她：“其实也是无妨的，我们都才二十几岁，还有很长日子要过，我想法进东宫殿来做护卫，太子总有不在东宫的时候，只要善加安排，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不必等到来世。”
那真的是万分惊世骇俗的事，东宫太子的侧妃和护卫私通，传扬出去，是要株连九族的，可是，姐姐同意了。
伏胜问她：“你为什么答应的这么干脆？”
姐姐却笑，轻描淡写说道：“因为我喜欢，所以我愿意。”















第五三章 此心不悔







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  
姐姐的一生，是出悲剧，她爱着伏胜，却抵制不住太子诱惑，委身做太子侧妃，却又不能忠诚于太子一人，背着他与伏胜私通，她两方都想保全，注定两方都会失去，所以她难产的时候，格外的平静，用她的话来说，“那是我该得的报应。”
然而受惩罚的却是太子和伏胜，两个男人，一明一暗，都为她忧心，所不同的只在于程度，她是太子一部分爱意所在，却是伏胜的全部。
姐姐过世之前，已经看出伏胜有轻生之意，为打消他念头，遂用生出的小孩忠拴住他，要他立誓，竭尽所能看顾忠长大成人。伏胜拗不过她，只好答应。
姐姐离世，她足十六岁，爹爹派她进京，明着是照顾那个遗腹子，暗里的打算，是要亲近太子，寻找机会顶替姐姐成为侧妃，但结果出乎爹爹所料，太子虽然也看上了她，她却没有像姐姐那样，为太子所迷惑，她看上的，是失魂落魄笑容凄然的东宫护卫王伏胜，此时的伏胜年二十五岁。
她对他抛出花枝，满以为是顺理成章的事－－她比姐姐漂亮很多，又年轻秀美，然而她错了，伏胜满腔情意所在，俱是那个已经葬身黄土的女人，令式在他眼中，不外是个妻妹。
不过是个妻妹。
她十八岁，太子决定立她为侧妃，她却在这天夜里拿着年幼的忠威胁伏胜，假使不抢在太子之前和她成婚，就杀死忠。
伏胜料不到她有这一手，踌躇良久，被迫同意。
她又觉不满足，要求伏胜“强娶”她。
伏胜依从了她。
然而他越是迁就她，她心里越是觉得委屈，说来说去，不外是为了姐姐那块肉。
她对忠的恨意，大约就是这时种下的。
不过，无论如何，她到底还是嫁给了伏胜。
爹爹为此大是恼怒，但是随着年生日久，伏胜越来越得到太子信任，他广罗党羽，渐成气候，爹爹似乎也不再那么反对，取而代之的，是嘱咐她把伏胜抓紧一些，尽快生个孩子，牵制住他。
她几乎要哭出来，生个孩子？多么绝妙的讽刺，她和伏胜成亲至今仍然是完璧，孩子从哪里生出来？
任何时候，伏胜那双眼，永远漠漠无波，只有在提到姐姐的时候，才会有些光彩。
转眼太宗皇帝龙驭，太子登基，出了旨意，把忠赐封燕王，接入宫中居住，交由王皇后抚养。
令式获知这消息，欣喜万分，这似乎是代表着，圣意将斩断伏胜和燕王的脐带关系，没有了那个时刻提醒伏胜记住陈芙蓉的人，他会不会回头看看跟前的陈令式？
他应该是会的吧？
令式毕竟还是年轻，或者说，她对生活本身尚抱有幻想，不知道绝妙的命运最伟大最残酷之处在于，它总是不动声色将你推到希望的顶峰，再重重摔倒，享受你最痛彻心扉的哭泣。
伏胜没有回头，不仅没有回头，他走得更远，为着能够和燕王一起进宫，他选择了自宫。
爹爹得到这消息，亲自赶到长安，劈头盖脸的斥骂了她一顿，责怪她眼光不好，又令她改嫁，她哪里肯，不得不以死相逼，爹爹无奈只好妥协，长声叹息道：“陈国的皇统血脉，至此算是彻底断绝了。”
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们陈家，竟是前隋剿灭的陈国后裔，爹爹之所以处心积虑要送她和姐姐亲近太子，不外是为了恢复昔日的容光。
那年她二十五岁，虽然容颜依旧娇艳如花朵，笑容却疲倦沧桑。
爹爹走后，她开始认真盘算以后的生活，伏胜舍得自宫，就表示他由头至尾对自己半分眷恋也无，指望他是不大可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养几个贴心的义子。
她把这风声放出去，凭着伏胜内廷将军的威名，还真的给她找到好些资质根骨都上佳的少年，她一一挑选，每每会问伏胜意见，得到的回复永远千篇一律，“你喜欢就好。”
此时的令式已经不再年轻，她开始懂得分辨男人的话，哪些是尊重，哪些是敷衍，哪些是迫不得已的婉转应承，哪些是顺水推舟的心甘情愿。
最后她挑中三个少年，就是昌华昌容和昌金，伏胜某次出宫回府，恰好见到三人，不知是为什么，对昌容格外多看了两眼，说他眉眼生的好。
她从此对昌容上了心，做出的粥饭永远不合她口味，画出的工笔永远有差错疏漏，昌容因此挨的打，比昌华、昌金加起来都多。
她恨每个伏胜在意的人。
燕王入宫不久，经由王皇后的扶持，伏胜推波助澜，圣上不久就正式册立他做太子，也许是储君位子的稳固使伏胜略微放下心头大石，他出宫的时间开始增多，有时候甚至还会回府小住几天，虽然话一样不多，看着令式的眼神总算有些暖意，令式暗喜，虽然心中难免酸楚（设若这是发生在进宫之前，多么的好），但是多年的等待已经让她学会了忍耐和顺从，学会了少欲少求和知足，不管怎么说，这一星半点冷淡的温柔，比起过去的视若无睹，是好过千百倍的了，她要求的不多，至此就足够。
她暗自想，如果可以这样相互陪伴到老，其实也是不错的吧。
可惜天不从人愿。
圣上从感业寺接回了先皇的才人武媚，拜为昭仪，对她爱若性命，王皇后察觉到了危机，一面牢牢抓住太子忠，一面密密布局反击武媚。
这些原本和令式都是不相干的，但最终还是波及到了她：随着局势日益紧张，伏胜又恢复从前长期逗留宫中的作息。
令式恨极。
王皇后最终没能敌过那个做过尼姑的女人，圣上在永徽六年，正式册立武昭仪为宸妃，那妃号是圣上为着武昭仪活活生造出来的，从前并没有，宸是紫薇北极星所在，一向以来都专指帝王居住之所，圣上造出这个宸妃的头衔，等于间接确定了武昭仪在后宫的位置，是仅次于皇后的妃子。
走到这一步，王皇后终于坐不住了，决定自力救济，想到的办法是修建兵工厂。
令式不知道这想法究竟是灌输给王皇后的，她也不在意，她恨的是，王皇后为了拖伏胜下水，要他安排递送图纸出宫，而伏胜答应了。
令式悲凉的笑，宫闱的争斗她一向不关心，也不爱分析，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到，王皇后败象已露，伏胜在这个时候选择依附王皇后，是很不明智的，可是有什么办法，燕王和王皇后关系匪浅，伏胜不得不跟从，伏胜跟从，她势必也要跟从，他是那块磐石，她是那根蒲草，草根没有选择的权利。
蔚州、丰州二州的兵工厂选址和建造，是经由令式穿针引线，陈家联合王皇后母舅柳奭一起完成的。














第五四章 人要死了







声音越来越近，令式立在原处，又惊又怕，泪水不住滚落，几番踌躇，狠了狠心，蹲身躲在地道小小缝隙中，手持尖刀，准备伏击来人。
苏巨背后汗湿一片，戒备注视前方，他手中烛火早在半路就已经熄灭，摸黑又走了老半天功夫，终于见到一线光亮，顿时喜出望外，正要大步前行，却又顿住，多年军旅生涯，使他练就有超过常人的危机感知能力，凭着直觉，他敢断定，在前方的某处，有人正蓄势待发，要偷袭他。
苏巨冷笑，抽出腰间的匕首，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暗道之中，短兵相见，最适合用短刀匕首。
他脚步轻巧，落地一点声息也无，慢慢向光亮处靠近。
地道两头隔绝，人处在这样环境中，听觉格外敏锐，苏巨脚步虽然轻，令式俯下身子，还是听到了，不由自主心跳如鼓，呼吸重浊，握住尖刀的手指筋挛，她一生从来没有杀过人，此时说不出有多么惊恐。
苏巨试探前行，迂回靠近，寻了一处稳妥背光的死角站定，沉吟片刻，问道：“前方是否是令式夫人？”
令式没作声，额头的汗珠如小溪流一般滚滚滑落，混着眼中泪水，在脸颊滂沱。
苏巨轻笑，“夫人，放轻松，我没有恶意。”他说的心安理得，的确，缉拿令式是张大人和武皇后的意思，苏巨本人和王伏胜及其家眷都没有直接冲突和利害关系。
令式吞了吞口水，嘶声说道：“苏巨，你站出来，不要躲在角落里。”
苏巨高举双手，笑着说道：“好，没问题。”
说完果真自角落站出来。
“把你手上刀器剑器还有长鞭短箭，统统扔在地上。”
苏巨犹豫了。
令式颤声说道：“我手中有一颗开山雷，你若是想要跟我同归于尽，只管违抗我的意思。”
苏巨笑出来，“夫人，你大可不必这么惊慌，听我说，”不动声色靠近令式，假言说道，“张大人说了，兵工厂一案，和王大人其实没有关系，都是王皇后一手主谋，今次差卑职过府，只是请王大人和夫人做个鉴证，录完口供，即刻就放人走。”
令式摇头，“兵工厂由我陈家和柳家在共同运营，往来书信当中，怎么少得了陈家的痕迹，张行成行事多么谨慎，我不信他没发现，你这谎言说得着实是拙劣。”
苏巨耸了耸肩膀，“好吧，我的确是在说谎，但事情也并非都如你所料，武皇后给出的指令，是王伏胜满门抄斩，但没有提到如何处置令式夫人全家，想来应该是可以赦免的，不过，”话锋一转，语带威胁说道，“夫人要是不肯配合卑职执行公务，又另当别论。”
令式凄凉的笑，“有什么区别，妨碍大人执行公务激怒皇后，陈家会受株连灭门；拿不到兵工厂地图，陈家也是灭门。”
苏巨眼中波光闪动，“话也不是这么说。。。”就想走到令式跟前。
令式嘶声吼道：“立在原处，不要动弹！”拔出开山雷的火信，“你再动一动，我立即拉开火信。”
苏巨立在原处，“好，我不动，夫人，你先放下开山雷，这样着实是危险，”又含笑劝慰道，“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未成定论之前，都还有回旋余地，当然，前提是夫人要肯配合卑职作业。”
令式泪眼朦胧，“伏胜是无辜的，一切都是王皇后生出的变故，伏胜肯受她差遣，不外是为了燕王。”
苏巨避重就轻笑着说道：“事情曲直，皇后娘娘心中有数，卑职今次到王府，也是奉命传王大人过刑部问话，并不是缉拿罪犯，夫人，你可否告诉我，王大人现在什么地方？”
令式茫然说道：“我不知道，他最近都没有回府。”
苏巨笑道：“那么，夫人跟我回刑部一趟如何？”
令式迟疑着，才要说话，黑暗中突然传来一声闷响，苏巨膝盖碰到一处凸起的岩石，痛得闷哼出声，令式大吃一惊，踉跄退后两步，厉声说道：“你立定了，不要乱动。”
苏巨皱眉揉着膝盖，开始觉着有些不耐，说道：“夫人，我给你两条路选，第一，跟我回刑部，张大人正等你开庭审兵工厂案；第二，告诉我王伏胜在哪里，你说出他的藏身之所，我就当你葬身火海，放你一条生路。”
令式焦躁说道：“第一条路绝无可能，至于第二条路，我都说过了不知道伏胜在哪里！”低声啐泣道，“我也想知道他在哪儿。”
苏巨斟酌了阵，说道：“我姑且相信你一次，”沉静似秋水一般瞳仁目不转睛看着令式，“令式夫人，你可否让开路，给我行个方便？”
“你要干什么？”
苏巨说道：“如果武皇后所料得的不差，王大人应该是在这地道的出口处。”
令式呆住了，一时之间竟分辨不出盈溢于心的到底是欢喜还是惊慌，“你说他就在这地道的出口处？”
苏巨点头，“不错，至于皇后料得对还是不对，相信打开地道出口就可见分晓了。”
令式望着苏巨出神，嘴角露出笑容，“便是这样，我势必要死守这通道出口了。”
苏巨大皱眉头，“夫人，你什么意思？”
令式叹了口气，“大人，你知道我最惧怕的是什么？”
“是什么？”
令式轻声说道：“我最惧怕的，不是死，而是我为他而死，他却不知情。”
苏巨暗自吃惊，隐隐有种不详的预感，“夫人的意思我不大明白。”
令式展颜露出绮丽笑容，“所以我一定要大张旗鼓的死在他跟前，让他知道，让他日后想起我，就会觉得内疚，觉得亏欠我。”
苏巨冷笑，脱口说道：“他不会有以后了，实话说吧，你们都活不过今天。”














第五五章 哀艳烈火







周密不知道自己是睡着了，还是醒着，意识模糊不清，飘飘荡荡，四壁漆黑如墨，一点声音也无，他匍匐在地上，慢慢爬行，问自己是否恐惧是否焦躁忧虑？
答案是不。
早在许多年前芙蓉去世的时候，所有的恐惧焦躁和忧虑就耗尽了。
芙蓉是因他而死的。
很多年前，他刚刚毕业，留校担任助教，顶头上司是学校副校长，姓王，四十上下年纪，生的很好看，没有结婚，人们都传说她是校长的情人，当然，没有证据就是了。
校长的夫人姓武，大校长四岁有余，据闻父母俱是教育部的高官，校长是受岳父母提拔才坐正位子。武夫人平时都住在郊外别墅里，很少到学校，于外边流言蜚语，听到的自然也少，偶尔一次两次到学校找校长，也都和颜悦色的，很有些亲和力，看不出半点名门闺秀的骄纵气。
上层的绯闻三角关系，原本和小小的助教周密是没有关系的，问题出在四年之后。
该时他二十七岁，和彼时的女友陈芙蓉上郊外赏春踏青，遇到倾盆大雨，歪打正着的跑到武夫人别墅门口，躲在一颗芭蕉树下，相互擦拭黑亮头发上的水珠，武夫人开车经过，邀请他俩进屋喝热茶。
在武夫人宽敞明亮的客厅里，他们相谈甚欢，年轻的芙蓉少不更事，冷不丁的提到了校长和副校长暧昧的关系。武夫人眉峰微蹙，滚落一滴清泪。
就是这一滴泪珠，打动了芙蓉，她拍着胸脯保证：“武阿姨，你放心，我和周密一定设法替你把姓王的搞得身败名裂，不得不离开学校。”
周密心下一沉，喝叱芙蓉，“说什么呢，你还以为自己有多大的本事？”
武夫人擦干脸上泪痕，强颜欢笑道：“芙蓉，还是算了吧，都是命。”
芙蓉热血沸腾，哪里肯听她的，“交给我了！”她和柔弱的武夫人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投契。
芙蓉彼时在学校附设司法学校做老师，自告奋勇得了这项工作，老师也不做了，让武夫人设法把她调去校长室做助理。
周密心想这肯定是需要费很大周折的，因他们学校是事业单位，又直属司法，编制有严格规定，人事增减应该非常不易，但是事情超乎他意料，三天之后，校长室原来助理因为亏空公款被查处开除，新递补进去的，正是芙蓉。
得知这消息，周密有一种误落陷阱的错觉，原因很简单，进展的太顺利了，仿佛是有人预先设好的局，各方各面早就打理妥当，单单等人入壳。他把这不详预感告诉芙蓉，但是芙蓉不相信。
勤力的芙蓉进校长室后，像支高效运作的无线摄像探头，短短三个月不到，即掌握了校长和副校长之间诸多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一一汇报给武夫人。
每次她从郊外回来，都会带回新的消息，比如武夫人哭的昏厥了；武夫人气得肝脏疼痛；武夫人抱住枕头不出声的落泪。
她一边说一边长吁短叹，越发的坚定自家信念，务必要设法把王副校长搞得身败名裂。
周密忧心不已，武夫人是那样脆弱的人？
他看着芙蓉，“我觉得你正在从我指尖一点一点溜走。”
芙蓉却笑，拍拍他的面颊，“放心，没有的事，我收集的证据快要齐全的了，王副校长除了勾搭校长之外，她还挪用好多公款，在外边开公司。”
周密抱住她，埋首在她馨香秀发之中，宛如一对交颈鸳鸯，“把证据交给武夫人，我们辞职离开学校好不好？结婚生子。。。。”
芙蓉大乐，那正是她一直想要的，四年中拐弯抹角的暗示过周密好多次，可惜他总是以年纪尚轻没有基础为理由拒绝，“好，还差一张小小的合同，锁在校长办公室的保险箱里边，我今天下班后悄悄找到，连同手上的资料，一起交给武夫人，我们就离开学校。”
然而就是那天傍晚，学校发生了暴动。
事情的起因周密已经记不清楚，只知道仿佛是一瞬间，学生们齐齐从宿舍、教室、操场跑出来，大部分人涌出学校，上街游行示威，一部分人团团围住行政大楼，劝说每一个进出的教工，加入游行阵营。
校长得到消息赶到现场的时候，人已经走了大半，他为时已晚的要求保安锁上校门，总算是留住了为数不多的几十个人。
被圈住的学生暴怒，踢打校门，校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没有人理会。
而就在这个时候，十三楼上校长室，芙蓉正在紧张的开启保险箱。
周密守在门口，谨防有人上来，大楼外边人声鼎沸的，他额头上冷汗淋漓，却又不敢催促芙蓉，那一刻一分钟仿佛是一世纪那么长。
等芙蓉爆发出欢喜尖叫的时候，他后背已经湿透。
两个人拿着窃取到手的合同，经由逃生通道下楼，从后门离开大楼，翻墙出校门，连夜送到郊外交给武夫人。
夫人又是高兴又是辛酸，收起所有证据，提出留他们俩住一晚上，周密出于不可说的顾虑，没有同意，带着芙蓉折回学校，在芙蓉宿舍楼门口，他用力抱住她，莫名的心慌，芙蓉安慰他：“都结束了，明儿约好在大楼门口见，一起递辞呈。”
但是等不到第二天了，周密回到自己宿舍，埋伏在暗处荷枪实弹的公安，缉拿了他，烂布塞进嘴里，麻袋罩顶，秘密的扛回了公安局。
等待他的是武夫人，以及一纸早就誊写好的讯问笔录，记录他如何煽动、策划了此次学生的非法集会、游行和示威，周密是学法律出身的，他很清楚的知道，只要在这笔录最后落上自己名字，基本上也就意味着终身监禁了。
他恐惧之极看着武夫人，很想要开口求饶，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此后的十多年，他只遭遇过一次类似情况，就是在那个阴暗肮脏的垃圾箱里发现被人剥光皮肤的朱雀的时候。
武夫人冷酷看着他，“你太聪明，我留你下来，迟早是个祸害，”她顿了顿，缓声说道，“不过，考虑到你确实帮过我，因此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我尽量满足。”
周密脱口说道：“饶了芙蓉。”
武夫人愣住了，半晌感慨苍凉的笑，“你倒还算是有情义，比那个人强。。。。我答应你，决不为难她，不仅如此，假使有别人为难她，我也必定竭尽全力让她周全。”
饶是如此，芙蓉还是死了。
他被关押在公安局阴暗的地下室里三个月多，本来以为此后一生想必都会在这狭窄空间渡过，有人却又提了他出来，拘禁之后第一次看到阳光，他微微眯起了眼，问旁边的人，“这是要枪决我了？”
那人一言不发，递给他一个包裹，“你自由了。”
他呆呆立在原处，条件反射问了一句：“为什么？”
那人沉吟良久，叹了口气，说道：“有人代替你包揽了所有罪名，是个女人，自称是你爱人。”
周密低下头，泪水滚滚滑落，不用说了，一定是芙蓉，“武夫人呢？校长和副校长呢？”武夫人明明承诺，要保全芙蓉的。
那人说道：“校长夫妇出国了，王副校长在蹲号子，有学生检举她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检察院已经立案侦查，估计后半辈子是没什么指望了。”
周密擦干脸上泪水，“我爱人她在哪儿服刑？”
那人说道：“青城监狱，明面上判的是杀人罪，”又警告他，“你不能去看她，那里关押的全部是判处终身监禁的政治犯。”
他心里呐喊，芙蓉她根本连政治的边都没碰到！她只不过是给一个女人利用，做了她对付情敌的工具，并在事后被女人斩草除根。。。
他长声叹息，满腔悲愤，却也心知在这样敏感时期，要想理清个人遭遇的是非曲直，是非常困难的，只有等待暴乱引起的潮动平息，再徐图良策。
这需要很长时间，过程当中，除了等待，没有别的办法。
无数个夜里他忧虑的不能入睡，睁着眼睛到天明，再从天明到天黑，再到天明，数着一张一张日历，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有武夫人的承诺在，芙蓉是安全的。
直到他接到芙蓉的死讯，同期抵达的还有一封武夫人自国外发给的电报，上边只得简单的三个字：对不起。
领回芙蓉骨灰的时候，看守人员给他一封信，里边是芙蓉最后的绝笔：我们都是牺牲品。
很多年中，他无数次梦见芙蓉，凤眼含悲，凄楚望着他，欲语还休的样子，每每让他自睡梦中惊醒，他不敢去追究为什么芙蓉会留下那封绝笔信，只是从此认定一个道理：千万不可触碰政治，千万不可轻易信人。
地面突然古怪的振动，周密愣了愣，下意识抬头，就看见前方有一扇木门，门后有灯火闪烁，他心中惊疑不定，身子却不由自主立起来，朝着门后的光亮飘过去。
堪堪靠近木门边缘，正要伸手推动，突然传来一声闷响，听来很像炸药被引爆，四下土石簌簌滚落，有人大惊失色喊道：“不好！有人炸毁了秘道！”
另外一人说道：“会是谁？”
又有一人说道：“哎呀！神啊，一只蜘蛛掉到我眼睛里了。”
周密心头大震，那是朱雀的声音！















第五六章 妾心如焚







周密打了个寒战，突然清醒过来，拼命去推那扇门，却发现浑不着力，情急之下，一头撞在门上，却被弹出老远，忍不住失口叫出声。
张海路睡的迷迷糊糊，察觉病床上的周密有动静，惊得弹跳起来，扑身上前，“周密，你醒了？”借着床头仪器微光，发现他满头冷汗，似是惊魂未定，慌忙问道，“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
周密睁开眼，心跳如雷，瘦削面颊上光华闪烁，干裂嘴唇几度开合，终于发出声响，“我怎么了？”
张海路喜极而泣，满面的泪水，“你从午间开始出现昏迷，人事不省，送急诊室用电击都不见醒转，医生都说你不行了，最后有个姓袁的见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剂古怪的强心针，力排众议注射入你体内，终于有一点微弱心跳，他还说了，假使今天傍晚之前你可以回神，就不会有大碍，假使今天傍晚之前不能回神，就要准备后事，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这小半天功夫真正是吓死我。”
周密定了定神，见张海路容颜憔悴，漆黑眼窝一看就是好几天不曾休息，不由伸手抚摸她面颊，“辛苦你了。”
张海路擦了把脸上的泪水，“再辛苦，都不及你生病辛苦。”
周密轻笑，想起一件事，慌忙说道：“我见到朱雀了。”
张海路心下一沉，勉强笑道：“在哪儿？”
周密挣扎坐起身，“不知道，我躺在这里时候，游魂行走，仿佛进到某个地道里，听见有炸药爆裂，跟着她就说，有蜘蛛掉她眼睛里，那孩子最怕蜘蛛，不定当时多么惊恐，我得去找她。”
他翻身想要坐起身，眼前却一黑，满头闪烁金星，摇摇晃晃的又一头栽倒在床上，张海路连忙按住他，“你不要命了么？”
周密擦拭额头冷汗，“我得去找她。”
张海路心中酸楚难言，“她根本不在这个时代，你上哪儿找去？”
周密拔掉手臂上的针头，“去普陀寺找无味大师，他一定有办法。”
张海路镇定说道：“你昏迷期间发生一宗事，今天中午，普陀寺失火，无味大师涅磐了。”
周密惊得坐起，“你说什么？！”
张海路说道：“公安局已经介入在调查失火的起因，但到现在还没有结论出来，不排除是有人蓄意所为，不过，”她撇开目光，“也有可能是僧房失火所导致。”
周密呆住了，“僧房失火？”
张海路低头说道：“对，”倒了杯水给周密，“喝杯水吧。”
周密目光如炬，看着张海路，“海路，你有事瞒着我。”
张海路没做声，将水杯放回桌上，勉强笑道：“没有的事。”
周密反手握住张海路，“你每次说谎，就不敢正视我，说，普陀寺的大火是怎么回事？”
张海路眉峰微蹙，“你弄疼我了。”
周密逼问道：“不要顾左右而言其他，无味和尚到底怎么死的？”
张海路倔脾气上来，发狠说道：“不错，如你所想，是我指使人放火烧死的。”
周密瞪大了眼，不可置信问道：“为什么？”
张海路眼眶一红，低声哭道：“他早晨找了我去，说有办法接朱雀和剑之回现代。”
周密又是吃惊又是疑惑，“这是好事，你做什么要烧死他？”
“他说，朱雀是你命定的妻子，她回本世之后，你们就会结婚。”
周密气苦，“就为这么个狗屁不是的理由，你就放火烧死了他？你知不知道两个孩子流落在那样遥远的时空，该是多么的受苦？”
张海路哭道：“周密，我不能失去你。”
周密怒道：“这不是理由！”
张海路泪眼朦胧，握住周密的手，宛如溺水者抓住唯一的浮木，“如果无味和尚说的是实情，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周密焦躁甩开她，“现在人都回不来了，说那些有什么用处？”
张海路固执道：“你回答我。”
周密冷笑，“是不是我回答了你，就有办法把孩子接回来？”
“你先回答我。”
周密叹了口气，疲惫说道：“那孩子的奶奶跟我很投缘，老人家过世之后，我时常梦见她，郑重托付我，好生对待孩子，朱雀跟了我四五年，要说没感情那是假的，宝货机敏滑溜，很懂得逗我开心，我确实怜爱她，但那未必就是爱情吧，当然，也不完全是亲情，不过，男人哪里可能有纯粹的感情？杂七杂八凑在一起，基本就是不能割舍的缘分了。”
张海路顾不得擦拭脸上热泪，“那我呢？”
“你？”周密出了会神，“我不知道你算我的什么，只知道我少不得你，不管去到哪里，想到有你在我背后，就会觉得很安心。”
张海路呆了呆，一时喜苦织集，“周密，在你心里，是我重要，还是朱雀重要？”
周密迟疑了阵，“无从比较。”
张海路一颗心不住往下沉，颤声问道：“周密，你爱过我没有？”
周密叹气，才刚要开口，张海路却又捂住他的口，“你不必说了，我不想知道。”
她飞快的站起身，“总之一句话，朱雀是回不来的了，我们以后好好过日子吧。”














第五七章 春兰之死







地道内那声闷响传来时，袁真人正和七味和尚在你来我往的加价，争夺王伏胜手中那本闻所未闻的天书，袁克己在和王伏胜你来我往的纠缠，谁也不肯让步，我反绑在长木上，百无聊赖瞪着天花板那些稀奇古怪的图案，只想闹剧快些结束，要杀要剐都无妨。
结果才这么想着，身后就传来剧烈振动，然后一只肥壮的蜘蛛就这么好死不死的，从天花板上掉下来，正落在我眼睛上。
当场魂飞魄散，“哎呀！神啊，一只蜘蛛掉到我眼睛里了。”
王伏胜听我叫得凄惨，还以为发生什么惨绝人寰大事，一着急就力大无穷，当场把压在他身上的袁克己摔翻，挣扎爬起来跑到我跟前，“芙蓉你怎么了？”
我眼泪如沧海横流，都快要说不出话来了，“蜘蛛，我脸上。”
王伏胜楞了片刻，轻声笑出来，那笑容说不出是酸楚是无奈还是欢喜，“你果然一点都没变，”伸手拿开我脸上蜘蛛，“还是那么怕这种小东西。”
我嗷嗷叫道：“毛毛的多足动物，是女人都怕。”
王伏胜柔声说道：“你说是就是，”俯下身去解绑缚我双手的绳索，“我们快离开这儿，地道被引爆，很快就会有人闯进来，我带你。。。”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闷哼了一声，倒在我身上。
我气得想跳脚，“喂，你个流氓，规矩一点，不要趁人之危，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法很猥琐？我可以告你猥亵妇女。。。。”跟着却倒抽口冷气，强行忍住要尖叫的欲望，拼命吞咽口水。
王伏胜不是存心要非礼我，他背后有个巨大血洞，汩汩的流淌鲜血，袁克己站在旁边，手持一把三棱尖刀，三面刀锋刀刃，乃至他满手都是血迹，可以料想，他刚刚必定是以生化天才的专业手法，用那匕首自后心推进王伏胜心房，再转动抽出，割破左右心房动脉，否则不可能造成这样迅速凶猛的大出血。
我颤声说道：“你杀了他？”
袁克己直直看着我，“最不喜欢别人抢我的东西。”他血腥大手摸向我脸颊，被王伏胜身体阻拦，随手轻轻捞起他，像扔破布一般扔到地上。
我骇得面无人色，王伏胜身高有八尺多，怎么说也有百二三十斤，袁克己捞起他却不费吹灰之力，他得有多么大的力气。。。。
那双猩红的大手越来越近，我左躲右闪，眼角余光扫到见着那厢袁真人和七味和尚还在为王伏胜的天书争执，觉着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尖声叫道：“争什么争，王伏胜都死了，天书没下落了。”
话一出口，两人果真朝这边张望，见王伏胜倒在地上，都是大吃一惊，慌忙飞奔过来，一人扶一边，手忙脚乱的施救。
七味和尚垂头丧气的说道：“果然不能贪便宜啊，功德还是得一点一点积。”
就这当口，袁克己散发腥甜气息的手，已经摸上我脸颊，我惊恐之极，胃部一阵痉挛，翻江倒海的吐出来。
袁克己森然轻笑，手指在我脸上比划，“朱雀，你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
袁真人撕开王伏胜背后衣服，露出伤口，随后自道袍内抽出一张黄色符咒，咬破中指，滴了三滴鲜血上去，低声急急念了几句咒，那符咒竟无故燃起，袁真人将其覆在王伏胜伤口上，奇迹一般止住了如潮水一般汹涌的鲜血。
他才要松口气，我们脚下的地面却开始发出吱吱声响，眨眼之间，朱漆大门轰然倒下，站在大门口的春兰躲闪不及，当场被压在大门底下。
我惊得魂飞魄散，拼命叫道：“奶奶，奶奶。。。”哀求袁克己，“你快去把她救出来。”
心中绝望之极，我看到了鲜血自她身上流出来。
春兰却不理会我，只是拼命挣扎，枯瘦双手挥舞，朝着七味和尚喊：“大师，大师，我丈夫的事。。。”
七味抱着王伏胜，左右为难，踌躇了阵，将王伏胜放在地上，走到春兰跟前，“你说。”
春兰使出全身力气，指着我说道：“让我丈夫回魂，无论如何，让他回魂，你答应过我的。”
七味迟疑了阵，说道：“好吧，我答应。”
春兰得他允许，放下心头大石，硬撑住的那口气涣散开，“那我死也瞑目的了。”
手臂颓然放下。
我呆了片刻，突然放声大哭。
袁克己正摸我头发的手改擦拭我脸上泪水，他掌心尚未干涸的血迹混进我眼睛，疼痛难忍，“朱雀，做什么哭的这么厉害？”
我死死闭住双眼，脑中澄澈一片，慢慢说道：“袁克己，你近身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袁克己靠近我跟前，“你想说什么？”
“你帮我解开衣衫的颈扣。”
袁克己愣了愣，“为什么？”
我说道：“我脖子上有个东西，想要送给你。”
袁克己好奇问道：“是什么？”双手却已爬上我颈项，开始解第一颗扣子。
我笑着说道：“是个很有趣的小东西，你一定会喜欢。”
袁克己歪着头看我，“真的假的？”
我若无其事扫了眼袁真人，他正忙着救助王伏胜，再看七味和尚，正低声念经为春兰超度，很好，没有人注意我。
“当然是真的，一会儿你见到，肯定欢喜的很。”
“是什么东西？”
“解开你就知道了。”
袁克己解开了我衣衫的颈扣，轻轻拨开，絮絮问道：“在哪里？”突然呆住，瞳孔微微收缩，噗通一声，一头栽倒在地上。
我平静注视他，“你看到了？”
那是奶奶去世之前，亲手替我纹的一幅怖畏金刚驱鬼图，就藏在我护身的砚却鬼头像下边，因为位置极其隐蔽，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会忘记。














第五八章 窥天真人







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都要靠自己。
天花板摇摇欲坠，我忍住手腕疼痛，用力挣脱绳索，又倾身过去解放双足，翻身跳到地上，怜悯看了脚边的袁克己一眼，正准备拔腿开溜，却有一面金灿灿酸臭难闻的袈裟兜头罩过来，将我包在中央，“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左冲右突，想要将那袈裟自头上取下来，却总也不能够，“让我走，我要去找张剑之。”
七味和尚将我夹米袋一般夹在腋下，“现在你不能走呢，我须得借你的身体一用，把朱明风的魂魄唤回来，完成对春兰施主的承诺，你乖乖的等我行完法事，届时要走要留都悉听尊便。”
我哪里肯听他的说辞，苦苦哀求道：“大师，你明明知道我身体虚弱，强行借来招魂是会要我性命的，你为了遵守承诺不惜杀人，那是佛家的本性么？佛舍得以身饲虎，如今只不过要你食言，相比之下，实在是不算什么，不如就算了吧，反正春兰也死了，不会有人指证你不守信用。”
“这个。。。”犹豫之间，手臂松动，我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使出吃奶的力气奋勇撕破袈裟（人的潜力真是无穷大，我居然也有徒手撕衣采花淫魔的本事～～），探头出来，大口大口喘气，眨动眼珠看着七味，可怜巴巴的说道：“大师，求求你，饶了我吧。”
七味大师哭丧着脸，“这是我唯一的一件袈裟。。。”
我谄媚的笑，“你放我走，我赔给你十件一模一样的。”
就这么小功夫，袁真人已经施救完王伏胜，回头四顾，赫然看见僵直躺在地上的袁克己，登时惊骇得面无人色，一把扔了王伏胜，奔到袁克己身边，将他半边身子捞起来，抱在怀中，急急叫道：“克己，克己？”气急败坏对七味和尚说道，“和尚，我弟神魂出窍了，这是怎么回事， 不是说有厉鬼的煞就可以百无禁忌么，怎么不行？”
七味和尚回头看了一眼，也很是惊讶，“奇怪，什么样的符咒居然可以克制厉鬼的煞？”
我噤若寒蝉，下意识遮住了空门大开的颈项。
“厉鬼的煞！”慌忙伸手去袁克己衣内，跟着脸色大变。
七味和尚问道：“怎么了？”
袁真人面色如雪，颤抖双手自袁克己衣内抽出来，摊开手心。
一团灰烬。
我呆住了，莫名的怅然若失，记得袁克己说过，烧掉了厉鬼的煞，他就会灰飞烟灭。
那锦囊变成了灰烬，袁克己的神魂是否已经灰飞烟灭了？
袁真人跌坐在地上，抱住袁克己，痛彻心扉叫出声，“克己。。。。”
七味和尚用袈裟圈住我，反手甩到肩膀上，对袁真人说道：“先别忙着哭，把他身体和王伏胜带上，离开本相寺再说，这里好生危险。”
才说完率先冲出去，跑到本相寺月亮门外。
我想起奶奶，慌忙说道：“大师，还有我奶奶，求求你帮我带出来，要不你放开让我去背她出来也行。”
七味双手合十，“肉身白骨，悉归尘土，亦步亦趋，亦行亦止。”那意思是不打算照我意思办。
我叹了口气，垂泪说道：“好吧，早该知道哀求你是徒劳的。”我忘记了，和尚正是世间最不留恋肉身皮囊的那种人。
地面的振动始终没有停止，天花板和四面墙壁都在惊险晃动，沙石土方稀里哗啦掉落下来，当真是危险之极，袁真人擦干热泪，一手抱起袁克己，一手抱起王伏胜，冲出大殿。
就是那一秒钟功夫，地面突然裂开一条大口子，正殿轰然倒塌，齐齐陷落在那大口子里。
七味和尚大松口气，“阿弥陀佛，好险！”
袁真人却浑然不觉死里逃生的乐趣，把袁克己放在地上，对住他发呆，半晌抬起头，不无伤痛又凶狠的看着我，“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克己到底哪一世亏欠你什么了？做人时斗不过你也就算了，连变成厉鬼都斗不过你。”
我听得糊涂，“我做什么了？”
袁真人站起身，一步一步逼近我，杀意如炽，“我怎么知道你做了什么，我只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你，克己他这会儿仍然安心在赞比亚研究梭曼；如果不是因为你，他怎么会想要继续探索永生不老药水的秘密？如果不是因为你，他怎么会被张剑之狙击；如果没有被狙击，他又怎么会失明失聪失声，以至于绝望自尽？如果他不绝望自尽，我又怎么舍得毁弃龙虎天师一生的道行，擅自窥视天数，逆转乾坤？”
我呆住了，颤声问道：“逆转乾坤？”难道一切变故都不是偶然，是袁真人引出的？
袁真人一个健步上前，用力卡住我咽喉，将我提得脚不沾地，一字字说道：“是，逆转乾坤，我费尽苦心想要保住他，结果因为你的缘故，最终还是功亏一篑，你说，你该不该死？”
我双眼暴凸起，双手徒劳扑打，吸进肺叶的氧气越来越少，肺部像是要爆炸一般，七味和尚见势不妙，赶紧上前掰开袁真人的手，“ 老袁，放轻松点，这不是还有天书么？无所不能的天书，保不准能让你弟弟再度还魂。”
袁真人双眼血红，“我要杀了她，留着实在是祸害，即便克己还魂，多半还是会葬送在她手里。”













第五九章 绝处相逢







当世事再没完美，可远在岁月如歌中找你。（冲上云霄）
我一直知道男人的力气比女人大，但不知道可以大这么多倍，袁真人将我毫不费事的提到半空中，用力掐住我颈项，那情形就好像我是一根羽毛，半点重量没有。
而他掐住我脖子的手越收越紧。
我眼前金星乱冒，绝望的想，张剑之，我见不到你了。
那些关于你我未来的美妙的设想，都没有办法实现了。
七味和尚拼命吊在袁真人胳膊上，“老袁，听我说，你不能杀她，龙虎天师犯了杀孽，是会遭天谴的，不仅自身性命难保，连带会累及子孙后裔。”
袁真人惨然笑道：“七味，克己死了，我们袁氏一族到此算是断根，没有子孙后裔了。”
七味苦口婆心，“还有你，你可以还俗结婚生子，延续你家烟火。”
袁真人摇头，“龙虎天师不能结婚生子，我更是天生的阉人。”
七味干笑，摸了摸鼻子，再接再厉道：“即便如此你也不能杀人。”
我呼吸越来越困难，极度缺氧之下，眼睛开始充血，脑子里边好像要爆炸开，心知再耗上片刻功夫，即便能侥幸存活，也会变成白痴儿，想到此后数十年要围着个小口水布过活，顿时也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一股匹妇勇气，使出全身所有力气，抬起右脚，朝袁真人下盘狠狠踢过去。
正中袁真人红心！
袁真人发出凄烈叫出声，“啊！。。。。。” 一把将我甩出老远，弯腰跪倒在地上，捂住要害部位，浑身发抖。
哼，让你知道狗急跳墙是确有其事的。
我在地上滚了两圈，翻身爬起来，擦去眼中流出的鲜血，眼前模糊一片，依稀见到前方似乎有一扇月亮门，仿佛就是来时穿越的那道门，当下心头大喜，摇摇晃晃的跑过去，盘算着只要翻过这道门，我就自由了。
才跑出几步就给七味拦住，“小姑娘，你要去哪里？” 
我也不再求饶，抓住他拦截我的手臂狠狠咬下去，满嘴钢牙参差如犬齿，满口都是见皮见骨的恨。
 “哎呀。。。”七味惨叫一声缩回手，“这小妹比恶狗更凶残。。。”
我趁这空档，撒腿就跑，一出月亮门，迎头撞进一人怀里，抬头看时，忍不住欢喜的热泪盈眶，“张剑之！”
是张剑之么？
拼命眨动双眼，真的是他，满头满身都是尘土，高大魁梧身躯到处是擦伤，撕破的衣袖隐约可见血迹斑驳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刚刚从绝顶峭壁滚落到低谷，又和野猪搏斗过一百次，最终出卖色相侥幸逃生。
我一生之中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狼狈的张剑之。
可是那有什么关系，他还是张剑之，我在这个陌生朝代唯一的亲人。
就想欢喜的扑上去痛哭，却又不肯定到底是梦境还是真实经历，当然也不舍得放弃，于是用力抱住来人，朝着他胳膊狠狠咬了一口（咬自己实在疼痛，我舍不得。。。）
张剑之闷哼了一声，打了我脑袋一巴掌，“恶狗投胎的宝货。”
我放声大哭，是了，是张剑之，每次我咬了他，都是得来这句：恶狗投胎的宝货。
嚎啕叫道：“张剑之，他们欺负我。”
张剑之也是又惊又喜，半晌定住心神，若无其事擦拭我脸颊热泪，“我知道，我替你报仇，送他们下地狱可好？”
他触碰我面颊的指尖冰凉，轻轻颤抖，我知道，此时的他不外是在强做镇静，心中激切其实不亚于我。
思及此突然心平气和，摇头说道：“算了，”七手八脚爬到他背上，用力抱住他颈项，闭上双眼，在他背后胡乱擦了把眼泪，说道：“好了，要生要死，悉听尊便吧，我不管了，你这后背就是我养老的地方。”
即便就在此时死了，好歹是和张剑之在一起的，也算是没有遗憾。
张剑之笑出来，“说什么浑话呢，”轻轻自背后笼住我，“我找到那位传说中的张真人了，不，确切的说是他自己现身了，我们约好，只要我帮他一个小忙，他就送我们回家，时间就在今晚。”
我趴在张剑之宽阔后背上，嘟哝道：“随便吧，我反正是再也不下地的了。”
张剑之露出淡淡笑意，“随便你。”
心下大乐，“张剑之，你从前不会这样顺服的。”打了个哈欠，张剑之身上暖洋洋的，熏的我浑身筋骨酸软，睡意沉沉袭来，眼皮好似有千斤重量，“我好困。。。”
 “那就睡一小会儿，等你再度醒来，保不准已经在你那个小小窝棚里边，旁边放着你最喜欢的色情杂志。”
他说的是男人帮，很久以前张海路给我一本男人帮，我躲在家里翻看，被张剑之抓了现行，从此以后每每拿这件事来耻笑我。
我忍不住笑出来，“其实我半点也不喜欢看色情杂志。”
张剑之笑道：“那你喜欢什么？”
我又打了个哈欠，“好像没有特别喜欢的书，实在要说，估计是睡觉吧，还有就是你了。。。”
隐隐觉得有地方不对劲，我从来是个精力过剩的人，可以连续通宵四五天照样活蹦乱跳的，记事以来几乎没有过像现在这样困顿得连说话都打哈欠的时候。
张剑之沉沉的笑，“好。。。”
旁边有人清清喉咙咳嗽一声，“张大人，你答应我的事。。。”
张剑之不耐挥手，“我知道，”眯眼看向月亮门内的袁真人和七味和尚等人，“不就是找王伏胜要一本书么，简单。”
我费力睁开眼，摇动小蹄子指着旁边那人，“他是谁？”
张剑之笑道：“就是张真人啊。”
“哦，是么？”心里对这个据说可解除我命里死劫的真人好奇之极，但是太困了，连一根手指头都懒得抬起来。 
张真人说道：“你打算要怎么做？”
张剑之淡淡说道：“要东西还能怎样，不外是先礼后兵，先问里边人把王伏胜要过来，让他交出天书，如果当中有人不识趣，不顺我心意行事，那么就不要怪我拳脚无眼。”
张真人大摇起头，“行不通的，袁真人和七味和尚对天书都是势在必得，不会让你得手的，除非你想起从前学过的咒术。。。”
张剑之露齿轻笑，懒洋洋道：“真人，之前在慈恩寺山上的众生相外边，你也说，除非我想起从前学过的咒术，否则是无法打破众生相结界进入本相寺庙的，可是结果呢？我们进到本相寺了，但是依靠的不是子虚乌有的咒术，而是火药，精良的火药，我相信，这次也不例外，最终解决问题的，可能是拳头，可能是言语，但绝无可能是所谓的咒术。”
我朦胧睡意之中中听到中间一句火药，精神一振，撑起千斤重的眼皮，“这么说起来，导致寺庙塌陷的地底是你们炸穿的？”
张剑之说道：“有可能。”
后来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不是这样，那是令式夫人引爆开山雷炸塌的，她自己也葬身在里边。
张真人说道：“但是。。。”
张剑之冷淡打断他，“对我有点信心。”
张真人忍了忍气，“好吧，看你的了。”













第六十章 陀罗尼咒 







他话音才落，我们脚下的土地再次振动，地动山摇的架势，头顶的泥石土块哗啦啦地崩塌下来，仿佛是共工撞倒不周山一般。
张真人大吃一惊，“大人，你那火药到底引爆完了没有？”
张剑之摊了摊手，“我怎么知道，埋到地下谁还能检查到？”
我紧紧抱住张剑之，“无论如何，张剑之，我们总是要一窝的，如果不幸都死了，过奈何桥那阵，你可千万别跑丢了，要跟在我旁边。”
张剑之轻笑，“我就是跑丢了也会给你找回来的。”
我大是得意，又打了个哈欠，“那倒也是。”
张剑之顿了顿，疑惑问道：“麻雀儿，你是不是很冷？”
我摇头，随即想到自己在他背上，他哪里看到的，遂补充说道：“我不冷啊，不过你身上可真是暖和。。。。”
张剑之没做声，回头看了我一眼，突然呆住了。
我勉强睁开一线天，问道：“怎么了？咋痴呆成这样？”
张剑之却又笑，撇开眼，“没事。”
我懒得搭理他，“瞧你刚刚那模样，好像见到鬼似的。”
张剑之身子轻轻颤抖，却没作声，不过我也不介意，以前我数落他糟蹋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虽然生气得几乎要爆炸，还是要强装成有风度的样子，一声不吭由得我自弹自唱。
“我好困啊。。。”又打了个哈欠，“我睡了哦。。。。”
张剑之却大喝一声，“不行！”一把将我自背后抓下来，用力摇晃，“朱雀你别睡，你睁开眼来，和我说会儿话。”
四下黑乎乎的，眼皮好沉重，“你不要急嘛，就一小会儿，让我眯一小会儿，真的是好困顿。”
色迷迷的靠在他强健的胸大肌上，抓住他一条胳膊，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睡觉是件多么舒服的事啊。
我猜想我肯定打呼了，也许还流着口水，睡梦中甚至似乎听到张剑之声嘶力竭的呐喊：“朱雀我求你不要睡。”
惊讶之极。。。
不过随后就哑然讪笑。
当然，讪笑的对象不是张剑之，而是我自己。
自从我迷恋上张剑之的美色可是他又不搭理我开始，为了获得心里平衡，我时常自我催眠，幻想自己是张剑之从小到大的仰慕对象，他为着我肯刀山火海的闯荡，是那种为了朋友愿意花光家当只留一条破底裤，为了我则连破底裤都舍得变卖（虽然实情是倒过来），而且必定天天纠缠我嫁给他（虽然实情也是倒过来），一秒钟见不到我就到处找，至于为了我要生要死，那更是家常便饭。不过像今次这样我只不过是眯上一小会儿他就哭天喊地的场面还是比较少见的，由此可见我果然是个意淫天才，今次的自我催眠可谓是登峰造极，世所罕见。
不过那也没什么不好，左右是我自娱自乐，又不妨碍人。
我找了个十分舒适的姿势，欢欢喜喜的扯开腿脚，正准备大梦一场，却看见晨雾之中袁克己朝我走过来，“朱雀，来。”
哪里肯理睬他，正要开口赶他走，却发现双足似有知觉，自动自发的从张剑之身上跳下来，飘飘荡荡朝袁克己走去，登时大惑不解，怎么会这样？
袁克己冲我招手，“朱雀，跟我走。”
我大力摇头，“不，我要找张剑之去。”
转身就想往回跑，却发现身子不听使唤，就像袁克己身上安装了巨大磁铁，而我就是个倒霉的芯铁片，虽然百般抗拒，还是半点不由人的被他吸引过去。
心下开始慌乱，“你想干什么？”
袁克己笑出来，“当然是想要你跟我走，我们一起转世，重新开始。”
我想了想，“这么说起来，你的魂魄还在？”
小时候听家乡那神婆说过，人只有魂魄齐全，才可以转世。
袁克己点头，“当然。”
“可是厉鬼的煞明明已经烧成灰烬，你从前告诉过我，只要厉鬼的煞没有了，你就会灰飞烟灭。”
袁克己笑道：“就是因为厉鬼的煞有这样霸道的功能，所以我才格外小心，把那绣囊一分为二，你用怖畏金刚驱鬼图烧毁的只是我随身携带的其中半边绣囊，剩下半边，被我单独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没有带在身上。”
我干笑了两声，“那可真是恭喜你。”
袁克己漆黑眼珠闪烁妖异光华，伸出修长手掌，那掌心一片空白，看得我心惊肉跳，“来，朱雀，到我这边来。”
我拼命躲闪，“我不去，我不去。”伸手想要去解颈项的扣子，打算再度启用那幅驱鬼图。
袁克己却早有预防，一个箭步上来，一手压住我解扣子的手，一手封住我领口，他十指冰凉，掐住我颈项，吐气如寒冰，“朱雀，你不必再做尝试，这一次你非跟我走不可。”
我立在原处，浑身僵硬，从前做过的关于鬼怪的噩梦，此刻一一回笼，只不过这次更惊悚，是正经八百遭遇到，“我要是跟你走了，张剑之怎么办？”
袁克己森然道：“我哥哥会安排他的去处，你不必操心。”
他冰冷手指渐渐摸到我额头，在我头顶徘徊，我吓得发抖，但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张剑之在天际长声吟道：“摩诃摩瑜利佛母明王大陀罗尼，有大威力，能灭一切诸毒怖畏灾恼，摄受覆育一切有情，获得安乐，持我佛母明王陀罗尼咒，可为莎底苾刍作救护，为结地界结方隅界，令得安隐，所有苦恼皆得消除，一切厉鬼恶煞毒害，尽皆消散！”
袁克己惨叫一声暴弹开，“孔雀明王陀罗尼咒！”
我逮住这机会，拔腿就跑。
又听到有人欢喜笑道：“不错，就是这个，张大人，你终于想起来了！”听声判断，貌似是张真人。
袁克己在我背后喊：“朱雀不要跑。”
哪里肯听他说话，拉开非洲羚羊的架势，发足狂奔，只觉跑的越远脑子越是清醒，眼前越是光亮，晨雾越是稀薄，突然脚下踩空，身子直线跌落，耳畔风声飒飒，过了五秒钟，有一双坚实臂膀托住我，睁开眼看，却是张剑之。
惊喜交加宛如劫后重生的张剑之。
我看着他，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想起来很多年前那个夏日，我们同游泰国，在法身寺见过的那丛金波罗花，脉脉含香，美艳不可方物，带给我无比感动。













第六一章 同床共眠







我认得张剑之的几年间，从来没有看见他流过泪，以至于我私下怀疑他发育不健全，缺乏泪腺，从前闲来无事，更扒开他的眼睑看过，研究他有没有泪水，结果是：没有。
前年他奶奶去世，我们一起奔丧，追悼会上所有人都哭得肝肠寸断，只有他木着脸一言不发，我在旁边偷偷揪他大腿，想要逼他流两滴眼泪出来应景，结果把他大腿揪得青一块紫一块，他还是一滴眼泪都没流出来。
所以你可以想象，我见到他惊喜交加之下，泪水夺眶而出，尽皆洒落我面价时候那种惊诧乃至惊异。
我眨巴眨巴眼，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凑到嘴巴舔了舔，小心翼翼问道：“张剑之，你在哭？”
张剑之喉头上下滑动（我一定是走火入魔了，竟觉得这个动作恁性感的），哑着嗓子说道：“不行么？”
我干笑不已，大是怜惜，伸出衣袖擦拭他脸上泪水，“行，怎么不行，不过谁欺负你，说来我听。”
张真人在旁边凑趣，说道：“朱雀，你刚刚离魂了知道么？”
我贪婪看着张剑之泪水洗过分外清亮的双眼，心不在焉说道：“什么离魂？”
张真人热心说道：“你刚刚被人勾魂了，面色发青，印堂漆黑一片，嘴唇青紫，瞳仁涣散，浑身冰凉，以常人的眼光来看，几乎已经是死人。”
我大吃一惊，猛的想起了袁克己，“后来呢？”
“张大人急的发疯，拼命敲打你心口，但是没有用处，后来经过道人的启发，他终于想起了陀罗尼咒，一举念出来，果然奏效，来勾你魂魄那恶鬼被他打散了。”
我笑出来，却不怎么相信，歪头看张剑之，“张剑之念咒？应该不会吧，他是出了名的无神论者，我可不觉得自己有那本事改变他一贯信仰。”
张剑之颇是有些狼狈，手一松把我扔在地上，我屁股着地，惨叫一声，他又慌忙将我扶起来，心疼问道：“摔着了没？”
我贼心思里几乎要笑翻过去，却横了他一眼，拉着脸子不搭理他。
女人是不可以宠的，否则她会翻天，我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张真人似懂非懂，不过大约也猜到我是在对张剑之动用咒术让我还魂表示怀疑，赶紧拍着他瘦弱的胸膛保证：“千真万确是实情，你若是不信，可以再离魂一次。”说完才发觉自己讲错话，后知后觉的捂住嘴。
我啼笑皆非，张剑之狠狠瞪他一眼，“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张真人干笑一阵，自动自发缩到角落，假装自己不存在。
张剑之背起我，闷不吭声往前走，我紧紧巴在他后背上，“你要带我去哪儿？”
这才顾得上四下张望，发现此刻处身所在位置虽然异常荒凉偏僻，却已经不是慈恩寺阴森可怖的地下本相寺内，“我们这是在哪儿？”
张剑之说道：“宝瓶山毗连的不周山上。”
“怎么会跑来这么个荒凉地方？”
张剑之冷哼了声，“能从地下钻出来就不错了，还嫌三嫌四的。”
我干笑了两声，小心问道，“袁真人和七味和尚他们呢？”
还有袁克己。。。。
张剑之没作声，张真人在旁边口沫横飞的代替回答：“刚刚你离魂那阵，袁真人带着袁克己，七味和尚带着王伏胜率先走了，我本来是很想拦住两人的，但是力有未逮，更可恶的是，七味和尚更还想争夺你的本身，当然他没能得逞，张大人用一套九天十地菩萨摇头怕怕金光霹雳雷电掌，打退了来犯强敌。”
张剑之甚是威严的横他一眼，嘴角却微有笑意。
我喷笑出来，斜着眼看张真人，“真人，你出家之前是做什么的？”
张真人不好意思的挠头，“我以前在茶馆说过书。。。。”
我笑道：“难怪。。。”跟回原来话题，“后来呢？”
张真人偷看张剑之一眼，不敢再天花乱坠的发挥，老实说道：“后来他们就跑了。”
我哦了声，伏在张剑之背上，微微闭上眼，没再发问。
反正今后应该还会见面。
张剑之等了片刻，不无忧心问道：“朱雀？”
“我在。”
“说话。”
我睁开眼，“说什么？”
“随便，”他心有余悸，低声说道，“什么都好，就是不要静悄悄的。”
我百感交集，知道他是遭受了刚才的惊吓，还没回过神来，就把手伸到他脸上，“张剑之，我手掌暖和吧？”
“嗯。”
我笑着说道：“这就是了。”
三人走到晚上才回城，然后直奔我位于英国公家后门的小宅子里，早先伺候我那丫头小兰想必已经得到嘱咐，见到面目全非的主人，居然一样亲热，凑上来热泪欢迎，又亲自下厨准备吃食给饥肠辘辘的三人。
酒足饭饱之后，张剑之吩咐张真人，“你先回丞相府，把经过简要汇报给丞相知道，让他们不必挂念，我明天清早过去请安。”
张真人说道：“好。”
他人走了之后张剑之吩咐小兰准备热水，说是要沐浴。
听得我想入非非的，难道他要和我洗鸳鸯浴？
张剑之果然了解我，只需要看我色迷迷的眼神，已经知道我宵想的内容，拍了我脑袋一记，“少胡思乱想，各洗各的。”
失望。。。
不过还是有盼头的，洗澡完了之后，张剑之卷了被褥到我房间，大模大样的铺在床上，“今天折腾半天，早点睡觉。”
他刚刚洗过澡，浑身热气腾腾的散发清香，我忍不住吞口水，期期艾艾问道：“你要和我一起睡？”
他点头，“嗯。”
登时肾上腺分泌旺盛，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设想各种花花绿绿画面，“在一张床上？”
“嗯。”
我开始口干舌燥，“张剑之，我。。。”我想知道你要从哪里下口，也好做准备。。。
张剑之瞪我一眼，“只是睡觉，想什么呢，明天还有好多事要做。”
“哦。。。。”
大是失望。。。。
垂头丧气走过去，爬到卧榻里边，“我睡觉会翻来翻去的，打到你可别介意。”
张剑之拉开被子盖在我身上，吹熄烛火，放下床幔，躺在我旁边，呼吸轻浅，几近于无。
我心跳得几乎要蹦出腔子来，双手圈住双足，不住祈祷，老天爷可怜我，千万管住我的手脚，不要让我私越边境，对张剑之做下不纯洁的事。。。。
正天人交战之际，张剑之却悄悄自被子底下握住我的手，“朱雀。。。”
他的手心都是汗，指尖轻轻颤抖。
我大是激动，却又隐隐觉得有地方不对，作为男人，他怎么会比我还要紧张？
“怎么了？”
张剑之却没再说话，就在我以为他要睡着的时候，他开口了，“假使袁克己再度进到你梦中，要你跟他走，千万不要答应他。”
哑然失笑，“原来你担心的是这个，”顿了顿，故作轻松道，“我怎么会跟他走，他身子比我还凉，冬天还要我温暖他，这种吃亏事，我可不做，而且他皮相也不如你好看。”
张剑之气结，“你就没个正经的。”
我嘻嘻的笑，“当然有，”反手扣住他，红了脸问道，“张剑之，正经的是，你打算什么时候跟我结婚？”
张剑之半点也没有犹豫，“明天我就和张真人去找王伏胜，事情办完立刻让他送我们离开这里，回去当天就注册。”
我喜得脑袋发蒙，“好啊好啊。”半点也不知道矜持为何物。
话又说回来，我为什么要矜持？
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他承诺，当然要欢喜的接受。













第六二章 鬼的女人







很多年之后我都还在想，假使那天晚上，我和张剑之天雷地火，做下不纯洁的事，此后的命运会是怎样的？（麻雀儿没有答案的猥琐问题之一）
早晨醒来的时候发现旁边空无一人，要不是枕头上有一个凹下去的痕迹，几乎以为自己又做了一夜的春梦，半晌懒洋洋的坐起身，发了会儿呆，这才跳下床，穿上厚重的棉袄，开门出去，院子里空无一人，张剑之去哪里了？
才这样的想着，就听到门外有人说话，“应该是住在这里了。”
声音很陌生，想来应该是没有见过的。
又有人说道：“不知道在家不在家？”
“敲门不就知道了。”
跟着果然有人敲门，我踌躇了阵，问道：“谁啊？”
头先那人应道：“是朱雀大人么？”
我说道：“是，你是哪位？”
另外一人轻笑，“你打开门就知道了。”
我心下一跳，莫名的想到了小兔子乖乖那童谣，会不会把门一打开，跳进来一只老土狼？
跟着哑然失笑，拍了拍自家脸蛋，我真是糊涂死，要想知道外边什么人，并不单单只有开门一个方法，趴在门缝上看个究竟也是一样。
心里这样想，脑袋已经凑过去，透过虚虚掩饰的门缝望出去，发现外边站着两名男子，身材看来都十分高大威武，样子也还算周正，只笑起来的模样有些阴冷，颇似传说中的坏人儿。
想起袁克己，不知道现在去到什么地方了，昨夜居然没有入我梦中来。
我打开门，对住那人问道：“你找我做什么？”
那人含笑说道：“在下姓周，单一个密字。”
我心头大跳，脱口说道：“你说你叫周密？”居然和大老板同名同姓，是凑巧还是蓄意的安排？
“是，周密，”他笑容和煦如春风，“也是蔚、丰二州兵工厂事件的主导人，密信投递者。”
我糊涂着双眼，“投给英国公和张形成的密信，都是出自你手？”
“不错。”
我眨巴眨巴眼，“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周密轻声笑出来，粗重硬挺的长眉下一双漆黑瞳仁熠熠生光，“当然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周密笑道：“朱雀，你是个聪明人，我告诉你两点，想来你就会明白个中的原因，第一点，我是武皇后的人；第二点，武皇后很早以前就已经获悉王氏在蔚、丰二州建有兵工厂，之所以隐忍不发，不外是在找时机。”
我心念千转，试探道：“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所谓的兵工案从一开始就是武皇后设的局，你是她伸出去的手，不断放出诱饵，把朝廷的目光吸引过去，目的是想要一举摧毁王氏和燕王势力，对不对？”
周密笑道：“你果然是个聪明人，一点就透。”
我沉吟了阵，“你今天来找我是干什么？”
周密却笑，“我们进屋说，”吩咐他旁边那人，“你在外头看着，别随便放人进门。”
我大是不服，双手抱臂横在胸前，“你什么意思，这是我家，谁人可以进出，由我说了算。”
周密意味深长的笑，“大人，你要坚持在门口谈也是一样，”顿了顿，“我今次来，是和你讨论张剑之大人生死的。”

我脑中登时警铃大响，慌忙问道：“他怎么了？”转念再想，“你进屋来说话。”
周密露出悠然笑容，施施然进到院子，顺手关门，不忘记可以吩咐外边那随从，“照我先前说的，看好大门，别给其他人进来。”
我忍了忍气，先不发火，讨论张剑之的死活要紧，“你刚刚说到张剑之？”
周密说道：“是，”思索片刻，拣了个话题，“据说朱大人是外地来的，不知道有没有听说过我朝很有名的预算天师李淳风大人？”
我老实说道：“知道这个人，没见过。”
周密笑道：“那就好，这位李淳风大人，在很多年前和太宗皇帝同游，曾经向太宗皇帝预测过唐家未来四百年的气数变化，如今他的预测正在逐步变成现实，最明显的就是我主武后和圣上并称宫中二圣，相信假以时日，宫中一主的局面不是不可能出现的。”
我干笑了两声，四下张望，“这话可不能乱说，当心隔墙有耳。”
周密傲然说道：“有什么大不了的，如今太子党人和废后王氏一族都已经给我主剿灭，普天之下，还有谁能阻挡我主的锋芒？”
我缩了缩脖子，“是是是，武后天下无双，不过请不要在我家里说这种会杀头的大话，你现在出门去，到大街上说个够吧，我决不拦着你。”
周密哈哈大笑，“朱大人，你真是有趣。”
我晒然，“不觉得。”
周密收起哈哈，恢复一贯倨傲神色，“好，我不和你兜圈子了，直截了当说明来意吧。”
我小声低估道：“早该如此了。”
“我今次来，是因为李淳风大人的一则预言。”
“说什么了？”
“他说，我主迟早会得天下，主宰江山四十年，四十年后，会有个豆腐少年，终结我主的皇帝运，扶持李唐子孙重登大统，我主对此十分忧虑，自从获知这预言之后，就一直在积极的寻找这个豆腐少年，如今终于有眉目了。”
我喜滋滋的问道：“是谁？”
周密目不转睛看着我，“就是今天早间从朱大人你府上出门的大理寺卿张剑之大人。”
我险些笑出来，“不是吧？！”
张剑之的身世我清楚的很，妈妈是艺术家，爸爸是国家干部，典型的高干子弟家庭，就是大老板去卖豆腐，他也不可能去卖豆腐的。
一定是哪里出了错误。
周密正色说道：“千真万确就是他。”
我忍住笑意道：“那你想怎样？”左右我们这两天就要回去了，权当是听笑话，看看这位古人老兄打算如何整治我可爱的豆腐少年张剑之同志。
“依照我主以前的意思，当然是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但是就在昨天，她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
周密笑道：“因为王伏胜一案，有人爆出一宗天大的秘密，事关朱雀大人你的。”
“什么秘密？”
周密似笑非笑打量我，“有人报了消息给我主，说你是一名女子。”
“呃。。。”我干笑了两声，下意识遮掩住胸前，随即又暗恨自己，这不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么，只好硬着头皮挺起胸膛，“又如何？”左右是要走的了，怕什么。。。
周密微不可闻的笑，“朱大人，我主没有追究你欺君的意思，恰恰相反，她对你赞赏有加，说你一介女子，居然可以混迹在大理寺一年多不露丝毫破绽，还可以将手上事务处理得紧紧有条，得到英国公和张形成的赞赏，殊为不易，所以有心延揽你进宫，共议朝政，假使你同意，作为赏赐，张剑之或可免死。”
“如果我不同意呢？”
周密笑容倏然阴冷，“那么明年的今天，就是你们两人的忌日。”
说话间他出手如闪电，拧住我颈项，轻轻一折，我啊的叫了一声，仿佛听到了骨头脆裂的声响，一时痛彻心扉。
周密面色残忍狰狞，五指微微松开，“朱大人，你同意还是不同意，想好了再答我。”
我浑身发抖，却不是因为疼痛，而是惊恐，瞪大了眼看着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双手指着他身后，“你，你。。。。” 你背后有人，不，有鬼。
周密露出森森白牙，“你不必怀疑，我主知道张剑之应天命而生的神人，不能轻易斫杀，但她手上有得自王伏胜的天书，靠这本书逆转乾坤，改变天命也并非不可能。”
我拼命的吸气，牙齿打颤，从来不知道白日见鬼是这样的惊悚。
袁克己对住我笑，瘦削青白的左手，慢慢伸向周密颈后，早晨的阳光充足，他干净整洁的指甲甚至还闪烁健康光泽，衬着金纸一般的面容，妖异鬼魅到了极处。
周密背后寒毛倒竖起，下意识回头看，就是在这一瞬间，袁克己张开的五指准确扣住他咽喉，用力掐紧。
“天书是可以斫杀神人，但不能驱除厉鬼，你动了厉鬼的女人，连天书也救不了你。”














第六三章 剜心之痛







如果把我身上骨节全部重新组装过，会否让我美貌一猫儿毛？     （麻雀儿猥琐妄想之一）
周密颈骨折断，像条虚空的布袋一样垂倒在地上的时候，你知道我心中想的是什么？
我想的是，我还没吃早饭呢。
然后我才想到，张剑之去哪儿了？
最后想到的才是，袁克己他会怎么处置我？
我眨巴眨巴眼，很想要厚着脸皮用一次美人计，可是摸到自己日益粗糙像老树皮的脸，惭愧放弃了这一可耻念头，鼓足勇气虚张声势问道：“袁克己，你想干什么？”
袁克己笑容有些苍凉，看着我出了会神，倒退着走到院子中央的假山附近，靠在假山下一颗花树上，“朱雀，你不用怕，无论如何，我始终和你在一起。”
我跳起二十五丈高，就是这样我才怕！“你走远些，不要跟着我。”
这时小丫头阿兰端着洗脸水进来，疑惑问道：“大人，你在和谁说话？”
我指着袁克己说道：“小兰，假山那里有个人你看到没？”
小兰愣了片刻，手中铜盆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跟着尖声叫出来。
我呆住了，“小兰，不用叫这么大声吧？”凭良心说，袁克己长得也还差强人意的。
小兰简直要昏过去，指着周密的尸身，“天哪，大人，你杀人了？！”
“啊？！”
我傻了眼，慌忙指着袁克己说道：“不是我杀的，是他杀的。”
小兰疑惑看着我，“大人，你做什么老是指着假山，难道石头缝隙里边藏着人？”
我打了个寒战，突然意识到一件事，难道小兰看不到袁克己？
“我。。。。”
小兰却又当机立断，“先不说这些，我即刻过英国公府邸，找人帮忙，把这人尸身处理掉。”
我拦住她，“等等，你做什么不报官？”
小兰轻描淡写的笑，“大人，这点点小事，不需要报官吧。”
我眨巴眨巴眼，“小兰，你不是辛大人买给我的丫头这么简单吧？”
小兰抿嘴轻笑，“我确实是丫头，不过不是辛大人买的，实际上，我是英国公府邸的丫头，确切的说，我是伺候大公子李震的丫头。”
我无言以对，“这宅子莫非也是英国公的？”
辛茂将还说什么是他的宅子借给我居住，压根儿就是借花献佛。
小兰冲我甜甜的笑，反问我一句：“大人，你说呢？”
我长声叹了口气，“张剑之呢？”
“进宫了。”
我瞪大了眼，“他进宫做什么？”我以为他应该一大早出门找袁真人和七味和尚去了才对的。
“说是武皇后召见他。”
我心里咯噔一下，油然想起周密说过的话，没来由的觉着心慌。
袁克己柔声说道：“朱雀，你可是担忧张剑之？”
我瞪他一眼，没敢搭话，小兰看不见袁克己，要是光天化日之下见我自言自语，怕不立刻送我去精神病院？
“英国公和张丞相有无随同进宫？”
“仿佛是没有。”
我越发心慌，胡乱理了理头发，就着铜盆里边一点盖盆底的清水草草洗过脸，拔腿奔出门。
小兰在后边叫唤，“大人，你这是要去哪里？”
“进宫。”
小兰噗哧一声笑出来，“大人，你和张大人真是一刻也不能分开，但是关键的问题，你现在身份未明，怎么能够进宫？”
我呆住了，是啊，顶着一张完全不是我面容的脸皮，又没有令式夫人和王伏胜接应，怎么能够进宫？
袁克己跟在我身后，“朱雀，你不必再做无畏挣扎，进宫也没有益处，来不及了。”
我心中惊颤，“你什么意思？”
袁克己清冷的笑，“因为我哥哥和七味和尚是武皇后的座上宾客，两人亲口向武皇后承诺，只要武皇后把天书交给他们，就可摆逆天阵，将张剑之从本朝送回后世去，这当口多半已经开始布阵了。”
我惊得快要哭出来，如来佛祖太上老君，千万别把张剑之送走，要走也得带上我。
“张剑之多么英武神明的人，才不会任由你一个和尚一个道士摆布。”
袁克己却笑，“朱雀，张剑之他再英武神明，不外还是个人，是人，就不能和神斗，七味和尚是修行了七世的伽蓝僧，我哥哥是一脉传承的龙虎天师，合两人之力能不能逆天，你应该很清楚，”他顿了顿，“你我可不就是给他逆转来了这里？”
我沮丧之极，靠在墙根上，真想要放声大哭一场，却又用力擦干滚滚热泪，站起身跑到对面英国公后厨房大门，用力捶打，“开门，开门。”
袁克己轻飘飘过来，“你要做什么？”
我发狠道：“找英国公进宫，找张真人破阵。”
就在这时后厨房大门打开，一个胖头厨子自内出来，凶神恶煞问道：“干什么？”
我一把揪住他衣领，模样比他更凶残，“张大人在哪儿，我要找他，无比重要的事，马上要见到他。”
厨子吓住了，吃吃说道：“我不知道，我是个厨子。”
我用力推开他，挤身进去，一路横冲直撞，从后院跑到前庭，正碰上李震行色匆匆准备出门，不由分手扑上去拦住他，“你要去哪里，是不是进宫？”
李震微皱双眉，旁边有近身护卫上前待要拉开我，却被他阻止，好整以暇打量我，“又如何？”
我挥舞双拳，“带上我！”
李震笑出来，眉梢微微扬起，“凭什么？”
我龇牙咧嘴道：“你不答应我就让厉鬼把你撕成碎片。”
袁克己闻言苦笑道：“我可没那本事。”
李震轻声笑出来，“你说话这神情举止，着实像我一个旧年朋友，”跟着话锋一转，“好，我带你进宫。”
我心下大喜，连忙问道：“你真的要进宫？为什么事？是否和张剑之有关？”
李震面色一整，沉声说道：“是，刚刚有人送来消息，说张大人受武皇后接见之际，不明所以的精神失常，惊吓到武皇后，已经被神威营的宫禁统兵乱箭射死。”
我脑中轰的一声响，眼前阵阵发黑，脚下轻飘飘的，仿佛被人生生剜去了一块心头肉，疼痛得几乎站立不稳，“怎么会。。。”
恍惚中似乎听到李震说：“我也想知道原因。。。”
身子软软瘫倒，有一双冰凉臂膀适时伸出，撑住我腰背，“朱雀，我说过了，人不能和神斗。”















第六四章 激将之法







我摸着颈项上那幅驱鬼图，茫然看着袁克己，半晌无言，随后又安慰自己，回去就回去吧，张剑之本来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回去也是不错的。
袁克己问道：“你怎么了？”
我失落不已，“从前独自一人在这里，并不觉孤单，后来你们来了，生活无比热闹，可是转眼之间，又走了，又要留下我一个人。”
沉沉叹了口气，“一个人其实不孤单，热闹过后，再回到一个人，才是孤单。”
我低下头，转过身，往来时的方向走。
李震在我身后追问：“你不进宫了？”
我摇头，“不，”想了想又转过身，咬牙说道，“大人，你把张大人尸身领回来之后，可否送给我？”
李震问道：“你要来做什么？”
“我想好生安葬他。” 
袁克己在我耳畔低声笑道：“朱雀，好主意，把张剑之的尸身要回来，我会设法让哥哥将我魂魄附在他身上，如此一来，你就不必担心一个人孤单了。”
我打了个寒战，慌忙改口，“我不要了，你们处理吧。”飞似的逃开。
李震若有所思道：“真是个怪人，”吩咐随从道，“帮我查查他是谁？”
袁克己如影如随在我旁边，笑着说道：“你不领回来，难道我不会自己去拿？”
我颤声说道：“你敢！”
袁克己笑容诡异，“这世上有什么事，是厉鬼不敢做的？”
我指尖冰凉，却仍试图说服他，“张剑之明明已经死了，你用他躯体，会引起骚乱。”
袁克己哈哈笑出声来，“朱雀，你现在那面容，是谁帮你整治的？我附在张剑之身上之后，自然会帮他整容，假使情景要求，甚至改变他体型也都不是难事。”
我一颗心沉到谷底，绝望说道：“你有这样翻天的本事，做什么不找别人，非得要用张剑之的身体？”
袁克己笑道：“因为那是你喜欢的。”
刹那间真想要放声痛哭，或者一头撞死，一生何来悲伤，一生何来欢喜？
人真的是不能和神斗的，对么？
袁克己等了片刻，不见我反弹，问了一句，“朱雀，你怎么了？”
我抬头看着他，茫然道：“随便吧，你爱干什么干什么，和我不相干。”
袁克己愣了片刻，不甚自然的笑，“你这样子我真是不大习惯。”
我没有理睬他，慢慢往回走，满心想着一个诡异的近乎不近人情的问题，我还没吃早饭呢。
袁克己试探说道：“我真的去拿张剑之的身体了？”
我淡淡说道：“都说了，随便你，人不能和神斗，我相信了，但是，”我顿了顿，“袁克己，我告诉你，张剑之在我心里，永远是独一无二的，你可以把他的躯体据为己有，但是，”我直视他，一字字说道，“你永远不可能变成他，那只会让我更瞧不起你。”
袁克己呆呆看着我，似是遭受莫大打击，“你说什么？”
我清冷笑出来，“如你所听到的。”
随后大步返回自家宅子，小兰正指挥人在清理现场，掩饰周密来访的痕迹，见着我折转，笑着说道：“大人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对着她挥手，直奔后院的睡房，“我很累，想睡觉，你帮我看着大门，不要让任何人打扰我。”
小兰应了声，“好。”
回到房间，和衣躺在床上，用力闭上双眼，袁克己在我床头立着，忧心唤了一句：“朱雀？”
我翻身过去，捂住耳朵，拉上锦被包住头，沉沉入睡。
张剑之，请来我梦中说声再见，我们来生再约。
那一觉似乎睡了很久，以至于醒来的时候甚至有种隔世为人的感受，窗外黑漆漆的，一点声息也无，我缓缓睁开眼，非常失望的发现，张剑之没有来，我甚至没有做梦，一觉睡到现在。
屋中一灯如豆，袁克己隐隐约约坐在桌边的，定定望着我出神，也不知道已经有多久。
我懒散推开锦被，自顾自走到他旁边，倒了杯清水，一口气喝干，随后觉得肚子饥饿到了极处，就想出门去灶房找点东西吃。
“朱雀。。。”
我懒洋洋的笑，“大神，有何指教？”
他站起身，走到我面前，瘦削高挑的腰身挡住灯火，却不觉黑暗，“你好似一点活力都没有了。”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半是嘲讽半是讥诮的说道：“敢情你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伤心绝望过？”
没想到袁克己很郑重的摇头，“没有。”
我叹了口气，“行了，你走吧，别再跟着我。”
袁克己认真问道：“没有了张剑之，你是不是以后都是这副活死人的样子？”
我咧了咧嘴角，“九成九。”
袁克己迟疑了阵，似是下定决心，“行，我把他弄回来。”
我心里咯噔一下，脱口问道：“你说什么？”
袁克己颇是不大甘心，“总好过整天看着你了无生趣的摸样。”
我心肝提到嗓门处，牙齿不住打颤，也不知是激动还是惊吓，此时深刻理解绞刑架上的犯人突然得到特赦令是何种心情，“你，你有办法把张剑之召回来？”
袁克己迟疑了阵，“其实丞相府的张真人就可以办到，只是他给哥哥用王伏胜诱捕，关押在地牢里边，而张剑之的躯体，也在哥哥手里，是以现在只得他一个人有本事把张剑之召回来。”
我按耐不住急迫心情，当即就想开口求他帮忙，可是心念翻转，却淡淡说道：“算了吧，我知道你惧怕袁真人，求你帮忙也是枉然的，”抖着手去开门，“我饿了，现在去吃饭，回来的时候希望不要再见到你。”
袁克己又气又急，也不知是给激的还是给我气的，或者兼而有之，恨声说道：“我现在就去求哥哥，最迟明天早晨，张剑之一定回魂，届时我光明正大跟他较量，不要哥哥插手！”
我身子轻轻打颤，却笑着说道：“你先把人召回来再说吧，”斜斜挑着眉梢，似笑非笑望着他，“至于你们之间的较量，我拭目以待。”
袁克己呆住了，指着我吃吃说道：“你刚刚那表情。。。”
我心里不住打鼓，面上却不露声色，笑道：“咋？”
袁克己不住吞咽口水，看来仿佛是受到巨大冲击，半晌说不出话，跟着突然一把推开窗户，翻身出去，眨眼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留下我在原地疑惑，我刚刚那表情怎么了？














第六五章 离魂附体







袁克己这一去后再也没有消息，张剑之的事几经查证，最终证实是误传，事件的真相是其人虽然在武皇后跟前无礼，但并没有冲撞皇后，因此给皇后打了五十板子，但那五十板子下去他就昏迷了，结果就有人误以为他死掉了。
最后英国公和张形成合力将他带出宫，安放在英国公府上。
张剑之送回的时候是人事不省的，英国公紧急传了我去，我摸着张剑之冰凉的手，心知他其实已经离魂，虽然心口还有一点微弱热气，也是吊命的成分居多，却并不慌乱，我对袁克己有一种古怪的信心，他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实现。
遂安慰张形成：“大人，稍安勿躁，从前西域有一种龟息术，专门用来对付突发的危机，可以在瞬息之间摒弃感知，进入假死状态，这种假死状态随练习之人修为高低持续时间略有不同，最长可达一年之久，张大人是个中的高手。”
张形成略感安慰，“那你看张大人大约什么时候能够醒返？”
我轻叹口气，“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关键看袁克己什么时候说服那位袁真人。。。
“现在我们怎么办？”
我拂开张剑之鬓角边上散乱的头发，“等待，耐心等待。”
这一等就是一个月，期间武皇后以风卷残云之势，将王氏一族连同燕王余党连根拔起，彻底清理干净，张真人和王伏胜则不知去向，七味和尚和袁真人也都销声匿迹，没有这一帮瘟神的掺和（王伏胜除外），我的日子平静的不像话，以至于每天晚上入睡的时候，都要回想很久，关于当天做过什么惊天动地大事件，但每次搜查刮肚的得出的结论是：我又虚度了一天，唯一干过的活儿就是替离魂的张剑之擦拭身体，顺便揩油。
到了二月初，这天早晨，我才刚睁开眼，正在盘算要不要继续躺倒装死，小兰急三火四推门入内，“大人，张大人醒来了。”
我一激灵，蹭的自床上一跃而起，险些撞到床桓上，“你说什么？”
小兰吃吃的笑，脸红红的说道：“刚刚大公子来通报，说张大人醒了，人这会儿就在外边。”
半个月来除了照顾张剑之，另外一项成就即是我将小兰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原来这小人儿不仅仅是李震的侍女，更是他的妾侍，当然，是没有名分那种就对了，不过她当然是不甘心的，我要搬到英国公家后门巷子之前的某个时候，她听李震提起我，觉得我奇货可居，就主动请缨要来照顾我起居，并报告我情况给英国公父子知道，其目的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不外是想要趁机立功，谋取个侧室的名分。
侧室，就是她雄心勃勃为止奋斗的头衔，看在我眼里那叫一个悲哀，不过我也因此怜悯她，所以虽然对她有所不喜，还是留了她在我跟前。
我手忙脚乱穿上衣衫鞋袜，飞奔出去，果然看到张剑之站在外边，容颜憔悴，但是笑容不改，叫了我一声，“宝货。。。”
我应该哭得梨花带雨一般的，或者无语凝噎在当场，可是没有，那不符合我一贯的彪悍做法，我欢喜的大叫一声，“张剑之！”抱头鼠窜到他怀中。
他瘫倒在床上足足一个月有余的纸风筝一样身子骨禁不起我好吃懒做一个月将养出来的肥膘冲击，当场四脚朝天翻到在地上，后脑勺碰撞地面，发出巨大声响。
“我的天，你谋杀亲夫。。。”
我哪里管他那么多，八爪鱼一般圈在他身上，嗷嗷叫道：“张剑之，你可算回来了，我一个人寂寞的长青苔。”
张剑之自暴自弃由我凌辱，伸手揉捏后脑勺的伤处，“我这次回去，见到了你大老板周密。”
“啊？！”
我抬起鸟窝一般的硕大狗头，“他怎样？”
张剑之仰望湛蓝长空，“我回去的时候很凑巧，刚好碰上他和海路结婚，婚礼现场排了四百多桌，主位虚空两个位子，放着你和我的相片。”
我干笑不已，“他也不怕不吉利。”
“是你大老板一力要求，海路不大乐意，但是她听话又顺从，没有表示反对。”
这时李震自外进门，见我和张剑之叠罗汉一般倒在地上，露出有趣笑容，“二位不觉着地面阴冷，好歹也替本朝民风着想，有什么迫不及待的好事要成就，何不进到内室去，又安全又暖和。”
张剑之瞪我一眼，“还不快起身？”
我不甘不愿爬起身，扶着张剑之站起来，李震一早已经获知我身份，笑着说道：“朱雀，朝廷昨天出了宗新鲜事你知道么？”
我心不在焉说道：“什么？”看到张剑之凹陷的面颊，大是心疼，“小兰，小兰赶快去准备早餐，要三人份的。”
李震有些受宠若惊，笑着说道：“我吃过早饭了。”
我哪里理睬他，“不是给你准备的。”
李震摸了摸鼻子，“我就知道。。。”
张剑之问道：“你刚刚说，朝廷出一宗新鲜事，是什么？”
李震笑道：“有一个叫做袁克己的人，不知道用什么门道，居然平步青云，一夜之间，做到了大理寺卿的位子，算起来刚好是朱雀的上峰。”
我和张剑之面面相觑，齐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昨天。”
“还有呢，圣上也不知道是听了谁的话，刚刚出了圣旨到英国公府，封张大人做凤阁侍郎，传旨的黄门太监说了，圣上特别交代，这圣旨并不附带期限，张大人几时醒来，几时就职。”













第六六章 欢喜困苦







我们能够得到的，只是我们希望得到的其中很小一部分，这是命运，不可阻拦，不可改变。

张剑之将养了半个月功夫，身体渐渐康复，期间一直住在我的宅子里，官家分给他的府邸正在大刀阔斧修建，阎立德三五不时的就会来汇报进度，我看着那个小人儿日渐消瘦的面颊，总觉得他有心事，有一次壮起胆子问他，得到回复如下：“我觉得很困惑。”
神！对于一个常年从事寻衅滋事搬弄是非的专职律师来说，这句话基本就等于金光闪闪的阿诸物了。
我双眼发亮，迫不及待问道：“你有什么困惑，说来我听，有我百事通朱麻雀在，没有什么困惑是解决不了的。”后边还有一句潜台词，只要你肯付出相当报酬。
可是阎立德对我却不抱有信心，只敷衍了两句，就怅然走了。
张剑之能够外出走动，就接任了凤阁侍郎的职务，和袁克己同朝为官，两人有时候会遇到，不过大多数时候，是王不见王的。
转眼到了三月，长安的天气开始回暖，这对我来说真是万分痛苦，因为身上皮肤不透气，天气回暖，就意味着我要开始庞大的降温工程。
张剑之对此也极为重视，仔细思索过后，想出一个办法，让阎立德在他府邸阴凉的背光地方挖了个巨大的池塘，种植大量枝叶宽广且高大的常青木，又搭建水管，将池塘活水引进内室，建成一座活水馆。阎立德估算工作量，预计将会在五月中完工。
这似乎意味着，我的夏天开始有保障了，当然，前提是张剑之能够在朝中立足很久。
立足很久取代回到后世成为我们需要考虑的事，始于张剑之回到本朝之后，这个天翻地覆的转变是他做出来的，并且开始积极的计划和实施，至于我，本质上不是一个有主见的人，他说要留在本朝，那就留在本朝吧。
有了长久居住的打算，找张真人的心思就淡了，至于王伏胜，更加不在他考虑当中，甚至我偶尔提到这个人，他也会迅速的岔开话题。
老实说，对于张剑之前后高达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我心里还是疑惑的，隐约觉得他回到未来那段不短的时间里，应该发生过什么变故，但是他不肯说，我也不好老着脸皮问。
三月底的某天，张剑之受武皇后征召，连同英国公和张形成等人，去长安西围场狩猎，我受不住日头煎熬，没有和他一起去。
暮春时节，草长莺飞，我躺在靠窗的软椅上，手里拿着一本线装的金刚经，读了几行字，觉得困顿异常，朦胧之中闭上眼，仿佛是睡着了。
期间小兰似乎蹑手蹑脚过来给我披了条软被，我勉强睁开眼想要和她说两句话，却看见她吃吃的笑，冲我摆手，“大人，想睡就睡，张大人回来，我会叫醒你。”
我得了她的首肯，翻身果真睡着了。
睡梦中听到有人轻轻打开门，走到我跟前，低声唤我：“朱雀，朱雀。”
我睁开眼，就看到了很久不见面的袁克己，半身跪在我旁边，笑容如春风一般，“袁克己？”
袁克己笑道：“是我，来，朱雀，跟我走。”
我哑然笑出来，“怎么你每次见到我，都要我跟你走？”
却不由自主伸手向他，由得他带着我站起身，飘飘荡荡的出了房门。
“你要带我去哪里？”
袁克己神秘的笑，“到了你就知道了。”
我嗔怒道：“奇奇怪怪的。”
袁克己轻轻握住我的手，“朱雀，最近天气开始热了，会不会觉得难受？”
我恨他一眼，“那还用问。”
袁克己没做声，半晌轻快笑道：“不怕，你忍一忍，很快就不会了。”
我大是疑惑，偏头看向他，“为什么？”
袁克己却又笑，岔开话题问我：“朱雀，你知道张剑之为什么不再搜索张真人和王伏胜了？”
这问题宛如吸铁石，立刻吸引了好奇的朱麻雀所有关注，“为什么？”
袁克己状甚得意的说道：“因为他不能带你回去了。”
“为什么？”
袁克己幸灾乐祸的说道：“他离魂到后世的时候，七味和尚的转世把你的姻缘指给他看，你知道那一世你命里注定的那个人是谁？”
我干笑了两声，“难道不是张剑之？”
袁克己简直乐不可支，“不是。”
“那是谁？”
“就是你大老板周密。”
我双眼暴突起，“啊？！”想起张剑之说过的话，“可是张剑之说，我大老板和张海路已经结婚。”
袁克己说道：“那是周密不得已的选择，而且他们迟早会分开。”
我沉吟着没做声，不知道是为什么突然觉得很伤心。
“怎么了？”
我叹了口气，“张剑之从前是无所畏惧的，从来不信怪力乱神的道理。”如今他居然为着莫须有的姻缘之说，不敢后世去。
袁克己了然笑道：“是，他现在变了。”
“我对不起他，我让他对人生产生恐惧。”
“迟早的事，朱雀，人是不能对抗天的，张剑之现在才明白这道理，已经有些晚了。”
我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袁克己只是笑，说话间两人走到了熙熙攘攘的长安东市，太阳光照得到处亮晶晶的，行人纷纷解开衣衫纽扣，额头上是密密的薄汗，天气真的开始热了。
可是我却半点也感觉不到。
“袁克己，为什么我不觉得热？”
袁克己顾左右而言其他，“朱雀，你看那座茶楼，我听哥哥说，很多年之后，公孙大娘将会在这茶楼上舞剑器，我带你上去歇一会儿。”
我迟疑了阵，不是太抱希望的问道：“袁克己，你又潜入我梦中领走我魂魄了对不对？”
袁克己轻声笑出来，“我就知道瞒不住你，是，你身体上有怖畏金刚的罡气，我每次靠近你都要花费巨大精力，但你熟睡之后，罡气会潜伏起来。”
我叹了口气，“但是你也不能老是这样在我梦境进出。”
袁克己拉住我的手，进到茶楼，拾步登上二楼，找了个宽松清凉的雅室，推门入内，“这雅室是我头一天包好的，方便今天游玩，从这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长安半片街景。”
我怏然靠在窗户边上，“我们将来会怎样？”
袁克己半身探在窗外，淡淡说道：“我们没有将来，你很快就会死，我会跟着你转世。”
我指尖冰凉，“我很快就会死？”
袁克己说道：“对，我每进入你梦境一次，你的精力就会衰弱一分，慢慢的身体能量枯竭，加上你这具身体在后世的寿元本身就很短暂，等精气形神衰微到极处，你就会无疾而终。”
我呆呆看着他，半天没说出话，说不清心中是惊恐是无奈是凄惶。
“我要告诉张剑之去。”
袁克己傲慢的笑，“他是个普通人，阻止不了我的，你告诉他，除了让他焦虑愧疚寝食难安，对事情本身没有任何用处，所以如果我是你，我就选择守口如瓶，什么也不说，好好与他分享最后时光。”
又柔声说道，“我们转世之后，我会好生弥补你，给你最好的身体，最光洁的皮肤，比我之前替你挑选那具个少女躯体还要好。”
“张剑之怎么办？”
袁克己笑出来，“我不关心这人死活，”他仰望天空，辨明日头方向，“我该送你回去了，下午两点左右，哥哥要找我修真元。”
我叹了口气，用力揉捏双眼，慢慢睁开，就看见张剑之挑开门帘进来，衣衫上满是尘土和新鲜的草叶，轮廓分明的脸上，晶莹汗珠闪烁光华，“你又睡了大半天，我在猎场替你逮了一只羚羊，准备傍晚烧烤。”
我勉强坐起身，“那敢情好，烧烤是我最爱，”想起袁克己说过的话，“我以后要尽量少睡，因为睡的越多，见你的机会越少。”
张剑之弹了我额头一记，“巧言令色鲜仁义，你一定又做了什么歹事。”
我干笑了两声，翻身跳起来，窜到走廊上，“您老真是明察秋毫，我刚刚吩咐小兰在你今天晚上的饭菜里边投放了蒙汗药。”
袁克己说的对，我何必说出实情让张剑之跟我一起受煎熬，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欢喜，至于背后的困苦，由我一力承担！
张剑之气得笑出来，追上来扁了我后脑勺一巴掌，“心术不正的宝货。”













朱雀：镜花水月







世界的表面毫无阴影，背后的悲欢却足以致命。
整个三月到四月，我总是似醒非醒，动不动就睡着，到了四月下旬，张剑之终于发现我的异常。
“朱雀，你怎么了？越来越懒猪。”
我浑身酸软，强行打起精神，叉住腰身，“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仨月，你没听说过么？”
张剑之摇头，“不，你不对劲，我去找大夫来。”
我拦住他，“找大夫没有用。”
张剑之脸色微变，半晌似惊似喜的说道：“你该不会是有了吧？”
我恶狠狠的说道：“你管不着。”转身跑开。
此后他对我越发的小心，时不时看我干瘪的肚儿，鬼祟又自豪的笑，十足十像个傻瓜。
五月中，张剑之的府邸竣工，我们正式入驻，小兰也退还给李震，作为悉心照顾的回报，我向李震提出要求，收小兰做妾侍。
李震笑道：“朱雀，你这袖子卷的够长，我的私人琐事，好似还轮不到你插手吧，倒是你和张剑之的婚事，要拖拉到什么时候？前几天上朝，圣上和武皇后还关心张大人婚事，貌似要为他指婚弘文馆大学士萧德言的女儿。”
我勉强笑道：“是么？他没告诉我。”
李震说道：“张大人大约是觉着没有必要，因为他当场就婉言谢绝了，”他若有所思看着我，“听他说你好似有身了？”
我尴尬的笑，“没的事。”
李震说道：“我看你也不像，”他审慎斟酌言辞，“从前张真人在我府上寄居，我有时候会和他闲聊几句，问他学过一些观察人面相气色之法，朱雀，我说出来你可别介意，”犹豫片刻，“你印堂发黑。。。”
我知他要说什么，但是不打算听，“你不必说，我心里有数。”
李震似是震惊，“你知道还不想办法？”
我凄惨的笑，“无处可躲，无法可想，无计可施，无路可走，是命运安排，不得不接受。”
李震大吃一惊，才刚要开口，我又说道：“你不要生事，我不想有人因我而死。”
李震打了个寒战，迟疑了阵，“张真人有没有可能救你？”
我没有回答他，远远看见张剑之朝我走过来，警告李震道：“不能，另外，你不可告诉张剑之，否则我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李震反问道：“为什么？”
我轻声叹息，“我不忍他伤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欢喜，不是困苦。”
小兰泪光盈盈，“大人。。。”
我拉住她的手，放在李震手心，“她求的不外是个妾侍名分，为此甚至肯委屈自己做婢女，李震，你要惜福。”
这是我和李震、小兰见的最后一面，此后我再没见过他，也不知小兰到底要到妾侍名分没有。
搬到张剑之府邸后，我睡的更长久，不过好在张剑之开始早出晚归，也没有太留意到。
两个月时间，袁克己日日入我梦中，带我游遍长安每个角落，后来我说长安逛的腻味，两人就开始出城，当然也不能走得太远，因为每天两点左右，他必须回家修真，我问他修的是什么，他却只是笑，“你不需要知道。”
五月底，张剑之下扬州公干，武皇后私下差人传我进宫，两厢见面，她只字不提周密之死，只问我有没有兴趣入宫做女官，我当然是不愿意的，因为知道时日无多，哪里舍得耗费在别人身上，遂一口回绝，武皇后觉得很下不来台，我看见她长眉跳动，知道她动了杀机，双膝跪在地上，将我的顾虑一五一十道出来。
皇后不信，盘问前因后果，我狠了狠心，索性将我如何来到本朝，和袁克己袁真人的纠纷，乃至张剑之不肯回后世的原因，都和盘托给她。
武皇后惊异到了极处，“会有这样的事？”沉吟片刻，“传袁克己和袁真人进宫。”
稍后两人进宫，袁克己见着我跪在地上，连忙箭步上前将我扶起来，“哪个女人狗胆子包天，罚你跪在地上？”
武皇后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宫女们都噤若寒蝉，袁真人细细观察我神色，神秘诡异的笑，对袁克己说道：“克己，时候差不多了，最多再熬十天功夫。”
我听得心如刀绞，双膝酸软，险些站立不稳，虽然一早知道会有今天结局，可是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十天功夫，张剑之才下扬州，我看不到他最后一面了。
袁克己看来颇是欢喜，却又忧虑说道：“可是那少女的魂魄还差十五天才能寂灭，这可怎么好？”
袁真人说道：“你最近少找她，不要过度耗费她元神，延缓五六天功夫应该是可以的。”
两兄弟当着武皇后的面旁若无人议论起来，武皇后听得疑云丛生，碍于身份尊贵也不好主动发问，只面色阴沉的可怕。
我身子摇摇欲坠，绝望看着袁克己，指尖比他更寒冷，“什么少女魂魄，什么寂灭，说明白来我听。”
袁克己沉吟了阵，说道：“我从前告诉过你，为你找过一具少女的身体，原本想要置换你身上肌肤，后来哥哥告诉我，莫如让你转世，从新来过，我觉得有道理，但你不是本朝的人，转世名录上没有你的名字，以常理论，你死在本朝是不能转世的，但送你回到后世，我又不能跟随，”他顿了顿，“我当初发誓宁愿十世转饿鬼道也要报仇。。。。”
我颤声问道：“所以？”
袁克己见我面色如雪，聪明的省略过程描述，“所以，你我都必须要在本朝，找一具契合的身体，用三昧真火焚烧其人魂魄使之寂灭，顶替此人名录，才能顺利转世，幸运的是，这两具身体我都找到了，我每日在家修真，就是在炼魂。”
我说道：“那人家原来魂魄怎么办？”
袁克己耸耸肩膀，“寂灭的意思，就是灰飞烟灭，再也不存在。”
我嘶声说道：“你不能这么做的，这样做法有违天道，会遭天谴。”
袁克己苍凉的笑，无言看着我，“所有的天谴，哥哥会替我承受，你只需接受我安排，其他的不必多想。”
他将我拦腰抱起，步出大明宫，我用力想要挣开他却不能够，纠缠中看到身后的袁真人幽远又留恋的眼神，好似被雷霆劈中。
那眼神我熟悉之极，每天照镜子都会发现，虽然本朝的青铜古镜模糊难辨，时常让我连自己长什么样子都看不真切。。。
那是泥足深陷不可自拔不可割舍又不得不割舍不得不说再见的人所惯有的眼神，有人叫它刻骨爱恋，有人叫它至死不渝。。。。
我呆了呆，埋首在袁克己怀中，放声痛哭。
此后袁克己果然很少来找我，趁此机会，我开始着手准备后事。
首先想到的是给张剑之写信。
然而铺开白纸，研上浓墨，却半天写不出一个字，纸团扔了满地，最终将事情经过简要说明一遍，末尾我写道：我不知道自己会流落去那里，但是本朝确实不该是你徜徉的地方，张剑之，你听我话，找出张真人，让他送你回后世。
写着写着莫名泪流满面，他回去后世，过正常的生活，天长日久，朱雀这个名字，迟早会成为泯灭的记忆吧？
那样也好，长久的记着一个不存在的人，其实是万分痛苦的。
我把遗书放在房间窗台的一盆白兰花底下，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发现。
随后出门去翡翠湖，那里有一个契苾人开的自助百草园，种植各种药草，从前闲来无事，曾经进去游玩观赏过，因此知道园子西北角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野生有好几株剧毒的乌头草，那种药草的汁液，一滴就可致人死地。
那天深夜我将乌头叶汁滴在汤里，一口气喝干，躺在卧榻上，闭上双眼，数着微弱的心跳，进入梦乡。。。
袁克己可以设定开始，但结局由我决定。
他就像是个噩梦，但并非不可摆脱。
唯一遗憾的是，此后的生生世世，都不能再见到张剑之。













第六七章 前尘旧事







张氏表兄妹感情一向不咸不淡，平时也不大见面，但每周必定会在msn上聊天一次，讨论一个共同话题，就是朱雀，该习惯从此宝货出现在张氏兄妹视线，到她悄无声息离开为止。
聊天内容涉及宝货吃穿住行工作生活各方面，举例诸如：
宝货今天穿一件枝枝蔓蔓像葡萄藤一样的衣服去上班，被人扯得七零八散，可怜之极。
不会吧？她今天出门明明穿的是一件米色小西服。
哈哈，蠢弟，你上当了，她到公司换成葡萄藤招摇过市。
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凭良心说那葡萄藤还不错，只是你不喜欢而已。
又如：
今天公司举办年会，宝货在后排打瞌睡，被周密发现，险些乱棍打死。
她皮子紧，想挨揍。
貌似是熬夜露天观星去了，在天文台。
跟谁去的，那个老鼠胆，我不认为她一个人敢。
据说是一攀岩爱好者，力大无穷的肌肉汉子。
她在哪儿认识的？
客户。
兔子不吃窝边草，耍这种流氓行径有辱公司门风，我代替周密去收拾她，今天下午，非揍得她痛改前非不可。
蠢弟，你就继续装佯吧。
还有如：
听周密说宝货昨天取证，给对方锁在档案室一晚上，哭的嗓子都哑了。
哪个单位？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到底哪个单位？
我又不是猪，说出来人家还有生意做？
我是那种人嘛，利索点说出来，你不说我也查得到。
算了，周密已经开口，要好好招呼那单位，他办事你放心。
周密招呼他的，我招呼我的。
后来沦落到前世，这习惯中止，再后来又穿回后世，两人在梦中相遇：
蠢弟，你回来啦？
不知道算不算。
宝货呢？
还在那儿。
回不来了？
我不打算让她回来，两个人折磨她太多，我一个人折磨就够了，周密归你。
你，你都知道了？
差不多。
我们这样做，会不会有报应？
管不了那么多了，蠢姐，你跟周密好好过日子，以后估计是见不着了。
等他从扬州回来，听下人讲，宝货在睡梦中过世，最初还以为她是回后世游荡，所以并不怎么在意，只吩咐下人好生看顾她身体，保持通风顺畅，另外不要走漏消息，自顾自的睡觉去了。
三天后，宝货的躯体开始发出味道，他觉得不对劲，几番踌躇，跑去找李震。
那人物受过张真人臭气熏染，有点神魔鬼怪，他一向不爱亲近，但是离魂的事他自己又不懂，只好拉下面子请教别人。
李震听他讲完，惊声跳起来，“不会吧？！这么快？”
张剑之听得糊涂，“什么这么快？”
李震急急出门，“我一早知道她气色不对，但是神魂聚得很紧，不像将死之人六神无主的模样，所以觉着应该还有些日子煎熬的。”
张剑之一颗心往下沉，一把抓住李震调转，与自己面对面，“什么气色不对，什么将死之人？”
李震推开张剑之，冷淡说道：“别告诉我你从来没发现，惹得我鄙视你。”
张剑之额头冒冷汗，揪住李震领口，“到底怎么回事？”
李震曲臂震开张剑之，整好衣袍，仰天长叹道：“你果然没发现。”
张剑之颤声问道：“发现什么？”
李震一字字说道：“她要死了。”
张剑之踉跄两步，面色刷的雪白，好象一盆雪水兜头淋落，全身冰凉，轻声问道：“她要死了？”
李震冷淡说道：“对，我早两个月就看出来，还和她亲口确认过，但她不让我告诉你，”大步出门，“赶紧带我去看看，不知道还有的救没有。”
张剑之不敢多想，和李震各自翻身上马，直奔自家府邸。
但是才走到半路上，突然电闪雷鸣，狂风大作，跟着倾盆大雨铺天盖地飞洒下，行人纷纷躲闪，两人顶着大雨狂奔，好不容易回府，也顾不上换下透湿衣服，来到朱雀房间，甫自推开房门，李震就大皱眉头，“味道好重。。。”
跟着他呆住了，“袁大人，你怎么在这里？”
袁克己不知什么时候进的房，此时正坐在床边，伸手抚摸朱雀死灰面容，看来怜爱之极，好似她在沉睡，李震远远站着，莫名觉着毛骨悚然。
张剑之一个箭步上前，推开袁克己，“你出去，我这里不欢迎你。”
袁克己猝不及防，给他推到窗台边，撞上圆口盆里的白兰花，就听见砰的一声响，白兰花跌落在地上，瓷盆摔成碎片，露出绑在盆底的书信。
李震眼疾手快先一步捡起来，撕开信口取出来，草草扫了一眼，递给张剑之，“朱雀写给你的。”
张剑之接来看过，茫然问道：“这意思是说，她不在了？”
李震叹息：“貌似。”
张剑之呆住了，“我怎么办？”













第六八章 三生轮回







我该怎么办？
此后的余生，张剑之都在想这个问题。
答案是日子照过，事情照做，没有那个稀奇古怪的小人儿，生活一样可以继续。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张剑之的生活没有变化，实际上是有的，而且还很明显，最显而易见的一点是，这个从来不相信鬼神之说的人，居然开始思考，并且前所未有的想要知道，朱雀往生之后，会去什么地方？
这个问题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夏天，一个秋天，一个冬天，始终没有答案，第二年春天，他主动向袁克己示好，两人握手言和，结为兄弟－－因为对一个女人共同热爱和愧疚。
此后的余生，共计有六十年之久，两个人一直在竭尽全力想要解开那个关于未来的难题，然而直到张剑之过世，都没有答案出来。
六十年宦海沉浮，两人经历过无数次风暴，无数次并肩作战克尽难关，外人都只道他们是生死至交，但两人心中却很清楚的知道，他们是仇敌，生死的仇敌，之所以会连系在一起，仅仅是因为那个曾经叫做朱雀的女人还没有下落，等她有了下落，也就是他们决裂的时候。
张剑之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夏天早晨，临走的时候袁克己在他身边，他忍了又忍，到底还是忍不住，问袁克己道：“我死后的来世，有没有可能遇到朱雀？”
袁克己的躯体也已垂垂老矣，“也许。”
他摸出身上带了六十年的绣囊，细细抚摸，六十年前，朱雀死了，六年前，哥哥死了，如今张剑之也要死，可自己却是永生的，只要这厉鬼的煞还在，他的魂魄不散，肉身就只会老，但永远不会消亡。
这世上许多人渴求长命百岁，与天同寿，然而生命若是没有所爱之人和所恨之人的陪伴，永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张剑之有些疑惑，“你摸这个出来想做什么？”
袁克己长眉下一双看尽世事的双眼闪烁神秘笑意，点燃小几上的烛火，淡淡说道：“张剑之，朱雀原本是应该在后世和周密过美满的生活，受周密的疼爱，但我靠着一句用血和生命做成的诅咒，活活改变了她的命运，连带影响了所有人，你知道这说明什么？”
张剑之冷哼了一声，“说明你是个变态。”
袁克己忍不住笑出来，“这说明，人的执着和念欲，是可以逆天的，我哥哥临死时候也告诉过，说龙虎天师能够拥有逆天的本领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有强大的念力。”
张剑之沉吟了阵，“你这话什么意思？”
袁克己自身上摸出一样物品，“你死之后，我会把这东西放在你口中。”
张剑之问道：“干什么？”
袁克己轻笑，也不隐瞒他，“你的命格非常强悍，哥哥说过，这种人通常都具有强大的念力，有些极端的早慧人物，之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超人的天分，却又时常受莫名记忆的困扰，实际上就是因为他们前世是具有强大念力的人，今世的超人天分，将可带领他们实现其前世所未能拥有或者未能实现的欲望。”
张剑之背后开始泛起寒意，“你想做什么？”
袁克己笑容阴冷，“我们相处了将近六十年光阴，我比任何人都了解你，毫无疑问，到了来世，就算朱雀在天涯海角，你也一定会靠着天赋的本能找到她，我不得不防。”
张剑之冷笑了一声，“如果那是命运的安排，你防得了么？”
袁克己淡淡说道：“不要跟我讲命运，我从来不信那玩意儿，我只相信自己，以及我手上这块寒蝉玉。”
“那是什么东西？”
袁克己举起寒蝉玉，“专门摧毁人念力和执着的妖物，从前有歹人作案，为了防止受害人到阴曹地府向阎王申冤，就在死者舌上放置一块寒蝉玉，压住死者灵魂的罡气，使得离魂说不出冤情，所以我费尽辛苦，找了它来，压在你的舌上，就算来世你遇到朱雀，也说不出心中的情意。”
张剑之呆了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颤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朱雀实际上是转世了的？”
袁克己点头，“不错，是的。”
张剑之怒道：“你竟然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瞒了我足足六十年！”
袁克己怅然说道：“没有的，我也是最近几年才知道的。”
张剑之想到一点，摒住呼吸，“那少女的灵魂没有被你炼化，她借用的是谁的灵牌？”
袁克己苦笑道：“我哥哥的。”
张剑之呆住了，“袁真人的？”
“是，”袁克己苦笑，“他觉得朱雀性情刚烈，绝无可能轻易听从我的安排，为了以防万一，遂背着我做法，潜入阴府，将生死簿上他自己的灵牌换成了朱雀的，我们炼制的那少女魂魄，实际上是他给自己置备的。”
但哥哥最终也没有用，那少女的魂魄炼化之后，哥哥将她生死簿上的名字改成了自己，“虽然厉鬼是可以永生的，但保不准你会有厌倦的一天，所以我先给你准备一个灵牌，这样当你不想再做厉鬼就可转世。”
那时候只觉得哥哥着实是处处为自己着想，后来才知道这一安排让哥哥做出来多么大的牺牲，他给出了自己的灵牌，又把辛苦炼化的少女灵牌给了他，自己却一无所有，死后只能化作飞烟，而这一点他甚至不想要他知道。
“结果朱雀果然如他所料的，擅自服毒自尽，但哥哥更改名录在先，所以她仍然可以转世，只不过因为哥哥逆天，顶着他名头入轮回的朱雀按理要遭受十世天谴，转世后的十世之身都活不过二十四岁。”
张剑之想的确实其他的问题，“六十年了，朱雀岂非已经转第三世了？”
袁克己点头，“是的，此时她在我们后世的某个空间，大约是十二岁样子。”
张剑之平静下来，嘴角甚至还有一丝笑意，“那就好。”
袁克己愣住，“好什么？”
张剑之闭上双眼，“只要她还在世间，我就心满意足，我所要求的，就是这么多。”
袁克己愣住，脱口问了一句，“为什么？难道你不想找到她？”
可是张剑之已经不能再回答他。
他低声骂了一句，“这个流氓。。。”
最后看了一眼厉鬼的煞，慢慢凑到烛火边上，绣囊着火，温柔的燃烧，袁克己和衣躺在张剑之旁边，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让他惊慌失措到极点的问题，那就是哥哥炼化当年那少女的魂魄之后，将少女的灵牌给了自己，这岂非意味着来世他将会转世成女子？
另外还有一件该杀千刀的事，他忘记把寒蝉玉放到张剑之舌上了！

 第六九章 托生之梦

 
一大清早就有人来敲门，周密十分不耐烦，昨夜折腾一个项目到二半夜才睡，刚刚才躺下要睡着，给人吵醒，一肚子气没处发泄，拉了被子蒙住头，翻身想要继续睡，然而捶门的人百折不挠，并且声响越来越大。
张海路怀着十个月身孕，睡在隔壁房间，大约也是睡梦中被吵醒，挣扎着下床想要去开门，周密听到声响，无可奈何坐起身，“海路你躺着，我去开门。”
心里千万次的诅咒，不管来人是谁，最好有百分之一百的上好理由，否则非生吃了他不可。
他粗鲁打开门，随后愣住了，门口站着一双老人，却是远在澳洲的张海路父母，两人面色憔悴，满眼都是血丝，想来也是很长时间没有休息过。
“爸妈，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张家老爸一把推开他，“海路呢。”
“怎么了？”
张家老妈说道：“海路再过两个小时就会生，赶快送她去医院待产。”
周密呆了片刻，脱口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张家老爸推开客房的门，找到张海路，“姑娘，快跟我去医院。”
张海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爸，妈，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
张家老妈说道：“先不说这个，我们现在去医院，你很快就要生了。”
周密将信将疑，张海路怀孕将近三百天，超过预产期两星期，始终没有生产迹象，医生给她打催生针也不见动静，要说是胎儿有问题，超声波探测又一切正常，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医生对此也百思不解。
“你们怎么知道她要生了？”
张家老妈搀扶住张海路往外引，张家老爸抽空回复周密，“三天前的晚上剑之给我托梦说的。”
周密打了个突，不安看向张海路，这个失踪了两年的内弟，一直是他和张海路之间的禁忌，从来不敢轻易提起，因为提到他不可避免就会提到朱雀。
周密定了定神，问道：“他说什么了？”
“他说，海路会生个女孩，要好生看顾，否则会难产。”
周密心口怦怦直跳，张海路面色却是雪白，“他说我会生女孩？”
她有一种极其不详的预感，如果自己生出来的是女孩，一定是朱雀转世。。。
属于朱雀的终究还是会被她夺回去。
张家老妈宽慰道：“女孩也不错，女孩和妈妈才贴心呢。”
周密擦了把额头的冷汗，也不知心里是喜是忧，柔声对张海路说道：“要不就听二老的话去医院住着？”
张海路巴在门上，死死扣住门环，拼命摇头，“我不去。”我不要生下这孩子。。。。
张家老妈急得冒汗，“姑娘，你一定得去，剑之说了，这孩子要是生不下来，你的命也保不住。”
张海路泪落如雨，“我不信，我不信，你们骗我，你们就是要孩子生下来，哪里在乎我的死活。”
张家老爸气得箭步过来狠狠打了张海路一巴掌，“你这死孩子，说的什么话，剑之托了梦给我和你妈，两人一觉醒来连东西都来不及收拾，赶紧搭了飞机没日没夜赶过来，这还不叫在乎你死活？”
张海路蹲在地上放声痛哭，“一定是她，一定是她回来了。”
张家父母面面相觑，纳罕问道：‘谁回来了？”
周密沉吟了阵，走到张海路跟前，抬起她涕泪滂沱的脸，细心擦干净，“海路，就算她回来了，也已经是我女儿，你是我妻子，这一点不会变。”
张海路哭道：“做妻子有什么用处，你会疼爱她，慢慢的看不到我。”
张家父母气得笑出来，老妈大声叹气，“我怎么生出个连自己女儿醋都吃的姑娘。”
张海路呜咽难言，“妈妈，你不明白。。。”
张家老爸笑着扶起张海路，“我怎么会不明白，父母宠爱儿女，那是天经地义的，不要说周密，以后你喜欢她也一定不会比周密少，因为她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张海路呆了呆，“我身上掉下来的肉。。。”
张家老妈笑道：“对啊，她是你辛苦怀胎十个月才生出来的女儿，没有道理你不疼爱她，”又叹了口气，感慨道，“就算她蠢笨又不成材，忤逆你不听你的话，你还是会疼爱她，这是母女天性，没有办法更改，所以人们都说不孝的儿女是父母前世亏欠的讨债鬼，要在今世获得弥补。”
张海路怔在当场，半晌无言，张家老妈这一席话，她从前也有听人说过，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振耳发聩，这样让她肝胆俱寒，前世亏欠的讨债鬼。。。
就在这时，腹部一阵剧痛袭来，她跌倒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双眼满是绝望的泪水，“妈妈，我要生了。”
千算万算，终究还是抵不过天意安排，朱雀，你到底还是回来了。

 
第七十章 贪财婴儿



小婴儿在这天上午九点样子终于艰难诞生，落地时候恰好滚落到周密手里，他抱它起来，见脸皮皱巴巴的，嘴角耷拉着，微闭着眼，不言不语，周密倒吊起它半条腿，朝着屁股上小小拍了一巴掌，小婴儿吃痛张开嘴，空气冲击声带，发出啊啊啊的哭啼声。
周密暗松口气，才想要抱给筋疲力尽的张海路看，却发现她已经睡着，当下也不惊动她，把娃仔交给助产士送去清洗挂牌，自己离开产房到走廊向守候的张爸张妈报喜。
张妈见他出来，迫不及待问道：“男孩是女孩？”
周密擦了一把脸，藏不住的笑意，心满意足道：“是女孩。”
张妈高兴得一张脸登时笑成一朵老菊花，“果然是女孩，女孩好，贴心又孝顺。”
贴心和孝顺这两个特性是否是有，一时半会儿之间还看不出，不过小婴儿爱财的本性，却在出生的第十五天显露无遗。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话说张海路产后修养两星期出院，张家父母先接了她回家，周密自己抱着小婴儿到前台结帐，等医院收银小姐算清住院费用，周密摸出钱夹准备付费。。。
就在这时，匪夷所思的情况发生了：那个前一刻还瘫睡得像只猪仔的娃就好像闻到了银钱的味道一般，噌的睁开一线天的小眼睛，目不转睛看着周密手里的钱夹，瞳仁闪闪生辉，发出贪婪绿光，引得周围的人侧目不已。
周密最初没留意到，他付款结束，将钱夹纳入西服内袋，下一刻小婴儿马上爆发出惊天动地哭号，仿佛是遭受了人世间最沉重的打击。
周密慌忙抱住她手忙脚乱哄逗，但是没有用处，小婴儿闭着眼，一颗牙齿也没有的小嘴巴张到了极限，伤心的肝肠寸断，眼泪就好像自来水一般源源不断从小眼缝隙里边渗透出来，周密怀疑它是饿了，偏巧手上又没有奶瓶奉送，只得由它呜呜号哭，自己加快脚步准备赶快回家泡奶粉糊弄它小口。
一路引得无数病人和家属张望，实在因为小婴儿哭的太悲惨了。。。
走到大门口，有个坏笑的七八岁小男孩凑上来，笑嘻嘻说道：“叔叔，小妹妹哭的好可怜。”
周密没好气瞪他一眼，“我知道。”
“把你钱夹拿出来给妹妹看一看嘛，也许她就不哭了呢。”
周密正满心焦躁，给小孩子调侃了一句，登时火冒三丈，正打算要亲口赐他一个滚字，凶眼扫过去却呆住了，眼前这小孩子他并不认识，但其人眉眼之间却自有一股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受。
小男孩热心说道：“叔叔，试试吧，反正没损失，你要是担心我拿你钱包，我站到远远地方去，决不靠近你就是了。”说完还真的自动退后三舍，将双手背到背后。
周密揉了揉给小婴儿吵得暴跳的额角青筋，苦笑道：“我真是疯了。”
他空出一只手，自内袋摸出钱包，对着小婴儿晃动。。。
钱包靠近那个闭着眼号哭的小怪物，就见它小蒜头鼻子微微耸动，倏然睁开眼，发现近在咫尺的男士钱包，登时忘记了哭泣，双眼暴凸起，视线好似黏在上边，半点也挪动不开，十足十是个小小守财奴。
旁观众人见状，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周密也是啼笑皆非，索性将钱包放在小婴儿襁褓布里边裹好，果不其然，鼓囊囊的钱夹子才挨着小婴儿的小身子，它就露出幸福得似乎要昏厥的小模样，欠揍之极。
周密呆呆看着它，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朱雀，那孩子也是爱财的，每次见到大钞现身，都是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难道这小婴儿真的是她转世？
再抬头看时，七八岁的小男孩已经不知去向。



第七一章 转世重逢

 
周密给贪财小婴儿起名叫做周荃，小名旺财。
旺财和别的小婴儿不同，生来爱吃不爱睡，习性像只猫儿，每天小睡片刻，就精神百倍，一双黑漆漆瞳仁晶莹透亮，堪称它脸上最为光彩的部分。张海路没有说错，旺财从出生的那一天开始，就占据了周密所有注意力，只要他在家，旺财永远是他抱，换尿布，洗澡，喂奶（特别说明，是喂牛奶羊奶，张海路奶水不足，吃奶又费力气，旺财试过几次之后主动放弃了），不假他人之手，张家爸妈只有在周密白天去公司上班的时候才有机会摸到小婴儿，二老对这贪财的小怪物爱不释手，时常拿个中五分一分小零票儿给它玩，欣赏它眼睛发直口水横流的勃发英姿不可自拔，让张海路看得仰天长叹。
旺财三个月大，周密扛了它去公司给一干同事玩耍，大家对周总家里的贪财小童都有所耳闻，如今见到真人，纷纷摸出钱夹试探，而旺财也不负众望，有钱夹出现就兴奋得好似吃了打虫药的小狗，在摇篮里边弹跳生姿，逗得众人哈哈大笑，期间有人爆出一句，“周总这小孩不仅脾气像朱雀，长得也像她。”
周密打了个突，发现这人看来很面生，“以前没见过你。”
那人落落大方站出来，是个样子生的很清秀的少年，约有十八九岁，“我是学院刚刚毕业，由魏教授推荐来见习的学生，叫原意，目前跟王律师作业。”
周密关心的不是这个，“你见过朱雀小时候的样子？”
原意点头道：“我有她小时候的照片，实际上，朱雀是我的表姐，小时候在我家住过一阵子，所以留有很多照片，包括她四十天大小和她妈妈的合影。”
“你身上有带？”
原意笑道：“有的。”
众人起哄，“赶快拿出来看看。”
原意顺手摸出自己钱夹，此举毫不意外又引得旺财激动万分，兴奋的啊啊号叫不已，原意伸出食指轻轻拍它脸颊，笑着说道：“稍安勿躁，以后钱夹都归你管。”指腹顺势轻轻抚摸旺财肥壮得像小屁屁的脸颊，流连不已。
周密微微皱眉，心里不舒服到极点，忍了又忍才没将原意手指推开。
有同事忍不住催促，“原意你不要光顾着吃旺财豆腐，倒是把照片拿出来现现啊。”
原意轻笑，打开钱夹，摸出一张黑白旧照片，放在旺财脸颊边上，一窝人纷纷俯身过去研究。
“你别说，还真是生的很像。”
“看那小眼睛小鼻子，简直是朱雀的翻版。”
“旺财不会是朱雀转世来的吧？”
这话一出口，众人都噤若寒蝉，朱雀自前年失踪至今，一点消息也无，虽然明知是凶多吉少，但只要没有确认，大家总还是抱有一丝渺茫希望，如今给人一言踢破，最初都是惊愕，细细想过，却又觉着不无可能，一时各自恻然不已。
周密定了定神，淡淡说道：“差不多就散了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一整天旺财都在周密办公室，也不哭闹也不尿尿，害周密带来的三个尿不湿无用武之地，小婴儿车就放在他大办公椅旁边，办公室时候随手扔了片纸头给它，小孩居然也玩的不亦乐乎，倒是周密自己精神不大集中，五分钟不到就会偷眼看它有无异样。
原意那张照片事后他让美工组的员工扫描一份，用相片纸打印出来，放在办公桌底下的暗箱内，锁得严严实实，暗箱里边除了这照片，还有一份遗嘱，是他结婚之前立的，里边写的很清楚，他死后所有财产任由妻子张海路处理，但他躯体要送回陈芙蓉身边安葬。
快下班的时候旺财终于有点饿了，小身子在摇篮里边扭动，焦急寻找周密，偏巧周密在办公室附带的茶室和律师商量一宗案子上庭的事，没有千里眼可以看到可怜的旺财干瘪的肚儿。
旺财连着扭动了二三得六次之后，确信周密是不在它跟前的了，顿时觉得委屈万分，心想我容易么，一天才吃一顿还不给，简直是非人待遇啊，越想越是委屈，才刚要放声大哭，一瓶牛奶及时从天而降，搁到它嘴边，旺财感激之极，嗷嗷叫了两声，跟着甩开腮帮子摇头猛吃。
原意轻轻托着奶瓶，笑着说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他看了一眼茶室半掩的门扉，露出诡异笑容，俯下身子悄无声息抱起旺财，柔声说道，“小人儿，来，我们走，一起去经历崭新的世界。”

 
第七二章 破魔神咒

 
原意抱起小婴儿，转身要走，却仿佛一头撞到了玻璃墙上，反弹回来，额头生痛，他心下一沉，眼前明明空无一物，怎么会有撞墙的感觉？
就在这时，旺财身上传出古怪的嘀嘀声响，听起来仿佛是报警声，三声之后，周密撞开茶室虚掩的木门跑出来，他身后另还跟了个七八岁的小少年，见状厉声喝道：“袁克己，放下旺财。”
原意笑容狰狞，仔细辨认他一阵，“张剑之，你动作还挺快，不过这次还是输给我，朱雀是我的。”
周密气得七窍生烟，咬牙骂道：“劳资受够了，劳资好不容易生个孩子，你们所有人都来抢，这还有天理么，”大步走到原意跟前，不由分手夺过他怀中的旺财，顺便扇了他两耳光，再抄起办公桌上电话，拨了个号码，“园山派出所，找林明所长。。。老林，我老周，有不明身份的歹徒，年纪十七八岁，闯入我办公室，企图带走我女儿，另外还有个七八岁的小孩，自称是张剑之转世，和旺财有三生之约，要娶她做老婆，真他妈的，旺财连半岁都不到就有人来跟劳资抢！简直是精神病，你打电话问青山疗养院和洪理精神病院，看看他们有没有走失的小孩，要是有就通知人来领回去，要是没有，”他狠狠瞪那小少年一眼，“劳资准备撕了他喂猪！”
那边一阵哈哈大笑，“林子大了真是什么鸟儿都有，我过来看看。”
原意愣在当场，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这，这不可能！”
小少年也十分惊讶，狐疑看着周密，“周密，你怎么能够穿越我布的结界？”
周密逗弄旺财，没好气说道：“东方婆鸠深山娑罗伽扠，愍念众生安宅破魔，汝百鬼颈著枷，大神龙王，七里结界，金刚密宅，动静应圣灵，众魔莫能倾，对不对？”
小少年惊得眼睛瞪得溜圆，“你知道破魔神咒？”
破魔神咒是世尊如来亲口教授给阿难尊者的经咒，可以破解一切为诛鬼阵设的结界。
周密瞥了瞥嘴，冷哼了声，那意思是表示不屑回答。
他是无神论者，又大男子主义，一向觉得求神告佛这种勾当只有无知的妇人才会做，哪里愿意说出之所以知道破魔神咒是因为旺财出生以来，他始终觉着睡不安稳，终于在它四十天大时，亲自带着小孩去普陀寺，布施很多香油钱，求来一张主持方丈亲手抄的平安符，更加不愿意说出自己花费了多么大的精力才把符咒拗口的字句背熟，至于刚刚伸手夺小婴儿之际，在心里默念符咒时候的紧张惊恐，自然是一辈子也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了。
旺财百事不理，自顾自抱着奶瓶正喝得如火如荼，周密掰开它的小手，拿走奶嘴，改用一块话梅糖塞进它口中，贪吃的小婴儿含住糖果舔了舔，小脸蛋立即皱成块抹布，眼泪汪汪望着周密，神啊，那是什么东西，怎么会这么酸？
周密低声狺狺：“叫你乱吃别人给的东西。”
可怜的旺财含着话梅糖，被周密凶恶脸色吓唬到，也不敢吐出来，只得不住摇尾乞怜。
外间有尚未下班的同事，早在听到警铃声响的时候就集在办公室门口，探头探脑看热闹，见到周密用话梅糖整治旺财，都是又好气又好笑，资历最深的王律师大着胆子走到他跟前，双手抱臂横在胸前，“周总，你这样做法我完全有理由控告你虐待婴儿。”
周密不理睬她，正色看着旺财，“我问你，以后还敢不敢胡乱吃别人给的东西？不敢了就眨眼睛。”
王律师无奈笑道：“周总，它才只三四个月大，哪里能够听懂你说什么？”
跟着她就呆住了：旺财拼命眨眼，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它眼睛抽筋。
周密略觉满意，这才掏出旺财嘴里那块话梅糖，似笑非笑对王律师说道：“刚刚是谁说它听不懂我说什么的？”
王律师苦笑，抚了抚额角，“真是太刺激了。”
周密料理完了旺财，接着收拾王律师，“刺激的还在后边，姓王的，我记得早晨这个姓原的说，他是你带的助理？”
王律师慌忙高举双手表明清白：“他确实是我带的不假，可是天老爷，周总你千万听我解释，原意来时我仔细检查过他介绍信和推荐函，都是学院刑法系博导老头子的亲笔，一个字也不假，打电话去学院问，得到回复也确实是有派一个叫做原意的人来见习，又传真过他照片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之后才收的人，功夫做到这份儿上还出错，实在不是小人的过失啊。”
周密白他一眼，“总之一句话，人是你领进来的，你负责清理干净。”
王律师苦笑，“我命苦，真命苦。。。”她小心走到原意跟前，踌躇了阵，“你到底是不是原意？”
原意诡异的冲她露齿轻笑，“谁说不是呢？”
周密旁边那小少年定了定神，对王律师解释道：“他不是的，他是个幽魂，从前在生的时候叫做袁克己，原意是他的堂侄子，两人气场相似，所以被他上身。”
王律师吃吃说道：“这么说他是个鬼怪？”
“是。”
王律师干笑了两声，“难道我和一个鬼怪相处了两个月多？”
小少年怜悯笑道：“恐怕是的。”
王律师呆了呆，直着眼对周密说道：“老大，我好像有点晕。。。”跟着一头栽倒在地上，人事不醒。
周密笑骂了一句，“没出息的东西。”


第七三章 首轮交锋


那小少年替王律师解围，“怪力乱神的事，总是惊悚一点。”
周密踢了王律师一脚，吩咐门外看热闹的汉子，“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进来把人抬出去，找通风地方晾着。”
众人哄笑着上前抬走王律师，周密抱着旺财找奶粉冲泡，小少年眼巴巴看着旺财，几度嘴唇开合，“朱。。。。”
周密回头瞪视小少年，“你骂谁是猪？”
小少年干笑，赶紧缩到一边假装自己是灰尘，眼光却控制不住再三溜到旺财粉团团脸颊上，流连不去。
这光景落在周密眼里，他沉吟了阵，将旺财递给小少年，“替我抱着。”
小少年欢喜之极，忙不迭的伸手抱住旺财，揽在怀中贪婪注视，百感交集的模样，好象多年旧识相逢，倒是旺财乌黑晶亮双瞳一点杂质也无，无波无动，宛如江南澄澈春水。
“朱。。。”
那个朱字才出口，结界里的原意突然两眼放射奇光，使出平生所能，生生冲开结界，脱离困境，不管不顾直取小少年怀中的旺财，周密彼时正在他旁边倒水泡牛奶，见状不暇细想，顺手将就电热壶中的滚水，兜头泼向原意。
那滚水能将死猪毛发烫落，泼在原意头上，白雾升腾，他面颊登时冒出血泡，其状惨不忍睹，原意却无动于衷，双手坚定伸向旺财，堪堪要触及到它襁褓布的时候，小少年不慌不忙挺直腰背朗声念道：“拿摩萨达南，米阿三布达，勾地南达得压。”
他话音刚落，封装完好的天花板上突然落下一道青色的闪电，不偏不斜正好打在原意干枯十指上，原意惨叫一声连连倒退，顶在高大书柜上，惊魂未定看着小少年，不敢置信的颤声说道：“无量门破魔陀罗尼咒！”
小少年点头，“是，不错。”
“那咒语明明是已经失传一千多年，你怎么会懂得？”
小少年淡淡说道：“当然是有人教的我。”
原意嘶声说道：“决无可能，破魔陀罗尼咒明明只有前世的张真人才懂，他后来给我哥哥杀死，这咒语就失传了，我在人间徘徊一千五百多年，也从来没有听谁说起过这咒语。”
小少年冷笑，“那是因为你没有走到今世，没有遇到张柬之。”
原意失声叫出来，“张柬之？！”跟着恍然大悟，悔不当初道，“是了，我怎么会忘记张柬之！”
小少年说道：“张柬之是张真人的孩子，当年张真人传我魂魄过大唐，附在张柬之身上，张柬之则被他强行将他送到今世，他怜惜爱子，担心他穿越时空时被其他恶鬼欺辱，临行时候在他身上贴有一张咒文，就是无量门破魔陀罗尼咒文，所有邪魔歪道见到这咒文，莫不退居三舍。
我在大唐那世输给你，累得朱雀无辜惨死，等了足足十个轮回才守到朱雀转世成常人，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能再犯错，所以我来后世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张柬之，彼时我并不知道他身上有破魔陀罗尼咒，只是希望可以问他借一些神力对抗你，结果他赠送我的礼物，真正是完全超乎我想象，”他傲然昂起头，“袁克己，现在轮到我发球了。”
原意脸上青白交加，“你想怎样？”
小少年清冷的笑，“你若是不想灰飞烟灭，就离朱雀远一些，”他推开窗户，厉声喝道，“滚吧。”
原意咬牙跳上窗台，“我会再回来的。”纵身跃下楼。
众人齐声惊呼，“那是三楼啊，不摔死才怪。”
有几个心肠柔软的迫不及待扑到自窗台边上探头张望，发现窗外楼下开阔草地上空无一人，哪里有原意身影？
周密泡好牛奶，从小少年怀中抱起旺财，熟练的喂哺她，顺口问道：“做什么不直接封杀他了事？”
小少年痒痒然道：“我前世输的太惨，今世无论如何要扳回一局，直接封杀他不足以让我产生成就感，慢慢缠斗才有乐趣。”
周密惊讶挑起眉毛，看了小少年一眼，“这做法还真的是有点张剑之的风范，”顿了顿，“你真的是张剑之转世？”
小少年没好气道：“如假包换。”
周密沉吟着作声，等旺财喝完牛奶，将她放趴在自己肩膀上，轻轻拍抚后背，看着小少年出了会神，“行，你可以从现在开始攒钱了，我家小姑娘比公主更宝贵，没有游艇不要指望娶到她。”
小少年傻了眼，呐呐说道：“有情饮水暖。”
周密气得笑出来，“劳资用金汤玉液将养大的心肝宝，要你一艘游艇那还是小意思，出不起趁早滚蛋。”
小少年经不起周密激将，负气说道：“游艇就游艇。”
周密略觉满意，迟疑了阵，故作随意的问道：“朱雀，她当年是怎么死的？”
小少年神情黯然，愧疚低下头，“服毒自尽。”
周密心口仿佛有魔鬼大手揪住搅动，只觉痛彻心扉，却又不愿表露出来，茫然问道：“她为什么要服毒？”
小少年狠了狠心，“是我照顾不周所导致。”
周密慢慢站起身，横过宽大办公桌，凑到小少年面前，轻柔说道：“这意思她是你间接害死的？”
小少年点头，“是。”
周密没作声，电光火闪之间突然出手如闪电，正正反反连着扇小少年耳光，他出手又快又狠，等小少年反应过来，脸上已经结结实实挨了四记耳光，两边脸颊肿胀如猪头。
小少年挨了打，也不反抗，苦笑道：“是我该得的，你打得对。”
周密笑容冷酷又悲悯，一字字说道：“你前世亏欠她的，今次一定要好生弥补。”
 


卷二 旺财记



第一章 繁盛花开

 

我路过一场繁盛的花开。很多人，路过我。  （cici娃）
旺财五岁的时候，张海路病逝，在她生命的最后四年，可怜的女人得了一种极其罕见的病症，全身疼痛，整夜不能入睡，周密用尽一切资源和能力救治她，但都是徒劳无功，张家爹妈忧心的落泪，张海路却很平静，在她看来，这是报应，是她不听无味和尚劝阻执意逆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无疾而终对于逆天的人来说，显然是奢侈的结局。
她生病的头一年，就提出要求住疗养院，周密当然不同意，可是她自有理由：“我每次看到旺财，就会想起朱雀，想起她因为我的缘故惨死在唐朝，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朱雀的死周密从来没有和她提起过，但小少年身子的张剑之自从发下要娶旺财做妻子的宏愿，埋头赚钱之余，每周也会固定抽出两天到周密住处报道，和旺财培养感情，天长日久的，张海路也知道了他来历，遂背着周密询问过他和朱雀在唐朝的经历。
周密无言以对，顺从她的安排，在附近岛屿的疗养院常年包租了一间小别墅，供张海路调养身体，自己因为要打理公司，又要照顾旺财，每周只能去看她三次，其余时间都让张家父母陪伴她。
病痛缠身的日子里，张海路格外的沉默，时常对着辽阔大海发呆，心念千百转，但从不告诉别人她在想什么。
旺财三岁大小，开始凸显她除了贪财以外的另一特点：谄媚。
最为典型的例子，每次周密带她过疗养院探望张海路，小孩明明和她不亲，却总是表现的好似饿狗看到肉骨头，抱住她又亲又舔，闻闻嗅嗅，摇尾乞怜，口中还会甜言蜜语，“妈妈你今天真好看，妈妈你身上香喷喷的，妈妈你好象一块肉骨头。。。。”
饶是张海路感情淡漠，也会忍不住怜爱的将她绵软小身子抱在怀里，听她咿咿呀呀说些词不达意的只言片语，苍凉的笑。
很多年之后旺财长大，某一次和周密亲切的炉边夜话，周密说起这段经历，询问个中的原因，旺财思想很久，老实的回答，“她见到我的时候，总是一副很惊恐的模样，我十分不喜。”
旺财五岁，才过完生日不是太久，医生就下了张海路的病危通知，周密把公司生意让合伙人王律师代理，旺财交给张剑之料理，独自一人搬到疗养院，衣不解带的照顾张海路。
张海路为此很感动，却不知道周密这样作为，有他自己的原因在。
他是把张海路看作了过世将近二十年的前妻陈芙蓉，想要在她身上弥补从前的缺失，让自己饱受愧疚困扰的内心获得安宁，张海路越是磨人，他越是能够经由满足她得到解脱。
旺财五岁半，张海路走到人生的尽头，弥留之际她问周密，“我们结婚六年，你有没有恨过我？”
周密握住她枯瘦如柴的手，笑着说道：“从来没有。”
“我放火烧死了无味和尚。”
“那是他的劫数。”
“我让朱雀惨死在唐朝。”
周密黯然，勉强笑道：“都过去了，还提这些做什么？”
张海路轻声叹息，“周密，你原谅我。”
“我原谅你。”
张海路略觉心安，双眼缓缓闭合，眼角渗出泪水，“世事于我，宛如花开，我路过繁盛的花开，很多人，路过我，周密，假使有来生，请千万不要让我遇到你。”
 


第二章 重操旧业

 

对张剑之来说，这八年过得实在是太艰难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受不住周密那老谋深算的狐狸精激将，答应开游艇来娶旺财，这诺言说起来倒是爽快，要兑现却是需要一大笔钱的，他没有学历，除了卖身，似乎没有别的路径可走。
才刚有这个想法，狐狸精又来了，状甚施恩的举荐他到圆山派出找活路，他在人间流浪了近千年，关于从前的记忆日益模糊，依稀记得这派出所似乎和自己有些关系，但又实在想不出是什么关系，直到他见到派出所的所长林明，才倏然想起来，这里正是自己从前服役的地方，而林明是自己的老上级。 
林末想是听周密说过他来历，见到他的时候热泪盈眶，哽咽难言，用力将他抱在怀里，拼命拍打他后背，几乎将他心子从口中拍出来，末了问道：“你现如今多大年纪？”
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却让张剑之傻了眼，他今年多少岁了？
“等我回家问过人再告诉你。”
晚上回家他问张柬之，自己应该多大年纪？
张柬之失口笑出来，“你问我，我问谁去？”
张剑之顿时没脾气。
张柬之小心问道：“大人，我一直不明白，你在大唐八十岁高龄过世，明明可以占用我的灵牌转世，为什么不肯入阴冥，只一世一世附在阴气重的人身上，搜索朱大人？”
张剑之叹了口气，“我担心转世会失去记忆，做糊涂事。”
张柬之没再作声，半晌说道：“我给你找的这具身体，是在狐狸海域偷渡被水警击毙的一个人，彼时他身上没有任何证明，也不知道是多大年纪，要不，委屈你先冒充八岁吧。”
张剑之大是不满，“这也太小了，”他瞄了一眼张柬之，“当年张真人用摄魂术将我们魂魄易位，你变成我，我变成你，说起来你现如今寄居的身体，好似应该是我的？”
张柬之打了个哆嗦，颤颤兢兢说道：“大人是想把这身体要回去？”
张剑之反问道：“我若是要回去你会有什么后果？”
张柬之苦笑，“应该会变成孤魂的吧。”
“不能转世？”
张柬之看了张剑之一眼，“就算能转世我也不。”
“为什么？”
张柬之怅然道：“我在等卫经，父亲说过，事情了结之后，他会将卫经送来本世，我担心他没有我照顾过不来现世的生活。”
张剑之颇是不以为然，“你当初不也是独自一人熬过来的？”
张柬之认真说道：“所以我知道那种日子是多么的苦，卫经是我的好兄弟，我不要他受那种罪。”
“好吧。”
张柬之迟疑了阵，问道：“什么意思？”
张剑之弹了弹手指，“意思就是你安心用我的身体，我慢慢长大，反正旺财还小，我有时间。”
张柬之大是感激，“张大人，你心地恁好。”
张剑之嗤笑出声，“我长这么大，这还是头一次听到人评价我心地好。”
第二天一大早，张剑之到圆山派出所找林明报道，答称自己八岁。
林明面有难色，“八岁。。。”
“怎么？”您下载的文件由w w w.2 7t x t.c o m (爱去小说网)免费提供！更多好看小说哦！
“这也太小了，我不能招你入编制就职。”
张剑之嘻道：“所长，户籍都是我们自己系统的人在管理，反正我眼下没身份，还得重造户籍，我记得你和户政处的王处是同窗好友，你给他打个招呼，替我伪造一张十八岁的户籍不就得了？”
林明瞪眼，“我怎么能够知法犯法？”跟着却又泪眼婆娑，再次将张剑之抱在怀里，用力拍打，“你居然知道我和王处是同窗，你果然是张剑之转世。”
张剑之翻了个白眼，心说劳资哪里是他转世，劳资根本是他本人好不好？
话是这么说，还是亲自出马，替张剑之倒腾身份。
三个月后，户籍和身份证总算是办下来，张剑之以八岁稚龄，开始在圆山派出所上班。
又过了半个月，等张剑之可以娴熟运用这具八岁少年的身体，他开始向林明提出申请，加入借调人员名单。
圆山派出所地靠狐狸海岸，狐狸海水文复杂，崖壁险峻，最多偷渡客活动，沿岸的水警人手不足，时常向派出所借调人马，久而久之，林明觉着不耐，就定了个价格表，借调人员每人每次每小时按一千元计算，伤亡费用另算。
这些费用的五分之三归借调人员，五分之二归派出所。水警大队虽然觉着坑人，但是也没有办法，谁让人家兵强马壮有本钱呢，不借用都不行。
那是一笔极其可观的收入。
张剑之从前以小小巡警能够在闹市买到一栋豪华楼中楼，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派出所最凶猛彪悍的巡警，也是借调最多的干警，有时候一天就要借调两三次，一次要用两三个小时。
林明犹豫了，“你年纪毕竟还是小，海上作业有伤亡。。。”
张剑之打断他：“放心，我应付的来。”
林明无可奈何道：“好吧，先试试看。”
张剑之由此正式开始他的赚钱人生。
至此读者诸君们多半会想起本章开头那句：对张剑之来说，这八年过得实在是太艰难了，并由此推断，难道张剑之的巡警和借调生涯过得很艰辛？他的赚钱人生进展得很不顺利？
假使你这么想，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试想张哥哥是本文的主角，第二卷当仁不让的核心，他毫无疑问应该是无所不能的，否则怎么能够吸引旺财那个唯利是图小东西的注意？所以就算张剑之觉得做巡警还有和偷渡客干架是件很艰辛很危险的事，也是不会公开说出来的，退一万步讲，就算他打熬不住说出来，米烤鸭子为了维护他在众人心中一贯的英雄形象，也是决计不会写出来的，所以张剑之觉得八年生活艰难，一定有其他的原因在。
这个原因会是什么呢？
是什么样的人事，让张剑之都觉得疲于应付？

 
第三章 魔头旺财


亚历山大扫平叙利亚，攻陷杰扎尔的宫殿和阿克尔城墙，带回大批俘虏和军旗，那是什么？那是意外，真正的灾难是什么？神啊，是旺财！ （张剑之血泪心声）
这个吃饱了会喷泡泡，没吃饱会咆哮的小怪物，是古往今来最可怕的灾难！
旺财一岁，周密给她庆生，邀请张剑之参加，小怪物穿着大红丝绸衣服，双手双足系着铃铛，张剑之一现身，立刻手舞足蹈活蹦乱跳，铃铛发出清脆声响，周密觉着好听之极，张剑之却如魔音穿耳，几乎要昏厥过去，他本身并没有形体，用的是别人的身体，虽然形神契合，到底不比正常人阳气重，最为惧怕的就是各种铃铛声响，那种声音能够驱魔，虽然他不是魔体，听到却也是痛苦万状。
他用了全身的力气，才压制下落荒而逃冲动，硬着头皮走到周密跟前，抱起旺财，不动声色圈住她小手小脚，让她动弹不得，这才消灭了噪音污染，旺财给他圈住手足，也不叫唤，只对着他露出极其销魂极其猥琐的一笑。。。
顷刻之间，张剑之好象是被电击到，脑中轰的一声响，脚下一滑，直挺挺往后摔倒，旺财飞被他甩飞出去，幸好周密在旁边站着，见状赶紧伸手接住小婴儿，却没来得及扶住张剑之，可怜的八岁少年摔倒之际，后脑勺不偏不斜，正磕在溜尖的大玻璃桌子上，霎时裂开个大口子，血流如注，张剑之痛得惨叫一声，当场昏迷，不省人事。
小怪物两岁，软绵绵的小手开始有力气，周密说要帮助小幼儿加强动作练习，教她抓举各种各样小物品，比如狗骨小枕头，藤葛小篮子，又特别吩咐张剑之，得闲就要来家里陪旺财说话聊天玩耍，理由是这时候的小幼儿开始懂得感情，张剑之要想日后顺当娶妻就要从小培养和旺财之间的亲密关系。
张剑之能拒绝么？当然不能。
九岁的少年白天要在派出所当差，巡逻之余外加公干赚快钱，晚上回家已经累得只剩一口气，还要挣扎着爬去周密住处充当男保姆，勤奋擦拭小幼儿流的口水，捡取丢弃的小玩具，这都不算什么，最让张剑之痛苦的是，旺财两岁半，某一次看电视，适逢一部叫做情深深雨濛濛的肥皂长剧，有女主气愤难当，顺手扇了男主一巴掌，她有样学样，顺手就扇了旁边打瞌睡的张剑之一巴掌。
张剑之从睡梦中惊醒，条件反射一拳挥出，及至睁眼发现施暴人是旺财，大惊失色之下，生生翻转拳头，砸在自己脑门上，那一拳是他情急之中挥出，扭转时候又控制不住力气，结果当场砸得自己不省人事，醒来发现额头上一个鸡蛋大小的乌青，周密幸灾乐祸的正在用活络油替他活血，旺财睁着一双无辜又清亮的大眼，看着他咕咕咕咕的笑。
张剑之无言以对。
更为可怕的是，从此以后旺财迷上了扇他耳光，每天进门，必定奉送他两记耳光做见面礼，中间陪伴她老人家游戏，只要兴之所至，立即毫不犹豫飞起一巴掌。虽然小幼儿力气小，打人并不疼痛，但老是这样扇来扇去的，是多么损伤张剑之的九岁少年尊严。
有次少年仔实在忍耐不住，揪住旺财行凶的小手，摆出一副恶狗模样，打算要教训她两句，可是都还没来得及开口，旺财双眼一眯，大张开嘴，五秒钟不到就哭成泪人，而且声量嘹亮高亢，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遭人痛揍了三百拳。
张剑之颓然的放弃。
耳光游戏持续到四岁，旺财有了新的玩法。
此时的小恶魔已经懂得说话叫人，并热爱上了捉迷藏。
这四岁的小魔头除了谄媚和贪财，对于藏匿东西似乎一种天生的直觉，她在犄角旮旯藏匿行踪，很多时候甚至连张剑之这样的追踪高手都找不到，怎么能够让他不觉挫败？
当然，这倒不是说旺财跑得多么远，恰恰相反，小魔头六岁之前，都只在住处附近游弋，她藏身的地方都是极其普通极其显眼但你就是想不到的处所，比如骑楼底下的垃圾桶里（该小魔头藏身此间，一般都不会忘记在自己头顶放块烂菜叶子），走火通道滴水石板底下，天台底下别人从前放空调后来拆除闲置的水泥搁板，她身子矮小，缩在上边外头一猫儿毛都看不到，有时候干脆就躲在家里大衣柜背后一指头宽的缝隙里，让张剑之找得人仰马翻，真想带条警犬或者扫雷器做地毯搜索。
周密最初也找，后来折腾的实在不行了，自动放弃，把这艰巨任务交给了张剑之，反正他笃定小魔头走不远，安全可以保障，乐得在旁边看热闹。
一般情况下，折腾大半晚上，挖地三尺之后，最终都能将小魔头找出来，此时张剑之已经累得好似一根手指头就能戳倒下，小魔头却鲜活得宛如出水的虾米，活蹦乱跳的令人悲愤。
迷藏游戏持续到六岁，旺财上学，张剑之开始了新的征程。
此时张剑之已经十五岁，生平最大愿望，第一自己银行账户上的存款蒸蒸日上，第二是小魔头老实上学，不要总是考倒数第一。
第一个倒是经常获得满足，第二个基本没有实现过。
简直难以想象，周密和张海路都是高材生，怎么会生出个蠢笨如牛的小女，自打第一次堂考开始，到第一学年结束，张剑之记得很清楚，旺财一共参加了六十四次考试，回回倒数第一！
小魔头鬼怪的很，家长联系人都写张剑之，每次考坏了老师就给张剑之打电话，把他叫去学校，拐弯抹角的示意他安排旺财降级。
张剑之多么高傲的少年，最初还倔着不吱声，次数多了自己也觉得过意不去，就开始说好话，最后生生磨练得一听到老师电话来立刻满脸堆欢声音甜蜜，什么好听话都会行云流水一般说出来，只差跪下来亲吻老师西裤边角带起的微尘。
而此时的张剑之，已经是圆山派出所出借率最高的金牌水警后备，经他手收押的偷渡贩子累积起来，足可以把狐狸海看守所的牢房挤爆，他因此被海道上的黑帮封为首席清道夫，据说已经有人开出巨额悬红要取他项上人头。
工作的压力，加上卑躬屈膝的羞辱，各位读者诸君，你们可以想象下张家少年内心深处是多么的痛苦。
旺财七岁，老师终于感动了张剑之，同意给她安排降级，重读一年级，开学这天，旺财坐在凳子上，忧心忡忡的问张剑之：“张剑之，班上同学会不会因此歧视我？”
张剑之彼时正蹲在地上低头给她系鞋带，听到这句气不打一处来，正想开口骂她两句谁让你不争气被迫降级，给人歧视也是活该，抬头却看见旺财漆黑眼珠水光晶莹，正怯生生看着他，顿时不由自主心软，说出事后让他后悔得肠子发青的混帐话：“谁敢歧视周家小公主，我就活埋了他。”
旺财欢喜的一甩蹄子，才刚系好鞋带的脚，就这么直直的踢出去，正中张剑之下颌，张剑之听到一声闷响，都还没反应过来，先自尝到一股甜味，他下意识张口，旺财惊呼了一句：“哎呀！张剑之，你门牙磕掉了！”

 
第四章 双刃利剑

 
空山剪去繁华，指间藏着旧梦，迎面来的，再不是旧相识。
张剑之吐出带着血丝的口水，果然看到一颗牙齿玉体横陈在地上，有两秒钟的功夫他脑中一片空白，及至反应过来，简直怒不可遏，“旺财你个小魔头！”
旺财惊吓得从凳子上翻倒出去，幸好旁边有人适时伸出手，稳稳兜住她的小脑袋，“小心了。”将她扶起身。
旺财惊魂未定，拍着小胸脯眼泪汪汪看着张剑之，“张剑之，我不是有意的。”
张剑之怒喝道：“不是有意的就踢落我一颗牙齿，要是有意的我还能活？”
旺财给他骇得放声大哭，一双脏小手蒙住脸，“张剑之你原谅我。”
她嗓门粗大，放开喉咙哭泣时候简直像打雷，引得小小教室里边其他家长小孩还有老师频频四顾，用谴责目光扫视张剑之。
张剑之叹了口气，抹了把脸，颓然说道：“不要哭了。”
旺财抽抽噎噎道：“你不肯原谅我。”
张剑之无可奈何低声告饶，“我原谅你，求求你不要哭了。”
旺财这才松开手，巴掌大的小脸上涕泪横流，乌糟邋遢的让人想呕吐，张剑之耐住脾气举起袖子才要替她擦拭，先前挽救她小命的路人甲早已经掏出张雪白手帕，细心擦拭旺财脸颊，“警服袖口粗糙坚硬，你也不怕刮伤她娇嫩皮肤。”
十五岁少年气结，想要反驳两句，又觉得人家说的有道理，末了只得闷闷说道：“知道了，谢谢。”
那人邪气的笑，“不客气。”
张剑之僵住了，缓缓抬起头颅，就看到一个年纪约有七八岁大小的少年，站在旺财旁边，秀气的五官，细长的眼，蓝白相间的校服上系有铭牌，写着：一年三班袁克己。
张剑之脑中登时警铃大作，蹭的站起身将旺财揽到自己身后，厉声说道：“袁克己，你不想挨雷劈就离旺财远一点！”
袁克己眯眯的笑，说不出有多么得意，“张剑之，我现在是转世的肉体，和从前不同了，驱魔咒对我再不起作用，你有那闲工夫担心我，不如担心自己多一点吧，作孽多端的东西。”
旺财自张剑之背后探头出来，好奇问道：“张剑之他做什么孽了？”
张剑之将旺财小小头颅按回背后，“袁克己，你胡言乱语什么？我几时作孽了？”
袁克己冷笑，“你可知道因为你不肯转世投胎，那位注定要做你母亲的女子，已经苦苦等了十个轮回，她每一世都会怀胎，但因为等不到灵体投生，最后都会难产而死，张剑之，你这不叫作孽叫什么？”
张剑之指尖发冷，面上却不动声色。
袁克己越发的得意，“我总算认清了天道，所以选择顺应天命，老老实实转世托生，辛苦煎熬了足足七年，总算等到今天，现在轮到你了。”
“什么意思？”
袁克己幸灾乐祸说道：“今天夜间，你出海执勤的时候会遭遇到重型武装炮手攻击，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再不抓紧时间转世，可就要累得那位等你十世的女子又难产而死一回，她已经怀孕十一个月多，始终不能生产，医生为了安全起见，决定替她做引产手术，时间是在明天早晨九时，换言之，如果你今天夜间没有死，那么明天早晨那女子就会死。”
旺财听得云里雾里的，但那个死字却是很真切钻进她耳朵里的，当下紧紧抓住张剑之的衣角，忧心忡忡说道：“张剑之你别离开我。”
张柬之剑眉深锁，牙齿咬得吱吱作响，看着旺财的神情又是悲苦又是无奈，“旺财。。。”
袁克己乐不可支，“张剑之，我和你相处过整整六十年，我了解你的为人，你外冷心热，从前不知道那女子的悲剧或许还可心安理得徜徉人间，如今既然知情，绝无可能坐视不理，所以今天夜间你一定会死，会老实的转世托生给那女子做子嗣，你放心的去，旺财有我照顾着，自然会平平安安快快活活过一辈子。”
旺财漆黑如墨的眼珠看着袁克己，“你怎么知道我叫旺财？”
袁克己柔声说道：“我不仅知道你叫旺财，我还有好多好多可以不花费一点点力气就把功课学的很好的妙法。”
旺财眼前大亮，“真的假的？”
袁克己呵呵的笑，“当然是真的。”
旺财欢喜的当即就想投敌，却给张剑之提起后领扔到背上，不声不响的掉头就走。
小魔头大不乐意，在张剑之背上手足舞动，抓住他肩膀拼命摇晃，“张剑之你放我下来，一会儿还要上课呢。”
张剑之低声凶狠喝道：“闭嘴！再吵我揍你。”
小魔头被震慑住，扁了扁嘴，不甘不愿的伏到他背上，小手揽住他颈项，果真没敢再没开口说话。
袁克己在背后笑迎迎说道：“旺财再见，不用操心功课的事，你明儿来上学，我会替你补课。”
张剑之顿住脚，缓缓转过身，就看见袁克己充满快意和邪魅的笑，“张剑之，你只有今天了，所以只管带她走，我让得起。”

 

第五章 魔音穿耳
 
旺财五岁以后开始学习唱歌，但她天生五音不全，声如鬼魅，每次亮嗓都语惊四座，大人听了想自尽，小孩子不懂事不觉得生活悲惨，只是惊吓过度一般需要收惊，为此周密很破费了些钱财，而旺财得到的第一条戒令就是：任何情况下严禁唱歌。
这条戒令是张剑之颁布的，老实人忘记了在后边添加违反戒令的处罚措施，执行一段时间之后，发现收效甚微，最明显的例子是收惊的小孩数量并没有减少。
于是张剑之补充处罚措施如下：任何情况下严禁唱歌，否则痛揍五百大拳。
他心里算计的是不错的，旺财皮肤轻薄，神经末梢发达，轻轻一揍就痛得嗷嗷叫唤，有这五百大拳做威胁，还怕小屁孩不循规蹈矩？
结果他又错了，旺财确实怕痛，也确实一揍就会嗷嗷叫唤，但关键的问题却在于，张剑之他得舍得揍人啊。
就说那次吧，旺财半夜起来嘘嘘，兴之所至，放开嗓门嘹亮歌唱，那是怎样一种情景啊？
这天周密出差，张剑之留宿在他家照顾小屁孩，半夜十分，他被一阵非常凄惨的声音惊醒，那声音有点象七夜怪谈里贞子爬出来时候的音乐，还伴有喀嚓喀嚓的响动，他惊跳着爬起身，趴在门口张望，就看见卫生间的灯一闪一闪的，好象有个影子在动，而小屁孩房间的门开着，小床上没有人！
“我是一个粉刷匠呀……粉刷本领高，哦哦哦哦哦……（原来这是音效，不是鬼爬出来的声音）喀嚓喀嚓（这也不是鬼嚼骨头，是旺财做的配乐）呜呜呜呜……喀嚓喀嚓呜呜呜呜……”
张剑之浑身寒毛倒竖起，他表姐张海路才过世没多久。。。。
难道是回魂夜？
才这样想着，小屁孩嘘嘘完毕，摇摇晃晃的从卫生间出来，梦游一般摸回自家房间，爬上小床，盖上小被被，安然酣睡。
鬼哭狼嚎的声音嘎然而止。
张剑之擦了把额头的冷汗，非常沮丧的一屁股瘫倒在地上，明天得有多少人上门投诉啊。
第二天一大清早，同楼的人早上集体到周密家来抗议，说晚上放恐怖片的声音太大了，吓的吃奶的孩子连喝水都不会了，就直着眼浑身抽搐，楼下王先生一条挺老实的小狗也忧郁了，本栋楼昨天晚上做噩梦的人比一年做的噩梦还要多。。。
张剑之点头哈腰的赔不是，解释说昨儿夜里没看恐怖片，是旺财半夜起来唱歌了，末了扯过旺财来道歉，可恨的是小屁孩完全不晓得自己做了什么孽，直着脖子就是不说好话，张剑之急了，抡起巴掌就想扇下去，可是对上旺财清澈的、无辜的、不解的目光，那巴掌又怎么扇得下去？
人人都有唱歌的权利，为什么小屁孩唱歌了就要挨揍？
道理上说不通。
张剑之心道，我要是因此打了小屁孩，日后一定会后悔终身。
我不能打她。
可是群情激愤，不打她又说不过去。
两厢权衡，那一巴掌到底还是扇在了旺财脸上，眼见小屁孩撅着嘴，连连吸气，又暴喝一句：“不准你哭！”
小屁孩哭起来也是惊天动地的，杀伤力仅比唱歌低一个档次。
小屁孩无端挨打，本来已经决定要放声大哭，给张剑之暴喝震慑住，硬生生忍住眼眶泪水，万般委屈看着张剑之，要哭又不敢哭的样子，让张剑之心如刀绞，一伸手将她抱在怀里，埋头哽咽难言道：“旺财对不起。。。。”
众人虽然昨夜惨遭荼毒，可是一听说是小屁孩唱歌导致的，人家也没有过错，心气先就平了三分，及至见到旺财挨打，又乖巧温顺忍着眼泪不作声的小模样，心气立即平了七分，再看到铁铮铮的冷面少年张剑之抱住小旺财痛哭（？）的情状，不仅立即心平气和，更说不出有多么内疚和后悔，纷纷出言安慰道：“好了好了，别为难孩子，我们也有不是的地方。”
“就是的，才只五六岁小孩子，又刚刚没了妈妈，恁可怜的。”
“街坊邻居的，大家多担待点。”
七嘴八舌说了一通，讪讪的四下散开了，走在最后那位还细心关上门。
张剑之等人都走光了，这才抬起头，脸上哪里有半点泪痕，那都是作戏给众人泄愤用的，不过为了确保以后不再遭遇到这样尴尬处境，张剑之严肃警告旺财，“以后不可以再唱歌，尤其是半夜。”
旺财撇嘴，“为什么人人都可以唱歌就我不可以？”
张剑之语塞，半晌终于想出个办法，“这样，只要你不唱歌，我就每天给你一块钱，相反，如果你忍耐不住唱歌了，你储钱罐里边的钱都要归我。”
旺财跳起五丈高，“那怎么行，那是我的命根子！”
张剑之凶恶的说道：“想要你的命根子就不准唱歌。”
旺财不甘不愿说道：“好吧。”
此后的两年，看在钱的份儿上，旺财果真没在公共场合唱过歌，除非是想要勾引张剑之的注意。
比如说现在。
张剑之背着旺财，从学校出来，一路往回走，旺财趴在他背上，先自玩了一阵子，慢慢觉得没意思了，就和张剑之说话，可是张剑之神魂仿佛出窍了一般，理也不理她。
旺财揪住张剑之的耳朵，“张剑之，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话？”
张剑之目光直直看着前方，机械前行。
旺财哼了声，拉开架势，亮开嗓门，“我爱我的家，弟弟爸爸妈妈，爱是不吵架常常陪我玩耍。。。。。”
一辆疾驰的小宝莱从张剑之身旁经过，惨烈的撞在前方石栏上。
有在树荫下乘凉的老人禁受不住刺激，当场翻倒在地上，四肢轻轻抽搐，口吐白沫，喃喃自语道：“黑白无常，你们来啦。。。”
旺财翻来覆去吟唱好几遍，张剑之始终没做声，末了她自己觉得无趣，痒痒然的放弃了，但是又不死心，趴在张剑之耳朵边上，第一千零一次的问道：“张剑之，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张剑之沉吟了阵，淡淡说道：“我在想，要怎么把你拉扯大。”

 
第六章 李代桃僵

 
要多少勇气，才配拥有？
张剑之送回旺财交给周密，郑重嘱咐道：“好生看好小屁孩，袁克己的转世和她在一班。”
周密大是吃惊，慌忙将小屁孩抱在怀里上下摸索，“没伤到她吧？”
“没有。”
周密当机立断，“我马上安排旺财转校。”
张剑之却笑，“用不着，对付一个七岁小童，我自信还有能力。”
周密心神初定，张剑之又说道：“你稍后去派出所替我向所长请假，就说我今天有事不能去上班。”
周密有些惊奇，“怎么了？”
受游艇的压力，张剑之一向都是爱财如命的，从来不缺勤早退，有借调的机会也积极争取，如果周密记得不错，今天大约是张剑之工作七年来头一次请假。
张剑之沉吟了阵，撇开脸含混说道：“我有事要办。”
旺财黑亮眼珠骨碌碌转动，拉着周密衣角，“爸爸，你去替张剑之请假嘛，他今天不可以去上班，否则会死掉。”
周密脸色微变，厉声质问张剑之道：“旺财的话是什么意思？你要办什么事？说来我听。”
张剑之没做声。
周密耐着性子说道：“张剑之，旺财才只八岁，小屁孩除了贪财谄媚爱吃东西，目前为止还没显示出有什么特异功能，我也是个平常人，并且年纪越来越大，如果真的有变故发生，我不肯定自己有足够的能力看顾她，所以你千万要爱惜自己性命，有什么为难的事，说出来大家一起商量。”
张剑之勉强笑道：“其实也没什么，”遂把先前在小学校和袁克己的谈话简要说明一遍，“我若是死了，旺财势必要落在袁克己手里；我若是不死，那十世难产的妇人又不能摆脱横死的宿命。”
周密也慌了神，“那该怎么办？”
张剑之说道：“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张剑之瞳仁流转悲伤，沉吟良久，才缓慢的、轻轻地一字字说道：“李代桃僵。”
周密眼中波光闪烁，脱口说道：“怎么个代法，你想要谁死，我能不能帮到你？”他顿了顿，咬牙说道，“要我死也行，你把旺财养大。”
张剑之惊异看着周密，不大敢相信自己耳朵，但又确信是没有听错，刹那间胸臆间好似有什么东西堵着，让他喘不过气来，却又莫名的并不觉得难受，反而是有些感动，“不用你死，也不用你帮忙，我已经选好那颗代替我的李树，你看好旺财就行了，等我明天早晨来接她去上学。”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等张剑之自周密住处出来，已经是傍晚十分，他站在小区的喷泉旁边，仰望西天绮丽的朝霞，出了会神，摸出手机来，拨了个号码。
那边有人应道：“喂？”
张剑之深深吸口气，“是我。”
那人沉沉笑道：“我这电话是你安装，也只有你一人知道，除了你会打来，还能有谁？”
张剑之沉默良久，缓缓开口道：“你从前一直问我，卫经的转世在什么地方，我始终不肯告诉你。”
那人先是怔住，惊愕了阵，跟着狂喜不已，“但是现在你打算告诉我了？”
“是。”
那人摒住呼吸，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腔子，颤声问道：““他在什么地方？”
张剑之镇静说道：“你下山来，到普世渡的枫叶桥边等着，我带你去见他，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那人呆了呆，又是期待又是害怕的问道：“你什么意思？”
张柬之简洁说道：“柬之，稍后你见到他就会明白。”果断的收线。
等你明白，就会变成代替我的那棵李树。

 
第七章 咫尺天涯







是谁在对岸，露台上对望，互传着渴望，你熄灯，我点烟；隔住块玻璃，隔住个都市，自言自语地，共你在热恋。月台上碰面，月球上碰面，或其实根本在这道墙背面。或是有一天，当你在左转，我便行向右，都不会遇见。  （这么远那么近   黄耀明/张国荣）
在张柬之千百次和卫经重逢的幻想中，绝对不包括目前这种情况。
他曾经想过，卫经是轻袍缓带的贵族，马踏轻骑的游侠，甚至寻常的贩夫，普通的走卒，不管是哪一种身份，都有一个大前提在，那就是卫经他是一个少年，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以此为基础，进行推测、期待和幻想。而不管过程多么艰难，最终的结果都是皆大欢喜的：他和卫经心意相通，甜蜜生活，年纪大的时候领养一子，抚养成人，做灵堂孝子。
从前他一个人住在山上，吃穿靠知道他来历的周密和张海路接济，能说得上话的人却只有张海路，周密高傲冷酷，几乎从来不睁眼看他，至于张海路，也许是因为自己寄居的这具身体和她有血缘关系的缘故，两个人很有些话说，他是张海路满腔苦闷唯一的倾诉对象，张海路则是他等待卫经来临的寂寞生涯中唯一的朋友和知己，两个人相互依靠，直到张海路的孩子旺财出世，从大唐一路历经千年风霜辗转至今的张剑之的幽魂在雨夜来访。。。。
第一次看到张剑之的时候他很受惊吓，以为其人是来索回自己肉身的，及至清楚获悉他来意，才略感放心，费心费力做法，替他找来一句形神都很契合的少年尸身，让他附身，作为报答，张剑之说出了卫经在大唐的结局。
卫经终身未婚，无疾而终。
他听来说不出有多么感慨，就探问卫经转生到今世是在什么地方。
张剑之却无论如何不肯告诉他，只给他一个答案：“我知道你的心事，但卫经在今世的信人不是你。”
“那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
张柬之按耐不住内心的欢喜，在普世渡的枫林桥边翘首以待，远远看见暮色之中走来一条高瘦人影，欢喜的叫道：“剑之，我在这里。”
张剑之走到他跟前，清澈瞳仁沉静注视他，有些怜悯，有些悲伤，有些不舍，有些无奈，“柬之，卫经就在这附近。”
张柬之狂喜，四下张望，“什么地方？”
张剑之微不可闻的叹息，“你跟我来。”
他转过身，顺着枫林桥，一步一步往前走，跨过波涛汹涌的大海，一直走到大桥的另外一头，纵身跳上岸，回头对身后的张柬之说道：“跟上。”
张柬之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珠，心里疑惑之极，又有不详预感，枫林桥的对岸，是琅其岛，他对本市经济了解有限，但多少也耳闻琅其岛其名，知道它是全市下属十四岛中最贫困、最少开发的岛子，如果卫经转世在这地方，他的生存环境就相当不乐观。
不过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不是女人，不需要卫经豢养，如果需要的话，他甚至可以养卫经，幽居十年，他一直在研究投资，账户上很有些流通物，花销不大的话，足够他和卫经过一辈子的了。
张剑之没有作声，在前边带路，两人顺着坑坑洼洼的海边小路进村，到处是低矮的草屋，高耸的大树，一人高的茅草，偶尔遇到几个捕鱼归来的渔民，黧黑的脸上皱纹深刻如刀裁，手足粗大，满是海风吹裂的伤口，当中有些人认识张剑之，和善笑着打招呼：“张警官好。”
张剑之一一点头，与人攀谈：“最近收获如何？”
“天老爷照应，还算是不错，也卖得好价钱，日子好过很多。”
“那就好，老卫最近怎样？”
“还那样。”
人人都回答，还那样，但是到底是哪样？
张柬之越听越是蹊跷，好不容易两人行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他问张剑之：“老卫是不是卫经？”
张剑之倒也不隐瞒，“是。”
“还那样是哪样？”
张剑之却不作声，对着他出了会神，指指他身后，“你何不转身自己看？”
张柬之迟疑了阵，慢慢转过身，就看见一名衣衫褴褛、须发皆白的老夫，正佝偻着腰身俯在院子古井旁边，吃力的摇动辘辘打水，旁边冒着炊烟的草屋里边有妇人高声的询问：“老头子，你这是等天下雨还是怎么的？我饭都要焖糊了。”
老夫喘着粗气，好不容易把水桶提起来，放在井口边上，“好，好了，马上给你送来。”
草屋的木门吱呀吱呀打开，一名胖墩墩的老妇走出来，状甚不屑的样子，却举起粗布袖口擦拭老夫额头的汗水，“去去，真是笨得没法度，一边歇着吧，我自己来得了。”顺手抄起满满一桶水，半点不费力气的拎回厨房。
老夫紧随其后，闪身入内，“我能行的，都说了我能行。”
老妇吃吃的笑，“就你身板儿。。。。”
老夫干笑，“老婆子你也知道我身体不大好。。。”
张柬之呆若木鸡，立在原处摇摇欲坠，喃喃自语道：“这不是卫经，这一定不是卫经。”
张剑之沉稳看着他，“柬之，我告诉过你，卫经在本世的信人不是你。”
张柬之嘶声说道：“怎么可能，那妇人是什么时候的事？明明是我先认得他的！”
“轮回的事，谁说的清楚。”
张柬之呆了呆，咬牙说道：“他和那老妇的缘分有多长，他还能活多久？”
张剑之心道，我就等你这句话了！


 
第八章 旺财早恋

 
各位可人儿，俺猥琐烤鸭偷懒了一星期，现在又来了，我们接着白话旺财和张剑之哈。
旺财十三岁的时候，张剑之银行账户上攒够了买游艇的钱，小小守财奴在辛苦煎熬十三年之后终于长长舒口气，觉得自己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神啊，旺财出状况了。
张剑之翻了个白眼，“烤鸭，你从旺财出生，写到现在，她哪天没出状况？”
烤鸭语：“虽然周旺财同学一直都在出状况，但今次状况格外的险恶。”
小屁孩开始早恋。
早恋其实也没什么，张剑之从旺财八岁就开始盼星星盼月亮等待旺财早恋，所以说这真是张剑之盼来的悲剧：小屁孩终于早恋了，然而对象不是他，是袁克己！
张剑之气得浑身发抖，虎目含悲，愤然说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不待见我！”
烤鸭苦口婆心：“张家兄弟，不经苦寒，不见梅花。。。”
袁家小瘟生从旺财七岁重读一年级开始，只要旺财上学，就和她寸步不离，天长日久的基础打下来，到了旺财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小瘟生觉得是时候了。
这天下课，适逢张剑之出勤，周密出差，袁家小瘟生自告奋勇送周家糊涂蛋回家，两人走到一个僻静的不能再僻静的角落，袁家小瘟生四下看过，确信五人，遂学着电视里边小男小女表白模样，“旺财，做我的女朋友吧。”
周家糊涂蛋睁着一双电灯泡大眼，羞答答的问：“有啥好处哉？”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周家糊涂蛋一双电灯泡大眼闪烁算计的精光，“有啥好处先说出来。”
袁克己和旺财相处整七年，了解旺财到她的头发丝粗细都可信口说出的地步，当下二话不说，滔滔不绝表述好处如下：“作业我替你做，考试我传纸条儿给你，上学下学我给你提书包，值日生工作全部归我，看中什么我都买给你，想去哪里我都送你去，想揍谁只管开口，我一声不响替你办成。”
旺财拍着脚底板，一颗漆黑小心肝不住盘算，秀丽的小脸蛋若有所思，乌黑眼珠滚来滚去，看得袁克己心慌慌的。
“怎么样？”
旺财摸了摸下巴，半晌慢吞吞的说道：“给你做女朋友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
袁克己大喜过望，迫不及待说道：“只管说出来，只要你肯做我的女朋友，十个百个条件都可以。”
旺财贼笑了两声，冲着袁克己勾手指头，“附耳过来。”
一阵耳语之后，就见袁克己脸上阵红阵白，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黯然神伤，一会儿义愤填膺，一会儿又低声叹气，神色变幻莫测，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
旺财眨巴大花眼，“怎么样？”
袁克己吞了吞口水，苦笑道：“能不能换个别的？”
旺财高傲的扬起小下巴，“不同意拉倒，”转身做势要走，“我找别人去。”
袁克己登时慌了神，赶紧拉住旺财的衣角，“我也没说不答应。”
旺财眼前一亮，伸手攀住袁克己，“我就知道你够意思。”
袁克己叹了口气，低声骂道：“真他妈的。”
旺财噗哧一声笑出来，容颜绽放的样子，就象三春盛开的玫瑰花，袁克己看得呆住，不由自主去摸旺财的手，“旺财。。。。”
旺财呸了他一声，扬手就给他一巴掌，“滚蛋！”
袁克己苦笑。

 
第九章 老牛伤心

 
好不容易交差，张剑之连警服都来不及换，一路飞奔的赶去学校，然而还是晚了，旺财已经下课，从门房大叔那里得来的消息，小屁孩和袁克己手拉着手回家了。
张剑之满心不是滋味，不过也释然，总得有人送小屁孩回家吧，天知道她是个多么跳脱的人，要是没人钉着，不定会野到什么地方去呢。
他开着那辆霸道威猛的美洲虎，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周密家门口，却发现大门紧锁，这意味着小屁孩还没有回家。
她会去了哪里？
张剑之立在原处，正皱眉苦苦思索，不远处的拐角窜出来两个人，一高一矮，趁着暮色漫步吞吞朝他走来，高的那人依稀就是袁克己，矮的那个毫无疑问是旺财。
他暗自是松口气，又忍不住怒从心头起，大喝一声，“旺财！”
怎么这么晚才回家！
旺财惊跳起来，下意识的四下张望，那模样十足十是刚刚做了歹事落网的小徒。
张剑之看得有气，“这边！”
旺财抬头，就看见张剑之脸黑黑的伫在自家大门口，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凶狠姿态，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干笑了两声，赶紧伸手揽住袁克己，“快点快点，装出情意绵绵的样子，舍不得我走。”
袁克己在心里苦笑，恶狠狠的想，劳资还需要装么，劳资哪天看着你不是情意绵绵的？
他伸出手，攀着旺财的肩膀，眼角的余光扫到张剑之怒气腾腾的杀过来，周身似有惊雷涌动，让他莫名的有种恶作剧的快感，遂用力将旺财抱在怀里，亲吻她的头发，大声说道：“宝贝，那地方真是好，我们明天再去。”
旺财满脑袋埋伏在袁克己胸怀之中，感觉自己几乎要窒息，当然最为恼恨的却是袁克己落在她头发上的吻，虽然是轻，可是有动静，她听得很清楚。
“袁克己，你抽什么风呢，赶紧放开我！”
她在袁克己怀中拳打脚踢，可是男女到底还是有差别，那点点力气对袁克己来说压根儿只相当于给他挠痒痒，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格住旺财小拳头，圈到背后，“好好，是我错了，我不该大庭广众下说出来。”
那句话落在张剑之的耳朵里，他突然呆住了，旺财，她和袁克己去了什么地方，是在人多处不该说出来的？难道是汽车旅馆？（猥琐的张剑之。。。）
袁克己一看张剑之错愕神情，就知道自己误导他的话生出了作用，心里快活之极，修长的凤目挑衅看着他，两只看似细瘦其实坚实有力的胳臂牢牢抱着旺财，又在她发心落下一吻，这才松开。
旺财凶狠的冲他呲牙，正准备要发怒，眼角瞟到张剑之，又赶紧转怒为喜，含羞答答的说道：“张剑之来接我了，你回吧，路上要小心哦。”
张剑之脑中轰的一声响，好似挨了一闷棒，身子踉跄退后，震惊又伤心的看着旺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耳朵，“旺财。。。”
你平生第一次展现的少女风姿，却不是给我看的。。。
旺财转过头，装作很嫌弃的看着张剑之，“干什么？”
张剑之没作声，心口的某处好象给人撕开一条缝隙，呲呲的生疼，满身的血气也从这缝隙里边飞散出去，觉着连站立都不稳当了。
“旺财。。。”
自从小屁孩进入十三岁大关，就开始学习叛逆，要她往东她必定往西，要她穿衣，她必定着裙，严令禁止她接近袁克己，结果好了，她索性把他当作自己保护神，还和他去不知名的地方厮混。。。。
这是不是报应？是我从前亏待朱雀必须承受的惩罚？
张剑之轻声叹了口气，缓缓转过身，慢慢说道：“旺财，回家了。”
旺财有些傻眼，不知道是为什么心里说不出有多么伤心。
她最近正在生气，因为张剑之和她越来越不亲近，对她越来越防范，连碰她一碰都好象都不乐意了，当她是瘟疫，是毒蛇猛兽。
就好比说昨天半夜，她起来嘘嘘，路过张剑之的房间，忍不住好奇心，就推门溜进去，站在张剑之床头注视他沉睡的小模样，觉得窝心之极，心之所至，顺势就爬上他的床，睡在他旁边，谁知道才刚刚闭上眼，下一刻就被张剑之像提一只蚂蚱般提起来，扔回她自家小床。
旺财气极了，跪在小床中央大声说道：“张剑之你变了，你不疼我了，从前小的时候你天天跟我睡，现在我长大了，你就不喜欢了。”
张剑之啼笑皆非拍了她毛茸茸的小脑袋一记，“笨蛋。”
他关上旺财房间的小门，自顾自的走了。
旺财不死心，等外头没有动静了，又垫着脚尖溜出去，跑到张剑之房门口推门，然而怎么还推得开，张剑之把门反锁了。
旺财气得几乎快要哭出来了，“张剑之我恨你。”
因为恨他，所以千方百计的想要让他生气，她知道他不喜欢袁克己，所以就特别和他亲近，之前袁克己提出要旺财做他的女朋友，旺财开出条件：只限在张剑之跟前。
她存心是想要用袁克己来激怒张剑之，她等着他痛骂她，或者索性揍她一顿。
只有这样才能说明张剑之仍然疼惜她，把她放在心里了。
可是，他居然一个字也没说！
他果然是不再喜欢她的了！
旺财眼圈发红，看着张剑之宽阔的后背，恨不得扑上去咬下他一块肉，你为什么不再喜欢我了！
袁克己有些担心，伸手去摸旺财的脸颊，“你怎么了？”
旺财踢了他一脚，“我已经长大了，以后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不准再随便触碰我。”
袁克己暧昧笑着说道：“你就是害羞。”
旺财气结，大骂道：“你真讨厌。”
张剑之听得心如刀绞，我辛苦养大的小孩，她已经会和别人打情骂俏了。。。。
袁克己也不以为意，说道：“我明天再来接你。”
旺财一口回绝，“不用，张剑之会送我去学校。”
没想到张剑之说了一句，“我明天开始休假，要离开本市。”
旺财呆了呆，都还没反应过来，袁克已经快活的笑着问道：“张叔叔准备去哪里？”
那个张叔叔听在耳朵里，简直像刀扎，张剑之咬紧牙关，“北方。”
张柬之听从他的安排，甘心代替他转世，做了那十世难产妇人的儿子，他出生后不久，妇人就带着他跟随丈夫去了北方，不过两人始终有联系，前几天还收到他的短消息，说北方天气正好，他们刚刚搬了新屋，欢迎张剑之带旺财暑假去做客。
他原本是想等旺财放假带她一起去，但是如今看来，似乎是不必了，旺财已经找到自己的乐趣。。。。
旺财有些惊慌，急急绕到张剑之跟前，“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先前没听你说过？”
张剑之木着脸，“是今天才决定的。”
旺财可怜巴巴看着张剑之，“你走了我怎么办？”
袁克己热心的说道：“我会照顾你。”
旺财横了他一眼，不耐的挥手，“你可以消失了，赶紧走你的，明天不用来接我。”
袁克己怪叫道：“为什么？张叔叔都说他不能送你上学了。”
旺财双手叉腰，“明天我不上学。”
袁克己开始有不详预兆了，“不上学你要做什么？”
旺财理直气壮的说道：“我要跟着张剑之休假。”

 
第十章 五年之别

 
旺财年纪小，想一出是一出，但张剑之却不得不慎重考虑，几番思量之后，他最终还是取消了去找张柬之的打算，旺财对此很不解，倒打一耙说张剑之，“张剑之，你真是越来越怪异，想一出是一出的。”
张剑之啼笑皆非，看着旺财雪白秀雅的小脸蛋，真是想扑上去狠狠掐两把，不过这念头在脑海里边打了个转身，随即立刻放弃，旺财已经长大了，再不比从前。
旺财眨巴着大花眼，就是那一瞬间，她明明看到张剑之眼里闪烁光华，似乎是想要像从前一样动手修理她，可是不知道是为什么，转眼之间却又放弃。她失望之极，忍耐不住踹了张剑之一脚，“你个闷蛋。”
张剑之气得笑出来，一把揪住旺财细嫩的小脖子，“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次？”
旺财扬起小小下巴，“说一百次我也不怕，你是个闷蛋。”
张剑之没作声，半晌松开缠绕在旺财脖子上的手，沉沉退到一边，“你说的不错，我确实是个闷蛋，年纪大你好大一截不说，还很无趣，整天就知道找钱，难怪你会喜欢袁克己。”
旺财差点跳起来，脱口就想说鬼才喜欢那个古怪东西，可是看到张剑之寂寞消沉的模样，却又让她生出一种怪异的快感，“你年纪还真是大我好大一截呢。。。。”
张剑之苦笑，看着旺财出了会神，“时候不早了，你吃饭没有？”
旺财撇嘴，“都没有人带我去吃。”
张剑之迟疑片刻，轻轻拉着旺财绵软小手，忧伤的笑着说道：“来，我做饭给你吃。”
此后的好些年，旺财每每想起这个黄昏，张剑之饱经忧患的脸上展露的勉强笑容，始终有一种心如刀绞的感受。
这天晚上旺财吃的肚儿险些撑破，张剑之做了满满一桌子的好菜款待她，跑前跑后的伺候她，把她当作捧在手心的小公主，她眼风扫到何种菜式，不需要开口，张剑之已经先一步夹大她的小碗里边，这种多年没有过的待遇让旺财感动的热泪盈眶，要知道自从她的岁数上到了两位数，张剑之就开始对她不冷不热的，像今天这种待遇，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到。
“张剑之，你是不是做错什么事了，恁殷情的？”
张剑之彼时正在给她剥虾子，闻言愣住，半晌问道：“我又做错了？”
旺财张大嘴，一副嗷嗷待哺小雀模样，“做错倒是没有，就是有点殷情过度，让我受宠若惊，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哉，不得不防范啊。”
张剑之笑容有些迷茫，却也没否认，“是吧？”
他剥开白灼虾透明的硬壳，蘸了些陈醋，喂到旺财嘴里，手指不小心触碰到她嫣红柔软的嘴唇，登时宛如触电一般缩回来，脸上那表情仿佛是见了鬼，跟着满脸通红，竟不敢正视旺财。
旺财郁闷的简直要吐血，“张剑之，你那是什么表情，不外就是不小心碰到我了，做什么一副好象失去贞洁的懊悔模样，难道我是麻风病患者？”
张剑之转过头，狼狈的说道：“小孩子不要乱讲话！”
旺财狠狠瞪他一眼，“真讨厌！”
张剑之愣住，看着旺财的神情有些受伤，却没做声，末了轻轻叹口气，“旺财，我。。。”
旺财摒住呼吸，等张剑之我出内容来，可是等得她快要断气，姓张的叔叔也没我出个所以然来，小孩子气结，肚子又吃得饱暖，索性拉开椅子进里屋睡觉，“不说拉倒，我还不爱听呢。”
她关上房间的门，倒竖起耳朵听饭厅的动作，张剑之大约发了会儿呆，跟着开始轻手轻脚的收拾饭桌，半个小时之后，她听到了开门声，最初以为张剑之是出门去倒垃圾，可是一直等到她睡着，张剑之也没回来。
他这一去，就是五年。

 
第十一章 十八姑娘

 
张剑之这一走，可算是惹了大祸，周家小孩哭天抢地，天天缠着周密，要他找回来，周密没有办法，只好哄骗她道：“你自小出生就十分贪财，我怕张剑之养不起你，所以让他开了游艇来接你，这几年游艇涨价的厉害，派出所的薪水又太少，我就给他在北方找了个差事，让他赚快钱去了。”
旺财心里很悔，急急的追问：“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周密苦笑道：“怎么也得三五年吧。”
旺财脑容量有限，思想了半天，对周密说道：“老爸，以后你给我的零花钱自动减半，剩下那一半替我攒起来。”
周密奇道：“为什么？”
旺财认真的说道：“拿来贴补张剑之买游艇，减轻他的负担，这样他就可以早点回来了。”
周密气得笑出来，“果然是女生外向。”
说到做到，从那天开始，旺财真的再不乱花钱了，每次周密给她零花钱，她只取其中一半，剩下那一半，让周密单独给她开帐户存起来，只要看到银行本子上边增加三五百块钱，就高兴得捡到宝似的，让周密啼笑皆非，又说不出的感慨。
旺财十六岁生日，对着生日蛋糕许愿，“希望张剑之赶快回来，我已经攒了一万五千四百七十块，买个大游艇固然是不够，负担个小船什么的，还是没有问题的，最多不过我们在小船刻上游艇字样好了。”
周密听得吐血。
老人此时年已五十二，不管是精力还是脑力都已大不如前，又要兼顾公司的生意，在管教旺财方面越来越觉力不从心，他其实比旺财更加希望张剑之回来，但是那个倔强的、一根筋的怪小子，却始终不肯松口。
张剑之早在离开的第二天就主动联络周密，报告自己去向，几年间两方始终密切联系着，小孩自动减半零花的事，乃至她生日许那个让周密吐血的愿望，周密一五一十都告诉他，拐弯抹角的探问他打算，其人始终是那句话：“再等等。”
熬到旺财十七岁，张剑之仍然不见动静，周密耐不住了，劈头问道：“这小孩你不打算要了？”
张剑之踌躇很久，颓然的说道：“我不知道，我想念朱雀。”
周密气道：“她明明就是朱雀转世来的！”
张剑之长久的沉默，最后仍然是那一句：“我想念朱雀。”
“那旺财怎么办？”
张剑之低声说道：“等她长大再说吧，等她十八岁。”
他以为十八岁是万分遥远的，可是哪里知道时间过得飞飞快，似乎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一年又过去了，旺财十八岁了，他在北方这座靠近鸭绿江的小城，也已经生活了整整五年，和张柬之在一起。
十二岁的张柬之有一个新名字，叫做宋承朗，在临江小学上六年级，他最喜欢的人是四年级一个叫做卫小衣的小姑娘，天天送她上下学。
卫小衣是卫经的转世。
替他找到卫经转世会投生在什么地方，是当年张柬之肯代替张剑之转世，给宋妈妈做儿子的先决条件，至于另外一个条件，更加苛刻，他要保留所有关于张柬之的记忆。
张剑之别无选择的答应了他。
自从五年前张剑之到东北找到宋家，在他们住处附近安营扎寨，就成为宋家的常客，宋家的大家长宋义和张剑之投缘的很，隔三差五的吆喝到一处喝酒，有时候自己忙不过来，也让张剑之去接小孩承朗放学，一大一小两个有着宿世纠葛的男人手拉着手走在大街上，一起回忆从前在盛唐的迤逦时光，有时候旁若无人的大笑，有时候又黯然唏嘘，每每引得路人侧目。
旺财十八岁，准备考大学。
周密问她想考什么专业，旺财歪着头，反问周密一句：“什么专业最赚钱？”
“是不是什么专业最赚钱，你就报考什么专业？”
旺财用力的点头，“嗯！”
周密沉吟着没做声，不知道怎么的就想到了朱雀，然后有个古怪的想法尚未经过深思，自顾自的就流窜了出来，“考古。”
“考古？”
周密干笑了两声，硬着头皮说道：“对，考古。”
旺财狐疑看着周密，想了想，说道：“好，就选考古好了。”


　第十二章 陶罐古诗

高考填志愿的时候，袁克己问旺财，“你想考哪间大学？”

旺财爱搭不理回答他：“本市就那么一间综合大学。”

袁克己气道：“你为什么非得在本市呢，外地大学有什么不好？”

旺财奇道：“我干嘛放着本市的好大学不念，要跑去外地大学做二等公民？”

这当然不是理由，旺财不是那么狭隘的人儿，她不肯离开本市，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张剑之，她怕他日后回来找不到她，不过这理由她才懒得说给袁克己知道。

袁克己气得笑起来，“去外地念大学他怎么就二等公民了？”

旺财不耐的挥手，懒得再和他讨论，“反正我不出本市就对了，你爱去哪儿去哪儿。”

袁克己没脾气了，只得心不甘情不愿的在志愿表上也填了本市的大学。

他选修的仍然是生物系，他对生化有着天生的直觉和敏感，修生物系再合适不过，而且现在国家的政策也好，很鼓励生化科学，他已经打算考那种本硕博连读的十年大学制院校，本市的生物学院恰好是这种学制的，让他省去不少烦恼。

学校选定之后，接下来是专业的问题，他拐弯抹角费了偌大的力气，终于从系主任那里得到确切消息：高三七班的周荃同学，报的志愿是考古系。

袁克己愣在当场，满脑袋都是五百公斤以上的大问号，系主任也觉得很不解：“周荃同学成绩虽然不顶好，但也还不至于差到非要选择这么冷门的专业地步，尤其她父亲还是本市最有名的大律师，真正是让人跌破眼镜，袁克己同学，你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周荃同学决定报考古系的？你们俩平时总是形影不离的，她应该和你说过不少私密话。”

袁克己笑容比苦瓜还要清苦，心道主任你还真是看得起我，旺财平时确实是和我形影不离的，可那都是我主动粘着她，人家对我是可有可无的，有时候一天都不和我说上一句话，劳资跟她认识将近十年了，她一次都没邀请劳资去她家玩，她跟劳资说过最亲密的私密话，不外就是那句：“袁克己，乖乖的，我最欣赏你了，替我把作业写了。”

“我不知道，她没和我说过。”

主任哦了声，“得空问问她。”

袁克己沉吟了阵，发狠说道：“不用问了，她肯定是心血来潮，考古是多么精细的玩意儿，那小魔头浑身上下没有半根安静的骨头，她做不来的，上学不到三个月，肯定转系，百分之一百的。”

六月高考，八月放榜，相对袁克己以绝对的高分入学，旺财打着擦边球被本市的考古系录取，实在是有点难看，不过小魔头并不在意，她比较关心的问题是：“老爸，我要上大学了呢，张剑之会回来不？”

周密躲躲闪闪蹿到一边，“那个，那个，他出任务去了，估计是不行。”

旺财失望之极。

大学第一学期，上文物鉴赏与收藏课，老师捧出一只乌漆抹黑的陶罐子，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用投影仪放大投送到屏幕上，说是解放前出土的文物，送到大学的考古鉴定室要求做鉴定，专家一直给不出鉴定意见，要求大家发表看法。

旺财真想钻到桌子底下去睡觉觉。

可是周密说了，考古有钱途，是最赚钱的专业，没有办法，只得硬着头皮撑起千斤重的眼皮，使出全身的力气瞪着那只陶罐子，恨不得在它身上烧出个洞来。

她天生视力好，虽然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一双利眼还是把屏幕上的陶罐子每个边边角角都看得一清二楚，然后古怪的事情发生了---她越看越觉得那个陶罐子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

“报告老师，我有个问题想请问。”

老师点头示意，“你问。”

旺财站起身，呆头呆脑的问道：“老师，我就想问问，这个陶罐子市面上有得卖么？”

一干同学诸生登时哄堂大笑，有人尖声尖气道：“她该不是想买回去放客厅里边做摆设吧？”

旺财赶紧说道：“没有没有，我是觉得这个罐子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想了想。“好像底座还刻着字。”

老师有些惊讶，陶罐子底座确实刻着一行字，但投影并没有显示出来。

难道她真的见过这个陶罐子?

旺财努力的想，“好像是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

老师吃惊的眼珠险些突出来，脱口问道：“这位同学，你去过我们系的文物鉴赏室？”陶罐子底下刻着的确实是这句话。

旺财干笑，“我连它在哪儿都不晓得。”

老师惊疑不定，“那你怎么知道陶罐子底下这句话？”

旺财困惑的说道：“我也不知道，就觉得那陶罐子很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

老师当机立断，“这位同学，下课之后你到系研究室一趟，”想了想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先把名字问来，小孩子如果不来，查查背景。

旺财回答：“周荃，我叫周荃。”


 第十三章 那时深情

不是每个学生都能头一天上课就震惊四座，旺财因此一战成名，以至于两天后的星期六上午，袁克己来找她的时候，才只报出她的名字，宿舍楼底下的看门大妈已经熟练回复他：“周荃不在。”

袁克己有些生气，只当大妈是懒得替自己传话，阴沉着脸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递上去，“请大妈行个方便。”

老大妈也较上劲了，瞪着袁克己咋呼，“你这小伙子，当大妈是什么人了，我说周荃不在她就是不在，今天清早她去饭堂买早点，考古系的张教授在门口截住她，小姑娘放下早点就跟教授走了，到现在也没回来。”

袁克己这才发现老大妈旁边的长方条桌上确实放着一个深口瓷碗，还有一小碟花生豆和腐乳，那瓷碗是自己买来给她的，口沿镶嵌有金边，非常好认。

“大清早的，教授找她干什么？”

老大妈翻了个白眼，“我怎么知道？”

袁克己忍了忍脾气，“请问考古系的办公室在什么地方？”

老大妈撇着嘴。“你问我，我问谁去？”

袁克己气结，窝着一肚子火从宿舍楼出来，问人打听，找到考古系位于行政楼十四层的办公室，一间一间的找人，直从一号找到十四号，才听到细微的交谈声从里边传出来，他抬起头，看了眼门框上的号码，下意识的打了个突。

十四楼的十四号，多么的不吉利。

门口挂着的科室铭牌上写着：未知文物存放处。

袁克己定了定神，伸手敲门道：“有人在么？”

里边突然安静下来。

过了两秒钟，房门缓缓打开，旺财穿着一件传说中的半身小T恤，一条堪堪遮住臀部的小短裤，一双平跟凉鞋，万分邋遢但是青春逼人的出现在袁克己跟前，十分惊讶的问道：“袁克己，你来这里做什么？”

袁克己吞了吞口水，虽然他和这副曼妙身体的主人从小一起长大，看着她一点一滴变化，然而每每见到仍然有说不出的冲动和痴迷，“我，我来找你一起回家，今天星期六。”

旺财心不在焉的挥了挥手，“不用啦，你自己回吧，我还有事要和教授讨论。”

她身后站着个三十五六的中年人，身量不高，戴着金丝眼镜，许是心理作用，袁克己总觉得他目光邪魅，笑里藏刀，下意识的不希望旺财和他亲近。

不过话又说回来，普天之下，除了袁克己自己的爹和周密，在袁克己看来，任何接近旺财的雄性生物，那都是目光邪魅、笑里藏刀之徒，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了。

他长腿一迈，越过旺财自顾自进到里间，状似随意的问道：“都讨论什么呢，说来我听听。”

旺财嘟着嘴，“跟你说你也不懂。”

袁克己轻轻顶回去，“你不说我更加不懂了。”

旺财恨极。

可是紧跟着他就呆住了。

桌上架着一具高倍放大镜，中心正对着一个陶罐。

那个陶罐他太熟悉了。

一千多年如流沙一般的岁月点点滴滴涌上心头，袁克己控制不住热泪盈眶，喃喃念道：“朱雀。。。”

朱雀生命的最后几个月，他时常侵入她梦中，掳走她元神，两人一起在长安四野游玩，中间曾经到过一间陶器窑，朱雀一时兴起，非要亲手做一个陶罐，他没有办法，只好施法让她附身在一名八字轻浮的陶罐工人身上，做了这样一个四不像出来，彼时他还耻笑她做的丑，她为自己辩解：“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后来，觉得这句话实在经典，索性就刻在陶罐底部。

罐子送进窑里喷烧的时候将近天亮，两人不敢再逗留，匆匆离开陶器窑，回到各自的身体内，后来因为不再走那条路径，就把这件事给淡忘了。

那是袁克己一生之中最为美妙的时光，此后漫长的一千多年寻找朱雀的过程当中，他曾无数次的回忆，可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那个粗糙又难看的物品，两人随手拨弄出来的玩物，居然能够穿越一千多年人世的风霜，和他在现代再度重逢。

他指尖颤抖，轻轻抚摸陶罐饱经沧桑的瓷体，不能自已的热泪盈眶。

朱雀，一千五百年了，我这漫长的不死的灵魂，没有一天不在思念你中度过，你呢，可有想念我？


 第十四章 是耶非耶

旺财小心观察袁克己，见他一边热泪一边微笑，样子实在奇怪，忍耐不住问道：“怎么了？”

袁克己却没做声，上前拨开高倍放大镜，拿起陶罐，珍之重之的捧在怀里，“这个陶罐我买了。”

旺财双眼暴突起，“这可是文物！”

袁克己嗤笑，“什么文物，不过是人随手做出来的小东西，几文钱能买一大箩筐。”

戴着金丝眼镜的张教授忍不住了，“这位同学，你什么意思？难道你知道这陶罐的来历？”

袁克己淡淡说道：“我不知道，但我肯定它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之所以想要买下它，是觉得它和我投缘，要多少钱才肯卖你随便开吧，我绝不还口就是了。”

一千五百年的积累，他名下有着几百年也花不完的金钱。

张教授正色说道：“年轻人，不是钱的问题，正如周荃同学所说，这是文物，国家有健全的文物保护法，个人私下买卖文物是犯法的。”

袁克己却笑，“是么？”顺手将陶罐子扔在地上，只听见哐当一声，罐子摔成无数块碎片。

旺财瞪圆了眼，“你疯啦？！”

袁克己耸耸肩膀，“我既然得不到，也不便宜你们。”

旺财气得脸都红了，“真是没见过你这样的流氓。”

袁克己没做声，似是呆住了。低头看着地上的碎片出神，想起自己曾经那样的折磨过朱雀，摧残过她，可是她从来没有骂过自己是流氓呢。

就在这时，桌子上的高倍放大镜突然摇晃起来。

旺财愣住，吃吃说道：“袁克己，你到底用了多大摔那陶罐子啊？”

袁克己心不在焉道：“不是我。”

就是这秒钟功夫，办公室的玻璃窗大力摇晃了阵，摔到地上，脚下也是地动山摇的，墙壁咂咂作响，裂开巨大缝隙，随时会倒塌下来。

袁克己脸上变色，骇然道：“是地震！”一手拉住旺财，“快跟我走！”

张教授着了魔一般，脱下身上的衣服铺展在地上，慌乱的拣取陶罐的碎片，“我的陶，我的陶。。。”

袁克己那一摔用了很大力气，陶罐破碎成数十片，溅射得到处都是，他就趴在地上，一片一片的找。

旺财看得着急，“张教授快走，地震了！”

张教授摇摇头，“这要是不找回来，以后就永远也找不到了。”

袁克己半是嘲弄半是凄凉的说道：“那也没什么，尘归尘，土归土，从土里来的，回到土里去，也是理所当然的。”

科室朱雀明明不是从土里来的，她为什么最终还是归了尘土。

旺财柳眉倒竖起，“都是你的错，你还好意思说风凉话。”她挣脱袁克己的手，弯腰跪在地上帮着张教授找陶罐子的碎片。

袁克己看着她青春曼妙的身影，像只小动物一般在地上来来回回移动，找到一片就欢喜的交到张教授的手里，突然觉得说不出的心酸。

地震得越来越厉害了，他已经听到市政处凄厉刺耳的警笛，脚下的土地在翻滚，传说中的地龙要破土而出，他很清楚的知道现在已经错过最佳的逃生时间，心里却半点也不觉得惊慌，天花板上的璎珞灯受不住震荡连着半块水泥板掉落下来，眼看就要砸在旺财身上，他飞身上去稳稳的托住，吩咐旺财和张教授，“快躲到墙角去！”

张教授收着一摊碎陶片，和旺财连滚带爬钻到观察台和墙角形成的死角里，抬头发现袁克己头上鲜血淋漓，双手顶着一方水泥板，登时惊得面如土色，“同，同学。。。”

旺财也是惊魂未定，“袁克己。。。”

袁克己却笑，“张教授，你不是想知道这陶罐什么来历么？我告诉你。”

他身子轻轻打颤，脑中却很清晰，“那个陶罐子，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做的，从前我年少糊涂，不懂得爱惜她，等她死了之后才知道后悔，我在人世间流浪了一千多年，苦苦寻找她的转世，想要弥补从前犯过的错，可是等我找到她的时候才发现，她压根儿已经不记得我了，当然更加不需要我所谓的弥补，这样很好，很好，我可以安心离开了。”

他对着旺财微微一笑，“朱雀。。。”他心中说不出欢喜还是伤悲，眼中蓄满热泪，及至见到旺财茫然的眼神，心上那口撑了一千多年的生生之气陡然一泄，头顶的水泥板子轰然落下。。。。

“袁克己！”

  第十五章  时光倒流

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在耳畔盘旋，有人在唱歌，不，是有人在说话。

“妈，他到底是谁啊？”

“不知道，我在球溪边上捡到他时，身上一猫儿证件都没得。”

又有男子说道：“会不会是哪家走丢的娃？”

有人来摸他的脸，“都睡了四五天了，怎么还不醒呢，要不再找周护士来打一针？”

打针！

袁克己大吃一惊，他生平最怕的就是打针，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生出的勇气，居然睁开了眼。

跟前有一个小女郎，看来十六七岁样子，粉团团的脸蛋很眼熟，但是想不出是在哪里见过。

旁边站着一对中年男女，和小女郎神色眉目很像，猜想多半是一家人。

他吃力的想要立起身，却发现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软塌塌的连动一动手指头都觉得困难，“这是哪儿？”

小女郎眯眯的笑，“我家里啊。”

袁克己哭笑不得，旁边高个子男人敲了小女郎一记，“还不快去复习功课，后天就要考试了，考不到前十名不要回来见我。”

小女郎嘟嘟嘴，不甘不愿的走了。

男人和颜悦色说道：“这是在球溪镇，我是本镇的镇长，看你很陌生，想来你不是本镇的人吧？”

袁克己在脑子里边搜索半天，确信自己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球溪镇这个地名，遂老实说道：“是，我不是本镇人。”

“你怎么会掉到河里的？”

袁克己呆住，“我掉到了河里？”

男人点头道：“对，我爱人洗衣服看到你，把你打捞上岸，发现还有一口气，就请了医生来看，说你是失足落水，不过身体没有大碍，修养几天就好了。”

袁克己哦了声，又问道：“球溪镇是在中国哪个地区？”

他自小在国外长大，对中国并不熟悉，此前的一千多年，虽然为了寻找朱雀的转世到处流浪，但朝代更替，地名也在变迁，所以他至今对中国各省市也没有完整的概念。

“龙江市下属的一级小镇，距离市区有半个小时车程。”

袁克己愣住，龙江市，这个地名好熟悉，依稀记得好像是听谁提起过，说是谁的故乡？

那个人的名字在脑中若隐若现，好像一道光，他抱住头，竭尽全力想要抓住它，但总是不能够。

“是谁，是谁的故乡？”

头颅莫名的疼痛欲裂，好似要裂开一样。

男人见状好言安慰道：“想不起来就算了，你刚刚醒来，先休息阵子，慢慢再想也不迟，我先到镇公所去发个公告，就说是到一名陌生男子，丧失记忆，问问附近镇县有没有走失人口。”

袁克己感激道：“多谢，”想想又问道，“地震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男人疑惑的看着袁克己，“地震？什么时候的事？”

袁克己沉吟了阵，想起先前听到小女郎和女人说话，提及自己昏迷了四五天光景，“四五天前吧。”

男人失口笑出来，“不要说四五天前了，就是四五年前，四五十年前，龙江市方圆五百里都没发生过地震，”他摸了摸下巴，“这样看起来，你是从很远的地方顺着河流漂移到球溪镇的了？”

袁克己傻了眼，“有可能么？”

男人挥了挥手，“先别管了，你先歇着，晚些我们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等他转身出门，袁克己躺回床上，微微闭着眼，才刚要养神，就听到女人在堂屋说话，“二胖，把糖水鸡蛋端去给里屋的客人吃。”

有小女郎应声道：“阿妈，我有个作业做不来，你说那个客人他懂得不？”

女人笑道：“我哪里晓得，你满问问他嘛。”

“万一他要是不懂，岂非是很尴尬。”

“那就别问了。”

“可是不问我又做不出来。”

“那就问嘛。”

“问了他要是不懂……”

女人气的笑出来，不耐烦的打断她，“好了好了，真正是烦死，赶紧把糖水蛋端走，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小女郎无可奈何说道：“好吧。”

门吱呀一声打开，先前那十六七岁的小女郎探出头，冲着他眨眼，眯眯的笑，“你醒了？”

袁克己坐起身，含笑说道：“是，你叫二胖是么？”

小女郎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大碗冒着白气的糖水鸡蛋，“是，据说我小时候胖得很，当然，现在也不瘦。”

她把糖水蛋放到床榻旁边的高脚木桌子上，从背后摸出一本书，试探问道：“哥哥，你读过高中不？”

袁克己了然的笑，“你有题目做不来是么？”

二胖点头如捣蒜，“是的呀。”

“是什么题目？”

“数学题目，而且我有预感，后天考试肯定考这道题。”

袁克己忍不住笑出来，“为什么这么肯定？”

二胖干笑，“每次考试前我做总复习，遇到不会做的题目，第二天准考。”

袁克己笑道：“我上过高中，数学还算凑合，你拿来我看看，也许能帮你算出来，不过可不敢打包票。”

二胖赶紧把书递过去，“就是第五题。”

那是一道工程题目，虽然题干很长，但是问的并不复杂，只需要画个草图，就能解答出来。

“这个题目不算复杂，你帮我拿一张草稿纸来，我计算给你看。”

二胖大喜过望，飞奔出去扛了一张纸进来，翻过背面给袁克己用。

“你看，题目说，一个泳池，如果是甲乙丙三队合力修建，需要四十天，那么……”

“如果是晴天……”

“如果是雨天……”

“先在甲队先做……”

“所以应该是……”

“恩，结果就是这样。”

二胖直着眼，吞了吞口水，满眶桃花的、崇拜的望着袁克己，“老大，你真是太厉害了，三言两语把个问题说得恁清楚的，你要是去我们学校教书，肯定是王牌老师，啊！也许你以前根本就是老师也说不定呢。”

袁克己哑然失笑，顺手翻转草稿纸，发现是一张卷子，他条件反射的扫了一眼得分处，“啧啧，怎么才考70？”

按照当下实行的数学两百分制计算，70分只相当于百分制的三十分，那可是极差生才考的出的分数。

二胖还在算那道题目，心不在焉说道：“不错了，班上好多同学不及格，还不如我呢。”

袁克己打了个突，“你的意思你及格了？”

二胖抬起头看他，沾沾自喜的说道：“是啊，你不都看到了么，我70分呢，就最后两道大题，各15分，一道也没做出来，前边做出来的，一倒也没错哦。”

袁克己没做声，有地方不对劲，数学一百分制，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是几号？”

“五月七号，距离高考还有两个月。”

袁克己定了定神，“哪一年？”

二胖瞪大了眼，“一九九六年啊。”

袁克己头皮微微乍起，吃吃说道：“你说一九九六年？”

二胖点头，“对啊，有问题么？”

袁克己惊得说不出话，“一九九六年，球溪镇，龙江市？”

“对。”

仿佛是一道闪电，在刹那间劈开他混沌的头脑，有一项他始终没有抓住的认知就这样蹦进他的脑海，他想起来了，他想起这是谁的故乡了。

这是朱雀的故乡，千真万确是她的故乡，在朱雀服毒自尽后的盛唐，无数个漫长的、无法入眠的夜里，张剑之曾经不止一次向他提及过，朱雀的母亲在龙江市的政府部门上班，父亲是市郊球溪镇的镇长，她每个周末都会跟着母亲回镇上，有时候也会回龙江镇底下的落山村，那是她爷爷奶奶生活的地方，也是朱雀童年时候玩耍的地方。

难怪他觉得眼前这少女眼熟，她是不是就是年少时的朱雀？

袁克己眼中泪水模糊，颤声问道：“朱雀，是你么？”

  第十六章  克己复礼

二胖点点头，“是啊，我是叫朱雀，你怎么知道，”又叫了一声，“哎呀，我真是笨，卷子上有我的名字嘛。”

袁克己慌忙低头看，在姓名那一栏，确实千真万确写着朱雀两个字，他心潮起伏，说不清楚是惊讶还是惊喜，只觉泪水如流泉一般，无论如何止不住，“朱雀，朱雀……”

小名叫做二胖的朱雀姑娘干笑了两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手绢儿，递给袁克己，“你怎么了，哭得这么厉害？”

袁克己拿了手绢儿擦拭脸上泪水，末了顺便放进自己衣兜里，又深吸好几口气，这才勉强平静下来，“没事，我是怎么来这里的？”

心里却很清楚的指导，是那场意外发生的地震，吧他带回了从前。

他不仅是生化领域的天才，同时也是物理学家，接触很多领域，深知从理论上来说，时光倒流是可能的，因为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时间和空间可以在光速中发生变化，假如一个物体以30万千米/秒的光速飞行时，就意味着空间可以缩短，时间可以变慢，人可以回到从前！

朱雀歪着头，天真说到：“也许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呢？“

袁克己忍不住笑，“说不准。“

两人又调笑了几句，朱雀埋头写作业，袁克己觉得无聊，忍不住逗她，“这么用功，是打算考一百分？“

“一百分哪里够哦。“

袁克己笑出来，“那要多少分才够？“

朱雀小大人般叹气，板着手指头算给他听，“你看哦，按照S大法律系去年的录取线，五科成绩平均都要80分以上才有可能，可是我政治从来没上过七十分，历史一直是在八十分左右徘徊，语文万年六十，英语好一点，也不外是九十几，这样算起来，数学考一百分真的不够用啊。

袁克己打了个突，S大的法律系，是了，是了，朱雀考上了S大的法律系，在那里她认识师兄张剑之，四年级的时候经由教授的引荐，进到周密事务所就职，两年之后跟着周密到奥比斯眼科飞行医院参观，遇到彼时正沉迷于化学研究的自己……

S大的法律系，那是此后朱雀半生噩梦的起源。

如果上天给她重新选择的机会，她还会选择那所大学吗？

袁克己代替她做出决定。

“S大的法律系不好。”

朱雀瞪圆了眼，“怎么会呢，老师都说了，考上S大的法律系，下半辈子都不用发愁了呢。”

袁克己嗤笑，“那是骗你的，我跟你讲，我见过好多S大法律系毕业的学生找不到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的可怜的要死。”

朱雀疑惑道：“找工作？他们还需要找工作？不是毕业以后直接分到公家单位的么？坐办公室，像我妈妈那样，多么好，又舒适又安全。”

袁克己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他不知道在一九九六年，大学生还是非常吃香的，毕业就会有工作单位主动接受，压根儿不需要自己找工作，所以他越发的相信老师在说谎，一个人心中有了信念，表现出来就是十足的信心。

“我真是没骗你，S大的法律系也就是名头好听，其实教学质量才一般呢，大把大把的学生毕业就失业，不可失业的只得转行，要么做文员，要么业务员，日子悲惨的很，我亲眼见过S大法律系毕业的学生在街头乞讨。”

他说的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让朱雀不信都不行。

“那你说考什么好？”

袁克己连忙说：“N大，N大的经济系，全球有名，中国大学排行榜占第八名，学院好几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又有硕本博连读制，从本科到博士，念完直接出国。”

朱雀眼珠几乎要瞪出眼眶，“出，出国？”

S大虽然和N大一南一北，经济和法律也不沾边，可是中国还是太小，兜兜转转保不准朱雀又会和张剑之遇上，还是出国安全，反正他当年在国外积累有不少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朱雀就是一辈子读书他都供养得起。

朱雀干笑了两声，“好遥远哦……”

袁克己热切说道：“不远，就在眼前，我算给你听，本科四年，硕士三年，博士三年，如果硕本博连读，八年就可以修完所有课程拿到博士学位，到时候我给你找一所大学，申请做访问学者，做一辈子的学问，多好，也是安全又舒适，而且还不用起早贪黑的辛劳。”

朱雀真是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开始考虑这项提议了，“会不会要好多钱？”

袁克己笑道：“钱不是问题，我有很多。”

朱雀摇头道：“那是你的钱，我可不能乱用别人的钱。”

袁克己巧舌如簧，“我失足落水，要不是朱妈妈救我，一早已经淹死去，有多少钱也不顶事啊，你们一家都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由我来照顾你是理所当然的，恳请你千万给我这个机会。”

朱雀招架不住，“我问问妈妈先。”

她小脚翻飞跑出去，袁克己在背后注视她扑动的马尾巴小辫，半是欢欣半是祈求地说道：“朱雀，你相信我，这一次我一定会分外的小心。”

朱雀的手堪堪摸到房门，听到这一句，下意识转过头，密密实实的长睫毛下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忽闪忽闪的，发现这个不知道名姓不知道来历的客人，长得真是俊秀……

老妈在外边叫唤，“二胖，客人吃完糖水没有，不要打扰人家休息，你改写作业了，妈妈去菜园子摘两个茄子，傍晚坐车回城。”

朱雀咬着手指头，心不在焉应了声，“晓得了。”

刹那间她决定，就考N大的经济系吧。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袁克己迟疑了阵，屏住呼吸小心翼翼说道：“我姓袁，我叫袁克己。”

朱雀弯着眼睛笑，“记得书上说过，克己复礼为仁，你一定是个很心慈的人。”

袁克己轻舒口气，莫名的有些百感交集，“以前我是不敢说，不过以后肯定是的。”

  第十七章  重蹈覆辙

地震后的四个小时，网上已经有新闻报道，邻近县市的救援部队在两个小时后抵达现场，展开有条不紊的救援工作，本市是一个地震多发区，像今次这样六级左右的地震，三年五年间就会发生一次，所以大家也见怪不惊，而且地震来的快去得也快，没有导致太大的损害，大体来说总算是虚惊一场，当然，那也是相对而言，本市唯一的综合大学，因为处在此次地震的阵中，整个大学十七栋教学楼和科研楼全部塌陷成废墟，师生死难过半，闻讯赶来的学生家长哭声如雷，泪流成河，有极其激愤的个别家长甚至冲进市政府旁边的地震局咱们砸玻璃，大骂地震局的老少爷们儿都是吃干饭的衣冠禽兽，这么大的震灾居然事先一点迹象都没有侦测到。

地震局的爷台们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今次的地震来的太奇怪，本市自1900年以来，有记录发生的大小数十次地震，每次均有明显的征兆，比如井水发浑，比如家禽反常离家出走，又比如野生动物集体搬家，海鸟惶惶不可终日，可是这一次却一点迹象都没有，地震仪感觉不到地底有任何异常的光波和熔热，就在上星期，地震局的光头大胖子局长向市政府做本市防震工作汇报的时候，末尾一句话用的还非常的抒情：我们脚下这片土地虽然不够坚实，但却是稳固的，大量的地热在过去二十年共计十五次里氏六级地震和数百次小地震中已经释放干净，我敢肯定，至少在未来的五年内，我市将不可能发生里氏五级以上的地震。

结果呢，报告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档案室里还没放热和，里氏六级地震发生了。

这一耳光扇的那叫一个干脆利索。

大胖子局长站在十七楼他的局长办公室里，看着四四方方的停车场挤满了泪流满面义愤填膺的学生家长和学校附近受灾群众，各个狂乱好似要吃人，忍不住抓了抓光秃秃的头顶，心里破口大骂奶奶个熊猫儿的，个天王老爷不讲道理，今天已经是九月二十，老子月底就退休了，你怎么就不能再熬多十天震呢？

周密正在出差，距离困守文物鉴赏中心的旺财有三百多里，等他得到消息面如土色的赶回本市，地震已经结束，学校门口有一大片操场，围着铁丝网，救援部队从塌陷的废墟中不断地扒出死难学生的尸身，送到操场上搁置起来，每出来一具尸身，人群中就会爆发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我的儿子（女儿）！”

周密面色苍白，浑身冰凉，一颗心提到嗓子眼儿上，他站在操场入口的最边上，十指插在铁丝网眼里边勒出了血，说不出心中是惊恐还是绝望，旺财，我可怜的旺财，你现在在哪里？

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打旺财的手机，拼命的打，每次电话都是接通了的，但是没有人听，他安慰自己，如果旺财已经被埋藏在地下，那么手机是不可能有信号的，现在手机既然能够接通，就说明她还活着，她安全的很。

可是如果她是安全的，又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

她是不是受伤了？

一想到自己一点一点捏大的小人儿这会儿也许正躺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痛苦呻吟奄奄一息，自己却一点忙也帮不上，周密就心如刀绞。

到天黑的时候所有倒塌的教学楼和办公楼都宣告清理完成，通过紧张的名单比对，学校正式确定今次地震失踪人口，一共是有七十五名，旺财的名字赫然在列。

周密获知这结果，承受不住打击，眼前一黑，当场昏厥过去，负责救援指挥的公安局局长老林和他关系一想要好，见状慌忙扑上来接住他瘫软的身体，用力掐他人中，“老周，老周你要振作，旺财是失踪不是死亡，你现在倒下去她可就真的是没救了。”

周密悠悠睁开眼，看着苍茫夜空，伤心的说道：“老林，我的孩子，她决定要回到天上去了么？”

老林扇了他一耳光，斩钉截铁地说道：“说什么傻话，仙人下凡，那都是要吃苦受罪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才有可能回去的，旺财从小被你宠得无法无天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什么苦头都还没吃，怎么可能回得去，再说她小时候在老子身上撒尿，这笔账我都还没跟她计算，哪会轻易让她走，你放心，老子亲自出马，带弟兄们再把学校各处地毯式搜索一遍，不弄出个结果来绝不收工。”

周密受他感染，也生出勇气，挣扎站起身，“我和你们一起。”

老林见他身形单薄，腰身佝偻，神色疲惫，很想要劝他回去休息等消息，但是转念又放弃，他和周密是二十多年的至交，他看着旺财长大，明白旺财对周密而言，意味着什么。

她是他的全部，唯一和仅有。

“行。”

他顺手从地上捞过一顶安全帽，扣在周密头上，两人沉默注视彼此，然后给对方一个艰难的笑容，“走吧。”

周密深吸口气，跟在老林身后，直奔学校的办公楼，根据旺财宿舍的看楼阿姨提供的线索，此次地震中失踪的考古系张教授和考古系学生周荃如果还活着，应该都被困在学校办公楼考古系文物鉴赏中心。

走到半路上手机响了，他心头大震，以为是旺财，抖着手把手机摸出来看，却又失望，来电的人是张剑之。

“周叔，我听说家里地震了，阵中在旺财学校里？”

周密定了定神，“是。”

张剑之屏住呼吸，又是紧张又是不安的问道：“旺财那会儿是在家还是在学校？”

周密镇静心神，“在学校。”

张剑之脑中轰的一声响，几乎站立不稳，“她，她……”

突然绝望的说不出话，脑子里空空荡荡的，翻来覆去的只想一个问题，朱雀，我是不是又错过了？我是不是又错过了？

周密打起精神，“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她的尸身，学校宣告她是失踪，你要不要回来一起搜索？”


  第十八章 宿命之夭

到天亮的时候，老林正式宣告放弃，搜索队把整个学校倒塌的楼房每一寸都翻过了，但是没有看到旺财，运用移动卫星勘测她的手机，最后是在宿舍楼找到，但是同室的舍友都说了，她不在宿舍里。

周密疲累交加，遭受不住打击晕厥，张剑之也摇摇欲坠，却不敢倒下，他咬紧牙关把周密送到医院，跑前跑后安顿妥当，随后给远在东北的张柬之打电话。

“柬之，你帮帮我，旺财她不见了。”

张柬之的灵魂如今栖居在一具叫做宋成朗的十二岁少年身体内，他对这具肉身的控制尚未娴熟，从前的诸多神能没有办法施展，实在觉得爱莫能助。

“不是我不帮你，我现在这具身体年纪尚幼，我不能轻易动用它的潜能，否则日后会有不可测的天报。”

张剑之低声哀求，“恳求你帮忙，除了你我再也想不出第二个能帮上忙的人了。”他心中酸楚难言，一生中，这是他第一次低下高贵的头颅去哀求一个人。

张柬之犹豫着没做声，半饷说道：“如果旺财已经死于地震……”

张剑之咬紧牙关，“死要见尸。”

张柬之想了想，“好，我请伏羲术给你算一卦，看看她的生死，你等我消息。”

“好。”

张剑之挂断电话，一屁股坐在医院外边的石头凳子上，抖着手从上衣口袋摸出香烟，试了好几次都没点燃，气的扔在地上狠狠踩了两脚，两手蒙住脸，无声的痛哭。

泪水一点一滴从指缝里边渗透出来，他悲哀的想，旺财今年十八岁，以当下的标准，刚刚成年，宿命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安排的？朱雀十世早夭的命运不是已经终结了么？

朱雀死后以龙虎天师的灵牌转世，因为天师生前作恶，逆转乾坤，注定要遭受十世早夭的宿命，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旺财之前的一千五百年里，朱雀明明已经转足了十世，而且每一世都没能活过十四岁，属于她的噩运早在一九三五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已经由张剑之亲手用丝带结束了。

那一世的朱雀是大军阀的私生女，虽然十分得宠，但是生来带有心律不齐症，稍稍紧张就会呼吸急促昏厥，饶是如此，她土匪出身的军阀父亲却格外的宠爱她，到哪儿都带着她，等她年十三岁上，甚至还为她定了一门婚事，对方是大军阀的副官，不仅长相好，性情习性也无一不好，对朱雀也甚是倾心，张剑之每夜都在窗台外的大树上坐着，看着他进出朱雀的房间，与她言笑晏晏的交谈，心里真是说不出有多么嫉妒，不过他也不慌张，这男人和朱雀过去九世的男人一样，最终都只能担个虚名，朱雀等不到和他成亲就会离开人世。

这种有点怪异的安心一直持续到朱雀十四岁生辰的前一天晚上，那天夜里张剑之照旧坐在大树顶上，看着那个英俊的戎装男人带着满满一大捧的玫瑰花进到朱雀的房间，他看着他摘下白手套，单膝跪在朱雀面前，诚恳的向她求婚。

张剑之轻声冷笑，不无快活的想，求吧，你只管求，你老兄也就只有今夜这点时间了，今夜朱雀入睡之后，她就再也不会醒过来。而此后我也可以度身成人，良心说，一千多年幽魂生涯，可真是厌倦啊。

他才这么想着，就听到朱雀说：“我不能答应你，我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死掉，我不忍你将来为着我的缘故伤心。”

男人却笑，信心满满又志在必得，对朱雀说道：“你别担心，我舅父是云锦山的龙虎天师，我请他看过你的八字，他说了你只得十四岁的寿命，但是不要紧，我有九十五岁寿辰。”

朱雀愣住，“所以？”

男人柔情款款握着她的手，“我已经请他将我剩余的一半寿辰三十五年光阴折给了你。”

张剑之惊得从树顶掉下来，有一刹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男人他刚刚说什么？

朱雀显然也很吃惊，“你说什么？”

男人热切看着她，激动的解释：“我知道这件事有些怪力乱神，但是……”

但是什么张剑之已经没有心思再听下去，他脑中轰隆隆的作响，是啊，龙虎天师可以逆转乾坤改变一个人的宿命，为什么我没有想到呢？朱雀平凡的人生不就是因为袁克己请了身为龙虎天师的哥哥袁真人做法，逆转乾坤才改变的么？更何况袁克己还不止一次告诉他，龙虎天师一脉，天生具有逆转乾坤的潜质，只要修为足够高深，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不过是举手投足之间的事。

为什么我就没有想到用这男人的方法，找一个龙虎天师来改变朱雀十世早夭的命格呢？

朱雀惊喜交集，“是真的吗？”

男人用力的点头，“是，天师说了，冥司负责勾魂的使者今夜就回来，但如果你不入睡，他就不能靠近你的身体，只要能够熬到明天早晨七时，你出生的那一刻，过后的三十五年之内，他都不敢再来找你。”

张剑之越听越是心惊，不错，确实如此，那位天师说的很准。

朱雀欢喜的笑，“好，好，我不睡。”

张剑之呆住了，她不睡？

他低下头，她不睡，她说她不睡。

那是怎么一种遭人遗弃的伤痛？

那个女人，她不声不响丢下他，自顾自的死了，她走的倒是痛快，全不顾念在她身后的自己，且不说在生时候那些估计的岁月，死后的千多年中，因为惧怕转生会遗忘从前的旧事，也因为惧怕生而为人必不可少的父母兄弟叔侄关系会束缚自己搜索她的脚步，他忍耐着身为幽魂必须忍受的无休无止阴冷黯淡的时光，白天躲在潮湿的墓地深处，夜里在人烟居处的边缘徘徊，看着远处人间温暖的灯火，他到底沉默的流过多少泪？

流浪的途中他也曾遇到跟他有着相似念想的幽魂，人家劝他，你大可找个僻静的地下沉睡千年，等她转完十世之后再来找她，这样岂非省事很多？

他当然知道这样可以省事很多，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他做不到。

虽然明知道她每一世生命都极其短暂，快乐或者痛苦都是一时的，然而还是担心她受苦，还是想要竭尽全力守在她身边，尽可能多的给她快乐，让她在人世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干净甜美，哪怕她很有可能一出生尚未来得及过上襁褓就会夭折。

漫长的一千五百年等待的、忧心的、不可抗拒不可控制的岁月里，他遭遇过多少次冥界朔风的侵袭，又有多少次险险就烟消云散，男人也会惊恐不安，会彷徨无助……

张剑之轻轻的发抖，说不清心中是悲愤还是凄苦，朱雀，我为着你的缘故，忍受那么多的辛苦，好不容易等到你宿世的噩运终结，现在你却告诉我，你要抛弃我跟着别人再过三十五年快乐生活？

我怎么能忍受？我怎么能忍受？

朱雀正和男人在房内低声调笑，张剑之额间青筋爆射，他悄无声息附身在朱雀贴身奶娘身上，在那天夜里，趁着伺候她洗身的机会，有丝带勒死了她。

他一直看着她的魂魄跟着无常判官进到冥司大殿，这才放心。

朱雀十世早夭的宿命，至此明明白白应该是终结的了，他翻看过她下一世的投生记录，知道她会生在周密家里，成为张海路的女儿，最为重要的是，她的生死薄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十世早夭女转世，一生坦途好运，六亲和睦共处，财运亨通，夫妻和美，寿元八十七，无疾而终。

张剑之一圈砸在石凳上，第一千次的咒骂，顺天也不对，逆天也不对，妈的宿命究竟是怎样的？到底是哪里错了，怎么会突然多出这么个劫数？


  第十九章 变生肘腋

朱雀回城的第二天，袁克己就跟来了。

本来他身子还没有大好，朱雀妈妈和爸爸商议，先留他在镇上住着，顺便寻访他的家人，可是袁克己却不肯，坚持要和朱雀回城，三人好说歹说勉强让他留下，结果不到一天，他还是跟来了。

朱雀在三中读书，从学校教学楼出来，有一大片榕树，枝叶茂盛，夏天的时候格外凉爽，傍晚下课回家，走在榕树底下抬头看天边的夕阳，仿佛也是格外的美，所以这天朱雀背着一个几乎把她肩膀压垮的沉重书包从教学楼出来，迎面看着袁克己穿着雪白衬衫，米色的长裤，清俊瘦削的身影，苍白如雪的面容，清爽干净的笑容，衬着浓绿的几乎要溢出来的树阴和绮丽如雪的晚霞，登时就呆住了，那是怎样一种诡异得惊心动魄的美态啊……

旁边一同出来的同班好友丹妮是公认的班花，饶是她一向自诩见多识广，这会儿也看傻了眼，喃喃自语道：“他是谁，他是从哪儿来的，我要是能认识他，下次模考掉十个排名我也愿意。”

袁克己看到了朱雀，高兴的冲她招手，“朱雀。”

丹妮眼珠瞪得溜圆，“麻雀，你认识他？”

朱雀也有些吃惊，不明白袁克己怎么会找来这里，“是，他叫袁克己，上星期在河里溺水，妈妈救下来，就住在我家。”

丹妮两眼发光，一把揪住朱雀，“告诉我，告诉他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女朋友？家是哪儿的？”

朱雀干笑，“我不晓得，我没问他。”

丹妮气得笑出来，一指头点在朱雀的额头上，“你就是个书呆子，读书读傻了，像袁克己这种人，我们一辈子可能都遇不到第二个了。”

朱雀老实的摸了摸头，“我要考大学，不能瞎想，妈妈说了，如果我考不上大学就揍死我。”

丹妮喜滋滋道：“行行，你考大学去吧，这个哥哥归我了。”

她拨了拨头发，又掏出小镜子来看，确定脸上光彩照人，就是唇蜜好似掉了一点，正准备不上，眼角余光扫到袁克己大步流星的走过来，又改变了主意，飞快把小镜子放进书包里，侧仰着头，把她自认为最美丽的左边脸颊三分之二处自然而然的露出来。

年轻少女脸颊晶莹剔透，皮肤雪白细腻又充满青春活力，就不信袁克己他不多看一眼。

可是袁克己这是没有多看一眼，径直走到朱雀跟前，伸手拿走她肩膀上的大书包，微微皱眉，“你每天背这么多书上学？”

朱雀点头道：“是啊。”

袁克己心疼的摸了摸她溜尖的下巴，“以后我送你上下学，不要你背这么重的书包。”

丹妮在旁边跺脚，这个好看的哥哥什么都好，就是眼力不如人，良心说朱雀那长相，顶多算是清秀，她甚至还是个长马脸，实在要打分不过是皮肤好一点，不长痘痘，站在自己旁边从来都是绿叶子一片，今天怎么反客为主做成红花了？

她眼珠转动，这个袁克己哥哥该不会是看上了麻雀了吧？

就这一愣神的功夫，那哥哥提了朱雀的书包，伸手揽着她肩膀，已经走出三步远，小人儿终于忍耐不住，娇声清了清嗓子，“朱雀，你晚上要来上自习么？”

朱雀回过头，笑着说道：“要的。”

丹妮笑眯眯的说道：“好，今天的数学作业好难啊，我们要不要去陈林家里写？”

朱雀想也不想说道：“好。”

丹妮歪着头笑道：“那行，我这就给陈林打电话。”

袁克己愣了片刻，“陈林是谁？”

朱雀顺口说道：“我们的数学课代表，数学成绩很好。”

丹妮贼恁兮兮的补充一句，“也是我们全年级四大美男之一，和朱雀关系很要好。”暗想我点出这一层，袁哥哥要是真看上了麻雀，就不信今天晚上不跟来。

果然，袁克己说道：“我晚上和你一起去。”

朱雀无奈了，“去到是没问题，不过我们做功课的时候你做什么？”

袁克己笑道：“你不用理睬我，做你的功课就行了。”

朱雀摸不清楚他心里想法，只得说道：“好吧。”

丹妮在旁边笑眯眯的，袁克己看在眼里，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不舒服。

那个叫做陈林的人，肯定有问题。

袁克己猜对了。

陈林家里很有钱，住在离学校很远的半山别墅里，他从来不到学校上晚自习，不过他读书也确实非常有天分，朱雀这一班普通资质的学生念书念得死去活来也考不进前十名，他很轻松就长期稳居前五名，但是厉害归厉害，陈林的性格却十分谦和，每每有同学请教他问题，从来是知无不言，半点也不藏私。朱雀发自内心的崇拜那些智商高又懂得为人处事的人，对于陈林，也很有些少女的小心思，这一点她自以为是隐藏的很好，不过老友丹妮从幼儿园开始就在男生女生暧昧事上打滚，早把她想法看得一清二楚，只是怜惜她脸皮薄，一直没有点破。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得知朱雀晚上要去陈林家里做功课，却表示反对，“我今天发现克己懂得很多，数学尤其好，要不就别去了让袁哥哥辅导也是一样。”

朱雀为难了，“已经和丹妮还有陈林说好了，半途不去他们会等。”

“我回单位打电话去陈家，就说你吃坏了肚子，不能去了。”

袁克己疑惑道：“怎么不在家里打电话？”

朱雀解释道：“我家里没电话。”

袁克己哦了声，是了，一九九六年的中国，电话还是个奢侈品，没有像两千零五年那样，走进寻常百姓家。

妈妈知道朱雀爱学习，又说道：“你算一算，陈林家距离咱家有大半个市区，坐公车来回至少要一小时，可能都还不够，你要把这一小时时间拿来看书，那得记住多少内容啊，而且袁哥哥又不是不能辅导你。”

朱雀想想也有道理，就没再坚持，“好吧。”

事情定下来，妈妈又吃了两口饭，丢下碗筷出门，朱雀喝完每天必喝的补脑汤，回房间写作业区，袁克己把饭桌和厨房收拾干净，轻手轻脚进到朱雀房间，就见小孩正埋头写作业，他安静坐在小孩旁边的布沙发上，看着她秀丽的剪影出神，莫名的泪盈于睫。

假使我此后一生都可这样安静注视她，我情愿用我的所有来交换……

朱雀揉了揉眼睛，把手上卷子写完，伸展个懒腰，发现旁边笑容酸楚的袁克己，奇道：“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不知道？”

袁克己如梦方醒，赶紧眨动眼珠，将眼眶泪水逼回去，笑着说道：“一小会儿，你写作业写得很认真，没发现，有没有不会做的题目，说来我听听看。”

朱雀老实的点头，把卷子最后一道大题拿给袁克己看，那里留着空白。

“我写不来最后一题。”

说完叹口气，“我真是笨，这道题目类型上次陈林有和我说过，但是我忘记了。”

袁克己眼中波光闪动，想起妈妈反对她上陈林家，不知道是为什么？

“妈妈是不是很不喜欢陈林？”

朱雀点头道：“恩。”

他坐到朱雀书桌旁边，顺手拿过一张纸，开始分析题目，以他少年天才的智商，高中三年级的题目，实在是不算什么，然而看到朱雀苦恼的样子，却也舍不得三下两下就把题目做出来让她难堪。

“为什么？”

朱雀专注的看着袁克己一行一行列条件，她发现袁克己做题非常有条理，看起来错综复杂的压轴题，经过他抽丝剥茧一般分析，最后的数学关系通常都会很简单。

“陈林是他爸爸二婚生的孩子。”

袁克己失笑，“就为这个？”手上却不停分解题目。

朱雀眼光只跟着袁克己的手转动，惊叹之余甚至还忍不住赞赏，他的手指好长啊，握着笔的姿势真是好看。

“陈林的爸爸年轻的时候在乡下是有老婆的，还生了个女儿，叫陈芙蓉，后来他爸爸调到我们市财政局做科长，陈林的妈妈是局长的女儿。”

袁克己了然，“于是他就和乡下的老婆离婚，娶了局长的女儿？”

“对，所以妈妈很不喜欢他们一家人，说他们不恋旧，薄情。”

袁克己微笑，“知道了。”

他顿了顿，突然发现有个地方不对。

“你说陈林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她叫什么名字？”

朱雀心不在焉答道：“听陈林说，仿佛是叫陈芙蓉。”天哪，袁克己真是个天才，就三两下功夫，题目做出来了！

袁克己心口控制不住的惊跳，陈芙蓉，周密早年过世的爱人，不就是叫陈芙蓉么？

那年他剥离了朱雀的皮肤，激怒周密和张剑之，两人动用一切关系和资源，甚至出动国际刑警，不死不休的追杀他，他逃得辛苦之际，期间也曾经通过自己的网络追查周密和张剑之的背景，希望找到他们弱点予以反击，但结果是一无所获，关于周密的记载，外间流通的消息只有一个，就是他曾经结过婚，妻子名叫陈芙蓉，因为替周密顶罪，死于狱中。

那个陈芙蓉，是不是这个陈芙蓉？

他定了定神，“陈林的姐姐陈芙蓉，现在多大年纪，在干什么？”

朱雀说道：“她已经死了。”

袁克己暗自松了口气，丝的好，一了百了。

可是朱雀紧接着又说道：“她爱人特别长情，每年都会不远千里的去看她，给她扫墓。”

袁克己一颗心开始往下沉，不错，当年他得到的消息显示，周密确实是个非常常情的人，每年都会回家给早逝的妻子扫墓，这样看来，此陈芙蓉确实是彼陈芙蓉无疑了。不过这也无妨，印象中陈芙蓉的故乡和朱雀的故乡相去千里，周密不可能会跑来这里，他不可能有机会认识朱雀。

“去年陈芙蓉的妈妈也死了，陈林的爸爸良心发现，把她们两人的墓地迁来东区的公墓，说是怕老家的人疏于照顾，让往生者地下受苦。”

袁克己一颗心落到了谷底，陈芙蓉的墓地迁来了本市，周密岂非也会跟来？

他深吸口气，一再提醒自己不可慌张，要沉着，朱雀今世命运本身的安排是怎样的都无所谓，他既然因缘际会回到从前，势必一切都要照着他的想法来！

“朱雀，你不必参加高考了，我带你出国读书吧。”

“啊？！”


  第二十章 砚却鬼头

妈妈从单位打过电话回来，听到袁克己的提议，也和朱雀一样呆住了。

“出国？”

袁克己用力点头，“对。”

妈妈果断的摇头，“不行。”

“为什么？”

“太麻烦了，而且根本不知道流程该怎么走。”

袁克己急忙道：“这个不是问题，交给我来办。”

妈妈还是摇头，“那样也不行。”

“为什么？”

妈妈淡淡说道：“儿行千里母担忧，我就她这么一个小孩，也从来没指望过她出息，所以宁可她烂在国内，也不让她离我远远的。”

袁克己无言，沮丧之余，多少也觉着自己有些窝囊，只不过是听到周密一个名字，就骇成了惊弓之鸟，孬种的想要不战而逃，他定了定神，迅速镇定下来，该来的总是要来的，躲避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且按照朱雀命盘的安排，至少在她大学毕业之前都是不可能遇到周密的，也就是说，我至少还有四年的时间来布局，改变她的命运。

他安慰自己，不要慌张，要冷静，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千万不可自乱阵脚。

妈妈见袁克己没做声，以为是因为她回绝袁克己提议过于干脆，伤到了他的自尊心，遂歉然道：“克己，你没有生气吧？”

袁克己勉强笑道：“没有。”

妈妈苦笑，“我知道你安排小孩出国，也是为着她好，我很承你的情。”

袁克己没做声。

朱雀眨眨眼，很懂事的转开话题，“妈妈，我发现袁哥哥确实好厉害，我写不来的作业他都会做。”

袁克己微笑。

妈妈也顺势笑道：“我就说嘛，克己是个好家教。”

她想起件事，笑着试探袁克己，“克己，关于你自己的来历，你可有想起什么来了没？”

袁克己兀自盘算着周密的事，心不在焉道：“想起来一些了，我确实不是本地人，在本地没有亲戚。”

妈妈打了个突，迟疑了阵，说道：“你知道自己家在哪儿了？”

袁克己愣了片刻，“我家在哪儿？”他沉吟了阵，“我还没想起来。”

妈妈大松口气，“这就好，你放心在我家住下，慢慢回忆，不着急的。”听起来竟是有些欢喜。

这是有原因的，朱雀自上学以来，成绩一直是不好不坏，中中平平，照现在的水平，考个普通大学固然是没问题，要上好大学却是吃力的，当然，如果家里有个不需要还钱的万能家教辅导她功课，情况又另当别论。

袁克己微笑，见妈妈眼珠乱转，在自己和朱雀身上打转，多少也猜到她的打算，“这怎么好意思？”

妈妈连忙笑道：“家里客房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千万不要觉得不好意思，住多久都没关系。”

袁克己顺水推舟，笑道：“那我就打扰了。”

妈妈高兴之极，赶紧翻箱倒柜，拿出新毛巾新被褥，把客房重新收拾布置过，笑眯眯的说道：“我们地方小，又脏污不堪，也不亮堂，委屈你了。”

其实客房很大，窗明几净，地上液擦拭得光可照人，妈妈虽然稍微有些爱斤斤计较爱贪小便宜，却是个非常勤劳的主妇，和朱雀的懒散完全不同。

成年以后的朱雀大学毕业，在周密的公司工作，收入稳定，独自租了房子一个人住，期间妈妈每次来之前朱雀都会先打扫一遍屋子，虽然比不上妈妈的手笔干净，不仔细看边角也还是过得去的。

由此妈妈对家居环境的挑剔可见一斑。

这天晚上袁克己躺在客房的大床上，想到隔壁房间的朱雀，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最后终于忍耐不住，悄无声息的爬起身，光着脚打开房门，打算去朱雀房间一游。

有妈妈在旁边睡着，他也没有胆子做坏事，就是想看看朱雀睡着的时候是何种神情。

从认识朱雀开始，到她服毒自尽为止，他见过她哭，见过她笑，见过她惊恐慌乱，也见过她安若磐石，见过她挣扎，见过她坦然，独独没有见过她沉睡时候的模样。

今天他打算补足这个小小的遗憾。

可是他刚刚才打开门，就呆住了。

厨房的门口，那个让他一晚上辗转反侧的小姑娘，这会儿正开着冰箱，探头探脑的在找东西吃，因为怕吵着人她没有开灯，只有冰箱里边一点桔色灯光泄漏出来，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她半边脸颊温润如玉，身上一件小可爱画着两只毛茸茸的小鸡仔，大半个腰身露在外边纤秀有力的长腿，脚丫上套一双小小的塑料凉鞋。

袁克己吞了吞口水，心口某个敏锐又柔软的位子好像有一根轻浮的羽毛在来回挠动，让他脸上一阵一阵的发烧。

“怎么没有吃的了呢，晚上明明剩下好多饭的。”

袁克己轻轻咳了声，“隔夜饭吃了对身体不好，所以我自作主张倒了。”

朱雀啊的叫了声，抬头看到客房门口的袁克己，干笑了两声，“我吵到你了？”

袁克己却笑，“没有，我本来也还没睡着。”

他深吸口气，尽量装作没有看到朱雀半壁雪白柔软的腰身和一双长腿，还有小鸡仔包裹下那两团小小的、蓓蕾一般微微凸起的浑圆，只将目光定在她头顶，“是不是饿了，我做面条给你吃。”

朱雀眼睛灿亮，“好。”

袁克己已挽起袖子，他在国外研究所读书的时候，从来是自己动手操持三餐，天长日久，虽然不敢说能做出绝顶好菜，寻常的家常便饭还是难不倒他的。

朱雀坐在小厨房的玻璃方桌旁边，就见袁克己打开抽油烟机顶上的小灯，关上厨房的门，熟练的倒了菜油入锅，从冰箱摸出一节葱花和两只鸡蛋，先把葱花切碎下锅干煸，在打碎两只鸡蛋放进玻璃碗，下了味精和盐，微微调过味道，等葱花有了香味后倒下锅，翻炒几下，用锅铲挑了一小片，递给旁边的朱雀，“吃吃看。”

黄橙橙的鸡蛋鲜香滑嫩，朱雀尝了一口，没看眼笑道：“比妈妈炒的还要好吃。”

袁克己只是笑，加了一小葫芦瓢的清水到锅子里边，盖上锅盖，加大火苗，顺手打开冰箱，问朱雀道：“你想在鸡蛋挂面里边加什么？”

等了片刻不见她回答，回头搜寻，却发现小人儿用一只手托着腮帮正在凝视他，嘴角微微张开着，不能控制的傻笑。

他忍不住笑出来，手臂伸过方桌，用手背拍拍她的面颊，“傻孩子，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

朱雀如梦方醒，“啊？什么？”

袁克己笑了笑，细长双眼狡黠的眨动，“你刚刚看着我流口水，我有那么好吃？”

“啊？！”

朱雀脸上绯红一片，简直要烧起来，吃吃道：“我我，我没有……”

心下却知道自己是有的，这这，这真是太丢人了，她在也坐不住，当场就想一头鼠窜回自家房间钻进被窝尖叫，袁克己却又挡在门口不给她走，一时羞愧的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藏千年。

袁克己莞尔，知她脸皮薄，也不忍再取笑她，笑着说道：“开玩笑呢，我刚刚问你，想在挂面里边加什么材料？”

朱雀一颗头颅几乎要低到胸前，声音比蚊子更微弱，“随，随便。”

袁克己泰然自若的笑，极其愉快的埋头在冰箱里边翻动食材，“那好，我给你两片青菜，一个西红柿，好么？”

朱雀满脑子都是浆糊，压根儿没听清楚袁克己说什么，耳边只接收到最后一个问号，条件发射答一句，“好。”

袁克己拣了只小小的西红柿和两片青菜叶子，关上冰箱，见朱雀拼命的收缩小身子，虽然头颅低垂，看不到脸，但是露在外边的耳朵却通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一早出卖她的羞愧和窘迫，想到她这样的羞恼都是因为垂涎自己被发现所导致，忍不住好一阵心花怒放，“脸皮真是薄……”

朱雀只道他在问话，“什么？”

袁克己轻声发笑，“没什么，”也舍不得在逗弄她，瞟到她颈项上一只细细红线系住个东西，垂到小可爱里边，忍不住问道，“你脖子上戴的是什么？”

朱雀愣住，见袁克己倾身过来看，忙不迭的一把扯下来脖子上的物品递给他，身子往后仰得几乎要跌倒下，“是，是护身符，一个鬼头像，奶奶托人做给我的。”

袁克己怔了怔，随后想起来，是了，朱雀身上确实有一个鬼头护身符，从小带到大。

锅子里边坐的水咕嘟咕嘟的响，袁克己把西红柿切成片下锅，放了一小束面条，拉开碗柜找到一只小小的黑瓷海碗，“知道了，我手上不得闲，就不看了，你自己收起来吧，洗洗手，准备吃面。”

朱雀哦了声，把护身符重新挂到脖子上，但就在这个时候，护身符红绳末端的结子却突然松懈开，鬼头像刺溜一声，顺势落在厨房的地板上，发出砰的清脆声响。

袁克己疑惑的看向地下，“什么东西掉地上了？”

朱雀呆若木鸡，脸色血色全无，牙齿打颤，却说不出话。

袁克己情知事情有异，赶紧熄了火，轻轻拍打小孩的脸，关切的问道：“怎么了？”

朱雀身子轻轻发抖，那模样仿佛是见到了鬼，“每次鬼头像无端掉到地上，有人就会死。”

袁克己心下一沉，将朱雀抱在怀里，“不怕，有我在，没事的。”

朱雀眼睛发直，拼命往袁克己怀里钻，袁克己用力抱紧她，只觉她裸露在外的肌肤冰凉，呼出的气息也凉沁沁的，不由得着慌，急急将她拦腰抱起来，放到客房的床上，拉了被子盖住她，“朱雀，你哪里不舒服？”

朱雀面如金纸，眼皮好似有千金重，“我冷，我想睡觉。”



  第二一章 夜半歌声

袁克己背后的冷汗涔涔滚落，朱雀她本身就是在睡梦中去世的啊。

他来不及细想，一耳光狠狠扇在朱雀脸上，将她纤细的身子提起来，用力摇晃，“别睡，我不准你睡。”

朱雀给他打的一激灵，突然清醒过来，看着袁克己冷汗淋漓又惶惶不安的脸，茫然问道：“怎么了？”

这当口妈妈在隔壁房间听到动静，也披衣穿鞋赶过来看，见袁克己揪着朱雀的胸襟将她提得老高，慌忙说道：“克己你不要激动，孩子大了，做错事可以教育，别动手打人。”

袁克己哭笑不得，轻轻将朱雀放下来，一屁股颓然坐在地上，莫名的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惊恐和欢喜，“我没有要打她，是她刚刚在厨房掉了护身符……”

他话还没说完，妈妈已经了然的接口过去，“我知道了，每次只要那个护身符掉到地上，就准没好事发生。”

袁克己失魂落魄，“她说只要护身符掉到地上，就会有人去世。”

妈妈点头道：“是，屡试不爽，且每次孩子都会睡上老半天，不管人怎么踢腾她都不动弹，也没有心跳，开头几次我和她爸爸都吓得不轻，可是后来发现只要时候一到，她就会自动醒过来，也没什么后遗症，慢慢的就习惯了。”

朱雀摸了摸红肿的脸颊，委屈又哀怨的说道：“耳光扇得我好疼。”

妈妈忍不住的笑，打开冰箱拿了冰块用纱布包裹好，贴在她脸上，“这还算好的了，你五岁那年第一次昏厥，我和你爸朝你前前后后打了二十多个耳光，几乎把你打成个猪头，到后来还准备送医院电击急救。”

朱雀干笑了两声，沁凉的冰块贴在火辣的脸上，登时舒爽很多，也就不再抱怨。

袁克己定了定神，从地上站起来，满是愧疚的说道：“对不住你。”

妈妈却笑，看着袁克己的模样意味深长，这个来历不明但是气质不凡的年轻人，他对小孩着实是有心呢……

“好了，时候也差不多了，早些睡觉，明天还要上学。”

朱雀哦了声，“妈妈晚安，”又对袁克己眯眯一笑，“袁哥哥晚安。”

袁克己迟疑了阵，问妈妈道：“阿姨，我可不可以睡在朱雀房间里？”

朱雀和妈妈都傻了眼，“啊？！”

袁克己赶紧高举双手，“我没有别的想法，就是不放心，担心她有异样，妈妈要是不放心，可以将我双手捆起来。”

妈妈想了想，笑着说道：“这样，你和小孩今天就睡客厅吧。”客厅四面开阔，稍微有点动静就听得一清二楚的。

袁克己点头如捣蒜，“好，好的。”

朱雀不满，嘟着嘴，“客厅有蚊子。”

袁克己笑道：“不怕的，我是B型血，最得蚊子的欢心，有我在保管它们没工夫搭理你。”

朱雀噗哧一声笑出来，倒也没在反对。

两人快手快脚，拉开沙发，搬动被褥小毯，很快做成两个单人小床，平行放着，中间搁一张玻璃茶几，妈妈审视了中间的距离，表示满意，遂熄灭客厅灯火，打了个呵欠，“睡觉。”

等妈妈关上房间门，小客厅里边只剩小少女朱雀和老男人袁克己，面面相觑，两双亮晶晶的大眼在黑暗中熠熠生光（我怎么感觉好像在写饿狼？），半饷袁克己清了清喉咙，低声说道：“朱雀，我们来聊天吧。”

朱雀折腾半晚上，也是睡意全无，闻言低声说道：“好，不过可不能大声，妈妈听到会不答应的。”

袁克己低沉的笑，“好。”

“想聊什么？”

袁克己想了想，问道：“你怕鬼么？”

朱雀打了个寒战，勉强笑道：“可别瞎说，大半夜的很吓人呢。”

袁克己失口笑出来，“是了，我想起来了，你怕鬼。”

朱雀愣住，“这个我没告诉过你呢，你以前认识我？”

袁克己不慌不忙回复：“女孩子都怕鬼，我是想起这个来了。”

朱雀翻身平躺下，双手枕在脑后，不误憧憬又满怀期待的说道：“袁哥哥，再过五年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袁克己迟疑了阵，“你很想知道？”

朱雀用力的点头，“恩，谁不想知道未来的事呢？”

袁克己心下百味陈杂，对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管出了会神，慢慢说道：“如果我没有来找你，你应该会顺利考上S大的法律系，在大学里你是个勤奋又另类的孩子，说你勤奋，是因为你用功读书，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说你另类，是因为你看上个高年级的学长，不晓得为什么喜欢他得很，穷追猛打了好多年。”

朱雀窘迫得连笑都笑不出来了，结结巴巴道：“不，不会吧，我是很老实的，在学校里连男生都不敢多看。”

袁克己笑道：“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碰到喜欢的类型，等你遇到喜欢的类型，就是个标准的迫击炮。”

朱雀羞得满脸通红，“胡说，我才不是那样的人，”一拉被子盖住头，“我不跟你聊了，就知道编排人。”

袁克己笑了笑，很认真的问朱雀，“这样不好么，追求喜欢的人。”

朱雀蒙着被子瓮声瓮气的说道：“当然不好！人家会怎么讲……”

“你怕人家说三道四？”

“当然。“

“所以你很不喜欢自己落到那步田地？”

“那还用说？”

袁克己笑出来，“那就好。”如此我可以心安理得改变你的人生了。

“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被子蒙着头实在气闷，一分钟都不到小人儿到底还是探头出来，正好听到袁克己的提议，当下想也不想答应，“好。”

袁克己动了动手足，找个舒服的姿势躺好，低声唱到：“今日有幸得与君相识，何日能与君相知，天若有心，不笑我痴，君若有心，不负我意，从此你是我的相思，日月如梭为你织，从此你是我的牵挂，最怕风雨入梦时……”

那是朱雀哼过的一首老歌，旋律十分清淡，袁克己记忆惊人，听过一次后就记得很牢靠，彼时他还问她，“你这是唱给谁的？”

那个受尽千百折磨始终笑容甘甜的女人幽淡的望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黑暗中听到朱雀问道：“你这是唱给谁的？”

袁克己住了口，望着窗玻璃上天方射出的渺茫微光，暗沉沉的说道：“一个人，我爱极了的一个人。”

朱雀啊了一声，胸口好似有什么东西堵塞住，闷哄哄的喘不过气来。

袁克己原来是有爱人的。


  第二二章 鹿死谁手

第二天朱雀摸底考试，袁克己送她去学校，小孩一夜没睡好，坐在单车后座上连连打瞌睡，小小额头老是撞在袁克己后背，让他又是担忧又是好笑。

走到学校门口，迎面一个大操场，停着一辆异常威武的悍马越野车，让袁克己惊讶不已，这在一九九六年的中国内陆偏远城市龙江，实在是少见的很。

袁克己伸长腿蹬住地，提醒朱雀，“到学校了，醒醒。”

朱雀哦了声，迷迷糊糊背着书包从后座跳下来，见到那辆越野车，也呆住了，“陈林那个姐夫又来了。”

那一句话轻描淡写，听在袁克己的耳朵里却好似平地惊雷，“你说什么？！”

周密出现了？

命运的轮盘要启动了？

朱雀指着那辆耀武扬威的悍马，还没来得及说话，车子大门打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背着书包从车上下来，隔着半个操场也看不清楚他长相，不过朱雀适时的点出了他的名字，“那个是陈林，看样子他姐夫今年是提前来给他姐姐扫墓了。”

袁克己定住心神，不慌不忙抬起手腕，亮手表给朱雀看，笑着说道：“还差两分钟到七点，你再不跑今天早自习可就要迟到了。”

朱雀大叫一声，“哎呀，来不及了！”扛起书包飞也似的朝操场那边的教学大楼跑去。

叫陈林的小少年看见朱雀，叫了一声，朱雀也不敢回头看，只大声嚷嚷，“陈林你也赶紧了，今天班主任轮值点名，迟到的要罚跑操场。”

陈林哦了声，慢吞吞的跟在朱雀身后。

袁克己站得远远的看，朱雀今天穿一条及膝的小红裙子，露着小半条水萝卜般的小腿，奔跑之间裙摆翻飞，弹跳生资，着实是赏心悦目，陈林想必也是发现这一点，遂不紧不慢跟在跟在她身后，用心欣赏，其心可诛。

等一对男女一前一后钻进教学楼，袁克己才打算要走，瞟到那辆满面尘土但是仍然气焰嚣张的悍马车，一个古怪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突然很想知道，年轻时的周密是什么样子的？

他认识周密的时候其人已经将近四十岁，早就历练的为人心狠手辣，手段圆滑老练，将他整治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不得不甘拜下风，可是如果和年轻时的周密较量，自己有没有胜算？

这个念头甫自产生，就像一条毒蛇一样，盘旋在他心中挥之不去，驱使他推着车子走到悍马跟前，伸手敲了敲茶色的玻璃。

“喂。”

过了片刻功夫，玻璃缓缓摇下来，驾驶席上坐着一个年级约有三十上下的男人，身形看来很瘦削，穿一件黑衬衣，眼珠黑白分明，脸上略有风霜，眉疏目朗，轮廓清晰，依稀正式他记忆中周密的样子。

“有什么事？”

袁克己怔怔看着他，迟疑了阵，试探问道：“你认识我么？”

那人面无表情，“不认识。”

袁克己苦笑，心下莫名的有些凄惶，我在这个时空，当真是一个熟人也没有。

甚至我一生最大的两个敌人之一，也都不认识我。

那人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却也不关心，只慢慢摇上玻璃窗，发动车子准备要走，又听到陌生的男人说道：“我请你喝酒好不好？”

男人顿了顿，又摇下玻璃，就看见陌生的男人眨动黑瞳瞳的眼珠，平静的望着他，好像邀请的不是初次见面连姓名都不知道的路人甲，而是自己多年的好朋友。

“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袁克己摇头，认真的说道：“没有，我知道你不认识我，”他顿了顿，“我也不认识你，只是我恰好现在想喝酒，又恰好碰到你，所以顺口邀请，你若是答应就跟我一起去，若是不答应只管去做你的事，无妨的。”

那人扬了扬眉毛，“你叫什么名字？”

袁克己吞了吞口水，镇定的说道：“我姓袁，叫袁克己。”

那人深思的审视他一阵，打开后排车门，“上来吧，我姓周，周密。”

果然是周密！

袁克己把单车提上悍马后座箱锁起来，这才上车，坐到后排，周密等他关好车门，发动汽车，“你想去哪儿喝酒？”

袁克己沉沉看着周密的后颈，心不在焉道：“随便，哪儿都好。”

周密十分警觉，他自后视镜中看到袁克己神色，眼中波光闪烁，面上却不露声色，淡淡说道：“这当口正是早上，酒吧刚刚才关门，想要喝酒得找其他地方，”他顿了顿，“我有个好去处，就不知道你敢不敢跟？”

袁克己后背的汗毛微微倒竖起，“什么地方？”

周密森然轻笑，目光注视前方，一字字地说道：“东区公墓，怎么样？”

袁克己放在大腿两侧的拳头手紧握，“你要是敢去，我就敢跟。”

周密笑了笑，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将悍马开得几乎要飞出去，“我告诉你，坐在死人的碑林里边喝酒，到别有一番风味呢，你试过一次，必定终生难忘。”

袁克己没做声，按照朱雀所说的，高考现在全国实行统一机读阅卷，所有客观题全部采用填写机读卡的方式进行，为了确保涂卡的准确性，进入三年级后的每月一次摸底考试都要涂卡，所以出门之前他才刚刚替朱雀削了三只铅笔备用，事后顺手把铅笔刀放进了裤子口袋里。

他摸着那把铅笔刀，冷静的看着周密的后颈，提醒自己：这人很不好对付，所以不可轻易出手，一旦出手，务必要了断得干净利索！


  第二三章 时空卷轴

谁为我盛放亘古的烟火？谁在时空深处唱遥远的歌，直到最后一颗星子坠落？

东区的公墓是最近两年才修建成的，坐落在半山腰上，一溜的小盘山公路，歪歪斜斜的，也没有护栏，周密悍马车型又大，行起来当真是险象环生，饶是如此，车子两边的两个人却都异常的镇静。

“你怕不怕？”

“我不怕。”

“为什么？”
“我是死过不知多少次的人了，人死之后是怎么回事一清二楚，恐惧来源于未知，既然没有未知，也就无所谓恐惧。”

周密笑了笑，方向盘一打，轮胎和粗糙地面摩擦发出刺刺的声响，“不怕就好，你要是怕了，就没什么意思了。”

袁克己眼中波光不断，两颗瞳仁清净似秋水，“周先生从前来过这公墓？”

“没有，第一次来。”

“哦，是要给亲人扫墓？”

“嗯。”

“不知道是什么亲人？”

周密沉吟了阵，“我爱人。”

袁克己轻飘飘的笑，“对不起。”

周密没再做声，车子开到一片空地，旁边两间大铁皮屋子，半山的公墓历历在目，七月的阳光暴晒，袁克己拉开车门跳下来，只觉到处都是白花花的，鬼影森森，豆大的汗珠如流水一般顺着脸颊流到颈项，又从颈项渗到衣服，顷刻之间湿透半边衬衣。

周密停好车，熟么熟路去大铁皮屋子，不大功夫拎了只铁桶出来，另外还有些香蜡纸钱，加一挂鞭炮，“全中国的公墓管理处看起来都差不多，我要给妻子扫墓，你有没有兴趣跟同？”

“我跟。”

周密扯着嘴皮笑了笑，微微眯起眼，见袁克己满头大汗，面色苍白，顿了顿，关切的问道：“你是不是中暑了？”

袁克己镇定的笑，“没有。”

周密耸耸肩，“那就好。”

两人一前一后，顺着上山的小路，周密一边走一边细数，到第十四层的时候，向左走，横数第一百七十座，他把铁桶放到旁边，蹲下身，伸手细细抚摸墓碑上那年轻女子的遗像。

“芙蓉……”

墓碑上端正刻着：爱女陈芙蓉之墓。父陈耿立。

袁克己跟在周密旁边，手心紧紧拽着铅笔刀，此刻的周密颈项暴露在日光之下，全无防范，因为天气燥热，血液流动迅速，耳下的颈总动脉若隐若现，只需要一伸手，就可以准确切断那根支撑着这具身体的枢纽。

袁克己悄悄摸出铅笔刀，慢慢倾身上去，他很小心，站的位子刚刚好，所以虽然酷烈的阳光下他行动时的影子无所遁形，但是恰好不在周密视力范围以内。

可是当他眼角的余光扫到墓碑上那女子的遗像时，袁克己愣住了。

那不是盛唐时代王伏胜大人的妻子陈令式么？

他脚下踉跄，不由自主后退了两步，就在这时他只觉背后一阵寒气袭来，紧接着一直冰冷的手掐住了他的咽喉，另外一只手摸上他握着铅笔刀的右手。

有若有若无细弱蚊蚋的声音在他耳畔低语，“把刀给我。”

袁克己头皮乍起，几乎不敢呼吸，那东西似乎就在他身边，说话时候吐露的冰冷气息在他鼻间萦绕，他转过头，没有看见任何人。

但是千真万确，千真万确有一双冰凉的手正牢牢扣住他咽喉，溜尖的指甲轻轻掐在他喉结上，他毫不怀疑那指甲的主人只要愿意，可以在瞬息之间折断他的颈项，切断他咽喉。

他心念千转，适时的松开了手，铅笔刀掉进裤袋里，转眼之间就不见了。

那双手拿走了铅笔刀，然后松开了他。

袁克己浑身都给汗水湿透，在上午炽烈的阳光下，他惊心动魄的发现，就在陈芙蓉的墓碑上，坐着一个若隐若现的女人，长发披肩，目光忧郁而甜蜜，注视着周密，容颜十足十就是墓碑上陈芙蓉的样子。

周密浑然不觉，对住墓碑上的陈芙蓉的照片出了会神，开始清理墓碑周围的杂草，七八月份，真是坟草疯长的时候，草茎生得坚韧，拔起来格外困难不说，还割的他手上鲜血淋漓的。

那女人看来有些心疼，却又不敢伸手去给他擦拭，沉吟片刻，把手里的铅笔刀扔在旁边的草丛里，拿眼示意袁克己去建，却又用口型威胁他：“不准伤害他。”

袁克己定了定神，弯腰拣起草丛里边的铅笔刀，递给周密，“用这个试试看。”

周密看了他一眼，“多谢。”

就拿了袁克己的铅笔刀，把碑林周围的杂草收拾的干干净净，把铁桶放上去，点燃纸钱扔进去，烟火熏得那女人眼睛都睁不开，可是她却对住周密温柔的笑，看起来苍凉而悲伤。

等两大包纸钱都烧完了，周密点燃香烛，插在墓碑两旁，对住墓碑上的女人又出了会神，说道：“芙蓉，好深照顾自己，我明年再来看你。”

铁桶里边灰烬火光熄灭，周密站起身准备要走，那女人着了慌，急忙伸手想要阻拦他，“别走。”

可是她手指堪堪碰到周密的胳膊，却又像遭火烧到般迅速缩回来，一双丹凤眼泪光盈盈，无限留恋望着周密俊朗的侧影。

袁克己沉吟了阵，叫住周密，“周先生。”

周密问道：“怎么？”

女人见状，飞快跳下墓石挡在周密跟前，质问袁克己，“你想干什么？”


第二十四章 炼魂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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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选择，得到或者失去。

袁克己定定地看着那女人，仿佛是看到了从前的自己，刹那间心念千百转，“没什么，走吧。”

周密古怪审视他，笑了笑，“你走前边。”

袁克己耸了耸肩膀，转身率先下山。

周密留恋回头看陈芙蓉小小墓碑一眼，微不可闻的轻轻叹息一声，提着铁皮桶，跟着袁克己也往上下走。

到了山脚，周密去管理处还铁皮桶，顺便取回证件，袁克己靠着车门在大日头底下等他，百无聊赖之际摸出香烟，刚刚点燃火，却见先前那女人隐隐约约的从山上走下来，站在他前方不足五步的地方，满含敌意，却又楚楚可怜。

袁克己深吸口气，吐出一个滚圆的烟圈，“按道理你是不当在正午阳气最重的时候出来游荡的，那会损耗你阴气，使你受不住冥界朔风侵袭，最终提气化成飞烟。”

女人有些吃惊，却又好似很喜欢，试探的问道：“你当真看得到我？”

“嗯哼。”

女人没做声，“我叫陈芙蓉，你想必已经知道？”

袁克己道：“猜出来了，你和墓碑上那女人长得一模一样，”他修长食指弹动烟卷头上烟灰，“你死了多少年了？”

陈芙蓉叹息，“八年九个月零二十七天。”

“怎么不去投胎？”

周密还完了铁皮桶，从管理处出来，陈芙蓉又是欢喜又是甜蜜的望着他，“我在阴司查过生死录和姻缘簿，我和周密只得半世的缘分，半世缘分用完，我转世投胎，从此和他形同陌路。”

袁克己眼中波光闪烁，笑道：“我明白了，你舍不得他。”那是最好。

周密走过来，刚好听到袁克己没头没脑这一句，微微皱眉，“你说我舍不得谁？”

袁克己神色自如的笑，将烟头扔到地上，伸脚踩熄，这才说道：“周先生，你爱人死了多少年了？”

“你问这个做什么？”

“随便问问。”

沉吟了阵，“八年九个月零二十七天。”

陈芙蓉听得忘形，“周密！”忍不住扑上去，却给周密身上的罡气震开，摔倒在地上。

袁克己怜悯看着她，分神问周密，“你为什么不再婚，生的这么好看，又事业有成，追求你的女子必定成卡车。”

陈芙蓉一颗心几乎跳出腔子，又是期待又是害怕的看着周密，不知道他会怎么回答。

周密没做声，只沉默拉开车门，“上车，不是要去喝酒？”

袁克己却笑，“来来，先答我问题。”

周密两只手稳稳握住方向盘，目光落在别处，出了会神，淡淡说道：“因为没有遇到合适的。”

“不是因为放不下亡妻？”

周密有些不耐，浓黑的剑眉下一双如刀锋般犀利的眼瞳有火光飞闪，”我们似乎还没有熟络到可以互相讨论这种私人话题的地步吧？”

袁克己笑容不改，瞟到陈芙蓉甚是难过又失望的伫在旁边，心下略有不忍，“好吧，我们换一个话题，你妻子过世以后，你梦见过她么？”

周密沉重的突出口气，似是终于再不想掩饰内心深处难以名状的悲哀，“时常。”

陈芙蓉猛地抬起头，泪水涔涔滚落，似是不敢置信，又似是惊喜万状，嘴唇几度开合，却说不出话。

周密看不见她，之催促袁克己，“你到底上不上车？”

袁克己目的达到，爽快的跳上车，又拉开窗户，对外面的陈芙蓉说道：“该问的我都替你问了，你要是想有所作为，今天零时以后来找我，也许我能为你做点什么事。”

周密终其一生，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女人，如果他拥有的至始至终都是陈芙蓉，那么他和朱雀的缘分自然会斩断。

陈芙蓉愣住，疑惑看着袁克己，“你能做什么？”

袁克己又耸耸肩膀，“你来了就知道了。”

周密发动引擎，闻言回头，“你到底在和谁说话？”

袁克己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在太阳光下闪闪生光，“和你死去的爱人。”

周密瞪他一眼，“这酒都还没喝下肚，你就开始发酒疯了？”

袁克己愉快的笑，“开你的车吧。”

这天夜里零时以后，袁克己悄悄起身，没有惊动沉睡的朱雀和妈妈，开门上了楼顶天台，陈芙蓉在薄薄的月光下，站在天台栏杆上，正在等他，

“你找我来做什么？”

袁克己轻弹食指，对着皎洁夜空悠闲的笑，“你想不想重生？”

“原来你找我是为这个，”陈芙蓉摇头，“我不想投胎，至少周密有生之年，我都不想。”

袁克己笑道：“我不是让你投胎，”他顿了顿，“你听说过炼魂术么？”

陈芙蓉心下一动，“龙虎山龙虎天师一脉单传的炼魂奇术？”

袁克己点头，“不错，我可以为你找一具契合的身体，将那身体的主人魂魄炼化成灰，然后让你魂魄栖身上去，不经由转世而获得重生。”

陈芙蓉惊讶之极，“你是龙虎山一脉传人？”

袁克己轻笑，想起哥哥，莫名的怅然，“我哥哥是龙虎天师。”

陈芙蓉恍然大悟，“难怪，据说龙虎山天师的血亲都有通灵之力，所以你能越常人所不能看到鬼魂。”

“算是吧。”

陈芙蓉迟疑了阵，又问道：“你为什么肯帮我？”

袁克己只是笑，反问陈芙蓉，“你可知道你为什么和周密只有半世的缘分？”

陈芙蓉摇头，“我不知道，我看不到前世。”

袁克己淡淡说道：“我告诉你吧，很久以前，你有一个前世，在那个前世之中，你有一个姐姐，她的名字叫陈芙蓉，你的名字则是叫做陈令式，你们隔壁有一个少年，叫王伏胜，他就是周密的前世，王伏胜和陈芙蓉倾心相爱，但是陈芙蓉后来嫁给了太子做了侧妃，王伏胜为此甘愿屈身给太子做护卫，陈芙蓉死后，留下留下一子，太子的正妃不能生育，就收了陈芙蓉留下的孩子做义子，太子登基做皇帝，陈芙蓉的孩子立为太子，入住东宫，王伏胜为了保护陈芙蓉的骨血，甘愿自宫做太监，也跟着入宫，细心照顾太子。”

陈芙蓉身子颤抖，“他，他是那样深情的人？”

“嗯，不仅如此，陈芙蓉死的时候曾经与他约定，来世必当结成婚姻，不离不弃，一生一世，她这一愿望，是得到老天成全了的。”

“那我呢？”

“你是陈芙蓉的妹子，想必从小也很喜欢王伏胜，陈芙蓉死后，王伏胜一直没有娶妻，自宫之后更是绝了婚姻的念头，但是你用了某种方法，加上一些厉害关系，最终还是逼他就范，娶了你做妻子，当然，你只得到一个虚名，他既不能人道，又常年住在宫中，留下你一个人独守空房，你收了好些貌美的义子，那年月民风开放，当中有个把也和你有些暧昧关系。”

陈芙蓉难堪的低下头，“我既是那样的人，这半世的缘分又是怎么和他结下的？”

“很简单，你因他而死。”

陈芙蓉笑容酸楚，“合着我这半世的缘分，是以死求来的？”

袁克己弹指微笑，“可以这么说。”

“这些事你怎么会知道？”

袁克己心道那是我亲眼所见，不过这理由说出来一则怕她不信，二则怕她追问细节，那样的话说道天亮都说不完，“你知道的，龙虎天师一脉，一向都有测算前世今生的能力。”

“王伏胜转到今世变成周密，他一生当娶两个女人，其一是你，你因他而死，求得半世缘分，占据他的前半生，其二则是你的姐姐陈芙蓉的转世，那个女人将要陪伴他终身。”

陈芙蓉百感交集，“那个女人是谁？”

袁克己警觉看她一眼，“这个你不需要知道。”

陈芙蓉面露杀机，月光下她扬起手，长长的指甲好似尖刀闪烁寒光。

袁克己冷笑，“就你那点微末伎俩，还想挑战龙虎天师？”

陈芙蓉心下一寒，下意识将十指藏到身后。

袁克己冷哼一声，“陈芙蓉，你记住，你这一生，第一不可挑战天理，第二不可挑战我，否则有你的好果子吃！”

陈芙蓉打了个寒战，颓然低下头，绝望问道：“我该怎么办？”

袁克己一字字道：“很简单，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可让你姐姐转世的那个女人，彻底从周密的人生中消失，让他今生今世，都只属于你一个人。”

陈芙蓉屏住呼吸，说不清是惊喜还是惊恐，幸福似乎就在前方一线之外，是否我一伸手就可摘取？

“什么条件？”

第二十五章 在劫难逃

你始终缄默着，了无踪影，忽然间心力交瘁，岿然倒地，终不支。

你告诉我，三生石上，篆刻的究竟是怎么的缘？

倘若真的有轮回，到了来生，我们还见不见？

——————张剑之

张剑之吸完那根烟，对着天方渺茫的天空出了会神，转回病房，望着沉睡的周密，突然说不出有多么羡慕他。

至少他可以昏厥，不必清醒着遭受这种催心的折磨。

不过周密的福利并没有持续多久，到了中午他就醒过来了，看着张剑之灰败的脸，不需开口询问已经知道旺财仍然没有消息。

两个六神无主的男人互相对视着，各自在对方的眼中都看到了遮掩不住的绝望。

周密仿佛是一夕之间苍老了十岁，喃喃问道：“我们该怎么办？”

张剑之惨淡的笑，把手机拽在手心，对着显示屏，“我不知道，你不要问我。”

张东之问什么还不打电话来？

周密道：“如果旺财她……”

才这样想着，张东之终于呼入了。

张剑之指尖发抖，按动免提键，颤声问道：“如何？”

电话那头传来十二岁的张东之斩钉截铁的声音，“活着，她还活着。”

张剑之心弦一颤，两行热泪夺眶而出，强烈的释放使他全身都在发抖，手机哐当一声落到地上，“她还活着，谢天谢地……”

“剑之，你还在不在？”

周密也不知是从哪里生出的力气，动作矫健，翻身下床，抄起地下的手机，又是期待又是惊恐的问道：“旺财还活着，是不是，是不是？”

张东之打了个突，沉吟片刻，谨慎的问道：“你是谁？张剑之的手机怎么会在你的手上，他人呢？”

周密嘶哑着嗓子，“我是周荃的爸爸，张剑之在我旁边，不信你和他说话。”

张剑之伸手抹了把脸，定了定神，拿过手机说道：“东之，我在，你说吧。”

“你在就好，”张东之顿了顿，简洁说道，“我刚刚用伏羲先天六十卦算过三遍，得出结论都是九五卦：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出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尊，为正中也。”

周密涉猎广泛，约略听了个大概，张剑之却从来没有接触过伏羲术，登时一头雾水。

“什么意思，你解释清楚些。”

张东之耐心解释道：“这一卦的意思，就是说，人肯定还活着，并且很安全，只需要耐心等六天，她应该就可以获救。”

张剑之焦躁不已，“她不见人影，我怎么等得下？”

“等不下也要等，妄动只会破坏定数，你千万要沉着。”

张剑之沉重的吐息，“好吧，”他心念一转，想起件事，“旺财出事的时候，是和袁克己在一起的，你有没有顺便看看那小子什么造化？”

张东之呆了呆，失口道：“她和袁克己在一起？难怪会出一个九五卦。”

张剑之一颗心再度提到嗓子眼儿上，和周密互视一眼，“有什么问题？”

张东之及其沮丧道：“剑之，九五卦是至尊卦，纯阳之术。”

“所以？”

“所以这一卦实际上算出来的是袁克己的命运，不是旺财的。”

“那旺财呢？”

张东之迟疑了阵，“剑之，如果旺财失踪的时候和袁克己是在一起的，那么只要她还活着，卦象就一定会显示出来，至少也有个旁枝末节的暗示，但这卦象里我看不出。”

张剑之脑中轰隆隆的雷霆作响，张东之的声音好似在天边，又好似在眼前，一线一缕钻进他耳鼓，宛如催魂铃一般，“那意味着什么？”

张东之轻声叹息，挑了一个稍微温和的说辞，“那意味着，袁克己的身边没有旺财，或者，旺财有险。”


第二十六章 象牙白卦

话说完了，那边半天没有人应。

张东之有些惊慌，“剑之，你还在么？”

张剑之茫然道：“东之，我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在想，人生为什么会这么痛苦。”

张东之心下酸楚，“剑之，人生虽然痛苦，可是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没有找到旺财的尸身之前，都不要轻易放弃啊。”

张剑之惨淡的笑，泪水夺眶滚落，“这一点最为可笑，我追着她一千多年跑到现在，最后却连她尸身都得不得，人生为什么会这么痛苦？”

他跌坐在地上，双手抱住硕大的头颅，放手痛哭。

男儿也有热泪。

手机掉在地上，张东之在那头叫：“剑之，剑之……”

周密浑身哆嗦着，看了张剑之一眼，弯腰把手机捡起来，慢慢说道：“地震发生的时候，旺财身边，还有一个人。”

张东之愣了片刻，条件反射的说道：“把他生辰八字拿过来。”

周密脑中一阵一阵眩晕，身子轻轻发抖，伸手拿起病床旁边铁茶几上教务处提供的失踪人员花名册，找到历史系张教授一栏，“只有出生年月日，可以么？”

张东之道：“可以。”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二日。”

张东之愣了愣，“比旺财正好大三十六年。”

“有什么疑义？”

张东之沉吟了阵，“以四会阴阳的理论而言，凡十二的倍数，都是轮回数，换句话说，凡年龄相差十二倍数的人，如果四柱搭配得当，都是相生的命盘。”

周密心下升起一丝渺茫的希望，“那是否意味着，只要这个人活着，旺财存活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张东之心不在焉的答道：“也可以这么说。”

电话那头的沙沙声响不绝于耳，又有轻微的碰撞声传来，周密屏住呼吸，手机的听筒牢牢贴在耳畔，他知道张东之正在紧张的计算和推测，一时恨不得能够亲自站在旁边观看，一时又暗自庆幸不必站在旁边观看，满心的期待，又满心的恐惧。

张剑之到底是耐摔耐打的汉子，失态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哭过之后随即振作起来，拿过周密的手机，按了免提键，放在旁边的铁茶几上，随后扶住摇摇欲坠的周密，“您躺回病床去。”

周密无言看着他，张剑之握住自己腰背的双手冰凉，但是臂膀仍然有力，泪水肆虐过的双眼通红，可是瞳仁深处依然坚定果敢。

周密笑了笑，眼角的皱纹深刻如刀裁，由着张剑之将自己双足放回病床，盖上薄被，两人四目对视，周密缓缓道：“剑之，要坚持。”

张剑之深吸口气，点头道：“我知道，我会的。”

这时手机那边张东之突然失口大叫一声：“天哪！”

两人都是一惊，面面相觑，齐声问道：“怎么了？”

张东之似乎是错愕又似乎是百思不解，“怎么可能，怎么会这样？”

张剑之一颗心开始往下沉，扣住铁茶几边缘的五指微微发白，指骨凸起，“到底怎么了？”

“我的象牙签烧起来了，在此之间我占出了三个白水卦。”

周密问道：“那时什么意思？”

张东之半响无言，末了说道：“这表示旺财还活着，但是她今世的命盘被封住了。”

张剑之心下升起不详的预兆，“今世的命盘被封住，那时什么意思？”

张东之道：“就是有人，或者有一种力量，强行改变了她的天命，让她去到了另外一个不知名的空间，那个空间可能是过去，可能是未来，也可能是在本世我们通常接触不到的四维世界，神域，鬼域，天堂，或者地狱，都有可能。”


第二七章　疑是异乡

旺财究竟去了哪里，这问题不仅周密和张剑之想知道，旺财自己也想知道。

她对地震最后的印象，是袁克己撑起从天花板上跌落的璎珞吊灯，随后天崩地裂，脚下的水泥地板裂成无数段，她在惊恐中跌入一个无边无际的硕大黑洞内，没有光，没有声音，四周静悄悄的，她独自一人，仿佛是处身在亘古时空的荒原深处，因为找不到同伴，几度想要大哭，却又坚强的忍住，这个十八岁的少女虽然从小娇生惯养，但骨子里却有一股硬气，这硬气是天生的，来自她从不服输和敢与天争的父母。

旺财就在这黑暗中呆了至少有三四天，也不觉得饥饿，最后实在百无聊赖，开始尝试往前走，她辩不清方向，但私心里认定，再辽阔的荒原都有边际，只要朝着一个方向持之以恒不断前进，就迟早可以走出荒原。

她也真的是这么做了，每天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肚子饿了就胡乱在地上找点东西塞进嘴里，她不知道地上都有些什么东西，只是触手所及的物品，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送到嘴边尝尝，只要味道不是太难闻又咬得动，悉数都吞进肚子里去，反正至多不过是个死字，而活在这种死寂的空间，还不如死了的好。

不得不说她真是足够幸运，吃下肚的东西不仅从来没有造反让她受苦，反而好似大补药一般，让她精神百倍，而精神越好，她对自己就越有信心。

我一定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能够再见到张剑之。

小姑娘就这样坚定不移在黑暗中行走了足足六天，直到她被一扇门挡住。

一时惊喜万状，用手细细抚摩那门的形状，人类发展史告诉我们，地球上的万物，只有灵长类的人才有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改造世界的能力，眼前这扇门，质地坚硬结实，木面光滑平整，毫无疑问，那是人类造出来的。

旺财深吸口气，平复躁动心情，运足力气到掌心，用力一推，沉重的木门发出咂咂的声响，让旺财想起十五岁的时候去闽侯参观古老的土楼，推动木门时的情景。

那时候满心想的是，门内的世界，是怎样的？

现在满心想的是，门外的世界，是怎样的？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木门缓缓打开，仿佛是来自天界的光线从上而下投射到旺财的眼里，刺得她眼睛胀痛，真想要流泪感叹，温暖的、和煦的、金色的阳光，我终于又见到了。

慢着，这阳光怎么是白色的……

“啊！你是谁？”

里边？怎么会恰好有人在洗澡，而且还是个男生！

我的神啊……

旺财满脸通红，蒙住脸蹲在地上。

那人也很惊讶，他刚刚洗完澡，拉开浴布，伸手去捞架子上的大浴布，结果就见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样子十分陌生，灰头土脸的望着日光灯流眼泪，好像遇到多年不见的旧相识。

“你，你赶紧把衣服穿上！”

那人苦笑，摊了摊手，“我没有带衣服进卫生间的习惯。”

旺财羞窘得简直无地自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眼角的余光四处搜索，寻找先前推开的大木门，打算飞快得窜逃回去，只装作自己从来没来过。

可是她越是找，那扇门就越是找不着，明明是先前出来的地方，怎么会是一堵镶嵌着乳白瓷砖的厚墙？她不死心的扑上去逐一抚摩，可是墙壁严丝密封，不要说门，就连一条门缝都看不到。

怎么会这样？

这当口男子已经捞了一条大浴巾裹住身体，有了遮蔽物，说话自然从容，其人双手抱臂，横在胸前，“你是哪个班？”

旺财愣了愣，“什么？”

“我问你，是哪个班？”

旺财愣了愣，“考古系一班。”开门见山就问是哪班的，难道他是老师？难道我爬到大学男老师洗澡堂了？

那人皱眉，“考古系？学校什么时候开了这个社团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旺财也愣这了，“不会啊，考古系开了十多年了，是咱们大学顶有名的系啊？”

那人样子古怪，说道：“你是大学生？”

旺财点了点头，“是啊。”

“你叫什么名字？”

“周荃，你呢？”

那人裹好了浴巾，若有所思道：“我叫陈向东。”

他打开浴室门，对住旺财露齿一笑，似是想要再次确认，“你确信不是小剑的同学？”

旺财挠了挠头，老实地说道：“我是很想冒充一把的，但是我印象中确实没有叫做小剑的同学。”眼前这男子年纪应该有二十来岁，皮肤黝黑，牙齿雪白，大浴巾包裹住的身体辐射源源不断热力，饶是旺财满心思只念着张剑之，也给他熏得有点晕陶陶的。

陈向东显然也发现这一点，嘴角笑容微露，刻意伸展四肢，状甚随意的说道：“既然不是小剑的同学，那么你是来找谁的？”

旺财挠了挠头，十分尴尬的笑道：“陈先生，我们一定要在这么一个尴尬的地方讨论这么一个我实在解释不清楚的问题么？”

陈向东挑了挑眉毛，咧嘴笑出来，转身出去，“当然不必。”

说完他钻进旁边一间客房穿衣服，房门合上之际，隐约能听到他的大笑声。

旺财羞恼之极，灰溜溜的从浴室出来，坐到客厅的布沙发上，眼观鼻鼻观心，耐心等了十分钟，那个自称是叫陈向东的人始终也没出来，她耐心一向欠佳，当场就想走人，却在这时，沙发旁边的小柜上，有电话叮铃铃响起。

陈向东在里间吩咐，“周小姐，麻烦你帮我听下电话。”

旺财老大不乐意的，拿起电话，“你好，找哪位？”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有个小小的女声试探的问道：“陈老师在家么？”

旺财憋了半天，“这里是有一个叫陈向东的，就不知道是不是老师。”

打电话的人忍不住笑了一声，“他就是陈老师。”

“哦，他在家。”

那边顿时活泼的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请你让陈老师听电话，我有事想和他商量。”


第二八章　似是故人

旺财慢吞吞的叫了一声，“陈先生，有声音温柔到不行的女生找。”

陈向东哈哈大笑，套了件白衬衣出来，湿漉漉的头发有几缕垂落额头两边，末梢挂着水珠，亮晶晶的，旺财看得呆住，没来由的想起了张剑之，不知道他现在做什么？

是满世界的找我呢？

还是丢下我开始新生活了？

唉……

陈向东忍不住笑出来，只觉得这个小姑娘一会儿心不在焉一会儿垂头丧气，神色变化万端，真是有趣的要命，他接过电话，慢吞吞问了一句，“谁找我？”

那边叽叽喳喳有人迫不及待的说了几句。

“借我的后园办烤肉大会？不行不行。”

那边又叽叽喳喳一通。

“好吧，说不过你，张剑之？我不知道有没有空哦。”

旺财耳朵里收到那三个字，当场惊跳起来，后背抵靠在墙上，又是期待又是不安，嘴唇几度开合，却说不出话。

陈向东见她这模样，有些惊讶，冲她眨眨眼，用口型问道：“怎么了？”

旺财心跳如鼓，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认识张剑之？”

陈向东用手蒙住话筒，笑着说道：“是啊，我同学嘛。”

旺财一千遍的提醒自己，也许是巧合，未必就是我家张剑之，“他今年多大年纪？”张剑之比自己大八岁，跟前这个不会也恰好是二十六吧？我应该没有这种好运气才对的。

陈向东警惕起来，笑了笑道：“二十二，怎么，你也认识他？”

这可不妙，张剑之那小子一向招人，该不会这小姑娘也是他仰慕者吧？

旺财哦了声，说不出的失望，眼泪汪汪的，不是他。

陈向东大是怜惜，可怜的孩子，好像遭了很大打击啊。

电话那头还有人在问，“老师，行不行啊行不行？”

陈向东敷衍道：“行吧行吧，人不能太多，另外走的时候要给我收拾干净，不准留下个垃圾场子，我老爸这阵子要过来。”

那边一阵欢呼，“知道了，保证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还有还有，张剑之……”

陈向东没好气的应了一声，“我问问吧。”

那边又是一阵欢呼，“陈老师和张剑之是好兄弟，只要你开口他肯定来……”

陈向东气得笑出来，“难得你们看得起我。”

又蘑菇了两句，挂了电话，再来处理跟前那只眼泪汪汪的灰老鼠。

旺财迟疑了阵，但是到底还是不死心，想要见见本尊再做决定，“陈向东，张剑之在哪儿，你带我去找他嘛。”

陈向东心里很是郁闷，不过到底是直爽性子，见着小姑娘哭得泪人儿似的，也不忍心为难她，“那家伙打篮球去了，就在风雨操场那边。”

旺财茫然问道：“风雨操场在哪儿？”

陈向东愣了愣，“你不知道？”

旺财干笑着摇头，“我应该知道？”

陈向东心下开始犯糊涂，“你不是本地人吧？”

旺财想了想，谨慎的说道：“这要看本地是在哪里。”

“这里是Ｓ市。”

旺财像是挨了一闷棍子，Ｓ市，我的娘，我怎么跑到离家千里的地方去了？

“我怎么会来了这里？”

她心里一阵一阵发毛，手心摸到裤袋里边一样硬硬的物品，拿出来一看，居然是地震发生时候她正和教授在研究的陶罐的碎片。依稀记得那天是星期六。

“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六啊。”

这么说地震至少已经过去一周？

“几号了？”

“４号。”

不对，出事那边明明是九月二号，过去一周应该是九月九号。

难道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几月四号？”

“五月。”

旺财打了突，背后一阵一阵的发毛，不会吧，地震已经过去半年多了？

陈向东怕她再问是哪一年，索性一股脑儿说出来。

“一九九六年的五月四号，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如果说刚刚旺财觉得是脑袋挨了一闷棍子，现在她觉得自己全身都挨了闷棍子，惊诧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一，一九九六年，我，我怎么会跑来这里了？”

陈向东疑惑地睁大眼，“你不应该在这里的？”

旺财急的跳脚，脑中飞速旋转，一九九六年，难道时光倒流了，我的天，我怎么办？

“我，我……”

我了半天还没我出个所以然，门外传来钥匙转动门锁的声响，隐约听到有人在说话，“这个案子应该有的打的，不过……

陈向东脸色一变，“不好，我爸提前回来了。”

大门打开，两名高高瘦瘦的男人进来，前边这人约有四十来岁，国字脸，浓黑的眉毛，和陈向东有些神似，只眉宇之间的皱纹异常深刻，看来不如陈向东亲切。

身后那人，身后那人……

旺财呆立在当场，这次不是挨了闷棍子，而是挨了闷雷。

那分明是自己年轻了十几岁的爹，周密，轮廓清晰，明珠默默闪烁微光，表情淡漠，嘴角微微下耸着，和家里旧相册里边看到的一模一样。

陈向东迎上去，拿走前边那人手上的中山服，“爸爸，您来了，不是说还要等好几天才过来么，”又叫后边那人，“周哥，好久不见。”

旺财大叫一声，双膝一软，倒在沙发上，眼睛望着陈向东口中的周哥发直，好像中了邪。

中年男人扫了她一眼，厌恶的皱眉，问陈向东，“哪里找来的小姑娘，这么没礼貌。”

陈向东干笑不已，连连冲旺财使眼色，要她赶紧叫人。

中年男子又说道：“不是小剑的同学吧？”

陈向东答道：“问过了，说不是。”

中年男子道：“那就好，听好，我不管你在哪儿找来她的，总之我很不喜欢这人，我现在和周密商量点事，等我出来的时候，不要让我再见到她。”

“知道了。”

周密没做声，跟着中年男子，一前一后上楼，行了几步，心念转动，忍不住回头看旺财一眼，突然怔住了，那小孩泪流满面的看着自己，张口叫了一句，“爸爸。”

周密呆住，不知怎么的心里最柔软最不易触碰到的角落莫名的酸楚难言，他低声和中年男人说了两句话，跟着转身下楼，走到旺财跟前，居高临下注视她一阵，“你叫什么名字？”

旺财眼泪婆裟，抽抽噎噎的说不出话。

陈向东代替她回答，“她叫周荃。”

周密沉吟了阵，从身上摸出一方手帕，小心擦拭她脸上的泪水，柔声问道：“你家人呢？”

旺财呜呜的大哭，一头撞进周密怀里，“爸爸，爸爸是我啊。”

陈向东瞪圆了眼，吃吃道：“不，不会吧……”

第二九章　爱若水流

心随君动，爱若水流。

旺财正嚎哭得高兴，门铃哩哩啦啦的响起来，陈向东暗叫一声不好，“怎么来的这么快？”

有叽叽喳喳的女生拍门，“陈老师，陈老师开门啊，我们来啦。”

周密瞥见陈向东面有菜色，了然道：“是你代课那帮初中班的学生？”

陈向东苦着脸道：“是，说是想借后园办烧烤会，我没想到爸爸会提前过来，所以就答应了。”

周密笑道：“这下怎么办？”

陈向东垂头丧气道：“没办法了，我去给他们解释，地方不能出借，否则老爸非打死我不可，唉，可怜我这残花败柳，在命运的苦海中被反复的揉捏……”

周密忍不住笑出来，怀里的旺财嚎哭之际不忘抗议，“爸爸，人家正在哭呢，麻烦你专心一点。”

周密赶紧绷住脸，爱抚的摸着她的脑袋，“对不起。”末了又愣住，我做什么要给她道歉来？

旺财得到关注，凤心大慰，继续抱住周密边哭边诉苦，“爸爸你都不知道，那个黑洞洞，好可怕啊好可怕，一个人也没有，爬啊爬，爬得都快要累死了。”

周密听得一头雾水，“什么黑洞洞，怎么会爬得累死了。”

“就是卫生间的后面嘛，一个大黑洞洞。”

“哪个卫生间的后面。”

“就是这间屋子卫生间的后面嘛。”

周密疑惑的望着陈向东，“你们家什么时候重新装修了？在卫生间倒腾防空洞？”

陈向东苦笑道：“周哥你倒真是会想，我就算有那心思，老爸也不肯啊。”

就这工夫，外头等待的几个娃儿已经很不耐烦的高声大叫，“陈老师，开门啊，人在不在家？再不开门就踹啦。”

陈向东正要应声，眼角的余光扫到威严的老爹正站在二楼的楼梯上，面沉似水，显然是不高兴之极。

“谁在外头大吼大叫？”

陈向东小声呐呐的解释，“是我暑假班代课的初三学生，打算在后园子开个烧烤会。”

男人有些生气，重重的哼了一声，“简直了不起，叫你考律师是三年三不中，跟一群半大孩子倒是天生的自来熟。”

陈向东嘀咕道：“我是学刑侦的又不是学法律的，怎么考得过律师嘛。”

男人恨铁不成钢，“人家张剑之不一样是学刑侦的，他怎么就考得过？”

旺财正埋头哭得上劲，冷不丁的听到张剑之三字，顿时好似给人打了一针鸡血，蹭的从周密怀中抬起头，险些撞到周密下颚，“张剑之，他在哪儿？”

不管跟前这个张剑之是不是她认识的那个，反正见一见也无妨。

男人双眉浓黑修长，瞳仁深处的波光越过周密宽阔的肩膀落在旺财身上，若有所思道：“周密，你认识这女孩儿？”

周密啊了一声，好似是突然回过神，将旺财推开一线，退后两步，打量她一阵，摇头道：“我不认识，不过也确实是看着眼熟。”

男人噗的笑出来，“别是什么时候欠下的风流债吧？”

周密哑然，“怎么可能？”他今年也不过才三十二，眼前这小少女少说也有十六七，真要是他欠下的风流债，岂非表示自己十五六就……

男人笑了笑，“不管她是谁，姑且都先放着，先忙完正经事要紧，明天那案子就要开庭了……”

周密神色一整，“我知道，我们马上开始。”

他绕开旺财准备上楼，错身之际给旺财揪住衣角，小少女怯生生的叫了一声，“爸爸……”

扁扁嘴，好似马上又要哭出来。

周密有些不耐，他本来就不是好脾气的人，一而再的给旺财拦截住，当场就想发火，看到小少女红彤彤的脸颊和泪汪汪的杏核儿眼，却又莫名的忍住，但是眼下也真的不是安慰这小姑娘的时候，无奈之下只得拿眼色暗示旁边的陈向东。

陈向东收到风，赶紧上来拽了旺财，“好了好了，别哭了，我带你出去玩，天哪，你身上好臭……”他夸张的捂住鼻子，“你多久没洗澡了？”

“六、六七天吧。”旺财自己嗅了嗅，好像是挺臭的，登时脸上一红，耸拉着脑袋，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陈向东闷笑了两声，顺手攀住旺财的肩膀，“来来，哥哥带你去洗澡。”

周密堪堪走上楼，听到这一句，心下很是不舒服，才刚要发话，听到旺财说道：“我已经十八岁了。”

陈向东笑嘻嘻的加上一句，“我知道，所以送大小姐到卫生间门口，小人我就会自动出门做炮灰，轰走外头一干半大小孩。”

周密微微一笑，安心上了二楼。

这厢旺财堪堪才进卫生间，衣服都还没来得及脱，就听到客厅的电话声响，她蹑手蹑脚趴到卫生间的门缝上，竖起耳朵偷听。

“喂，是哪位？剑之啊，找我干什么？”

“去龙江古镇？我不干，我爸回来了。”

突然声音拔高三个音阶，“啥？！海路姐也去？真的假的？”

旺财一颗小心肝扑腾扑腾乱跳，海路姐，不会是妈妈吧？

“哈哈，你小子骗我的次数还少么？”

“行行行，我信你还不行嘛，明天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早上六点，那我肯定跟不上的。”

“唉，我这边有点事，三言两语说不清，反正家里来了个小女孩，十七八岁，抱着周哥叫爸爸，啊！海，海路姐……”

陈向东结结巴巴，干笑连连，“海，海路姐，我，我，你吃饭了没有？”

旺财差点笑出来，又听到陈向东激动得好像快要昏厥，“什么？！你要过来看我？我没做梦吧？”

又喃喃自语道：“谁来打我一拳……”

旺财乐不可支，顺手抄起卫生间洗浴台上的香皂，拉开毛玻璃门，瞄准陈向东的后脑勺用力丢出来，正中红心。

陈向东遭到袭击，啊的惨叫了一声，回头瞪旺财一眼，用口型说道：“去洗澡！”

一转身却又点头哈腰，对住电话那头的人没口价的笑，“好的好的，我在家等着，你问周哥？他正和我爸爸讨论个案子，刚刚才进门，照我的推断，没有三两个小时是完不了的。”

“啊？你要顺便过来做晚饭？”

陈向东几乎快要忘记自己是谁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话眉开眼笑，“行，行，留住周哥，看住小脏妹，没问题，小脏妹在洗澡呢，等她洗完了我就找根绳把她栓到后院儿去，决不让她靠近周哥一步。”

旺财气昏了，心想我又不是狗，干什么要栓在院子里，她拉开毛玻璃门，探出半个身子，伸出手凌空假扇了陈向东两巴掌，口中还配合啪啪两声动静，表示泄愤，陈向东看得发笑，也抬腿踢她两脚，旺财立即做出中腿的模样，倒进卫生间，拉上毛玻璃门，开始慢条斯理的脱衣服，准备洗澡。

陈向东哈哈大笑，就这一闪神的功夫，那边已经没有声响。

“喂，喂？”

没有人应答，张海路收线了。


拂晓之光

旺财洗完澡，套了一件陈向东的篮球服，头发湿漉漉的也不擦拭，径直溜到二楼去找周密。

陈向东正在辛勤的整理他猪窝一般的卧室，顺便打扫客房，给张海路和老爹晚上住，没发现旺财轻手轻脚的上了楼。

旺财踮着脚跟，好像过街老鼠一般溜过去，趴在门上，竖起耳朵偷听。

“。。。关键是赵维，要让他一口咬定那七十五万是行贿款不是工程款。”

“款子是直接打马金泉私人帐户，不是单位帐户，但麻烦的是马金泉随后有将款子直接转账到单位基本账。”

“这个需要财务出证明，你想个办法封住财务的口，必要的时候就。。。”

旺财瞪大了眼，必要的时候就怎样？杀人灭口？

过了片刻功夫周密沉沉应道：“我会的。”

“那行，赵维那里，他儿子情况怎样？”

“说是不乐观，下了几次病危通知，不过都给我拦截了，没送出去。”

“很好，案子判下来之前，都要瞒着他，免得横生枝节。”

“我知道。”

两人没再做声，半晌陈向东的父亲又问道：“外头那个小姑娘，倒是很水嫩，你从哪儿找到的？”

旺财的小心肝一阵一阵噗通乱跳，少女特有的直觉告诉她，这中年人居心不良，不晓得周密会不会顺水推舟落井下石把她打包送人。

周密心下一沉，却没做声。

又听到男人说道：“晚上在宝丽莱请刑三处的孙副吃饭，要不顺便带上她？”

旺财有点紧张了，宝丽莱，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地方。

不晓得爸爸会不会答应？

周密打了个突，迟疑了阵，甚是坚决的说道：“不要了，她还没成年呢。”

男人嗤笑一声，“宝丽莱的姑娘有几个成年的？你自己想留着就明说，少扯些有的没有的。”

周密苦笑，算是默认。

旺财大乐，老爸果然不会让我失望，她心下很是得意，直起身子正打算要敲门进去，不提防一只老粗的黑胳膊突然从天而降，勾住她颈项，紧接着一双老茧丛生的大手准确捂住她正要惊慌大叫的小口，将她打横抱起夹在腋下，脚步清浅的飞奔下楼。

陈向东打发走一摊找吃的初中娃儿，收拾完两间客房加一个卧室，又把客厅仔细清理过，地面也扫得干干净净，大松口气，正准备坐下来歇一会儿，可是他半个屁股都还没挨到沙发，就发现卫生间的毛玻璃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打开，里头空空如也，旺财不见踪影。

而门铃却响了。

那个让自家老爸爱不释手的好友兼死对头张剑之，带着自己垂涎了四年的学姐张海路大驾光临。

小厮陈向东点头哈腰的把两位大人物让进屋，张海路锐利的目光四下扫射，“那个小姑娘呢？”

陈向东干笑，本来想照着先前承诺的说说已经栓到院儿里，但是转念又想，万一张海路提出要到院子里参观可怎办？他挠了挠头，面不改色的说谎，“我让她出门买菜去了。”

“周密呢？”

“和老爸在楼上呢，你稍等一等，我去叫他。”

张海路却又阻止他，“不用，我等。”

陈向东颇有点不是滋味，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好给两人倒了杯水，陪着两人傻等。

普天之下，学姐唯一肯等的人，大概就是周密了。

他这位学姐，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是风云人物，人生的好看不说，头脑也是一等一的，又胆识过人，二年级已经开始跟着导师办案，尤其擅长打经济合同，四年级毕业，本市好多事务所争相延揽她，不过都没有成功。

“陈副局长赵周密讨论的是哪个案子？”

陈向东摇头，“我不清楚。”

想想又不甘心，暗自决定潜到楼上去打听看。

不是每个时候都能得到张海路垂询的机会啊。

“你们稍等一会儿，我上楼有点事。”

结果等他爬上二楼，就看见旺财像是壁虎一样趴在老爸书房的门口偷听。

这景象简直让他魂飞魄散，老爸一向注重隐私，他与人议事，不要说旺财一个外人，就是身为亲生子的自己，也都是要回避的，旺财此举基本上算是自找死路，万一被老爸抓个现行，不活剥她皮才怪。

所以他摒住呼吸，悄无声息走到旺财背后，赶在那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妹子准备敲门之前，一举擒住她，在意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在腋下，一路飞奔的下了楼，丢在一只大大的南瓜椅上。

张海路皱眉，眼前这少女五官生得和周密真是有些神似，身上穿着陈向东的10号球衣，裸露的大片肌肤雪白明艳，头发滴着水珠，有几缕散落到眉间，衬得秀眼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就好像拂晓时分的光芒，让人一见就生出看到光明的喜悦。

张剑之也愣住了，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这是哪所大学的新鲜人，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陈向东擦了把额头的冷汗，“我的大小姐，你刚刚差点就没命了，你知不知道？”

旺财撇了撇嘴，昂首挺胸的从南瓜椅上站起来，叉着腰身不可一世，“要你多事，有我爸爸在，谁也不敢动我一根毫毛。”

陈向东气得笑出来，嘘声恐吓道：“真是好心没好报，安全局陈副局长的密谈也是你能偷听的？要不是劳资眼疾手快，你这会儿保不准已经被咔嗒掉了。”

旺财哼了一声，“我就知道那个老头子没安好心，可是我爸爸才不会让他得逞。”就把刚刚中年男人想带她去宝丽莱吃饭，被周密婉言谢绝的事说过一遍。

陈向东眼珠都快凸出来了，“周哥他真的这么维护你？”无论如何不相信，“不会吧。。。”

他认识周密四五年，印象中好似从不见他偏袒过谁。

张剑之和张海路的脸色也变了，齐齐在想，难道周密当真看上她了？

旺财越发的得意，“你要是不信，一会儿我爸下楼你亲自问他。”

陈向东有点笑不出来了，我哪有那狗胆子。

张海路沉不住气，“你跟周密是什么关系？”

旺财眨眨眼，转过身子面对张海路，仔细打量一阵，犹豫片刻，试探问道：“你就是张海路？”

妈妈在他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留下的照片也都很有限，且大部份是和爸爸结婚之后才拍的，眼前这小姐轮廓虽然和记忆中的妈妈有相似的地方，可是细节的差别却实在是太明显，妈妈是瓜子脸，这小姐是方脸，妈妈的眼睛大而无神，这小姐却是一双狐狸细眼，清亮有神，又格外的锐利，和妈妈实在有天渊之别。

张海路因她直不隆冬呼自己名字，心下多少有些怒，面上却不动声色，“是，我是张海路。”

旺财干笑了两声，期期艾艾的叫道：“妈妈。。。”

第三一章　爱和忧伤

我可以锁住笔，却锁不住爱和忧伤。（席慕容）

晚饭吃的食不甘味，虽然满座菜肴香气四溢，但旺财一句话破坏了所有气氛，“这些菜爸爸都不喜欢吃，爸爸的胃口很清淡的，就连肉也是酱油醋蘸一蘸吃得最多。”

张海路起初还不服气，看到周密吃惊的睁大了眼，她明白旺财说中了。

一桌人心怀鬼胎的静默，齐齐想的是同一个问题，周密的饮食偏好是清淡的？怎么以前从来没留意到？

只有年纪最长的安全局副局长陈刚心里最清楚，不是大家没有留意到，而是周密从来不透露个人的喜好给任何人知道，包括他这个认识了七八年的老朋友。

所以眼前这个十七八的青春少女越发显得可疑。

她到底是什么来路？

陈刚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过他不会亲口问，他耐心的等着。

张海路一定会替他问出来。

他没有猜错，当旺财歪头颅靠在周密肩膀上，姿势自然的就好像在此之前她已经做过千百次，张海路一向坚韧的神经也绷断了。

周密从不轻易让人近身，不要说靠他肩膀，就是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他的衣角，其人也会不着痕迹的闪开。

她腾的站起身，居高临下，咄咄逼人，“你到底是谁，跟周密是什么关系？”

陈刚悠然的笑，半个身躯后倾顶住靠背，双手抱臂横在胸前，准备看好戏。

张剑之和陈向东面面相觑，虽然觉得张海路有以大欺小之嫌，但是没有办法，两个人实在是太好奇了，所以也都没有阻止。

旺财打了个哆嗦，下意识把周密靠的更紧，终年缠绵病榻没有笑容的妈妈，她自小就有些畏惧，而眼前这位年轻的妈妈，怒气勃发的样子比没有笑容更凶猛，“那个，那个，我是他女儿。。。”

“胡说！周密今年才只三十二，怎么可能有十八岁的女儿。”

张剑之很不识时务的插了一句，“就生理角度来说，十四岁生子也并非不可能。。。。”说完他就后悔了，我这不是找死么？

张海路大怒，“你住口！”

张剑之干笑了两声，非常识相的闭上了嘴。

陈向东投给他同情的眼光。

旺财眨巴眨巴眼，低声叫周密道：“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周密沉吟了阵，“没有，”将她推回去坐好，若无其事说道，“海路，发那么大火做什么，她还是个小孩子，吃饭吧，菜都凉了。”

张海路眼眶发红，有些下不来台，纤秀十指把面前的餐桌布揉成了一团咸菜，“周密，她真是你女儿？”

一桌人都眼巴巴的望着周密，旺财的话是不足信的，但如果周密当真生个孩子，他不可能没有印象。

周密看了她一眼，又看旺财一眼，夹了一筷子娇嫩的牛肉在张海路碟子里，“你喜欢吃的，炒牛肉。”

旺财扁了扁嘴，颇是不满意，“爸爸。。。”

周密又夹了一筷子茭白，放在旺财碟子里，“吃饭。”

旺财眼前大亮，“这个我喜欢吃的。”

张海路怔住，泪水就那样扑簌簌的滚出来，毫无预警，忍无可忍。

你这算什么？

旁边张剑之抽了纸巾给她细心擦拭，“好了，老姐，吃饭，”又低声说道，“放心，过两天我一准儿把那女的祖宗八法都查给你。”因为我自己也想知道。

张海路嗯了声，起身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回来脸上又是光彩照人的，半点看不出伤心的痕迹。

晚饭过后客人留宿，周密和陈刚一人一间客房，陈向东的卧室让给张海路和旺财，张剑之跟着陈向东挤客厅做厅长。

旺财最初不大乐意，想要跟周密一屋，该提议遭到众人一致反对，包括周密在内，最后只好怏怏作罢，可是小人儿贼性坚强，等众人都睡熟了，还是悄没声儿的爬起来，抱着小枕头偷偷溜到隔壁，推开周密房间门，探头探脑的张望。

周密躺在床上，盖着薄被，似乎是睡着了。

“爸爸。。。”

周密睁开眼，“谁？”

旺财欢欢喜喜的应了一声，“是我嘛。”

她抹黑到周密床前，自动自发拉开他身上薄被，放下枕头，钻进被子里，抱住周密的一只胳膊，舒服的出了口气，就准备要去梦周公。

周密啼笑皆非，“旺财，回你自己房间睡去。”

旺财摇头，越发的把周密一条胳膊抱的死紧，“房间里黑漆漆的，我睡不着。”

“你开床头灯就是了。”

“妈妈说了不许开灯。”

“我去和她说。”

“不用，妈妈睡着了。”

“那你睡这间，我去客厅睡沙发。”

“不行，一个人睡觉会害怕。”

周密无可奈何，“旺财，你已经十八岁。。。。”

旺财迷迷的笑，心道爸爸爱唠叨的毛病，原来年轻时候就有。

“要习惯一个人睡，最主要的是。。。。”

旺财别有心机的打断他，“爸爸，你和妈妈认识多少长时间了？”

周密眼中波光闪烁，沉吟着没做声。

“怎么了？”

周密淡淡说道：“饭可以乱吃，妈妈不能乱认，当然，爸爸也不能。”

旺财嘟嘟嘴，“我没有乱认，她确实是妈妈。”

周密伸手拉开床头灯，坐起身，认真看着旺财，“旺财，你老实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从哪儿来，怎么找到我的？”

旺财嘟嘟嘴，想了想，老实说道：“爸爸，你可别不相信，我真是你女儿，至于我是怎么来这里的，我也不晓得，反正出事之前我正在学校上课，后来就地震了，我调到一个大黑洞里，也没有声音也没有出路，爬了五六天，就摸到一扇门，推开一看，正好就是陈向东家的卫生间，”想到当时情景，忍不住恨恨说道，“那家伙正在洗澡，险些害我长针眼。”

周密微微皱眉，照旺财的说法，难道她是来自未来的人？会有这种事发生？

旺财打了个哈欠，“事情就是这样的，爸爸晚安，我要睡了，好困呢，”眼皮不住上下打架，“爸爸，你是不是不喜欢妈妈？”

周密有些吃惊，他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但是旺财居然看出来了？

“海路她当真是你妈妈？”

旺财用力的点头，“嗯，错不了，就是她的。”

周密怅然的笑，说话的语气十分缓慢，但口吻异常的坚决，“旺财，你一定认错了，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你是我女儿，但张海路不可能是你妈妈。”

第三二章　三千月光

你在时光的彼岸，当中相隔三千丈月光，从此风月褪色，我再碰不到你温软的手。

六月份并非是龙江古镇的旅游季节，但是张海路还是选在这个时候出发，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要赶在六月二十五她的大学同学孙稚到光福寺落发出家之前，见她最后一面。

张剑之则是大学三年级期末考试结束，实习单位也联系好，还有几天才上工，闲来无事，又不喜欢找小孩子打发精力，就自告奋勇做护卫，陪着堂姐出行，权当是短途旅行，顺便捞上老友陈向东，指望着抽空当给他制造点机会，虽然他知道张海路私心喜欢的人一直是周密，陈向东有戏的可能性很小。

这两人都在张海路的规划当中，但另外两人，是她原本没有想到的：一个是周密，一个旺财。

旺财也还算了，她是跟着周密转悠的，但周密为什么也要去龙江，她就有些百思不解，问周密原因，其人却不做声。

张海路很知趣，周密不愿意说话的时候，她从不多嘴。

几人当中唯一知情的，大约是陈刚，他心里很清楚，就在今年，周密的亡妻、他的堂侄女陈芙蓉的骨灰由他弟、龙江市财政局的科长陈亮从出生的老家乡下转移到龙江东区公墓，因此周密多半是冲着那个死人去的。

周密这个男人，他跟他认识七八年，唯一能看出点人情味的地方，就是常情，无比的常情。

不是每个男人都会一心一意记挂一个死去的女人十来年，甚至因此错过人生最为黄金的年华。

陈刚是很庆幸有这么一个堂侄女婿的，就是陈芙蓉福气太单薄，没有办法消受周密的深情。

不过陈刚也有疑问，周密五月份才去过一次龙江，一般而言，他一年之中只会回去探望陈芙蓉一次，不知道是为什么今次会破例。

难道那个叫旺财的不会真的是他的女儿？他打算带她回去给陈芙蓉扫墓？

要不然真是难以解释周密的行为。

他可是出了名的按部就班照计划行事。

一星期之后，周密跟着案子开完庭，结果出来，基本符合他和陈刚的初衷，其人放下心头大石，略做收拾，五人次日一早出发，搭乘最近班机，赶到龙江省会，再转乘长途客车，在日暮时分抵达龙江市内，周密早先来过一次，对地头还算熟悉，给众人张罗到一间舒适又便宜的家庭旅馆，主人家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圆胖脸蛋，笑容和善，旺财一见他就很亲近，得知他姓卫，自动自发的叫了一句卫大叔。

卫大叔好似也很喜欢旺财，引着众人进屋那会儿，悄没声儿的塞给旺财一只汁多味美的水蜜桃子，还冲她眨眼，让旺财大乐。

光福寺在龙江下属的津熹村落迦山下，距离市区还有半天路程，张海路想到明天就是六月二十四，也顾不上舟车劳顿，在家庭旅馆休息了两个小时不到，就找了车子下落迦山，陈向东自然是跟从的，张剑之本来也想去，却给陈向东连连使眼色阻止，遂心安理得的留下来。

对此张海路其实并不是太乐意，她是希望周密一同去的，但是周密说：“我后天下午还有案子要开庭，因此明天下午必须往回赶，在此之前，还有点私事要办，就不陪你了。”

张海路心里叹气，又见旺财紧紧挽着周密的手臂，那摸样显然是周密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的，所以也就没再浪费口水询问她的意见，和陈向东抑郁走了。

晚上吃过饭，留在龙江的三人说了一会儿话，随后周密提议出门逛夜市，旺财当然高兴得屁颠屁颠儿的，张剑之是无可无不可，见到旺财欢喜，也就答应了，结果旺财拉着周密衣角，从街头吃到街尾，只把一只小肚儿涨的天那么高才停住嘴，趴在周密背上让他背回去。

途中张剑之曾数次劝她少吃一点，但每次都给旺财抢白一顿，怏怏然住口之余，也开始忍耐不住想照镜子，怀疑自己是不是变丑了，为什么对女孩子不再有吸引力？

是的，旺财不喜欢张剑之，虽然张剑之长的堪称是仪表堂堂，身材高大英武，胸膛宽阔厚实，白衬衫牛仔裤勾勒出的阳刚与魄力足以让大多数少女看得目不转睛，刑侦专业练就的坚实肌肉和古铜色肤色也足以让大多数熟女浮想联翩，但旺财就是不喜欢他。

这是有原因的。

眼前这位张剑之兄，和陪伴着旺财从一猫儿毛大小长成婷婷小树一般的少女那位张剑之兄，形神的差别是天渊的，这位身高足有一米八几，对一米六不到的旺财来说实在是太压迫了，再看他那张脸皮，不需要进一步勘测他的智商，就可以得出答案：此人是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型号，脑容量估计只能用指甲盖来衡量；可是那一位呢，身高一米七十八，配旺财堪堪好，身形清俊瘦削，眉眼忧郁又深情，那一双手，十指纤秀，能缝补纽扣，也能拆卸枪支，经年的沉默，但是无所不能，把旺财的一颗小心肝从只有一猫儿尾巴大到一拳头大时侯都塞得满满当当，再容不下别的人。

她是那样记着那位仁兄，又怎么看得上这一位？

尤其想到未曾见面之前，此男窃取张剑之的名头，让自己空欢喜一场，就越发的不待见他！

第三三章　错目之间

还有一个月高考。

朱雀下晚自习的时间越来越晚，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少，黑眼圈越来越明显，袁克己看得很怜惜，几次三番想要劝她放弃高考，直接和自己出国，但是话到嘴边却又开不了口。

其实就算开了口，妈妈也是会打回去的。

并不是妈妈不讲理，实在是境况不由人。

在一九九六年的中国内陆，一个地级市的普通市民想要出国，按照正常的流程，那是需要花费巨大周折和精力的，过无数机关，办无数证件，检查复核无数次，一级一级申报，没有半年不要指望手续能办下来，那时候海外关系已经开始吃香，有国外亲戚的市民，出国相对容易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袁克己推算过，一九九六年的自己正好十七岁，从普斯林顿大学生物系博士班毕业，写过一篇关于转基因动物研究前瞻性探索的论文，在业内引起轰动，同年入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生物研究院微生物研究，阿德莱德商务研究院商务科技研究在全球都位列前茅，他也是那一年研究院唯一录用的研究员，这不仅是对他能力的肯定，更是对他身份和地位的肯定，彼时国际同行提起keithyuan，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就连相对封闭的中国生物科技界，知道他的人也不在少数，keithyuan来中国，新闻报道绝对只能用访问二字来陈述，他想要带一个人走，不管那个人是谁，其人所在的地方必定都会求之不得，全力支持，当然，这需要一个前提条件：keithyuan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不管人证还是物证——能够说明他本人的身份。

袁克己却连一张身份证都没有，熟人更加是面谈。

这叫出入境管理局的人如何相信他就是国际上最有名的年轻生物天才keithyuan？何况就他也解释不清楚自己的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出现在中国内陆。

所以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只能按照正常流程办理朱雀出国读书的事，那可能个大工程，袁克己唯一能做的，只有一样，就是写信给他在普斯林顿大学的导师查理德先生，请他帮忙安排，要一个国际交换生名额，送到龙江市第三中学。

而仅仅为着写这一封信，袁克己就花了三天的时间，倒不是他在斟酌字句，而是，天杀的，一九九六年的龙江，互联网根本不普及，满城连一个网吧都找不到，最后还是朱雀出面请同班同学陈林帮忙，他家里有一部老式的286电脑，虽然慢得像是蜗牛，好歹能上网，让袁克己发了那封邮件给查理德教授。

两天过后查理德回复了邮件，虽然对袁克己的要求感到奇怪，不过还是迅速为他办了相关的手续，争取到那一个名额，接下来的，就是耐心等待相关文件从普斯林顿大学漂洋过海到龙江，这需要花费多少时间，袁克己心中没有数，问了出入境管理局的老爷，得到的回复是，不超过三个月，不低于两个月。

袁克己听得叹气。

但是有什么办法，只能等。

左右都是等，妈妈的意思，“莫如让孩子参加高考吧，好歹经历一回血火洗练，而且还可以留条后路，万一出国不成，孩子也有书读。

合情合理的打算，袁克己没有反对的余地。

于是朱雀继续为高考备战，进入六月以后，因为时间越来越紧张，班主任胥老师强制命令，所有三年级学生必须统一在学校上晚自习，任何人不得例外。

袁克己只好每天晚上去接朱雀下学。

一直到六月二十四这天晚上。

天气酷热，傍晚的热风吹在身上，一点也不凉爽，第一节晚自习下课，是七点五十分，亚热带的天气夏季日长，从早上七点晒到晚上七点，小小的教室闷得像个蒸锅一样，朱雀和丹妮是前后桌，位子都在最里边靠墙的地方，半点不透风，越发的热得要昏厥，好不容易熬到下课铃响，两人立刻飞也似的跑出去，趴在走廊的窗户边上，像两株失水的小花朵，有气无力的望着白生生的月亮哀叹。

“为什么是高考？可不可以不要？实在熬不下去了。”

朱雀苦笑，打起精神安慰丹妮，“忍一忍，还有一个月，熬到七月七号考试完了就解脱了。”

丹妮唉声叹气，“熬不下去了呀，今天就会死掉。”

朱雀也有点沮丧，实在是太累了，从五月中旬开始，她每天就只能睡七个小时，睁着眼的时候不是在复习就是在吃饭，加上考试频繁，压力又大，她日日面无人色之余，甚至开始掉头发，袁克己心疼不已。

丹妮呜呜的假哭，“我不想活了，我想吃牛舌面，朱雀，在我临死之前，我们去吃碗牛舌面吧。”

朱雀犹豫了，学校下边有一条小吃街，街头那边有一家牛舌面馆子，牛舌面做的好吃极了，她和丹妮经常去，但是那家馆子生意好，师傅的手脚却很慢，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等半天，晚自习课间休息总共却是二十分钟，吃面是无论如何也来不及的。

“放了晚自习去吃。”

“不行，我现在就要吃。”
朱雀面有难色，“时间来不及啊。”

丹妮眼珠转动，贼贼的笑道：“让你家那位袁哥哥去买了送来嘛。”

朱雀脸上没来由的绯红一片，“他不是我家的。。。”

丹妮吃吃的笑，“不是你家的还住在你家，天天来接你下学。”

朱雀干笑，心里甜丝丝的，又觉得很不好意思，低着头没吭声。

丹妮又嗷嗷叫了两声，“不管，让你家袁哥哥去买牛舌面嘛。”

“他在家里，不到九点半时不会出门的。”朱雀十点才下晚自习，袁克己九点半推车出门，

赶到学校将将好，不用在外头等。

“那我们去吃牛舌面嘛。”

“老师看到会骂的。”

“你忘记了，今天是星期五，校长要召集所在三年级老师要开例会的啊。”

“也是哦。。。好吧，我们去。”

丹妮大是欢喜，上爬朱雀改变主意，赶紧拉着她的手，急三火四的下楼，“你不用回去拿钱包了，我请客。”

两人鬼鬼祟祟出了学校大门，顺着斜坡路跑到学校下边的牛舌馆，老板热情的招呼，“两个小姑娘要吃什么？”

丹妮熟门熟路的点餐，“两碗牛舌面，多放点辣椒，还有青菜，再加一碗牛肉汤，”又问朱雀，“你还想要什么？”

朱雀揉着干涩的眼睛，懒洋洋的说道“不要了，就这么多，吃完赶紧回去上自习。”

想着丹妮必定会磨蹭，和她讨价还价，可是等了半天，丹妮却没应她。

朱雀睁开眼，“丹妮？”

却发现丹妮眼睛发直，痴痴呆呆的望着自己身后，嫣红的嘴唇像小鱼一样开合，“我，我，我的天哪。。。”

“怎么了？”

丹妮吞吞口水，“朱雀，我们今天这一趟可算是来对了。”

朱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丹妮，说什么呢？你没事吧。”

丹妮兴奋得简直要跳起来，将朱雀的头转到身后，“看，那是什么！我的娘啊，今年到底走什么桃花运啊，居然遇到比袁哥哥还要帅的帅哥，而且一马就是两个！”

朱雀的脖子给丹妮粗鲁的扭得好疼，险些流出眼泪，她还有点近视，夜色朦朦胧胧的，隐约看到有两个人一左一右朝牛蛇馆走过来，左边那个背着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少女，右边那个提了一只小小的粉色提包，鼓鼓囊囊的，好像装满了东西。

三人越走越近，一直到朱雀面前。

左边男人背上那少女活泼泼的叫了一声，“老板，来三碗牛舌面。”温暖的橘色灯火照在她脸上，她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左边男人无可奈何的说道：“旺财，你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就该上医院了。”

小少女撇了撇嘴，“婆婆妈妈的张剑之，唠叨的要死，我爸妈都不管我。”

左边男人微微一笑，“旺财，张剑之也是为你好。”

小少女拉长声调，“知道了——老爸放心，吃完这碗牛舌面我保证再不吵了，乖乖回去睡觉觉。”

叫张剑之的男人低声抱怨，“头先吃凉面的时候你也这么说。。。”

左边男人笑了笑，“可说好了，吃完这碗真的要回去，不能再耍赖。”

小少女扮了个鬼脸，“知道了，”又拍拍左边男人的头，“老爸快进馆子，找地方把我放下来嘛，我都趴得不耐烦了。”

张剑之气道：“你还好意思抱怨。。。”

左边男人笑了笑，倒也没说什么，背着小少女一低头进了牛舌馆子，路过呆若木鸡的丹妮身旁，冲她友善的一笑。

丹妮几乎快要昏厥，紧紧握住朱雀的手，当机立断，“朱雀，我今天不回去晚上自习了。”

朱雀昏头昏脑的，“啊？为什么？”

丹妮两只眼睛放射光芒，看起来十足像是狩猎的小狼，“生命诚可贵，高考价更高，若为美男故，两者皆可抛。”

说着打算去冲锋陷阵捕获美男，朱雀赶紧拉住她，“别。。。”

丹妮用力拍她的手，“好姐妹儿快松手，你有袁哥哥天天接送，不晓得我一个人回家的辛酸了，不管了，今天非得要拐个哥哥到手不可。”

朱雀急道：“丹妮你听我说。。。”

“你不用说了，少上一堂晚自习又不会死。。。”

“不是这个问题。。。”

“凭我的成绩考重点也许有难度，考个普通本科还是容易的。”

“不是。。。”

“你不要拉着我，再磨蹭就人走茶凉了。”

朱雀急了，用了全身力气，把急哄哄的丹妮拖到馆子旁边的僻静角落，这才红着脸说道：“我的意思，你主动上去做自我介绍那多丢脸，万一人家不喜欢。。。”

丹妮登时眼前一亮，大喜过望又热泪盈眶的拍打朱雀的肩膀，“好朱雀，就知道你疼我，你去帮我问问，两个哥哥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最紧要电话号码一定要拿来。”

“啊？我？”朱雀傻了眼，“丹妮，我。。。”

她原来的意思，是打算偷偷让牛舌馆的老板问一问，自己和丹妮躲在旁边等。

丹妮躲在朱雀后面，将她一把推进牛舌馆子，“好姐妹儿，我的幸福全指望你了。”


第三四章　半生寂灭

鬼是人心里的影子，鬼是牵挂人的灵魂。

这碗牛舌面吃得那叫一个漫长，丹妮足足磨蹭了一小时的时间，等到第三节晚自习上课了，才依依不舍走出牛舌馆子，手心儿里握着两张小小的纸片儿，一张是周密写的：莲花路二十五号卫老实家庭旅馆，周密，电话……，另外一张是张剑之写的，Ｓ大九三级刑侦系四班，张剑之，电话……。

作为交换，丹妮迫不及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张剑之出于礼貌顺便问及朱雀，丹妮赶紧说道：“朱雀有男朋友的了。”

朱雀涨红了脸，拉了丹妮的衣角，“别瞎说，我没有。。。”

张剑之顿时信心大增，斜了旺财一眼，看吧，是个正常小姑娘，就算有男朋友了，也都会对我抱有希望。

“是么，是同班同学么？”小姑娘看起来很腼腆，不像旁边那个活泼，估计有也是同班同学。

丹妮挤眉弄眼，“不是，是天上掉下来的袁哥哥。”

旺财原本正磨皮擦痒在犯难碗里的牛舌面，她独自实在有限，一碗牛舌面吃了一小点就塞不下了，又不好意思丢下不吃，痛苦之极，听到丹妮的话，冷不丁的打了个突，天下掉下来的袁哥哥？不会是袁克己吧？

“那个袁哥哥叫什么名字？”

丹妮嘻嘻的笑，才刚要开口，却听到半坡的学校门口，有人大喝一声，“朱雀，谢丹妮，你们两个怎么不上自习？”

两人登时花容失色，慌成一团，丹妮哭丧着脸，“坏了坏了，是胥老师。”

朱雀不敢耽搁，抓起丹妮飞也似的跑出去。

胥老师是学校出名的铁血阎王，“真是太倒霉了，怎么会给他抓到。”

旺财趁机推开牛舌碗追出去，“谢同学，朱雀那个袁哥哥到底叫什么名字呀，别吊人胃口呀。”

两个校服少女这当口已经快要跑到学校门口，一尊黑面阎王正双手抱臂，面色铁青等二人自投罗网，朱雀心里心上八下，虽然听到旺财的提问，可是哪里还有心思回答，丹妮却是个不怕死的家伙，兀自回头应她，“朱雀的袁哥哥，大名叫做袁克己。”

胥老师简直要气的要脑溢血了，“谢丹妮！”

“是是，老师我错了。”

黑面神楸着两个小少女的衣领提进铁门，“朱雀，你给我回去上自习，谢丹妮，到训导室写三千字的检讨，写完才准下课！”

朱雀死里逃生，也顾不上同道之谊，捏了捏丹妮的手，小跑回教室上课，留下丹妮欲哭无泪，这世道真是太，太不公平了。

不过谢家小姑娘也不是等闲之辈，从小捣乱成性，检讨写的风生水起，没有一千份也有八百份，各样模板牢记在心，三千字的检讨也不过是等闲尔尔，等朱雀第三节晚自习下课，偷偷到训导室外张望，就见着丹妮毕恭毕敬递上精心书写的三千字检讨给胥老师，“老师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旷课去吃牛舌面了，就算旷课也不再拉同学下水了，现在复习多么紧张，我自己不长进也就算了，还连累同学上不了晚自习，耽误她的大好前程，耽误她的年华光阴，我真是太糊涂了，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已经完全觉悟并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从今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滔滔不绝，情真意切。

朱雀几乎要笑出来，不过胥老师却好似是十分受用，“丹妮同学，鉴于你认错的态度良好，我今天就不多说了，早点回家休息，明天第二次摸底考试，这次考试题目和高考难度相近，你要好好准备，选填什么志愿，就看今次考试成绩了。”

丹妮点头如捣蒜，“老师我会的。”

胥老师站起身，准备收拾东西和丹妮一起走，想起一宗事，顺口问道：“你和朱雀关系很要好，知不知道她打算考什么学校？”

丹妮狡猾的笑，“老师认为朱雀考什么学校好？”

胥老师摘下眼镜，哈口热气，仔细擦拭干净，重新带上，从抽屉拿出公文包，夹在腋下，“朱雀头脑很好，逻辑推理能力也强，基础功底也扎实，学法律估计有出路，就不知道她喜不喜欢这个行业。”

朱雀听的愣住，想起最初的目标：Ｓ大的法律系。

尽管袁克己说过，Ｓ大的法律系不行，但是老话也说得好，再差的庙里都有好和尚。

我学法律真的有出路吗？

丹妮眨眨眼，“那我呢？”

胥老师微微一笑，伸手想要拍丹妮的头，想到她已经是快要成年的小少女，临时又止住，“你么，滑溜的像只小猴儿，满脑子偷懒的主意，学经济和管理都不错。”

丹妮哦了声，经济和管理？

朦胧的月光像流水一样，陈芙蓉悄无声息站在朱雀身旁，伸手拨弄她额间的头发，不无嫉妒的想，将要占据周密后半生的女人，就是你么？

朱雀看不见她，只觉得额头痒痒，当是清风拂过，微微一偏头闪开。

陈芙蓉有点生气，顺手拉了她绑起来的头发，你拽什么拽，等袁克己找到跟我契合的身体，周密也没你什么事！

那一把拉得十分用力，朱雀哎呀一声叫出来，下意识回头看，“是谁拉我头发？”

身后空无一人，走廊的电灯一闪一闪的。

朱雀胳膊上没来由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一股阴寒之气扑面来袭。

袁克己已经走到办公楼底下，一抬头就看见陈芙蓉站在三楼的栏杆上，冷眼旁观，朱雀眼睛发直，神色呆滞，丹妮嘴唇开合，好似在询问，有好似有些惊惧。

陈芙蓉瞟到袁克己，怏怏然从三楼轻飘飘落到地上，靠着一楼阴气最重的洗手间，“我什么也没做，就拉了下她的头发。”

袁克己怒不可遏，朱雀很怕鬼，他听妈妈说过，“谁准你动她的！”

陈芙蓉没做声，就在这时丹妮突然在三楼大叫一声，“朱雀！”

袁克己惊跳起，再也顾不得和陈芙蓉理论，三步并作两步爬上楼，才跑到二楼，就见班主任胥老师抱着朱雀气急败坏冲下来，丹妮跟在他后边，见到袁克己，忍不住大哭，“袁哥哥，朱雀被鬼吓死了！”


第三五章　死灰复燃

即便结果是永恒的落败，但不尽生死的挣扎，又怎么能叫我服从生死？（陈芙蓉）

胥老师调了学校的公车，一路呼啸着冲出校门，袁克己将朱雀紧紧抱在怀中，摸着她冰冷的手，他是如此慌张，以至于错过了旺财等人守在门口张望的身影。

但是跟在车子后面飘飘荡荡的陈芙蓉却看到了。

憔悴的，冷漠的，微微带着笑，不说话的周密。

是谁在对面，互传着渴望，你熄灯，我点烟。隔住块玻璃，隔住个都市，自言自语地。共你在热恋。

旺财一直守到学校教学楼的灯火都熄灭了，一个人也没有了，都没再见到朱雀和丹妮，小姑娘失望极了，转而抽打张剑之，“学校只得这个正门，没有别的路径可走，她要回家必定会从我们跟前路过，为什么逮不到，你是不是中途打瞌睡了？”

张剑之气的笑出来，他也是二十来岁的少年人，仗着样子生的好看，家世也显赫，又得老师喜欢，从小到大几乎没看过人脸色，眼前这个凭空落下的少女虽然入了他的法眼，可是两天折腾下来，也实在是让他倒了胃口，原本一见钟情生出的星点好感，至此算是蒸发一空了。

张大公子转身就走，本少爷不伺候了。

旺财气翻了，“张剑之，你干什么？”

张剑之头也不回，“累得要死，回去睡觉。”

“我还没找到人呢。”

“与我何干。”

旺财愣住了，亮晶晶的大眼眨巴眨巴，问旁边的周密，“爸爸，那家伙是怎么了？”

周密若有若无的笑，“叛逆期？”

旺财噗嗤一声笑出来。

周密揉了揉她乌黑的头发，“算了，回去吧，你不累我可累了，实在想找那两个小姑娘，明儿一早我们到教导处询问一声就行了。”

旺财颇有些不甘心，“爸爸，你不知道，那个叫朱雀的，她那个男朋友，我认识的，我们应该是一起来的，我得找到他一起商量个法儿，看怎么回原来地方去。”

周密怔了怔，古怪的看着旺财，“你不打算跟我一起了？”

旺财干笑两声，“我当然是和你一起的，不过是以后和你一起的，现在么。。。”

“怎样？”

小少女自己也傻了眼，伫在当场，找不到话说。

周密看她情状，仿佛是受到了偌大的打击，不由自主退后两步，站在门口的大榕树下，自我解嘲的笑，“看来是我想错了。”

“怎么了？”

周密没做声，半晌慢慢说道：“你和朱雀那个叫袁克己的男朋友，是一对小恋人，对不对？因为家里反对，所以离家出走，结果中途走散了，你误打误撞去了陈向东家里，听他讲了些有的没有的，知道我有点小钱小势力，又曾结过婚，索性就赖做我的女儿，打算借我的地方住两天，要是运气好的话，顺便再拿点钱。”

旺财呆住了，“爸爸，你怎么会这么想？”

周密不管不顾继续说道：“然后你就会去找你的小恋人，对不对？这个骗局说穿了其实一点也不高明，就是可笑我怎么会上当呢？”他看来似乎也有些疑惑，“我甚至在想，你该不会真的是芙蓉背着我生的孩子吧？我们交往中间曾经分手，期间她上边区支教一年多，音讯全无，那人个性一向要强惯了，设若当时坏了我的孩子，是真的会咬牙生下来自己养的，所以我就想着带你来给她看看，我当然知道她不可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我孩子，但她在生时候很疼爱孩子，不可能生下你就丢给别人的，或多或少，一定养过你一段时间，便是这样，你想必对她还有印象？哈，我早该知道我在做梦。。。。”

他轻声叹了口气，在黑沉沉的夜里听来格外的凄凉，“旺财，我真的很希望你是我的孩子呢，是芙蓉和我的孩子。。。”

陈芙蓉听的心痛难忍，忍耐不住扑身上去，却给周密身上的罡气弹开。

旺财糊涂死，“老爸，我本来就是你的孩子啊，但我妈妈不是陈芙蓉，是张海路啊。”

周密笑了笑，分明是不信的。

旺财见他表情越来越怆然，也着了慌，狠了狠心，撒了个弥天大谎，“老爸，我骗你的啦，我压根儿不认识什么袁克己，就是想看看那个朱雀到底找了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居然可以把她迷得五迷三道的，连老爸这样的帅哥哥当前都能坐怀不乱，你没发现她吃面那功夫连头都没抬么？”

这倒有点像旺财的作风，周密心下升起一丝渺茫希望，迟疑了阵，“你说的是真的？”

旺财干笑不已，心道管他真的假的，先蒙混过关再说，“真的真的，老爸，我什么时候骗过人来？好啦好啦，我们不找袁克己了，回去了回去了。”

周密沉吟了阵，“以后也不找了？”

旺财犹豫了一秒钟，十分坚决的回答：“不找了。”

周密清俊的脸上终于露出一分笑意，“好。”

旺财弯着眉毛迷迷的笑，挽起周密的胳膊，“走啦。”

陈芙蓉影影绰绰跟在两人身后，一直到两人回到卫老实的家庭旅馆，她在门口张望良久，终于下定决心，袁克己说过，朱雀，将会是那个占据周密后半生的女人。

而现在她昏迷着。

昏迷的人元神虚微，是最容易被鬼魂附身的。

第三十六章 矮小男人

省里拨了五千万给大学做重建工作，施工队日夜施工，清理塌陷的废墟，半个月后，建筑院的设草图因做出来，经过大学管委员讨论决定通过，成为正式的设计固，预计建设周期为四个月，在此期间，学校放大假。

不久地震局公布地震调查报告，怀疑是最近十年都很活跃的两块海底移动带发生碰撞，导致了本次地震，地震局乐观的预测，此次碰撞之后移动带以及趋于稳定，至少在未来的一百年内，本市是不大可能再发生地震的了。

在地震中没有蒙受过损失的人至此松口大气，很好，有生之年看来都不会再遇到这种百年难遇的灾难了。

而那些在地震中失去了亲人朋友的人，随着繁琐平淡时光的流逝，悲痛也在慢慢平息。

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的。

至少张剑之看来是这样的。               

到了十二月中，边防局向公安局发出邀请，象沙湾出现一直不明来历的海盗队伍，近期三个月持续不断抢劫沿海的商船，不管是挂哪一国的国旗都不能幸免，甚至连向甚吃得开的欧洲船队也遭到洗劫，问公安局有无这方面的专才可以借调去边防局蹲点三个月研究对策。

简报送到局里，局长都还没来得及细看，张剑之以及安静站在门口，请求出借。“没有人比我更合适。”
  
局长知道他说的是实情，但他还是拒绝了他。“昨天局里经过合意，已经确认让你转内勤，所以不能再安排你出任务，从明天开始，你就是湖滨路派出所的普通干警了。”那正是周密家所在的小区。

张剑之愣住。“为什么？”

局长揉了揉眉心，语重心长道： “剑之，这是你应尽的义务。”

张剑之木着脸，嘴唇动了动，良久说道：“我不明白局长的意思。”

局长轻声叹口气，半身靠在宽大的办公椅子，双手交叉叠放在胸前，望着张剑之，说道：“剑之，你是个孤儿，周密推荐你进我们局的时候才七岁，连名字都没有，因为局里刚好走失一位叫做张剑之的干警，所以你就顶替了他的位子，一干就是十八年，但是真正的张剑之失踪的时候已经二十八岁，他二十三岁入我局，已有工龄五年，按照局里的规定，外勤人员工龄超过二十年，必须转作内勤，或者调任行政职务，相比于坐办公室，与文件和会议为伍，你不觉得派出所的干警更适合你么？”

张剑之抿了抿嘴唇，坚毅的脸上闪过迷茫，“我觉得外勤适合我，而且我才二十四岁，我不老，我还做得动。”

局长耐心的说服他，“我知道，可是你顶替的张剑之的名头已经过了外勤最高年限也是不争的事实啊。”

张剑之低声说道：“局长，七岁的孩童都可以顶替二十八的成人，区区一点外勤工龄又算什么．你顺手抹掉就好了。”

局长气得笑出来，一拍桌子道：“张剑之，劳资是那种罔顾法纪的人么，当初要不是周密出面，劳资才不会做那种污点事，你给我听着，不要给脸不要脸，再跟我罗嗦直接打你去户政处做办事员．天天对着电脑输材科，闷死你小子。”

张剑之笑了笑，认真的看着局长，“是周密的主意对不对？”

局长叹了口气，挠了挠光秃秃的头顶，无可奈何道：“剑之，周密也是五十几的人了，据我所知他家族男性寿命都不长的，他父亲只话了六十二岁，他爷爷好一点，也不倒七十岁，这样算起来，他只不过还有十来年寿命……”

张剑之心下怆然，低着头说不出话。

局长感慨不已，“老周他这一辈子也当真是不幸，风华正茂的时候妻子过世，中年得女又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打击不是每个人都径受得起，剑之，你没有发现吗，他最近老了很多，精力差不说，眼睛也越发的不行了，前几天来找我，一头撞在门框上，鲜血淋漓的，居然也不吭声。”

张剑之心头大痛，咬紧牙关道：“好，我转内勤，我明天就过湖滨路派出所报到。”

局长欣慰的笑，“辛苦你。”

从局长办公室出来，正碰上影印室的文员小姐拿了一叠资料要送去局长办公室，路过张剑之跟前，礼貌的和他打了个招呼，错身之际，张剑之不经意扫了一眼文员小姐手上那沓传真件。

他身形一震，突然呆住了。 “等一下！”

文员小姐疑惑的抬起头，“怎么了？”

张剑之一颗心几乎要从腔子里跳出来，颤抖着手指着文员小姐手上那沓传真件最面上一页，“那是什么？”

传真件上是一张图片，因为拍摄的角度不对，质量不佳，十分模糊，但是张剑之还是一眼就认出图片当中那个被众人簇拥着的矮小的包着头巾的男人，虽然只是半边脸颊的侧影，可是，张剑之百分之百的肯定，那是朱雀的脸！

微微凸起的前额，秀气的鼻子，厚厚的嘴唇，十足十就是年少时候朱雀的样子。

文员小姐解释道：“是边防局的王副刚刚传过来的海盗资料，照片上这个矮小男人，据说就是海盗团的头头，拍摄的时间是在昨夜，昨天白天又有一艘满载石油的商船在象沙湾附近被劫持，所以他们夜间搞了一个疯狂派对，我们卧底趁着他们狂欢的时候偷拍，用手机传输会总局，那个穿蓝色衣服围着头巾的男人，按照卧底打探到的消息，他的名宇叫朱雀。”

张剑之脑中轰的一声响，脚下发软，好像是踩到了棉花堆上，摇摇晃晃的几乎站立不
稳，可是他的声音却十分镇定，一字一字说道：“你说，他的名字，叫朱雀。”


文员小姐点头道：“是的，至少按照我们目前的消息是这样的，不过很可能是化名，现在黑帮头目叫青龙玄武朱雀白虎的不在少数。”

张剑之望着那照片出神片刻，飞快的一甩头，眨落眼中的泪水，笑着说道：“你去忙吧，这份材料我帮你送给局长。”

“行，麻烦你。”



第三十六章 旧貌新人

站在象沙湾码头向北眺望，在远远海天交接的地方，有一条狭长的海峡，那就是象沙海峡，其形如一条灰色的纽带，将公海和领海分割开来，海峡以北是公海，以南是领海，在长达两千海里辽阔的领海区域，分布着大小将近三百个岛屿，当间无人岛屿至少由七十几个，这些无大岛草木茂盛，附近暗礁丛生，水文复杂，是天然的海盗聚居地。

朱雀和她率领的海盗团，就在这三百多个岛屿、两千多海里的地方出没着。边防局不是百人编制，公安局能够抽调的干警也不超过二十人，区区一百二十人，要看守这样辽阔的海域，本质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当海盗出现，想要平海，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出动海军舰队。这就是张剑之约见第八海军基地总参谋长雷海棠的原因。

对于邀约海军出面平海，老局长不抱乐观态度，“上一次第八海军基地派员平海，还是在一九五二年，此后五十多年间再没有过，我不认为这一小股不足五百人的小海盗团能够说服海军出兵，剑之，我们要想别的办法。”

原本已往同意转内勤的孩子，不知道是为什么，突然又坚持要再出一次任务，几番纠缠，最终还是拗不过他，许可他出完这趟任务再转内勤。

张剑之摇头，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了，两千多海里狭长海域，三百多个岛屿，又靠近公海，不出动海军，仅靠边防局和公安局警力，就算能够平海，肯定也会留下大量漏网之鱼，到时候只要经历一撤，不出三五个月，又是一团海贼，要想用绝后患，除非斩草除根，把眼前这一干团伙一个不留全部逮捕归案。”其中当然包括朱雀。

这说的有道理，老局长挠了挠光秃秃的头，思考了片刻，拿起电话拨通边防局办公室，和那方商谈了半晌，末了说道：“我让边防局写个申请函，说明这股海祸的严重性，请公安局和海军配合，函送到之后我先盖个章表示态度，你拿了去找雷海棠，请他借调一个前锋团看看行不行，不行的话我再托人到军区走动。”

张剑之听说过雷海棠其人，据闻他年纪虽轻，行事却很沉稳，治军也甚严，最难得从不参与地方军政，出了名的低调，在第八海军基地有个外号，叫做闷雷。

边防局的申请函当天下午由专人送到公安局，老局长郑重盖过同意章，列明拟支援的警力，交给张剑之，“雷海棠昨天开始休假，眼下在火烈鸟屿度假村，火烈鸟码头晚八点就闭港了，为赶时间，我给你个条子，你去军管所借艘快艇吧。”

“好。”

火烈鸟屿在距离市区有五十海里的地方，是本市有名的度假小岛，张剑之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朱雀和旺财都很喜欢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吹着凉风吃椰子，平均每个月至少要来一趟，就连冬天也不例外，唯一的区别是，冬天不躺沙滩，改躺酒店密封的玻璃阳台。

张剑之乘坐快艇赶到码头的时候，正是晚上七点半，因为接近闭港，码头只有零星的几个晚归路人，他把快艇交给码头管理处存放，我到雷海棠所在的度假村方位，要求约见雷海棠，结果得到回复说 ：“雷先生出门钓鱼去了。”

张剑之下意识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

前台小姐客气的笑，“雷先生每半年会来一次，每次来没有别的消遣，就是钓鱼，他惯常去的地方时尾礁海滩外边的象山石。”

“请问他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前台小姐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甜甜笑着说道：“再过一小时二十分钟。”

张剑之沉吟了阵，从衣内摸出信用卡和身份证，递给前台小姐，“请你帮我开一个房间，”又从衣内抽出笔，就着前台的便签字，写了几行字，折叠妥当交给前台小姐，“雷先生回来，请把这张便条交给他，并请他来找我。” 

“好的。”

一小时二十分钟，不长不短，与其坐在大堂沙发上干耗时间，莫如找个地方好生休息一会儿，顺便也可想想如何说服闷雷出兵。  

这是张剑之的打算。

但是一个半小时之后，和雷海棠打过照面，张剑之就发现他把问题想复杂了。或者说，问题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

这个叫做雷海棠的人，他见过。

在朱雀的第十世。

他是朱雀第十世的情人，那个甘愿舍弃一半的寿年来改变朱雀十世早夭宿命的人。

第三十七章  死神镰刀

不出老局长所料，雷海棠半点不留余地的拒绝了张剑之的出兵要求。

张剑之迟疑了片刻，颤抖着手伸入衣内，挣扎良久，抽出那张从档案小姐手中得来的传真，指尖反复的摸索，心中犹豫不决，我若是给他看了这图片，后果会如何？ 

雷海棠的前世和朱雀的第十世，是有三十五年旧缘未尽的…… 

狠了狠心，“给你。”

雷海棠扫了那纸片一眼，“是什么东西？”

张剑之咬紧牙关，“你看过就知道。”

雷海棠挑了挑眉毛，没有接张剑之手中的纸片，反对着张剑之微微一笑，安静注视对方的黑色眼睛充满探寻的意味。

张剑之不得不承认，雷海棠的笑容很特别。

他的笑容是从眼角开始的，慢性的扩展到嘴边，弯起的嘴角坚定而漂亮，穿一件普通的海军蓝T恤，牛仔裤包裹的长腿像条笔直的线，也许是因为身为总参的缘故，他有军人所特有的端正丰姿，却又没有军人特有逼人气势，实际上，很多人都说他是个温柔的男人，温柔而稳重，有权力欲，但控制得当，军区好几个首长都有意要把自己的女儿或者侄女介绍给他。

不过他都拒绝了。
                                      
这倒不是因为他心里挂着谁，只是因为他才28岁，他认为自己还有挑选的空间。他不急。

“如果是申请海军的公函就不必了，，我没有兴趣看。”

张剑之咬紧牙关，一字字说道：“不是。”

雷海棠漆黑的瞳仁深处露出两分兴趣，不着痕迹的打量张剑之。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很奇怪，他坐在自己对面，宽松的便服下每一分肌肉都蓄势待发的喷张着，好像随时准备扑将上前拧断自己的喉咙，望着自己的眼神血腥而野蛮，却又夹杂一种古怪 的恨意和惧意，他看来就像一条饿狠了的豺狼，嘴里叼着最后一块肥肉，而自己则是意图夺食的野狗，两厢的厮杀一触即发，而这厮杀将是致命的，不是你死我活，就是两败俱伤。

雷海棠想着野狗和豺狼为肥肉争斗的场景，忍不住又笑出来，闲适自在的往后一靠，弹了弹手指，“不是公函，那是什么？”

张剑之气得面色铁青，用力深吸了口气，慢慢的伸出另外一只手，将两端折叠过的传真，缓缓打开，举到雷海棠面前。

雷海棠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突然怔住了，不由自主将深陷在橘黄色柔软沙发内的半边身子坐得笔直，浓黑的剑眉下一双亮若星辰的黑瞳目不转睛注视中间那个只有半边脸颊、围着蓝色头巾的矮小男人，“他是谁？”想来想又补充道，“我说的是中间那个矮小的男人。”

张剑之指尖冰凉，耳畔似乎听到了命运轮盘启动的声音，心下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哀，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是不想告诉你她是谁。

“她的名字，叫做朱雀，是象沙湾海盗团的头领。”

雷海棠若有所思，伸手拿了张剑之手上的传真，拧开旁边的台灯，就着橘黄色的灯火仔细的看了半晌，“这个人好眼熟……”

张剑之一颗心怦怦直跳，心口好似压着重石，几乎喘不过气来。

三十五年旧缘的宿命…… 

张剑之渺茫的安慰自己，不怕的，雷海棠容颜如旧，但是他到底是转世过的人了，他不可能还记得前世的事。

有三十五年旧缘又如何，朱雀和周密还有半世的婚姻关系呢，最后不也一样被海路拆散了？     

人是可以胜天的。

人可以胜天么？

“你手上有他的资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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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个人非常狡猾，边防局的人查了两个月都找不到她的出处，甚至连那只海盗团队，都好像是凭空冒初来的。”

雷海棠出了会神，将那张尚带着张剑之体温的传真小心折叠妥当，收入自己衣内，末了站起身，笑着说道：“张警官，实在抱歉，关于您邀约基地出兵平海的事，因为没有这种先例，我恐怕很难答应，不过，下个月十三号，二十八营有一个秘密的实弹演习，地点我会设在象沙湾附近，你若是有空，届时不妨拔冗来观瞻。”

张剑之瘦削的脸上露出笑容，雷海棠这意思他很明白，是暗示他将会借着演习的机会平海，“我一定回来。”

雷海棠轻快的笑，“行，那我先告辞了。”

张剑之起身替他打开房间门，两人错身而过，心之所念，忍不住半是命令半是恳求的说道，“海盗团队的首领，请务必话捉。”

雷海棠挑了挑眉，退后两步，站到走廊上，对着张剑之气度从容的小，线条分明的轮廓被橘色的光线利出明暗不一的阴影，“那是当然的，即便是你想杀他，我也不答应。”

张剑之打了个寒战，就是那一刹那，他感到了死神冰玲的镰刀在他颈项上徘徊。

一千五百多年漫长岁月过去，如今终于轮到我被收割了？ 
                                               
第三十八章 半生错爱

亲爱的，至少你为我哭泣过，安静的，无声的，伤心的哭泣过，在岁月无法触摸的角落里，玫瑰花心渐渐老去。

基地演习这天，除了张剑之，周密虽然伤病缠身，也还是跟了来，他大病痊愈，身子虚弱，海上风高浪急，舰队虽然船身稳固，受风浪侵袭，来回的颠簸，让他一阵一阵的感到脑晕，呕吐不止，张剑之数次劝他下船到岸上等待，却又给他拒绝。 

“我不放心，想亲自看顾着，省得发现意外。”

张剑之理解他的心情，也没再坚持。

虽然是演习，但是当张剑之看到雷海棠的装备时，仍然觉得有点可怕。

“你居然调动了导弹驱逐舰！”

雷海棠站在指挥舰的观望台处，面向辽阔大海，沉稳的笑，他手里夹着一根燃了一半的雪茄烟，神情淡漠，两道浓黑剑眉下一双深邃敏锐的眼瞳密切地关注前方，听到张剑之的纳罕声，偏头看了他一眼，轻描淡写的解释道：“因此本次演习是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军事演习，所以基地准许我的借调驱逐舰出港。”

张剑之沉吟着没再做声，等雷海棠熟练的给出指令，让甲板上的人在船首架起两套八七型六桶自动重装反潜战迫击炮，又在船两侧挂上鱼雷发射架，他又有些忍不住，“你这声势也太嚣张了，按照边防局送回的报文，朱雀这伙海盗都是普通装备，根本没有重型武器，动用迫击炮和鱼雷，实在有点小题大做。 

雷海棠却笑，轻巧的回复一句，“张警官，有一件事你得弄清楚，我今次主旨是在演习，替你平海只不过是顺便，此次演习一应装备都是根据营部和基地领导指导配置的，讲宽科学性和实用性，且有专门的文献材料可查，没有一处设置违反常规。”
                                       
张剑之咬了咬牙，说出心中忧虑，“万一你误伤了朱雀……”

雷海棠眉梢一扬，轻飘飘的问了一句，“那又如何？不过是个海盗……”

“你！”

张剑之听得勃然大怒，几乎就要爆破出来，幸好旁边周密及时拉住他，“剑之，做好堆备。”    

“准备什么？”

周密沉吟了阵，淡淡说道：“朱雀那孩子虽然爱财如命又贪生怕死，但是又很奇怪的重义气，照着雷参谋长眼下的安排，我估计今次她那群手下必定会死难无数，以  她的脾气，搞不好会玉石俱焚。”

张剑之打了个寒战，“会么？”

周密苦笑，“她就是那样的人啊，三年前，她跟我们财务郜出纳小姑娘到银行取钱，正碰上抢匪打劫，她老老实实把自己新取的十多万现金交给了抢匪，又说服出纳把刚刚提现的公款交出去以便明哲保身，出纳不肯，两厢争执，抢匪等得不耐顺，就用枪托打了出纳一家伙，害得小姑娘当场血流满 面，结果朱雀就怒了，大发神威，把几个抢匪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事后我问她为什么先前不发威，小孩说她是和平主义者，主张非暴力解决问题，问她为什么后来又掉链子露出夜叉原形，你猜她说什么？”

张剑之还没来得及询问，雷海棠先他一步开了口，“她说什么？”

周密忍不住笑，对着苍茫大海边际那片点点相连的小黑点出了会神，半是惆帐半是自豪的说道：“她说，她不允许她的人受欺负，要是有人欺负她的人，死都要讨回公道。”

雷海棠神色变了变，拿起手上对讲机，沉声吩咐道：“十四号，收到请回答。”

“十四号听到，请讲。”

“本次演习弃用迫击炮和鱼雷，其他重型装备也全部收仓，重复，本次演习弃用迫击炮和鱼雷，其他重型装备也全部收仓。”

“明白。”
                                               
第三十九章 神的哭泣

如果我在没有人的地方哭泣，神会不会知道？

按照演习计划，一万海军分成红蓝两队，各军皆有五千人，其中红军主守，地点就在象沙湾及其附近将近三百个小岛屿，总司令部设在象沙湾的彩虹角，蓝军主攻，要突破红军的水路防线，攻入彩虹角红军基地就算赢，蓝军司令部就在指挥舰上，统帅由雷海棠担任。

张剑之穿着红军的演习服，跟着红军领队顾小飞，象坐快艇从主舰队出发，他们有半小时的时间进入象沙湾，在彩虹角上找地方安置总司令部，由于事先得到警告，象沙湾附近有海盗出没，顾小飞因此十分谨慎，所有前锋部队佩戴的枪支悉数都装有实弹，保险开关也打开着，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也不如道参谋长在想什么，明明知道象沙湾不太平，也不先动家伙扫一扫，一来就送我们几个肉人上阵，简直草菅人命啊草菅人命。”

顾小飞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张剑之第一次见到他就觉着有点眼熟，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年纪很轻，才二十五六岁，从海军工程学毕业分配到基地做地理遥感工程分析，他有-颗灵活的头脑，但是却没有什么实战经验，今天第一次参加实战演习，就受了重任委托担任红军主帅，心情既是兴奋又不安，怕发生意外，又怕意外不发生。

张剑之聚精会神的注视着前方越来越靠近的象沙湾岛屿，心不在焉应道：“雷海棠他那是看好你，存心给你表现的机会，要知道和平年代立功简直比娶老婆还难，好不容易出来一群不长眼的海盗，又都还不是穷凶极恶之徒，人员和配置都十分有限，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么，端下这个窝子，那得是多大的功劳，你想过没有？”
  
这番话说的顾小飞也生出了干劲，抓住海风吹拂到面前招展的蓝色帽带，在额头上打了个活结，兴致高昂的说道：“好！我今天就为祖国安防做一点贡献，身先士卒一把，一会儿上岛的时候我要最先，谁也别跟我抢，我倒要看看是那些个不长眼的东西，放着大好日子不过，非得要流窜到海上杀人放火。

张剑之笑了笑，“根据边防局送来的线报，这一群海盗的头人，是个年级很轻的女子。”

顾小飞眼前大亮，越发的有精神，“阿弥陀佛老天爷，难道你老人家终于看不过意，决定大发慈悲送我一个老婆解决我的个人问题了？”又问张剑之，“那女海盗头子长得怎么样？”

张剑之啼笑皆非，“如果我说她奇丑无比呢？”

顾小飞打个哈哈，冲着张剑之挤眉弄眼一阵，“我说张警官，你那是什么脸色，好像守着肉骨头的恶狗，难道我长得想豺狼，就算我是豺稂，我也不会对好兄弟的肉骨头下手啊，你说是不？”

张剑之瞪着顾小飞，真是无言以对。

顾小飞却来了劲头，好哥们儿一般用肩膀顶了张剑之一头，“喂，跟兄弟最说实话，你是不是垂涎那女海盗头子？”

张剑之无奈的说道：“顾长官，我们刚刚认识不到半小时，确切的说，”他看了下表，“是二十八分钟又四十秒，实在谈不上有多么深厚的兄弟情分，因此就算我果真垂涎那女海盗头子，也是我个人的私事，没有必要说出来与人分享吧？”

顾小飞哈哈大笑，不以为意的拍拍张剑之的肩膀，正要说话，眼光和到张剑之的背后，突然呆住，伸手指着前方某处，失声说道：“嚏，那是个什么鸟？”

张剑之下意识回头看去，就在他疃仁转向的那一刹那，他眼角的余光扫到了顾小飞伸出那只右手的手背，在靠近手腕的地方，他看到了一个东西。

一颗红色的痣。

红得好似鲜血一样，又好似新开的红玫瑰。

妖艳得触目惊心。 

张剑之脑中轰的一声响，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会觉着顾小飞看着眼熟了，他见过他，至少他见过他手上那颗痣。

在朱雀的第十世，抚养她长大的奶娘，就姓顾，生着一张和善的圆脸，背靠着近手腕的地方有颗红痣，绯红如血，她的名宇，就叫做顾绯娘。

张剑之记得很清楚，顾绯娘当年被他附身，借着她的手勒死了朱雀，事后她也被朱雀的父亲所养。从这角度来说，顾绯娘算是间接被他害死的。

而顾小飞，难道他是顾绯娘的转世？   

难道我的预感是对的？死神的镰刀，真的收割到我的颈项上了？
                                          
第四十章 八重预言

我曾听信过八重云的预言，他们说，所有悲喜都可以波澜不惊地度过，可是，亲爱的，为什么我看到你还是那么的忧伤？

那不是一只鸟，那是一个人，确切的说，那是一个女人。

那女人站在彩虹角最高那块凸起的岩石上，纤秀的腰身，修长的双腿，背脊挺立得笔直，头上裹着蓝色头巾，身上穿着草绿军装，乌黑的头发迎风飘扬，当然，这都还不足以让我们新一代见多识广的尖子军官顾小飞同志失声叫出来。

真正让他失魂的，是那女人身旁立着的东西。

在她身旁，安静的立着一架4.2cq式120毫米自行迫击-榴弹炮，此时正在向蓝军来向瞄准。

顾小飞喃喃自语，“4.2cq式120毫米自行迫击-榴弹炮，战斗全重8公斤车长6.02米，车宽2.63米。火炮身管长1.8米俯仰范围为-4°~+80°，炮塔旋转范围为左右各35°。弹药基数60发，配用的弹种有榴弹、破甲弹、照明弹和烟幕弹。火炮可以直瞄、间瞄和大仰角等三种方式射击。间瞄射击时最大射程为8800米，破甲弹的垂直破甲厚度对均质钢装甲为600毫米，持续射击时的射速为每分钟6~8发，”他越说越是绝望，“我的娘啊，是谁说他们没有重型武器的，我们死定了。”

小艇上现在一共有十四个人，因为雷海棠特别吩咐，小艇上又比较狭窄，所以众人都没有配置重型武器，只有人手一只ak74冲锋枪，根本不是迫击榴弹炮的对手，那玩意儿连钢甲都能开，何况是区区人肉乎？

顾小飞仰天长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崖壁上那女人双手抱臂横在胸前，冷眼打量前方海平面上进退维谷的小艇，虽然相隔的还遥远，但是张剑之有一种错觉，他几乎就看到了她微微挑起的嘴角和眯起的凤眼，一副瞧不起人的形状。

久违的熟悉感受几乎让他热泪盈眶。

朱雀，那千真万确他寻了一千多年的朱雀，无论眉眼还是神气，都像足了朱雀。

旺财不是她，朱雀从来是独一无二的。

他心中百感交集，多少个无名的夜里，明月山岗，闹事京华，初夏秋冬，日月变迁，你知道我找了你多少年，我找了你多少世？

他深吸口气，赶在顾小飞发现之前，翻身跃入水中，姿式优美如游鱼一般，轻轻划拨两下，眨眼之间就消失不见了。

顾小飞大吃一惊，睁大眼睛在清澈的海水中徒劳的搜索，“张警官？张警官你去哪儿了？”

他要干什么？

正想着，却见到彩虹角峭壁下的沙石当中，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影浮出水面，悄无声息的向着崖顶那女子靠近。

顾小飞吞了吞口水，指挥舰艇手停止划船，老老实实的立在原处，一动也不敢动，以现在的目标距离和对手所在的方位，只需要一管火炮，就只能将他们十四人前锋小组直接轰炸上天见上帝。

唯一能够脱困的指望，就是张剑之，希望他能够奇袭得手。

这当口雷海棠在对讲机喊话，“蓝队统帅，报告方位。”

顾小飞干笑了两声，不无郁闷的说道：“头儿，大事不妙。我们和海盗头子正面遭遇了。”

那边安静了片刻，“报告对方人员和装备。”

“目前看得到的只有一个女人。”

雷海棠忍不住嗤笑了一声，“一个女人你怕什么？”

顾小飞又吞了吞口水，目光一刻也不离开沿着峭壁边缘慢慢向上爬行的张剑之，心不在焉回答道：“那女人旁边有一挺4.2cq式120毫米自行迫击-榴弹炮。”

雷海棠沉吟了阵，“报告射程。”

顾小飞苦笑，“不用想了，满程以内，对方闭着眼睛也能把我们一干人打成粉末。”

雷海棠至此终于听出事态的严重性，“你们留在原处不要动，我立刻增援，重复，原地待命，等待增援。”

顾小飞无奈的说道：“头儿，迟了，张警官已经跳水摸到对方地盘去了，啊呀！哈哈，太好了，”他大笑了两声，跟着却又惨叫，“啊啊啊啊！张警官！。。。”

雷海棠心下一沉，旁边的周密和他面面相觑，齐声脱口问道：“发生什么事？”

那边顾小飞却再也没有回答，只拼命指挥小艇上众人，“兄弟们，赶紧划，赶紧划，要人命啊！”

雷海棠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沉吟了片刻，口气甚为严厉的说道：“蓝队主帅，报告进展。”

顾小飞吭哧吭哧的喘气，“张剑之刚刚爬上悬崖，扫落了海盗头子的榴弹炮，但是他被女海盗头子刺伤，一脚踢进海里了，真他奶的，张警官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劳资非宰了那女人给他报仇不可！”

雷海棠慌忙说道：“顾小飞，不可莽撞！”

顾小飞哪里有空理睬她，只拼命吆喝众人划船，向岸边靠近，“可真是奇了怪了，那女人丢了武器，怎么还不逃跑呢，趴在崖壁上看个毛啊？” 

“啊呀！张警官浮上水面了，四仰八叉的，九成九是壮烈了，我怒，个死海盗头子，劳资今天就要替天行道，把她射成蜂窝给张警官报仇！”

周密惊得面色一白，“不可开枪！”

顾小飞哼了一声，“劳资的ak已经端好了，她马上就要进入劳资的射程了。”

周密急得满额头豆大的汗珠，雷海棠也焦躁起来，“顾小飞，不准开枪，听到没有？”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响，跟着是顾小飞得意的大笑，“头儿，劳资真是神枪手啊，一枪就把那女的放倒了，张警官你可以安息了。”

周密眼前一黑，险些昏过去，“天呐。。。。”
                 
第四十章 八重预言

我曾听信过八重云的预言，他们说，所有悲喜都可以波澜不惊地度过，可是，亲爱的，为什么我看到你还是那么的忧伤？

那不是一只鸟，那是一个人，确切的说，那是一个女人。

那女人站在彩虹角最高那块凸起的岩石上，纤秀的腰身，修长的双腿，背脊挺立得笔直，头上裹着蓝色头巾，身上穿着草绿军装，乌黑的头发迎风飘扬，当然，这都还不足以让我们新一代见多识广的尖子军官顾小飞同志失声叫出来。

真正让他失魂的，是那女人身旁立着的东西。

在她身旁，安静的立着一架4.2cq式120毫米自行迫击-榴弹炮，此时正在向蓝军来向瞄准。

顾小飞喃喃自语，“4.2cq式120毫米自行迫击-榴弹炮，战斗全重8公斤车长6.02米，车宽2.63米。火炮身管长1.8米俯仰范围为-4°~+80°，炮塔旋转范围为左右各35°。弹药基数60发，配用的弹种有榴弹、破甲弹、照明弹和烟幕弹。火炮可以直瞄、间瞄和大仰角等三种方式射击。间瞄射击时最大射程为8800米，破甲弹的垂直破甲厚度对均质钢装甲为600毫米，持续射击时的射速为每分钟6~8发，”他越说越是绝望，“我的娘啊，是谁说他们没有重型武器的，我们死定了。”

小艇上现在一共有十四个人，因为雷海棠特别吩咐，小艇上又比较狭窄，所以众人都没有配置重型武器，只有人手一只ak74冲锋枪，根本不是迫击榴弹炮的对手，那玩意儿连钢甲都能开，何况是区区人肉乎？

顾小飞仰天长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崖壁上那女人双手抱臂横在胸前，冷眼打量前方海平面上进退维谷的小艇，虽然相隔的还遥远，但是张剑之有一种错觉，他几乎就看到了她微微挑起的嘴角和眯起的凤眼，一副瞧不起人的形状。

久违的熟悉感受几乎让他热泪盈眶。

朱雀，那千真万确他寻了一千多年的朱雀，无论眉眼还是神气，都像足了朱雀。

旺财不是她，朱雀从来是独一无二的。

他心中百感交集，多少个无名的夜里，明月山岗，闹事京华，初夏秋冬，日月变迁，你知道我找了你多少年，我找了你多少世？

他深吸口气，赶在顾小飞发现之前，翻身跃入水中，姿式优美如游鱼一般，轻轻划拨两下，眨眼之间就消失不见了。

顾小飞大吃一惊，睁大眼睛在清澈的海水中徒劳的搜索，“张警官？张警官你去哪儿了？”

他要干什么？

正想着，却见到彩虹角峭壁下的沙石当中，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影浮出水面，悄无声息的向着崖顶那女子靠近。

顾小飞吞了吞口水，指挥舰艇手停止划船，老老实实的立在原处，一动也不敢动，以现在的目标距离和对手所在的方位，只需要一管火炮，就只能将他们十四人前锋小组直接轰炸上天见上帝。

唯一能够脱困的指望，就是张剑之，希望他能够奇袭得手。

这当口雷海棠在对讲机喊话，“蓝队统帅，报告方位。”

顾小飞干笑了两声，不无郁闷的说道：“头儿，大事不妙。我们和海盗头子正面遭遇了。”

那边安静了片刻，“报告对方人员和装备。”

“目前看得到的只有一个女人。”

雷海棠忍不住嗤笑了一声，“一个女人你怕什么？”

顾小飞又吞了吞口水，目光一刻也不离开沿着峭壁边缘慢慢向上爬行的张剑之，心不在焉回答道：“那女人旁边有一挺4.2cq式120毫米自行迫击-榴弹炮。”

雷海棠沉吟了阵，“报告射程。”

顾小飞苦笑，“不用想了，满程以内，对方闭着眼睛也能把我们一干人打成粉末。”

雷海棠至此终于听出事态的严重性，“你们留在原处不要动，我立刻增援，重复，原地待命，等待增援。”

顾小飞无奈的说道：“头儿，迟了，张警官已经跳水摸到对方地盘去了，啊呀！哈哈，太好了，”他大笑了两声，跟着却又惨叫，“啊啊啊啊！张警官！。。。”

雷海棠心下一沉，旁边的周密和他面面相觑，齐声脱口问道：“发生什么事？”

那边顾小飞却再也没有回答，只拼命指挥小艇上众人，“兄弟们，赶紧划，赶紧划，要人命啊！”

雷海棠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沉吟了片刻，口气甚为严厉的说道：“蓝队主帅，报告进展。”

顾小飞吭哧吭哧的喘气，“张剑之刚刚爬上悬崖，扫落了海盗头子的榴弹炮，但是他被女海盗头子刺伤，一脚踢进海里了，真他奶的，张警官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劳资非宰了那女人给他报仇不可！”

雷海棠慌忙说道：“顾小飞，不可莽撞！”

顾小飞哪里有空理睬她，只拼命吆喝众人划船，向岸边靠近，“可真是奇了怪了，那女人丢了武器，怎么还不逃跑呢，趴在崖壁上看个毛啊？” 

“啊呀！张警官浮上水面了，四仰八叉的，九成九是壮烈了，我怒，个死海盗头子，劳资今天就要替天行道，把她射成蜂窝给张警官报仇！”

周密惊得面色一白，“不可开枪！”

顾小飞哼了一声，“劳资的ak已经端好了，她马上就要进入劳资的射程了。”

周密急得满额头豆大的汗珠，雷海棠也焦躁起来，“顾小飞，不准开枪，听到没有？”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响，跟着是顾小飞得意的大笑，“头儿，劳资真是神枪手啊，一枪就把那女的放倒了，张警官你可以安息了。”

周密眼前一黑，险些昏过去，“天呐。。。。”
                  
第四十二章 双星奇局

如果错事可以重头再来，我们会否继续犯错？

因为肉身毁损的太厉害，朱雀在床上足足将养了一年，好不容易熬到身体各项指标都符合出院标准了，她和雷海棠都是大松口气。

这一年过的风平浪静，雷海棠不知道用了什么关系，不仅成功帮助朱雀洗底，还连她从前的一班兄弟，也都招安的招安，遣散的遣散，一个一个妥善安置，让朱雀十分感动，所以半年后她身子渐次好转，元神不再时不时出窍，雷海棠向她求婚，她欣然的答应了。

作为第八海军基地最年轻有为的参谋长，雷海棠要结婚，自然会惊动很多人，这其中就包括周密。

我该怎么办？我一定要做点什么来阻止他。

张剑之死后的第二天，周密梦见了张海路，那个印象中从不轻易哭泣的女人拉着他的手，沉默的流泪，面目含悲，似有千言万语，却一言不发。

张海路死后的将近二十年中，他还是第一次梦到她，周密觉得，那是很不寻常的，但是究竟哪里不寻常，他不知道，也无从获知。

一直到张剑之死后的第四十九天夜间，雷海棠来探望他。

“周先生，你一定想知道张剑之是怎么死的，对不对？”

周密愣住了，几乎脱口就想说他不是给朱雀刺死的么？不过多年的职业敏感造就的谨慎天性让他话到嘴边又咽下，沉吟了阵，顺着雷海棠的话说道：“是，我很想知道。”

雷海棠轻弹指尖轮廓分明的脸颊因灯光的折射阴影丛生，“老实说，我也没想到自己有这样好的运气，我最初以为他有不死之身，为此还特别去修过秘术，如今看来，纯粹是多余，他只是灵魂不死，肉身其实和平常人一样，死了之后，就算有人强行用追魂真火夺回他的魂魄，终究不是厉鬼，杀气不足，轻轻一点，也就烟消云散了。”

周密心下冰凉，白发苍苍的头颅颓然低垂下，张剑之他就连魂魄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雷参谋长，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

雷海棠耸了耸肩膀，笑容诡异而从容，“周先生，你相信我，今时今日的一切，都是张剑之他自找的，我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整件事情真要说我有什么过错，最多不过是误杀了那个叫做宋承朗的少年，如果我推算的不错，那少年在阳世应该还有七十五年寿元的，如今十二岁不到就给我解决了，日后怕是会有些报应，”他懒洋洋的笑，“当然，那也无妨，我应付的来。”

周密轻声叹口气，自心向外觉得疲累，“雷参谋长，你会看相？”

“略懂。”

周密定了定神，认真而专注的望着雷海棠，“那好，你看我有多少寿元？”

雷海荣漆黑的瞳仁深处波光一闪，慢慢从沙发上坐直了身子，“你么。。。。”

周密如老僧坐定一般，平静问道：“如何？”

雷海棠长睫下眸光流转，“你的寿元，有八十四，命中注定有三子，但是应该没有女儿，年少时候婚姻半途，四十之后续娶一女，婚姻和美。”

周密自我解嘲的笑，“看来你也不过如此，我今年已经五十六，没有一个儿子，却有一个女儿，四十岁后娶的妻子，已经病死十多年。”

雷海棠呆了呆，脱口说道：“不可能的，我的窥天术是我哥哥亲传的，绝对不会出错。”

周密笑了笑，“事实如此，你若是不信，只管去打听。”

雷海棠微微蹙眉，“这不可能啊。。。。”想到一点，“你那女儿的八字是多少？”

周密报了旺财的生辰年月，雷海荣掐着指头算了算，片刻之后他突然瞪大眼，“不会吧。。。。”

“怎么了？”

雷海棠吞了吞口水，“你那个女儿，按理说，应该是你妻子才对的，当然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英俊的面容露出了罕见的疑惑，“如果我推算的不错，这个人似乎才应该是我找了半生的女人，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海军总医院那个朱雀又是谁？”

想到一种可能，顿时面色大变，“天哪，我忘记了，朱雀的八字和你女儿的八字相差正好是一个甲子年，一个甲子年正好是一个轮回，难道我遇到了五百个轮回才有可能出现一次的双星局？”

他眉心开始渗出冷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朱雀就不是我的女人？”

周密不知道他究竟在说些什么，但是观看他表情已经知道他多半是做错了事，便是这样，“所以张剑之也是你误杀的了？对不对？如果是误杀，还有没有办法补救？”

雷海棠面色一冷，不知道是想到什么，倏然之间又恢复了镇定，“木已成舟，不必再想，我将会和朱雀结婚，而张剑之也将再不能转世，这是定论。”似乎是在说给周密听，亦似乎是在说给自己听。

周密沉默的注视他，一言不发。

你肯定做错了事，但是你打算将错就错，雷海棠，我不会让你如意的。

第四十三章 密室来客

张剑之死后两个月，雷海棠正式确认他的婚期，是在正月二十一。

但是从正月初一开始，朱雀却病了。

那病来得奇怪之极，头一天晚上还好好的，第二天早晨起来觉着头痛，雷海棠也没有在意，只当她着凉感冒，给她吃了两片阿司匹林，嘱咐她好生休息，就去基地办公室了，等他傍晚回到家，惊见朱雀已经昏迷，以为她是旧伤复发，连忙送她去基地医院做检查。

可是医生查来查去，始终不见异样，“血压正常，心跳正常，脉搏正常，呼吸平稳，完全是平常人熟睡的症状。”

雷海棠怒道：“你见过哪个熟睡的人扎她虎口眉心都没有动静的？”

医生苦笑，“这一点确实蹊跷，我也解释不清楚。”权宜之计，只得给她挂了葡萄糖。两瓶葡萄糖打完已经半夜，朱雀却始终没有醒转的迹象，雷海棠等得焦躁，找医生理论又理论不出所以然，索性抱了她回家里看着，打算等到夜半无人的时候．行法阵查个究竟。

他在基地的位阶很高，又是高干子弟，父亲原本是军区总司令，在军区生活岛上有一套单独的别墅，别墅的地下室他私自改造成了一间丹家的密室，存故他这些年收集到的各种丹青秘藉，考虑到军方对妖邪之术向来忌讳，这密室由他自己独立建成，没有劳动任何人，密室从外到里设有三重门，每重门都有多达十六组密码，最后一道门更有一把采购自瑞士军方的密码锁，开锁的钥匙也只有他一个人有。

所以当他抱着沉睡的朱雀经由主卧的密道，穿过三重防范，进到密室，见到密室内灯火通明，硕大的水银灯柱之下立着一个人的时候，简直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他彼时的惊讶。
                                         
但那惊讶只持续了五秒钟都不到，雷海棠就恢复了一贯的镇定。 

“周先生，我不得不说，你是个非常神奇的人。”

来的人正是周密，他单薄的身躯直立在光亮的灯柱之下，清淡的影子在脚下缩成一团模糊的阴影，苍白的面容受强光照射，越发白得纸一般。

“你是周密进来的？”

周密没作声，对住雷海棠怀中昏睡不醒的朱雀，深陷在眼窝中得瞳仁流露无限依恋和感伤，

“雷海棠，我一直在等侍。”

雷海棠警惕注视他，“你想干什么？”

周密微微一笑，一步一步走到雷海棠跟前，他走的那么慢，每一步都好似格外的艰难，仿佛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我来，是和你做一笔交易。”

雷海棠冷笑，傲慢的昂起下巴，“对不起，我没有并趣跟你交易。”

周密轻轻的摇头，“不，你非跟我变易不可，如果你还想要和朱雀结婚的话。”雷海棠心下一沉，“你什么意思？”

周密深吸口气，缓缓伸手到后脑，半晌之后，拔出一根七寸见方的铁钉，“你知道这是什么？”

雷海棠打了个寒战，脸色变了变，“离魂透骨钉，你是不是疯了？”

突然明白他为何可以穿越重重门锁紧到密室，人和鬼魂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人头项、两肩各一盏灯，这三盏灯供给人的阳气，也使鬼魂不敢近身，但如果用离魂透骨钉插入脑后，拔掉至关紧要的那一盏，人就会变成半阴半阳之身，再配以普通的穿透术，就可进入一切结界，穿梭于阴阳。

但是钉透骨钉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稍有不慎就会刺穿人脑当场送命，因此就连最高明的阴阳师都不敢轻易对自己下，周密他一个普通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第四十四章 红色裙摆


一灯如豆。室内暗淡吴广，雷海棠双腿酸麻，半边身子都没有知觉了，周密的神色却依旧平静如故，眉梢连最细微的表情都不见一个。

朱雀安静的躺在两人的中央，身下铺着厚厚的地毯，沉沉的睡着，身上的红裙子鲜艳如依，分外的扎眼。

“所以，照你所说的，眼前的朱雀，其实是一千多年前一个自杀的女人的灵魂，以为遭到十二个轮回才能偶遇一次的双星天象影响，为经转世直接投身成了人，所以她根本不是我在找的那个前世恋人，我那个前世恋人经由转世，实际上是你的女儿周荃？”

周密点了点头，“是”。

雷海棠沉吟了阵，“你要我怎么相信你？”

周密平静的说道：“你也是卜算天象的人，应该听说过双星局，大凡不经转世直接投身成人的精魄，她生就的是前世的记忆，衣甲指发，也传承前世，就是因为这样，我昨夜找了从前朱雀留在我家中的一件外套，照着秘发行坛，才可以掳走她的魂魄，让她昏迷不醒，如果她不是双星局转世的原身，她怎么会给我布在她旧衣上的功法所迷？”

雷海棠冷笑了一声。“你能布法劫走她魂魄，我一样有法夺回来，看你也是个半罐子水，我若是连你也平不了，岂非是枉为龙虎天师传人？”

周密却笑，“我确实是个半罐子，事实上，我根本就不懂你们所谓的行法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告诉你，就算是你们龙虎天师的祖师重生，我行这个法，他也破不了。”

雷海棠冷笑，“你凭什么这么自信？”

周密脸色蜡黄，额角汗珠闪烁，似乎正承受着莫名的痛苦。但是他的神色却十分镇定，慢慢的说道：“不是我自信，而是因为我行的这个法，它既不是道家的禁法，也不是释家的禁法，它实际上是一种邪术，这邪术的发明者，是个虽然身死但是阴魂不散的厉鬼，所以这法术的名字，就叫厉鬼神术。”

雷海棠脸上悚然变色，“厉鬼神术，起在大唐年间但不出五十年就失传的厉鬼神术，传说中的屠神屠佛的厉鬼神术？”

周密点了点头，“是。”心下万分酸楚，原来张剑之所的一切都是真的。

旺才失踪之后第二个月，张剑之用尽所有的方法都找不到她，万分的绝望，终于崩溃向周密吐露当年的实情，诚恳的请求周密原谅他。

“如果当年我和海路不那么自私，如果我们让朱雀回来，她就不会被袁克己所害，不会自杀，不会死在唐朝。”

“如果我早知道她会自杀，我死也会让她回来，哪怕她因此会嫁给你做妻子，哪怕我会因此孤老终身。”

“如果她没有自杀，她就不需要用那个受了诅咒的人的灵牌转世，遭受十世夭折的厄运，她会活的好好的，而我也不用一年一年在人世间流浪。”

“如果她没有十世早夭的宿命，她就不会遭到雷海棠，雷海棠自然也不会有机会许给她三十五年的寿元，而我也不会因此杀了她。”

“如果我没有杀了她，旺才也许就不会失踪。”

“我累的你半生煎熬，没有妻子，没有女儿，我对不起你。”

“归根结底，一切变故的根源，都是因我而起，可是我费劲千辛万，绞尽脑汁，忍受一千多年孤独岁月，为什么到最后我还是没有得到她？”

“一个人的命运，为什么会这么可悲？”

“周密，我很累，说不出有多么的疲惫，我猜我坚持不到再见到旺才或者朱雀了，在我住所的保险柜里，有一本厉鬼神术，你日后若是用得找，就去找，保险箱的密码，是旺才的生日。”

他最初总不相信，总觉得那个张剑之神智不清时候胡言乱语，如今看来，竟然是真的。

厉鬼神术是真的，朱雀应当是他妻子是真的。

大结局：百川到海

就好像是梦，刹那间惊醒。

有光，很强烈，刺在眼上，好生疼痛，可是，那么明显的痛觉，怎么会有？

死人怎么会有？

只有活人才会有。

那意识像一道光，照进张剑之混沌的头脑深处。

他猛地睁开了眼！

眼前白茫茫的一片，旁边坐着一个人，苍老，清瘦，满眼都是泪光，正是周密，以为天人永隔的周密。

“剑之。”

张剑之挣扎着想要坐起身，却发现全身酸软无力，“这是怎么回事？”

周密无言，眨落眼底的泪水，对着他微微一笑，“剑之，宿命解除了。”

张剑之呆了呆，“怎么解除的？”

“雷海棠用追魂书探测出来，旺财因为地震的缘故，去了1997年，他认定旺财是他前世未曾眷属的妻子，已经追过去。”

张剑之心下一沉，“他怎么追过去的？”

周密缓缓道：“道家有一种逆天夺魂阵，只要施法者肯付出代价，就可以神魂离位，穿过冥界的朔风，回到过去，他是崂山龙虎天师一脉的传人，对这项法术精通得很。”

“他神魂离位，身体怎么办？”

周密枯瘦的手指轻轻搭在床沿边上，“他的肉身成了一具植物人，我暂时将他存放在普陀寺藏金阁地底一间暗房水晶棺内，哪里光华普照，一半的游魂是不敢靠近的，只要没有游魂侵占他的身体，日后他就可以再回来。”

张剑之怔了怔，“你的意思，他还可以再回来？”

周密点了点头，“是的，只要肉身不坏。”

“那旺财呢？”

“一并带回来。”

张剑之没再作声，出了会神，茫然的问道：“哪朱雀呢，朱雀去了哪里？”

原以为朱雀的转世是旺财，如今雷海棠却指称旺财是他的妻子，便是这样，旺财就不是自己苦苦等待的那个人，那么，朱雀区了哪里呢？

在恒古时空的变迁中，是哪一个未知的变数，导致她从自己的视线中消失的？

周密勉强笑了笑，低声说道：“人生在这世上，是多么的渺小，为了一个人，哪怕穷尽千百年的时间，假使上天不肯成全，也都是徒劳的。”

张剑之放在被单下的手紧紧握成拳，掌心被指甲刺破，鲜血滚滚，“你的意思，朱雀，她永远也寻不到了？”

周末迟疑了阵，慢慢说道：“不是，朱雀的转世确实是旺财，但是她也确实和雷海棠有一世的婚约，换言之，今生今世，旺财是要和雷海棠在一起的，而你已经没有来世，你的神魂在世间游荡了一千三百多年，元神早已经衰微，能撑到今世，一方面是你坚韧性格使然，另外一方面，也归因于张柬之为你做的种种安排，但是，在上一次的劫难当中，你实际上已经被刺死，神魂消散了，而张柬之也因为转世投胎的缘故，再没有神力，只是今世之后，你将会彻底忘记前世的事，落入轮回，重新投胎，到那时节，朱雀不过是你身后的浮云，你们相遇或者不相遇，再没有定论可循。”

张剑之怆然轻笑，“这么说，我和朱雀，终究是错过了？”

周密轻声叹息。“你和朱雀，本来就没有缘分的，按照雷海棠的说法，朱雀实际上应该是我的妻子……”

张剑之脸色大变，周密倏然顿住话头，“算了，说这些有什么用，好好将养身体是正经。”

张剑之面色如雪，颤声道：“你说，朱雀原本应该是你的妻子？”

周密顿住，半晌苦笑，“这是雷海棠说的，按照他的说法，朱雀与我前世有很深的纠结，所以一直追到今世，但具体是什么样的纠葛，他并没有多说。”

“那你呢，你和她会有结果么？”

周密摇头，“没有结果，缘分如昙花一现，而人生的变数太多，一点微薄的牵挂衍生的缘分，一早被破坏殆尽。”

他沉吟了阵，“不过……”

“雷海棠说过，旺财索取的时空，是在1997年的内地，这个时候，朱雀正式高考，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人生的第一次重要选择，这一次选择将会影响其后的十年光阴，而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正式朱雀与我们相逢到她失踪的时间段，所以雷海棠说，如果他可以左右朱雀改变意愿，确切的说，如果他可以令她不去那个将会遇到你我的城市，朱雀的人生是可以改变的。”

张剑之心脏突突直跳，几乎要从腔子里蹦出来，“然后？”

周密慢慢说道：“如果朱雀的人生可以改变，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

他望着窗外飞散的流云出了会神，“我们的人生已经无法重来，可是，十八岁的朱雀却有选择的机会，如果她可以平安快乐的度过一生，就算为此不能与我们中的任何一个相逢，不也是值得的么？”

“我们带给她的痛苦和欢乐，其实是不成比例的。”

张剑之低下头，不知怎么的突然泪流满面，是的，从他认识朱雀的那一天开始，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对她好过，总认为她痴缠，总认为她无赖，伤害之后从来不曾补救，因为笃定她爱他，不会离开他。

而周密呢，朱雀入他门下，拜他为师，跟着他风里雨里，为他奔走，给他做小妹，上司和下属的关系，几时有过温情？

“便是这样，不相逢就是不相逢吧。”

张剑之没再作声，他轻轻的躺回床上，拉上白被单，盖住自己脸庞，片刻之后，覆住眼瞳的地方路出了湿痕。

周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剑之，要坚强。”

我可以坚强，但我不能控制我的悲伤。

这悲伤会持久下去，直到我再不能呼吸者世间污浊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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